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3职能科室协调机制管理办法
最新《医院职能科室协调机制》
《医院职能科室协调机制》医院职能科室协调机制医院职能部门是指医院专管各项医疗、行政、政工事务的工作部门。
它是在院党委、院长领导下,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直接参与医院各项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的专门机构。
为了各项计划目标的实现,各职能科室之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协调,依据正确的政策、原则和工作计划,运用恰当的方式方法,及时排除各种障碍,理顺各方面关系,促进医院正常运转和工作全面发展。
一、协调工作的重要性协调职能是现代管理的重要职能。
在医院管理过程中,由于管理体制不顺,权责划分不清,政出多门,互相扯皮;职能部门不团结,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等等,导致相互之间发生矛盾和冲突。
如果不及时排除这些矛盾和冲突,理顺各方面的关系,组织机构的协调运转和计划目标的实现就不可能,医院的发展将会受到严重影响。
因此,建立职能部门长效的协调机制十分重要。
同时,一项工作按职责应由两个或以上部门来共同完成的;在工作运转过程中出现的新任务、新项目,而现有职能涵盖不了的等现象经常发生,这时就需要领导和相关部门做好协调工作,才能顺利完成任务。
医院领导和各职能科室必须充分认识到做好协调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认真履行好职能的同时,要做到相互协调,密切配合,构建一种和谐的工作环境。
二、协调工作的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协调机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医院协调机制领导小组。
由院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副院级领导任副组长;各职能科室的主要负责人任成员。
办事机构:院办公室。
领导小组的职能职责是:负责对职能科室之间内部工作的协调和医院与外部之间关系的协调,加强组织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统一认识、统一口径、统一目标、统一行动,同时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尽最大努力地去实现和全面完成计划目标。
三、协调的范围和内容在医院工作运行的过程出现的各种矛盾和冲突,都在协调范围之内。
这些矛盾和冲突按与医院组织的关系,分为内部与外部两大类:对医院内部特别是各职能科室的各种矛盾和冲突的协调,属于内部协调;医院与其它组织、个人的矛盾与冲突,属于外部协调。
医院应急管理制度之各科室间协调机制
第一章基本要求和医院服务三、应急管理指标1.3.3.2有院内、外和院内各部门、各科室间的协调机制,有明确的协调部门和协调人。
各部门科室间的应急协调机制为提高医院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处置灾害及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公共卫生事件所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医院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院内、外各部门科室之间的应急协调机制:1、领导小组及职责:医院在县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县中医院突发公共事件及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医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副院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各职能部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挥、决策,组织医疗救护,协调抢救设备、药品、救护人员的调配,紧急情况下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请求支援,负责信息发布及秩序维护和后勤保障。
根据卫生应急需要,配合市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领导小组,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援任务和配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院务党务部,由院务党务部部长负责组织协调应急工作。
全院各应急专业组要以大局为重,无条件服从并圆满完成指令性应急任务。
2、专业分组及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业组,分别负责以下具体工作:(1)协调督导组:分管机关副院长牵头,由院务党务部、办公室、人事、党办、宣传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全院应急人员的调配;对外协调、宣传、信息发布及思想政治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的检查、督导。
(2)医疗合理组:分管医疗、护理业务副院长牵头,由医务部、护理部、各临床科室主任级护士长(含急诊科)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意外伤亡事件抢救的组织实施、转诊,对危重伤员进行及时有效的抢救及手术;负责全院参加应急的医护人员调配及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外派医疗队等。
(3)感染管理及疫情信息组:分管院感、公共卫生的副院长牵头,由护理部、院感办及公共卫生科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疫情上报;全院公共场所、各科的常规消毒及发现传染病后的特殊消毒及终末消毒,重点是发热诊区,急诊科、放射科和检验科;加强员工保健及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医院职能部门协调管理制度
医院职能部门协调管理制度1. 总则为了提高医院职能部门的协调效率和工作质量,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合作,订立本规章制度,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规范协调管理流程,维护医院正常有序的运营。
2. 职能部门的划分和职责2.1 医务科•负责医疗服务的组织、协调和监督;•订立医疗工作规范和操作流程;•定期开展医疗质量评估和绩效考核;•供应医疗服务的技术支持和咨询。
2.2 护理科•负责供应安全、高效、优质的护理服务;•订立护理操作规范和质量标准;•组织护理培训和技能考核;•定期开展护理质量评估和绩效考核。
2.3 行政科•负责医院行政管理工作;•订立医院内部管理制度和规范;•组织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开展;•负责医院行政资源的调配和利用。
2.4 财务科•负责医院财务管理工作;•完成财务核算和报表的编制;•监督资金的使用和收支情况;•供应财务决策的分析和建议。
2.5 人力资源科•负责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订立人事管理制度和招聘流程;•组织培训和员工绩效考核;•处理员工的劳动纠纷和福利待遇。
3. 协调管理机制3.1 部门协调会议•每月召开一次部门协调会议,由行政科组织召集;•会议重要议题包含各部门工作进展、合作需求和问题解决;•会议记录由行政科负责起草和整理,分发给各部门参会人员。
3.2 跨部门项目组•针对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大型项目或重点工作,设立跨部门项目组;•项目构成员由各职能部门主管确定,项目组长由行政科指定;•项目组负责项目的计划订立、协调推动和成绩评估。
3.3 职能部门联络员•每个职能部门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和协调;•联络员负责收集、转达和反馈部门间的信息,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行政科负责协调各职能部门联络员的工作。
4. 协调管理流程4.1 协调需求提出•各部门对于需要协调支持的事项,应及时向行政科提出申请,明确需求和目标;•行政科对协调需求进行审查和分析,确定处理方式和责任部门。
4.2 协调方案订立•负责协调的部门依据需求提出协调方案,包含工作计划、资源要求和协作方式;•协调方案应经过相关职能部门的讨论和确认,并报行政科审批。
医院职能科室协调机制和协调程序
医院职能科室协调机制和协调程序在医院中,由于不同科室的职能和任务不同,科室之间的协调是非常重要的。
科室之间的协调机制和协调程序能够保证医院的正常运转和高效工作。
本文将从机制和程序两个方面探讨医院职能科室的协调。
一、协调机制1.领导协调机制:医院的领导层在协调医院各个科室之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他们负责制定医院的总体发展战略,并分配资源给各个科室。
在日常工作中,领导层也会督促和协调不同科室之间的工作。
2.委员会机制:医院可以设立委员会来协调不同科室之间的工作。
委员会由各个科室的主管或代表组成,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医院的重要事项并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委员会可以帮助各个科室了解彼此的需求和问题,并共同解决这些问题。
3.协同办公机制:一些医院使用协同办公平台来促进不同科室之间的协作。
通过协同办公平台,科室可以共享信息和文件,并进行在线协作。
这种机制可以加强科室之间的沟通和协作,提高工作效率。
二、协调程序1.会议程序:医院可以定期召开会议来协调不同科室之间的工作。
会议由主管或代表主持,各个科室可以提出问题和意见,并共同商讨解决方案。
会议纪要被记录下来,以便之后的跟进。
2.沟通程序:3.信息共享程序:医院可以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将相关信息和文件分享给各个科室。
这样可以确保科室之间拥有相同的信息基础,减少信息传递的误差和延迟,提高协作效率。
4.问题解决程序:当科室之间出现问题时,医院应建立相应的解决程序。
科室可以向上级主管报告问题,并寻求协助和指导。
相关的负责人应根据问题的性质和紧急程度制定解决方案,并跟进问题的解决过程。
总结:医院职能科室的协调机制和协调程序是确保医院正常运转和高效工作的关键。
通过领导协调机制、委员会机制和协同办公机制等手段,医院能够促进不同科室之间的协作和协调。
同时,通过会议程序、沟通程序、信息共享程序和问题解决程序等流程,医院能够确保协调工作的顺利进行。
医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制定适合自身的协调机制和程序,不断完善和优化协调工作,提高医院整体效能。
医院职能科室协调机制
医院职能科室协调机制医院作为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机构,为了提供更好的服务,通常会设立不同的科室,并建立协调机制,以确保科室之间的协同工作和优质医疗服务的提供。
以下是医院职能科室协调机制的一般流程和内容,具体情况可根据不同医院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1.科室设置和管理:首先,医院需要合理设置不同的科室,根据其专业性质和需要的医护人员配置相应的人力资源。
科室应有明确的负责人,并定期对科室的人员、设备和工作情况进行管理和评估,保持科室的正常运转。
2.科室间的信息交流和共享:为了促进科室之间的协作和信息共享,医院应设置科室管理系统,包括科室信息共享平台、科室管理会议以及科室信息报告等。
这些机制可以促进医生、护士和其他医务人员之间的信息传递,提高工作效率和协同合作能力。
3.跨科室病例讨论和协作:医院应定期组织跨科室的病例讨论会议,以解决复杂疾病的治疗问题和共享医疗经验。
在会议上,不同科室的医生可以提供不同的专业意见和建议,为患者提供更全面和优质的医疗服务。
4.科室间的医疗资源共享:医院可以建立医学中心或医疗共享平台,方便科室之间的医疗资源共享。
例如,一些科室可能缺乏其中一种仪器设备,而另一个科室可能有多余的设备可以借用。
通过医疗资源共享,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医院的资源,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5.协调治疗计划和手术安排:对于需要跨科室合作的疾病,医院应制定协调的治疗计划和手术安排。
不同科室的专家需要协调时间表和工作安排,确保患者的治疗进展顺利,并减少患者等待时间。
6.协调护理和康复服务:医院的护士和康复师通常会在不同的科室工作,因此需要建立协调机制,确保患者在不同科室间的护理工作能够衔接和配合。
例如,患者在手术后需要接受康复治疗,医院应安排康复师和相关科室的护士共同制定康复计划,并协调工作安排,以确保患者得到全面的护理和康复服务。
7.科室间的培训和交流:为了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协同合作能力,医院应定期组织科室间的培训和交流活动。
科室协作与协调管理制度
科室协作与协调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提高医院各科室间的协作与协调本领,建立科室间的有效沟通机制,确保医院的工作顺利进行,特订立本《科室协作与协调管理制度》。
第二条协作与协调管理的目标科室协作与协调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合理的组织管理、明确的工作职责和协作机制,促进各科室之间的紧密合作,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确保医院整体运营的顺利开展。
第三条科室协作与协调的原则科室协作与协调的原则是:依法合规、高效协作、信息互通、责权明确、优化资源配置、务实创新。
第四条科室协作与协调的职责1.各科室应乐观自动与其他科室进行协作与沟通,并建立相互之间的合作关系,确保工作的连贯性与高效性。
2.各科室应依据医院的发展战略和业务需要,合理规划工作任务,订立明确的工作目标和计划,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3.各科室应建立科室内部的组织架构和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和权责关系,确保科室工作的有序进行。
4.各科室应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问题和需求,并提出改进看法,为医院整体管理供应参考和支持。
5.各科室应乐观参加医院内部培训和沟通活动,提升自身专业水平,共同推动医院的发展。
第五条科室间的协作机制1.领导协调机制:医院设立协作与协调管理机构,由医务部长或相关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各科室的协作工作。
2.会议制度:医院定期召开跨科室会议,讨论重点决策、发展规划和工作布置,确保各科室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搭配。
3.工作沟通机制:各科室应定期进行工作沟通,共享经验、学习借鉴,共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难题。
4.联合工作机制:对于需要多个科室协同完成的工作,医院会依据实际情况设立临时工作组,明确工作责任和工作流程,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5.信息共享机制:医院建立科室间信息沟通、传递和共享的平台,确保各科室之间的信息畅通和及时共享。
第六条科室间的协作流程1.协作需求提出:各科室应及时提出协作需求,向医务部门提交协作申请,明确协作的目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并供应必需的支持和资源。
医院职能科室协调机制
医院职能科室协调机制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xx人民医院职能科室协调机制管理办法医院职能部门是在院长的领导下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直接参与医院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的专门机构,为了医院各项计划目标的实现,各职能科室之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协调,依据正确的政策、原则和工作计划,运用恰当的方式方法,及时排除各种障碍,理顺各方面关系,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医院正常运转和工作全面发展,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协调工作的重要性协调职能是现代管理的重要职能。
在医院管理过程中,由于管理体制不顺,权责划分不清,政出多门,工作互相不协调,甚至不团结,有时一项工作按职责应由两个或以上部门来共同完成的,同时,在工作运转过程中出现的新任务、新项目,而现有职能又不能完全涵盖等现象经常发生,往往导致工作相互推诿、扯皮,影响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如果不及时排除这些矛盾和理顺各方面的关系,组织机构的协调运转和计划目标的实现就不可能,医院的发展将会受到严重影响。
因此,建立职能部门长效的协调机制十分重要。
这时就需要领导和相关部门做好协调工作,才能顺利完成任务。
医院领导和各职能科室必须充分认识到做好协调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认真履行好职能的同时,要做到相互协调,密切配合,构建一种和谐的工作环境。
二、协调工作的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协调机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医院协调机制领导小组。
由院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副院级领导任副组长,各职能科室的主要负责人任成员。
办事机构:院办公室。
领导小组的职能职责是:1.负责对职能科室之间内部工作的协调和医院与外部之间关系的协调。
2.负责院级领导、职能科室、业务科室之间的工作协调,做到统一认识、统一口径、统一目标、统一行动。
3.负责各项工作的领导与协调,督促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奖惩制度,确保医院实现和全面完成计划目标任务。
三、协调的范围和内容在医院工作运行过程出现的各种矛盾和冲突,都在协调范围之内。
医院职能科室沟通协调制度
医院职能科室沟通协调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意义为了加强医院职能科室之间的沟通与协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职能科室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工作。
第三条基本原则1. 坚持以患者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2. 坚持团结协作,发挥团队精神;3. 坚持规范操作,确保医疗安全;4. 坚持持续改进,推动医院发展。
第二章沟通与协调机制第四条建立沟通协调会议制度1. 医院每月至少组织一次职能科室沟通协调会议,由院长或副院长主持,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2. 会议内容主要包括:传达上级文件精神,研究解决科室之间的矛盾和问题,协调工作进度,部署工作任务;3. 会议纪要由医院办公室负责整理,并分发给各职能科室执行。
第五条建立信息交流制度1. 医院设立信息交流平台,包括内部网站、微信群等,各职能科室需定期发布工作动态、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等信息;2. 各职能科室应主动关注其他科室发布的信息,及时了解医院整体工作情况;3. 医院办公室负责对信息交流平台进行管理,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全面。
第六条建立业务协作制度1. 各职能科室应根据工作需要,积极开展业务协作,互相支持,共同提高;2. 医院鼓励开展跨科室的科研项目、学术交流、业务培训等活动;3. 医院对业务协作成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建立投诉与反馈制度1. 医院设立投诉与反馈渠道,包括投诉箱、投诉电话、在线投诉等;2. 各职能科室应认真对待投诉与反馈,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患者满意度;3. 医院办公室负责对投诉与反馈进行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跟踪。
第八条建立应急协调制度1. 医院设立应急协调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2. 应急协调小组负责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医疗安全;3. 各职能科室应积极参与应急协调工作,服从指挥。
第三章沟通与协调内容第九条医疗服务质量与安全1. 医院各职能科室应共同关注医疗质量问题,提高医疗安全意识;2. 医院定期组织医疗质量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3. 医院对医疗安全事件进行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医院内部各科室协调管理制度
医院内部各科室协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构建和谐、高效的医院管理体系,优化医疗资源配置,确保患者得到高质量的医疗服务,订立本《医院内部各科室协调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全部科室和工作人员,旨在规范科室间的协调工作,强化信息沟通和合作,提高医院整体运营效率。
第二章科室协调机制第三条医院设立科室间协调委员会,由院长亲自组织,并邀请各科室负责人担负委员,定期举办会议。
协调委员会的职责包含但不限于:1.汇报科室近期工作情况;2.协商解决科室间的矛盾和纠纷;3.订立跨科室合作项目计划;4.评估和改进各科室工作效率。
第四条协调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例会,会议由主席院长主持,其他委员可以提出议题进行讨论。
第五条各科室负责人应自动参加协调委员会例会,并乐观搭配提交详实的工作汇报。
会议记录由会议秘书记录并妥当保管。
第三章信息沟通与协作机制第六条为了确保科室之间的及时沟通和顺畅协作,医院将建立统一的信息管理平台,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定期发布各科室的工作指引和要求;2.建立科室之间的知识库,共享有关诊疗、护理等方面的信息;3.设置跨科室协作平台,方便合作项目的讨论和进展反馈。
第七条各科室负责人应确保其员工使用信息管理平台,及时更新工作进展和提交必需的信息。
第八条科室间的协作项目由相关科室负责人共同订立并签署协作协议。
项目执行过程中,需进行进度汇报和评估,及时协调解决问题。
第九条协调委员会可以依据协作项目的实际情况,成立临时的工作组或专项小组,负责具体筹备、推动和监督协作事务。
第四章争议解决机制第十条科室发生争议或矛盾时,相关负责人应立刻向协调委员会报告,并自动参加调解工作。
第十一条协调委员会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和听证,并以公正、独立的态度作出调解决议。
调解结果一经确认,各方应予以执行。
第十二条如经调解无法解决争议,协调委员会将视情况进行进一步调查,并可能采取其他纠纷解决方式,如向法律机构申请或委托中立第三方进行调解。
科室间协调与协作管理制度
科室间协调与协作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医疗事业的不断发展,医院科室间的协调与协作显得尤为重要。
良好的科室间协调与协作,不仅能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还能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
为了加强科室间的沟通与协作,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确保患者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目的1. 明确科室间协调与协作的职责和流程,确保医疗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2. 提高科室间沟通效率,降低医疗服务成本。
3. 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4. 增强科室间的团队协作意识,提升医院整体竞争力。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临床、医技、行政等科室之间的协调与协作工作。
四、科室间协调与协作原则1. 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确保患者安全。
2. 坚持资源共享,优化医疗资源配置。
3. 坚持平等互利,尊重科室间差异。
4. 坚持规范管理,确保协调与协作工作有序进行。
五、科室间协调与协作内容1. 诊疗工作协调(1)会诊制度:各科室应积极参与会诊工作,按照会诊流程和要求,为患者提供专业、全面的诊疗意见。
(2)转诊制度:对于病情复杂或需要特殊治疗的患者,经治科室应主动与相关科室沟通,及时转诊。
(3)病例讨论制度:各科室应定期开展病例讨论,共同分析、解决临床难题。
2. 医疗资源协调(1)设备共享:各科室应充分利用医院现有设备资源,提高设备使用效率。
(2)药品供应:药剂科应根据临床需求,保障药品供应,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3)物资调配:物资部门应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合理调配医疗物资,降低成本。
3. 科研协作(1)项目合作:各科室应积极开展科研合作,共同申报科研项目。
(2)资源共享:各科室应共享科研平台和设备资源,提高科研效率。
(3)成果转化:各科室应积极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4. 人才培养与交流(1)人才培养:各科室应加强人才培养,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
(2)交流学习:各科室应积极开展交流学习活动,促进科室间技术交流和合作。
5. 行政管理协调(1)信息沟通:各科室应加强信息沟通,确保医疗工作顺利进行。
职能部门协调管理制度
职能部门协调管理制度1. 背景和目的为了加强企业内部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订立本《职能部门协调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职能部门的职责与权限,规范部门间的协调与沟通机制,确保各部门之间的协作无缝衔接,促进企业整体运营的顺畅进行。
2. 职能部门的定义职能部门是指企业内部依照职能划分并拥有特定职责和权力的部门。
常见的职能部门包含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市场部、销售部、研发部等。
3. 职能部门的职责与权限3.1 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招聘、培训与发展、绩效评估、薪资福利等与人力资源相关的工作。
3.2 财务部:负责资金管理、财务报表编制和审计、本钱掌控、税务申报等与财务管理相关的工作。
3.3 市场部:负责市场调研、产品定位与推广、品牌建设、市场营销策划等与市场开发相关的工作。
3.4 销售部:负责客户开发与维护、销售渠道管理、订单处理、销售业绩评估等与销售工作相关的工作。
3.5 研发部:负责新产品研发、技术创新、产品质量掌控、知识产权管理等与研发创新相关的工作。
4. 职能部门的协调与合作机制4.1 部门间沟通渠道:各职能部门应建立定期的沟通渠道,包含例行工作汇报会、项目进展会议等形式,确保信息畅通和问题及时解决。
4.2 问题协调机制:当一个问题涉及多个部门时,相关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协调,找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反馈给相关人员。
4.3 交叉培训机制:为了提高部门间的沟通与理解,定期组织交叉培训活动,让员工了解其他部门的工作内容和流程,加强跨部门合作的本领。
4.4 跨部门协作项目:在跨部门项目启动时,应设立项目组,并明确项目构成员的职责与权限,建立明确的协作流程和沟通机制,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4.5 部门间全都性原则:各职能部门在订立决策或行动时应坚持整体利益最大化原则,充分考虑其他部门的需求和利益,避开片面行动造成冲突和问题。
5. 职能部门的绩效评估为促进职能部门间的合作与协调,绩效评估应考虑部门间的协作与搭配情况,并纳入评估指标。
科室内部协调与合作管理制度
科室内部协调与合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促进医院科室内部的协调与合作,提高医院整体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管理要求,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各科室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定义1.协调:指各科室依据工作任务和要求,在目标达成的基础上进行沟通、协商和协调,解决工作中显现的矛盾和问题,提高协同合作本领。
2.合作:指各科室之间乐观搭配、相互支持,共同完成工作任务,实现优质医疗服务和良好患者体验的目标。
第二章科室内部协调管理第四条协调任务科室内部协调管理的任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订立科室内部工作计划和目标;2.调配工作任务和责任;3.协调人员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布置;4.解决科室内部人员之间的矛盾与纠纷;5.组织开展科室内部会议及讨论;6.供应培训和引导,提高科室内部员工的工作本领;7.建立和完善内部协调机制。
第五条协调要求科室内部协调管理应遵从以下要求:1.目标导向:依据医院的整体目标,订立科室内部的工作目标,并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2.沟通协商:加强科室内部的沟通与协商,促进信息共享和问题解决;3.公平公正:对科室内部人员一视同仁,公平公正地调配工作任务和资源;4.团队合作:促进科室内部人员的团队合作意识和文化,充分发挥团队的力气;5.有效执行:科室内部管理措施应得到科室成员的共同遵守和执行。
第六条协调措施为保证科室内部协调管理的有效实施,应采取以下措施:1.设立科室内部协调管理岗位,明确协调管理职责和权力;2.订立科室内部协调管理制度,明确工作程序和要求;3.定期组织科室内部会议,进行工作汇报和问题讨论;4.建立科室内部沟通平台,促进信息的传递与共享;5.加强培训和引导,提高科室内部员工的协调合作本领;6.建立科室内部绩效考核机制,激励科室成员乐观参加协调合作工作。
第三章科室间合作管理第七条合作原则科室之间的合作应遵从以下原则:1.相互敬重:要敬重及理解各科室的工作职责和权责范围,实现相互支持、相互搭配;2.沟通协调: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及时解决合作中的问题和矛盾,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3.优势互补:充分发挥各科室的专业优势,实现资源共享和协同创新;4.共同目标:确保各科室行动与医院整体目标相全都,共同努力探求高质量医疗服务;5.共享成绩:合作达成的成绩应公平调配,共同共享。
医院职能部门职责分工协调办法及流程
职能部门职责分工协调办法为了规范部门职责分工协调及日常工作协调,及时化解部门职责分工争议,合理界定部门职责,确保部门科学、高效履行职责,提升医院行政效能,制定本办法。
一、部门职责分工的协商和协调(一)医院院长办公室负责部门职责分工的协调,并对部门职责分工的协商工作进行指导。
(二)部门职责分工协调应当按照卫生部《医院工作制度》、《四川省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医院部门工作职责》等有关文件进行。
应当遵循以下原则:符合医改方向;服从工作全局;权责统一、科学高效;协商与协调相结合。
(三)部门职责分工协调应当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应当明确牵头部门,分清牵头部门(领导)与协办部门(被领导)的关系,牵头部门负责分工、统筹、协调,协办部门要顾全大局、认真配合,不能推诿,务必协助完成工作。
(四)部门协商1、相关部门在工作中对职责分工有异议的,牵头部门应当及时、主动、召集协办部门进行协商,协办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有多个牵头部门的,以排在第一位的牵头部门召集协商。
未明确牵头部门的,以首先对职责分工提出异议部门召集协商。
协办部门或者相关部门也可以主动向牵头部门提议协商。
必要时,部门协商可请牵头、协办部门的分管领导共同参加。
2、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形成协商纪要,由牵头和协办部门负责人签名后报送院办备案。
院办认为有必要发文明确的,按程序报批发文。
3、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由牵头部门及时向院办申请协调。
(五)院办协调,必要时可请主要领导参加。
1、申请协调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院办提出(由牵头和协办部门负责人签名),同时报送以下材料:(1)争议事项以及协商情况;(2)职责争议涉及的文件依据;(3)其他应当提供的相关材料。
2、院办收到协调申请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协调会议。
3、经协调,相关部门就职责争议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由院办拟订书面协调意见,按程序报批执行。
(六)经院办协调,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院办应当及时报院长办公会对职责归属进行认定、裁决。
职能部门工作协调机制
职能部门工作协调机制一、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职能部门受院长领导,受全院干部职工和纪检部门监督。
二、各职能部门严格按照医院有关工作制度履行本部门职责,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职能有综合、交叉时,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问题。
三、医务系统的工作协调由医务科负责,后勤系统、行政系统的工作协调由院办公室负责。
全院性的总协调由医院办公室负责,办公室协调不成的,报分管院长或院长裁定。
四、各职能部门就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对全院有统一分配、布置、检查、落实和处理的权力,各有关科室工作人员须按规定执行。
五、全院各科室、部门要服从职能部门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协调和安排。
对工作分配有不同意见的,报分管院长裁定。
六、对有职能分歧的事项,经手部门和工作人员未提出协调要求的,由该部门完成,不得以职能不确定为由推诿不办,延误工作。
若造成损失的,责任人要承担责任。
突发、紧急、重大事件报告制度一、报告范围:我院院内、威远县及我院医疗服务辐射的临近地区。
二、责任人:医院工作人员、科室负责人、院级领导。
三、报告内容:我院医疗服务辐射范围内发生的公共卫生紧急事件、重大疫情、重特大事故和突发性重大事件;院内重大安全隐患、重大事故和重要紧急事件;上级领导来院视察、参观、诊疗或探视病人;重要外事机构、外宾来院参观交流和诊治;媒体及新闻机构来院采访报道。
四、报告程序:1、接到通知人员应立即向职能部门或院值班室报告。
2、职能部门或院值班室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向院办公室、分管领导报告(涉及医疗的要通知医疗二线班)并通报相关部门,及时做出适当处理。
对于涉及保密内容的重大事项,要注意通报和报告的范围。
3、办公室接到通知后要及时报告院主要领导并做出安排,负责处理事件的分管领导要及时将情况向主要领导汇报。
4、重要接待和新闻采访要立即向院办报告,重大事件和紧急情况直接向院长报告。
5、责任追究:对知情不报、隐瞒事实、延误时间或所报情况与事实不符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情节严重的按相关纪律严肃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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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3
平顶山市中医医院
职能科室协调机制管理办法医院职能部门是在院长的领导下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直接参与医院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的专门机构,为了医院各项计划目标的实现,各职能科室之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协调,依据正确的政策、原则和工作计划,运用恰当的方式方法,及时排除各种障碍,理顺各方面关系,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医院正常运转和工作全面发展,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协调工作的重要性
协调职能是现代管理的重要职能。
在医院管理过程中,由于管理体制不顺,权责划分不清,政出多门,工作互相不协调,甚至不团结,有时一项工作按职责应由两个或以上部门来共同完成的,同时,在工作运转过程中出现的新任务、新项目,而现有职能又不能完全涵盖等现象经常发生,往往导致工作相互推诿、扯皮,影响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如果不及时排除这些矛盾和理顺各方面的关系,组织机构的协调运转和计划目标的实现就不可能,医院的发展将会受到严重影响。
因此,建立职能部门长效的
协调机制十分重要。
这时就需要领导和相关部门做好协调工作,才能顺利完成任务。
医院领导和各职能科室必须充分认识到做好协调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认真履行好职能的同时,要做到相互协调,密切配合,构建一种和谐的工作环境。
二、协调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协调机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医院协调机制领导小组。
由院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副院级领导任副组长,各职能科室的主要负责人任成员。
办事机构:院办公室。
领导小组的职能职责是:
1、负责对职能科室之间内部工作的协调和医院与外部之间关系的协调。
2、负责院级领导、职能科室、业务科室之间的工作协调,做到统一认识、统一口径、统一目标、统一行动。
3、负责各项工作的领导与协调,督促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奖惩制度,确保医院实现和全面完成计划目标任务。
三、协调的范围和内容
在医院工作运行过程出现的各种矛盾和冲突,都在协调范围之内。
这些矛盾和冲突按与医院组织的关系,分为内部与外部两大类:对医院内部特别是各职能科室的各种矛盾和冲突的协调,属于内部协调;医院与其它组织、个
人的矛盾与冲突,属于外部协调。
在内部与外部的协调工作中,主要协调好三个方面的关系:
第一,上下级之间的工作关系,包括职能科室与院级领导,临床与医技各科室、与上级有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第二、同级之间的关系,包括职能科室与各职能科室之间、临床科室与医技科室之间、职工个人之间的工作关系;
第三、区域公众之间的工作关系,包括医院相邻的单位、部门、个人之间的工作关系,外部业务往来与医院部门科室和职工人人之间的关系。
协调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协调思想认识,协调奋斗目标,协调工作计划,协调职权关系,协调政策措施,协调人际关系,协调责任奖惩等等。
只有把医院内部和外部的这些方面的关系都协调好了,才能创造良好工作环境,保证计划、决策的顺利推行和组织目标的最终实现。
四、协调的方式方法
1、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制度和职责范围,各职能部门要明确内部人员的岗位职责,做到有岗有职、权责分明。
2、在内部的协调工作中,各职能科室负责搞好科室工作人员的协调,按照职能职责办事,不得互相推诿或者拖而不办;也不得大包大揽,越职挣办。
3、当职能出现交叉与重叠时,或某项事情需要多个职能部门负责时,或出现的新任务、新项目现有职能涵盖不了时,为首的职能部门应牵头与其它部门共同协办,必要时由综合职能部门的院办公室或党支部办公室负责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