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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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优秀党
务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纪念建党96周年,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弘扬正气,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我局党建工作,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经研究决定,七一期间,在全系统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就做好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的基本条件
1、先进党支部评选条件。应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做到“五个好”:(1)领导班子好,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2)党员队伍好,党员队伍素质优良、富有活力,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党员干部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3)工作机制好,各项制度健全完善,管理措施到位、落实有力,工作运行规范有序;(4)工作业绩好,紧紧围绕中心和大局谋划、推进本单位工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在推动科学发展中打头阵、作标兵,各项工作成绩显著;(5)群众反映好,知民情、解民忧、化民怨、暖民心,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2、优秀党员评选条件。应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
做到“五带头”:(1)带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开拓进取、乐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作出一流业绩;(3)带头服务群众,宗旨观念强,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做群众的贴心人;(4)带头完成党组织安排的任务,模范执行党组织决议、决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5)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应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有力;(2)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深入研究党的建设理论,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3)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勇于同违反党纪的现象作斗争;(4)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脚踏实地,任劳任怨,能够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受到党员和群众的信赖和敬重。
二、评选推荐数量和要求
1、评选推荐数量。先进党支部5个,优秀党员数量按各支部所属党员数的15%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