2012土建预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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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预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第五章

土建预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第五章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说明(一)本章包括:现浇混凝土基础,现浇混凝土柱,现浇混凝土梁,现浇混凝土墙,现浇混凝土板,现浇混凝土楼梯,现浇混凝土其他构件,现浇混凝土后浇带,预制混凝土柱,预制混凝土梁,预制混凝土屋架,预制混凝土板,预制混凝土楼梯,其他预制构件,钢筋工程,铁件,现浇混凝土垫层,现场搅拌混凝土增加费18节共154个子目。

(二)现浇混凝土构件1.现浇混凝土构件是按预拌混凝土编制的,采用现场搅拌时,执行相应的预拌混凝土子目,换算混凝土材料费,再执行现场搅拌混凝土调整费子目。

2.现浇混凝土定额子目中不包括外加剂费用,使用外加剂时其费用应并入混凝土价格中。

m时,执行小型构件相应定额子目;单3.定额中未列出项目的构件以及单件体积≤0.13m的构件,执行其他构件相应定额子目。

件体积>0.134.基础(1)箱式基础分别执行满堂基础、柱、梁、墙的相应定额子目。

(2)有肋带型基础,肋的高度≤0.15m时,其工程量并入带型基础工程量中,执行带型基础相应定额子目;肋的高度>0.15m时,基础和肋分别执行带型基础和墙定额子目。

(3)梁板式满堂基础的反梁高度≤0.15m时,执行梁相应定额子目;反梁高度>0.15m 时,执行墙相应定额子目。

(4)带型桩承台,独立桩承台分别执行带型基础、独立柱基相应定额子目,综合工日乘以系数1.05.(5)框架式设备基础,分别执行独立柱基、柱、梁、墙、板相应定额子目。

(6)现浇混凝土基础不扣除伸入承台基础的桩头所占体积。

(7)杯形基础定额子目中已综合了杯口底部找平的工、料,不得另行计算。

5.钢筋混凝土结构中,梁、板、柱、墙分别计算,执行各自相应定额子目,和墙连在一起的暗梁、暗柱并入墙体工程量中,执行墙定额子目;突出墙或梁的装饰线,并入相应项目工程量内。

6.斜梁、折量执行拱形梁定额子目。

7.墙肢截面的最大长度与厚度之比≤6倍的剪力墙,执行短肢剪力墙定额子目;L、Y、T十字形、Z形、一字型等短肢剪力墙的单支中心线长≤0.4m时,执行柱定额子目。

2012土建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2012土建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2012土建定额上下册说明及计算规则上册第一部分实体项目A.1 土石方工程A.2桩与地基基础工程A.3砌筑工程A.4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A.5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A.6金属结构工程A.7屋面及防水工程A.8防腐、隔热、保温工程下册A.9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A.10厂区道路及排水工程第二部分措施项目一、可竞争措施项目A.11脚手架工程A.12模板工程A.13垂直运输工程A.14建筑物超高费A.15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不可竞争措施项目A.16 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第一部分实体项目A.1 土、石方工程说明土壤、岩石分类详见本章工程量计算规则中的“土壤及岩石(普氏)分列表。

土方项目是按刚吐编制的,干、湿土的划分一地质勘测资料为准,含水率≥25%时为湿土。

人工挖湿土时,乘以系数1.18;机械挖土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土石方工程有关项目的划分:1.土方工程平整场地:平整场地系指厚度在±30㎝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超出上述范围的土、石方按挖土方和石方计算。

土方:挖土厚度在30㎝以上,坑底宽度在3m以上及坑底面积在20㎡以上的挖土为挖土方。

沟槽:槽底宽度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为沟槽。

地坑:底面积在20㎡以内的挖土为挖地坑。

淤泥:是指在静水或缓慢的流水环境中沉积,并经生物化学作用形成的粘性土。

流砂:土方工程施工时,当土方挖到地下水位以下,有时地面和侧面的土形成流动状态,随着地下土一起涌出,这种现象就是流砂现象,这种砂称为流砂。

石方工程:2.平基:沟槽底宽在3m以外,坑底面积在20㎡以外的为平基。

沟槽: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为沟槽。

基坑:底面积在20㎡以内的为基坑。

摊座:是指石方爆破后,设计要求对基底进行全面剔打,使之达到设计要求标高。

修整边坡:修整石方爆破的边坡,清理石渣。

挖沟槽、地坑、土方及挖流砂、淤泥项目中需要排水时,应另行计算。

人工石方、机械石方、爆破石方等工程,允许的超挖范围内的石方数量计算在释放工程量内。

2012土建预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第五章

2012土建预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第五章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说明(一)本章包括:现浇混凝土基础,现浇混凝土柱,现浇混凝土梁,现浇混凝土墙,现浇混凝土板,现浇混凝土楼梯,现浇混凝土其他构件,现浇混凝土后浇带,预制混凝土柱,预制混凝土梁,预制混凝土屋架,预制混凝土板,预制混凝土楼梯,其他预制构件,钢筋工程,铁件,现浇混凝土垫层,现场搅拌混凝土增加费18节共154个子目。

(二)现浇混凝土构件1.现浇混凝土构件是按预拌混凝土编制的,采用现场搅拌时,执行相应的预拌混凝土子目,换算混凝土材料费,再执行现场搅拌混凝土调整费子目。

2.现浇混凝土定额子目中不包括外加剂费用,使用外加剂时其费用应并入混凝土价格中。

m时,执行小型构件相应定额子目;单3.定额中未列出项目的构件以及单件体积≤0.13m的构件,执行其他构件相应定额子目。

件体积>0.134.基础(1)箱式基础分别执行满堂基础、柱、梁、墙的相应定额子目。

(2)有肋带型基础,肋的高度≤0.15m时,其工程量并入带型基础工程量中,执行带型基础相应定额子目;肋的高度>0.15m时,基础和肋分别执行带型基础和墙定额子目。

(3)梁板式满堂基础的反梁高度≤0.15m时,执行梁相应定额子目;反梁高度>0.15m 时,执行墙相应定额子目。

(4)带型桩承台,独立桩承台分别执行带型基础、独立柱基相应定额子目,综合工日乘以系数1.05.(5)框架式设备基础,分别执行独立柱基、柱、梁、墙、板相应定额子目。

(6)现浇混凝土基础不扣除伸入承台基础的桩头所占体积。

(7)杯形基础定额子目中已综合了杯口底部找平的工、料,不得另行计算。

5.钢筋混凝土结构中,梁、板、柱、墙分别计算,执行各自相应定额子目,和墙连在一起的暗梁、暗柱并入墙体工程量中,执行墙定额子目;突出墙或梁的装饰线,并入相应项目工程量内。

6.斜梁、折量执行拱形梁定额子目。

7.墙肢截面的最大长度与厚度之比≤6倍的剪力墙,执行短肢剪力墙定额子目;L、Y、T十字形、Z形、一字型等短肢剪力墙的单支中心线长≤0.4m时,执行柱定额子目。

河北省2012土建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含定额总说明)

河北省2012土建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含定额总说明)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总说明一、《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 )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造价管理政策法规编制的。

三、本规定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四、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

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五、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实体项目及不可竞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编制最高限价、标底、报价时可以合理调整。

六、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土建工程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

七、本定额适用于供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八、建筑工程应用于供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 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完整版)天津2012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完整版)天津2012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天津2012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总说明一、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基价(以下简称“本基价”)是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计价依据,结合本市实际编制的。

二、本基价是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招标控制价和编审工程量清单的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估算指标的基础;是建设项目投标报价的参考;是核定投标报价与成本价对比的基础。

三、本基价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新建与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四、本基价是按照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及技术操作规程制定的,是在合理工期内、正常生产条件下、采用常规的施工工艺和方法及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机械配置,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需要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及相应管理费用的消耗量标准,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五、本基价中的工作内容仅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施工工序虽未作说明,但基价中已予考虑。

六、本基价中各子目的预算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管理费组成。

七、本基价中人工费的规定和说明:1.人工消耗量是以现行的《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为基础,结合本市实际,考虑了施工操作的基本用工、辅助用工、材料在施工现场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

人工效率按八小时工作制考虑。

2.人工单价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参照天津市劳动力价格水平综合测算的。

按技术含量分为三类:一类工每工日96元;二类工每工日77元;三类工每工日61元。

3.人工单价是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以及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其中包括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4.人工工日消耗量带有括号者表示该项不作为计算垂直运输的基数。

八、本基价中材料费的规定和说明:1.材料费包括主要材料、零星材料和材料采购保管费。

主要材料为构成工程实体且能够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在本基价中逐一列出消耗量;零星材料费为不构成工程实体且用量较小的材料,以“元”为单位在本基价中列出;材料采购保管费是指施工单位在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各项费用,并包括工地仓库的储存损耗。

河北省2012土建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河北省2012土建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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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本定额中混凝土、砂浆、垫层(除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用砂是按中砂编制的,如实际施工中 采用细沙的,可按附录一“配合比”进行调整。 二十、本定额中混凝土和砂浆等配合比是确定工程造价使用的,如实际施工与规定有出入时,不作调整。 二十一、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考虑在本定额中。 二十二、现场使用建设单位水电时,水电费扣除按以下方法计算:单独设置水、电表,按计数计算;未单 独设水、电表,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工程按定额直接费(不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的 2.00%结算(其 中:水费 0.10%,电费 1.90%);使用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工程按定额直接费(不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 的 2.30%结算(其中:水费 0.30%,电费 2.00%)。 二十三、本定额是按照合格等级的建筑产品编制的,优质工程等级的建筑产品按照下列方法计算:1.获得 国家优质工程奖,建设单位按工程造价的 3%~3.5%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奖励;2.获得省优质工程奖,建设单 位按工程造价的 2%~2.5%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奖励;3.获得结构优质工程,建设单位按工程造价的 1.5%~2% 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奖励;4.获得市级优质工程奖,建设单位按工程造价的 1%~1.5%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奖励。 二十四、本定额中以“xxx 以内”或“xxx 以下”表示者,均包括“xxx”本身;“xxx 以外”或“xxx 以下” 者,则不包括其本身。 二十五、本定额中材料数量带“()”者,表示基价中未包括其价值(已分解材料的配合比除外)。 二十六、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节说明及附注。
3上册第一部分实体项目1a1土石方工程2a2桩与地基基础工程3a3砌筑工程4a4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5a5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6a6金属结构工程7a7屋面及防水工程8a8防腐隔热保温工程下册9a9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0a10厂区道路及排水工程第二部分措施项目一可竞争措施项目1a11脚手架工程2a12模板工程3a13垂直运输工程4a14建筑物超高费5a15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6a16不可竞争措施项目第一部分实体项目4a1土石方工程说明一土壤岩石分类详见本章工程量计算规则中的土壤及岩石普氏分列表

天津2012土建定额计算规则及说明

天津2012土建定额计算规则及说明

第一章说明一、本章包括土方工程,石方工程,土方回填,逆作暗挖土方工程,基础垫层,桩头处理等6节;共75条基价子目。

二、关于项目的界定1.挖土工程,凡槽底宽度在3m以内且符合下列两条件之一者为挖地槽:(1)槽的长度是槽底宽度3倍以外;(2)槽底面积在20m2以内。

不符合上述挖地槽条件的挖土为挖土方。

2.垂直方向处理厚度在±30cm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属于平整场地,处理厚度超过30cm属于挖土或填土工程。

3.湿土与淤泥(或流砂)的区分:地下静止水位以下的土层为湿土,具有流动状态的土(或砂)为淤泥(或流砂)。

4.基础垫层与混凝土基础按混凝土的厚度划分,混凝土的厚度在12cm以内者为垫层,执行垫层子目;混凝土厚度在12cm以外者为混凝土基础,执行混凝土基础子目。

5.土壤及岩石类别的鉴别方法如下:土壤及岩石类别鉴别表三、土方工程1.人工土方(1)人工平整场地系指无须使用任何机械操作的场地平整工程。

(2)人工挖冻土指施工时气温在摄氏零度以下,人工开挖已冻结的土。

(3)支挡土板基价子目综合考虑了连续支和断续支两种工艺,实际情况不同时不调整。

(4)先打桩后采用人工挖土,并挖桩顶以下部分时,挖土深度在4m以内者,全部工程量(包括桩顶以上工程量)按相应基价乘以系数1.2计算。

挖土深度超过4m时,每超过1m按相应基价子目增加28.99元/10m3(其中:人工0.44工日,人工费26.84元,管理费2.15元)。

2.机械土方(1)机械挖土基价子目中综合考虑了不同的挖土深度。

基价内包括挖土区清理机下余土所需的推土机台班,不包括卸土区所需的推土机台班,亦不包括平整道路及清除其他障碍物所需的推土机台班。

(2)先打桩后采用机械挖土,并挖桩顶以下部分时,可按下表系数调增相应费用。

┌────────┬───────┬───────┬────────┐│挖槽深度│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 4 m 以内│100% │35% │40% │├────────┼───────┼───────┼────────┤│8 m 以内│50% │18% │20% │├────────┼───────┼───────┼────────┤│12m 以内│33% │12% │10% │└────────┴───────┴───────┴────────┘注:上表计算基数包括桩顶以上的全部工程量。

2012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市政工程定额章节说明及计算规则

2012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市政工程定额章节说明及计算规则

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总说明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的市政工程。

三、本定额中消耗量(除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外)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四、本定额是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五、本定额中各项目的工作内容包括全部施工过程,除说明主要工序外,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内。

六、关于“优质优价”:1、本定额是按合格等次的建筑产品编制的。

2、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提出创优要求的,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在合同中载明;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建设各方也可根据工程实际、依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创建优质工程各方主体的责任、执行的标准、计算及支付办法等内容,在获奖后兑现。

3、采用优质工程等次与建安工程造价挂钩的办法,对施工企业成本予以适当补偿奖励。

(1)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建设单位按工程造价的3%~3.5%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奖励。

(2)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建设单位按工程造价的2%~2.5%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奖励。

(3)获得结构优质工程奖,建设单位按工程造价的1.5%~2%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奖励。

(4)获得市级优质工程奖,建设单位按工程造价的1%~1.5%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奖励。

4、补偿奖励按最高奖项实行一次性补偿奖励,不得重复计奖。

七、人工工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1、本定额的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种的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每工日按8小时计算。

2、本定额人工采用综合工日二类、综合工日三类两种,人工工日单位分别为:综合工日二类:60元/工日,综合工日三类47元/工日。

2012土建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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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土建定额上下册说明及计算规则上册第一部分实体项目A.1 土石方工程A.2桩与地基基础工程A.3砌筑工程A.4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A.5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A.6金属结构工程A.7屋面及防水工程A.8防腐、隔热、保温工程下册A.9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A.10厂区道路及排水工程第二部分措施项目一、可竞争措施项目A.11脚手架工程A.12模板工程A.13垂直运输工程A.14建筑物超高费A.15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A.16不可竞争措施项目第一部分实体项目A.1 土、石方工程说明土壤、岩石分类详见本章工程量计算规则中的“土壤及岩石(普氏)分列表。

土方项目是按刚吐编制的,干、湿土的划分一地质勘测资料为准,含水率≥25%时为湿土。

人工挖湿土时,乘以系数1.18;机械挖土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土石方工程有关项目的划分:1.土方工程平整场地:平整场地系指厚度在±30㎝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超出上述范围的土、石方按挖土方和石方计算。

土方:挖土厚度在30㎝以上,坑底宽度在3m以上及坑底面积在20㎡以上的挖土为挖土方。

沟槽:槽底宽度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为沟槽。

地坑:底面积在20㎡以内的挖土为挖地坑。

淤泥:是指在静水或缓慢的流水环境中沉积,并经生物化学作用形成的粘性土。

流砂:土方工程施工时,当土方挖到地下水位以下,有时地面和侧面的土形成流动状态,随着地下土一起涌出,这种现象就是流砂现象,这种砂称为流砂。

2.石方工程:平基:沟槽底宽在3m以外,坑底面积在20㎡以外的为平基。

沟槽: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为沟槽。

基坑:底面积在20㎡以内的为基坑。

摊座:是指石方爆破后,设计要求对基底进行全面剔打,使之达到设计要求标高。

修整边坡:修整石方爆破的边坡,清理石渣。

挖沟槽、地坑、土方及挖流砂、淤泥项目中需要排水时,应另行计算。

人工石方、机械石方、爆破石方等工程,允许的超挖范围内的石方数量计算在释放工程量内。

2012广东省建筑工程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2012广东省建筑工程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2012广东省建筑工程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2010年)目录目录 (1)总说明 (3)第一部分实体部分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7)第二章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17)第三章砌筑工程 (21)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25)第五章木结构工程 (32)第六章金属结构工程 (35)第七章屋面及防水工程 (36)第八章防腐、隔热、保温工程 (40)第九章楼地面工程 (78)第十章墙柱面工程 (81)第十一章天棚工程 (89)第十二章门窗工程 (86)第十三章幕墙工程 (86)第十四章细部装饰栏杆工程 (86)第十五章家具工程 (86)第十六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86)第十七章广告牌工程 (86)第十八章景观工程 (86)1第十九章石作工程 (86)第二十章其他工程 (86)第二部分措施项目第二十一章模板工程 (86)第二十二章脚手架工程 (86)第二十三章垂直运输工程 (86)第二十四章材料运输工程 (86)第二十五章成品保护工程 (86)第二十六章混凝土泵送增加费工程 (86)第二十七章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工程 (86)第二十八章措施其他项目工程 (86)第三部分其他项目第四部分规费第五部分税金第六部分附录总说明一、《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10)》(以下简称本综合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1-95)及《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6)》、《广东省装饰装1修工程综合定额(2006)》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根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作为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参考。

2012北京定额(新版)说明、计算规则(土建分册)

2012北京定额(新版)说明、计算规则(土建分册)

目录总说明 1册说明 7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11第二章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 15第三章桩基工程 17第四章砌筑工程 18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22第六章金属结构工程 29第七章木结构工程 32第八章门窗工程 34第九章屋面及防水工程 36第十章保温、隔热、防腐工程 41第十一章楼地面装饰工程 44第十二章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 45 第十三章天棚工程 48第十四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49第十五章其他装饰工程 53第十六章工程水电费 55第十七章措施项目 55总说明一、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七部分二十四册,包括:01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共一册;02 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仿古建筑工程共一册;03 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共十二册;04 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市政管道工程共两册;05 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庭园工程,绿化工程共两册;06 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构筑物工程共一册;07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土建工程,轨道工程,通信、信号工程,供电工程,智能与控制、机电工程共五册。

及与之配套使用的《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材料预算价格》、《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二、本定额是在全国和本市有关定额的基础上,结合多年来的执行情况,以及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并根据正常的施工条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现行的标准图、通用图等为依据编制。

三、本定额是根据目前本市施工企业的装备设备水平、成熟的施工工艺、合理的施工工艺、合理的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的差异而对定额子目进行调整或换算。

河北省2012土建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含定额总说明)解读

河北省2012土建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含定额总说明)解读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总说明一、《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造价管理政策法规编制的。

三、本规定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四、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

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五、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实体项目及不可竞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编制最高限价、标底、报价时可以合理调整。

六、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土建工程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

七、本定额适用于供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八、建筑工程应用于供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天津2012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天津2012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天津2012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总说明一、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基价(以下简称“本基价”)是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计价依据,结合本市实际编制的。

二、本基价是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招标控制价和编审工程量清单的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估算指标的基础;是建设项目投标报价的参考;是核定投标报价与成本价对比的基础。

三、本基价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新建与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四、本基价是按照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及技术操作规程制定的,是在合理工期内、正常生产条件下、采用常规的施工工艺和方法及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机械配置,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需要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及相应管理费用的消耗量标准,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五、本基价中的工作内容仅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施工工序虽未作说明,但基价中已予考虑。

六、本基价中各子目的预算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管理费组成。

七、本基价中人工费的规定和说明:1.人工消耗量是以现行的《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为基础,结合本市实际,考虑了施工操作的基本用工、辅助用工、材料在施工现场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

人工效率按八小时工作制考虑。

2.人工单价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参照天津市劳动力价格水平综合测算的。

按技术含量分为三类:一类工每工日96元;二类工每工日77元;三类工每工日61元。

3.人工单价是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以及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其中包括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4.人工工日消耗量带有括号者表示该项不作为计算垂直运输的基数。

八、本基价中材料费的规定和说明:1.材料费包括主要材料、零星材料和材料采购保管费。

主要材料为构成工程实体且能够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在本基价中逐一列出消耗量;零星材料费为不构成工程实体且用量较小的材料,以“元”为单位在本基价中列出;材料采购保管费是指施工单位在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各项费用,并包括工地仓库的储存损耗。

河北省2012土建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含定额总说明)

河北省2012土建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含定额总说明)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总说明一、《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造价管理政策法规编制的。

三、本规定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四、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

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五、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实体项目及不可竞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编制最高限价、标底、报价时可以合理调整。

六、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土建工程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

七、本定额适用于供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八、建筑工程应用于供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河北2012土建工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范本模板】

河北2012土建工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范本模板】

目录第一部分、实体项目 (2)A.1 土、石方工程 (2)A.2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12)A.3 砌筑工程 (19)A.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26)A.5 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 (37)A.6 金属结构工程 (42)A.7 屋面及防水工程 (45)A.8 防保、隔热、温工程腐 (52)A.9 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 (57)A.10 厂区道路及排水工程 (61)第二部分、措施项目 (66)一、可竞争措施项目 (66)A.11 脚手架工程 (66)A.12 模板工程 (72)A.13 垂直运输工程 (78)A.14 建筑物超高费 (83)A.15 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 (86)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91)A.16 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91)第一部分、实体项目A.1 土、石方工程说明一、土壤、岩石分类详见本章工程量计算规则中的“土壤及岩石(普氏)分列表。

二、土方项目是按刚吐编制的,干、湿土的划分一地质勘测资料为准,含水率≥25%时为湿土。

人工挖湿土时,乘以系数1。

18;机械挖土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三、土石方工程有关项目的划分:1.土方工程平整场地:平整场地系指厚度在±30㎝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超出上述范围的土、石方按挖土方和石方计算。

土方:挖土厚度在30㎝以上及坑底面积在20㎡以上的挖土为挖土方。

沟槽:槽底宽度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为沟槽。

地坑:底面积在20㎡以内的挖土为挖地坑.淤泥:是指在静水或缓慢的流水环境中沉积,并经生物化学作用形成的粘性土。

流砂:土方工程施工时,当土方挖到地下水位以下,有时地面和侧面的土形成流动状态,随着地下土一起涌出,这种现象就是流砂现象,这种砂称为流砂。

2.石方工程:平基:沟槽底宽在3m以外,坑底面积在20㎡以外的为平基。

沟槽: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为沟槽。

基坑:底面积在20㎡以内的为基坑.摊座:是指石方爆破后,设计要求对基底进行全面剔打,使之达到设计要求标高.修整边坡:修整石方爆破的边坡,清理石渣。

北京2012定额章节说明及文件汇编(含修缮)

北京2012定额章节说明及文件汇编(含修缮)

定额章节说明及文件汇编目录1. 2012预算定额章节说明 41.1 总说明71.2 01建筑与装饰111.2.1 总说明 111.2.2 册说明 151.2.3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181.2.4 第二章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211.2.5 第三章桩基工程221.2.6 第四章砌筑工程231.2.7 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251.2.8 第六章金属结构工程301.2.9 第七章木结构工程311.2.10 第八章门窗工程321.2.11 第九章屋面及防水工程331.2.12 第十章保温、隔热、防腐工程351.2.13 第十一章楼地面装饰工程371.2.14 第十二章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371.2.15 第十三章天棚工程401.2.16 第十四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411.2.17 第十六章工程水电费 431.2.18 第十五章其他装饰工程441.2.19 第十七章措施项目451.2.20 附录(二)541.2.21 附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费用标准551.3 02安装工程561.3.1 01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561.3.2 02第二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741.3.3 03第三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931.3.4 04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1131.3.5 05第五册建筑智能化工程 1311.3.6 06第六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1381.3.7 07第七册通风空调工程1511.3.8 08第八册工业管道工程1721.3.10 10第十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2031.3.11 11第十一册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 2211.3.12 12第十二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2291.4 03仿古建筑工程错误!未定义书签。

1.4.1 册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

1.4.2 第一章砖作工程错误!未定义书签。

1.4.3 第二章石作工程错误!未定义书签。

1.4.4 第三章琉璃砖砌体工程错误!未定义书签。

河北省2012土建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含定额总说明)解读

河北省2012土建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含定额总说明)解读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总说明一、《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造价管理政策法规编制的。

三、本规定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四、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

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五、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实体项目及不可竞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编制最高限价、标底、报价时可以合理调整。

六、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土建工程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

七、本定额适用于供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八、建筑工程应用于供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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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说明(一)本章包括:现浇混凝土基础,现浇混凝土柱,现浇混凝土梁,现浇混凝土墙,现浇混凝土板,现浇混凝土楼梯,现浇混凝土其他构件,现浇混凝土后浇带,预制混凝土柱,预制混凝土梁,预制混凝土屋架,预制混凝土板,预制混凝土楼梯,其他预制构件,钢筋工程,铁件,现浇混凝土垫层,现场搅拌混凝土增加费18节共154个子目。

(二)现浇混凝土构件1.现浇混凝土构件是按预拌混凝土编制的,采用现场搅拌时,执行相应的预拌混凝土子目,换算混凝土材料费,再执行现场搅拌混凝土调整费子目。

2.现浇混凝土定额子目中不包括外加剂费用,使用外加剂时其费用应并入混凝土价格中。

m时,执行小型构件相应定额子目;单3.定额中未列出项目的构件以及单件体积≤0.13m的构件,执行其他构件相应定额子目。

件体积>0.134.基础(1)箱式基础分别执行满堂基础、柱、梁、墙的相应定额子目。

(2)有肋带型基础,肋的高度≤0.15m时,其工程量并入带型基础工程量中,执行带型基础相应定额子目;肋的高度>0.15m时,基础和肋分别执行带型基础和墙定额子目。

(3)梁板式满堂基础的反梁高度≤0.15m时,执行梁相应定额子目;反梁高度>0.15m 时,执行墙相应定额子目。

(4)带型桩承台,独立桩承台分别执行带型基础、独立柱基相应定额子目,综合工日乘以系数1.05.(5)框架式设备基础,分别执行独立柱基、柱、梁、墙、板相应定额子目。

(6)现浇混凝土基础不扣除伸入承台基础的桩头所占体积。

(7)杯形基础定额子目中已综合了杯口底部找平的工、料,不得另行计算。

5.钢筋混凝土结构中,梁、板、柱、墙分别计算,执行各自相应定额子目,和墙连在一起的暗梁、暗柱并入墙体工程量中,执行墙定额子目;突出墙或梁的装饰线,并入相应项目工程量内。

6.斜梁、折量执行拱形梁定额子目。

7.墙肢截面的最大长度与厚度之比≤6倍的剪力墙,执行短肢剪力墙定额子目;L、Y、T十字形、Z形、一字型等短肢剪力墙的单支中心线长≤0.4m时,执行柱定额子目。

8.现浇混凝土结构板的坡度>10º时,应执行斜板定额子目,15º<板的坡度≤25º时,综合工日乘以系数1.05,板的坡度>25º时,综合工日乘以系数1.1。

9.现浇空心楼板执行混凝土板的相应定额子目,综合工日和机械分别乘以系数1.1。

10.劲性混凝土结构中现浇混凝土除执行本章相应定额子目外,综合工日和机械分别乘以系数1.05;型钢骨架执行第六章金属结构工程中相应定额子目。

11.现浇混凝土挑檐、天沟、雨棚、阳台与屋面板或楼板连接时,以外墙外边线为分界线;与圈梁或其他梁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分别执行相应定额子目。

12.阳台、雨棚立板高度≤500mm时,其体积并入阳台内,雨棚工程量内;立板高度>500mm时,执行栏板相应定额子目。

13.看台板后浇带执行梁后浇带定额子目,综合工日乘以系数1.05.14.定额中楼梯踏步及梯段厚度是按200mm编制的,设计厚度不同时,按梯段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执行每增减10mm定额子目。

15.楼梯与现浇板的划分界限:楼梯与现浇混凝土板之间有梯梁连接时,以梁的外边线为分界;无梯梁连接时,以楼梯的最后一个踏步边缘加300mm为分界线。

16.架空式混凝土台阶执行楼梯定额子目,栏板和挡墙另行计算。

17.散水、坡道、台阶定额子目中,不包括面层的工料费用,面层执行第十一章楼地面装饰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18.后浇带定额子目中已包括金属网,不得另行计算。

(三)预制混凝土构件1、预制板缝宽<40mm时,执行接头灌封定额子目;40mm<缝宽≤300mm执行补封板定额子目;缝宽>300mm时执行板定额子目。

2、圆孔板接头灌缝定额子目中已综合了空心板堵孔的工料费用及灌入孔内的混凝土,执行时不得另行计算。

m时,执行小型构件相应定额子目;3、定额中未列出项目的构件以及单件体积≤0.13m的构件,执行其他构件相应定额子目。

单件体积>0.13(四)钢筋1、定额中钢筋时按手工绑扎编制的,采用机械连接时,应单独计算接头费用,不再计算搭接用量。

2、现浇混凝土伸出构件的锚固钢筋、预制构件的吊钩等并入钢筋用量中。

3、劲性混凝土中的钢筋安装,除执行相应定额子目外,综合工日乘以系数1.25。

4、劲性钢柱的地脚埋铁,执行第六章金属结构工程中钢柱预埋件定额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现浇混凝土1、现浇混凝土工程量除另有规定外,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m 筋、预埋铁件、螺栓及0.3㎡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型钢混凝土结构中,每吨型钢应扣减0.13混凝土体积。

2、现浇混凝土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不扣除构架内钢筋、预埋铁件和伸入承台基础的桩头所占体积。

(1)带型基础: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线乘以基础断面面积以体积计算;带型基础肋的高度自基础上表面算至肋的上表面。

(2)满堂基础:局部加深部分并入满堂基础体积内。

(3)杯形基础:应扣除杯口所占体积。

3、现浇混凝土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

型钢混凝土柱扣除构件内型钢所占体积。

依附柱上的牛腿并入柱身体积计算。

(1)柱高的规定:①有梁板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②无梁板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③框架柱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高度至柱顶高度计算;④构造柱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高度计算;⑤空心砌块墙中的混凝土芯柱按孔的图示高度计算;(2)钢筋混凝土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4.现浇混凝土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伸入墙内的梁头、梁垫并入梁体积内。

型钢混凝土梁扣除构件内型钢所占体积。

(1)梁长的规定:①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②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③梁与墙连接时,梁长算至墙侧面;④圈梁的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线计算;⑤过梁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2)圈梁带过梁者其过梁体积并入圈梁工程量内。

(3)迭合梁按设计图示二次浇注部分的体积计算。

5.现浇混凝土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面积,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面积>0.3㎡的孔洞所占体积,墙垛及突出墙面部分并入墙内体积计算内。

(1)墙长: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线计算;(2)墙高的规定:①墙与板连接时,墙高从基础(基础梁)或楼板上表面算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②墙与梁连接时,墙高算至梁底。

③女儿墙:从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的上表面,女儿墙压顶、腰线、装饰线的体积并入女儿墙工程量内。

6.现浇混凝提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单个面积≤0.3㎡的柱、垛以及孔洞所占的体积。

压型钢板混凝土楼板应扣除构件内压形钢板所占体积。

无梁板的柱帽并入板体积内。

(1)板的图示面积按下列规定确定:①有梁板按主梁间净尺寸计算。

②无梁板按板外边线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③平板按主墙间的净面积计算。

④版与圈梁连接时,算至圈梁侧面:板与砖墙连接时,伸出墙面的板头体积并入板工程量内。

(2)有梁板的次梁并入板的工程量内。

(3)迭合板按设计图示板和肋合并后的体积计算。

(4)看台板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看台板的梁并入看台板工程量内。

(5)压型钢板上现浇混凝土,板厚应从压型钢板的板面算至现浇混凝土板的上表面,压形钢板凹槽部分混凝土体积并入板体积内。

(6)斜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7)雨蓬、悬挑板、阳台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外墙部分体积计算,包括伸出墙外的牛腿和雨蓬反挑檐的体积。

(8)栏板、天沟、挑檐: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9)各类板伸入墙内的板头并入板体积内,薄壳板的肋、基梁并入薄壳体积内计算。

、(10)其他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空心板应扣除空心部分体积。

(11)空心板中的芯管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

7、楼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及楼梯的连接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不扣除宽度≤500mm的楼梯井,伸入墙内部分不计算。

8、散水、坡道、台阶、电缆沟、地沟、扶手、压顶、其他构件、小型构件按设计图示体积计算。

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

9、补板缝按预制板长度乘以板缝宽度再乘以板厚以体积计算,预制板边八字角部分的体积不得另行计算。

10、柱、梁、板及其他构件接头灌缝按预制构件体积以体积计算;杯形基础灌缝按个计算。

11、后浇带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二)预制混凝土1、预制混凝土柱、梁、屋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

2、预制混凝土板及外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不如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单个面积≤300mm*300mm的孔洞所占体积。

3、预制沟盖板、井盖板、井圈: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

4、预制混凝土楼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的体积,扣除空心踏步板空洞体积。

5、预制混凝土镂空花格按设计图示垂面投影面积计算。

6、预应力混凝土构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灌浆孔道所占体积。

(三)钢筋1.现浇构件的钢筋、钢筋网片、钢筋笼均按设计图示钢筋(网)长度(面积)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现浇构件中伸出构件的锚固钢筋应并入钢筋工程量内2.钢筋搭接应按设计图纸注明或按规范要求计算;图纸未注明搭接的按以下规定计算搭接数量:(1)钢筋Φ12以内,按12m长计算1个搭接;(2)钢筋Φ12以外,按8m长计算1个搭接;(3)现浇钢筋混凝土墙,按楼层高度计算塔接;3.预应力钢丝束、钢绞线及张拉按设计图示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1)钢筋(钢纹线)采用JX、XM、QM型锚具,钢丝束采用锥形锚具,孔道长度≤20m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m计算,孔道长度>20m时,钢筋长度增加1.8m计算;(2)钢丝束采用墩头锚具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5m计算;4.支撑钢筋(铁马)按钢筋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5.锚具安装以孔计算。

6.预埋管孔道铺设按构件设计图示长度计算。

7.铁件(1)预埋铁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2)钢筋接头机械连接按数量计算。

(3)植筋以根计算。

(四)垫层1.基础垫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和伸入承台基础的桩头所占体积。

(1)满堂基础垫层如遇基础局部加深,其加深部分的垫层体积并入垫层工程量内。

(2)带型基础垫层长度的确定:外墙按垫层中心线,内墙按垫层净长线计算。

2.楼地面混凝土垫层按室内房间净面积乘以厚度以体积计算。

应扣除沟道、设备基础等所占的体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和附墙烟囱、风道及≤0.3㎡以内孔洞所占体积,但门洞口、暖气槽和壁龛的开口部分所占的垫层体积内也不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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