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实用标准》(GB2760-2007)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_27]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 B2760-2007)2007年8月23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7年?第1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以下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
???????特此公告。
二○○七年八月七日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的品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7年第1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食品中二十二碳六烯酸和花生四烯酸使用规定调整如下,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2008年12月1日前,按照以往《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使用二十二碳六烯酸和花生四烯酸的食品可在产品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二00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附表所列焦糖色(不加氨生产)等11种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
特此公告。
二○○八年一月十一日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的食品添加剂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附表所列抗坏血酸等22种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
???????特此公告。
???????????????????????????????????????????????????????????????????????????????????????????? ??????????二○○八年一月二十八日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的食品添加剂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附表所列D-异抗坏血酸钠等17种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
???????特此公告。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饭堂食堂)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
2007年8月23日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
2007年第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以下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
特此公告。
二○○七年八月七日
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的品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公告
2007年第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食品中二十二碳六烯酸和花生四烯酸使用规定调整如下,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2008年12月1日前,按照以往《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使用二十二碳六烯酸和花生四烯酸的食品可在产品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二00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公告
2008年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附表所列焦糖色(不加氨生产)等11种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
特此公告。
二○○八年一月十一日
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的食品添加剂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公告
2008年第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附表所列抗坏血酸等22种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
特此公告。
表E 食品添加剂功能类别代码
食品添加剂功能类别代码 GB 2760-2007表EGB 2760—2007附录E(资料性附录)食品添加剂功能类别每个添加剂在食品中常常具有一种或多种技术作用。
在本标准每个添加剂的具体规定中,列出了该添加剂常用的技术作用,并非详尽的列举,同时,也不用作食品标签的目的。
E.1 酸度调节剂:用以维持或改变食品酸碱度的物质。
E.2 抗结剂:用于防止颗粒或粉状食品聚集结块,保持其松散或自由流动的物质。
E.3 消泡剂:在食品加工过程中降低表面张力,消除泡沫的物质。
E.4 抗氧化剂:能防止或延缓油脂或食品成分氧化分解、变质,提高食品稳定性的物质。
E.5 漂白剂:能够破坏、抑制食品的发色因素,使其褪色或使食品免于褐变的物质。
E.6 膨松剂:在食品加工过程中加入的,能使产品发起形成致密多孔组织,从而使制品具有膨松、柔软或酥脆的物质。
E.7 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是赋予胶基糖果起泡、增塑、耐咀嚼等作用的物质。
E.8 着色剂:使食品赋予色泽和改善食品色泽的物质。
E.9 护色剂:能与肉及肉制品中呈色物质作用,使之在食品加工、保藏等过程中不致分解、破坏,呈现良好色泽的物质。
E.10 乳化剂:能改善乳化体中各种构成相之间的表面张力,形成均匀分散体或乳化体的物质。
E.11 酶制剂:由动物或植物的可食或非可食部分直接提取,或由传统或通过基因修饰的微生物(包括但不限于细菌、放线菌、真菌菌种)发酵、提取制得,用于食品加工,具有特殊催化功能的生物制品。
E.12 增味剂:补充或增强食品原有风味的物质。
E.12 面粉处理剂:促进面粉的熟化、增白和提高制品质量的物质。
E.14 被膜剂:涂抹于食品外表,起保质、保鲜、上光、防止水分蒸发等作用的物质。
E.15水分保持剂:有助于保持食品中水分而加入的物质。
E.16营养强化剂:为增强营养成分而加入食品中的天然的或者人工合成的属于天然营养素范围的物质。
E.17防腐剂:防止食品腐败变质、延长食品储存期的物质。
GB_2760-2007及相关规则的解读.
上海市标准化研究院
例一:碳酸镁
添加剂:面粉处理剂碳酸镁 表1:小麦粉(06.03.1)
固体型蛋白饮料(14.06.02) 表3:否 即:根据附录A1的规定用于小麦粉(包括 自发粉、饺子粉、蛋糕预拌粉、其他专用 粉,即由附录F查得06.03.1 包括的下级食品) 与固体型蛋白饮料(没有下级食品)。 由表A1确定使用条件。
上海市标准化研究院
2.5.1 功能类别(续)
酶制剂:从生物中提取的具有生物催化能力的物 质,辅以其他成分,用于加速食品加工过程和提 高食品产品质量的物质。 增味剂:补充或增强食品原有风味的物质。 面粉处理剂:使面粉增白和提高焙烤制品质量的 物质。 被膜剂:涂抹于食品外表、起保质、保鲜、上光、 防止水分蒸发等作用的物质。 水分保持剂:有助于保持食品中水分而加入的物 质。
上海市标准化研究院
2.7 关于使用条件的附录
1、从食品添加剂品种出发,规定了各种食品添加 剂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270种) 2、从食品类别出发,规定各类食品中可以使用的 添加剂及使用量(17大类) 3、规定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添 加剂名单(68种) 4、规定了不适用表3所列添加剂的食品类别 5、专门列出允许使用的食品用香料(1528种)、 加工助剂(104种)、酶制剂(44种)、胶姆糖基 础剂(55种)
上海市标准化研究院
2.4 术语和定义
食品添加剂
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 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或者天然物质。营养强化剂、 食品香料、加工助剂也包括在内。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在达到食品添加剂预期效果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 使用量。
残留量
食品添加剂及其分解产物在最终食品中的允许残留水平。
解读国标2760gb2760
配料应按制造或加工食品时加入量的递减顺 序一一排列;加入量不超过2%的配料可以不 按递减顺序排列。
17
1.2.4 食品添加剂的标注(续)
甜味剂、防腐剂、着色剂应标示具体名称,其他食品添加 剂可以按GB2760的规定标示具体名称或种类名称。
上述计算结果是每日摄食总量低于每日允许摄入总量,说 明上述对食品中的最大使用量的设定是可行的;若每日摄 食总量高于每日允许摄入总量,则要通盘重新考虑。
24
1.3 发展
我国GB 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 准》从2003年开始组织修订:
2005年完成征求意见稿 2005年12月通过修订草案 2006年7月提交国标委, 2007年8月提交最终文本 2007年11月正式批准发布 2008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标准》 1996 GB 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5
1.2 食品添加剂的管理现状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法规/规章:《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卫生部食品
添加剂申报与受理规定 》、《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卫生规 范》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 、 《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 、《食品添加剂明胶生产企 业卫生规范》 标准:《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GB15193.11994)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1996) 、《食品添加剂分类和代码》(GB 124931990)、《食品用香料分类与编码》(GB/T 141561993)、《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 148801994) 、《预报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04)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常见问题解答
维普资讯
Po i y P a l ln c
20 0 8年 3 2 月 5日 ,卫生部正式发布 《 品添加 剂使 用卫生标准》 ( 食 GB2 6 — 0 7 。该标 准是 70 20 ) 在 19 9 6年版 《 品添;  ̄使用卫 生标 准》 ( 2 6 —19 )基础上 的第六 次修订 ,将于 2 0 食 Of 00 GB 7 0 9 6 0 8年 6 月 1日起 实施 。新标 准覆 盖所 有食 品 ,对食 品添 ;  ̄ 明确分 类 ,并规 定使 用范 围 。同时 ,建 立 了 Of 00 适 用于食 品添加剂使 用的 食品分类 系统 ,使 标准 的操作性 进 一步 增强 。 ( 查看 《 品添加剂使 用卫 食 生标准》( B2 6 - 0 7 G 70 2 0 )全文网址 :h t / www. p . o . n u e / h e e c mm/ e a1 t p: / a pg vc / s rc i s / o n d t_ .
2 食 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围是什么? 范
食品添加 剂使 用卫 生标 准》 规定 了食 品添加 剂 的使用原 则、允许使 用的食 品添加 剂 品种 、使 用 范 围及 最大 使 用量 或 残 留量 。该 标 准适 用 于 所 有 的食 品添加 剂 生产 、经营 和使 用者 。
增加 了术语 和 定 义 、 食 品添 加 剂 下 列情况下 可使 用食品添加 剂 :保持食 品本身 的使用原 则、食品分类 系统 ;增加 了在各 类食品 中 的营养价 值 ;作为某 些特殊 膳食用 食 品的必要配料 按 生 产需 要 适 量 使 用的 添加 剂 名 单 及 例外 的 食 品 或 成分 ;提高 食品 的质量和 稳定性 ,改进 其感 官特 类别名单 ;调整 了部分 食品添加剂 的品种 、使用 范 性 ;便于食 品的生 产、加工 、包装 、运输或者贮藏 。 围和最大使 用量 ;调 整 了标准查 询的检索 方式 ,共 9 什么是食品添加剂的带入 原则? 有两种检索 方式 ,一种是按 照食 品添加剂 中文名称 食 品添加 剂的带 入原则是 :某 种食品添加 剂不 汉语拼音 第一个 字母 的顺序查 询 ,查 表 A. ;另一 是直接加 入 到食 品中的 ,而是通 过其 他合有该 种食 1 种是按照食品分类序号查询表 A.。表 A.和表 A. 品添加 剂的食 品原 ( )料 带入 到食 品中的 。这种 2 1 2 配 的 内容是 相同的 ,只是排列方式 的不 同 ;再有就 是 带入 应符合 以下几 个原则 :一是 食 品配料 中允许 使 整和修订 了 G F 14 31 9 B F 2 9 —9 0及调整了标准 的附录 。
GB 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 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扩大使用范围和量及增补品种2007~2010 年度目录: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7年第3号 (4)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7年第4号 (4)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7年第5号 (6)4、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7年第8号 (11)5、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7年第9号 (14)6、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7年第12号 (15)7、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7年第15号 (18)8、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7年第17号 (18)9、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4号 (19)10、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6号 (19)1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9号 (20)1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12号…(新资源食品)221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13号 (25)14、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14号)…(勘误表)..3015、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17号 (31)16、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18号 (35)17、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20号…(新资源食品)3618、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21号 (40)19、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26号 (40)20、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27号 (43)2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9年第3号…(新资源食品)482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9年第5号…(新资源食品)492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9年第11号 (50)24、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9年第12号…(新资源食品)6125、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9年第18号…(新资源食品)6426、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9年第19号 (68)27、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号 (70)28、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3号…(新资源食品)7229、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4号 (76)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7年第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以下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现予以公告。
新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问题解答
.
准
,
协 会 秘 书 处 和 本 刊 编 辑 部 综合 采 访 权 威
:
香
、
味
,
以及 为防腐 和加 工
。
工 艺 的 需 要 而 加 入 食 品 中 的化 学 合 成 或 者 天 然 物 质
营
专 家 就 有 关 问题 进 行 解 答 如 下
1
养强 化 剂
、
食 品 用 香料
。
食 《 品 添 加 剂使 用 卫 生 标 准 》 和
。
1990
《 食
5
.
品添 加 剂 分 类 和 代 码 》 新 版 《 品 添 加剂 使 用 卫 生 标 准 》 食
(G B
2 760
一
什 么 是 残 留量 ?
食 品 添 加 剂 或 其 分 解 产 物 在最 终 食 品 中的允许残 留
。
200 7
A
和表
.
A
3
.
。
建议 先查 表
A
.
A
3
。
如 果 所 查 询 的添 加 剂在
A
.
新 标 准 附录
规定
,
在表
A
.
1
和
A
.
2
、
中列 出 的 同
防腐 剂
、
一
表A
3
上
.
查完表
A
3
3
A
后还 要 查询表
4
4
,
看 例 外 的食
甜 味剂
.
、
增稠剂
食 品 用 香料
并 且 食 品 中该 添 加 剂 的
新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与相关标准参照查询的提示
新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与相关标准参照查询的提示凌关庭《GB 2760-2007》的基本组成A 基本要求,使用原则。
术语等。
B基本表格1.表A1: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
使用范围。
最大允许使用量(或残留量)2.表A3:各类食品均可使用的品种,用量均以GMP(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为限3.表B(1-3):允许使用的香料名单,均以GMP为限4.表C1:允许使用的加工助剂名单,应在制成成品前除去(或符合规定残留量)5.表C2:允许使用的酶制剂名单及其来源和供体6.表D:胶基糖果中允许使用的名单,用量按GMP或规定C 辅助性表格1.表A2:以食品分类排序的食品添加剂品种,限量2.表A4:按GMP使用的例外名单(备注用)3.表E: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共22类,加“其它”)4.表F:食品分类系统注意《GB2760-2007》与卫生部公告之间的关系卫生部在《GB2760-1996》之后,每年都有多次以“卫生部公告”的形式发布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和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的品种。
经对比,新标准整合和梳理了1996年以来卫生部公告的添加剂名单,2005年以前的卫生部公告均已收入(营养强化剂除外);2006年除2006第5号公告中食品用香料甲酸丙酯等120种未收入外,余均已收入(营养强化剂除外);2007年以后的卫生部公告,则均未列入。
包括:1.2007年第3号公告,品种包括(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的品种)氢氧化钾,胭脂虫红等25中。
2.2007年第4号公告,品种包括(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的品种)特丁基对苯二酚,茶多酚等52种(包括苦艾提取物等新品种香料44种)。
3.2007年第5号公告,品种包括(新品种)天然胡萝卜素,左旋蛋氨酸,液态二氧化碳,磷酸氢二铵等5种。
4.2007年第8号公告,品种包括(新品种)乙二胺四乙酸二钠钙,酸性磷酸铝钠,叶黄素,甲基纤维素等6种。
灵猫净油等香料103种。
5.2007年第9号公告,品种包括(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的品种)姜黄素,乳酸链球菌素,氯化钾等19种。
GB2760-《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常见问题解答
GB 2760-2007《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常见问题解答1、什么是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或者天然物质。
营养强化剂、食品用香料、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也包括在内。
2、《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范围是什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
该标准适用于所有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者。
3、新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什么时间开始实施?2008年6月1日。
4、修订后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与GB2760-1996有什么区别?主要变化是增加了术语和定义、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食品分类系统;增加了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添加剂名单及例外的食品类别名单;调整了部分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和最大使用量;调整了标准查询的检索方式,共有两种检索方式,一种是按照食品添加剂中文名称汉语拼音第一个字母的顺序查询,查表A.1;另一种是按照食品分类序号查询表A.2。
表A.1和表A.2的内容是相同的,只是排列方式的不同;再有就是整和修订了GB/T12493-1990及调整了标准的附录。
5、什么是食品添加剂的最大使用量?食品添加剂使用时所允许使用的最大添加量。
如果超过《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规定的最大使用量,应按照《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规定,向卫生部提出审批。
卫生部批准后方可使用。
6、什么是食品添加剂的残留量?食品添加剂或其分解产物在最终食品中的允许残留水平。
如果按照标准检测方法检出食品添加剂的残留量超过《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的残留量水平则是违法的。
7、食品添加剂使用时应符合什么基本要求?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在达到预期的效果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用量;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一般应在制成最后成品之前除去,有规定食品中残留量的除外。
食品添加剂的最大使用量
添加剂在食品分类系统中的分级准用
添加剂的分级准用
01.0 乳及乳制品
除外情况的说明
03.0 冷冻饮品 03.01 冰淇淋类
01.06 干酪
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混合使用时的规定
• 标准条文 3:
– 表A.1、A.2列出的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着色剂、防腐剂、抗 氧化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 应超过1。
• 涵义:
– 该条文是对标准中列出的具有同功能和共同使用范围的着色剂、 防腐剂、抗氧化剂在其共同的使用范围内混合使用时如何确定各 自使用量的规定。 – 不具有同一功能或具有同一功能没有相同的使用范围的食品添加 剂不受本条约束; – 其中着色剂要求具有同一色泽,如同是红色或蓝色,如果一种添 加剂是红色,一种添加剂是蓝色,即使其具有相同的使用范围, 在使用时也不受本条的约束。 – 按照该条要求各自的实际使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能 超过1。
• • • • • • • 食品添加剂的中文名称 食品添加剂的英文名称 食品添加剂的CNS号 食品添加剂的INS号 食品添加剂的功能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 食品添加剂的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
表A.2的主要规定
• 标准条文 2:
– A.2 表A.2以食品分类编号排序规定食品中允许使用的 添加剂品种和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与表1的指标 相同。
判定依据 食品添加剂 本身的质量 是保证食品 添加剂安全 使用的前提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卫生部公告 中的主要卫 生技术要求
4.4 带入原则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2007年8月23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7年第1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以下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
特此公告。
二○○七年八月七日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的品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7年第1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食品中二十二碳六烯酸和花生四烯酸使用规定调整如下,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2008年12月1日前,按照以往《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使用二十二碳六烯酸和花生四烯酸的食品可在产品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二00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附表所列焦糖色(不加氨生产)等11种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
特此公告。
二○○八年一月十一日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的食品添加剂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附表所列抗坏血酸等22种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
特此公告。
二○○八年一月二十八日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的食品添加剂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附表所列D-异抗坏血酸钠等17种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
特此公告。
二○○八年四月七日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的食品添加剂注:各类食品不包括附件所列食品类别附件:各类食品不包括的食品类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1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附件所列食品添加剂、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及食品用香料新品种。
特此公告。
附件:1、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目录2、列入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使用名单的物质目录3、食品用香料新品种目录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附件1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目录名称:赤藓糖醇赤藓糖醇(生产用菌株:分别为Moniliella pollinis和trichosporonoides megachiliensis) Erythritol 功能:甜味剂(一).赤藓糖醇允许使用的食品类别及最大使用量各类食品a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二)赤藓糖醇的质量规格要求1.生产用菌株为Moniliella pollinis的赤藓糖醇(1)生产工艺由食品级的碳水化合物底物经丛梗孢酵母(Moniliella pollinis)发酵,并经纯化及干燥等工序而得。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_2007]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2007 年 8 月 23 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7 年第1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以下食特此公告。
二○○七年八月七日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的品种类别添加剂名称使用范围最大使用量( g/kg )六偏磷酸钠碳酸饮料、运动饮料 1.0酸度调节剂磷酸三钠方便湿面调味料包80乳粉和奶油粉及其调制产品、香辛料及粉、复合调味料、酵母类制品、固体饮料类、可抗结剂硅铝酸钠可制品、速溶咖啡、蛋糕预拌粉、淀粉及淀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粉类制品、食糖、干酪、餐桌甜味剂、盐及代盐制品消泡剂聚二甲基硅氧烷乳液食用油脂10mg/kg抗氧化剂乙二胺四乙酸二钠软饮料0.03日落黄巧克力制品0.3诱惑红巧克力制品0.3着色剂胭脂红蛋卷0.01柠檬黄蛋卷0.04乳化剂硬脂酰乳酸钠发酵米面制品 2.0水分保持剂甘油复合调味酱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醋0.15防腐剂乳酸链球菌素酱油、酱及酱制品、复合调味料0.2六偏磷酸钠乳及调制乳 1.0 (以六偏磷酸钠计)稳定剂含乳饮料2三聚磷酸钠茶饮料、咖啡饮料1甜味剂山梨糖醇炼乳及其调制产品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麦芽糖醇炼乳及其调制产品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乙酰磺胺酸钾冷冻饮品0.3630mg/kg-维生素 C胶基糖果13000mg/kg1050mg/kg-胶基糖果营养强化剂1450mg/kg维生素 E3.3- 6.0mgα-儿童配方奶粉TE/100g硫酸铜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 1.6 -7mg/kg230mg/dm( 在模具中的加工助剂聚二甲基硅氧烷面包烘烤制作工艺使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7年第 1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食品中二十二碳六烯酸和花生四烯酸使用规定调整如下,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2008 年 12 月 1 日前,按照以往《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 GB14880)使用二十二碳六烯酸和花生四烯酸的食品可在产品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食品添加剂GB27602007
2,4-二氯苯氧乙酸,防腐剂04.01.01.02经表面处理的鲜水果(0.01残留量≤2.0mg/kg)04.02.01.02经表面处理的新鲜蔬菜(0.01残留量≤2.0mg/kg)2-苯基苯酚钠盐,防腐剂04.01.01.02经表面处理的鲜水果(仅限柑橘类)(0.95g/kg,残留量≤12mg/kg)4-苯基苯酚,防腐剂04.01.01.02经表面处理的鲜水果(仅限柑橘类)(1g/kg,残留量≤12mg/kg)4-己基间苯二酚(586),抗氧化剂09.01鲜水产(仅限虾类)(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g/kg,残留量≤1mg/kg)D-异抗坏血酸及其钠盐(315,316),抗氧化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L-半胱氨酸盐酸盐(920),面粉处理剂06.03.02.03发酵面制品(0.06g/kg)苯甲酸及其钠盐(210,211),防腐剂03.03风味冰、冰棍类(1.0g/kg,以苯甲酸计)04.01.02.05果酱(除外罐头)(1.0g/kg,以苯甲酸计)04.01.02.08蜜饯凉果(0.5g/kg,以苯甲酸计)04.02.02.03腌制的蔬菜(0.5g/kg,以苯甲酸计)05.02.03乳脂糖果(0.8g/kg,以苯甲酸计)05.02.05凝胶糖果(0.8g/kg,以苯甲酸计)05.02.08胶基糖果(1.5g/kg,以苯甲酸计)11.05调味糖浆(1.0g/kg,以苯甲酸计)12.03醋(1.0g/kg,以苯甲酸计)12.04酱油(1.0g/kg,以苯甲酸计)12.05酱及酱制品(1.0g/kg,以苯甲酸计)12.10复合调味料(0.6g/kg,以苯甲酸计)12.10.02.(10g/kg,以苯甲酸计)12.10.03液体复合调味料(不包括12.03,12.04)(1.0g/kg,以苯甲酸计)12.10.03.04蚝油、虾油、鱼露等(1.0g/kg,以苯甲酸计)14.02.02浓缩果蔬汁(浆)(仅限食品工业用)(2.0g/kg,以苯甲酸计)14.02.03果蔬汁(肉)饮料(1.0g/kg,以苯甲酸计)14.04.01碳酸饮料(0.2g/kg,以苯甲酸计)14.04.02.02风味饮料(包括果味饮料、乳味、茶味及其他味饮料)(仅限果味饮料)(1.0g/kg,以苯甲酸计)15.02配制酒(0.2g/kg,以苯甲酸计)15.03.01葡萄酒(0.8g/kg,以苯甲酸计)15.03.03果酒(0.8g/kg,以苯甲酸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280281282),防腐剂04.04豆类制品(2.5g/kg,以丙酸计)6.01原粮(1.8g/kg,以丙酸计)07.01面包(2.5g/kg,以丙酸计)07.02糕点(2.5g/kg,以丙酸计)12.03醋(2.5g/kg,以丙酸计)12.04酱油(2.5g/kg,以丙酸计)16.07其他(杨梅罐头加工工艺用)(50g/kg,以丙酸计)06.03.02.01生湿面制品(如面条、饺子皮、馄饨皮、烧麦皮)(0.25g/kg,以丙酸计)茶多酚(又名维多酚),抗氧化剂02.01基本不含水的脂肪和油(0.4g/kg,以油脂中儿茶素计)06.07方便米面制品(0.2g/kg,以油脂中儿茶素计)07.02糕点(0.4g/kg,以油脂中儿茶素计)07.04焙烤食品馅料(仅限含油脂馅料)(0.4g/kg,以油脂中儿茶素计)08.02.02腌腊肉制品类(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等)(0.4g/kg,以油脂中儿茶素计)08.03.01酱卤肉制品类(0.3g/kg,以油脂中儿茶素计)08.03.02熏、烧、烤肉类(0.3g/kg,以油脂中儿茶素计)08.03.03油炸肉类(0.3g/kg,以油脂中儿茶素计)08.03.04西式火腿(熏烤、烟熏、蒸煮火腿)类(0.3g/kg,以油脂中儿茶素计)08.03.05肉灌肠类(0.3g/kg,以油脂中儿茶素计)08.03.06发酵肉制品类(0.3g/kg,以油脂中儿茶素计)09.03预制水产品(半成品)(0.3g/kg,以油脂中儿茶素计)09.04熟制水产品(可直接食用)(0.3g/kg,以油脂中儿茶素计)09.05水产品罐头(0.3g/kg,以油脂中儿茶素计)12.10复合调味料(0.1g/kg,以油脂中儿茶素计)16.05油炸食品(0.2g/kg,以油脂中儿茶素计)单辛酸甘油酯,防腐剂07.02糕点(1.0g/kg)07.04焙烤食品馅料(仅限豆馅)(1.0g/kg)06.03.02.01生湿面制品(如面条、饺子皮、馄饨皮、烧麦皮)(1.0g/kg)08.03.05肉灌肠类(0.5g/kg)丁基羟基茴香醚(BHA)(320),抗氧化剂02.0脂肪,油和乳化脂肪制品(0.2g/kg)04.05.02.03坚果与籽类罐头(0.2g/kg)05.02.08胶基糖果(0.4g/kg)06.04.01杂粮粉(0.2g/kg)06.06即食谷物,包括碾轧燕麦(片)(0.2g/kg)06.07方便米面制品(0.2g/kg)07.03饼干(0.2g/kg)08.02.02腌腊肉制品类(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等)(0.2g/kg)09.03.04风干、烘干、压干等水产品(0.2g/kg)16.05油炸食品(0.2g/kg)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对羟基苯甲酸甲酯钠,对羟基苯甲酸乙酯及其钠盐,对羟基苯甲酸丙酯及其钠盐)(219,214,215,216,217),防腐剂07.04焙烤食品馅料(仅限糕点馅)(0.5g/kg,以对羟基苯甲酸计)12.03醋(0.1g/kg,以对羟基苯甲酸计)12.04酱油(0.25g/kg,以对羟基苯甲酸计)12.05酱及酱制品(0.25g/kg,以对羟基苯甲酸计)04.01.01.02经表面处理的鲜水果(0.012g/kg,以对羟基苯甲酸计)04.01.02.05果酱(除外罐头)(0.25g/kg,以对羟基苯甲酸计)04.02.01.02经表面处理的新鲜蔬菜(0.012g/kg,以对羟基苯甲酸计)10.03.02热凝固蛋制品(如蛋黄酪、松花蛋肠)(0.2g/kg,以对羟基苯甲酸计)14.02.03果蔬汁(肉)饮料(0.25g/kg,以对羟基苯甲酸计)14.04.01碳酸饮料(0.2g/kg,以对羟基苯甲酸计)14.04.02.02风味饮料(包括果味饮料、乳味、茶味及其他味饮料)(仅限果味饮料)(0.25g/kg,以对羟基苯甲酸计)二丁基羟基甲苯(321),抗氧化剂2脂肪,油和乳化脂肪制品(0.2g/kg)6.06即食谷物,包括碾轧燕麦(片)(0.2g/kg)6.07方便米面制品(0.2g/kg)7.03饼干(0.2g/kg)16.05油炸食品(0.2g/kg)04.05.02.03坚果与籽类罐头(0.2g/kg)05.02.08胶基糖果(0.4g/kg)08.02.02腌腊肉制品类(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等)(0.2g/kg)09.03.04风干、烘干、压干等水产品(0.2g/kg)二甲基二碳酸盐(又名果维灵)(242),防腐剂14.02.03果蔬汁(肉)饮料(0.25g/kg)14.04.01碳酸饮料(0.25g/kg)14.04.02.02风味饮料(包括果味饮料、乳味、茶味及其他味饮料)(仅限果味饮料)(0.25g/kg)14.05.01茶饮料类(0.25g/kg)二氧化硫,焦亚硫酸钾,焦亚硫酸钠,亚硫酸钠,亚硫酸氢钠,低亚硫酸钠(220,224,223,221,222),漂白剂05.0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类巧克力和代巧克力)以及糖果(0.1g/kg,前款规定为残留量,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07.03饼干(0.1g/kg,前款规定为残留量,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11.01食糖(0.1g/kg,前款规定为残留量,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11.02淀粉糖(果糖,葡萄糖、饴糖;部分转化糖,包括糖蜜等)(0.2g/kg,前款规定为残留量,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04.01.01.02经表面处理的鲜水果(0.05g/kg,前款规定为残留量,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04.01.02.02水果干类(0.1g/kg,前款规定为残留量,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04.01.02.08蜜饯凉果(0.35g/kg,前款规定为残留量,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04.02.02.02干制蔬菜(仅限脱水马铃薯)(0.4g/kg,前款规定为残留量,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04.02.02.02干制蔬菜(0.2g/kg,前款规定为残留量,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04.02.02.03.02盐渍的蔬菜(0.05g/kg,前款规定为残留量,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04.02.02.04蔬菜罐头(仅限竹笋、酸菜)(0.05g/kg,前款规定为残留量,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04.03.02.04食用菌和藻类罐头(仅限蘑菇罐头)(0.05g/kg,前款规定为残留量,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04.04.01.04腐竹类(包括腐竹、油皮)(0.2g/kg,前款规定为残留量,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06.05.01食用淀粉(0.03g/kg,前款规定为残留量,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06.05.02.01粉丝、粉条(0.1g/kg,前款规定为残留量,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12.10.02半固体复合调味料(0.05g/kg,前款规定为残留量,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14.02.01果蔬汁(浆)(0.05g/kg,前款规定为残留量,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浓缩果蔬汁(浆)按浓缩倍数折算)15.03.01葡萄酒(0.05g/kg,前款规定为残留量,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15.03.03果酒(0.O5g/kg,前款规定为残留量,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15.03.05啤酒和麦芽饮料(0.01g/kg,前款规定为残留量,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二氧化碳(290),防腐剂14.0饮料类(14.01包装饮用水类除外)(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g/kg)15.03.06其他发酵酒类(充气型)(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g/kg)液体二氧化碳(煤气化法)防腐剂碳酸饮料、汽酒(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甘草抗氧物,抗氧化剂02.01基本不含水的脂肪和油(0.2g/kg,以甘草酸计)06.07方便米面制品(0.2g/kg,以甘草酸计)07.03饼干(0.2g/kg,以甘草酸计)16.05油炸食品(0.2g/kg,以甘草酸计)08.02.02腌腊肉制品类(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等)(0.2g/kg,以甘草酸计)08.03.01酱卤肉制品类(0.2g/kg,以甘草酸计)08.03.02熏、烧、烤肉类(0.2g/kg,以甘草酸计)08.03.03油炸肉类(0.2g/kg,以甘草酸计)08.03.04西式火腿(熏烤、烟熏、蒸煮火腿)类(0.2g/kg,以甘草酸计)08.03.05肉灌肠类(0.2g/kg,以甘草酸计)08.03.06发酵肉制品类(0.2g/kg,以甘草酸计)09.03.02腌制水产品(0.2g/kg,以甘草酸计)桂醛,防腐剂04.01.01.02经表面处理的鲜水果(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残留量≤0.3mg/kg)过氧化苯甲酰(928),面粉处理剂、漂白剂06.03.01小麦粉(0.06g/kg,磷酸钙可作为过氧化苯甲酰稀释剂)过氧化钙(930),面粉处理剂、漂白剂06.03.01小麦粉(0.5g/kg)抗坏血酸(300),抗氧化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抗坏血酸棕榈酸酯(304),抗氧化剂01.03乳粉(包括加糖乳粉)和奶油粉及其调制产品(0.05g/kg,以脂肪中抗坏血酸计)02.0脂肪,油和乳化脂肪制品(0.2g/kg)06.07方便米面制品(0.2g/kg)07.01面包(0.2g/kg)13.01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0.05g/kg,以脂肪中抗坏血酸计)13.02婴幼儿断奶期食品(0.05g/kg,以脂肪中抗坏血酸计)13.05.01孕产妇(乳母)配方食品(0.2g/kg)联苯醚(二苯醚),防腐剂04.01.01.02经表面处理的鲜水果(仅限柑橘类)(3.0g/kg,残留量≤12mg/kg)磷脂(322),抗氧化剂、乳化剂13.01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3.02婴幼儿断奶期食品(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2.01.01.02氢化植物油(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5.01.01可可制品(以可可为主要原料的脂、粉、浆、酱、馅)(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2.10.01固体复合调味料(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硫代二丙酸二月桂酯(389),抗氧化剂02.0脂肪,油和乳化脂肪制品(0.2g/kg)16.05油炸食品(0.2g/kg)04.01.01.02经表面处理的鲜水果(0.2g/kg)04.02.01.02经表面处理的新鲜蔬菜(0.2g/kg)硫磺,漂白剂、防腐剂11.01食糖(0.1g/kg,只限用于熏蒸,前款规定为残留量,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04.01.02.02水果干类(0.1g/kg,只限用于熏蒸,前款规定为残留量,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04.01.02.08蜜饯凉果(0.35g/kg,只限用于熏蒸,前款规定为残留量,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04.02.02.02干制蔬菜(0.2g/kg,只限用于熏蒸,前款规定为残留量,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06.05.02.01粉丝、粉条(0.1g/kg,只限用于熏蒸,前款规定为残留量,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没食子酸丙酯(310),抗氧化剂02.0脂肪,油和乳化脂肪制品(0.1g/kg)06.07方便米面制品(0.1g/kg)07.03饼干(0.1g/kg)16.05油炸食品(0.1g/kg)04.05.02.03坚果与籽类罐头(0.1g/kg)05.02.08胶基糖果(0.4g/kg)08.02.02腌腊肉制品类(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等)(0.1g/kg)09.03.04风干、烘干、压干等水产品(0.1g/kg)迷迭香提取物,抗氧化剂08.02预制肉制品(0.3g/kg)16.05油炸食品(0.3g/kg)02.01.01植物油脂(0.7g/kg)02.01.02动物油脂(猪油、牛油、鱼油和其他动物脂肪)(0.3g/kg)08.03.01酱卤肉制品类(0.3g/kg)08.03.02熏、烧、烤肉类(0.3g/kg)08.03.03油炸肉类(0.3g/kg)08.03.04西式火腿(熏烤、烟熏、蒸煮火腿)类(0.3g/kg)08.03.05肉灌肠类(0.3g/kg)08.03.06发酵肉制品类(0.3g/kg)纳他霉素(235),防腐剂01.06干酪(0.3g/kg,表面使用,混悬液喷雾或浸泡,残留量小于10mg/kg)07.02糕点(0.3g/kg,表面使用,混悬液喷雾或浸泡,残留量小于10mg/kg)15.03发酵酒(0.01g/L)08.03.01酱卤肉制品类(0.3g/kg,表面使用,混悬液喷雾或浸泡,残留量小于10mg/kg)08.03.02熏、烧、烤肉类(0.3g/kg,表面使用,混悬液喷雾或浸泡,残留量小于10mg/kg)08.03.03油炸肉类(0.3g/kg,表面使用,混悬液喷雾或浸泡,残留量小于10mg/kg)08.03.04西式火腿(熏烤、烟熏、蒸煮火腿)类(0.3g/kg,表面使用,混悬液喷雾或浸泡,残留量小于10mg/kg)08.03.05肉灌肠类(0.3g/kg,表面使用,混悬液喷雾或浸泡,残留量小于10mg/kg)08.03.06发酵肉制品类(0.3g/kg,表面使用,混悬液喷雾或浸泡,残留量小于10mg/kg)12.10.02.01蛋黄酱、沙拉酱(0.02g/kg,残留量≤10mg/kg)14.02.01果蔬汁(浆)(0.3g/kg,表面使用,混悬液喷雾或浸泡,残留量小于10mg/kg)偶氮甲酰胺(927a),面粉处理剂06.03.01小麦粉(0.045g/kg)羟基硬脂精(氧化硬脂精)(387),抗氧化剂02.01基本不含水的脂肪和油(0.5g/kg)乳酸链球菌素(234),防腐剂01.0乳及乳制品(01.01.01、13.0涉及品种除外)(0.5g/kg)08.02预制肉制品(0.5g/kg)08.03熟肉制品(0.5g/kg)14.0饮料类(14.01包装饮用水类除外)(0.2g/kg,固体饮料按冲调倍数增加使用量)04.03.02.04食用菌和藻类罐头(0.2g/kg)06.04.02.01八宝粥罐头(0.2g/kg)噻苯咪唑(233),防腐剂04.01.01.02经表面处理的鲜水果(0.02g/kg)04.02.01新鲜蔬菜(仅限蒜苔和青椒)(O.O1g/kg,残留量≤2.0mg/kg)山梨酸及其钾盐(200,202),防腐剂、抗氧化剂、稳定剂1.06干酪(1g/kg,以山梨酸计)3.03风味冰、冰棍类(0.5g/kg,以山梨酸计)7.01面包(1g/kg,以山梨酸计)7.02糕点(1g/kg,以山梨酸计)7.04焙烤食品馅料(1g/kg,以山梨酸计)8.03熟肉制品(除外08.03.05肉灌肠类)(0.075g/kg,以山梨酸计)9.03预制水产品(半成品)(0.075g/kg,以山梨酸计)9.06其他水产品及其制品(仅限即食海蜇)(1g/kg,以山梨酸计)10.03蛋制品(改变其物理性状)(0.075g/kg,以山梨酸计)11.05调味糖浆(1g/kg,以山梨酸计)12.03醋(1g/kg,以山梨酸计)12.04酱油(1g/kg,以山梨酸计)12.05酱及酱制品(0.5g/kg,以山梨酸计)12.1复合调味料(1g/kg,以山梨酸计)14饮料类(除外14.01包装饮用水类)(0.5g/kg,以山梨酸计,固体饮料按冲调倍数增加使用量)14.07乳酸菌饮料(1g/kg,以山梨酸计)15.02配制酒(0.2g/kg,以山梨酸计)16.01果冻(0.5g/kg,以山梨酸计,如用于果冻粉,以冲调倍数增加)16.03胶原蛋白肠衣(肠衣)(0.5g/kg,以山梨酸计)02.01.01.02氢化植物油(1g/kg,以山梨酸计)04.01.01.02经表面处理的鲜水果(0.5g/kg,以山梨酸计)04.01.02.05果酱(1g/kg,以山梨酸计)04.01.02.08蜜饯凉果(0.5g/kg,以山梨酸计)04.02.01.02经表面处理的新鲜蔬菜(0.5g/kg,以山梨酸计)04.02.02.03.01酱渍的蔬菜(0.5g/kg,以山梨酸计)04.02.02.03.02盐渍的蔬菜(仅限既食笋干)(1.0g/kg,以山梨酸计)04.02.02.03.02盐渍的蔬菜(0.5g/kg,以山梨酸计)04.03.02加工食用菌和藻类(0.5g/kg,以山梨酸计)04.04.01.03豆干再制品(1g/kg,以山梨酸计)05.02.03乳脂糖果(1g/kg,以山梨酸计)05.02.05凝胶糖果(1g/kg,以山梨酸计)05.02.08胶基糖果(1.5g/kg,以山梨酸计)08.03.05肉灌肠类(1.5g/kg,以山梨酸计)09.03.04风干、烘干、压干等水产品(1g/kg,以山梨酸计)14.02.02浓缩果蔬汁(浆)(仅限食品工业用)(2g/kg,以山梨酸计)15.03.01葡萄酒(0.6g/kg,以山梨酸计)15.03.03果酒(0.6g/kg,以山梨酸计)双乙酸钠(262ii),防腐剂2.01基本不含水的脂肪和油(1g/kg)6.01原粮(1g/kg)7.02糕点(4g/kg)8.02预制肉制品(3g/kg)8.03熟肉制品(3g/kg)12调味品(除外12.10复合调味料)(2.5g/kg)12.1复合调味料(10g/kg)04.04.01.02豆干类(1g/kg)04.04.01.03豆干再制品(1g/kg)06.02.01大米(0.2g/kg,残留量≤30mg/kg)16.05.01油炸小食品(仅限油炸薯片)(1g/kg)碳酸钙(包括轻质和重质碳酸钙)(170i),面粉处理剂、膨松剂、稳定剂06.03.01小麦粉(0.03g/kg,作为过氧化苯甲酰稀释剂)碳酸镁(504i),面粉处理剂06.03.01小麦粉(1.5g/kg)14.06.02蛋白型固体饮料(可可粉固体饮料)(10g/kg)特丁基对苯二酚(319),抗氧化剂2脂肪,油和乳化脂肪制品(0.2g/kg)6.07方便米面制品(0.2g/kg)7.03饼干(0.2g/kg)16.05油炸食品(0.2g/kg)04.05.02.03坚果与籽类罐头(0.2g/kg)08.02.02腌腊肉制品类(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等)(0.2g/kg)09.03.04风干、烘干、压干等水产品(0.2g/kg)脱氢乙酸及其钠盐(265,266),防腐剂7.01面包(0.5g/kg)7.02糕点(0.5g/kg)7.04焙烤食品馅料(0.5g/kg)12.1复合调味料(0.5g/kg)02.02.01.01黄油和浓缩黄油(0.3g/kg)04.02.02.03.01酱渍的蔬菜(0.3g/kg)04.02.02.03.02盐渍的蔬菜(0.3g/kg)04.04.02发酵豆制品(0.3g/kg)14.02.01果蔬汁(浆)(0.3g/kg)维生素E(dl-α-生育酚)(307),抗氧化剂2.01基本不含水的脂肪和油(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g/kg)06.06即食谷物,包括碾轧燕麦(片)(0.085g/kg)12.10.01.01固体汤料(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g/kg)16.05.01油炸小食品(0.2g/kg,以油脂计)稳定态二氧化氯(926),防腐剂9水产品及其制品(包括鱼类、甲壳类、贝类、软体类、棘皮类等水产品及其加工制品)(仅限鱼类加工)(0.05g/kg)04.01.01.02经表面处理的鲜水果(0.01g/kg)04.02.01.02经表面处理的新鲜蔬菜(0.01g/kg)硝酸钠,硝酸钾(251, 252),护色剂、防腐剂08.02.02腌腊肉制品类(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等)(0.5g/kg,以亚硝酸钠(钾)计,残留量≤30mg/kg)08.03.01酱卤肉制品类(0.5g/kg,以亚硝酸钠(钾)计,残留量≤30mg/kg)08.03.02熏、烧、烤肉类(0.5g/kg,以亚硝酸钠(钾)计,残留量≤30mg/kg)08.03.03油炸肉类(0.5g/kg,以亚硝酸钠(钾)计,残留量≤30mg/kg)08.03.04西式火腿(熏烤、烟熏、蒸煮火腿)类(0.5g/kg,以亚硝酸钠(钾)计,残留量≤30mg/kg)08.03.05肉灌肠类(0.5g/kg,以亚硝酸钠(钾)计,残留量≤30mg/kg)08.03.06发酵肉制品类(0.5g/kg,以亚硝酸钠(钾)计,残留量≤30mg/kg)亚硝酸钠,亚硝酸钾(250, 249),护色剂、防腐剂08.02.02腌腊肉制品类(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等)(0.15g/kg,以亚硝酸钠计,残留量≤30mg/kg)08.03.01酱卤肉制品类(0.15g/kg,以亚硝酸钠计,残留量≤30mg/kg)08.03.02熏、烧、烤肉类(0.15g/kg,以亚硝酸钠计,残留量≤30mg/kg)08.03.03油炸肉类(0.15g/kg,以亚硝酸钠计,残留量≤30mg/kg)08.03.04西式火腿(熏烤、烟熏、蒸煮火腿)类(0.15g/kg,以亚硝酸钠计,残留量≤70mg/kg)08.03.05肉灌肠类(0.15g/kg,以亚硝酸钠计,残留量≤30mg/kg)08.03.06发酵肉制品类(0.15g/kg,以亚硝酸钠计,残留量≤30mg/kg)08.03.08肉罐头类(0.15g/kg,以亚硝酸钠计,残留量≤50mg/kg)乙萘酚,防腐剂04.01.01.02经表面处理的鲜水果(仅限柑橘类)(0.1g/kg,残留量≤70mg/kg)乙氧基喹,防腐剂04.01.01.02经表面处理的鲜水果(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g/kg,残留量≤1mg/kg)植酸(肌醇六磷酸),植酸钠,抗氧化剂2.01基本不含水的脂肪和油(0.2g/kg)05.04装饰糖果(如工艺造型、或用于蛋糕装饰)、顶饰(非水果材料)和甜汁(2.0g/kg)9.01鲜水产(仅限虾类)(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g/kg,残留量≤20mg/kg)04.01.02加工水果(0.2g/kg)04.02.02加工蔬菜(0.2g/kg)08.02.02腌腊肉制品类(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等)(0.2g/kg)08.03.01酱卤肉制品类(0.2g/kg)08.03.02熏、烧、烤肉类(0.2g/kg)08.03.03油炸肉类(0.2g/kg)08.03.04西式火腿(熏烤、烟熏、蒸煮火腿)类(0.2g/kg)08.03.05肉灌肠类(0.2g/kg)08.03.06发酵肉制品类(0.2g/kg)14.02.03果蔬汁(肉)饮料(0.2g/kg)仲丁胺,防腐剂04.01.01.02经表面处理的鲜水果(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g/kg,残留量:柑橘(果肉)≤0.005mg/kg,荔枝(果肉)≤0.009mg/kg,苹果(果肉)≤0.001mg/kg)04.02.01新鲜蔬菜(仅限蒜苔和青椒)(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g/kg,残留量≤3mg/kg)竹叶抗氧化物,抗氧化剂2.01基本不含水的脂肪和油(0.5g/kg)06.06即食谷物,包括碾轧燕麦(片)(0.5g/kg)07.0焙烤食品(1.5g/kg)9水产品及其制品(包括鱼类、甲壳类、贝类、软体类、棘皮类等水产品及其加工制品)(0.5g/kg)16.05油炸小食品(0.5g/kg)16.06膨化食品(0.5g/kg)08.02.02腌腊肉制品类(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等)(0.5g/kg)08.03.01酱卤肉制品类(0.5g/kg)08.03.02熏、烧、烤肉类(0.5g/kg)08.03.03油炸肉类(0.5g/kg)08.03.04西式火腿(熏烤、烟熏、蒸煮火腿)类(0.5g/kg)08.03.05肉灌肠类(0.5g/kg)08.03.06发酵肉制品类(0.5g/kg)14.02.03果蔬汁(肉)饮料(0.5g/kg)14.05.01茶饮料类(0.5g/kg)。
GB 2760在监督检验中可操作性的几点置疑
GB 2760在监督检验中可操作性的几点置疑摘要针对GB 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在监督检验中可操作性的问题,提出了几点置疑,包括标准中指标极限值设定的合理性、检验方法的规范性、标准的相互连衔性,以期推进《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进一步完善。
关键词GB 2760;监督检验;可操作性;极限值;检验方法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2007年版,是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根据食品工业快速发展的需要,对1996年版进行的修订。
其目的是在鼓励企业科技创新的同时,规范企业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行为,以便更好地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提高食品品质。
新标准实施以后,对规范生产企业滥用或超剂量使用各种食品添加剂方面起到很好的作用。
与1996年版相比,新标准在指导企业生产方面,科学性和实用性都有较大提高,但在检验工作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还需进一步完善和补充。
1标准中指标极限值设定的合理性GB 2760-2007在修订过程中仍套用了1996版的方式,绝大多数食品添加剂只规定了使用量,而无残留量规定,在监督部门进行监督检验时至少存在两方面的问题。
第一,凡是不符合GB 2760-2007标准使用原则的物质都不能作为食品添加剂添加到某食品中。
但是不得添加并不意味不得检出,然而在实际检验工作中,当在食品中检测到某一不符合GB 2760-2007标准使用原则的物质时,特别是其含量极微的情况下,该判断该物质是否是人为添加;该食品添加剂的检测极限值在“不得检出”与“不得添加”之间的定位;没有人工添加的限定范围等问题,急需相关法规提供依据。
因此,把食品添加剂的检测极限值设定为“不得检出”,有时是不科学的,因为有些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可能天然存在,或可能由其他添加剂分解而产生。
这些以非人为加入的形式存在于食品中的食品添加剂,其检测值不能简单地通过GB 2760-2007标准而得出产品是否合格的结论。
以苯甲酸及其钠盐为例,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中应用较为广泛的一种防腐剂,苯甲酸及苯甲酸钠常用于保藏高酸性果酱、饮料、糖、调味品、酒类等食品,并可与低温杀菌剂配合使用,以发挥互补作用。
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物质或天然物质,是烹饪过程中经常用到的重要材料,一般说来,使用食品添加剂除应遵守《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食品卫生法》、《食品营养强化剂卫生管理办法》之外,还应遵循以下原则:
经过食品毒理学安全性评价,证明在使用限量内长期使用对人体安全无害。
添加剂的采用应当是维持和改良食品营养质量,而严禁毁坏和减少营养质量。
理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施行并核准继续执行的采用卫生标准和质量标准。
不得用于掩盖缺点(变质、腐败)或粗制滥造,欺骗消费者。
不得经营和使用无卫生许可证、无产品检验合格证及污染变质的食品添加剂。
采用添加剂是增加消耗,改良储藏条件,精简工艺,但无法由于采用添加剂而减少了较好的加工措施和卫生建议,对营养成分不理应毁坏促进作用。
未经卫生部允许婴儿食品、儿童食品不得使用糖精、色素、香精等食品添加剂。
GB 2760----2007介绍
安全评价
CCFA(联合国食品添加剂法规委员会)曾在JECFA (FAO/WHO联合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讨论的基础 上将食品添加剂分为A、B、C三类,每类再细分为(1)、 (2)二类。 A类:(1)已制定人体每日容许摄入量(ADI) (2)暂定ADI者。 B类:(1)曾进行过安全评价,但未建立ADI值 (2)未进行过安全评价者。 C类:(1)认为在食品中使用不安全 (2)应该严格限制作为某些的特殊用途者
国际组织定义
CAC规定:“食品添加剂是指本身不作为食品消费,也 不是食品特有成分的任何物质,而不管其有无营养价值。 它们在食品生产、加工、调制、处理、充填、包装、运 输、贮存等过程中,由于技术(包括感官)的目的,有 意加入食品中或者预期这些物质或其副产物会成为(直 接或间接)食品的一部分,或者改善食品的性质。它不 包括污染物或为保持、提高食品营养价值而加入食品中 的物质。” 此定义不包括污染物,不包括食品营养强化剂
食品添加剂的作用
食用天然色素来自天然物,且大多是可食资源,利用一 定的加工方法所获得的有机着色剂。我国批准使用的食 用天然色素有66种,它们主要是由植物组织中提取,也 包括来自动物和微生物的一些色素,但它们的色素含量 和稳定性等一般不如人工合成品。例如:红曲红、胭脂 虫红、姜黄。
食品添加剂的作用
食品添加剂的作用
五、特殊人群的膳食需要。 例如:阿力糖,又称甜味素、 蛋白糖、天冬甜母、天冬甜精、 天苯糖等 。它的化学成分不 是碳水化合物,而是蛋白质类 物质,因为在代谢过程中不会 造成血糖升高,糖尿病人的无 糖食品中经常使用。
食品添加剂的负面效应
1、食品添加剂与少儿多动症 2007年9月英国食品标准局日前在英国《柳叶刀》杂志上刊登 的一项研究结果显示,食品中人工添加剂是导致儿童患上多动症的 原因之一。研究人员警告家长,如孩子患上多动症或注意力不集中, 应该从每天的饮食中寻找答案 。 少儿行为过激都与长期过多进食含合成色素的食品有关。一位临 床经验丰富的儿科主任医师指出:少儿正处于生长发育期,体内器 官功能比较脆弱,神经系统发育尚不健全,对化学物质敏感,若过 多过久地进食含合成色素的食品,会影响神经系统的冲动传导,刺 激大脑神经出现躁动、情绪不稳、注意力不集中、自制力差、思想 叛逆、行为过激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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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2007年8月23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7年第1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以下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
特此公告。
二○○七年八月七日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的品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7年第1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食品中二十二碳六烯酸和花生四烯酸使用规定调整如下,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2008年12月1日前,按照以往《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使用二十二碳六烯酸和花生四烯酸的食品可在产品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二00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附表所列焦糖色(不加氨生产)等11种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
特此公告。
二○○八年一月十一日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的食品添加剂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附表所列抗坏血酸等22种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
特此公告。
二○○八年一月二十八日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的食品添加剂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附表所列D-异抗坏血酸钠等17种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
特此公告。
二○○八年四月七日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的食品添加剂注:各类食品不包括附件所列食品类别附件:各类食品不包括的食品类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1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附件所列食品添加剂、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及食品用香料新品种。
特此公告。
附件:1、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目录2、列入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使用名单的物质目录3、食品用香料新品种目录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附件1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目录名称:赤藓糖醇赤藓糖醇(生产用菌株:分别为Moniliella pollinis和trichosporonoides megachiliensis) Erythritol 功能:甜味剂(一).赤藓糖醇允许使用的食品类别及最大使用量各类食品a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二)赤藓糖醇的质量规格要求1.生产用菌株为Moniliella pollinis的赤藓糖醇(1)生产工艺由食品级的碳水化合物底物经丛梗孢酵母(Moniliella pollinis)发酵,并经纯化及干燥等工序而得。
(2)性状白色晶状粉末(3)技术要求①理化指标②微生物指标2.生产菌株为Trichosporonoides megachiliensis的赤藓糖醇(1).生产工艺以取自小麦、玉米、马铃薯等中的淀粉经过化学的或酶水解所得的葡萄糖为主要原料,经Trichosporonoides megachiliensis发酵,并经纯化及干燥等工序而得。
(2)性状白色结晶性粉末(3)技术要求①理化指标②微生物指标1,3-二油酸2-棕榈酸甘油三酯名称:1,3-二油酸2-棕榈酸甘油三酯1,3-Dioleoyl 2-palmitoyl triglyceride 功能:营养强化剂(一)1,3-二油酸2-棕榈酸甘油三酯允许使用的食品类别及最大使用量(二)1,3-二油酸2-棕榈酸甘油三酯的质量规格要求1.生产工艺由脂肪酶催化酯交换,使脂肪酸在丙三醇分子上的位置重新排列而得。
2.性状在25℃条件下为白色固体3.技术要求硅酸钙名称:硅酸钙 Calcium silicate功能:抗结剂(一)硅酸钙允许使用的食品类别及最大使用量(二)硅酸钙的质量规格要求:1.生产工艺硅酸钙由新熟化的石灰与含合成二氧化硅反应而得。
2.性状白色至灰白色易流动粉末。
由不同比例的氧化钙剂二氧化硅组成,可分为有水和无水两种。
不溶于水,但可与无机酸形成凝胶。
可溶性大豆多糖名称:可溶性大豆多糖Soluble soybean polysaccharide功能:增稠剂、乳化剂、被膜剂、抗结剂(一)可溶性大豆多糖允许使用的食品类别及最大使用量(二)可溶性大豆多糖的质量规格要求1.可溶性大豆多糖的生产工艺以大豆或大豆粕为原料,经脱脂、提取、纯化、灭菌、干燥等工艺生产制成的粉末状产品。
2.性状白色至微黄色、粉末状产品(1)理化指标(2)微生物指标酶解大豆磷脂名称:酶解大豆磷脂Enzymatically decomposed soybean phospholipid 功能:乳化剂(一)酶解大豆磷脂允许使用的食品类别及最大使用量各类食品a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二)酶解大豆磷脂的质量规格要求以大豆磷脂为原料,在适当温度条件下,用磷脂酶A2进行分解,再经过丙酮萃取,除去丙酮可溶物并回收丙酮不溶物,经过精制后得到的酶解大豆磷脂。
2.性状∶白色至褐色粉末、粒状或块状,或淡黄色至暗褐色粘稠状液体,有特有气味。
3.技术要求棉子糖名称:棉子糖Raffinose功能:营养强化剂(一)棉子糖允许使用的食品类别及最大使用量(二)棉子糖的质量规格要求1.生产工艺从甜菜糖蜜中通过柱层析分离装置提取、分离、精炼、干燥等工艺制成。
2.性状白色粉末3. 技术要求(1)理化指标(2)微生物指标杨梅红名称:杨梅红Mynica Red功能:着色剂(一)杨梅红允许使用的食品类别及最大使用量(二)杨梅红的质量规格要求 1.生产工艺以杨梅成熟果实为原料,用乙醇溶液提取经大孔树脂纯化的提取物,经浓缩干燥制得。
2.性状紫红色至红黑色粉末或固体,无肉眼可见杂质。
3.技术要求件单的物质目录一.丙烷 (一)性状无色透明液体(液化状态下) (二)技术要求二.丁烷(一)性状无色透明液体(液化状态下)(二)技术要求三.聚苯乙烯(一)性状白色,无异味(二)技术要求四.普鲁兰酶(生产用菌株:Bacillus licheniformis基因供体菌株:Bacillus deramificans)(一)生产工艺由经基因工程改造(基因供体菌株:Bacillus deramificans)的地衣芽孢杆菌(Bacillus licheniformis)为生产菌株,经深层发酵、提取和精制而成的普鲁兰酶制剂。
(二)性状褐棕色液体,具有酶特有的气味、无异味,允许有少量的凝聚物。
(三)技术要求1.理化指标2.微生物指标备注:酶活力规格除1000u/ml外,还可按供需合同执行。
备注:a:各类食品不包括以下食品类别食品分类号食品类别名称01.01.01 纯乳(全脂、部分脱脂、脱脂),包括复原乳01.02.01 原味发酵乳(全脂、部分脱脂、脱脂)01.05.01 稀奶油02.01 基本不含水的脂肪和油02.02.01.01 黄油和浓缩黄油04.01.01 新鲜水果04.02.01 新鲜蔬菜04.02.02.01 冷冻蔬菜04.02.02.06 发酵蔬菜制品04.03.01 新鲜食用菌和藻类04.03.02.01 冷冻食用菌和藻类06.01 原粮06.02 大米及其制品(大米、米粉、米糕)06.03.01 小麦粉06.03.02.01 生湿面制品(面条、饺子皮、馄饨皮、烧麦皮)06.03.02.02 生干面制品(挂面)06.04 杂粮粉(包括豆粉)及其制品06.05.01 食用淀粉08.01 生、鲜肉09.01 鲜水产09.03 预制水产品(半成品)10.01 鲜蛋10.03.01 脱水蛋制品(如蛋白粉、蛋黄粉、蛋白片)10.03.03 冷冻蛋制品(如冰蛋)11.01 食糖11.03.01 蜂蜜12.01 盐及代盐制品12.09 香辛料类13.01 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13.02 婴幼儿断奶期食品13.03 病人用特殊食品14.01.01 饮用天然矿泉水14.02.01 果蔬汁(浆)15.03.01 葡萄酒16.02 茶叶、咖啡附件3食品用香料新品种序号中文名称英文名称FEMA植醇,叶绿醇,叶黄烯醇(3,7,11,15-1phytol(3,7,11,15-Tetramethyl-2-hexadecen-1-ol) 4196 四甲基-2-十六烯-1-醇)2 异戊醛二乙醇缩醛Isovaleraldehyde diethyl acetal 43713 癸酸2-(4-甲基-5-噻唑基)乙醇酯2-(4-Methyl-5-thiazolyl)ethyl decanoate 42814 异丁酸2-(5-甲基4-噻唑基)乙醇酯2-(5-Methyl-4-thiazolyl)ethyl isobutyrate 42785 甲酸2-(4-甲基-5-噻唑基)乙醇酯2-(4-Methyl-5-thiazolyl)ethyl formate 42756 异硫氰酸3-丁烯酯3-Butenyl isothiocyanate 44187 异硫氰酸4-戊烯酯4-Pentenyl isothiocyanate 44278 异硫氰酸5-己烯酯5-Hexenyl isothiocyanate 44219 顺-9-十八烯醇乙酸酯(乙酸油醇酯)c is-9-Octadecenyl acetate(Oleyl acetate) 435910 糠基甲醚Furfuryl methyl ether 315911 3-已酮3-Hexanone 329012 异硫氰酸2-丁酯2-Butyl isothiocyanate 441913 异硫氰酸异丁酯Isobutyl isothiocyanate 442414 异硫氰酸6-(甲硫基)已酯6-(Methylthio)hexyl isothiocyanate 441515 异硫氰酸5-(甲硫基)戊酯5-(Methylthio)pentyl isothiocyanate 441616 异硫氰酸戊酯Amyl isothiocyanate 441717 异硫氰酸异丙酯Isopropyl isothiocyanate 442518 异硫氰酸异戊酯 Isoamyl isothiocyanate4423 19 异戊酸3-苯丙酯 3-Phenylpropyl isovalerate 2899 20 异丁醛丙二醇缩醛 Isobutanal propylene glycol acetal 4379 21 2,5-二甲基呋喃 2,5-Dimethylfuran 4106 22 芝麻(CO 2)提取物 Sesame CO2 extract 23 芝麻蒸馏物Sesame dist.24 干制鲣鱼(CO 2)提取物 Katsuobushi CO2 extract 25 郎姆酒净油 Rum absolute26 豆豉油树脂 Toushi oleoresin Douchi oleoresin 27 环紫罗兰酮Cycloionone382228 D,L-薄荷脑(+/-)-1,2-丙二醇碳酸酯D,L-Metho(+/-)-propylene glycol carbonate;D,L-Menthol1,2-propanediol carbonate399229 乙酸1-乙氧基乙酯1-Ethoxyethyl acetate4069 30 N-异丁基-反-2-反-4-癸二烯酸酰胺 N-Isobutyldeca-trans-2-trans-4-dienamide 414831 2-异丁基-4-甲基-1,3-二氧环戊烷(异戊醛1,2-丙二醇缩醛) 2-Isobutyl-4-methyl-1,3-dioxolane428632 2-异丙基-4-甲基-1,3-二氧环戊烷(异丁醛1,2-丙二醇缩醛) 2-Isopropyl-4-methyl-1,3-dioxolane428733 4-氨基丁酸(丙位-氨基丁酸)4-Aminobutyric acid(Gamma-Aminobutyric acid)428834N-(2-(3,4-二甲氧基苯基)乙基)-3,4二甲氧基肉桂酸酰胺N-[2-(3,4-Dimethoxyphenyl )ethyl]-3,4-dimethoxycinnamic acid amide431035 二-(1-丙烯基)硫醚(异构体混合物) Di-(1-propenyl)-sulfide(mixture of isomers)438636 药蜀葵 Althea root (Althea officinalis L.) 2048 37 香蜂草Balm (Melissa officinalis)2111 38 安息香(二苯乙醇酮) Benzoin(2-Hydroxy-2-phenylacetophenone) 2132 39 白千层油 Melaleuca cajuputi Powell (Cajeput oil) 2225 40 中国肉桂皮Cassia (Cinnamomum cassia Blume)225641 丁香 Cloves (Eugenia spp.) 2327 42 玉米穗丝 Corn silk (Zea mays L.)2335 43 毕澄茄 Cubebs (Piper cubeba L. f.) 2338 44 乙酸2-戊酯 2-Pentyl acetate 4012 45 乙胺Ethylamine4236 462,8-二硫杂-4-壬烯-4-醛 ; 5-(甲硫基)-2-(甲硫基甲基)2-戊烯醛 2,8-Dithianon-4-en-4-carboxaldehyde ;5-(Methylthio)-2-(methylthiomethyl)-2-pentenal;Methialdol 348347 1-丁烯-1-基 甲基硫醚 1-Buten-1-yl methyl sulfide 3820 48 二异丙基二硫醚 Diisopropyl disulfide 3827 49 甲基异戊基二硫醚 Methyl isopentyl disulfide 4168 50 (E)-2-癸烯酸 (E)-2-Decenoic acid 3913 51 芦荟提取物 Aloe extract (Aloe spp.) 2047 52 龙涎香酊 Ambergris tincture2049 53 黄葵酊Ambrette tincture(Hibiscus abelmoschus L.) 2052 54 邻氨基苯甲酸烯丙酯 Allyl anthranilate2020 55 环己基己酸烯丙酯 Allyl cyclohexanehexanoate 2025 56 环己基戊酸烯丙酯 Allyl cyclohexanevalerate 2027 57 2-乙基丁酸烯丙酯Allyl 2-ethylbutyrate202958 惕各酸烯丙酯(反式-2-甲基-2-丁烯酸烯丙酯) Allyl tiglate (Allyl trans-2-methyl-2-butenoate)204359 10-十一烯酸烯丙酯 Allyl 10-undecenoate2044 60 α-戊基肉桂醛二甲缩醛 α-Amylcinnamaldehyde dimethyl acetal 2062 61 乙酸α-戊基肉桂酯 α-Amylcinnamyl acetate 2064 62 甲酸α-戊基肉桂酯 α-Amylcinnamyl formate 2066 63 异戊酸α-戊基肉桂酯 α-Amylcinnamyl isovalerate 2067 64 4(2-呋喃基)丁酸异戊酯 Isoamyl 4(2-furan)butyrate 2070 65 3(2-呋喃基)丙酸异戊酯 Isoamyl 3(2-furan)propionate 2071 66 2-戊基-5或6-酮-1,4-二噁烷2-Amyl-5 or 6-keto-1,4-dioxane207667 丙酮酸异戊酯Isoamyl pyruvate 208368 苄基丁基醚Benzyl butyl ether 213969 l-苧烯L-LimoneneN-3,7-二甲基-2,6-辛二烯-环基甲烷4267 70酰胺N-3,7-Dimethyl-2,6-octadienylcyclopropylcarboxamide71 燕根(萝藦科植物)提取物(Swallowroot)Decalepis hamiltonii extract 428372 红枣浸膏date concrete73 正己硫醇1-Hexanethiol 3842N-(乙氧羰基甲基)-对烷-3-甲酰[N-(Ethoxycarbonyl)methyl]-p-menthane-3-carboxamide 4309 74胺75 2-癸酮2-Decanone 427176 二糠基醚Difurfuryl ether 333777 异丁酸乙基香兰素酯Ethyl vanillin isobutyrate 38378-罗勒烯醇乙酸酯(2,6-二甲基8-Ocimenyl acetate 3886 78-2,5,7-辛三烯-1-醇乙酸酯)79 高倍天然苹果香料Folded Apple Ess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