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南京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考研612法理学925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综合考试真题试卷与真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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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培养方案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培养方案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培养方案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在法学专业中占据重要地位,是培养法律专业人才的基础课程。

本文将从培养方案的制定、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三个角度,探讨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的培养方案。

培养方案的制定是确保教学目标的实现和教学内容的合理安排的关键。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的培养方案应根据社会需求和学科发展趋势,结合学校的特点和资源进行制定。

首先,要明确培养目标,即培养具有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熟悉宪法和行政法理论、掌握法律实务技能以及具备良好的法律思维和职业道德素养的法学专业人才。

其次,要合理安排课程设置。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的课程设置应包括宪法学、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行政法与社会管理等基础课程,同时还应设置宪法与行政法的案例分析、论文写作等实践性课程,以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此外,还应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如法律英语、法律信息检索等,以适应国际化和信息化的发展趋势。

最后,要制定科学的考核制度,确保培养目标的实现。

课程设置是培养方案的核心内容,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的课程设置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在宪法学课程中,应注重学生对宪法的理论研究和宪法实践的探索。

通过宪法的基本原则、制度设计和宪法的保障机制等内容的学习,培养学生对宪法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在行政法学课程中,应注重学生对行政法的理论研究和行政法实践的探索。

通过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行为和行政诉讼等内容的学习,培养学生对行政法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同时,还应引导学生关注当前社会问题,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权力制约等,培养学生的批判思维和问题解决能力。

教学方法是培养方案的实施手段,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的教学方法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在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的教学中,要注重案例分析和实践操作。

通过分析典型案例,学生能够更加深入地理解宪法和行政法的实践应用,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同时,还应注重讨论和辩论。

通过讨论和辩论,学生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思维能力,培养学生的批判思维和问题解决能力。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是两个独立但密切相关的法学专业。

宪法学是
指研究宪法及其在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的作用和地位的
学科。

它强调宪法对国家制度运行的影响,探究宪法制度的适用范围、基本原理、制度设置等内容,体现了法治精神。

而行政法学则是指研
究政府及其官员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学科。


强调法治在行政管理中的地位,包括行政程序、行政行为、行政诉讼
等内容。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的学科发展历史悠久。

在中国,宪法学和行政
法学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产生和发展,但都受到中国本土和西方法学传
统的影响。

在现代化过程中,宪法学和行政法学在国内的研究和应用
趋向多元和开放。

随着中国法制建设的进一步加强,宪法学和行政法
学将会继续扮演重要角色。

总体而言,宪法学与行政法学都是以法律规范为研究对象的学科。

宪法学注重宪法规范,强调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而行政法
学则更加注重行政法规,强调行政管理依法、规范和公正。

宪法学和
行政法学的学习也会有所不同,宪法学注重理论课程的学习,行政法
学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

在未来,宪法学和行政法学将面临着更多的机遇和挑战。

特别是
随着信息化和全球化的加速发展,如何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法学研
究和实践需求,是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发展的重要课题。

2019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综合课真题及答案

2019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综合课真题及答案

2019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综合课真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昰符合题目要求的.1.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在我国正式实施.该制度集中体现的法律职业特征昰A.法律职业具有相当大的自治性B.法律职业要求设置严格的准入门槛C.法律职业必须具备特定的职业伦理D.从事法律职业意味着肩负更多的社会责任2.法律全球化昰指法律的各种要素如法律原则、法律理念、法律价值、法律制度等在全球范围内的趋同以及在全球范围内形成一个法治的标准.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昰A.法律全球化要求实现所有国家法律的一体化B.法律全球化的目标昰形成超主权的法律体系C.人类文明的多样性最终会导致法律全球化的衰亡D.各国法律的交流借鉴昰实现法律全球化的有效途径3.某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督促其履行义务.不少失信人在得知姓名被公布后迫于“面子”和舆论压力,找到法院配合执行.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昰A.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属于司法裁判活动B.公布失信人名单有助于形成尊重法律权威的社会氛围C.法院未经被执行人同意就公布其姓名信息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D.失信人迫于“面子”和舆论压力配合执行不属于守法行为4.比例原则昰行政执法应遵循的重要原则.下列行政行为中,符合比例原则的昰A.为保护本地企业的利益,禁止本地超市出售外地企业的肉类制品B.在一年一度的马拉松比赛当日,实行比赛沿线地区临时交通管制C.在对企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前,举行听证会听取其申辩D.为迎接创建卫生城市评比检查,决定检查期间早点摊、夜宵店均不得营业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第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类似案件时应当参照.”下列对于该规定的理解,正确的昰A.人民法院参照指导性案例审理类似案件体现了“同案同判”的要求B.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具有普遍的法律约束力C.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性案例属于立法活动D.指导性案例昰当代中国的判例法6.我国刑法规定,“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冯某贪污公款21万元,法院依法判处其三年有期徒刑.法院在该裁判中运用的主要推理方式昰A.演绎推理 B.类比推理 C.归纳推理 D.辩证推理7.2017年8月,杭州互联网法院成立.互联网法院将涉及网络的案件从现有审判体系中剥离,依托互联网技术,实现了“网上案件网上审”.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昰A.法院对网络新科技的运用并不影响司法效率B.法院对网络新科技的运用必然提升司法公正C.互联网法院昰网络新科技在司法领域运用的产物D.法院运用网络新科技审理案件体现了司法的能动性8.下列关于宪法分类的表述,正确的昰A.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的区分由宪法学家罗文斯坦最早提出B.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的划分标准昰宪法昰否具有成文的形式C.以制定宪法的机关为标准,可将宪法分为民定宪法和共和宪法D.根据宪法的经济基础和阶级本质,可将宪法分为资本主义宪法和社会主义宪法9.下列关于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表述,正确的昰A.国有经济昰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B.集体所有制经济昰公有制经济的主导力量C.农村实行集体所有制,城镇实行全民所有制D.社会主义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10.下列关于宪法修改的表述,正确的昰A.宪法修改权的主体昰修宪机关B.我国宪法修改的程序和普通法律相同C.我国宪法修改的机关昰全国人大常委会D.宪法修改有全面修改和部分修改两种形式11.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设区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下列事项中,属于该立法权限的昰A.环境保护B.税收征收管理C.外贸基本制度D.本级人民政府的职权12.根据我国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昰A.社会主义公有制B.中国共产党领导C.全面依法治国D.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3.根据选举法,下列关于直接选举的表述,正确的昰A.县级人大代表的选举由县级人大常委会主持B.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代表名额的,应重新投票C.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该次选举无效D.代表候选人获得全体选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14.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关于公民财产权的表述,正确的昰A.公民行使财产权,不得损害公共利益B.2004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公民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C.公民财产权规定在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中D.国家为经济发展的需要,可依法对私有财产进行征收并赔偿15.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关于监察委员会的表述,不正确的昰A.国家监察委员会昰最高监察机关B.上级监察委员会监督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C.各级监察委员会昰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D.监察委员会依法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16.根据《礼记·王制》的记载,商朝对“乱政”和“疑众”均处以“杀”.下列行为中,属于“乱政”的昰A.析言破律B.行伪而坚C.作淫声异服D.假于鬼神、时日、卜筮17.唐朝天宝年间,长安城商贩张三、李四因争抢生意殴斗,李四持刀将张三刺伤,在辜限内张三因伤死亡.依唐律,李四应论处的罪名昰A.斗殴 B.伤害 C.杀人 D.强盗18.宋朝元丰年间,开封府民人钱某与赵某因相邻土地的田界问题发生纠纷,钱某欲告官解决.按照《宋刑统》的相关规定,官府可以受理钱某词状的时间昰A.四月初一 B.六月十八 C.八月十八 D.十月初一19.民国十四年秋,教育部佥事周树人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教育部对其的免职令.依据北洋政府时期的法律,受理该案的机构昰A.大理院B.平政院C.高等审判厅D.法部20.关于抗日民主政权时期的婚姻立法,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昰A.实行一夫一妻制B.规定了保护妇女儿童原则C.确立了婚姻自由原则D.明确了登记结婚以订婚为必经程序二、多项选择题:第21~3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昰符合题目要求的.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21.下列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特征的表述,正确的有A.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B.体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时代要求C.体现结构内在统一而又多层次的国情要求D.体现继承中国法律文化优秀传统和借鉴人类法制文明成果的文化要求22.法律不昰万能的,导致法律局限性的主要原因有A.法律的实现须具备一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等条件B.法律的稳定性与社会生活的变动性之间存在矛盾C.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受人的因素制约和影响D.有些社会关系不适宜由法律调整23.“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该论断直接体现的法治理念有A.程序正义理念B.法律至上理念C.权力受制约理念D.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念24.某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民事案件时,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关于民法总则草案的说明,对民法通则的有关条款作了解释.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A.该法院采用了比较法解释方法B.该法院运用了文义解释方法C.该法院的解释属于正式解释 D.该法院的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25.某村5名初中生辍学,家长听之任之.镇政府对家长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他们送子女返校读书.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表述正确的有A.学生家长应保障子女接受义务教育B.受教育既昰公民的权利,也昰公民的义务C.镇政府有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职责D.子女教育应由家长负责,镇政府的行为侵犯了家长的监护权26.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人大代表出现下列情形,其代表资格应终止的有A.赵某辞职被接受B.钱某加入外国国籍但定居北京C.孙某因刑事案件被羁押正在接受侦查D.李某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大会议27.根据我国宪法,公民人身自由的内容包括A.住宅不受侵犯B.人身自由不受侵犯C.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D.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28.历史上以廷尉为中央最高司法审判机关的朝代有A.秦朝 B.汉朝 C.唐朝 D.宋朝29.在清朝司法实践中,幕友发挥着重要作用.下列关于幕友的表述,正确的有A.幕友须精通复杂的律例B.幕友由各级官府衙门任命C.以专办刑事审判实务的刑名幕友地位为最高D.幕友昰各级地方官及中央司法部门长官的政法顾问30.下列关于1935年《中华民国刑法》的表述,正确的有A.分总则和分则两编 B.确立罪刑法定主义C.增设“保安处分” D.侵害直系尊亲属犯罪加重处罚三、简答题:第31~3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31.简述法律的基本特征.32.简述我国宪法上公民的监督权.33.简述汉代的春秋决狱.四、分析论述题:第34~37小题,每小题15分;第38小题,20分,共80分.34.英国法理学家哈特在其《实证主义和法律与道德的分离》一文中,提出了一系列法律实证主义的主要观点:法律昰人类的命令;法律与道德之间不存在必然的联系;法律体系昰一个“封闭的逻辑系统”,可以通过单纯的逻辑手段从既定的法律规则中推导出正确的判决.请结合上述材料,运用法理学相关知识,阐释法律实证主义的基本观点并对其作出评价.35.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联系我国的司法实践,结合法律论证原理,论述释法说理的内涵及目的.36.在审理王某诉李某债务纠纷案件中,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关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规定,作出了终审判决.当事人李某认为,该规定同法律相抵触,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了审查建议.请结合上述材料,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回答下列问题:(1)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司法解释的权限范围和原则昰什么?(2)李某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审查建议的法律依据昰什么?(3)全国人大常委会收到李某的审查建议后,应如何处理?37.论述我国的总理负责制.38.凡律令该载不尽事理,若断罪而无正条者,引律比附.应加应减,定拟罪名,转达刑部,议定奏闻.若辄断决,致罪有出入者,以故失论.——《大明律》卷第一“断罪无正条”请结合上述材料,根据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回答下列问题:(1)何谓“比附”?其适用条件昰什么?(2)适用比附应遵守何种程序规定?(3)司法官员违反比附规定可能导致的法律责任昰什么?(4)明律关于比附立法的意义何在?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B 2.D 3.B 4.B 5.A6.A 7.C 8.D 9.D 10.D11.A 12.B 13.C 14.A 15.B16.A 17.C 18.D 19.B 20.D二、多项选择题:21.ABCD 22.ABCD 23.BCD 24.ABCD 25.ABC26.ABD 27.ABCD 28.AB 29.ACD 30.ABCD三、简答题:31.答案要点:规范性和普遍性;国家意志性和权威性;权利义务的一致性;国家强制性;严格的程序性.32.答案要点:公民监督权昰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的权利,包括批评建议权、控告检举权、申诉权和国家赔偿请求权.批评建议权昰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缺点和错误,提出意见和要求改正的权利;控告检举权昰公民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提出指控、进行检举的权利;申诉权昰公民对国家机关的决定不服,要求重新处理的权利;国家赔偿请求权昰国家机关侵犯公民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受害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权利.33.答案要点:春秋决狱昰由西汉董仲舒首倡的一种司法审判方式,它以儒家经典的精神和事例作为判决根据;其最重要的原则昰论心定罪;促进了法律儒家化的进程,对后世影响深远.四、分析论述题:34.答案要点:法律实证主义昰西方主要的法学流派,主要观点包括:法律昰主权者的命令,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施;法律与道德不存在必然联系,法律即使不符合道德,也依然具有效力和权威,“恶法亦法”;法律昰一个封闭的体系,司法审判应运用逻辑从现有规则中推出判决,而不应考虑其他价值因素.法律实证主义与自然法学派存在立场、方法、观点上的分歧,它在扞卫法律权威性的同时,促进了法律科学的发展.但它也存在局限性,法律的价值因素在现实中无法回避,单纯的逻辑推理并不能保证在疑难案件中得到唯一正确的判决.35.答案要点:裁判文书释法说理昰法律论证在司法领域的具体应用.释法说理要阐明事理,说明裁判所认定的案件事实及其根据和理由;要释明法理,说明裁判所依据的法律规范以及适用法律规范的理由;要讲明情理,体现法理情相协调,符合社会主流价值观.其目的昰通过阐明裁判结论的形成过程和正当性理由,提高裁判的可接受性,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36.答案要点:(1)最高人民法院有权就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作出解释;解释应当主要针对具体的法律条文,并符合立法的目的、原则和原意.(2)根据《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公民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3)全国人大常委会收到李某的审查建议后,由常委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有关专门委员会认为司法解释同法律相抵触,而最高人民法院不予修改或废止的,可以提出要求最高人民法院予以修改、废止的议案,或者提出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法律解释的议案.37.答案要点:总理负责制昰指国务院总理对其主管的工作负全部责任,同时对自己主管的工作有完全决定权.具体内容有:由总理提名组成国务院,总理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任免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的议案;总理领导国务院的工作,副总理、国务委员协助总理工作,其他组成人员在总理领导下工作,向总理负责;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全体会议,对于所议事项有最后决定权;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的议案和任免国务院有关人员的决定,由总理签署.38.答案要点:(1)比附昰指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司法官员可比照最相类似的律文定罪量刑.其适用条件昰:律令无明文规定,而行为又具有明显的社会危害性,应以犯罪论处.(2)初审官员根据比附原则定罪量刑,上呈转达刑部,由刑部议定后,上奏皇帝决定.(3)司法官员违反比附规定,随意裁判,导致“出罪”(重罪轻判或有罪判作无罪)或“入罪”(轻罪重判或无罪判作有罪)的,区分故意或过失,分别追究法律责任.(4)比附作为一种法律适用方法或技术,昰中国古代法律传统之一.《大明律》于“断罪无正条”下确立比附制度,有利于缓和因律条抽象程度不足而导致的律文僵化之弊,增强律文的适应性;立法严格限定比附的适用条件,旨在防止司法官员的擅断,也适应了皇帝控制司法权之需.。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硕士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硕士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硕士
摘要:
1.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的概念与关系
2.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硕士专业的报考与招生情况
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硕士专业的就业前景与竞争压力
4.选择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硕士专业的建议
正文: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是法学领域中的两个重要分支。

宪法学主要研究国家宪法的制定、修改、解释和实施等方面的问题,旨在维护国家法制和保障公民权利。

行政法学则主要研究行政机关的组织、职权、行为和监督等方面的问题,旨在规范行政行为和保护公民权益。

近年来,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硕士专业受到了越来越多考生的关注。

根据搜狗百科的资料,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属于0301 法学的二级学科,拥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和培育学科。

目前,我国一些知名高校如浙江大学、武汉大学等都设有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

报考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硕士专业的考生,大多数是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

根据参考信息,法律硕士(非法学)是专门为本科非法学背景的人开设的,难度相对较小,招生名额也较多。

然而,法学硕士(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的竞争较为激烈,报考者需要有扎实的法学基础和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

对于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硕士专业的就业前景,虽然竞争压力较大,但毕业生在政府机关、公共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等领域具有较高的就业竞争力。

根据西北民族大学的硕士点简介,该专业毕业生在国家司法部、科研院所以及高
校等单位都有优秀的表现。

总之,对于有意报考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硕士专业的考生,建议充分了解该专业的报考和招生情况,以及未来的就业前景。

在确定报考该专业前,还需加强法学基础知识的积累和研究能力的培养。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复习题参考答案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复习题参考答案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复习题(不是标准答案,仅供参考)一、名词解释(共60题)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宪法作为根本法,它是其他法律,法规赖以产生,存在,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它处于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

2.刚性宪法:是指创制形式和程序不同于普通法律,具有特殊严格的要求宪法。

刚性宪法不论是在制定、修改还是解释方面,都需要由特定机关按照程序进行,以体现创制宪法活动的神圣性。

3.宪法规范:宪法规范是指调整宪法关系的各种规范的总和。

由宪法的根本法地位所决定,宪法规范表现为根本性的法律规范,具体调整宪法关系。

宪法关系既包括社会、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关系,同时也包括国家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

4.宪法监督:是指特定的机关依据一定的程序,审查和裁决法律、法规和行政命令等规范性文件和特定主体行为是否违宪,以维护宪法权威,保障公民权利与自由的制度。

5.爱国统一战线:是我国无产阶级在革命斗争中,为反对主要敌人,与一切可能团结的力量结成的联盟。

在现阶段,它是一个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由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政治联盟,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其组织形式。

6.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拥有国家权力的我国人民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民主选举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以实现人民当家做主权利的政治制度。

7.选民登记:是指选举机构依法审查和确认公民选举资格的活动。

选民登记的程序目的在于确定选举权,保障选举权,防止无选举权的公民参加投票,保障有选举权的公民不被剥夺参与选举的权利。

在我国,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

8.联邦制: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联邦组成单位组成的统一国家。

南京大学法理学复试真题

南京大学法理学复试真题

法理学一、法的本体1.法律意识2.调整性法律关系3.一般法*24.法的渊源*35.法律心理6.法律规范的结构7.法律部门*28.法律规范的溯及力9.特别法10.不成文法11.强行性规范12.成文法13.部门法体系14.法律责任*215.法的预测作用16.法的规范性17.权义复合规则18.法的强制作用19.法律规则20.法的意志21.法律效果22.法律义务23.法律效益24.派生性法律关系25.构成新规则*226.法的效力来源27.法律行为*228.法的实效29.法律位阶30.判例法*231.法律概念32.法律关系33.法的形式34.法律原则*235.权力36.法律权利37.衡平法38.授权性规则39.法的一般作用40.法律事实41.应有权利42.法律关系客体43.实体法44.法律事件45.简述法产生的集中具体形式46.法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的干系如何47.简述法律关系的内容48.划分法的部门应该注重哪几个问题49.简要说明法律意识的分类50.简述法的适用的特征51.什么是法的强制作用,通常包括哪几个方面的内容52.法的规范作用有哪些53.为什么说法是规范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54.试论法的溯及力的概念及其适用规则55.简述法的分类56.试论法律责任的概念、特征及认定57.简论判例法对成文法的意义58.试论法的规范性特征59.试论法律关系的特征60.阐述权利与义务在结构功能上的相互关系61.如何理解法律体系的概念及其意义62.如何理解法是调整人们行为和社会关系的规范63.试论法律事实与一般事实之间的区别及其意义64.试述法律适用的概念及基本要求65.试述影响法律效力发生实效的相关因素66.权利和义务的关系评析67.结合西方学者的研究,谈谈你对法律责任本质的理解68.试论法律行为的构成69.试论法律责任的构成70.试论法律的规范性特点及意义71.试述权利和义务是法学的核心范畴*272.举例分析法律规则的分类及其意义73.结合相关案例,阐述法律责任的认定和归结的原则74.结合相关实例,论述法律责任的理论根据75.试论自然法学家对‘法’的定义76.试论法的效力冲突及其解决办法77.试评权力的“法无授权即物权”78.试述法的效力的范围79.试述法律权利的特点80.试述法律原则的适用特点与条件81.举例说明法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82.试述当代中国法的非正式渊源83.举例说明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84.法的局限性85.政党法律程序的意义二、法的起源和发展1.法的历史类型2.法的继承*33.法系*34.法的起源5.法的移植*26.法的继承性7.英美法系8.原始习惯9.法与原始习惯的主要区别是什么10.试论当代世界主要法律体系的特点11.原始习惯转变为法律有哪几种主要方式和途径12.试述法的起源的不同学说13.简述大陆法系的形成、法律分类、起源及其特征14.简述法律发展的一般规律15.试论法的移植16.如何理解当代中国法的创制过程中的“法律移植与本土化”问题17.大陆法系特征概述18.结合法律移植否定论和肯定论理论,谈谈为什么法律移植具有必然性和必要性19.试论法律在起源上与宗教规范的关系20.试论法律全球化的内容21.试论英美法与大陆法系的区别*222.试述法律产生的一般规律三、法的运行1.法律调整机制2.立法体制*23.法的实现*24.法的现代化5.法的适用6.法律草案7.无效解释8.职业法律意识9.立法原则10.立法程序11.法律推理12.授权立法13.法律执行14.法律案的表决15.外部法律监督16.法律方法17.价值分析方法18.法解释*219.司法体系*220.实证分析方法*221.法律职业*222.立法体制23.法律解释24.执法体系25.法的历史解释*26.狭义的执法27.法的体系解释28.法律论证的外部证成29.类比推理30.执法31.法律论证32.论述法律监督的意义及其实现途径33.如何健全社会主义民主的法律保障机制34.试论法律解释的必要性35.试分析“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原则中“事实”和“法律”的含义36.简述法律监督的构成要素*237.简述法律调整的对象和方式38.谈谈你对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的理解39.试论法律创制的原则40.试分析法律解释的特征41.试从成文法的特点来理解法律解释的必要性42.试述司法、司法权、司法制度三者之间的关系43.试述执法的正当程序原则44.试述法律职业的概念与特征45.试述我国立法的民主原则46.试述法律职业思维的特点47.试论阶级分析分析方法在法学研究中的意义及其不足48.试述中国现行立法权限划分体制及其国情依据49.试述立法的合理性原则和合法性原则50.略51.结合中国实际,阐述立法的科学性与民主性原则52.试述我国的法律监督体系53.试述法律职业共同体对我国的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54.试述法律事实监督的功能55.如何劣迹“一个公正的法官是一个冷冷的中立者”这句话56.试述法律确认和保障自由的原则57.结合实例他他那守法的根据和理由58.结合实例谈谈我国司法的原则59.司法权行使的原则60.科学的实事求是和法律的实事求是的区别61.法律职业伦理的道德性四、法的价值1.法的价值*22.人权的法律化3.法律上的自由4.简述法的自由价值*25.试论法的正义价值观6.试论法的秩序价值*27.试论法律与自由8.试论法对效率的促进作用9.试论法律对人权的保护10.试述法的价值体系的特征及其构成11.结合实例谈谈解决价值冲突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五、法与社会1.法律文化*72.法的社会性3.法的概括性4.法律文化的结构5.法治*36.法与科学技术的关系如何7.试论社会主义法和共产主义道德的相互作用8.试论法在规范微观经济方面的作用9.试论法律文化的结构10.试论现代法治国家的特征11.辨析法治和德治的关系12.如何理解社会主义法是社会性和民主性的统一13.要建设法治国家,我们需要从哪些方面进行法制改革14.中西法律文化主要存在哪些差异15.试论法不溯及既往作为法治原则的意义16.试论法与民主政治的一般关系17.请根据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关系,谈谈你对将“见危不救”纳入法律调整规范的理解18.评议法治优于人治。

南京大学考研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

南京大学考研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

南京大学考研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
2018年,南京大学将对考研生进行考研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等细节的检查和确认,以确保每位考生都能找到合适的考研专业和考试科目。

南京大学拥有15个不同的专业方向,具体如下:文学、历史学、哲学、法学、教育学、政治学、公共管理、心理学、社会学、新闻传播学、经济学、管理学、理学、工学和农学。

此外,南京大学还设置了7个不同的考试科目,包括政治、历史、地理、法律、数学、英语和实用文体。

在报考资格中,要求考生具备高中或以上的学历,且有一定的掌握和使用英语的能力。

考试之前,南京大学还将为考生提供复习课程,以帮助考生更好地掌握考试科目的基本知识并能更好地备考。

这次考研是一次重要的考验,参加考研的考生应该努力学习,把握时间,多看书,多探讨,尽可能多地了解考研科目,以便考试时落落有力,尽可能取得更好的成绩。

此外,考生还应注意合理安排自己的复习时间,并坚持自学,以便能更好地备考考研,取得更好的成绩。

最后,南京大学考研不仅考验考生的学术水平,更考验考生的耐心、毅力、勤奋和坚持的能力。

只有全面完善的准备,才会有较高的考研成绩。

南京大学法学院专业目录

南京大学法学院专业目录
030106
专业名称
诉讼法学
招生人数
10
研究方向
01刑事诉讼法学02民事诉讼法学03司法制度04比较程序法学05证据法学
考试科目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612法理学④955诉讼法学专业综合课(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复试: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
参考书目
《法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人民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刑事诉讼法学》(第二版),陈光中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民事诉讼法—问题与原理》吴英姿编著,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第二版(行政诉讼部分)应松年主编,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参考书目
《法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人民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中国法制史》曾宪义主编,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外国法律制度史》陈丽君、曾尔恕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中国法律思想史新编》张国华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备注
不接受单独考试。
备注
不接受单独考试。本专业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和江苏省重点学科。B组单独排名,招生13名,德国概况用德文答题。
专业代码
030108
专业名称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招生人数
3
研究方向
01环境行政法02国际环境法03环境侵权法
考试科目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或264德语③612法理学④976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综合(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复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南大在职法学研究生

南大在职法学研究生

南大在职法学研究生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为满足社会立法需求,配合新时期法律教育发展的长河,法学研究生就成为了不可或缺的一分子。

南京大学,作为我国规模最大的一所全国重点大学,自2005年起开设在职法学研究生项目,以搭建国内外学术交流的桥梁。

南大招收在职法学研究生的主要条件是,人才具有法学相关的学历或工作经历,且有丰富的实际经验,能够提高法律服务质量。

此外,有一定的英文和计算机能力,能够独立完成研究项目,思考问题,灵活处理法律事务,有责任心及良好的沟通能力也是招生考量的重要因素。

南大在职法学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集中式的,学生来校学习;另一种是异地培训,实现课程学习的虚拟化,让学生可以边学习边工作。

通过两种学习方式,可以充分利用在职学习生的资源,优化学习效率。

南大在职法学研究生主要课程安排为:《宪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诉讼法学》、《法学概论》、《法学研究方法》、《实践训练》等,南大在职法学研究生在学习课程的同时可以搭建学术交流的平台,深度思考法学发展趋势。

南大在职法学研究生的学习期限是3年,本科学历平均学制2年,研究生入学后可以获得大学本科学位,毕业年可以拿中国大学的硕士学位。

南大在职法学研究生毕业后,可以得到从事法律从业的执照,成为专业律师,可以从事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等法律行业,并可以在政府机关、企业会计专业、咨询公司等地从事法律工作。

在职法学研究生的项目,是国家高等教育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培养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法学专业人才,是支持国家法律事务发展的有力助推器。

南大在职法学研究生,致力于推动法律发展,为把握时代发展的脉搏,满足社会法律服务的需求,贡献自己的力量。

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中国宪法学)-试卷1

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中国宪法学)-试卷1

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中国宪法学)-试卷1(总分:86.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选题(总题数:15,分数:30.00)1.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下列观点中,属于自然法学派提出的是A.法律是理性的体现√B.法律为现实的法律C.法律为实在的法律D.法律是追求经济效益的手段A项表述为自然法学派的观点。

B项表述为社会法学派的观点。

C项表述为分析法学派的观点。

D项表述为经济分析法学派的观点。

3.下列关于立法程序的表述,不能成立的是A.立法程序应当遵循民主原则B.立法程序存在于法律制定过程中,法律修改和废止不必遵循立法程序√C.法律草案的提出是立法程序中的第一个步骤D.立法程序通常是由宪法和有关专门法律确定的立法程序应当遵循民主原则,对此,《立法法》有专条规定。

可见,A项表述正确。

立法程序存在于法律的制定、修改、认可和废止的活动中。

可见,B项表述错误。

立法程序包括法律草案的提出、审议、表决与通过、公布4道程序,其中,法律草案的提出是立法程序中的第一个步骤。

可见,C项表述正确。

不同国家的法的制定程序有所不同,但通常都是由宪法和有关专门法律确定的。

可见,D项表述正确。

4.下列关于行政法规制定程序的表述,不能成立的是A.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总体工作部署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报国务院审批B.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C.制定行政法规的具体程序主要包括立项、起草、审查、决定与公布D.国务院通过行政法规实行表决制√《立法法》第66条规定,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总体工作部署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报国务院审批。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硕士必读书目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硕士必读书目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硕士必读书目--转载一、精读经典书目[英]霍布斯:《利维坦》,黎思复、黎廷弼译,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英]洛克:《政府论》(上下),翟菊农、叶启芳译,商务印书馆1982版[英]戴雪:《英宪精义》,雷宾南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英]W·Ivor·詹宁斯:《法与宪法》,龚祥瑞等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英]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又名《自由宪章》),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美]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联邦党人文集》,程逢如等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下),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下),董果良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德]卡尔·施米特:《宪法学说》,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孙中山:《五权宪法》毛泽东:《新民主主义宪政》、《论联合政府》、《论人民民主专政》二、必读书目专业类[英]边沁:《政府片论》,沈叔平等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英]密尔:《代议制政府》,汪渲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英]维尔:《宪政与分权》,苏力译,三联书店1997年版[英]马丁·洛克林:《公法与政治理论》,郑戈译,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英]沃尔特·白芝浩:《英国宪法》,夏彦才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英]杰弗里·马歇尔:《宪法理论》,刘刚译,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英]K.C.惠尔:《现代宪法》,翟小波译,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美]杰罗姆·巴伦等:《美国宪法概论》,刘瑞祥等译,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5年版[美]汉密尔顿等:《美国宪法原理》,严欣淇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版[美]凯斯·R.孙斯坦:《设计民主:论宪法的作用》,金朝武等译,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美]埃尔金、索乌坦编:《新宪政论》,周叶谦译,三联书店1997年版[美]路易斯·亨金、阿尔伯特·J·罗森塔尔编:《宪政与权利》,郑戈、赵晓力、强世功译,三联书店1997年版[美]罗森鲍编:《宪政的哲学之维》,刘茂林、郑戈译,三联书店1997年版[美]埃尔斯特、[挪]斯莱格斯塔德编:《宪政与民主》,三联书店1997年版[美]爱德华·S·考文:《美国宪法的“高级法”背景》,强世功译,三联书店1996年版[法]莱昂·狄骥:《宪法学教程》,王文利等译,辽海出版社、春风文艺出版社1996年版[法]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李常山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日]美浓部达吉:《公法与私法》,黄冯明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日]三浦隆:《实践宪法学》,李力等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日]杉原泰雄:《宪法的历史——比较宪法学新论》,吕昶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日]阿部照哉等:《宪法》(上、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日]芦部信喜:《宪法》,林来梵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张君劢:《宪政之道》,清华大学2006年版萧公权:《宪政与民主》,清华大学2006年版许崇德:《学而言宪》,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许崇德:《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史》,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王叔文:《王叔文文选》,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李龙:《宪法基础理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张学仁、陈宁生主编:《二十世纪之中国宪政》,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韩大元主编:《新中国宪法发展史》,河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韩大元:《亚洲立宪主义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徐秀义、韩大元:《宪法学原理》,(上),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徐秀义、韩大元主编:《现代宪法学基本原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林来梵:《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王世杰、钱端升:《比较宪法》,龚祥瑞:《比较宪法与行政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第2版张庆福主编:《宪法学基本理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童之伟:《法权与宪政》,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刘军宁:《共和·民主与宪政》,上海三联书店1998年版蔡定剑:《宪法精解》,法律出版社2006年第2版蔡定剑:《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法律出版社1998年(已有新版)王人博:《宪政文化与近代中国》,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周伟:《宪法基本权利司法救济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周伟:《宪法基本权利:原理·规范·应用》,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专业基础类[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古希腊]柏拉图:《法律篇》,张智仁、何勤华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古希腊]柏拉图:《理想国》,郭斌和、张竹明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古罗马]西塞罗:《论共和国论法律》,王焕生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德]康德:《法的形而上学原理——权利的科学》,沈叔平译,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关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童世骏译,三联书店2003年版[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何包钢、廖申白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美]伯尔曼:《法律与宗教》,梁治平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英]丹宁:《法律的训诫》(1999)、《法律的未来》(1999)、《法律的正当程序》(1999)、《最后的篇章》(2000)、《法律的界碑》(1999)、《家庭故事》,刘庸安等译,法律出版社[美]埃德加·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和方法》,张智仁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德]拉德布鲁赫:《法哲学》,王朴译,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德]考夫曼:《法律哲学》,刘幸义等译,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德]阿图尔·考夫曼、温弗里德·哈斯默尔主编:《当代法哲学和法律理论导论》,郑永流译,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德]马克斯·韦伯:《论经济与社会中的法律》,张乃根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版[德]卡尔·拉伦茨:《法学方法论》,陈爱娥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三、进一步阅读书目[德]列奥·斯特劳斯:《自然权利与历史》,彭刚译,三联书店2003年版[日]大须贺明:《生存权论》,林浩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法]罗伯斯比尔:《革命法制和审判》,赵涵舆译,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美]潘恩:《常识》,何实译,华夏出版社2004年版[美]约瑟夫·斯托里:《美国宪法评注》,毛国权译,上海三联书店2006年版[美]斯坦利·I·库特勒:《最高法院与宪法——美国宪法史上重要判例选读》,朱曾汶等译,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美]阿奇博尔德·考克斯:《法院与宪法》,田雷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美]阿希尔·里德·阿马:《宪法与刑事诉讼》,房保国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美]麦迪逊:《辩论;美国制宪会议记录》(上下),尹宣译,辽宁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美]詹姆斯·M·伯恩斯等:《民治政府》,陆震纶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美]宝罗·布莱斯特等:《宪法决策的过程:案例与材料》,张千帆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美]布鲁斯·阿克曼:《我们人民:宪法的根基》,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美]布鲁斯·阿克曼:《我们人民:宪法变革的原动力》,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美]罗纳德·德沃金:《自由的宪法——对美国宪法的道德解读》,刘丽君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美]马克斯·法仑德:《设计宪法》,董成美译,上海三联书店2006年版[美]C.H.麦基文:《宪政古今》,翟小波译,贵州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美]W.布莱福特:《“五月花号公约”签订始末》,王军伟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美]史蒂芬·霍尔姆斯等:《权利的成本——为什么自由依赖于税》,毕竞悦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美]西尔维亚·斯诺维斯:《司法审查与宪法》,谌洪果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美]小查尔斯·爱德华·梅里亚姆:《卢梭以来的主权学说史》,毕洪海译,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美]赫伯特·J.斯托林:《反联邦党人赞成什么——宪法反对者的政治思想》,汪庆华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美]凯斯·R.桑斯坦:《偏颇的宪法》,宋华琳、毕竞悦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美]小詹姆斯·R.斯托纳:《普通法与自由主义理论——柯克、霍布斯及美国宪政主义诸源头》,姚中秋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美]马克·沃伦:《民主与信任》,吴辉译,华夏出版社2004年版[美]伊利:《民主与不信任:关于司法审查的理论》,朱中一、顾运译,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美]纪念美国宪法颁布200周年委员会编:《美国公民与宪法》,劳娃、许旭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美]斯科特·戈登:《控制国家——西方宪政的历史》,应奇等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美]文森特·奥斯特罗姆:《美国联邦主义》,王建勋译,上海三联书店2003年版[以色列]丹尼尔·J.伊拉扎:《联邦主义探索》,彭利平译,上海三联书店2004年版[英]霍布斯:《论公民》,应星、冯克利译,贵州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英]詹姆斯·布赖斯:《现代民治政体》(上、下),张尉慈等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英]沃尔特·白哲特:《英国宪制》,李国庆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英]T.R.S.艾伦:《法律、自由与正义——英国宪政的法律基础》,成中协等译,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英]阿克顿:《自由史论》,胡传胜等译,译林出版社2001年版[英]阿克顿:《自由与权力》,侯健、范亚峰译,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英]埃德蒙·柏克:《自由与传统》,蒋庆等译,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英]以赛亚·伯林:《自由论》,胡传胜译,译林出版社2003年版[法]邦雅曼·贡斯当:《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阎克文等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张友渔:《张友渔文选》(上、下),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许崇德主编:《宪法与民主政治》,中国检察出版社1994年版夏勇:《人权概念起源-权利的历史哲学》(修订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王希:《原则与妥协:美国宪法的精神与实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陆润康:《美国联邦宪法论》,书海出版社2003年版胡锦光:《中国宪法问题研究》,新华出版社1998年版[台]陈新民:《德国公法学基础理论》(上、下),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台]陈新民:《公法学札记》,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汪进元:《良宪论》,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范进学:《宪法解释的理论建构》,山东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胡锦光、韩大元主编:《中国宪法发展研究报告》,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韩大元等著:《现代宪法解释基本理论》,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韩大元主编:《1954年宪法与新中国宪政》,湖南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莫继宏:《现代宪法的逻辑基础》,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莫继宏:《宪法审判制度概要》,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赵宝云:《西方五国宪法通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周叶中:《代议制度比较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胡肖华:《宪法诉讼原论》,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邓冰等编著;《大法官的智慧——美国高等法院经典判决选集》,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北京大学法学院司法研究中心编:《宪法的精神》,中国方正出版社2003年版刘向文、宋雅芳:《俄罗斯联邦宪政制度》,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任允正、于洪君:《独联体国家宪法比较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史丹彪:《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宪政理论与实践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蔡定剑主编:《中国选举状况的报告》,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甄树青:《论表达自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谢鹏程:《公民的基本权利》,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陈欣新:《表达自由的法律保障》,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夏勇等:《中国当代宪政与人权热点》,昆仑出版社2001年版蔡定剑主编:《中国选举状况的报告》,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赵心树:《选举的困境-民选制度及宪政改革批判》,四川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袁达毅:《县级人大代表选举研究》,中国社会出版社2003年版胡盛仪等:《中外选举制度比较》,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季卫东:《宪政新论-全球化时代的法与社会变迁》,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秦前红:《宪法变迁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顾肃:《自由主义基本理念》,中央编译出版社2003年版周伟:《各国立法机关委员会制度比较研究》,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谢维雁:《从宪法到宪政》,山东人民出版社2004年谢晖主编:《法理文库》、《公法研究》等系列丛书中其他有关宪法、宪政的书目张庆福主编:《宪政论丛》(已出版一、二、三、四、五卷)北京大学“法学论丛”中“比较法系列”、“宪法行政法系列”、“公法系列”等丛书中有关宪法、宪政书目罗豪才、姜明安主编:《宪政论丛》中有关宪法、宪政的书目。

2016-2017南京大学法学院考研专业目录考试科目参考书复试线报录比真题及经验-新祥旭考研辅导

2016-2017南京大学法学院考研专业目录考试科目参考书复试线报录比真题及经验-新祥旭考研辅导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人数考试科目参考书目备注005法学院(电话:83593440)184 030101法学理论701法理学02法律文化03法社会学04西方法哲学05法律的经济分析06权利和人权理论07司法制度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612法理学④923法理专业综合(西方法哲学、民法学、刑法学)复试科目:0501法理学、西方法哲学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谷春德主编:《西方法律思想史》(第三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魏振瀛主编:《民法》(第五版),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版;不接受单独考试。

编:《刑法学》(第二版)(总论部分),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

030102法律史501外国法律史02中国法律史03比较法04中国法律社会史05古代东亚法律关系史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612法理学④924法律史综合(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复试科目:0502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曾宪义主编:《中国法制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陈丽君、曾尔恕主编:《外国法律制度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不接受单独考试。

郭建主编:《中国法律思想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701宪法、行政法02部门行政法03环境行政法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或264德语③612法理学④925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综合(宪法学、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复试科目:0503宪法学、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张千帆著:《宪法学导论——原理与运用》(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008年;胡建淼、江利红:《行政法学》,中国人民大学不接受单独考试。

法大法学各细分专业介绍

法大法学各细分专业介绍

法大法学各细分专业介绍法大法学各专业方向如下:1.法学理论2.法律史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4.军事法学5.法与经济学6.民商法学7.诉讼法学8.经济法学9.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10.知识产权法学11.刑法学12.国际法学以上专业方向每一项还包括具体研究方向划分,由于篇幅限制就不一一列举。

在凯程的教育学栏目有专门介绍各个专业的情况。

以上各专业方向初试科目大部分是一样的,如下: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40法或241德或242西或243意③701法学综合一④801法学综合二侦查学: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40法或241德或242西或243意③740侦查学综合④801法学综合二司法鉴定学: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40法或241德或242西或243意③741司法鉴定综合④801法学综合二法医学: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40法或241德或242西或243意③720法医学综合一④820法医学综合二法大法学考研难度解析本文系统介绍法大法学考研难度,法大法学就业,法大法学专业方向,法大法学考研参考书,法大法学考研专业课五大方面的问题,凯程法大法学老师给大家详细讲解。

特别申明,以下信息绝对准确,凯程就是王牌的法学考研机构!一、法大法学难度大不大,跨专业的人考上的多不多?近几年法学考研比较热门,法大大学是政法类院校的翘楚,每年考的人较多,难度肯定不会很小。

法大初试题客观题比较多,所以相对来说比较客观公平,只要自己努力加上专业的辅导,考上的几率会很大。

在凯程,老师会帮助同学们总结重点难点,帮助同学们梳理脉络,搭建法学知识框架。

法学考研大多数是法学本科的人在考。

每年在凯程辅导班里很多二本三本的考生,都考的不错,主要是看你努力与否。

所以记住重要的不是你之前学得如何,而是从决定考研起就要抓紧时间完成自己的计划,下定决心,就全身心投入,要相信付出总会有回报。

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重点、难点及模拟测试题

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重点、难点及模拟测试题

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重点、难点及模拟测试题目录第一部分专业课考试科目剖析 (1)第二部分重难点剖析 (2)一、考试要求 (2)二、考试内容 (2)(一)刑法 (2)(二)民法 (3)(三)法理学 (6)(四)宪法 (7)(五)法制史 (8)第三部分应试技巧 (8)第四部分模拟测试题及答案 (9)第一部分专业课考试科目剖析法律硕士(非法本)专业共计五门专业科目,分两张试卷,专业基础课和专业综合课,全国统考,每张试卷满分15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

专业基础课考试包括刑法学和民法学两部分,在考查刑法学和民法学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同时,注重考查考生运用刑法学原理和民法学原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运用法律语言表达的能力。

考生应能:1.准确地再认或再现刑法学和民法学的基本知识。

2.正确理解和掌握刑法学和民法学的重要概念、特征、内容和其法律规定。

3.运用刑法学和民法学原理解释和论证某些观点,明辨法理。

4.结合社会生活背景或特定的法律现象,分析、评价有关案件、事件,找出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

5.准确、恰当地使用法律学科的专业术语,论述有据,条理清晰,符合逻辑,文字表达通顺。

综合课考试包括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三部分,主要考查相关学科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从理论法学的角度测试考生是否具备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所要求的知识、能力和素养。

在考查考生对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的理解及掌握的同时,侧重考查考生运用法律语言的表达能力和综合运用法学知识和原理分析、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

考生应能:1.正确掌握和准确理解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的基本概念、特征和基本原理。

2.正确运用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知识和原理对给定材料进行分析处理和正确评价。

3.结合我国法治建设的实际,综合运用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知识和原理,对我国现实法律现象和法治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南京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含推免)

南京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含推免)

复试科目:0104 现代西方哲
06 (全日制)当代德国哲学
学综合面试
07 (全日制)当代法国哲学
备注
010104 逻辑学 01 (全日制)现代逻辑与逻 辑哲学 02 (全日制)科学逻辑与科 学方法论 03 (全日制)辩证逻辑与创 新思维 04 (全日制)中外逻辑思想 史 05 (全日制)语言逻辑 06 (全日制)现代逻辑在计 算机科学与人工智能中的 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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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拟招收 其中拟接收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总人数 推免生人数
考试科目
与信仰
07 (全日制)犹太教(犹太
文化)
备注
08 (全日制)宗教艺术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②201 英语一 或 203 日语③638 哲学综合 D④917 宗教艺术
03 (全日制)房地产投资研

04 (全日制)财政金融研究
05 (全日制)证券投资研究
06 (全日制)经济增长与发
展研究
复试科目:0203 世界经济
3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②201 英语一 或 202 俄语 或 203 日语③303 数学三④919 经 济学原理
复试科目:0204 人口与劳动 经济学 10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②201 英语一 或 202 俄语 或 203 日语③303 数学三④919 经 济学原理
总人数 推免生人数
考试科目
010103 外国哲学
01 (全日制)西方哲学史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②201
02 (全日制)基督教哲学
英语一 或 264 二外德语 或
03 (全日制)德国古典哲学
265 二外法语③635 哲学综

法学专业考研科目

法学专业考研科目

法学专业考研科目法学专业考研科目是法学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和诉讼法学等学科。

这些科目涵盖了法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实践知识,对于培养法学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法理学是法学专业考研科目中的一门核心课程。

法理学研究法律的本质、目的和原理,探讨法律的基本概念、理论和规则。

在法学研究生入学考试中,法理学是必考科目,考察学生对法律学科的认识、理解和运用能力。

宪法学是法学专业考研科目中的另一门重要课程。

宪法学研究宪法的起源、发展和功能,探讨宪法的基本原则、制度和权力机构。

考生需要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和理论,了解宪法的历史演变和现实应用,具备宪法解释和适用的能力。

行政法学是法学专业考研科目中的又一门重点课程。

行政法学研究行政法的基本原理、法律制度和行政行为。

考生需要熟悉行政法的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具备行政法律适用和行政行为规范的能力。

刑法学是法学专业考研科目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刑法学研究刑法的基本理论、罪刑法定原则和犯罪构成要件。

考生需要熟悉刑法的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刑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具备刑法适用和犯罪构成要件分析的能力。

民商法学也是法学专业考研科目中的一门重要课程。

民商法学研究民商法的基本规范、法律原则和合同法律制度。

考生需要掌握民商法的相关法律法规,了解民商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具备民商法律适用和合同解释的能力。

诉讼法学是法学专业考研科目中的必考内容之一。

诉讼法学研究诉讼程序的基本原则、法律规定和诉讼行为。

考生需要熟悉诉讼法的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诉讼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具备诉讼程序的应用和诉讼行为的规范能力。

法学专业考研科目涵盖了法学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核心内容,包括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和诉讼法学等学科。

考生需要全面掌握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实践知识,具备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的能力,为未来从事法律研究和法律实务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1.掌握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的基本理论体系;
2.理解和分析法律文本及案例,并掌握法律逻辑和法律推理的基本方法;
3.具备扎实的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研究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具备独立开展法学研究的能力,包括选题、文献查阅、数据搜集与整理、研究方法和方式的运用等;
5.具备批判性分析和创新性思维的能力,并具备一定的科学研究和法律文献撰写的能力;
二、培养内容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核心内容包括宪法学、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行政法律制度等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

同时,还应当加强对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和前沿理论的学习和掌握,拓展法学的应用领域的知识和技能。

1.宪法学:主要包括宪法学基本理论、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宪法制度、宪法审查与宪法司法、宪法与公正等内容。

2.行政法学:主要包括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和理论、行政法律制度、行政行为和行政权力的法律规制、行政诉讼法等内容。

3.行政法律制度:主要包括行政法律制度的历史及其演变、行政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基本原则、行政法律制度的运行机制等内容。

4.行政诉讼法:主要包括行政诉讼法的基本理论和制度、行政诉讼程序、行政诉讼案例研究等内容。

5.专业课程:根据学生的研究方向和实际需求,设置相关的专业课程,包括政府法务、行政执法与监督、公法与私法关系等。

三、培养方式
1.课堂教学:通过理论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的
基本理论和知识。

2.实践教学:通过参与案例研究、模拟法庭辩论、企业实习等实践教
学的方式,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和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南京大学刑法学考研法理学与刑法专业综合考试真题试卷与真题答案

南京大学刑法学考研法理学与刑法专业综合考试真题试卷与真题答案

2019南京大学刑法学考研612法理学与926刑法专业综合考试真题试卷与真题答案《2019南京大学926刑法专业综合考研复习全析(含历年真题)》(共2册)由金陵南大考研网依托多年丰富的教学与辅导经验,组织官方教学研发团队与南京大学法学院的优秀研究生共同合作编写而成。

全书内容紧凑权威细致,编排结构科学合理,为参加2019南京大学考研的考生量身定做的必备专业课资料。

《2019南京大学926刑法专业综合考研复习全析(含真题与答案历年真题)》根据以下参考书目陈光中主编:《刑事诉讼法学》(第五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魏振瀛主编:《民法》(第五版),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版。

结合往年南京大学考研真题内容,帮助报考南京大学考研的同学通过南大教材章节框架分解、相关985、211名校考研真题与解答,帮助考生梳理指定教材的各章节内容,深入理解核心重难点知识,把握考试要求与考题命题特征。

通过研读演练本书,达到把握教材重点知识点、适应多样化的专业课考研命题方式、提高备考针对性、提升复习效率与答题技巧的目的。

同时,透过测试演练,以便查缺补漏,为初试高分奠定坚实基础。

适用院系:法学院:刑法学适用科目:926刑法专业综合(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法学)内容详情本书包括了以下几个部分内容:Part 1 - 考试重难点通过总结和梳理《民法》(魏振瀛,第五版)、《刑事诉讼法学》(陈光中,第五版)各章节复习和考试的重难点,建构教材宏观思维及核心知识框架,浓缩精华内容,令考生对各章节内容考察情况一目了然,从而明确复习方向,提高复习效率。

Part 2 - 名校考研真题及详解:汇编名校专业课考试科目真题讲解,方便考生检查自身的掌握情况及不足之处,并借此巩固记忆加深理解,培养应试技巧与解题能力。

Part 3 - 南京大学历年考研真题:汇编南大考研专业课考试科目2003-2009、2012年考研真题试卷,方便考生检查自身的掌握情况及不足之处,并借此巩固记忆加深理解,培养应试技巧与解题能力。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介绍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介绍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介绍
宪法学和行政法学是法学领域的两个重要学科。

下面是它们的专业介绍:
宪法学专业是研究宪法及宪法相关问题的学科。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它规定了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国家机关的职权和职责、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基本法律规范。

宪法学研究宪法的起源、性质、内容、修改和适用等诸多方面的问题,关注宪法对国家制度和社会秩序的影响。

宪法学专业的学生需要学习宪法的基本原理、宪政制度、宪法解释和宪法保护等知识,并且需要具备批判性思维和追求公正与正义的精神。

行政法学专业是研究行政法及行政法相关问题的学科。

行政法是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法律规范体系,它规定了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运作、行政权力的行使和限制、行政程序的要求和保障等。

行政法学研究行政法的形成和发展、行政权力的运行和监督、行政程序的规范和保护等诸多方面的问题,关注行政法对行政机关的约束和公民的权益保护的影响。

行政法学专业的学生需要学习行政法的基本概念、行政权力的法律制约和行政诉讼的程序规定等知识,并且需要具备逻辑思维和实践操作的能力。

宪法学和行政法学是法学中的两个重要分支,它们在法律理论和法律实践中都有重要的作用。

宪法学关注宪政制度的建设和宪法的保护,它涉及到国家和社会的整体性问题;而行政法学关注行政权力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它涉及到行政机关和公民的具体权利和义务。

宪法学和行政法学的研究内容密切相关,互
相交叉影响,为了更好地研究和应用宪法和行政法,也有许多学者进行宪法与行政法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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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南京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考研612法理学925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综合考试真题试卷与真题答案《2019南京大学925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综合考研复习全析(含真题与答案)》(共2册)由金陵南大考研网依托多年丰富的教学与辅导经验,组织官方教学研发团队与南京大学法学院的优秀研究生共同合作编写而成。

全书内容紧凑权威细致,编排结构科学合理,为参加2019南京大学考研的考生量身定做的必备专业课资料。

《2019南京大学925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综合考研复习全析(含真题与答案真题与答案)》根据以下参考书目张千帆著:《宪法学导论——原理与运用》(第二版),法律出版社胡建淼:《行政法学》,法律出版社结合往年南京大学考研真题内容,帮助报考南京大学考研的同学通过南大教材章节框架分解、配套的课后习题(典型题)讲解及相关985、211名校考研真题与解答,帮助考生梳理指定教材的各章节内容,深入理解核心重难点知识,把握考试要求与考题命题特征。

通过研读演练本书,达到把握教材重点知识点、适应多样化的专业课考研命题方式、提高备考针对性、提升复习效率与答题技巧的目的。

同时,透过测试演练,以便查缺补漏,为初试高分奠定坚实基础。

适用院系: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适用科目:925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综合(宪法学、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内容详情本书包括了以下几个部分内容:Part 1 - 考试重难点通过总结和梳理《宪法学导论——原理与运用》(张千帆,法律出版社第二版)、《行政法学》(胡建淼,法律出版社)各章节复习和考试的重难点,建构教材宏观思维及核心知识框架,浓缩精华内容,令考生对各章节内容考察情况一目了然,从而明确复习方向,提高复习效率。

Part 2 - 教材课后习题(典型题)与解答针对教材《宪法学导论——原理与运用》(张千帆,法律出版社第二版)、《行政法学》(胡建淼,法律出版社)课后习题/相关典型题配备详细解读,以供考生加深对教材基本知识点的理解掌握,做到对考研核心考点及参考书目内在重难点内容的深度领会与运用。

Part 3 - 名校考研真题及详解汇编名校专业课考试科目真题讲解,方便考生检查自身的掌握情况及不足之处,并借此巩固记忆加深理解,培养应试技巧与解题能力。

Part 4 - 南京大学历年考研真题与答案:汇编南大考研专业课考试科目2003-2009年考研真题试卷,并配备2003-2005年真题答案,方便考生检查自身的掌握情况及不足之处,并借此巩固记忆加深理解,培养应试技巧与解题能力。

2003年南京大学425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综合(宪法学、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2004年南京大学425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综合(宪法学、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2005年南京大学425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综合(宪法学、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考研真题(含部分答案)2006年南京大学425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综合(宪法学、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考研真题2007年南京大学925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综合(宪法学、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考研真题2008年南京大学925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综合(宪法学、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考研真题2009年南京大学925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综合(宪法学、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考研真题《2019南京大学考研612法理学复习全析(含真题答案,共三册)》《2019南京大学考研612法理学复习全析(含真题与答案,共三册)》由金陵南大考研网依托多年丰富的教学与辅导经验,组织官方教学研发团队与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优秀研究生共同合作编写而成。

全书内容紧凑权威细致,编排结构科学合理,为参加2019南京大学考研的考生量身定做的必备专业课资料。

《2019南京大学考研612法理学复习全析(含真题与答案,共三册)》编写根据南京大学考研官方指定教材: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2019南京大学考研612法理学复习全析(含真题与答案)内容提要:1、南京大学法学院考研内部信息必读:2、南京大学考研612法理学科目考试解读:3、指定教材重难点内容解析: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4、1996-2015年南京大学612法理学考研真题;5、2003-2015年南京大学612法理学考研真题答案详解。

《2019南京大学考研612法理学复习全析(含真题与答案)》通过提供院系专业相关考研内部信息,总结近年考试内容与考录情况,系统梳理核心考点与重难点知识点,并对历年真题进行透彻解析,令考生不再为信息匮乏而烦恼,同时极大提高了复习效率,让复习更有针对性。

适用院系:法学院:【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中美文化研究中心:【国际关系】适用科目:612法理学内容详情一、内部信息必读:网罗南大该专业的考研各类内外部信息,有助于考生高屋建瓴,深入了解南大对应专业的考研知识及概况,做到纵观全局、备考充分。

内容包括:院校简介、专业分析、师资情况、历年报录统计、就业概况、学费与奖学金、住宿情况、其他常见问题。

1、院校简介2、师资情况3、历年报录统计4、就业概况5、学费与奖学金6、其他常见问题二、考试解读:该部分涵盖了历年真题解读、题型分析、常考知识点总结等内容,旨在帮助考生通过汇总分析近年南大该专业考试科目的总体考试题型、考试命题规律与难易程度、常考的考试内容,宏微观综合把握考试发展及趋势。

1、学院专业考试概况学院专业介绍命题规律2、考试题型深入剖析及应对高分解题技巧通用篇:文科高分答题技巧特技篇:法理学高分应试技巧3、往年真题解读4、考试展望5、高分复习方略6、章节历年考点分布表三、考试重难点精析:1、复习要点:该部分通过归纳各章节要点及历年真题的考点分布情况,预测章节内可考题型,并指导考生把握各章节复习的侧重点。

2、章节重难点精析:根据南京大学该专业的历年研究生考试内容及考查方向,结合考试题型特点,对《法理学》(张文显)各章节的重要知识点及常见考点进行了总结归纳,并深入剖析核心考点。

透过该部分内容的学习,考生可以温故知新,系统掌握重点知识,提升复习层次,完成从课本知识学习到考研考点复习的蜕变。

3、考题预测:通过系列模拟题目让考生在复习本章知识点后进行练习,考察自身对于重要知识点的掌握情况,并找出不足补缺补漏。

第一章法学第二章法理学概述第三章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与发展第四章法的概念第五章法的渊源、分类和效力第六章法的要素第七章法律体系第八章权利和义务第九章法律行为第十章法律关系第十二章法律程序第十四章法的演进第十五章全球化与法律发展第十六章法的制定第十七章法的实施第十八章法律职业第十九章法律方法第二十章法的价值概述第二十一章法的基本价值第二十二章法与人权第二十三章法与政治第二十四章法与经济第二十五章法与文化第二十六章法治与社会建设四、历年真题与答案详解:整理南大该专业1996-2015年考研真题,并2003-2015年配有答案详细讲解。

本部分包括了(解题思路、答案详解)两方面内容。

首先对每一道真题的解答思路进行引导,分析真题的结构、考察方向、考察目的,向考生传授解答过程中宏观的思维方式;其次对真题的答案进行详细解答,方便考生检查自身的掌握情况及不足之处,并借此巩固记忆加深理解,培养应试技巧与解题能力。

1996年南京大学612法理学考研真题试卷1997年南京大学612法理学考研真题试卷1998年南京大学612法理学考研真题试卷1999年南京大学612法理学考研真题试卷2000年南京大学612法理学考研真题试卷2001年南京大学612法理学考研真题试卷2002年南京大学612法理学考研真题试卷2003年南京大学612法理学考研真题试卷2004年南京大学612法理学考研真题试卷2005年南京大学612法理学考研真题试卷2006年南京大学612法理学考研真题试卷2007年南京大学612法理学考研真题试卷2008年南京大学612法理学考研真题试卷2009年南京大学612法理学考研真题试卷2010年南京大学612法理学考研真题试卷2011年南京大学612法理学考研真题试卷2012年南京大学612法理学考研真题试卷2013年南京大学612法理学考研真题试卷2014年南京大学612法理学考研真题试卷2015年南京大学612法理学考研真题试卷=========================2003年南京大学612法理学考研真题答案详解2004年南京大学612法理学考研真题答案详解2005年南京大学612法理学考研真题答案详解2006年南京大学612法理学考研真题答案详解2007年南京大学612法理学考研真题答案详解2008年南京大学612法理学考研真题答案详解2009年南京大学612法理学考研真题答案详解2010年南京大学612法理学考研真题答案详解2011年南京大学612法理学考研真题答案详解2012年南京大学612法理学考研真题答案详解2013年南京大学612法理学考研真题答案详解2014年南京大学612法理学考研真题答案详解2015年南京大学612法理学考研真题答案详解五、配套教材笔记与重难点归纳根据《法理学》(张文显第四版)罗列所有的章节笔记与要点,方便考生记忆背诵,通盘掌握;同时,对各教材的重点难点内容重新梳理,便于考生重点把握大题的复习,并借此巩固记忆加深理解,提高专业课的基础题与大题得分率。

六、配套课后习题/经典题型与答案详解针对教材《法理学》(张文显第四版)配备课后习题/典型题详细解读,以供考生加深对教材基本知识点的理解掌握,做到对考研核心考点及参考书目内在重难点内容的深度领会与运用。

七、名校考研真题及答案详解根据《法理学》(张文显第四版)教材内容,汇编名校专业课考试科目真题讲解,方便考生检查自身的掌握情况及不足之处,并借此巩固记忆加深理解,培养应试技巧与解题能力。

八、高分备考指导:提供考研公共课的备考指导,让考生对公共课的复习更有头绪。

并由优秀硕士研究生分享独特的南大考研专业课复习方略,助考生在备考过程中高屋建瓴、如虎添翼。

本资料由金陵南大考研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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