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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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

纳税义务人

基本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不仅涉及中国公民,也涉及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中国的港、澳、台同胞,还涉及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

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分别承担不同的纳税义务。具体划分见下表:

纳税人类别承担的纳税义务判定标准

居民纳税人负有无限纳税义务。其所取得的应纳

税所得,无论是来源于中国境内还是

中国境外任何地方,都要在中国境内

缴纳个人所得税

住所标准和居住时间标准只要具备一个就成为居民纳税人:①住

所标准:“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

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②居住时间标准:“在中国境内居住满

1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即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

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在计算居住天数时,对临时离境应视

同在华居住,不扣减其在华居住的天数。“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

纳税年度内,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非居民纳税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只就来源于中国

境内的所得,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的判定条件是以下两条必须同时具备:①在我国无住

所;②在我国不居住或居住不满1年

征税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奖金是指所有具有工资性质的奖金,免税奖金的范围在税法中另有规定。

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项目包括:(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3.辨析区分内部退养与法定退休的不同。4.辨析区分法定退休的工资与退休再任职收入的不同。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报酬的所得。

五、稿酬所得

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1.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的所得;2.对于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属于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所得,故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七、利息、股息、红息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相关链接】个人取得国债利息、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教育储蓄存款利息,均免征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2008年10月9日后(含10月9日)孳生的利息,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八、财产租赁所得

包括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1.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十、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个人因参加企业的有奖销售活动而取得的赠品所得,应按“偶然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十一、其他所得

具体体现: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报酬等。

税率

税率适用情况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工资、薪金所得

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对经营成果拥有所有权);个人独资企业所得、合伙企业所得

20%的比例税率一般规定:适用于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其它所得

1.【税额减征】稿酬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30%。

2.【税额加征】劳务报酬所得畸高的加征——对一次取得的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2万元至5万元,税率30%;5万元以上,税率40%。

应纳税所得额

一、费用扣除

工资薪金,每月3500元,外籍人员(含港澳台、境内有住所在境外任职)附加减除费用4800元;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所得,每月2000元;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务租赁所得,每次不足4000元,扣800元,4000元以上的,扣20%;财务租赁所得还可扣每月不超800元的修缮费;

二、应纳税所得额的其他规定

(一)捐赠的扣除:1.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2.自2001年7月1日起,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能力等级2)

(一)工资薪金所得的一般计税规则见下表:

要点规则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薪收入-3500元;

外籍、港澳台在华人员及其他特殊人员附加减除费用1300元: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薪收入-(3500+1300)元

适用税率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从3%~45%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按月计税: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月收入额-3500元或48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他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二)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征税问题

1.基本计税规则: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计算办法: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补偿收入的规定。

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补偿收入: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部分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一次性收入时,按政府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予以扣除。

二、劳务报酬所得的征税问题(比例税率20%,收入畸高可加成征收)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3、关于“次”的规定:①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②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二)适用税率: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但是,对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的,为畸高收入,可实行加成征收。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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