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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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大优秀新生奖学金条件

中科大优秀新生奖学金条件

中科大优秀新生奖学金条件随着中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学生选择进入大学深造。

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在高等教育领域的影响力也越来越大。

作为国内一流的理工科大学,中科大不仅拥有丰富的师资力量和优质的教育资源,还注重选拔和培养优秀的学生,为他们提供各种各样的奖学金和荣誉称号。

其中,中科大优秀新生奖学金是一个旨在奖励和激励新生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的奖项,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这个奖学金的条件和申请流程。

一、奖学金的条件中科大优秀新生奖学金是专门为新生设立的奖项,旨在鼓励他们在入学后努力学习,全面发展自己的各项能力。

根据奖学金的设立标准,符合以下条件的新生可以申请:1. 成绩优异:新生在高考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或者在其他考试中表现突出,获得了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奖项。

2. 综合素质高:新生在学校或社会中积极参加各种活动,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领导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或者在文艺、体育、科技等方面有特长和成就。

3. 毕业中学为985或211高校:新生毕业于全国重点大学或其他一流大学,具有良好的学习基础和综合素质。

4. 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新生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能够顺利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5. 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新生具有良好的品德、健康的身体和积极向上的心态,能够适应大学的学习和生活。

二、奖学金的申请流程符合条件的新生可以通过以下步骤申请中科大优秀新生奖学金:1. 在入学报到时,向学校的新生奖学金申请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成绩单、获奖证书等。

2. 学校的新生奖学金申请办公室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被推荐给学校的评审委员会。

3. 学校的评审委员会将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获奖名单。

4. 获奖名单将在学期末公布,并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三、奖学金的作用中科大优秀新生奖学金的获得者不仅可以获得一定的奖金,还可以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好处:1. 增强自信心:获得优秀新生奖学金是对新生学习成果和综合素质的肯定,可以增强他们的自信心和自豪感。

研究生奖项评选细则

研究生奖项评选细则

研究生奖项评选细则第一篇:研究生奖项评选细则研究生奖项评选细则第一章中国科学院冠名奖学金评选办法第一条申报条件:符合三好学生的基本条件,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优秀,科研成绩显著,发表出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或在应用研究上有较重要的创新,取得具有重要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为本所科研项目做出重要贡献或解决关键问题。

第二条申报范围:本所在学统招研究生。

第三条评选时间及程序:中国科学院冠名奖学金于每年1月份申报,申报人须填写《中科院冠名奖学金申请表》,由人事教育处负责资格审核工作,采取超额推荐,择优评定的方法,3月份提交长春光机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疑义后,上报研究生院审批。

第四条评选比例及奖励方式:按照中国科学院冠名奖学金有关条例执行。

第二章长春光机所所长奖学金评选办法第五条长春光机所所长奖学金的设立旨在本所树立研究生学习、科研的典范,引导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鼓励创新精神,激励他们努力学习,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使本所研究生成为具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较强的综合素质和较高的理论水平的具有长光特色的高素质人才。

第六条申报条件:符合三好学生的基本条件,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优秀,科研成绩显著,发表出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发表学术论文影响因子之和达到10以上,在学习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在基础研究上有重要的创新或在应用研究上重要的突破,取得具有重要的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为本所科研项目做出重要贡献或解决关键问题。

第七条申报范围:在学统招研究生。

第八条评选比例:在学研究生的2%。

第九条评选时间及程序1、长春光机所所长奖学金每年8月份申报评选一次,在研究生开学典礼时表彰。

2、长春光机所所长奖学金的评选采取本人申报,同时填写《长春光机所所长奖学金申请表》,并附相应事迹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交到人事教育处。

3、由人事教育处负责资格审查工作,采取超额推荐、择优评定的方法提交本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

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方案

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方案

大学“朝阳青年奖”评选办法为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树立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勤学、修德、明辨、笃实”为青年学生座右铭。

学院团委积极响应学校团委、学院党委号召,树立先进榜样典型,发现美丽奋斗青春,挖掘“身边的力量”,树铸“学习的楷模”,感受“平凡的闪光”,力求不断推动学院学生全面发展,鼓励学院学生树立“奋斗奉献、奋勇争先、奋进有为、奋发向上”的人生目标,争做“有理想、有追求、有担当、有作为、有品质、有修养”的六有青年。

经研究决定开展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第三届“朝阳青年奖”系列奖项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报如下:一、评选原则1、坚持以提名促公正的原则。

面向学院全体学生,通过个人申请、支部推荐、年级会评议、线上投票以及朝阳青年奖评选委员会提名等流程确定各奖项候选人。

2、坚持以评选促发展的原则。

通过活动开展宣传,挖掘在学业成才、社会工作、日常生活等诸多方面起积极引领作用的平凡学生的不凡故事,激励广大青年向榜样学习,感受身边的力量。

二、评选类别及条件(一)朝阳青年奖(个人)明辨担当,笃实奉献。

关注学校、学院的发展,为学校、学院发展做出过一定的贡献;注重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过硬,学习成绩优秀,能在学院中产生一定影响力并具有标杆意义的青年学子。

(二)朝阳青优奖(个人)肯于付出,甘于奉献。

在学习成绩、文创活动、班团建设、友善爱校等方面有着突出表现的,积极活跃的青年学子。

(三)朝阳青创奖(个人)乐于钻研,勤于求索。

具有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积极参加各项科技竞赛活动并取得优秀成绩,在青年创新创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能起到引领作用的青年学子。

(四)朝阳青教奖(个人)勇于探索,精益求精。

工作中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生活中关爱同学,亦师亦友;能与学生和睦相处,并深受同学们喜爱的青年教师。

(五)朝阳新兵奖(个人)严于律己,团结协作。

军训期间,不怕苦不怕累,内务规范,训练刻苦,在同级新生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军训新兵。

(六)朝阳青团奖(集体)团结友爱,勇于争先。

中科大奖学金制度

中科大奖学金制度

中科大奖学金制度
中科大的奖学金制度分为以下几个类别:
1. 院系奖学金:由各个院系设立的奖学金,旨在奖励在学业、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

2. 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教育部等相关政策设立的奖学金,是对学术成就突出、科技创新能力强、身体素质优秀等方面表现杰出的学生的奖励。

3. 中科大奖学金:由中科大设立的奖学金,分为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特殊困难奖学金等。

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主要针对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主要针对本科生,特殊困难奖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状况较为困难的学生。

4. 国际奖学金:专门针对留学生设立的奖学金,用于资助留学生的学费、生活费等。

5. 社会赞助奖学金:有一些企业、基金会等单位与中科大合作,设立奖学金用于资助学生。

这类奖学金通常会有更高的金额并可能提供更多的机会,例如提供实习机会、就业推荐等。

中科大的奖学金制度具体细则根据不同奖项而有所差异,学生可以在学校官网或相关部门了解申请细节和要求。

学术成绩优秀学生认定实施细则

学术成绩优秀学生认定实施细则

学术成绩优秀学生认定实施细则
1. 引言
本文档旨在规定学术成绩优秀学生的认定实施细则,以便公正、公平、客观地评定学生的学术成绩,并为学校相关工作提供依据。

2. 责任部门
学术成绩优秀学生的认定工作由学校教务部门负责,其职责包
括但不限于制定评定标准、组织评定工作,并进行认定结果的公示。

3. 评定标准
学术成绩优秀学生的认定标准如下:
- 平均绩点:学生的平均绩点应达到一定要求,具体要求由学
校制定。

- 学科成绩:学生的各学科成绩应达到一定要求,具体要求由
学校制定。

- 学术表现:学生在学术科研、竞赛活动等方面的表现应被充
分考虑。

4. 认定程序
学术成绩优秀学生的认定程序如下:
- 申请:学生可以主动向教务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应
的成绩单、科研、竞赛等相关证明材料。

- 审核:教务部门将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必要
的查询和核实。

- 评定:教务部门根据评定标准对学生的申请进行评定,并将
结果做出公示。

- 申诉:学生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教务部门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应证据。

- 决定:教务部门将根据学生的申诉和提供的证据,作出最终
的认定决定,并进行公示。

5. 其他事项
- 学校将定期对学术成绩优秀学生的认定工作进行评估,确保
认定工作的公正与准确。

-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将适时进行修订。

以上即为《学术成绩优秀学生认定实施细则》的内容,我们将
按照此实施细则进行学术成绩优秀学生的认定工作。

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教务部门联系。

谢谢!。

优秀学生评选方案及评选标准通知

优秀学生评选方案及评选标准通知

优秀学生评选方案及评选标准通知近日,学校针对优秀学生的评选方案和标准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调整。

为了确保评选过程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特此发布以下通知,供广大师生参考。

评选方案范围与对象:本次评选面向全校在读学生,不分年级、专业和学习成绩。

评选程序:个人申请:学生可通过学校官网或教务处提交申请材料。

推荐提名:各院系、年级、社团可根据自身情况,推荐优秀学生参与评选。

资格审查:学校成立评选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综合评判:委员会根据评选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全面考评。

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将在校园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奖励措施:获评优秀学生的学生,将获得相应的奖学金、荣誉证书、优先推荐等奖励。

评选标准本次评选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学习表现:包括平时学习成绩、课堂表现、实践能力等。

思想品德:包括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协作等方面。

社会实践:包括参与校园活动、志愿服务、科技创新等。

综合素质:包括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创新创业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评选委员会将根据以上标准,结合学生的申请材料和日常表现,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判。

获评的学生不仅能获得相应的奖励,还将成为学校的典型代表,为其他同学树立学习榜样。

申请材料要求为确保评选公平公正,请申请学生准备以下材料:-基本信息表-学习成绩单-社会实践证明文件-个人事迹材料-推荐信(可选)以上材料请于X月X日前,通过学校官网/教务处提交。

逾期或材料不全者,将无法参与本次评选。

联系方式如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电话:XXXXX,联系人:XXXXX。

希望通过本次评选,发现更多优秀的学生代表,为学校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相信经过公正、公平、公开的评选,必将产生一批品学兼优的学生榜样,为学校争光。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1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1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同时结合我校特点,特制定《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设立旨在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第二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学校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第三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倾斜。

学校统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其他研究生奖学金的名额分配、评审和发放工作,充分发挥各类奖学金的激励作用。

第二章奖励标准与条件第四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第五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第三章名额分配第六条国家奖学金分配以学院为单位,在考虑各学院全日制研究生规模的基础上,突出对基础学科、重点学科倾斜。

第七条各学院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与本实施办法开展本学院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第四章评审组织第八条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研究生院、各学院研究生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第九条学院在研究生部的基础上成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委员会名单由研究生部推荐,并报校评审领导小组备案。

该评审委员会负责学院层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与组织实施。

第五章评审程序第十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所有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第十一条学院评审委员会确定本单位获奖学生名单后,应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条例

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条例

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秉承中国科学院大学(以下简称“国科大”)“科教融合、育人为本、协同创新、服务国家”的核心理念,践行“博学笃志、格物明德”校训,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国科大按照国家招生计划录取的、在中国科学院所属各个研究院、所、中心等单位(以下简称“研究所”)接受研究生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第三条国科大每学年评选一次优秀学生,分别授予“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和“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并颁发或授权颁发统一制作的荣誉证书和奖章,以奖励模范履行法定义务、遵守学生行为准则的优秀学生。

第二章评选条件
第四条“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为:
一、热爱祖国,崇尚科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学风端正,勤奋学习,勇于创新,成绩优良;
三、友爱互助,尊敬师长,关心集体,乐于奉献;
四、明礼修身,勤俭节约,热爱生活,积极向上。

第五条“优秀学生干部”同时授予“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评选条件为:
一、符合“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的基本要求;
二、积极为学生服务,组织开展有益的学生活动;
三、工作能力较强,业绩突出,受到学生的拥护。

第六条“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条件为:
一、从获得“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中推选;。

《关于印发〈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的通知》

附件4校学字…2011‟79号关于印发《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的通知各院、系、有关直属单位,机关有关部、处、室: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精神,为规范我校“国家奖学金”申报与评审,学校研究制定了《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经校长工作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施行。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校学字…2007‟36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主题词:学生奖学金规章通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党政办公室2011年6月8日印发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人每年奖励8000元,名额由财政部、教育部等有关部委分配。

第二章基本申请条件第三条符合以下条件的二年级及其以上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有资格申请国家奖学金: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依教务处出具的成绩单,前一学年学习成绩的平均绩点(GPA)居所在学院前5%之内(含5%)。

未达到此条件,但在科技创新等方面有特别突出表现,受到广泛关注和肯定的,可由2名教授推荐申报。

第三章申请与评审第四条国家奖学金按年度申请和评审。

学校接中国科学院转来有关部委下达的名额和预算后,分配名额进行评审。

第五条对照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学生个人向所属学院提出申请。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和我校其他助学项目,但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参加除郭沫若奖学金以外的其他专项奖学金的评选。

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

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

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科学院大学(以下简称“国科大”)按照国家招生计划录取、在中国科学院院属各研究院、所、台、站、中心等承担高等教育工作的单位(以下简称“研究所”)和校部各学院、系、本科部(以下简称“院系”)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本科生(以下简称“学生”)。

第三条国科大每学年评选一次优秀学生,分别授予“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和“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并颁发或授权颁发统一制作的荣誉证书和奖章,以奖励模范履行法定义务、遵守学生行为准则的优秀学生。

第二章评选条件第四条“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为:一、热爱祖国,崇尚科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二、学风端正,勤奋学习,勇于创新,成绩优良;三、友爱互助,尊敬师长,关心集体,乐于奉献;四、明礼修身,勤俭节约,热爱生活,积极向上。

第五条“优秀学生干部”同时授予“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评选条件为:一、符合“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的基本要求;二、积极为学生服务,组织开展有益的学生活动;三、工作能力较强,业绩突出,受到学生的拥护。

第六条“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条件为:一、从获得“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中推选;二、学习成绩优异或在科技创新中有出色表现;三、在思想品德、人格修养等方面,得到公认好评。

第七条“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为:一、在学期间至少一次获得“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二、各培养环节考核“优良”;三、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四、到国家急需的行业或地区工作就业者优先。

第三章评选比例第八条“三好学生”以研究所、院系为单位进行评选,比例不超过在学学生人数的15%。

第九条“优秀学生干部”以研究所、院系为单位进行评选,从各级学生会、学生团体、学生党团支部、班委会学生干部中评选产生,比例不超过在学学生人数的2%。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
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是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高素质的科技人才。

为激励我所研究生勤奋学习、创新进取、德、智、体全面发展,鼓励研究生踊跃参加社会活动、参与学生工作,特在研究生中开展评选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的活动。

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原则
民主公开,坚持标准,宁缺勿滥。

二、优秀研究生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科学事业。

2、遵纪守法,严于律己,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科研道德,自觉遵守所内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刻苦,学风严谨,创新进取,成绩优良,论文工作进展顺利,论文中期检查评议为优秀者。

4、尊敬师长、团结互助、艰苦朴素、讲究卫生。

5、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6、自觉锻炼身体,身心健康。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条件
1、任学生会、所团委、班委会、党支部、团支部成员。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科学事业。

3、遵纪守法,严于律己,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科研道德,自觉遵守所内各项规章制度。

4、关心集体,热心学生工作,能够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群众威信高,社会工作成绩突出,各方面反映良好。

5、学习刻苦,学风严谨,创新进取。

6、尊敬师长、团结互助、艰苦朴素、讲究卫生。

国科大奖学金加分细则

国科大奖学金加分细则

国科大奖学金加分细则国家奖学金加分细则(精选5篇)国科大奖学金加分细则 1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大力促进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品学兼优,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级专门人才,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xx]342号)、《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方法》(教财[20xx]1号)和《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管理办法(试行)》(校研[20xx]17号)文件精神,制定我院关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

第一条评选范围表现优异的二年级(含)以上的在籍全日制研究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不含延期毕业、定向、委培等在职培养类型研究生)。

20xx级硕博连读研究生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第二条奖励额度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

第三条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专业实践能力突出;5、加权平均成绩专业排名位于前30%。

第四条申请国家奖学金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中的其中两条1、获得上一年度三好毕业生标兵、三好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十佳党支部书记、十佳党员、毕业生道德模范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2.学术研究成果显著。

发表学术论文时,研究生为第一或通讯员(导师为第一,研究生为第二,研究生参与评审时可视为第一)。

研究生以第一、二名出版学术专著、译著,或担任主编、副主编出版学术著作。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在省部级及以上的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创业计划大赛等竞赛中获奖。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中科院计算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中科院计算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中科院计算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计所教字〔2018〕6号)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以下简称“国科大”)《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校发学字〔2014〕64号),并结合计算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一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计算所按照国家招生计划录取接受研究生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学生(学籍在计算所,包含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

定向生、在职生、港澳台学生和留学生不在国家奖学金评选之列。

第二条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国家奖学金名额由国科大根据当年财政部、教育部下达计划按比例分配至计算所。

国家奖学金由国科大一次性发至获奖者本人。

各部门不得以获得国家奖学金为理由停发或扣发其它已获得或应获得的各类奖助学金。

第三条评选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国科大及计算所各项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四)在学期间获得过国科大优秀学生荣誉称号:1.硕博连读生应在申请时学籍注册的培养层次阶段获得过优秀学生荣誉称号;2.硕士和博士阶段中间断开的,应在博士阶段获得过优秀学1生荣誉称号;3.曾获过国家奖学金的,应在上一次获得国家奖学金之后获得过优秀学生荣誉称号。

(五)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综合素质高,发展潜力突出;(六)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第四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一)参评学年受到过国科大或计算所纪律处分者;(二)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三)参评学年由于个人原因,在各种实验、实践环节中严重损坏仪器设备或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者;(四)参评学年的一半及以上时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第五条硕博连读生按申请时的学籍注册培养层次参与评选,转博当年按硕士生身份参与评选;直博生按博士生身份参与评选。

第六条评选工作开始时,已毕业离校的研究生不再具备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期间内原则上不具备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中科大优秀新生奖学金条件

中科大优秀新生奖学金条件

中科大优秀新生奖学金条件作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的一名优秀新生,每个人都希望能够得到更好的发展机会和更多的荣誉。

而中科大优秀新生奖学金就是一种非常好的机会,可以帮助学生获得更多的荣誉和奖励,同时也可以激励他们更加努力地学习和成长。

那么,中科大优秀新生奖学金的条件是什么呢?首先,中科大优秀新生奖学金的申请条件非常严格。

首先,申请者必须是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的本科新生,且入学成绩排名前10%。

其次,申请者必须在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和比赛中表现优异,能够积极参与校内外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和领导才能。

此外,申请者还必须在德、智、体、美等方面有所表现,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和道德品质。

其次,中科大优秀新生奖学金的评选标准非常严格。

评选标准主要包括学习成绩、各种比赛和活动的成绩、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方面。

其中,学习成绩是最基本的评选标准,只有成绩排名前10%的学生才有资格申请奖学金。

此外,各种比赛和活动的成绩也是非常重要的评选标准,包括科技创新比赛、文艺比赛、体育比赛等方面。

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也是非常重要的评选标准,体现了申请者的社会责任感和公益精神。

最后,中科大优秀新生奖学金的获得需要经过严格的评审程序。

评审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和相关专家组成,对申请者的学习成绩、各种比赛和活动的成绩、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评审结果将在学期末公布,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将获得一定的奖金和荣誉证书,并被授予中科大优秀新生称号。

总之,中科大优秀新生奖学金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荣誉和奖励,可以激励学生更加努力地学习和成长,同时也可以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展示自己的平台。

因此,作为一名优秀的中科大新生,我们应该积极参与各种比赛和活动,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争取获得这一荣誉和奖励。

国科大优秀学生荣誉称号

国科大优秀学生荣誉称号

国科大优秀学生荣誉称号作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以下简称国科大)的学生,能够获得优秀学生荣誉称号是一种无比光荣的事情。

这个荣誉的背后,是对我们在学术、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杰出表现的认可和肯定。

今天,我将从不同的角度来探讨国科大优秀学生荣誉称号的意义和影响。

优秀学生荣誉称号是对学术成就的认可。

在国科大这样一个世界一流的学府,学术是我们最重要的任务之一。

获得优秀学生荣誉称号意味着我们在学术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就。

这可能包括在课堂上积极参与讨论、独立完成学术研究项目、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等。

这些成就不仅证明了我们的学术能力,也为我们的未来学术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优秀学生荣誉称号是对科研能力的认可。

国科大以培养创新人才为目标,注重学生的科研能力培养。

获得优秀学生荣誉称号意味着我们在科研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这可能包括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发表高水平科研论文、获得科研奖励等。

这些成果不仅展示了我们的科研能力,也为我们将来深入研究领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优秀学生荣誉称号是对社会服务的认可。

作为未来的社会栋梁,我们应该具备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和服务意识。

获得优秀学生荣誉称号意味着我们在社会服务方面有着杰出的表现。

这可能包括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志愿者工作、为社会提供有价值的服务等。

这些活动不仅展示了我们的社会责任感,也为我们将来成为社会精英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获得优秀学生荣誉称号不仅对个人有着积极的影响,也对学校和社会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首先,对于个人来说,这是一种荣誉的象征,能够增强自信心和自尊心。

这种认可和肯定将激励我们在学术、科研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继续努力,不断追求卓越。

其次,对于学校来说,获得优秀学生荣誉称号是学校教育质量的一种体现,也是对学校培养优秀人才的肯定。

这将进一步提升学校的声誉和影响力。

最后,对于社会来说,获得优秀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将成为社会的中坚力量,能够为社会发展和进步做出积极的贡献。

然而,获得优秀学生荣誉称号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

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
附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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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姓名 政治面貌
基本 情况
基层单位 学制
身份证号
性别 民族 专业 学习阶段
□硕士 □博士
出生年月 入学时间 攻读学位
学号Βιβλιοθήκη 申请 理由-5-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推荐 意见
推荐人签名: 年月日
评审 情况
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名: 年月日
第八条 评审程序: 一、本人申请。参评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限 内如实填写并向所在研究所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交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相关申请材料。申请参 评的事迹或成果应为自正式入学至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取得。 曾获评国家奖学金的学生申请参评的材料不得相同。 二、研究所初选。各研究所评审委员会根据国科大评选 要求和本单位具体评选办法,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按照“公 正、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研究确定本单位初选获奖 学生名单。评审委员会以不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初选结果应 获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初选结果须在 本单位内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 交国科大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三、学校审定。国科大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各研 究所提交的初审结果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 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学校公示无异议后,评选结果报 教育部备案。 四、表彰奖励。国家奖学金评选结果经教育部备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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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备案后实施。 三、各研究所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 7 或 9 人
组成,负责本单位国家奖学金的初步评审等工作。评审委员 会由主管研究生教育的所领导担任主任委员,党委副书记或 纪委书记/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 或副主任担任副主任委员,学位委员会代表、学术委员会代 表、研究生部主任、导师代表和学生代表担任委员。评审委 员应出席评审委员会会议和参加投票表决。未出席会议的委 员不得委托他人或以通讯方式投票。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 研究生部。

中科院学业奖学金申请条件

中科院学业奖学金申请条件

中科院学业奖学金申请条件中科院学业奖学金是中国科学院为激励和奖励优秀学生而设立的奖学金计划。

申请这一奖学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接下来,我将一步一步回答关于中科院学业奖学金申请条件的问题。

首先,申请者需要具备良好的学术背景和学术水平。

在学业成绩方面,一般要求申请者的绩点排名在所在学院或专业的前10以内。

此外,申请者还需要提供相关的学术成果,如发表的科研论文、参与的科研项目等。

这些学术成果能够体现申请者在科研领域的能力和潜力。

其次,申请者需要具备良好的科研素质和创新能力。

中科院学业奖学金鼓励申请者积极参与科研活动,并在科研过程中展现出出色的科研能力。

因此,申请者需要提供参与的科研项目经历,包括项目名称、参与时间、所担任的角色等。

此外,申请者还需要提供推荐信,以证明其科研能力和创新潜力。

此外,申请者需要具备一定的学术背景和专业知识。

中科院学业奖学金主要面向攻读博士学位的申请者,因此申请者需要具备相关的本科或硕士学习经历,并在相关领域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

在申请材料中,申请者需要提供相关学位证书和成绩单,并在申请表中注明所申请的专业和研究方向。

此外,申请者需要具备较强的综合素质和科研能力。

中科院学业奖学金要求申请者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协作能力和领导能力。

申请者需要提供个人陈述,以展示自己的综合素质和科研能力。

在个人陈述中,申请者可以描述自己的科研经历、所取得的成果、参与的学术活动等,以展示自己的综合素质和科研能力。

最后,申请者需要具备良好的科研道德和职业道德。

中科院学业奖学金要求申请者遵守科研道德规范,并具备良好的独立思考和自律能力。

申请者需要在个人陈述中强调自己在科研过程中遵守的科研道德原则,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

综上所述,申请中科院学业奖学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良好的学术背景和学术水平、良好的科研素质和创新能力、一定的学术背景和专业知识、较强的综合素质和科研能力,以及良好的科研道德和职业道德。

中国科技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

中国科技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

中国科技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生奖学金由“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构成。

学生奖学金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学生处负责。

学生处设奖学金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和著名企业、著名人士在我校设立的各种奖学金的筹集、管理、评定和发放等日常工作。

为管好用好学生奖学金,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作用,特制定本条例:一、奖学金种类(一)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

奖励办法按照在校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综合表现评定。

优秀学生奖分为三个等级。

一等奖学金2000元/人;二等奖学金1500元/人;三等奖学金500元/人)。

(二)专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由海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著名专家学者设立。

各类专项奖学金均有相应的评定条例。

在评定过程中,须符合学校奖学金总条例要求外,还应对照所申报奖项的特定要求。

二、获各类奖学金的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改革开放政策。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成绩优良。

3、尊敬师长,团结、关心集体,遵纪守法,热爱劳动,勤俭节约。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达到《国家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5、积极参与社会活动,热心班级工作。

6、凡(本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各类奖学金的评定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无故旷课;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

2)必修课和限制性选修课有成绩不及格者。

(此条款尚未确定)三、奖学金评审(一)评定时间奖学金评定工作以学年为单位进行,每年5月份启动。

(二)申报程序1)根据不同的奖项条例的规定,学生处向各院系发出评定奖项的通知,包括:奖学金种类、评定名额、评定办法、获奖条件、评审的具体步骤和要求等,同时下发各类奖学金审批表,各单位根据要求认真评选;2)奖学金的评选采取个人申报、班级评议,导师或班主任推荐,院、系学生奖学金评审小组审查,报学生处进行初审,确定初步获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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