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基础知识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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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PPT课件

精选ppt
第四节 创新型人寿保险
4.4.4 变额万能人寿保险
结合了变额寿险的投资弹性与万能寿险的缴 费灵活的优点,缴费方式及死亡给付遵循万 能寿险方式,保单持有人可以规定限度内自 行决定每期缴费额或在满足可保性或最低保 额条件下自行选择降低或调高保额;其投资 与变额寿险一样,是多种投资基金的集合, 可在一定时期内将现金价值从一个帐户转至 另一帐户,保单所有人承担投资帐户上全部 投资风险
4.3.3 团体人寿保险
团体人寿保险合同的条款
有关保单持有人责任的条款
生效日期及要报书 保单持有人报告书及稽核 保险费及宽限期间 保单的修改或中止 分红及抵扣保险费
有关保险证持有人的条款
投保资格及个别保险生效日
精选ppt
第三节 特种人寿保险
4.3.3 团体人寿保险
团体人寿保险合同的条款
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 三大趋势:消费者意识的提高、投资选择自主性
以及保险公司经营创新
精选ppt
第四节 创新型人寿保险
4.4.2 变额人寿保险
保费的缴纳与传统寿险产品是相同,是固定 的,但保险金额在保证一个最低限额的条件 下,是可以变动的。
通常开立分立账户。 现金价值随着客户所选择投资组合中投资业
精选ppt
第一节 人寿保险概述
4.1.3 人寿保险的种类
按保险性质分类
普通人寿保险 特种人寿保险
按保险事故不同分类
死亡保险 生存保险 两全保险
精选ppt
第一节 人寿保险概述
4.1.3 人寿保险的种类
按保险利益分配与否分类
分红人寿保险 不分红人寿保险
按被保险人的危险程度分类
标准体保险 次标准体保险
有关保险证持有人的条款
第四节 创新型人寿保险
4.4.4 变额万能人寿保险
结合了变额寿险的投资弹性与万能寿险的缴 费灵活的优点,缴费方式及死亡给付遵循万 能寿险方式,保单持有人可以规定限度内自 行决定每期缴费额或在满足可保性或最低保 额条件下自行选择降低或调高保额;其投资 与变额寿险一样,是多种投资基金的集合, 可在一定时期内将现金价值从一个帐户转至 另一帐户,保单所有人承担投资帐户上全部 投资风险
4.3.3 团体人寿保险
团体人寿保险合同的条款
有关保单持有人责任的条款
生效日期及要报书 保单持有人报告书及稽核 保险费及宽限期间 保单的修改或中止 分红及抵扣保险费
有关保险证持有人的条款
投保资格及个别保险生效日
精选ppt
第三节 特种人寿保险
4.3.3 团体人寿保险
团体人寿保险合同的条款
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 三大趋势:消费者意识的提高、投资选择自主性
以及保险公司经营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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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创新型人寿保险
4.4.2 变额人寿保险
保费的缴纳与传统寿险产品是相同,是固定 的,但保险金额在保证一个最低限额的条件 下,是可以变动的。
通常开立分立账户。 现金价值随着客户所选择投资组合中投资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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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人寿保险概述
4.1.3 人寿保险的种类
按保险性质分类
普通人寿保险 特种人寿保险
按保险事故不同分类
死亡保险 生存保险 两全保险
精选ppt
第一节 人寿保险概述
4.1.3 人寿保险的种类
按保险利益分配与否分类
分红人寿保险 不分红人寿保险
按被保险人的危险程度分类
标准体保险 次标准体保险
有关保险证持有人的条款
中国人寿保险知识PPT

03 险估策、风险评价、选择风险管理
技术和评估风险管理效果
05 风险管理成为一次独立的管理系
统,并成为一门新兴的学科
纯粹风险的处理方法
01
回避风险
主动回避损失发生的可能性,从而从根本上消 除特定风险的措施。适用于损失发生概率高且 损失程度大的风险
02
预防风险
在风险发生之前采取预防措施,以减小损失发 生的可能性及损失程度。如:兴修水利、建造 防护林等
保险的特征
互助性
保险是一种经济互助机制,一旦个别 经济单位或个人遭受风险损失,则其 他经济单位或个人所缴纳的保险费可
3、找到图片来源,找到本地文件并点击上传。
这学期我学了一篇文章;;《地震中的父与子》,读完这篇课文,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这篇课文记述了1989年发生在洛杉矶地震中,一位父亲为了救自己的儿子不顾自
4
己的生命。父亲一个人在那儿挖掘,直到双眼布满血1丝、、单衣击服破“烂文不件堪的”第。38小时,儿子获救了,
一般认为构成风险的要素有:风险因素、风险事故、损失三要素
风险因素 风险事故
促使某一特定风险事故发生或增加其发生的可能性或扩 大损失程度的原因或条件。
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偶发事件,是造成损失的直 接的或外在的原因,是损失的媒介物。
损失
非故意、非预期、非计划的经济价值的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少。
风险的特征
不确定性
风险是否发生不确定、何时发生不
保险的构成要素
可保风险
并非所有的风险都可以以保险的方 式进行处理,保险人所承保的风险
必须是可保风险
保险基金
经济单位和个人要获得保险保障就 必须缴纳必要的保险费
集合众多经济单位或个人所面 临的同质风险
技术和评估风险管理效果
05 风险管理成为一次独立的管理系
统,并成为一门新兴的学科
纯粹风险的处理方法
01
回避风险
主动回避损失发生的可能性,从而从根本上消 除特定风险的措施。适用于损失发生概率高且 损失程度大的风险
02
预防风险
在风险发生之前采取预防措施,以减小损失发 生的可能性及损失程度。如:兴修水利、建造 防护林等
保险的特征
互助性
保险是一种经济互助机制,一旦个别 经济单位或个人遭受风险损失,则其 他经济单位或个人所缴纳的保险费可
3、找到图片来源,找到本地文件并点击上传。
这学期我学了一篇文章;;《地震中的父与子》,读完这篇课文,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这篇课文记述了1989年发生在洛杉矶地震中,一位父亲为了救自己的儿子不顾自
4
己的生命。父亲一个人在那儿挖掘,直到双眼布满血1丝、、单衣击服破“烂文不件堪的”第。38小时,儿子获救了,
一般认为构成风险的要素有:风险因素、风险事故、损失三要素
风险因素 风险事故
促使某一特定风险事故发生或增加其发生的可能性或扩 大损失程度的原因或条件。
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偶发事件,是造成损失的直 接的或外在的原因,是损失的媒介物。
损失
非故意、非预期、非计划的经济价值的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少。
风险的特征
不确定性
风险是否发生不确定、何时发生不
保险的构成要素
可保风险
并非所有的风险都可以以保险的方 式进行处理,保险人所承保的风险
必须是可保风险
保险基金
经济单位和个人要获得保险保障就 必须缴纳必要的保险费
集合众多经济单位或个人所面 临的同质风险
第四章 人寿保险PPT课件

.
注意
★生存保险≠储蓄 ①死亡了的人得不到保险金 ②生存的人除保费及其利息外才有生 存保障(即期内死亡者放弃的保费及 利息)
.
三、两全保险
生死合险,无论生死,均可得到给付: 保险期间死亡 → 给付死亡保险金 保险期满仍生存 → 给付生存保险金
具有储蓄性质。常被作为储蓄替代品。 保险期限可以设定为一定年限 或一定年龄。
分配的一种人寿保险。
.
4、按被保险人的危险程度分类 (1)健体保险 。Standard Life Insurance 生命危险程度可依保险公司所订标准或正常费率来接受的人寿
保险,前面提及的普通人寿保险一般都是健体保险 。
(2)次标准体保险。Sub-Standard Life Insurance 又称为弱体保险,是指危险程度较高不能按正常费率承保,除
定期保险适合哪些人群?
.
★比较适合选择定期寿险的人: 一是在短期内从事比较危险的工作急需保障的人; 二是家庭经济境况较差,子女尚幼,自己又是家庭经济支柱; 三是定期债务承担者; 四是事业刚刚起步的年轻人; 五是经营风险较大的新兴企业中的关键员工。 注:定期寿险无储蓄与投资收益.
.
2、终身死亡保险 whole life insurance 又称终身人寿保险、终身寿险。提供终身保障的保险。
高收入、高成长性行业就职、拥有稳定收入的人群,则可 以考虑购买终身寿险,这样不仅能为事业上升和财富积累 阶段提供充足的保障,还能帮助解除后顾之忧,对未来的 生活和养老进行合理规划。
需要长期保障的人。
.
二、生存保险 pure endowment insurance 性质:以生存为给付条件 意义:保户希望在投保一定期间之后,能获得一笔资金以应付当 时需求,例如作为创业基金、教育基金、养老基金等。 通常不作为独立的保险险种销售。一般生存保险大都与其他险种 结合办理,例如生存保险与年金保险结合成为现行的养老保险、 教育金保险 ,生存保险与死亡保险结合成为两全保险。
注意
★生存保险≠储蓄 ①死亡了的人得不到保险金 ②生存的人除保费及其利息外才有生 存保障(即期内死亡者放弃的保费及 利息)
.
三、两全保险
生死合险,无论生死,均可得到给付: 保险期间死亡 → 给付死亡保险金 保险期满仍生存 → 给付生存保险金
具有储蓄性质。常被作为储蓄替代品。 保险期限可以设定为一定年限 或一定年龄。
分配的一种人寿保险。
.
4、按被保险人的危险程度分类 (1)健体保险 。Standard Life Insurance 生命危险程度可依保险公司所订标准或正常费率来接受的人寿
保险,前面提及的普通人寿保险一般都是健体保险 。
(2)次标准体保险。Sub-Standard Life Insurance 又称为弱体保险,是指危险程度较高不能按正常费率承保,除
定期保险适合哪些人群?
.
★比较适合选择定期寿险的人: 一是在短期内从事比较危险的工作急需保障的人; 二是家庭经济境况较差,子女尚幼,自己又是家庭经济支柱; 三是定期债务承担者; 四是事业刚刚起步的年轻人; 五是经营风险较大的新兴企业中的关键员工。 注:定期寿险无储蓄与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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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终身死亡保险 whole life insurance 又称终身人寿保险、终身寿险。提供终身保障的保险。
高收入、高成长性行业就职、拥有稳定收入的人群,则可 以考虑购买终身寿险,这样不仅能为事业上升和财富积累 阶段提供充足的保障,还能帮助解除后顾之忧,对未来的 生活和养老进行合理规划。
需要长期保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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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存保险 pure endowment insurance 性质:以生存为给付条件 意义:保户希望在投保一定期间之后,能获得一笔资金以应付当 时需求,例如作为创业基金、教育基金、养老基金等。 通常不作为独立的保险险种销售。一般生存保险大都与其他险种 结合办理,例如生存保险与年金保险结合成为现行的养老保险、 教育金保险 ,生存保险与死亡保险结合成为两全保险。
《人寿保险基础知识》PPT课件

寿险产品和非寿险产品
30
❖ 寿险产品
1. 传统类寿险与年金 2. 附加保险 3. 团体保险 4. 投资类保险
❖ 非寿险产品
1. 财产保险 2. 责任保险 3. 短期健康保险 4. 意外伤害保险
31
传统类寿险与年金
一. 定期寿险: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死亡为保险金赔付 条件,分为三种:
▪ 均衡保费定期寿险:保费均衡(正在逐 步为递增保费定期寿险所取代)
24
健康保险——发病率及治疗费用
疾病种类
发病率
医疗费用
备注
心肌梗塞 脑中风 慢性肾衰 恶性肿瘤 急性重症肝炎
男215.63/10万;女 151.07/10万
年发病率230/10万
年发病率98~198/10万
男129.3~305.4/10万 女39.5~248.7/10万
肝炎的发病率66.5/10万
▪ 递增保费定期寿险:死亡率随年龄的增 加,因此费率应该年年递增。
▪ 递减保费定期寿险
32
传统类寿险与年金
二. 终身寿险 ❖ 保险期:(投保时—死亡时) ❖ 保险金数额恒定不变
20
意外险的种类 按投保动因分类:
❖自愿意外伤害保险 ❖强制意外伤害保险
21
意外伤害保险的种类
按保险期限分类
❖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 ❖极短期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多年期意外伤害保险
22
Ⅲ、健康保险
健康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患疾病发生 医疗费用支出时,或因疾病所致残疾、 死亡时,或因疾病、伤害不能工作而 减少收入时,由保险人负责给付保险 金的一种保险。
16
Ⅱ、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因意外 伤害事故以致死亡或残疾,按照合同约 定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的一种人身保 险。
30
❖ 寿险产品
1. 传统类寿险与年金 2. 附加保险 3. 团体保险 4. 投资类保险
❖ 非寿险产品
1. 财产保险 2. 责任保险 3. 短期健康保险 4. 意外伤害保险
31
传统类寿险与年金
一. 定期寿险: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死亡为保险金赔付 条件,分为三种:
▪ 均衡保费定期寿险:保费均衡(正在逐 步为递增保费定期寿险所取代)
24
健康保险——发病率及治疗费用
疾病种类
发病率
医疗费用
备注
心肌梗塞 脑中风 慢性肾衰 恶性肿瘤 急性重症肝炎
男215.63/10万;女 151.07/10万
年发病率230/10万
年发病率98~198/10万
男129.3~305.4/10万 女39.5~248.7/10万
肝炎的发病率66.5/10万
▪ 递增保费定期寿险:死亡率随年龄的增 加,因此费率应该年年递增。
▪ 递减保费定期寿险
32
传统类寿险与年金
二. 终身寿险 ❖ 保险期:(投保时—死亡时) ❖ 保险金数额恒定不变
20
意外险的种类 按投保动因分类:
❖自愿意外伤害保险 ❖强制意外伤害保险
21
意外伤害保险的种类
按保险期限分类
❖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 ❖极短期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多年期意外伤害保险
22
Ⅲ、健康保险
健康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患疾病发生 医疗费用支出时,或因疾病所致残疾、 死亡时,或因疾病、伤害不能工作而 减少收入时,由保险人负责给付保险 金的一种保险。
16
Ⅱ、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因意外 伤害事故以致死亡或残疾,按照合同约 定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的一种人身保 险。
人寿保险基础知识ppt课件

人寿保险基础知识
8
人身保险合同的基本要素
1、保险标的:是指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 寿命和身体。
2、保险金额:是保险人计算保险费的依据和负责赔款或给 付保险金的最高限额,是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实际投保的金额。
3、保险费: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为 取得因发生保险事故获得赔款或保险金的权利,付给保险人的 价金。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一般都规定只有在投保人或被保险 人缴付首期保费后,保险合同才生效。
人寿保险基础知识
14
产•谁品能的保—“五—要投保素条”
件
•保多久——保险期 限
•多少钱——保险费
•保多少——保险金 额
•保什么——保险责 任
人寿保险基础知识
15
产品的“五要素”
1、投保范围:就是谁可以买。一般为投保年龄、性别与 其他投保条件。保险合同的年龄计算为周岁,周岁年龄的计 算方法:
生日未过的周岁年龄=当前年数-出生年数-1 生日已过的周岁年龄=当前年数-出生年数 2、保险期限:就是保多长时间,一般分为定期与终身。 3、保险费: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 4、保险金额:保险人承担赔偿或给付的最高金额,双方 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由投保人在投保时约定,是计算保 险费和保险公司将来赔付的基础,费率表一般是以万元或千 元为一个单位。 5、保险责任:就是保什么,一般可归纳为生存保障、医疗 疾病保障、综合意外保障、身故保险金、豁免保费、保单分 红等六种范围。
人寿保险基础知识
13
人身保险产品分类
6、人身保险产品—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由意外伤害事故所致 死亡或残疾,或支付医疗费用,按合同约定,给 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的保险。
7、人身保险产品—分红保险
人寿保险基础知识及其公共条款论述PPT(33张)

现代保险的起源
海上保险
1384年,在佛罗伦萨诞生了世界上第一份具有现代意义 的保单。(明确的保险标的和明确的保险责任)
火灾保险
起源于1118年真正意义上的火灾保险是在伦敦大火 (1666.09.02)之后发展起来的。
人寿保险
15世纪后期,欧洲的奴隶贩子把奴隶当货物保险,是最 早的人身保险。意大利佟蒂法在1689年正式实行。1693年哈 雷编制了第一张生命表。1762年成立的伦敦公平保险才是真 正根据保险技术而设立的人身保险组织。
人身保险的特征
1、保险金额的确定不以保险标的的价值 为依据
2、保险金的给付属约定给付 3、保险利益是以人与人的关系来确定,
而不是以人与物或责任的关系来确定 4、保险期间具有长期性
人身保险的分类
根据保障范围不同,可划分为 ——人寿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健康保险
什么是保险合同?
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 务关系是的协议。
•被保人流产或分娩 •因整容等手术导致医疗事故 •从事高风险运动
•因整容手术导致住院医疗 •从事高风险运动 •因合同生效前或合同指定的疾病住院手术 •先天疾病、畸形、染色体异常 •接受与生育有关的治疗
公共条款
保险责任的开始和保险期间
自投保人交付首期保费,本公司同意承保并签发 保单的次日零时开始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在合同生效后的任何时间,投保人可以以书面形 式通知公司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申请书 ——合同原件及其他保险凭证 ——投保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公司需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合同的保险责任自公司收到投保人解除合同申请 书的次日零时起终止。公司在收齐上述文件和资 料之日起三十日内,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 注:未交足两年保费的,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费 (前两年其值等于现金价值)
人寿保险的基本概念及其精算学PPT(31张)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 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 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寿险合同的基本内容包括保险人名称和 住所,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人身 保险受益人名称和住所, 保险责任和责任免 除,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保险以 及支付办法,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违 约责任和争议处理,订立合同的具体时间等。
•
14、一个人的知识,通过学习可以得到;一个人的成长,就必须通过磨练。若是自己没有尽力,就没有资格批评别人不用心。开口抱怨很容易,但是闭嘴努力的人更加值得尊敬。
•
15、如果没有人为你遮风挡雨,那就学会自己披荆斩棘,面对一切,用倔强的骄傲,活出无人能及的精彩。
•
16、成功的秘诀在于永不改变既定的目标。若不给自己设限,则人生中就没有限制你发挥的藩篱。幸福不会遗漏任何人,迟早有一天它会找到你。
本课程只讨论人寿保险。 人寿保险是以人的生存和死亡为保险 事故的保险。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死亡 或生存到一定年龄,保险人依照契约规定 给付保险金。
纯粹的生存保险 生存保险
生存年金 人寿保险 死亡保险(定期、终身、延期)
生死合险(两全保险、养老保险) 人身保险 健康保险(疾病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0章 总 论
本章主要内容: ● 人寿保险的基本概念 ●精算学及其应用领域 ● 寿险精算学的基本思想 ● 精算师和精算工作
一、 人寿保险的基本概念
1、 基本概念 •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
付保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 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保险赔 偿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 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 保险金责任的商业行为。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 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寿险合同的基本内容包括保险人名称和 住所,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人身 保险受益人名称和住所, 保险责任和责任免 除,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保险以 及支付办法,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违 约责任和争议处理,订立合同的具体时间等。
•
14、一个人的知识,通过学习可以得到;一个人的成长,就必须通过磨练。若是自己没有尽力,就没有资格批评别人不用心。开口抱怨很容易,但是闭嘴努力的人更加值得尊敬。
•
15、如果没有人为你遮风挡雨,那就学会自己披荆斩棘,面对一切,用倔强的骄傲,活出无人能及的精彩。
•
16、成功的秘诀在于永不改变既定的目标。若不给自己设限,则人生中就没有限制你发挥的藩篱。幸福不会遗漏任何人,迟早有一天它会找到你。
本课程只讨论人寿保险。 人寿保险是以人的生存和死亡为保险 事故的保险。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死亡 或生存到一定年龄,保险人依照契约规定 给付保险金。
纯粹的生存保险 生存保险
生存年金 人寿保险 死亡保险(定期、终身、延期)
生死合险(两全保险、养老保险) 人身保险 健康保险(疾病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0章 总 论
本章主要内容: ● 人寿保险的基本概念 ●精算学及其应用领域 ● 寿险精算学的基本思想 ● 精算师和精算工作
一、 人寿保险的基本概念
1、 基本概念 •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
付保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 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保险赔 偿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 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 保险金责任的商业行为。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 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寿险基础知识PPT课件

避免风险 控制风险 保留风险 转移风险
2021/6/20
7
避免风险
——是指设法回避损失发生的可 能性,从根本上消除特定风险的措施。
(如:买股票风险太大,为安全起见,不 投资于股票而选购国债。)
2021/6/20
8
控制风险
——采取有效的手段来清除或减 轻导致不幸事件的因素。
(如:路面太差以至交通事故频频发生,交 通管理 部门改善路面。)
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
者当被保险人死亡、残疾、伤残、疾病
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
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2021/6/20
14
保险的定义(二)
交纳保险费,转移风险
投保人
保险人
承担保险责任
2021/6/20
15
保险的基本职能
分摊损失
补偿损失
2021/6/20
16
保险的要素:
2021/6/20
32
人身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
宽限期条款
——是对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
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未按时交付分期保险
费,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给予投保人一定的宽
限时间(一般规定30—60天)的条款。宽限期
内,即使未缴纳保险费,保险合同仍能保持效
力。
2021/6/20
33
人身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
2021/6/20
1
课程内容
风险与保险 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合同与条款
2021/6/20
2
风险与保险
风险
风险的定义 风险的的分类 风险的特点
保险
保险的定义 保险的基本职能
保险的要素
202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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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基础知识
人寿保险基础知识
1
保险名词解释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
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
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
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的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
商业保险行为。 保险属于经济范畴,它在不同的社会经济条件下,有
人寿保险基础知识
11
人身保险产品分类
2、人身保险产品—定期寿险
定期寿险是在一定期限内提供被保险人死亡保 障的人寿保险,只对在保险期限内死亡的被保险人 具有支付保险金的责任,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满 时仍然生存,保险人无给付义务,也不退还所交 保费。
3、人身保险产品—两全保险
两全保险是在一定期限内不仅提供死亡保障, 而且对在保险期满时仍生存的被保险人承担支付 保险金责任的人身保险。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
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如果投保人或被保 险人未指定受益人,那么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则为受益人。被保险人 或投保人可以更改受益人,但要通知保险公司作变更手续。受益人在保 险合同中只享受权利,不承担缴付保险费的义务。受益人的受益权以被 保险人死亡时尚生存为条件,若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其受益权随 之消失。
人寿保险基础知识
2
保险的职能
•
• 投资融资
人寿保险基础知识
3
保险的职能
(1)分散风险:在保险活动中,从被保险人方面看,是将自己面 临的无 力承担的风险,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责任危险、信用 风险等等可能造成的损失,通过保险,将风险转移给保险人,从而 免除或减轻了自身风险损失的不确定性。从保险人方面看,则是将 众多的经济单位或个人所面临的风险集中承担起来。 (2)补偿损失:补偿损失即以共同积聚的保险基金,按照事先约 定的条件,对被保险人履行经济补偿或保险金的给付。 (3)防灾防损:保险集中了社会的风险,承担着补偿灾害损失的 责任。 (4)投资融资保险要实现经济补偿的义务,必须以保险费的形式 聚集保险基金,并保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根据保险法的规定, 目前我国保险资金可以通过以下形式进行投资:银行存款;国家债 券;信用评级在AA以上的中央企业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等。
人寿保险基础知识
8
人身保险合同的基本要素
1、保险标的:是指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 寿命和身体。
2、保险金额:是保险人计算保险费的依据和负责赔款或给 付保险金的最高限额,是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实际投保的金额。
3、保险费: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为 取得因发生保险事故获得赔款或保险金的权利,付给保险人的 价金。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一般都规定只有在投保人或被保险 人缴付首期保费后,保险合同才生效。
不同的表述。现代保险学者主要从经济和法律两方面解释保险
。
从经济角度而言,保险主要是分摊灾害事故所致损失的一
种经济方法。
从法律意义上说,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合同双方当事人
的权利、义务,按照合同或法规的规定旅行,投保人向保险人
交纳保险费,以取得损失时要求保险人补偿的权利;保险人承
担按规定补偿被保险人的损失或是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人 •投保人 •被保险人 •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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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的主体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合同,并承担赔偿或 者给付责任的保险公司。保险人也称承保人。根据 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人必须是经过政府有关 部门审查认可的法人。它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 和行为能力。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 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又称要保 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且必须对保险 标的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否则保险合同的订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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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产品分类
4、人身保险产品—年金保险
年金保险是一种承诺以被保险人生存为给 付条件,在一定时期按期给付一定款项的保险, 确定年金则不论被保险人是否生存,都要根据合 同规定给付次数进行支付的年金。
5、人身保险产品—健康保险
健康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 意外或疾病的发生,而导致医疗上的财务损失时 ,保险公司负责给付保险金,又称为医疗保险。
7、保险期间: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 起止时间,在此期间内,对于被保险人发生的保险事故,保 险人必须承担责任。
8、宽限期:当投保人未按期缴纳保费时,给予一定期限补
交保费,在此期间,保单效力依然维持。通常为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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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产品分类
1、人身保险产品分类
➢ 按保险责任可分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险 ➢ 按保险期限可分为长期业务与短期业务 ➢ 按销售渠道可分为团体保险、银行保险、个人保险 ➢ 按投资风险承担可分为分红保险、万能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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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合同简介
人身保险是保险的一种,人身保险合同是以 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它以人 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障对象,对被保险人的死亡、 伤残、疾病、年老丧失劳动力或保险期满由保险 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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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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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的主体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
权的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关系有两种情况:第一,投保人为自己的 利益而签订保险合同,这是投保人即为被保险人。如某人为自己投保健 康保险。第二,投保人为他人的利益签订保险合同,这时投保人与被保 险人是两个人,如父母为子女投保,这时父母为投保人,负有支付保费 的义务,子女为被保险人,是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
4、现金价值: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实际投保的金额,是投保 方获得保险金给付的最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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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合同的基本要素
5、保险责任:是保险人所承担的风险项目,它规定了保险 人对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或保险金给付责任的范围,是保 险合同的基本条款。
6、责任免除:保险合同中特别约定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 责任的条款,如战争、犯罪、自杀和吸毒等原因造成的死亡 保险人不负任何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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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名词解释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
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
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
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的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
商业保险行为。 保险属于经济范畴,它在不同的社会经济条件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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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产品分类
2、人身保险产品—定期寿险
定期寿险是在一定期限内提供被保险人死亡保 障的人寿保险,只对在保险期限内死亡的被保险人 具有支付保险金的责任,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满 时仍然生存,保险人无给付义务,也不退还所交 保费。
3、人身保险产品—两全保险
两全保险是在一定期限内不仅提供死亡保障, 而且对在保险期满时仍生存的被保险人承担支付 保险金责任的人身保险。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
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如果投保人或被保 险人未指定受益人,那么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则为受益人。被保险人 或投保人可以更改受益人,但要通知保险公司作变更手续。受益人在保 险合同中只享受权利,不承担缴付保险费的义务。受益人的受益权以被 保险人死亡时尚生存为条件,若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其受益权随 之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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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的职能
•
• 投资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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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的职能
(1)分散风险:在保险活动中,从被保险人方面看,是将自己面 临的无 力承担的风险,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责任危险、信用 风险等等可能造成的损失,通过保险,将风险转移给保险人,从而 免除或减轻了自身风险损失的不确定性。从保险人方面看,则是将 众多的经济单位或个人所面临的风险集中承担起来。 (2)补偿损失:补偿损失即以共同积聚的保险基金,按照事先约 定的条件,对被保险人履行经济补偿或保险金的给付。 (3)防灾防损:保险集中了社会的风险,承担着补偿灾害损失的 责任。 (4)投资融资保险要实现经济补偿的义务,必须以保险费的形式 聚集保险基金,并保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根据保险法的规定, 目前我国保险资金可以通过以下形式进行投资:银行存款;国家债 券;信用评级在AA以上的中央企业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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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合同的基本要素
1、保险标的:是指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 寿命和身体。
2、保险金额:是保险人计算保险费的依据和负责赔款或给 付保险金的最高限额,是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实际投保的金额。
3、保险费: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为 取得因发生保险事故获得赔款或保险金的权利,付给保险人的 价金。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一般都规定只有在投保人或被保险 人缴付首期保费后,保险合同才生效。
不同的表述。现代保险学者主要从经济和法律两方面解释保险
。
从经济角度而言,保险主要是分摊灾害事故所致损失的一
种经济方法。
从法律意义上说,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合同双方当事人
的权利、义务,按照合同或法规的规定旅行,投保人向保险人
交纳保险费,以取得损失时要求保险人补偿的权利;保险人承
担按规定补偿被保险人的损失或是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人 •投保人 •被保险人 •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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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的主体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合同,并承担赔偿或 者给付责任的保险公司。保险人也称承保人。根据 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人必须是经过政府有关 部门审查认可的法人。它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 和行为能力。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 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又称要保 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且必须对保险 标的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否则保险合同的订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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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产品分类
4、人身保险产品—年金保险
年金保险是一种承诺以被保险人生存为给 付条件,在一定时期按期给付一定款项的保险, 确定年金则不论被保险人是否生存,都要根据合 同规定给付次数进行支付的年金。
5、人身保险产品—健康保险
健康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 意外或疾病的发生,而导致医疗上的财务损失时 ,保险公司负责给付保险金,又称为医疗保险。
7、保险期间: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 起止时间,在此期间内,对于被保险人发生的保险事故,保 险人必须承担责任。
8、宽限期:当投保人未按期缴纳保费时,给予一定期限补
交保费,在此期间,保单效力依然维持。通常为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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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产品分类
1、人身保险产品分类
➢ 按保险责任可分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险 ➢ 按保险期限可分为长期业务与短期业务 ➢ 按销售渠道可分为团体保险、银行保险、个人保险 ➢ 按投资风险承担可分为分红保险、万能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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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合同简介
人身保险是保险的一种,人身保险合同是以 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它以人 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障对象,对被保险人的死亡、 伤残、疾病、年老丧失劳动力或保险期满由保险 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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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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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保险合同的主体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
权的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关系有两种情况:第一,投保人为自己的 利益而签订保险合同,这是投保人即为被保险人。如某人为自己投保健 康保险。第二,投保人为他人的利益签订保险合同,这时投保人与被保 险人是两个人,如父母为子女投保,这时父母为投保人,负有支付保费 的义务,子女为被保险人,是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
4、现金价值: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实际投保的金额,是投保 方获得保险金给付的最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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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合同的基本要素
5、保险责任:是保险人所承担的风险项目,它规定了保险 人对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或保险金给付责任的范围,是保 险合同的基本条款。
6、责任免除:保险合同中特别约定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 责任的条款,如战争、犯罪、自杀和吸毒等原因造成的死亡 保险人不负任何保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