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1智能化工程施工合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OceanWe国际海洋创新工坊智能化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在市区签订。
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建筑法》、《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就智能化工程施工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承包人基本税务信息:增值纳税人类型及计税方法,增值税专用发票10%。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第二条承包范围、承包方式
2.1 承包范围:本项目智能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图纸及国家或当地技术规范要求范围内的A-G 楼综合布线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电梯五方通话系统、门禁系统,车道出入口处停车场管理系统,A栋楼宇控制系统,弱电机房及消防控制室的机房装修,梯控及地下车库引导系统,弱电室外管网系统、管沟开挖回填、砌井及井盖安装等系统的设备材料采购、安装、检测、调试、保修、培训以及弱电智能化检测,含工程验收,含竣工手续办理,包括弱电智能化设备与消控中心的联动等全部工程内容。
发包人有权视工程需要调整承包范围和工程量,独立分包人不得提出任何费用索赔。以上范围包括甲供材及甲指乙供材料设备。
安装调试到位满足使用功能和验收要求,此部分报价综合考虑,不接受任何签证,还包括本工程的整体检测调试的费用,并按甲方要求时间负责拿到本项目整体相关验收合格证,为满足本工程达到检测、验收标准,对所施工专业范围内进行深化设计等工程内容。
施工界面划分:详见技术规范和要求
第三条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及解释次序
3.1本合同文件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各组成部分能够互相解释,互为补充与说明。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工程施工合同;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及招投标期间往来文件;
4)承包范围(含施工界面划分);
5)工程技术规范及要求;
6)合同图纸目录;
7)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
8)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管理工作程序;
9)合同结算管理工作程序;
10)甲供材料管理工作程序;
11)工程批价管理工作程序;
合同履行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是相互说明、相互解释的,如出现不一致时,文件排列在前者具有优先解释权。
第四条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含税合同总价大写(人民币):。
含税合同总价小写(人民币):元。
其中:税前合同总价大写(人民币):。
税前合同总价小写(人民币):元。
税金总价大写(人民币):。
税金总价小写(人民币):元。
4.1 本合同价款总价包干,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合同工程内容及接受合同文件所有条款所需的涉
及本工程的知识产权费、各系统设备的采购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人工费、材料费(包括主材、辅助材料、周转性材料)、机械费、管理费、总包配合费、施工水电费、图纸深化费、施工图报审费、材料损耗费、运输装卸费、二次搬运费、成品保护费、赶工费、保洁清理费、垃圾外运费、迎接检查费、运杂费、各类检测验收费、措施费、储存费、包装费、养护费、各类措施费、文明施工费、工程备案费、检验检测费、设备抽检费用、材料复试费用、与其它工种的配合费用、利润、税金及不可预见费、各种应由承包商缴纳的规费及验收交付前等所有费用。
本合同措施费总价包干,施工过程中无论工程量增减(包含变更签证产生的措施费用),结算时均不做调整。
4.2 本合同工程价经甲方确认、双方协商一致后的合同价。
合同预算书工程量报价清单中未涉及项目或不足工程量均视为已考虑在合同总价中。
除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和本合同中另有约定的情况以外,该工程合同价不作任何调整。
对于甲方招标时提供的设计施工图中各专业图纸之间、同专业图纸存在矛盾的和设计施工图纸表述不清楚、不详尽的由乙方已在投标过程中提出,乙方未予提出的,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若施工过程中,乙方未及时发现问题,造成返工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遇结构柱、梁、通风管道、电缆桥架(线槽)、水管等其他专业管线阻碍时为绕开所造成的上翻下翻移位等工作量,其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内,除以上阻碍为本合同签订后因甲方设计变更造成外,一概不予签证。
4.3 本合同单价已考虑了合同期内人工、材料、机械和临时设施的费用、费率等价格要素的波动,合同
执行期内一律不得调整。
4.4 满足本工程项目智能化验收需要的所有深化设计及发生的费用均包括在合同价中,施工过程中无论
增减,合同价款均不再调整。
4.5 特别说明:本合同所述的“价款”、“金额”(包括但不限于“总价”、“费用”等要求甲方给付的所
有款项)均为含税价格。
第五条付款方式
5.1 本合同价款按照以下程序由甲方分期支付,进度款经甲方、监理确认施工量后,质量经验收合格,
资料齐全的条件下为付款依据,若乙方未达到上述要求甲方可不予付款。
5.2 发票要求:本工程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并提供的发票必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0%。5.3 甲方根据工程进度和合同履行情况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1)签订合同后10日内,乙方提供合同总价款10%的履约保函;
(2)乙方于每月25日前向甲方、监理单位提交当月完成工程产值,甲方收到后30日内审核完毕,支付完成产值50%工程进度款。
(3)全部工作内容完工后,乙方提交完工申请,同步提供完成工程量产值,经甲方、监理单位共同确认后,甲方收到经确认的工程产值清单后50日内审核完毕,甲方以抵房款形式支付至审核工程产值80%(含已支付50%工程进度款)。
(4)工程竣工调试完毕,所有系统功能能够正常运转,取得主管部门验收合格证明并经甲方相关部门及监理验收合格后30日内,乙方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结算资料,甲方收到后90日内审核完毕,经双方确认完毕后,支付至结算总价款95%(含抵房款),留全部结算价款的5%(不计利息),作为质保金。
(5)项目整体通过验收合格后30日内,乙方提交退还履约保函申请,经甲方内部审批通过后,退还乙方履约保函。
5.4 每笔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发出付款通知书,并提供合同约定的相关资料,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付款。
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相应金额之合法有效的发票;甲方付款至结算款总额的95%之前,乙方应提供结算款总额的发票。如乙方逾期提供发票的,则甲方有权顺延相应的期限付款,但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或者延期履行本合同。
第六条工期、质量
6.1 工期
6.1.1 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总工期日历天。
(以上工期已充分考虑各种形式的雨雪、冰雹、停水、停电、节假日、扰民或民扰、道路施工影响等不利因素),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必须进场开工,若乙方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