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广东省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广东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广东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广东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广东省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2、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3、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
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在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
根据这些法律法规,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等项目。
首先,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伤后所发生的诊疗、护理、住院、手术、康复等费用。
根据受害人的伤情严重程度和治疗费用,医疗费的赔偿标准会有所不同。
其次,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而导致的工作时间损失所产生的经济损失。
根据受害人的工作性质、工资水平和伤残程度,误工费的赔偿标准也会有所差异。
除了医疗费和误工费外,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等项目也是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重要组成部分。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伤后所需的护理费用,包括家庭护理和专业护理等费用;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伤后所需的营养补充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期间因交通事故受伤而产生的伙食费用;交通费和住宿费是指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伤后往返医院和住宿的相关费用。
此外,残疾赔偿金和丧葬费也是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中的重要内容。
残疾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伤后造成的伤残所获得的赔偿金,赔偿标准根据受害人的伤残程度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计算;丧葬费是指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受害人所需的丧葬相关费用。
综上所述,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涵盖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等多个项目,每个项目的赔偿标准都是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计算的。
希望广大市民在遭遇道路交通事故损害时能够了解自己的权益,依法维护自身利益。
广东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
广东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死亡赔偿的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
死亡赔偿金是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赔偿标准订了二等,第一等;城市居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第二等,农村居民,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
热门城市:营口律师阜新律师玉溪律师昭通律师银川律师眉山律师福建律师孝感律师伊春律师南充律师交通事故已经成为造成死亡越来越大的凶手,造成死亡后,家属会陷入悲痛之中,但是同时不要忘记了交通事故死亡额赔偿金,广东出台最新的关于死亡赔偿金的标准,那么你知道广东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吗?都包括哪些受偿项目吗?不要着急,的小编将为您一一解答,相信会给您提供一个帮助。
一、什么是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
从一般意义上说,死亡赔偿金属于对死者亲属的精神抚慰金。
这种精神抚慰金以死者亲属由死亡事件所受的精神痛苦为填补对象。
在司法实践中,这种赔偿的请求权人应以死者的近亲属为限。
不具有近亲属关系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债权人),无权请求死亡赔偿。
不法侵害他人生命权事实发生后,如果受害人没有近亲属,则侵权人并不承担死亡赔偿金。
我国立法和司法解释中并无死亡赔偿金的分配规定,实际生活中可能会出现赔偿金分配纠纷问题。
根据死亡赔偿金的抚慰性质,应当考虑各近亲属与死者的身份关系、共同生活关系以及实际生活状况合理分配。
二、赔偿项目有哪些?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
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标准;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是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
广东省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和标准
丧葬费
事故纠纷处理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处理丧葬事宜费用
交通费
凭交通费发票据实计算
(不得超过国家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
1、死亡证明:
2、近亲属关系证明;
3、交通费发票
住宿费
凭住宿费发票据实计算
(不得超过国家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
(一般不超过10天)
1、死亡证明:
病历资料
涉残
5000元×伤残赔偿指数
伤残程度等级鉴定意见书
康复费、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
根据医嘱或者司法鉴定意见确定的必然发生的费用据实计算
医嘱或司法鉴定意见书
(医嘱与司法鉴定意见不一致的,一般以鉴定意见为准,下同)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110000元)
护理费
住院护理
150元/天×住院天数×护理人数
1、住院证明;
1、户口簿等亲属关系证明;
2、未达到退体年龄的成年近亲属主张其为被扶养人的,提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意见;
3、主张胎儿为被扶养人的,提交受孕的医学诊断证明。
误工费
误工天数
门诊:医治时间 + 医嘱休息时间
(门诊一次,按照误工一天计算)
未涉残:病历资料
涉残:病历资料、伤残程度等级鉴定意见书
住院:住院时间 + 出院后医嘱休息时间
广东省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和标准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10000元)
医药费
医疗费未超过1万元
保险公司全额赔付
1、医疗费发票;
2、医疗费清单;
3、病历资料。
医疗费超过1万元
按交强险合同约定扣除非医保项目费用
(扣除后低于1万元的,按1万元赔付)
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试行)
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试行)事故纠纷处理地或者受害人户籍地、经常居住地(以标准高者为准)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收入×20年(受害者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伤残赔偿指数事故纠纷处理地或者受害人户籍地、经常居住地(以标准高者为准)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收入×20年(受害者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伤残赔偿指数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城镇户籍证明。
农村居民主张其主要收入来源于城镇应适用城镇标准的,应当提供下列证据(事故发生前产生,且至事故发生时仍在有效期内)之一:1、满一年的居住证;2、满一年的暂住证;3、经营者为受害人的工商营业执照;4、城镇房屋权属证明;5、备案劳动合同;6、社保证明;7、连续六个月以上银行工资流水;8、政府部门出具的农村承包土地全部被征收的证明;9、在城镇就学的证明。
不能提供上述证据的,可根据居住证明(在城镇居住满一年以上)和用工(收入)证明综合认定。
12事故纠纷处理地或者受害人户籍地、经常居住地(以标准高者为准)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者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伤残赔偿指数参照“残疾赔偿金”项目13事故纠纷处理地或者受害人户籍地、经常居住地(以标准高者为准)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抚养年限÷抚养人数×伤残赔偿指数1、户口簿等亲属关系证明;2、未达到退休年龄的成年近亲属主张其为被抚养人的,提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意见;3、主张胎儿为被抚养人的,提交受孕的医学诊断证明。
1、受害人死亡的,被扶养人生活费从受害人死亡之日起计算;受害人伤残的,从定残之日起计算。
2、被扶养人为胎儿或者未成年人的,抚养期限计算至18周岁;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广东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
广东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交通活动中,因违反交通法规或者交通信号规定,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交通事故给当事人造成了不小的损失,因此,赔偿标准的制定对于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至关重要。
广东省作为我国经济发达的地区之一,其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也备受关注。
一、人身伤亡赔偿标准。
对于交通事故中的人身伤亡,广东省制定了详细的赔偿标准。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东省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和保险补偿管理办法〉的决定》,对于因交通事故导致的轻伤、重伤、死亡等情况,都有相应的赔偿标准。
在赔偿时,需要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确保赔偿公平合理。
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在交通事故中,财产损失也是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广东省对于财产损失的赔偿标准也进行了明确规定。
无论是车辆损失还是其他财产损失,都有详细的赔偿标准可依据。
此外,对于因交通事故导致的其他间接损失,如停工损失、护理费用等,也有相应的赔偿规定。
三、赔偿标准的执行。
在确定赔偿标准后,执行也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广东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执行主要依据《广东省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和保险补偿管理办法》进行。
在赔偿执行过程中,需要各方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确保受害人能够及时、合理地获得赔偿。
四、加强交通安全管理。
除了赔偿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外,广东省还加强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通过加大交通执法力度、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措施,有效降低了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减少了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为赔偿标准的执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五、完善赔偿机制。
在实践中,广东省还不断完善交通事故赔偿机制,不断提高赔偿标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通过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制度,使赔偿标准更加符合实际情况,更能够满足受害人的合理需求。
六、总结。
广东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的制定和执行,为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
通过明确赔偿标准、加强管理执行、完善赔偿机制等措施,有效保障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也为交通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提供了有力支持。
广东省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
受
害
人
伤
残
伤
残
赔
偿
金
60周岁以下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
60周岁至74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75周岁以上
医疗费
按实际支出结算
误工费
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离退休人员、超过离退休年龄的无业游民或农民,一般不存在误工费,但有证据证明继续工作有收入等情况除外。
护理费
有发票
按照发票上的金额计算
无发票
广东省地区一般按50元/天/人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1人
交通费
按实际金额计算,需有正式票据,一般以不超过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差旅费标准为限。
被
抚
养
人
生
活
费
18周岁至60周岁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20年
60周岁至74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
75周岁以上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5年×伤残赔偿指数
18周岁以下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18岁-被抚养人年龄)×伤残赔偿指数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具体问题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1992年12月1日联合发出《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来,我省各级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通知》,密切配合,互相支持,依法办案,积累了一些经验。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好《办法》、《规定》和《通知》,根据我省实际,结合办案实践经验,提出如下意见。
一、保证金和抢救治疗费的预付1.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暂时扣留交通事故车辆并责令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缴纳事故责任保证金。
当事人拒绝缴纳保证金,或者缴纳的保证金不足额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继续扣留交通事故车辆。
事故责任保证金的数额应不超过交通事故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时的损害赔偿数额。
2. 《办法》第十三条和《规定》第七条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应当预付的抢救治疗的医疗费,是指从伤者接受抢救治疗起至治疗终结定残之日或者抢救无效、停止抢救时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无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是否已经作出责任认定,负有预付抢救治疗费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其无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或者责任轻为由,拒绝或者不继续预付抢救治疗费。
抢救治疗费分期预付的,在付足全部医疗费前,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继续扣留交通事故车辆。
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对预付的抢救治疗费超过其责任部分有异议的,按《通知》第七条规定处理。
3. 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及时督促伤者就诊的医院对伤者整个治疗过程所需医疗费作出初步估价,并以书面方式通知负有预付医疗费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按该数额缴纳。
4. 根据上述第1、2条意见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交通事故当事人及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没有按要求缴纳事故责任保证金或者预付抢救治疗费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暂时扣留交通事故车辆。
广东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广东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广东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交通运输过程中,由于车辆驾驶、道路、交通设施等原因导致人员受伤或财产损失的事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有权向肇事者或其保险机构提出赔偿要求。
而广东省则制定了具体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旨在保护受害人的权益,维护交通秩序。
广东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两方面。
一、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是指交通事故造成的受害人身体伤害、丧失劳动能力、死亡等方面所需的合理赔偿。
广东省对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不同损失情况,进行分类赔偿。
1. 轻微伤:轻微伤是指对伤者身体或健康造成损害,需治疗但不会导致劳动能力丧失。
根据广东省的规定,轻微伤的赔偿标准为医疗费用、误工费和伤残赔偿金的合理支出。
2. 轻伤:轻伤是指对伤者身体或健康造成轻微损害,需治疗且在一定时间内会影响正常劳动能力。
根据广东省的规定,轻伤的赔偿标准为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和伤残赔偿金的合理支出。
3. 重伤:重伤是指对伤者身体或健康造成较大程度的损害,需经过较长时间的治疗且导致一定程度的劳动能力丧失。
根据广东省的规定,重伤的赔偿标准为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和伤残赔偿金的合理支出。
4. 死亡:死亡是指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丧生的情况。
根据广东省的规定,对于死亡事故的赔偿标准为殡葬费、死者及家属生活费和死亡赔偿金的合理支出。
二、财产损失赔偿财产损失赔偿是指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道路设施、交通设施等财产上的损失所需的合理赔偿。
广东省对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也进行了明确规定。
1. 车辆损失:对于车辆的损失,广东省的赔偿标准为维修费用、残值补偿费、拖车费和评估费的合理支出。
2. 道路设施损失:对于道路设施的损失,广东省的赔偿标准为修复费用和道路停车场费用的合理支出。
3. 交通设施损失:对于交通设施的损失,广东省的赔偿标准为修复费用的合理支出。
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一、事故损害赔偿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直接经济损失,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住院期间的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
2. 直接财产损失,包括车辆修理费、车辆残值损失、财产丧失、财产损失赔偿金等。
3. 合理的精神损害赔偿,包括因事故导致的精神痛苦、心理创伤等,需经司法鉴定认定后给予相应赔偿。
4. 家庭生活费用补偿,对因事故导致家庭生活支出增加的合理费用进行补偿。
5. 误工费,对因事故导致的误工损失进行合理赔偿。
二、赔偿标准计算方法。
1. 医疗费用的计算标准,按照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赔偿,一般按照医疗机构出具的收费明细进行结算。
2. 护理费用的计算标准,根据被保险人实际需要的护理费用进行合理赔偿,一般按照护理人员的工资及护理时间进行计算。
3. 误工费用的计算标准,根据被保险人实际因事故导致的误工时间和工资水平进行合理赔偿,一般按照工资单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结算。
4. 车辆修理费用的计算标准,按照车辆实际受损的部位和程度进行维修,费用由修理厂出具的维修清单进行结算。
5. 车辆残值损失的计算标准,根据车辆残值程度和市场价值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结果进行合理赔偿。
6. 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根据被保险人的身份、年龄、家庭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合理赔偿。
三、赔偿计算标准的执行。
1. 事故责任认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相关法律文书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
2. 赔偿协商和调解,由保险公司或相关部门与被保险人进行赔偿协商和调解,确定赔偿金额及方式。
3. 赔偿执行,按照协商或调解结果,由保险公司或相关部门对被保险人进行赔偿执行。
四、注意事项。
1. 赔偿标准的确定应当以事实为依据,合理、公正、公平。
2. 赔偿计算标准的执行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保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2014年8月14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民事行政执行专业委员会第22次会议讨论通过)为妥善、正确、及时处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统一裁判标准,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司法解释,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裁判指引: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中的第三者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人员、被保险人。
其中被保险人是指投保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
机动车投保人允许的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致使投保人遭受损害,当事人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投保人为本车上人员的除外。
二、本车驾驶人被本车撞击导致伤亡的,该人员不属于交强险中的第三者,不属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
本车人员下车后,被本车撞击导致伤亡的,该人员属于交强险的第三者,应属于本车交强险的赔偿范围。
本车人员发生交通事故时被甩出车外后被本车碾压导致伤亡的,该人员不属于交强险中的第三者,不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
三、同一交通事故有多名受害人的,多个赔偿权利人同时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各赔偿权利人的损失比例确定交强险的赔偿数额。
部分赔偿权利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其他赔偿权利人在该案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另行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为该已另行起诉的其他赔偿权利人预留交强险的份额。
四、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均承担事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侵权责任法》第十条、第十一条或者第十二条的规定,认定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或者按份责任。
如有侵权车辆方身份不明确的,则不必追加该身份不明者。
五、多车发生交通事故,如存在不承担事故责任的车辆方的,经人民法院释明后赔偿权利人坚持不起诉无责任事故车辆方的交强险承保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将交强险无责限额予以扣除。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2014年修正)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2014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4.09.25•【字号】•【施行日期】2011.10.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2006年1月18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2011年3月30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根据2014年9月25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等二十七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车辆驾驶人、车辆所有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建设、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道路交通安全评价制度。
对辖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对交通安全采取的预防和治理措施、完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目标情况,以及下一年度工作目标等进行综合评价,每年度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经常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组织、指导、监督学校以及其他教育机构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各种途径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提供道路交通安全咨询,发布道路交通安全信息。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单位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公益宣传,刊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
第二章车辆和驾驶人第六条本省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改变登记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变更资料。
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年)计划单列市深圳 28665.25经济区珠海 18907.73经济区汕头 12229.17一般地区 14769.94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元/年) 4690.5三、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元/年)计划单列市深圳 21188.84经济区珠海 14323.66经济区汕头 9505.66一般地区 11809.87四、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元) 707.7五、职工平均工资 (元/年)计划单列市深圳 32396经济区珠 21791经济区汕 14541一般地区 23105六、住宿费深圳、珠海、汕头经济特区 (元/每人每天) 130 一般地区 (元/每人每天) 90七、伙食补助费深圳、珠海、汕头经济特区 (元/每人每天) 50 一般地区 (元/每人每天) 30八、行业国有同行业平均收入(元/年)(一) 农、林、牧、渔业 82171、农业 63582、林业 87373、畜牧业 183034、渔业 81895、农、林、牧、渔服务业 11586(二)采矿业 210551、炭开采和洗选业 68452、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373873、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210824、非金属矿采选业 145475、其它采矿业 20000(三) 制造业189161、农副食品加工业97612、食品制造业129253、饮料制造业181414、烟草制品业936715、纺织业91966、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135187、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99618、木材加工及竹、藤、棕、草制品业99219、家具制造业915510、造纸及纸制品业839811、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1555712、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911613、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3478414、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1589015、医药制造业2702316、化学纤维制造业1244517、橡胶制品业1668418、塑料制品业754319、非金属矿物制品业858320、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1829321、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2073322、金属制品业2126023、通用设备制造业1642124、专用设备制造业1201425、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2459726、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1945127、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2270828、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械制造业1595929、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1758930、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7597(五)建筑业202721、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196482、建筑安装业282483、建筑装饰业219154、其他建筑业25239(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99291、铁路运输业326242、道路运输业192593、城市公共交通业289404、水上运输业376315、航空运输业609716、管道运输业7、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280968、仓储业239159、邮政业28672(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433011、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432812、计算机服务业460163、软件业41750(八)批发和零售业176861、批发业190122、零售业12690(九)住宿和餐饮业163511、住宿业179632、餐饮业12960(十)金融业471831、银行业470922、证券业1062913、保险业288694、其他金融活动88469(十一)房地产业213051、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238012、物业管理196643、房地产中介服务25013(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19771、租赁业190052、商务服务业21981(十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39213 1、研究与试验发展36622(1)自然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41313(2)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39058(3)农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30869(4)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34843(5)社会人文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44841 2、专业技术服务业45318(1)气象服务32018(2)地震服务43225(3)海洋服务36689(4)测绘服务33288(5)技术检测41382(6)环境监测37074(7)工程技术与规划管理498103、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241364、地质勘查业20777(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89871、水利管理业155912、环境管理业176623、公共设施管理业26158(十五)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224481、居民服务业242052、其他服务业19244(十六)教育24598其中:1、初等教育201972、中等教育245033、高等教育48233(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349151、新闻出版业452862、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344343、文化艺术业276324、体育353185、娱乐业26384(十九)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32708其中:1、中国共产党机关339402、国家机构329313、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442594、群众社团、社会团体和宗教组织32710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就上中顾法律网)。
广东省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广东省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2004年12月1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粤高法发[2004]34号印发,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目录一、抢救费用的支付和财产保全二、交通事故认定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损害赔偿的调解四、责任承担五、赔偿数额的确定六、其他为了妥善、及时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抢救费用的支付和财产保全1.适用一般程序处理交通事故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尽量查明机动车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员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以及肇事车辆是否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参保的保险公司和责任限额等有关情况。
2.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等有关规定通知相关保险公司或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支付抢救费用,也可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实际支配人支付抢救费用。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尸体处理费用的支付参照上款规定处理。
保险公司、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实际支配人不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并申请先予执行。
人民法院应及时立案,并裁定先予执行。
3.适用一般程序处理交通事故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法及时将肇事车辆予以扣留。
对于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对于已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依照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等有关规定处理。
广东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广东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交通运输活动中,由于车辆、行人等交通参与者的过错或者客观条件引起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事件。
广东省作为我国经济发达地区之一,交通事故频发,因此广东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备受到广泛关注。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东省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决定》,以下是广东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具体内容。
一、人身伤亡赔偿标准。
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广东省实行按伤残程度和家属关系确定的赔偿标准。
具体来说,对于轻伤,按照受害人的实际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进行赔偿;对于重伤、伤残,按照受害人的伤残程度和工伤赔偿金进行赔偿;对于死亡,按照受害人的家属关系、经济损失等进行赔偿。
此外,对于因交通事故导致的精神损害,也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广东省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主要包括车辆损失、财产损失和其他直接经济损失。
对于车辆损失,按照车辆残值、修复费用、折旧费用等进行赔偿;对于财产损失,按照受害人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对于其他直接经济损失,如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也将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三、赔偿责任的确定。
在广东省,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一般是由肇事者承担。
根据《广东省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将根据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肇事原因等进行综合判断,并依法确定赔偿责任。
同时,对于因特殊情形导致的责任认定困难的情况,也将依法进行处理。
四、赔偿程序及时限。
广东省交通事故赔偿程序一般分为协商赔偿和诉讼赔偿两种方式。
对于协商赔偿,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也可以委托律师等专业人士进行协商。
对于诉讼赔偿,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根据《广东省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对于交通事故的赔偿请求,一般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提出。
总之,广东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对于确保交通事故受害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都能够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2014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2014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14年公布的数据)(城镇标准)死亡伤残赔偿总额:23114×20年=462280元(2013年度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114元,人均消费性支出16285元,2014年公布)(农村标准)死亡伤残赔偿总额:8098元×20年=161960元(2013年度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098元,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725元,2014年公布)(工亡赔偿标准)26955×20年=539100元(2013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55元,2014年公布)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分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2014年6月3日公布)单位:元,%行业2013年2012年名义增长率合计47806446017.2 农、林、牧、渔业2430222845 6.4采矿业70893705680.5制造业4397842393 3.7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723635559930.2建筑业446773992011.9批发和零售业392633498812.2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472354278710.4住宿和餐饮业28560264068.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37554749213.2金融业659205941610.9房地产业466793935418.6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10543680411.5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608165161817.8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2453297009.3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3707435602 4.1 教育46183422589.3 卫生和社会工作509084417815.2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42787391389.3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46164430867.12013年度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7806元2013年安徽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30872元。
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年)计划单列市深圳 28665.25经济区珠海 18907.73经济区汕头 12229.17一般地区 14769.94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元/年) 4690.5三、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元/年)计划单列市深圳 21188.84经济区珠海 14323.66经济区汕头 9505.66一般地区 11809.87四、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元) 707.7五、职工平均工资 (元/年)计划单列市深圳 32396经济区珠 21791经济区汕 14541一般地区 23105六、住宿费深圳、珠海、汕头经济特区 (元/每人每天) 130 一般地区 (元/每人每天) 90七、伙食补助费深圳、珠海、汕头经济特区 (元/每人每天) 50 一般地区 (元/每人每天) 30八、行业国有同行业平均收入(元/年)(一) 农、林、牧、渔业 82171、农业 63582、林业 87373、畜牧业 183034、渔业 81895、农、林、牧、渔服务业 11586(二)采矿业 210551、炭开采和洗选业 68452、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373873、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210824、非金属矿采选业 145475、其它采矿业 20000(三) 制造业189161、农副食品加工业97612、食品制造业129253、饮料制造业181414、烟草制品业936715、纺织业91966、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135187、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99618、木材加工及竹、藤、棕、草制品业99219、家具制造业915510、造纸及纸制品业839811、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1555712、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911613、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3478414、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1589015、医药制造业2702316、化学纤维制造业1244517、橡胶制品业1668418、塑料制品业754319、非金属矿物制品业858320、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1829321、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2073322、金属制品业2126023、通用设备制造业1642124、专用设备制造业1202025、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2459726、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1945127、通信设备、运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2270828、仪器外表及文化、办公用械制造业1595929、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1758930、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7597(五)建筑业202721、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196482、建筑安装业282483、建筑装饰业219154、其他建筑业25239(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99291、铁路运输业326242、道路运输业192593、都市公共交通业289404、水上运输业376315、航空运输业609716、管道运输业7、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280968、仓储业239159、邮政业28672(七)信息传输、运算机服务和软件业433011、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432812、运算机服务业460163、软件业41750(八)批发和零售业176861、批发业190122、零售业12690(九)住宿和餐饮业163511、住宿业179632、餐饮业12960(十)金融业471831、银行业470922、证券业1062913、保险业288694、其他金融活动88469(十一)房地产业213051、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238012、物业治理196643、房地产中介服务25013(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19771、租赁业190052、商务服务业21981(十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39213 1、研究与试验进展36622(1)自然科学研究与试验进展41313(2)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进展39058(3)农业科学研究与试验进展30869(4)医学研究与试验进展34843(5)社会人文科学研究与试验进展44841 2、专业技术服务业45318(1)气象服务32020(2)地震服务43225(3)海洋服务36689(4)测绘服务33288(5)技术检测41382(6)环境监测37074(7)工程技术与规划治理498103、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241364、地质勘查业20777(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治理业189871、水利治理业155912、环境治理业176623、公共设施治理业26158(十五)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224481、居民服务业242052、其他服务业19244(十六)教育24598其中:1、初等教育202172、中等教育245033、高等教育48233(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349151、新闻出版业452862、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344343、文化艺术业276324、体育353185、娱乐业26384(十九)公共治理和社会组织32708其中:1、中国共产党机关339402、国家机构329313、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442594、群众社团、社会团体和宗教组织32710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就上中顾法律网)。
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一、引言。
道路交通事故是社会生活中常见的事件,不仅给当事人及其家庭带来巨大的伤害,也给社会治安和秩序带来严重影响。
为了保障交通事故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广东省制定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以便合理、公正地进行损害赔偿。
二、损害赔偿范围。
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损害赔偿范围主要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等。
其中,医疗费是指因交通事故受伤后的治疗费用,包括住院治疗、手术费、药品费等;护理费是指因交通事故受伤后的护理费用,包括家庭护理、专业护理等;营养费是指因交通事故受伤后的营养费用,包括特殊膳食、营养品等。
三、损害赔偿标准。
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损害赔偿标准是根据受害人的伤情和损失情况来确定的。
具体来说,对于轻伤、重伤、特重伤、死亡等不同情况,都有相应的损害赔偿标准。
例如,对于轻伤,医疗费用补偿标准为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对于重伤,医疗费用补偿标准为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加上一定比例的护理费用;对于特重伤,医疗费用补偿标准为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加上一定比例的护理费用和营养费用;对于死亡,医疗费用补偿标准为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加上一定比例的丧葬费用等。
四、计算方法。
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失情况来确定的。
具体来说,对于医疗费用的计算,是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治疗费用来确定的;对于护理费用的计算,是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护理费用来确定的;对于营养费用的计算,是根据受害人的实际营养费用来确定的。
此外,对于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害赔偿项目,也都有相应的计算方法和标准。
五、结论。
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的制定,为保障交通事故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通过明确损害赔偿范围、标准和计算方法,能够有效地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广州驾车撞人赔偿标准
广州驾车撞人赔偿标准在广州,如果一辆车发生撞人事故,按照《第一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由三赔机构负责理赔。
具体赔偿标准如下:一、伤害赔偿:(一)对撞伤受害人承担伤害赔偿责任,总赔付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受害人确定的医疗费用、诊疗费用为准;(二)若受害人的身体伤害,或者直系亲属死亡、伤残,受害人或者死亡、伤残直系亲属有民事赔偿责任的,由受害人或者死亡、伤残直系亲属提起诉讼的,不受人民币十万元的限制;(三)当发生本条款第(一)(二)项规定情形时,伤害赔偿本金采用《损害赔偿标准》核定(全国性经济技术研究中心编写)。
二、当受害人需要护理或者需要家庭抚养时,伤残津贴按每月人民币一千元给付,并依据护理和抚养程度适当增加一定比例费用;三、死亡赔偿:死亡人员给予本条款第一项伤害赔偿总金额的继承人最高人民币五十万元的死亡赔偿;四、因事故得到的护理费为每天人民币五百元,因事故住院费为每天人民币一百元;五、诊疗费用和药品费用按受害人的实际医疗费用核算,望保险公司支付;六、服务费:为事故定责、调解支付,按实际发生手续费收取;七、构成犯罪的,除上述赔偿标准外,受害人或者死亡、伤残直系亲属仍可提出依照刑法规定的民事赔偿请求;八、以上所有赔偿标准均按2019年社会生活费用水平进行调整,以提高受害人赔偿额度。
广州都有很多安全意识不高的行人,因此,如果驾驶者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就严重威胁到行人、车辆及公共安全。
管理机关将依法实施零容忍,严厉打击道路违法行为,努力将路面安全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
对驾驶者违反交通管理规定,给行人及车辆造成损害的,必须严格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实施经济补偿。
受害人或者家属可向保险公司赔偿,可以拿到相应的赔偿金,以此减轻财产损失或者伤害后的痛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4年度广东省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作者:黄坤和来源:找法网日期:2014年06月18日
广东省公安机关2014年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有关项目计算标准
(2014.5.30.----2015.5.29.)
序号项目标准说明
一
2013年全省城镇居民人
均可支配收入(元/年) 计划单列市深圳44653.10
2013年度数据经济特区
珠海36375.00
汕头22206.10
一般地区33090.05
二2013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年) 11669.31
2013年度数据
三
2013年全省城镇居民人
均消费性支出(元/年) 计划单列市深圳28812.40
2013年度数据经济特区
珠海26130.60
汕头19550.20
一般地区24105.60
四2013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元) 8343.50
2013年度数据
五2013年全省国有单位在
岗职工年均工资(元/
年)
计划单列市深圳90393
2013年度数据
经济特区
珠海77504
汕头49475
一般地区59345
六住宿费(元/天) 340
省财政厅“粤财行[2014]67号”文规
定
2014年广东省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标准
(一)医疗费
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误工费
1、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参照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
1、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2、参照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四)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
广东省住院伙食补助费50元/天。
(六)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七)残疾赔偿金
60岁(包括60岁)以下城镇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
伤残等级城镇标准(元)农村标准(元)
伤残赔偿金十级33090×20年×10%=66180
11669×20年×10%=
23338
九级33090×20年×20%=132360
11669×20年×20%=
46676
八级33090×20年×30%=198540 11669×20年×30%=
70014
11669×20年×40%=
七级33090×20年×40%=264720
93352
11669×20年×50%=
六级33090×20年×50%=330900
116690
11669×20年×60%=
五级33090×20年×60%=397080
140028
11669×20年×70%=
四级33090×20年×70%=463260
163366
11669×20年×80%=
三级33090×20年×80%=529440
186704
11669×20年×90%=
二级33090×20年×90%=595620
210042
11669×20年×100%=
一级33090×20年×100%=661800
233380
60岁以上75岁以下(不包括75岁)城镇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
一到十级伤残等级赔偿数额:
1、城镇标准(对于农村户口按照城镇标准赔偿适用):
伤残赔偿金=33090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周岁)]×伤残赔偿指数;
2、农村标准:
伤残赔偿金=11669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周岁)]×伤残赔偿指数。
75岁以上(包括75岁)城镇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
伤残等级城镇标准(元)农村标准(元)
伤残赔偿金十级
33090×5年×10%
=16545
11669×5年
×10%=5834.5 九级
33090×5年×20%
=33090
11669×5年
×20%=11669 八级
33090×5年×30%
=49635
11669×5年
×30%=17503.5 七级
33090×5年×40%
=66180
11669×5年
×40%=23338 六级
33090×5年×50%
=82725
11669×5年
×50%=29172.5 五级
33090×5年×60%
=99270
11669×5年
×60%=35007 四级
33090×5年×70%
=115815
11669×5年
×70%=40841.5 三级
33090×5年×80%
=132360
11669×5年
×80%=46676 二级
33090×5年×90%
=148905;
11669×5年
×90%=52510.5 一级
33090×5年×100%
=165450
11669×5年
×100%=58345
(八)死亡赔偿金
项目城镇标准(元)农村标准(元)
死亡赔偿金年龄≤60周
岁
死亡赔偿金=33090×20年=
661800
死亡赔偿金=11669×20年=
233380
60<年龄≤74
死亡赔偿金=33090×[20年-
(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死亡赔偿金=11669×[20年-
(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年龄≥75周
岁
死亡赔偿金=33090×5年=
165450
死亡赔偿金=11669×5年=
58345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十)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十一)丧葬费
按上一年度城镇、国有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
(十二)住宿费=150元/天×住院天数
(十三)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