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类员工岗位等级管理实施细则
岗位等级工作制度
岗位等级工作制度一、总则为加强我国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规范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提高事业单位管理水平和效率,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岗位设置1. 事业单位应根据业务需要、经费来源和岗位性质,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
2. 管理岗位分为十级,从管理一级到管理十级,分别对应正部级到办事员级。
3.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由高到低设一级至十三级。
其中,一级至四级为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五级至七级为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八级至十级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至十三级为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4. 工勤岗位分为一至十级,对应正部级到办事员级。
5. 事业单位应根据岗位性质、工作繁简难易、责任大小等因素,合理确定各岗位等级。
三、岗位聘用1. 事业单位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聘用人员到相应岗位。
2. 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应通过竞争性选拔方式晋升职务,晋升职务应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和资格。
3.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通过职称评审方式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应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和资格。
4. 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应通过技能考核方式晋升技能等级,晋升技能等级应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和资格。
5. 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岗位聘用管理制度,规范聘用程序,确保聘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四、岗位等级晋升1. 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晋升岗位等级,应满足以下条件:(1)现聘职务满一定年限;(2)在聘期内有一次年度考核为优秀;(3)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和资格。
2.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应满足以下条件:(1)现聘职务满一定年限;(2)在聘期内有一次年度考核为优秀;(3)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和资格。
3. 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晋升技能等级,应满足以下条件:(1)现聘技能等级满一定年限;(2)在聘期内有一次年度考核为优秀;(3)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和资格。
五、岗位等级调整1. 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可以申请调整至相应岗位。
员工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管理办法
员工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管理办法1。
目的为适应公司发展对员工专业技术与作业技能的要求,鼓励和调动员工学习专业技术和钻研操作技能的积极性,促进员工不断提高工作能力与作业水平,并使员工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管理工作规范化,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员工进入技术岗位(包括工程技术、管理技术、生产操作技术和专业特殊工种岗位)和干部上岗资格审查,员工专业技术职称管理,员工技能等级晋降级(包括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等)管理工作。
3.管理内容3.1组织领导公司成立员工技术职称与技能等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公司分管人事副总任组长,组员包括公司部长以上级有关领导和各技术工种技术带头人。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制定公司员工技术职称与技能等级的有关方针、政策与规章制度,审定员工职称评定方案与评定标准,组织领导评价和申报工作,审批评定结果,对具有专业技术职称或技能等级员工聘用审查等工作。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总工办负责。
3.2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员工专业技术职称,由员工本人到总工办报名,再由总工办按地方人事部门的规定组织申报,员工按要求参加地方人事部门组织的考评。
考评费用由本人自理。
员工本人也可直接向地方人事部门申报。
申报文件如需公司签批,则需审查其工作表现和工作绩效是否达到良好以上水平,否则不予签批。
对被授予专业技术职称又符合公司聘用条件者,由公司授予聘书。
被授予聘书者承担相应的职责,享受相应的待遇。
聘用条件审查包括职称拥有者是否从事相应岗位工作,所有职称是否组织工作需要或对工作是否有较直接的帮助,工作表现与工作绩效是否与职称相符(高级技师和技师聘用审查条件同)。
3.3员工技能等级评定员工技能等级包括普通工种技能等级和公司特殊工种技能等级.公司普通工种包括金属材热处理工、电工、机修钳工、电焊工、车工、刨插工、镗工、线切割工、钻床工、化学分析工、物理性能检验工、无损探伤工、煤气炉工、天车工、和锅炉工等。
2020年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2020年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根据《岗位设置与聘用办法》(〔2019〕10 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岗位设置第一条岗位等级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设置工程技术、实验技术、出版、图书资料、卫生技术、中小学(幼儿)教师、会计(经济、统计、审计)七个系列岗位。
(一) 工程技术系列岗位设置高级工程师(副高级)一至三级、工程师(中级)一至三级、助理工程师(初级)一至二级共八级岗位。
(二) 实验技术系列分教学实验、科研实验两种岗位类型,设置高级实验师(副高级)一至三级、实验师(中级)一至三级、助理实验师(初级)一至二级、员级共九级岗位。
(三) 出版系列岗位设置编审(正高级)三至四级、副编审(副高级)一至三级、编辑(中级)一至三级、助理编辑(初级)一至二级共十级岗位。
(四) 图书资料系列岗位设置研究馆员(正高级)三至四级、副研究馆员(副高级)一至三级、馆员(中级)一至三级、助理馆员(初级)一至二级共十级岗位。
(五) 卫生技术系列岗位设置副主任医(护、技、药)师(副高级)一至三级、主治(主管)医(护、技、药)师(中级)一至三级、医(护、技、药)师(初级)一至二级共八级岗位。
(六) 中小学(幼儿)教师系列岗位设置中学高级教师(副高级)一至三级、中学一级教师(小学(幼儿)高级教师)(中级)一至三级、中学二级教师(小学(幼儿)一级教师)(初级)一至二级共八级岗位。
(七) 会计(经济、统计、审计)系列岗位设置高级会计(经济、统计、审计)师(副高级)一至三级、会计(经济、统计、审计)师(中级)一至三级、助理会计(经济、统计、审计)师(初级)一至二级共八级岗位。
第二条岗位数量及比例学校教学科研单位、党政部门、直附属单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根据教育部关于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比例的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设置,岗位数量控制在岗位总量的15以内。
学校按照设定的岗位总量控制比例,根据设岗单位工作性质及职责任务逐一核算各单位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数量,现有专业技术岗位人数多于核定岗位数量的单位,通过退休、转岗、解聘等方式逐步减员到核定岗位数量,在超过核定的岗位数量之前,本单位不再补充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技术人员定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技术人员的管理,明确技术人员的定级标准,提高技术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公司技术水平的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技术人员定级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定级标准第四条技术人员定级分为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四个级别。
第五条初级技术人员:1. 具备相关专业学历或资格证书;2. 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能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3.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六条中级技术人员:1. 具备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高级资格证书;2. 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能独立承担复杂技术项目;3. 具备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具备一定的技术指导能力;4.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七条副高级技术人员:1. 具备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资格证书;2. 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能独立主持重大技术项目;3. 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具备较强的技术指导能力;4.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八条正高级技术人员:1. 具备相关专业博士及以上学历或正高级资格证书;2. 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能独立承担国家级或国际级重大技术项目;3. 具备卓越的技术创新能力,具备较强的技术指导能力;4.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三章定级程序第九条技术人员申请定级需提交以下材料:1. 个人简历;2. 学历、资格证书复印件;3. 工作总结;4. 领导及同事评价。
第十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评审。
第十一条专家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标准,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价,提出定级建议。
第十二条公司领导根据专家评审小组的建议,决定技术人员的定级结果。
第十三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将定级结果通知相关人员,并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
第四章管理与考核第十四条公司对技术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技术水平、职业道德等方面。
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1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为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委办〔2009〕138 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专项用于聘任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领域做出重要贡献或取得重要成果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第三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统称省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按照职责分工,实行数量控制、条件控制和程序控制。
第四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一般在省属事业单位中设置。
岗位数量按照全省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的总体控制目标确定。
设区市、县(市、区)属事业单位中确需设置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应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省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
第五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任职,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浙江省特级专家;(二)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创造性研究成果,并具有重要科学价值和应用前景,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三)在工程技术领域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发明创造或技术创新,并有重要应用成效,取得明显经济或社会效益,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四)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重要影响,取得重要研究成果或明显社会效益,学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
第六条省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本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制定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控制标准。
省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设区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省属事业单位可根据本办法规定,制定本部门或本地区、本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具体标准,但不得低于省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制定的申报条件控制标准。
第七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的聘任,应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注重专业技术工作实绩,鼓励创新创造,并向重点领域、重点学科、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倾斜。
第八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拟聘人选,一般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中竞争择优产生,数量控制在核准的专业技术二级岗位限额内。
公司员工岗位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岗位管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及临时聘用人员。
第三条员工岗位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岗位责任制。
第二章岗位设置与分类第四条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任职资格和岗位等级。
第五条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操作岗位。
第六条管理岗位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等。
第七条专业技术岗位包括:研发工程师、设计师、技术支持等。
第八条操作岗位包括:生产操作工、质量检验员、行政后勤等。
第三章岗位职责与任职资格第九条各岗位应明确岗位职责,确保员工明确自己的工作内容和要求。
第十条岗位任职资格应包括学历、专业、工作经验、技能等。
第十一条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应在招聘公告、劳动合同中明确。
第四章岗位调整与晋升第十二条员工可根据公司发展和个人意愿申请岗位调整。
第十三条岗位调整需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第十四条员工晋升需满足岗位要求,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晋升。
第五章岗位考核与绩效第十五条公司建立岗位考核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
第十六条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团队合作等。
第十七条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薪酬调整的依据。
第六章岗位培训与发展第十八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岗位培训,提高员工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十九条员工可根据自身需求,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
第七章岗位解除与终止第二十条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需提前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
第二十一条员工因公司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约定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二条员工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细则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注:本细则为示例性文本,具体内容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员工职等管理制度
员工职等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规范公司内部员工的职务设置和晋升机制,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职务设置、职称评定和晋升评定。
三、职等级别划分1. 一级员工:初级岗位,主要从事操作性工作。
2. 二级员工:中级岗位,主要从事技术性工作。
3. 三级员工:高级岗位,主要从事管理性工作。
4. 四级员工:专家级岗位,主要担任专业咨询和顾问工作。
四、职务设置原则1. 岗位设立原则:按照职能需求和工作量确定。
2. 岗位职责原则:明确职责分工,避免职责不清和工作重叠。
3. 岗位权限原则:按照职等级别划分,确定相应的权限范围。
4. 岗位薪酬原则:薪酬与职务等级挂钩,按照绩效评定结果确定。
五、职称评定标准1. 一级员工:初级工作人员,无需职称评定。
2. 二级员工:中级工作人员,经过一定工作经验和技能培训后可评定相应职称。
3. 三级员工:高级管理人员,经过一定管理经验和能力培育后可评定相应职称。
4. 四级员工:专家级人员,根据专业技能和经验可评定相应职称。
六、晋升评定标准1. 从一级员工晋升至二级员工:需具备一定工作经验和工作表现。
2. 从二级员工晋升至三级员工:需具备一定管理经验和管理能力。
3. 从三级员工晋升至四级员工:需具备一定专业技能和经验。
七、晋升机制1. 内部晋升:员工表现优秀,公司内部优先考虑晋升。
2. 外部招聘:公司需求大,有时会考虑外部人才晋升。
3. 定级晋升:按照职等级别和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晋升幅度。
4. 岗位晋升:根据职务需求和个人能力确定晋升对象。
八、绩效考核1. 考核周期:一般为一年一次,可根据公司需求调整。
2. 考核方式:包括上级评定、自评和同事评定等多方评价。
3. 考核内容: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效率等多方面考量。
4. 考核结果:根据绩效评定结果确定职务晋升和薪资调整。
九、奖惩机制1. 奖励制度:设立绩效奖金、优秀员工奖等奖励机制。
矿业工程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任实施细则第一版
矿业工程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任实施细则(试行)(适用于四级及以下岗位)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人才激励评价机制,加强和规范岗位等级聘任管理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内涵式发展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提升师资队伍整体实力,学院制定了《矿业工程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任实施细则(试行)》(2023年)。
岗位类型:1、教学科研型教师系列;2、研究员系列。
适用范围:我院在编在岗各类专任教师。
岗位设置比例:专业四级岗位为除一、二、三级岗位外的其他正高级职称人员;专业技术教师五级到十级岗位人员比例为:副高级职称五、六、七级,岗位结构比例为2:4:4;中级职称八、九、十级,岗位结构比例为3:4:3。
针对学科进一步发展需求,以及对申报人的学术水平、业绩贡献等任职评价进行科学评价,各系列岗位等级聘任细则如下:一、各岗位申报基本要求1、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和敬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2、为学院的建设和发展努力工作,在教学和科研方面做出了一定业绩;3、受行政处分且在处分期限内的、或受党内记过及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限内的、师德考核评价不合格且在师德失范处分期间的、以及学院民主评议不合格者等符合“一票否决制”者不得申报;4、任职期间工作无重大失误,无重大负面清单,无有损害职业声誉的行为;5、不得跨级申报(正高级、副高级、中级之间);6、成果和业绩要求必须是受聘现专业技术岗位以来获得;7、研究员系列不考核教学,在相对应级的基础上条件翻倍。
二、本学科教学科研型教师系列技术岗位申报条件正高级条件:1、专业技术四级申报条件现任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人员,不满足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条件或申报未获聘任,但能完成学院绩效考核规定的基本工作任务,各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直接续聘专业技术四级岗位。
副高级条件:2、专业技术五级申报条件必备条件:(1)主讲过一门及以上本科生课程,并完成学院绩效考核规定的基本工作任务,各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2)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1)学术荣誉类条件序号学术荣誉名称山西省青年拔尖人才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1山西省新兴产业领军人才山西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山西省优青、杰青获得者2山西省教学名师2)教学科研业绩类条件类别教学科研业绩名称要求纵向项目B类项目1项及以上(以职称评定为标准)或山西省教改项目2项第一负责人横向项目横向项目进账经费累计进账大于500万元,或年均进账50万元第一负责人类别教学科研业绩名称要求高水平学影响因子大于10的高水平期刊发表的研究型论文1篇第一作者或术论或一区TOP(含学科顶刊)2篇(以职称评定为标准)通讯作者文团队科技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第一负责人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教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第一负责人平台“111计划”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山西省科技创新人才重点及以上团队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山西省工程研究中心第一负责人山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奖项类条件序号奖项名称要求1省级科技奖一等奖前3名2省级科技奖二等奖,全国性行业协会科技一等奖前2名3中国专利奖银奖前2名4中国专利优秀奖第1名5获得与本人学科方向一致的国家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且为有效专利,此项专利已转化(转让或许可实施)并取得良好效益,单项转化20万元及以上专利为第一发明人6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前7名7山西省教学成果奖特等奖(设特等奖之前为一等奖)前3名8山西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设特等奖之前为二等奖)前2名9山西省教学成果奖二等奖(设特等奖之前为三等奖)第1名10国家一流课程前2名11山西省一流认定课程第1名12省部级或行业协会教材1部及以上第一主编13参加省部级及以上教师教学竞赛获国家级奖励或省级一等奖第一完成人14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指导老师或省研究生教育优秀教师称号作为首席指导教师指导大学生在中国国际“互联网+”第一完成人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科技作品竞赛中获得国家级二等奖(银奖)及以上等级奖励151次或省级一等奖(金奖)及以上奖励3次;或作为首第一完成人席指导教师指导大学生参加A1级竞赛项目(职称评定标准),获得国家级决赛一等奖(金奖)及以上等级奖励1次或二等奖(银奖)2次。
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1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为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委办〔2009〕138 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专项用于聘任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领域做出重要贡献或取得重要成果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第三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统称省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按照职责分工,实行数量控制、条件控制和程序控制。
第四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一般在省属事业单位中设置。
岗位数量按照全省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的总体控制目标确定。
设区市、县(市、区)属事业单位中确需设置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应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省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
第五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任职,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浙江省特级专家;(二)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创造性研究成果,并具有重要科学价值和应用前景,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三)在工程技术领域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发明创造或技术创新,并有重要应用成效,取得明显经济或社会效益,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四)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重要影响,取得重要研究成果或明显社会效益,学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
第六条省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本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制定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控制标准。
省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设区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省属事业单位可根据本办法规定,制定本部门或本地区、本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具体标准,但不得低于省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制定的申报条件控制标准。
第七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的聘任,应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注重专业技术工作实绩,鼓励创新创造,并向重点领域、重点学科、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倾斜。
第八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拟聘人选,一般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中竞争择优产生,数量控制在核准的专业技术二级岗位限额内。
员工岗位定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岗位定级工作,保障公司人力资源合理配置,提高员工工作效率,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实习生。
第三条员工岗位定级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岗位责任、工作难度、任职资格等因素为依据,实行动态管理。
第二章岗位定级标准第四条岗位定级标准分为以下五个等级:一级:高级管理人员二级:中级管理人员三级:初级管理人员四级:专业技术人员五级:一般员工第五条岗位定级标准具体如下:(一)一级岗位1. 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对公司战略规划、经营决策有重要影响;2. 负责公司重大项目的实施与管理;3. 具有高级职称或硕士学位。
(二)二级岗位1. 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负责公司某一部门或项目的管理工作;2. 具有中级职称或学士学位。
(三)三级岗位1. 负责公司某一部门或项目的具体工作;2. 具有初级职称或大专学历。
(四)四级岗位1. 负责公司某一岗位的具体工作;2. 具有相关职业技能证书。
(五)五级岗位1. 负责公司某一岗位的基础工作;2. 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第三章岗位定级程序第六条岗位定级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岗位定级程序如下:(一)部门提出岗位定级申请,填写《岗位定级申请表》;(二)人力资源部对申请表进行初步审核;(三)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岗位进行现场调研;(四)根据调研结果,提出岗位定级建议;(五)报公司领导审批;(六)人力资源部下达岗位定级通知。
第八条岗位定级结果需在公司内部公示,接受员工监督。
第四章岗位定级调整第九条员工岗位定级应根据以下情况进行调整:(一)工作表现突出,符合更高一级岗位要求的;(二)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岗位职责发生变化,导致原岗位定级不适应的;(三)因员工个人能力提升,达到更高一级岗位要求的。
第十条岗位定级调整程序与第七条相同。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职等评定及聘用管理办法
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职等评定及聘用管理办法1. 引言为了提高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水平和效率,制定本《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职等评定及聘用管理办法》。
2. 职等评定2.1 职等定义职等是对专业技术人员在公司中的职业水平进行分类和评估的等级制度。
本公司职等分为四个级别:初级、中级、高级、资深。
2.2 职等评定标准•初级: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完成基本的工作任务,并能遵循公司的规章制度;•中级:在初级职等基础上,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能够独立完成复杂的工作任务;•高级:在中级职等基础上,具备深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解决复杂的技术问题,并对团队成员进行指导;•资深:在高级职等基础上,具备卓越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研发创新产品或解决复杂的技术难题。
2.3 职等评定流程•员工提交申请:员工通过内部系统提交职等评定申请,包括个人简历、相关证书和工作经历等信息;•部门主管审核:部门主管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推荐适当的职等;•职等评审委员会评定:由职等评审委员会对员工的申请进行综合评估,并确定最终的职等。
3. 聘用管理3.1 聘用条件•具备相应职等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关的学历和工作经验;•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
3.2 聘用程序•招聘公告发布:公司根据需要发布招聘公告,并在内部和外部渠道进行广告宣传;•简历筛选:公司对投递的简历进行筛选,选择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面试;•笔试面试:公司组织笔试和面试环节,考察候选人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考核评估:公司对面试通过的候选人进行进一步的考核评估;•最终聘用:公司确定最终的合适候选人并发出聘用通知。
3.3 聘用合同公司与被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薪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等。
4. 职称评定4.1 职称定义职称是对专业技术人员在职业发展过程中的职业水平进行评定的一种荣誉称号。
公司职工岗位等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科学合理的公司职工岗位等级管理制度,保障公司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职工的职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和临时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职工岗位等级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第二章岗位等级设置第四条公司职工岗位等级分为管理岗位等级和技术岗位等级。
第五条管理岗位等级分为: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主管、助理等。
第六条技术岗位等级分为:高级工程师、工程师、技术员、助理技术员等。
第七条岗位等级根据岗位职责、工作内容、技能要求等因素进行划分。
第三章岗位等级晋升与调整第八条职工岗位等级晋升与调整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根据职工的工作表现、业绩和考核结果进行晋升与调整。
2. 逐级晋升:职工晋升岗位等级应遵循逐级晋升的原则,不得越级晋升。
3. 能力匹配:职工晋升岗位等级应与其能力、素质和业绩相匹配。
第九条职工岗位等级晋升与调整程序:1. 职工提出晋升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2. 部门经理对职工申请进行初步审核,提出意见。
3. 人力资源部组织考核小组对职工进行综合考核。
4. 考核小组根据考核结果,提出晋升或调整建议。
5. 公司领导审批,确定晋升或调整结果。
6. 人力资源部发布晋升或调整通知。
第四章岗位等级管理第十条公司建立岗位等级管理档案,记录职工岗位等级变动情况。
第十一条公司定期对岗位等级进行评估,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调整岗位等级设置。
第十二条公司对岗位等级进行动态管理,对表现优秀的职工给予晋升,对表现不佳的职工进行降级或调整。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五条本制度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调整,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完整版)技能岗位等级评定及管理办法
技能岗位等级评定及管理办法1、目的为规范生产一线技术工人技能等级考核评定工作,促进技术工人不断学习业务知识、努力提高技术水平,更好的完成生产任务和实现自身价值,依据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车工、铣工、电工、焊工、钳工、磨工等技能等级鉴定。
3、技术等级设定3.1 技术等级从低到高依次设定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五个职等,3.2 技术等级是员工技能水平的体现,技术等级、定(晋)级时间间隔标准如下表注:表中所列定(晋)级时间间隔标准:如某员工从1级向2级晋升至少需间隔6个月。
4、初次技能鉴定申报条件对于不同技术等级的员工,在初次鉴定时只要符合条件可申报。
4.1 初级工4.1.1中专/或以上学历。
4.1.2经本公司试用期考核通过的,并取得本公司内部上岗证。
4.1.3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个月以上,并接受相关理论知识培训和实际操作,另外:内部培训课时达到12小时以上。
4.1.4持有所属部门推荐书。
4.2 中级工4.2.1中专/或以上学历。
4.2.2取得本公司初级工上岗证,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4.2.3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并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表现良好的。
4.2.4理论知识培训和实际操作,内部培训课时达到24小时以上。
4.2.5持有所属部门推荐书。
4.3 高级工4.3.1中专/或以上学历。
4.3.2取得本公司中级工上岗证,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3.3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并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表现良好的。
4.3.4理论知识培训和实际操作,内部培训课时达到48小时以上。
4.3.5持有所属部门推荐书。
4.4 技师4.4.1 大专/或以上学历。
4.4.2取得本公司高级工上岗证,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4.3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并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表现良好的。
完整版)技术类员工职级评定办法
完整版)技术类员工职级评定办法和管理能力,熟悉专业技术领域国内外动态,了解行业竞争对手的技术实力。
具有一定的社交和演讲能力。
五级管理者级能力。
能够带领团队完成公司提出的研发任务和技术支持、服务工作,具备高级职称,行业经验5年以上。
精通行业内专业技术领域的理论,具备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能够独立完成技术开发、技术支持、服务等工作。
具备中级职称,行业经验3年以上。
四级专家级能力。
能够独立完成技术开发、技术支持、服务等工作,具备初级职称,行业经验1年以上。
精通行业内专业技术领域的理论,具备一定的实际操作能力,能够协助完成技术开发、技术支持、服务等工作。
具备相关专业学历或经验。
三级监督者级能够协助完成技术开发、技术支持、服务等工作,具备相关专业学历或经验。
二级主任级能够协助完成技术开发、技术支持、服务等工作,具备相关专业学历或经验。
正式员工、骨干员工、主管、项目组长、部门经理、专项总监初学者、实者、一级实员工、实员工4.6对于技术类员工在公司内部通道转换,应符合以下要求:1)能够胜任新岗位的职责和要求;2)原岗位业绩优良,无不良记录;3)通过新岗位的试用期;4)符合新岗位的任职基本条件。
5、职级评定5.1职级评定周期为一年一评,具体评定时间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确定。
5.2职级评定采取综合评定方法,主要考核员工在工作中所表现出的综合素质和工作业绩。
5.3职级评定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待提高”、“不称职”四个等次,评定结果将作为员工绩效考核和薪酬调整的重要依据。
6、职级调整6.1职级调整原则上不得超过一级,调整幅度应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
6.2职级调整应符合以下条件:1)员工工作业绩优秀;2)员工职业素质和能力符合新职级要求;3)公司实际需要。
7、职级晋升7.1职级晋升原则上不得超过一级,晋升幅度应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
7.2职级晋升应符合以下条件:1)员工工作业绩优秀;2)员工职业素质和能力符合新职级要求;3)公司实际需要;4)有空缺职位或新岗位需求。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南平职业中专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为做好我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优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提高队伍素质,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和教研科研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社会服务能力,根据《关于同意南平农校岗位设置方案的函》(南人专函〔2009〕109号)和《南平农校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实施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专业技术岗位类别设置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中等职业学校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中等职业学校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根据中等职业学校的特点,其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它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一)教师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实习实训等工作职责和相应教师资格与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
(二)其它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学科实验、财务会计卫生保健等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三)附设专业技术岗位是本着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原则,专门为“双肩挑"人员增设的岗位,附设岗位数为2个。
二、岗位等级及结构比例(一)岗位等级我校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九个等级,即五级至十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为三个等级,即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三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两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二级;十三级为员级。
学校将根据学科结构和发展需要对结构比例进行适当微调。
(二)结构比例按照闽委办〔2008〕7号文件要求以及我校事业发展的需要,我校专业技术高级职务岗位比例总体控制目标为35%。
首次岗位职级评定各级控制比例原则为:五级、六级、七级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比例为5:5.三、组织机构学校成立专业技术岗位评定小组,负责对学校专业技术各等级岗位和十级及以上附设专业技术岗位的拟聘人选进行评审,确定拟聘人选,结果报学校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实施细则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为了做好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的组织实施工作,根据《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和《岗位聘用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专业技术岗位类别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附设专业技术岗位。
1.教师岗位指从事教育教学及科学研究工作,具备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教学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岗位名称:教授、副教授(高级讲师)、讲师、助教),教师岗位是我系专业技术主体岗位;教师岗位包括:(1)专任教师岗位;(2)辅导员岗位。
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的辅助性专业技术岗位。
包括实验技术、图书资料、档案、编辑、经济、会计(含审计)、统计、卫生技术等系列专业技术岗位。
3.附设专业技术岗位主要指双肩挑人员,既从事管理工作,又从事教学、科研、思政等教育教学系列工作。
二、岗位等级设置及结构比例(一)岗位等级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
其中正高级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包括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包括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为员级岗位。
(二)结构比例我系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根据《各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表》(附件一)共计37人,分配情况如下:副高级人数7人,其中五级1人(竞聘晋级);六级4人(竞聘晋级1人,破格晋级1人,自然晋级2人);七级2人(自然晋级)。
中级12人,其中八级6人(破格晋级1人,自然晋级5人);九级2人(自然晋级);十级4人(自然晋级)。
初级16人,其中十一级2人(竞聘晋级);十二级14人(自然晋级)。
员级(十三级)2人(自然晋级)。
三、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参加本次岗位聘用的人员必须符合任职的基本条件;符合竞聘上岗条件且自愿参加竞聘上岗的人员,除了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必须依据必要条件和细则参加竞聘上岗。
(一)正高级岗位任职条件1.申报专业技术四级岗位必须是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正高级岗位任职条件和学校制定的基本条件;(二)副高级岗位任职条件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必须是我校在编在岗且对岗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同时必须符合学校制定的基本条件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1)任职满10年及以上(1999年及以前)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直接晋升专业技术五级岗位;(2)任职满8年不满10年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可破格晋升专业技术五级岗位;(3)任职满4年及以上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主持或获得国家级教学、学术、教科研等项目或奖励、称号等一项,或自治区级同类两项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晋升专业技术五级岗位;(4)任职满6年不满10年(2000年至2003年)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任职基本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竞聘上岗。
专业管理类员工岗位等级管理实施细则
钦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专业管理类员工岗位等级管理实施细则为了对员工进行客观、公平的评价和考核,不断提高员工绩效水平和素质,增强局(公司)在市场中的竞争力,促进在局(公司)内形成积极向上的氛围,依据《员工岗位等级管理办法》及《实施定岗定责定员定薪的工作方案》,为加强对专业管理岗位的管理,强调不同工作岗位、不同的级别的专业管理岗位应该达到的工作水平和工作技能及工作效果,实现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和评定依据(一)本制度适用于局(公司)专业管理岗位员工,即机关科室员工,各中心、县级局机关员工。
(二)评定依据:根据机关科室、中心和县级局机关员工的管理层次及职业技术等级、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学识能力和品德等进行综合评定。
二、原则(一)公开公正原则。
岗位等级标准、考核内容及方法公开,岗位等级考核结果与考核对象见面:岗位等级考核结果要以事实为依据,做到客观、公正。
(二)内容确定原则。
应当根据岗位的职责、岗位的要求确定岗位等级标准及考核的内容。
(三)逐级考核与360度评估相结合。
逐级考核即根据岗位等级管理权限,实行从上至下按序考核,一级考核一级;360度评估即从上级、下级、同事等多个角度进行考评。
(四)量化操作原则。
对考核内容尽量量化到具体的分值,然后根据内容和量化分值情况结合完成情况进行评分。
三、岗位等级设置专业管理岗位等级设置包括科员、办事员,共设四个等级二十四个档次,具体如下:(一)科员岗位:属于专业管理序列岗位的第七、第八等级,每个等级分六个档次,共十二个档次。
(二)办事员岗位:属于专业管理序列岗位的第十一、第十二等级,每个等级分六个档次,共十二个档次。
(三)具体等级工资见附表。
(四)业务类岗位等级不得套入相应的专业管理岗位的等级。
四、岗位等级升降渠道(一) 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等实现行政级别岗位变动。
(二)通过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以及工作业绩考核等向专业技术类岗位转换,实现岗位等级“纵向”升降变动。
岗位技能等级考核管理办法
岗位技能等级考核管理办法一、考核目的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激励员工,优化人才结构,提高岗位技能水平,确保企业的持续发展,制定本岗位技能等级考核管理办法。
二、考核范围本考核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职位的员工,涵盖技术岗、管理岗等不同类型的岗位。
三、考核标准技能等级划分1.初级:具备基本的工作技能,能够胜任日常工作任务;2.中级:工作能力较强,能够独立完成复杂的工作任务;3.高级:在所在领域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带领团队完成重要项目任务;4.资深:在所在领域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具有重要贡献。
考核内容1.工作表现:包括工作态度、责任心、团队合作精神等;2.专业知识:基础知识掌握情况、更新能力等;3.技术能力:熟练程度、解决问题能力等;4.绩效成果:工作成果质量和量化指标等。
考核方法1.年度绩效考核:结合员工的工作表现、专业知识、技术能力和绩效成果进行评定;2.项目实绩考核:员工参与重要项目后,由项目负责人进行评定;3.面试评定:由主管领导或人力资源部门面试评定员工的综合能力。
四、考核流程1.制定考核计划:每年初制定本年度的考核计划,明确考核标准和流程;2.考核通知:向员工发出正式的考核通知,并说明考核内容和时间安排;3.考核实施:按照制定的考核标准和方法对员工进行考核;4.考核评定:根据考核结果评定员工的技能等级,并进行记录;5.反馈结果: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员工,指导其提升技能和能力;6.绩效奖惩:根据考核结果,对员工进行奖励或惩罚。
五、考核结果运用1.激励机制:根据员工考核结果,建立激励机制,激励员工持续提升技能水平;2.岗位调整:根据员工的技能等级,适时进行岗位调整,实现人岗匹配;3.培训需求:根据考核结果,制定个性化的培训计划,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4.晋升晋级:根据员工的技能等级和绩效评定,确定晋升晋级计划。
六、其他规定1.激励机制和奖惩措施要公平公正,不得存在任何歧视现象;2.考核结果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存在任何造假行为;3.对于考核结果不满意的员工,可提出申诉,经专门组织的评审组审核后做出决定。
绿园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实施方案
绿园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绿园区事业单位的业务日益繁重,对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也日益增长。
为了更好地凝聚和发展专业技术人才,提高事业单位的绩效和竞争力,制定并实施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方案势在必行。
二、目标本方案的目标是确立专业技术岗位的等级设置框架,为绿园区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提供明确的职业发展路径,鼓励其在专业技术领域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水平,推动事业单位的创新与发展。
三、等级设置原则1. 公平原则:根据岗位的职责和要求,以及员工的能力和表现为基础,尽量确保等级评定的公平性和客观性。
2. 稳定原则:等级设置应具备一定的稳定性,以便员工能够在该等级上进行较长时间的职业发展规划。
3. 适应原则:等级设置应根据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进行调整和优化,以便更好地适应未来的行业变化和发展趋势。
四、等级划分本方案将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划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和资深四个等级,各等级的具体标准如下:1. 初级:该等级适用于初入职场、刚参与相关工作的员工。
要求员工具备相关专业技术知识和基本工作能力,能够独立完成基本的工作任务。
2. 中级:该等级适用于具有一定工作经验、且在相关领域有所成绩的员工。
要求员工具备较全面的专业技术知识,具备一定的团队协作和项目管理能力,能够独立进行一般的技术研究和解决问题。
3. 高级:该等级适用于具有丰富工作经验、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卓越的工作能力的员工。
要求员工具备深入的专业技术知识,具备较高的团队协作和项目管理能力,能够独立进行复杂的技术研究和解决问题。
4. 资深:该等级适用于具有丰富工作经验、在相关领域具有卓越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杰出的工作能力的员工。
要求员工具备广泛而深入的专业技术知识,具备卓越的团队协作和项目管理能力,能够独立进行重大的技术研究和解决问题。
五、评定机制1. 基本条件:员工应满足相关专业技术等级的岗位职责和要求,具备相应的学历和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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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专业技术类员工岗位等级管理实施细则为了对员工进行客观、公平的评价和考核,不断提高员工绩效水平和素质,增强局(公司)在市场中的竞争力,促进在局(公司)内形成积极向上的氛围,依据《员工岗位等级管理办法》及《实施定岗定责定员定薪的工作方案》,为加强对专业技术类岗位的管理,强调不同工作岗位、不同的级别的专业技术岗位应该达到的工作水平和工作技能及工作效果,实现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和评定依据(一)本制度适用于局(公司)专业技术类岗位员工,即局(公司)会计、审计、统计、经济、政工、基建、系统管理岗位员工。
(二)评定依据:根据会计、审计、统计、经济、政工、基建、系统管理等岗位员工的专业技术资格等级、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学识能力和品德等进行综合评定。
(三)行业职业技能资格等级评定不属于专业技术评审范围。
二、原则(一)公开公正原则。
岗位等级标准、考核内容及方法公开,岗位等级考核结果与考核对象见面;岗位等级考核结果要以事实为依据,做到客观、公正。
(二)内容确定原则。
应当根据岗位的职责、岗位的工作要求确定岗位等级标准及考核的内容。
详见各《岗位说明书》和岗位等级标准。
(三)逐级考核与360度评估相结合。
逐级考核即根据岗位等级管理权限,实行从上至下按序考核,一级考核一级;360度评估即从上级、下级、同事等多个角度进行考评。
(四)量化操作原则。
对考核内容量化到具体的分值,再根据工作效果进行评价。
三、岗位等级设置专业技术类岗位等级设置:设会计、审计、工程系列、统计、经济、政工等专业技术岗位。
包含会计、出纳、审计、基建管理、计算机管理、统计、经济、政工等岗位上的岗位人员。
共分八级48个档。
(一)正高级:属于专业技术类序列岗位的第一等级,分六个档次。
(二)副高级:属于专业技术类序列岗位的第二、三等级,每等级分六档共十二个档次。
(三)中级:属于专业技术类序列岗位的第四、五、六等级,每等级分六档共十八个档次。
(四)初级:属于专业技术类序列岗位的第七、八等级,每等级分六档共十二个档次。
(五)工程系列包含基建管理员和计算机管理员岗位的技术人员。
(六)政工系列只在政工科、监察科、人力科岗位上设置技术岗位。
(七)副高级以上人员由区局评聘,按区局规定执行。
四、岗位等级升降渠道(一)通过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以及工作业绩考核等实现岗位等级“纵向”升降变动。
(二)通过年度绩效考核实现岗位档次“横向”进退变动。
(三) 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向专业管理类岗位转换,实现岗位变动。
五、岗位等级标准及考核的内容(一) 岗位等级标准员工岗位等级标准是不同工作岗位、不同的级别应该达到的工作水平和工作技能的标准(具体标准详见附表)。
(二)岗位等级考核内容1、业绩考核:对员工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价。
2、能力考核:通过工作行为、工作效果分析和评价员工具有的能力。
3、品德考核:对员工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态度和品性进行分析和评价。
4、学识考核:对员工完成本职工作所掌握的知识、技能及应用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价。
5、合理化建议和奖惩记录。
六、岗位等级考核的实施(一)考核形式及分类按时间分为月度考核、半年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1、月度考核:主要是部门主管下属员工每月工作计划完成及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2、半年度考核:由考核小组对员工半年度的工作绩效、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结合同事、部门主管对其评价来进行考核评价。
3、年度考核:根据月度和半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结合员工在年度内的合理化建议和奖惩记录情况,对员工德、能和学识进行综合评价,得出员工本年度考核的最终考评结果。
(二)考核权重根据考核类别对考核内容设置不同的考核权重。
月度考核工作计划、岗位职责履行分别占60%、40%的权重,月度考核占半年考核比重为70%,占年度考核比重为50%;半年度考核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品德分别占70%、20%、10%的权重,半年考核占年度考核总分的20%;年度考核占年度考核总分30%。
(三)考核标准考核标准是对员工的目标要求,是员工考核评价尺度。
按不同岗位、不同职务的具体要求而订立,由各部门根据各岗位各自制定其考核工作标准,作为本考核细则的附件,是对员工考核的依据。
(四)考核方法1、月度考核: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作为评价人。
(1)考核办法:①关键事件法。
直接上级记录员工工作活动中的特别事例,作为评价的依据。
②查询记录法。
查找有关数据资料,作为评价的依据。
③书面报告法。
通过员工的书面报告了解绩效的办法。
④面谈评估法。
通过与考核对象面谈,听取意见,进行指导教育。
⑤通过与其他同事了解情况,听取其评价意见。
(2)考核流程:①工作计划。
部门负责人和所属员工共同协商,制定工作计划。
员工月度计划每月末28日前完成。
考核期间,部门负责人可根据情况的变化对工作计划进行调整,即增加或减少任务和项目。
②过程考核。
考核期间,部门负责人指导、检查、支持所属员工完成工作任务,并注重收集考核信息、资料,记录绩效结果。
③绩效评估。
部门负责人对照绩效考核标准,对所属员工工作业绩、工作表现进行分析与评定,确定考核结果。
④绩效反馈。
部门负责人与所属员工进行绩效面谈,考核结果与所属员工见面。
部门负责人与所属员工共同制定工作改进方案,促使所属员工改善绩效。
(3)月度考核结果评定:月度员工考核结果按100分制评定。
2、半年度考核。
由相应的系列考核小组组织实施。
(1)考核办法:①采取360度评估法,从直接上级、间接上级、考核小组、同事等多角度对员工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品德进行评价。
②各项考核评价分数在各类人员中占不同的权重:(2)考核流程:中级专业人员考核流程:①中级以上专业人员提交个人半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和业务分析报告。
②部门领导根据个人总结并结合日常考核记录进行测评打分。
③间接领导根据个人总结和部门领导测评进行打分。
④考核小组组织进行同事评价,考核了解后综合评价,并根据综合评分,提出考核等级建议,报上级考核小组审定。
⑤考核结果反馈。
考核结果由部门领导反馈。
⑥为了消除考核人为误差,保证评分的客观性、公正性和有效性,在综合分析评价统计时,按照一定比例去掉极端最高分与最低分。
初级专业人员考核流程:①中级以下专业人员提交个人半年度考核评价表,进行自我评价。
②部门领导根据考核表的个人评价并结合日常考核记录进行测评打分。
③考核小组组织进行同事评价,考核了解后综合评价,并根据综合评分,提出考核等级建议,报上级考核小组审定。
④考核结果反馈。
考核结果由部门领导反馈。
⑤为了消除考核人为误差,保证评分的客观性、公正性和有效性,在综合分析评价统计时,按照一定比例去掉极端最高分与最低分。
(3)半年考核结果评定:①员工半年度考核设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考核列入“优秀”或“不合格”,必须同时提供具体的事实依据。
不合格是指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符合下列情形:a不能按进程完成承担工作任务、项目,个人原因造成部门工作效率低下,影响总体工作任务完成。
b对承担任务不能准确理解、不能抓住重点和拟订相应工作计划、执行方案。
c承担工作任务时对方法、作业流程不能准确选择;对相关法规、公司规章不能准确理解与恰当运用。
d工作中不按有关法规、公司有关规章办事,为了个人利益而作出有损公司利益的事。
e不按相关的规章制度与纪律对本部门的技术保密,在执行工作时,发生泄密行为给公司造成利益、信用、社会形象的损害。
②各等级对应比例按高分到低分排列分:评定比例控制为优秀为20%、良好为30%、合格为40%、基本合格和不合格控制在10%以内,其中不合格控制在3%以内。
③半年度考核的总得分计算公式如下:中级以上专业人员半年度考核总得分=月度考核平均分×70%+半年(上级评×30%+间接上级评×20%+同事评×20%+考核小组评×30%)×30%中级以下专业人员半年度考核总得分=月度考核平均分×70%+半年(上级评×40%+同事评×30%+考核小组评×30%)×30%(3)年度考核①年度考核按半年考核办法及流程实施。
②由各级考核小组统计、汇总员工月度、半年度考核评定情况,并根据月度、半年度和年度考核的考核权重计算得分作为年度考核基础分。
③核实员工在本年度内的奖惩记录情况,实行奖、罚分:1)奖分规定:员工奖分由各单位(部门)提出,报人力资源科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
有下列情形之一,实行奖分: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奖1分;管理创新带动了各项工作的全面推进,在局(公司)范围内广泛推广,奖1分;在区局以上刊物发表专业论文,奖1分;合理化建议按市局(公司)《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执行,成绩突出者加1分;事迹突出,受到市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或客户登报(市级以上)公开表扬,社会反响较好,提升了局(公司)社会形象者,奖1分;被自治区烟草专卖局评为先进个人称号的,加1分;被国家烟草专卖局评为先进个人称号的,加2分(以上奖励指获得综合性的嘉奖,单项性的嘉奖减半加分)。
罚分规定:员工罚分由各单位(部门)提出,报人力资源科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
有下列情形之一,实行罚分:不完成年度任务,扣考核分1分;发生一般主要交通责任事故者扣2分,发生重大以上主要责任事故的扣5分(事故责任认定以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处理决定书所认定的责任为准);工作严重失职,给部门和单位工作造成较大被动或给企业造成负面影响,或造成5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扣2分;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扣考核分5分。
④年度考核结果评定:年度考核按半年考核等级设置及分值评定,年度考核各等级对应比例按高分到低分排列。
⑤年度考核的总得分计算公式如下:中级专业人员年度考核总得分=月度考核平均分×50%+半年度考核得分×20%+年度(上级评×30%+间接上级评×20%+同事评×20%+考核小组评×30%)×30%+年度奖、罚分初级专业人员半年度考核总得分=月度考核平均分×50%+半年度考核得分×20%+年度(上级评×40%+同事评×30%+考核小组评×30%)×30%+年度奖、罚分⑥考核小组根据年度考核得分,对照《员工岗位等级管理办法》的等级标准,提出考核等级建议按管理权限逐级提交报局(公司)党组审定;考核结果公示并反馈员工本人。
(五)考核结果运用1、月度考核结果核发员工月度绩效工资。
2、半年度考核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3、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年度奖惩的依据,并根据《员工岗位等级管理办法》确定员工岗位档次,实行进退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