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实施办法【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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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扬尘控制方案(3篇)

工程施工扬尘控制方案(3篇)

第1篇一、方案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施工活动日益频繁,施工现场扬尘问题日益突出,对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

为响应国家环保政策,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确保空气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1. 减少施工现场扬尘排放,降低大气污染。

2. 提高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水平,树立良好企业形象。

3. 保障施工人员及周围居民的健康。

三、组织机构成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扬尘控制工作的实施。

四、扬尘控制措施1. 施工现场围挡设置(1)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材质为轻质装配式彩钢板。

(2)围挡底部设置排水沟,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扬尘。

(3)围挡顶部设置喷淋系统,定期进行喷淋降尘。

2. 施工道路硬化(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进行硬化处理,硬化率不低于100%。

(2)定期对硬化道路进行清扫、洒水,减少扬尘。

3. 材料堆放(1)对土方、石子、水泥等松散材料进行覆盖,防止扬尘。

(2)材料堆放区域及时清理,减少扬尘。

4. 施工机械(1)施工机械进出现场时,进行冲洗,防止带泥上路。

(2)对施工机械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正常使用。

5. 运输车辆管理(1)运输车辆进出现场时,进行冲洗,防止带泥上路。

(2)运输易撒漏物质时,采用合格的密闭车辆,确保运输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

6. 施工现场洒水降尘(1)施工现场设置洒水设备,定期进行洒水降尘。

(2)根据天气情况,适时调整洒水频率。

7. 施工人员培训(1)对施工人员进行扬尘控制培训,提高环保意识。

(2)要求施工人员严格按照扬尘控制措施执行。

五、监控与考核1. 施工现场扬尘控制领导小组定期对扬尘控制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扬尘控制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3. 将扬尘控制工作纳入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进行处罚。

六、总结通过实施本方案,将有效控制施工现场扬尘排放,降低大气污染,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同时,提高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水平,树立良好企业形象,保障施工人员及周围居民的健康。

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各级责任制模板(四篇)

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各级责任制模板(四篇)

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各级责任制模板建筑施工扬尘控制专项方案____市公共住房开发建设投资公司:____林鸥监理咨询公司:____对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钓鱼嘴“半岛逸景”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程Ⅲ组团,在施工过程中坚持文明施工、控制扬尘污染,搞好环境保护是我项目部的重要考核目标。

本工程根据施工期间扬尘来源,主要产生在土石方开挖、回填,现场材料堆放,车辆进出场,楼层施工填充墙和内外装饰用砂浆的搅拌和清洁等。

我司拟采取以下技术措施控制扬尘污染、确保环境,请相关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一、____措施。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工长、班组长为组员的文明施工和控制扬尘污染的领导组,全面贯彻执行《____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制定本工程的控制扬尘措施和责任制,做好分阶段作业的扬尘控制,制定违反扬尘控制措施施工的单位及个人处罚制度,实施检查控制扬尘措施的执行情况,做到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到人,处罚兑现,实现控制扬尘的管理目标。

二、控制扬尘的保证措施。

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合理布置施工平面布置图,对设施、设备、建材位置进行合理布置并随不同的施工阶段进行调整,划分责任区。

1、控制扬尘措施的经费专款专用,专人保管和支配。

2、控制扬尘措施工作的程序。

项目经理→现场施工负责人→现场控制扬尘负责人→各施工区工长→各分包单位负责人→劳务单位负责人→作业班组长→工人。

使本工地扬尘控制措施层层落实控制到位。

-1料不允许例外)时一律先淋水后下车,减少扬尘污染现象。

10、严禁在高空往下排放污水、倾倒垃圾。

11、清除模板水泥浆的场地必须有遮盖,先洒水湿润后方许进行清理。

12、本工程一律使用商品砼,现场尽最大努力不进行砼搅拌作业,对于数量少于____m3的砼在现场搅拌时必须做好防尘措施。

13、基础桩基、基础柱插筋部位和柱、梁模板内浇铸砼前渣的清理,一律采取留清洗口用加压水冲洗清渣,禁止采用空压机吹风清渣,产生扬尘污染。

14、施工现场禁止洗石灰、煎熬沥青。

《江西省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实施办法(试行)》

《江西省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实施办法(试行)》

《江西省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根据《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办督函[2017]169号),以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凡在江西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或拆除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建设工地扬尘治理的责任主体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渣土运输单位。

(一)建设单位的主要责任。

建设单位应当对规划批准的红线占地范围内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负总责,对参建的各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扬尘治理职责在工程承发包合同中明确,协调参建的各施工总承包单位在扬尘治理中的各项工作,并将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及时足额支付相应的费用。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主要责任。

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承包合同规定范围内的扬尘治理工作负总责,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分包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做好分包施工范围内的扬尘治理工作;参建单位及现场人员应当承担维护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的责任和义务。

(三)监理单位的主要责任。

监理单位应当将工地扬尘治理纳入工程监理细则,督促和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扬尘治理状况,实行与安全生产同时检查、同时考评。

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存在问题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四)渣土运输单位的主要责任。

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使用合规车辆,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人员管理。

第四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在监督或检查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工作时应当纳入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的内容,做到与安全生产同时监督、同时检查、同时考评。

2024年扬尘控制专项治理方案工地扬尘治理方案

2024年扬尘控制专项治理方案工地扬尘治理方案

2024年扬尘控制专项治理方案工地扬尘治理方案一早起来,我就开始构思这个2024年的扬尘控制专项治理方案。

这次工地扬尘治理方案,得结合最新的政策、技术,还得有点创意,让人眼前一亮。

1.工地概况咱们得了解工地的基本情况,比如地理位置、周边环境、施工面积、工程进度等。

拿这个工地来说,地处城市中心,周边有居民区、学校,所以扬尘治理尤为重要。

2.治理目标(1)降低扬尘排放浓度,确保空气质量达标;(2)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提高居民生活质量;(3)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扬尘治理常态化。

3.治理措施(1)封闭施工将工地四周用围挡封闭,减少扬尘向外扩散。

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材质选用绿色环保材料,既美观又实用。

(2)绿化覆盖在工地周边及内部空地种植绿化植物,增加绿化面积,降低扬尘浓度。

同时,定期对绿化带进行浇水,保持土壤湿润。

(3)喷雾降尘采用先进的喷雾降尘设备,对工地进行定时喷雾,降低扬尘排放。

喷雾设备要选择智能型,可自动调节喷雾时间和强度。

(4)洒水降尘在工地内部道路和施工区域定期洒水,保持地面湿润,减少扬尘产生。

洒水车要选用环保型,减少尾气排放。

(5)车辆冲洗工地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进出工地的车辆进行冲洗,减少车辆带出扬尘。

(6)环保材料使用在施工过程中,尽量使用环保材料,减少扬尘排放。

如: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

4.监测与评估(1)安装扬尘监测设备,实时监测工地扬尘排放情况;(2)定期对周边环境进行采样检测,了解扬尘治理对环境的影响;(3)开展问卷调查,了解居民对扬尘治理的满意度。

5.长效管理机制(1)制定扬尘治理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2)加强执法监管,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3)开展扬尘治理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环保意识;写着写着,这个扬尘控制专项治理方案越来越完整。

我相信,只要我们认真执行这个方案,2024年的工地扬尘治理一定能取得显著成效。

让我们一起努力,为蓝天白云贡献一份力量!注意事项一:施工期间的围挡设置解决办法:围挡必须稳固且合规,不能出现漏洞或破损,以防扬尘逸出。

扬尘综合治理及文明施工监理细则范本(3篇)

扬尘综合治理及文明施工监理细则范本(3篇)

扬尘综合治理及文明施工监理细则范本一、前言扬尘污染是当前工地施工中存在的一个严重问题,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健康造成了影响。

为了改善工地施工环境,提高施工质量,我们需要制定扬尘综合治理及文明施工监理细则。

本文将介绍一个范例细则,以供参考。

二、施工前准备1. 施工方需制定详细的扬尘综合治理方案,并报请相关部门审核。

2.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包括告示牌、围挡等,提示施工单位的责任和要求。

3. 施工单位应设立专人负责扬尘治理工作,并通过培训和学习提高专业水平。

三、扬尘治理措施1. 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临时围挡,高度不低于2米,并配备防尘网,以防止扬尘外溢。

2. 地面裸露部分应采取覆盖措施,如喷洒水、铺设草帘等,以减少扬尘产生。

3. 使用机械设备时,应配备正规的粉尘处理设备,如水雾喷淋装置、尘埃吸附器等。

4. 施工现场周围需安装排风设备,将产生的粉尘排出到合理的地方,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四、文明施工监理1. 文明施工监理应由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确保监督的独立公正性。

2. 监理人员应配备专业知识,熟悉扬尘治理相关法规和标准,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3. 监理人员应定期巡视施工现场,检查扬尘治理工作的有效性,并及时对不合规的情况进行整改或处罚。

4. 监理报告应详细记录扬尘治理过程中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并由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

五、工地环境保护1. 施工单位应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和整齐,及时清理垃圾和废弃物,确保周围环境不受影响。

2. 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合理的防护措施,保护周围建筑物、植被和道路不受扬尘侵扰。

3. 严禁违规倾倒废弃物和污水,应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处理或运输。

4. 配备噪音控制设备,限制施工过程中的噪音污染,确保周围居民的休息和生活不受干扰。

六、监督与处罚1.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工地施工的监督,定期进行检查,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2. 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按照规定进行扬尘治理、扬尘污染超标等。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中心城区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中心城区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中心城区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8.22•【字号】九府厅字〔2018〕122号•【施行日期】2018.08.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大气污染防治正文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中心城区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浔阳区、濂溪区人民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九江市中心城区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8年8月22日九江市中心城区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关于切实加强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统一部署,为有效遏制空气污染,打赢蓝天保卫战,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城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中心城区开展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一、整治目标通过深入开展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促进各责任单位严格落实扬尘治理主体责任,着力解决建筑工地以及市政道路扬尘污染的突出问题,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源头、运输及落点的管控,形成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有效控制中心城区扬尘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二、整治范围及步骤安排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污染治理范围包括浔阳区、濂溪区、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八里湖新区等建成区全部区域。

治理工作共分三个阶段:1.集中整治阶段,时间为2018年8月至10月,重点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多部门联合动态巡查,联合办案;各责任单位结合工作任务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2.巩固提升阶段,时间为2018年11月,重点进行查漏补缺,进一步整改存在的问题,完善各项规范标准。

2024.9.24-房建扬尘治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2024.9.24-房建扬尘治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扬尘治理监理细则Xxxxxxxxxxxxx工程编制人:审批人:Xxxxxxxxxx监理有限公司Xxxx年xxx月xxx日一、专业工程特点:1、本项目绿色文明工地标准:一级。

2、本治理工程特点:环境气候影响、本工程从基础到装饰、总体工程如不规范操作、材料的进出、自然环境因素等均会造成扬尘污染,因此施工中的扬尘污染将会直接危害职工和居民的身心健康,造成环境污染。

因此实施施工扬尘控制,保护环境,形成文明施工特别是扬尘治理自律主控的常态化机制,成为我们施工中的主要管理内容。

3、施工现场主要扬尘污染源辨识:土壤风沙尘、道路扬尘、施工扬尘、堆场扬尘、建构筑物拆除扬尘。

4、建设工程绿色文明工地标准要求二. 治理的基本依据(1)国家建设部有关建设及建设监理的政策、法规;(2)市建主管部门有关建设和建设监理的政策、法规;(3)本工程工程建设监理合同;(4)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5)由业主提供的本工程的施工图纸,地勘报告及其他文件;(6)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

(7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三、扬尘治理监理工作的主要流程四、扬尘治理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4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和目标值 4.1扬尘治理控制要点: 4.1.1工地围墙及大门封闭控制 4.1.2现场的场内硬化及排水网络设置4.1.3现场材料进出扬尘控制、堆放、地面覆盖、绿化<-*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环境保护措施扬尘防治 专项方案和应急预案4.1.4基础施工阶段(土方)扬尘控制4.1.5现场保洁及洒水4.1.6预拌混凝土、砂浆的使用4.1.7主体施工阶段即结构楼层施工扬尘控制4.1.8灰土和无明拌合扬尘控制4.1.9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使用扬尘控制4.1.10场内垃圾清运、处理4.1.11生活垃圾处理4.1.12工地脚手架施工扬尘控制4.1.13木工加工间、保温材料搅拌间管理4.1.14装饰施工阶段扬尘控制4.2扬尘治理设施控制要点:4.2.1现场冲洗设备设置及完好4.2.2喷淋系统设备设置及完好4.2.3固定或移动水炮设备设置及完好4.2.4水源(水池)供水管网系统设置及完好4.3监测数据控制要点4.3.1视频监控系统设置4.3.2数据监测设备(如有)4.3.3监测数据结果的采集及分析4.4目标值4.4.1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达标4.4.2无市民重大投诉4.4.3无因施工扬尘控制不善造成的上级处罚和通报批评4.4.4上级部门检查验收达标5 .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5.1监理工作的方法监理机构通过各阶段对现场的巡视、监督、检查,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存在的问题及时发出口头整改通知,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责令施工单位及时整改,问题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工,对于拒不整改的,及时向业主和有关部门报告。

工程项目扬尘治理监理实施细则(模板)

工程项目扬尘治理监理实施细则(模板)

扬尘治理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审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年月目录前言 (1)1.工程概况 (1)2. 编写依据 (2)3.监理工作目标 (2)4.扬尘治理工作监理流程 (2)5.扬尘整治监理工作方法 (3)6.扬尘整治监理工作措施 (4)7.扬尘治理监理资料归档 (5)前言根据南昌市(洪办字【2015】32号)及洪建发【2016】86号《关于开展南昌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本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及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巡检制度,为使施工全过程不形成扬尘污染源,重视安全文明施工,确保施工现场和周边的环境的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特制订本监理实施细则。

一、专业工程的特点:监理规划的工程概况的部分内容二、编写依据2.1南昌市(洪办字【2015】32号)及洪建发【2016】86号《关于开展南昌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2.2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2.3 施工扬尘专项方案及安全协议文件。

三、监理工作目标整个施工全过程扬尘整治满足JGJ59-2011的要求,无重大扬尘污染源,使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四、扬尘治理工作监理流程施工阶段扬尘整治监理工作五、扬尘整治监理工作方法1.施工区域的围栏封闭根据规划红线范围,设置高度不低于2m的围墙,确保整个施工区域与外界充分隔离。

在施工大门口设置冲洗设备、沉淀池及排水沟。

施工运输车辆、挖掘机械等驶出工地前必须清除泥土作防尘处理,严禁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

2.施工场地的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应平面布置要求做好主要道路、材料堆场、生活办公区域铺设混凝土路面工作,实行场地的硬化或绿化处理,确保无一处露土现象,以达到防尘控制要求。

3.道路清扫扬尘污染的控制安排保洁人员2名(佩戴标识)每日对施工现场的道路进行1 ~2 次的清扫,清扫前对路面进行洒水。

天气干燥或风力较大时,增加洒水频次,以保持路面的湿润。

4.建筑材料扬尘污染的控制(1)砂石设置专用池槽进行堆放,控制进料数量,做到随到随用,不大量囤积。

扬尘专项控制方案

扬尘专项控制方案

一、方案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对大气环境质量造成了严重影响。

为有效控制扬尘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特制定本扬尘专项控制方案。

二、方案目标1. 严格控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确保施工现场空气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2. 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提高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水平。

3. 落实扬尘污染治理责任,确保各项治理措施落实到位。

三、方案内容1. 组织管理(1)成立扬尘污染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

(2)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扬尘污染治理职责,确保责任到人。

2.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源识别(1)施工现场道路、场地、材料堆场、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等。

(2)施工现场施工过程,如混凝土浇筑、土方开挖、打桩、拆除等。

(3)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如周边道路、绿化带等。

3. 控制措施(1)施工现场道路硬化:对施工现场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减少扬尘产生。

(2)车辆冲洗: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确保车辆带泥上路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3)围挡封闭:采用合格的围挡材料,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确保施工现场封闭。

(4)洒水降尘: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洒水降尘,降低扬尘污染。

(5)材料堆放:对材料堆场进行封闭,覆盖裸露材料,减少扬尘产生。

(6)施工机械: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保养,减少施工过程中扬尘污染。

(7)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运输车辆,确保运输过程中不产生扬尘。

(8)绿化带管理:加强施工现场周边绿化带的管理,减少扬尘污染。

4. 监测与评估(1)定期对施工现场空气质量进行监测,确保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2)对扬尘污染治理措施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不断优化治理方案。

四、实施保障1.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施工现场人员对扬尘污染治理的认识。

2. 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扬尘污染治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3. 落实治理经费,确保扬尘污染治理措施顺利实施。

4. 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扬尘污染治理成果。

扬尘治理专项方案模版(2篇)

扬尘治理专项方案模版(2篇)

扬尘治理专项方案模版____年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的不断增长,扬尘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扬尘不仅对人体健康造成直接危害,还会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和城市形象受损。

因此,制定一套有效的扬尘治理专项方案,成为了当前城市管理的重要任务。

本方案旨在通过系统化的措施,全面整治城市扬尘问题,达到以下目标:1.减少扬尘污染对公众健康的影响;2.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提高市民生活质量;3.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4.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城市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本方案将对城市内的主要扬尘源进行整治,包括:1. 建筑工地;2. 道路施工;3. 暴露地表;4. 工业企业。

重点整治区域包括城市主干道、商业区、住宅区等人口密度较高的地区。

三、整治措施和步骤根据各个扬尘源的特点和情况,制定相应的整治措施和步骤。

1. 建筑工地:(1)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引导企业主动采取措施;(2)加大对建筑工地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扬尘防控体系;(3)推广使用建筑工地扬尘防治设备,如喷淋系统、扬尘网等;(4)加强现场扬尘治理,要求建筑工地进行湿法施工、覆盖物料等。

2. 道路施工:(1)严格控制道路施工扬尘,规定施工企业必须采取湿法施工;(2)加强对道路施工扬尘的监管和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3)加大对施工企业的培训和指导力度,引导其采取科学有效的扬尘防控措施。

3. 暴露地表:(1)发现暴露地表进行覆盖或合理利用,减少扬尘产生;(2)加大对工地、垃圾堆放等暴露地表的整治力度,要求企业和居民采取措施减少扬尘产生;(3)加强市容环境管理,定期清理城市道路、公共场所的灰尘和垃圾,保持干净整洁的环境。

4. 工业企业:(1)加强对工业企业的扬尘污染监管,建立健全扬尘治理台账;(2)推动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减少扬尘污染的产生;(3)加大对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扶持力度,推动其使用新型、高效的清尘设备。

赣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赣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赣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赣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3.04.13•【字号】赣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2号•【施行日期】2023.05.01•【效力等级】其他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赣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2号)《赣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已由赣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12月5日通过,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31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4月13日赣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2022年12月5日赣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2023年3月31日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防治措施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扬尘污染的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扬尘污染,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建(构)筑物拆除、装饰装修、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物料装卸运输和堆放、园林绿化、道路和露天公共场所保洁、矿山开采、易产生扬尘的工业企业生产加工等活动以及土地裸露产生的粉尘颗粒物对大气环境造成的污染。

第三条扬尘污染防治应当坚持源头治理、规划先行,突出重点、综合防治,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协同控制、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大气污染防治年度目标综合考评,建立健全扬尘污染防治机制,统筹协调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强化施工现场科学管理,满足现场环境要求,创一流管理目标,现场必须严格按照有关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执行,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管理,达到标准化施工现场的标准,符合环境管理标准。

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并通过实施确保工地施工现场达到扬尘治理检查要求,使扬尘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1.1扬尘治理目标扬尘防治目标:扬尘治理目标:创建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示范工地;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达标。

1.2扬尘治理组织机构与岗位职责本工程建立由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部署,劳务分包单位具体工作的管理网络,逐步进行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的策划、组织、落实,各单位从财力、物力、人力上互相协作配合,从而将本工程的施工扬尘控制融入到整个管理中。

1、施工扬尘控制领导小组: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项目现场负责人;组员:项目部施工员,劳务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

2、施工扬尘控制领导小组责任分工组长:负责全面的管理,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定期组织检查;副组长:协助组长的管理工作;制定扬尘治理控制措施,对组员工作进行监督;组员:根据扬尘治理措施,检查是否按要求执行,负责日常的巡查、上报工作。

1.3扬尘治理保证措施1.3.1现场封闭管理施工现场必须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围挡(墙);围挡(墙)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顶部设置压顶,围挡(墙)应该按要求设置公益广告或企业形象;出入口位置必须设置包含有企业形象标识和承建工程名称的门头,必须“九牌一图”。

1.3.2现场湿法作业1、旧桥拆除、土方开挖、回填、施工车辆和筑路机械运行及运输等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时,必须辅以持续加压洒水或喷淋设施。

现场必须配备洒水设备或人员,每天定时洒水降尘。

2、石材切割、清扫施工等作业时,应采取喷(洒)水等降尘措施。

3、道路基层养护期间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洒水或采取覆盖措施,确保表面无浮尘。

1.3.3场区道路硬化及清理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布置要求在主要道路和场站进出口做好混凝土硬化或绿化处理,确保无露土现象,以达到防尘控制要求。

(新)江西省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实施办法

(新)江西省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实施办法

《江西省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根据《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办督函[2017]169号),以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凡在江西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或拆除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建设工地扬尘治理的责任主体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渣土运输单位。

(一)建设单位的主要责任。

建设单位应当对规划批准的红线占地范围内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负总责,对参建的各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扬尘治理职责在工程承发包合同中明确,协调参建的各施工总承包单位在扬尘治理中的各项工作,并将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及时足额支付相应的费用。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主要责任。

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承包合同规定范围内的扬尘治理工作负总责,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分包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做好分包施工范围内的同是寒窗苦读,怎愿甘拜下风! 1扬尘治理工作;参建单位及现场人员应当承担维护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的责任和义务。

(三)监理单位的主要责任。

监理单位应当将工地扬尘治理纳入工程监理细则,督促和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扬尘治理状况,实行与安全生产同时检查、同时考评。

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存在问题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四)渣土运输单位的主要责任。

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使用合规车辆,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人员管理。

第四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在监督或检查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工作时应当纳入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的内容,做到与安全生产同时监督、同时检查、同时考评。

《江西省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实施办法(试行)》

《江西省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实施办法(试行)》

《江西省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实施办法(试行)》《江西省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根据《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办督函[2017]169号),以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凡在江西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或拆除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建设工地扬尘治理的责任主体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渣土运输单位。

(一)建设单位的主要责任。

建设单位应当对规划批准的红线占地范围内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负总责,对参建的各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扬尘治理职责在工程承发包合同中明确,协调参建的各施工总承包单位在扬尘治理中的各项工作,并将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及时足额支付相应的费用。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主要责任。

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承包合同规定范围内的扬尘治理工作负总责,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分包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做好分包施工范围内的扬尘治理工作;参建单位及现场人员应当承担维护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的责任和义务。

(三)监理单位的主要责任。

监理单位应当将工地扬尘治理纳入工程监理细则,督促和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扬尘治理状况,实行与安全生产同时检查、同时考评。

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存在问题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四)渣土运输单位的主要责任。

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使用合规车辆,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人员管理。

第四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在监督或检查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工作时应当纳入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的内容,做到与安全生产同时监督、同时检查、同时考评。

扬尘治理制度模板

扬尘治理制度模板

扬尘治理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扬尘治理,保护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建筑工地、道路施工、物料堆放、矿山开采等产生扬尘污染的活动。

第三条扬尘治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污染,改善空气质量。

第四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扬尘治理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扬尘治理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第五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环境保护部门等各方应当共同参与扬尘治理,各自履行相关职责,确保扬尘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扬尘治理责任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承担扬尘治理的首要责任,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落实扬尘治理措施。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承担扬尘治理的具体责任,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施工场地符合扬尘治理要求。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扬尘治理工作进行监理,确保扬尘治理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第九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对扬尘污染的监测和管理,依法对扬尘污染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扬尘治理措施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编制扬尘治理方案,明确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并将方案报送给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备案。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过程中采取以下措施防治扬尘污染:(一)施工场地应当进行围挡封闭,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二)施工场地内道路应当进行硬化,路面应当保持清洁;(三)物料堆放应当采取防尘措施,堆放高度不超过0.5米;(四)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应当及时清理,严禁随意堆放;(五)施工设备应当采取防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六)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洒水降尘,根据气象条件和扬尘污染情况调整洒水频次;(七)施工场地应当设置空气质量监测设备,实时监测空气质量。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扬尘治理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024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策划方案

2024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策划方案

2024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策划方案嘿,各位同行,今天我来和大家聊聊如何制定一份针对建筑工地施工扬尘的专项治理方案。

咱们直接进入主题,让文字像流水一样自然流淌。

咱们得明确目标。

施工扬尘可是个大问题,不仅影响空气质量,还对周边居民的生活造成困扰。

所以,我们的目标就是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排放降到最低,实现绿色施工。

一、现状分析1.施工现场扬尘来源多样,包括土方作业、搅拌作业、物料堆放等。

2.现有扬尘治理措施效果不佳,如洒水降尘、覆盖防尘网等。

3.施工现场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如施工人员环保意识不足、施工工艺改进空间大等。

二、治理措施1.加强施工现场管理(1)建立健全扬尘治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

(2)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教育,提高环保意识。

(3)加强现场巡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优化施工工艺(1)采用封闭式施工,减少扬尘排放。

(2)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减少现场搅拌作业。

(3)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减少物料搬运过程中的扬尘。

3.强化扬尘治理技术(1)采用洒水车、雾炮车等设备,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降尘处理。

(2)安装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实时监控施工现场扬尘排放情况。

(3)对施工现场周边绿化,增加绿化带,提高空气质量。

4.加强监管与处罚(1)对违反扬尘治理规定的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形成震慑作用。

(2)建立举报机制,鼓励群众参与监督。

(3)加强与环保、住建等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

三、实施步骤1.开展扬尘治理宣传月活动,提高施工人员环保意识。

2.制定扬尘治理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和任务。

3.落实治理措施,确保施工现场扬尘排放达标。

4.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四、预期效果1.施工现场扬尘排放明显减少,空气质量得到改善。

2.施工人员环保意识提高,绿色施工成为自觉行动。

3.施工现场管理水平提升,安全生产得到保障。

我想说的是,这份方案的实施需要我们共同努力。

让我们携手打造绿色施工现场,为美丽中国贡献力量。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为有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体健康,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扬尘治理实施措施。

一、扬尘治理工作总目标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并通过实施确保工地施工现场达到扬尘治理检查要求,使扬尘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扬尘来源施工期的扬尘主要来自:土方挖掘,现场堆放,土方回填及运输车辆道路扬尘。

堆放的原材料(如水泥、白灰、沙子等)底泥流淌在路面风干产生。

后续混凝土浇筑车辆大量进出施工场地导致道路扬尘。

二、扬尘治理工作职责分工项目部扬尘控制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的策划、组织、落实、并从财力、物力、人力上实施战略布臵,将本工程的施工扬尘控制溶入到整个管理中。

扬尘控制领导小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副经理、总工组长:负责全面管理,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定期组织检查。

副组长:具体负责做好扬尘治理的落实、安排、指挥等各项管理工作。

负责日常检查,定期检查的组织,全员扬尘治理工作的教育,配合做好现场宣传工作。

具体负责现场扬尘治理各项工作的协调。

负责项目扬尘治理工作的宣传、培训工作。

安保部:具体负责扬尘治理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检查通报的起草,扬尘预防治理培训宣讲;3 技术主管:负责对现场扬尘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扬尘治理措施的制定,扬尘预防治理培训参加人员的组织;物资部:负责项目扬尘污染防治物资准备,确保现场材料存放规范,租赁周转材料及时退租。

综合办公室:负责扬尘治理的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扬尘治理的宣传;培训工作会场安排、资料收集整理。

商务部:负责扬尘污染防治费及时到位,专款专用,列帐清晰便于检查。

商务部:负责扬尘污染防治费及时计提。

(1)项目部成立扬尘治理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组长,专职安全员、责任工长为副组长,专项工长、施工员、材料员为组员,实施扬尘治理工作。

(2)由专职安全员负责每天检查扬尘治理落实及实施情况并作好记录。

责任制考核实施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责任在领导,管理在岗位,关键是班组。

2024年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各级责任制范例(四篇)

2024年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各级责任制范例(四篇)

2024年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各级责任制范例为有效治理建筑施工中的扬尘污染,我们将采取一系列全面且严格的措施,涵盖全封闭施工、场地坪硬化、预拌商品混凝土使用、烟尘控制、运输车辆管理以及施工扬尘专项方案的编制等七个核心方面。

(一) 现场全封闭施工规定建筑工地需设置围挡以实现全封闭施工,围挡高度应不小于____米(注水式塑料围挡除外),且不得超过____米。

围挡应确保稳固、整洁、美观,并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

同时,需定期进行粉刷维护,以保持其外观的整洁。

对于结构主体二层及以上部分,必须采用符合安全标准的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封闭高度应高于作业面且与施工进度同步。

安全网需保持干净、整齐、牢固,不得有破损。

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钢管应涂成黄黑相间或红白相间颜色(同一工地需保持统一)。

(二) 场地坪硬化规定工地进出口通道及场内道路需采用混凝土硬化,确保路面平整坚实,以满足重型车辆的通行需求。

同时,施工现场进出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如洗车池、冲洗槽、沉砂井和排水沟,配备高压水枪。

(三) 预拌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在控制区内,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以上或混凝土使用量500____立方米以上的建筑工地,必须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

如因特殊条件限制无法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需使用密封的散装水泥,限制使用袋装水泥。

同时,将加强对预拌商品混凝土合同执行情况的检查。

搅拌站需按照规定,增加投入,对粉尘、噪音和废水进行有效治理,以减少环境污染。

(四) 烟尘控制规定施工现场严禁排放有毒烟尘和气体,禁止在工地洗石灰、熬煎沥青、焚烧废弃物,工地生活燃料应符合相关规定。

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地面和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

施工垃圾清运需使用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高空抛掷。

粉尘材料应入库保管,沙石料需覆盖,禁止在道路和人行道上堆放或转运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

施工过程中,易产生扬尘的工序应采取降尘措施,及时湿水清扫施工现场的浮土。

(五) 运输车辆管理规定运输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的车辆必须符合市政环卫部门的要求并获得批准。

扬尘治理专项方案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方案

扬尘治理专项方案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方案

扬尘治理专项方案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一、项目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对周围环境和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产生严重影响。

为了响应国家环保政策,提高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周边环境质量,特制定本专项方案。

二、治理目标1.减少施工现场扬尘排放,降低对周边环境和人民群众生活的影响。

2.提高施工现场环保管理水平,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三、治理措施1.施工现场围挡(1)施工现场周边设置不低于2.5米的硬质围挡,防止扬尘扩散。

(2)围挡材料选择环保、耐用的材料,确保围挡的稳定性和美观性。

2.地面硬化(1)施工现场内所有道路、作业面进行硬化处理,减少扬尘产生。

(2)采用混凝土、沥青等材料进行硬化,确保地面平整、坚实。

3.洒水降尘(1)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洒水车,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洒水降尘。

(2)对施工现场内的裸露土堆、物料等进行覆盖,防止扬尘。

4.扬尘监测(1)在施工现场安装扬尘监测设备,实时监测施工现场扬尘浓度。

(2)根据监测数据,调整洒水降尘频率,确保扬尘排放达标。

5.绿化植被(1)在施工现场周边种植绿化植被,提高绿化覆盖率,减少扬尘。

(2)选择适应性强、生长快的植物,确保绿化效果。

6.清洁作业(1)施工现场实行清洁作业,定期清理施工现场内的垃圾、物料等。

(2)对施工现场内的车辆进行冲洗,防止带出扬尘。

7.施工车辆管理(1)施工现场内的车辆实行封闭运输,防止物料散落造成扬尘。

(2)加强对车辆的管理,确保车辆行驶过程中不产生扬尘。

四、组织保障1.建立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方案的实施。

2.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扬尘治理培训,提高环保意识。

3.制定严格的考核制度,对扬尘治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评比。

五、实施步骤1.前期准备:成立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开展培训工作。

2.施工现场治理:按照治理措施,对施工现场进行整改,确保扬尘排放达标。

3.监测与调整:根据扬尘监测数据,调整洒水降尘频率,确保治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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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根据《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办督函[2017]169号),以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凡在江西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或拆除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建设工地扬尘治理的责任主体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渣土运输单位。

(一)建设单位的主要责任。

建设单位应当对规划批准的红线占地范围内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负总责,对参建的各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扬尘治理职责在工程承发包合同中明确,协调参建的各施工总承包单位在扬尘治理中的各项工作,并将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及时足额支付相应的费用。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主要责任。

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承包合同规定范围内的扬尘治理工作负总责,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分包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做好分包施工范围内的扬尘治理工作;参建单位及现场人员应当承担维护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的责任和义务。

(三)监理单位的主要责任。

监理单位应当将工地扬尘治理纳入工程监理细则,督促和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扬尘治理状况,实行与安全生产同时检查、同时考评。

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存在问题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四)渣土运输单位的主要责任。

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使用合规车辆,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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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在监督或检查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工作时应当纳入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的内容,做到与安全生产同时监督、同时检查、同时考评。

第五条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的内容:
(一)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应当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应当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

(二)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当采取防止扬尘措施,主要道路应当定期清扫、洒水。

(三)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时,应当采用隔离、洒水等降噪、降尘措施,并及时清理废弃物。

(四)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应当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施工现场出口处应当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并对驶出车辆进行清洗。

(五)建筑物内垃圾应当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

(六)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七)在规定区域内的施工现场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及预拌砂浆。

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时,其搅拌场所应当采用封闭、降尘、降噪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当密闭存放或采用覆盖等措施。

(八)市政道路施工进行铣创、切割等作业时,应当采取有效防扬尘措施。

灰土和无机料应当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应当洒水降尘。

(九)城镇、旅游景点、重点文物保护区及人口密集区的施工现场应当使用清洁能源,严禁燃煤和燃柴草。

(十)施工现场应当实行封闭管理,并采用硬质围挡,减少施工作业对周围环境的不良影响。

(十一)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严禁工地污水未经沉淀处理后直接排入城市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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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

(十二)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垃圾应当分类存放,建筑土方、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

(十三)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车辆的尾气排放应当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

(十四)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3个月的,应当进行临时绿化、透水铺装或者遮盖。

(十五)环境空气质量指数达到中度及以上污染时,施工现场应当增加洒水频次,加强覆盖,减少或停止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

第六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制定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批准后实施,要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和作业记录台账,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应当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时纳入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的内容,做到与安全生产同时自查自纠;在项目部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时也应纳入工地扬尘治理的内容。

第七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主要出入口醒目位置设置扬尘治理监督公示牌,标明施工现场负责人、环保监督员、扬尘污染主要控制措施、监督举报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条重大节日、重要敏感时期或空气质量指数达重度污染时,应当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采取局部停工或全面停工措施,净化空气质量。

第九条建设工程中房屋建筑工程扬尘治理检查评价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下为不合格,60分及以上至80分为合格,80分及以上为优良;检查考评时依据《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检查评价表》(见附件)进行评分,其他建设工程参照执行。

第十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对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检查评价为不合格的,应当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并进行约谈;对不按规定期限落实整改的、情节严重的建筑工地,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或依法依规给予行政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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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江西省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检查评价表
备注:本检查评价表是以房屋建筑工程为对象制定的,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应根据本《办法》第五条的内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评价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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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标准及评价应得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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