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最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
2017年新规:交通事故赔偿的计算(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
2017年新规:交通事故赔偿的计算(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
2017-10-09 10:48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交通事故发生了,轻则赔偿,重则入罪,所以违章不可取,驾驶须谨慎啊。
说到赔偿,一哭二闹三上吊兴许管用,但法律法规是有明确规定的!
医疗费计算标准: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治疗费等收款凭证所载费用之和。
所以,单子留好了。
误工费计算标准: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赔偿。
所以,撞了高收入的,光这一项就够倒霉的。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年平均收入除以365天,再乘以误工期限。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不能举证证明最年三年平均年收入: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除以365天,再乘以误工期限。
护理费计算标准:
护理人员(诸如亲友)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赔偿。
若无固定收入:最近三年年均收入除以365天,再乘以误工期限。
具体参照误工费计算方法。
护理人员无收入或雇佣护工计算方式:当地护工从事同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乘以护理期限。
需注意:护理期限从护理开始直至受害人恢复自理能力为止。
因伤残不能恢复的,结合具体情况,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需注意的是:要分清无收入、无固定收入、有固定收入。
告诫大家:从源谨慎、杜绝违章。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2017
遇到交通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20171、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计算方法。
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
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精神抚慰金,其计算公式为:(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北京市2017年死亡赔偿金:729380元(即36469元*20年,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精神抚慰金:5万—10万元(这是北京市一般大致的赔偿范围,并不绝对)。
上述两项合计为:最低为779380元,最高为829380元。
(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2017年北京死亡赔偿金:329520元(即16476元*20年,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精神抚慰金:5万—10万元(这是北京市一般大致的赔偿范围,并不绝对)。
上述述两项合计为:最低为379520元,最高为429520元。
(3)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2017年度江西省最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遇到交通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2017年度江西省最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673元/年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2138元/年3、城镇居民年消费性支出:17696元/年4、农村居民年生活消费支出:9128元/年5、死亡赔偿金:城镇28673×20=573460元,农村12138×20=242760元二、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1、医疗费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50元-100)元/天×住院天数3、营养费营养费:营养期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或鉴定机构意见,20元-50元/天。
4、后续治疗费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鉴定机构意见确定。
5、残疾赔偿金(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8673元/年×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2138元/年×20年×伤残赔偿指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8673元/年×[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2138元/年×[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8673元/年×5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2138元/年×5年×伤残赔偿指数(4)城镇标准与农村标准的界定:(A)以户籍登记所在地为原则,经常居住地为例外。
(B)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镇的,可按城镇标准计算。
(C)可适用国家统计局《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库》认定城乡标准。
(D)失地农民可按城镇标准计算。
6、误工费(时间、收入)误工时间:误工事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定鉴定机构意见确定。
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标准(2017最新)
遇到仲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标准(2017最新)2004年5月1日起,《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正式实行,国务院《办法》同时废止。
对于交通肇事损害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以往由《办法》规定,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其他案件的赔偿项目和标准也是参照《办法》计算。
但新条例在废止《办法》的同时,并未就相应的损害赔偿项目及标准作出规定,而是在该条例第95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这当然符合立法的合法性和科学性精神,但由于目前国家并未就交通肇事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制定相应的法律,而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只有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
因此,人民法院在审理交通肇事损害赔偿案件时,确定赔偿项目及标准只能依据该司法解释。
一、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区分标准依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应根据审查确定的赔偿权利人的身份情况分别按照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有关标准进行计算。
目前大量的农民工进人城镇打工或定居,他们已是城镇居民中的一个特殊群体,部分地区农村居民实际年均收人已同于甚至高于城镇居民年均收入,如果无视这一客观实际,仅仅因为受害人为农村户籍就一律按农村居民标准进行赔偿,有违公平。
因此,在确认赔偿权利人的身份时应以户籍登记主义为原则,以经常居住地为例外。
如果户籍在各镇所在地的居委、村及虽未建成但已列人城镇规划区的村,即作为城镇居民。
对于赔偿权利人虽为农村居民,但如有证据证实发生交通事故时其工作单位或实际居住满一年的地点在镇所在地的居委、村及虽未建成但已列人城镇规划区的村的,也作为城镇居民,在计算赔偿数额时按城镇居民的标准对待,实行同城待遇”,这样才能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对农村居民的公平保护。
如果还有特殊情况,难以区分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的,就高不就低,按城镇居民对待。
山东省2017年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各级伤残赔偿数额、项目明细及计算方法
遇到交通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山东省2017年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各级伤残赔偿数额、项目明细及计算方法一、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6386元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264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112元。
三、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620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393元。
残疾赔偿金数额:一级伤残565280212400二级伤残508752191160三级伤残452224169920四级伤残395696148680 五级伤残339168127440 六级伤残282640106200 七级伤残22611284960 八级伤残16958463720 九级伤残11305642480 十级伤残5652821240丧葬费23193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受害人能够获得赔偿范围1、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8264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0620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8264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0620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8264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0620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伤残赔偿指数:根据伤残级别十级为10%,九级为20%,以此类推一级和死亡为100%。
2、残疾辅助器具费计算公式残疾用具费=(残疾用具的价格+更换费用)*更换次数更换次数=(平均余命-现在年龄)/使用年限3、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计算公式(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7112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7393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7112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7393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7112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7393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7112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7393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4、残疾康复费,根据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确定。
2017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17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文档一:一、背景介绍:本文旨在详细阐述2017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以便各方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二、基本原则:1. 先进先出原则:按照事故发生的时间顺序确定赔偿顺序。
2. 免责事由原则:对于行为主体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不承担赔偿责任。
3. 正当防卫原则:对于因正当防卫而产生的损害,行为主体可免责。
4. 合理限度原则:对赔偿金额进行合理限度的界定,以保障公平公正。
三、赔偿标准:1. 医疗费用:(1)住院医疗费用:a. 普通病房住院费用,按有关规定确定。
b. 单人病房住院费用,按普通病房费用的1.5倍确定。
(2)门诊治疗费用:a. 一般门诊治疗费用,按实际费用确定。
b. 特殊门诊治疗费用,按实际费用的1.2倍确定。
2. 丧葬费用:(1)因交通事故去世的,可按一定标准给予适当补偿。
3. 误工费:(1)工伤:a. 缺勤误工费,按实际损失确定。
b. 丧失劳动能力误工费,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偿。
(2)非工伤:a. 在医院治疗期间的误工费,按实际损失确定。
b. 非医院治疗期间的误工费,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偿。
4. 伤残赔偿金:(1)伤残程度分为十级,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金数额。
5. 护理费:(1)因交通事故导致护理需求的,可按一定标准给予适当补偿。
附件:无法律名词及注释:1. 先进先出原则:按照事故发生的时间顺序确定赔偿顺序。
2. 免责事由原则:对于行为主体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不承担赔偿责任。
3. 正当防卫原则:对于因正当防卫而产生的损害,行为主体可免责。
4. 合理限度原则:对赔偿金额进行合理限度的界定,以保障公平公正。
文档二:一、背景介绍:本文详细阐述了2017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旨在使各方对相关规定有全面了解,并予以遵守。
二、基本原则:1. 先进先出原则:按照事故发生的时间顺序确定赔偿顺序。
2. 免责事由原则:对于行为主体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不承担赔偿责任。
3. 正当防卫原则:对于因正当防卫而产生的损害,行为主体可免责。
2017年交通事故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计算表(2017最新完整版)交通事故赔偿,这是在平时咨询最多的一个问题,不是专业做交通事故的律师一时半会还真说不清楚,毕竟里面的公式比较多,比较繁杂,很难记得住,为此,通过此表格可以清楚的呈现根据伤者伤残的严重程度将伤者残疾划分为十个等级,一级伤残的赔偿系数是百分之百,二级伤残的赔偿系数是百分之九十,以此类推。
③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各来源收入总和合扣除其经营性支出、税费支出所剩余的收入,计算公式是:农村居民纯收入=家庭总收入-家庭费用支出-税费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损失。
④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以城镇居民个人购买商品和劳务两方面支出作为重要权衡指标。
⑤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是指农村常驻家庭用于日常生活的全部开支,也即农民家庭实际生活消费支出,反应农民的消费水平。
三、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法律依据1、医疗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2、误工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3、护理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4、交通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5、住院伙食补助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6、丧葬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7、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8、被扶养人生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9、精神损害抚慰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10条;10、财产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15条;11、残疾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最新赔偿标准(2017)
遇到交通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最新赔偿标准(2017)赔偿项目赔偿标准赔偿依据1、医疗费用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
含康复费、整容费及今后治疗的费用。
《道路交通安全法》、《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该解释的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票据、交通费住宿费的正规票据、护理证明、工资证明、加强营养证明、法医鉴定书、被抚养人身份证明及与当事人的关系证明、财产损失的价格鉴定等根据交通部门的责任认定中所划分的责任比例确定赔偿比例。
2、误工费用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或法医鉴定予以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可以计算到定残前一日。
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按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无法提供最近三年收入的,按照受诉法院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用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规定计算;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同等报酬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参照执行。
护理期限至受害人恢复自理能力止,最长不超过20年。
4、交通费用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就医等费用。
以正式票据为凭。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6、营养费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按20年计算。
但60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岁以上,按5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但是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影响就业的可以响应减少或者增加。
需要残疾用具的还应当支付残疾用具费用。
8、丧葬费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6个月总额9、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2017交通事故及伤残赔偿标准
2017湖北省交通事故及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386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725元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20040元农村居民消费性支出:10938 元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
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即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交通事故致人伤亡案件损害赔偿标准(2017最新)
遇到保险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交通事故致人伤亡案件损害赔偿标准(2017最新)[导读]:伤亡事故赔偿标准,交通事故致人伤亡案件损害赔偿的范围与标准,人身伤亡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者用具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1、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亡的,应当赔偿由此引起的全部财产损失。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只承担限制赔偿责任或应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则依照法律规定。
2、致人损害,造成他人残疾或死亡的,侵害人应适当补偿受害人或死者遗属的其他损害。
3、故意侵害他人且情节恶劣的,人民法院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予以民事制裁。
4、人身伤亡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者用具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5、医疗费:即受害人受伤害后为恢复健康进行医疗所支付的费用。
应当包括挂号费、药费、检查费、住院费、整容费等费用。
医疗费一般应当以治疗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医疗费的单据为凭证,并确系治疗侵害人的侵害行为所致伤害的费用。
在审核医疗费用时,应当遵循以下具体规定:(1)挂号费:挂号费的次数、科别与审核认定的治疗伤害所就诊的次数、科别一致的挂号费应当赔偿。
(2)检查费、治疗费等:根据伤疾的需要经治疗医院同意进行的检查、治疗等费用应予赔偿。
未经治疗医院同意,受害人自行治疗与伤疾无关的费用或自行重复检查所花费的费用不计入赔偿范围,但确系治疗医院误诊而遗漏的伤疾除外。
(3)药费:必须确系治疗因伤害人的侵害行为所致伤害的药费。
需外购药品的,应当有治疗医院开具的处方。
药品的种类、数量应当与处方一致,没有治疗医院开具的处方,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不应计入赔偿范围。
[导读]:伤亡事故赔偿标准,交通事故致人伤亡案件损害赔偿的范围与标准,人身伤亡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者用具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2017年)(2)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2017年)(2)(3)伤残等级的认定标准目前,我国关于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可以说“令出多门”,针对不同人员的伤残,不同的主管机关制订了不同的鉴定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一般应适用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残疾赔偿金具体计算公式:a.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 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b.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 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增加岁数);c.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 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当然,如果出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情形,可按规定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2、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赔偿标准残疾辅助器具,是因伤致残的受害人为补偿其遭受创伤的身体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制的生活自助器具。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6条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普通适用”是作为确定合理费用的标准时的一项指导原则。
该原则的基本要求:(1)是“普通”,即配制的辅助器具应排斥奢侈型、豪华型,不能一味追求高品质。
(2)是“适用”,适用又有两个测试标准:a.确实能起到功能补偿作用;b.符合“稳定性”和“安全性”的要求。
2017年全国各地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最新赔偿标准
遇到交通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2017年全国各地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最新赔偿标准每年在交通事故中发生人身损害的不在少数,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我们最担心的是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赔偿标准是什么,那么2017年全国各地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最新赔偿标准是什么呢?这个便是我们比较关心的问题,下文就是小编为你整理2017年全国各地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最新赔偿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随着2017年度各地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数据的陆续的出台,2017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赔偿标准已经确定,交通事故和人身伤害赔偿案件中,赔偿的标准:1、医疗费:医药费按发票2、误工费:误工费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3、护理费:护理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计算,如是家属护理,则按家属实际减少收入计算4、交通费:交通费按票据5、住宿费:住宿费合理发生实际费用6、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20元/天×住院时间7、营养费:营养费20—40/天×营养期限8、鉴定费:鉴定费凭票据9、残疾赔偿金:60周岁及其以下: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0×伤残系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伤残系数;61—75周岁城镇: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限×系数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限×系数;75周岁以上城镇: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5×系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系数;10、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实用器具的合理标准计算11、丧葬费:丧葬费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2、被扶养人生活费: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年限(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年限(人均消费性支出);死亡赔偿金60周岁及其以下城镇: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61—75周岁城镇: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限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限;75周岁以上城镇: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13、死亡赔偿金:参照各地政府指导标准14、精神损害抚慰金:死亡50000;残疾50000×系数15、其他因维权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等。
2017年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2017年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道路交通事故是指由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在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
在我国,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因此,为了保障交通事故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明确了在不同情况下受害者可以获得的赔偿金额。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于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肇事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具体的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殡葬费等。
根据受害者的实际情况,可以进行合理的赔偿。
其次,对于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肇事者也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财产损失包括车辆修理费、车辆折旧费、财产损失补偿费等。
根据受害者的财产损失情况,可以进行相应的赔偿。
另外,对于交通事故中的责任认定和赔偿金额,我国还制定了具体的赔偿标准。
根据事故责任的大小和受害者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相应的赔偿金额。
在处理交通事故赔偿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确保受害者能够获得合理的赔偿。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对于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执行,各地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不得随意变更赔偿标准。
同时,要加强对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宣传和解释,让广大市民了解自己的权益和责任,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总之,2017年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我国为了保障交通事故受害者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法规。
通过严格执行赔偿标准,可以有效保护受害者的权益,促进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希望广大市民能够了解并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共同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2017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
遇到交通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2017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误工费【误工时间】1.有定残,从事故发生日计至残疾鉴定前一天。
2.未定残,以医嘱修养时间为准,从事故发生日计至休养终结日【平均经济损失】1.有固定收入=月收入/当月天数2.无固定收入=法院地相同行业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365(天)误工时间*平均经济损失3.护理费护理期(天)*(50~100)元/天4.交通费就医,转院治疗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实际发生的费用,以正式票据为凭5.住宿费住宿期(天)*(50~100)元/天【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决定】6.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天)*50元/天【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决定】7.营养费补充营养(天)*(50~100)元/天【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决定】【医嘱/出院小结有“加强/补充营养”字样】8.残疾赔偿金【基数】法院地市上一年度1.诚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N=【a.20年(年龄<60岁);b.80年-实际年龄(60岁<年龄<75岁);c.5年(年龄>75岁)】伤残级别计算公式1.基数*N*100%2.基数*N*90%3.基数*N*80%4.基数*N*70%5.基数*N*60%6.基数*N*50%7.基数*N*40%8.基数*N*30%9.基数*N*20%10.基数*N*10%9.残疾辅助器具费参照医院意见,按照普通适用器具标准计算10.鉴定费伤残鉴定机构开具的鉴定费用发票确定11.被扶养人生活费【基数】法院地市上一年度1.诚征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标准M=【a.18-实际年龄(年龄<18岁);b.200年(无劳动能力及其他生活来源);c.5年(年龄>75岁)】M*基数12.后续治疗费以医院的诊断证明或鉴定中心证明为准,包含因后续治疗确需的医疗费,及所产生必需的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和住宿费等13.丧葬费法院地(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元)*6(月)14.死亡赔偿金【基数】法院地市上一年度1.诚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P=【a.20年(年龄<60岁);b.80年-实际年龄(60岁<年龄<75岁);c.5年(年龄>75岁)】基数*P15精神抚慰金5千元~10万元【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和伤残等级决定】∙预期利益赔偿的方式有哪些_预期利益赔偿应遵循的原则/ht/808641.html∙合同法中永久抗辩权什么意思/ht/808640.html∙先诉抗辩权的内容有哪些/ht/808639.html∙什么是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_法定撤销条件是什么/ht/808638.html∙谁享有赠与合同撤销权_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是什么/ht/808637.html∙购房违约金的数额该怎么确定/ht/808636.html∙撤销权抗辩可不可以 /ht/808635.html∙什么叫质权_质权当事人享有哪些权利/ht/808634.html∙房屋租赁合同的概念_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效力/ht/808633.html∙什么是违约责任_如何适用合同法定责任/ht/808632.html∙未按约定钱款交易扣几分/ht/808631.html∙合同中对方违约了怎么办_能不能要精神损害赔偿/ht/808630.html∙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_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ht/808629.html∙什么是不完全履行_不完全履行包括哪些情形/ht/808628.html∙购房合同不成立的情形都有哪些/ht/808627.html∙效力待定合同是什么意思_与无效合同区别是什么/ht/808626.html∙办理房屋赠与的手续是什么_赠与人何时可以行使撤销权/ht/808625.html∙法律对格式合同的限制有哪些/ht/808624.html∙什么是合同解除_合同解除有什么法律特征/ht/808623.html∙居间合同的概念_居间合同有哪些法律特征/ht/808622.html∙合同撤销权与解除的关系是什么/ht/808621.html∙签订合同前注意什么_审查合同要注意什么/ht/808620.html∙合同中的定金条款如何约定_约定定金条款时应注意什么/ht/808619.html∙保险合同中的格式条款怎样才有效_保险人有何说明义务/ht/808618.html∙违章建筑可以出租吗_租违章建筑可以不付租金吗/ht/808617.html∙什么是不安抗辩权_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区别是什么/ht/808616.html∙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2018最新)范本/ht/808615.html∙什么是房屋转租_转租符合哪些条件时合法有效/ht/808614.html∙合法协议有效力当事人不能擅自变更合同约定/ht/808613.html∙什么叫后履行抗辩权_后履行抗辩权发生的条件有哪些/ht/808612.html∙如何理解违约损害赔偿_如何区分其与其他违约责任/ht/808611.html∙租赁合同的内容_租赁合同与购销合同有哪些区别/ht/808610.html∙行使合同撤销权纠纷案件该如何处理/ht/808609.html∙什么是租赁合同_租赁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ht/808608.html∙什么是货物留置权_承运人行使留置权时应注意哪些事项/ht/808607.html∙承租人有哪些权利_承租人有哪些义务/ht/808606.html∙什么是保证求偿权_保证求偿权的效力如何/ht/808605.html∙如何理解违约金_适用损害赔偿的情况有哪些/ht/808604.html∙旅游纠纷找哪个部门,旅游纠纷发生的原因是什么/ht/808603.html∙什么是违约行为_违约行为有哪些分类/ht/808602.html∙什么是法定的抵销_抵销有没有顺序限制/ht/808601.html∙涉外合同是指什么_涉外合同怎么适用法律/ht/808600.html∙旅游纠纷律师收费是多少/ht/808599.html∙利息能不能先从借款中扣除_如何确定借款合同中的利率/ht/808598.html∙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_如何确定合同是否成立/ht/808597.html∙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应该如何写/ht/808596.html∙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哪些_什么情形可以免除违约责任/ht/808595.html∙质权人有什么法定权利_质押物在质押期间毁损了怎么办/ht/808594.html∙不能履行合同算违约吗_对方违约定金能双倍返还吗/ht/808593.html∙委托代理人是否必须向法院提交授权委托书/ht/808592.html∙违章建筑能出租吗_房屋租赁合同无效能要回租金吗/ht/808591.html∙什么是期待利益_期待利益受损怎么确定赔偿范围/ht/808590.html∙什么是定金_如何理解商品房认购书中的定金条款/ht/808589.html∙民法上的抗辩权与抗辩的区别是什么/ht/808588.html∙什么是定金合同_如何处理定金合同纠纷/ht/808587.html∙什么是专利实施许可合同_该合同订立的形式有哪些/ht/808586.html∙什么是赠与合同_赠与合同中赠与人有哪些义务/ht/808585.html∙有案底可以去旅游吗 /ht/808584.html ∙蔬菜买卖合同不规范惹纠纷合同约定要明确/ht/808583.html∙什么是迟延履行_迟延履行期间如何计算/ht/808582.html∙定作人有什么权利义务_定作人应什么时候支付报酬/ht/808581.html∙低价租赁财产可以适用撤销权么/ht/808580.html∙刑事案件法律援助代理词应该书写格式2018 /ht/808579.html∙房屋转租需要什么条件_承租人擅自转租怎么办/ht/808578.html∙扩大的损失由谁负责_未违约方任损失扩大要承担责任吗/ht/808577.html∙授权委托书范本是什么样的/ht/808576.html∙违约责任分类有哪些 /ht/808575.html ∙合同中双方都违约了怎么办_因第三人而造成违约怎么办/ht/808574.html∙什么是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_这种抗辩权包括哪些内容/ht/808573.html∙合同约定30的违约金以及赔偿原则是什么/ht/808572.html∙买主不收货怎么办_哪些情形下买主可以不收货/ht/808571.html∙出具欠条借条收条的注意事项/ht/808570.html∙如何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_如何审查合同/ht/808569.html∙定金合同的概念_定金合同的适用范围是什么/ht/808568.html∙房产买卖中的阴阳合同该怎么认定/ht/808567.html∙旅游纠纷游客如何避免纠纷的发生,发生纠纷之后如何进行维权 /ht/808566.html∙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条件_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限制/ht/808565.html∙租房期满未续签,什么时候可以解除合同/ht/808564.html∙什么是预期违约_如何区分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ht/808563.html∙什么叫违约责任_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ht/808562.html∙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有什么权利_定作人如何行使验收权/ht/808561.html∙合同中一定要约定违约金吗/ht/808560.html∙什么是约定解除权_如何区分协议解除与约定解除权/ht/808559.html∙2018年的旅游纠纷相关提醒/ht/808558.html∙出版物出版合同 /ht/808557.html∙无权处分的构成要件是什么_无权处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ht/808556.html∙什么是债权人撤销权_怎么样才可以行使撤销权/ht/808555.html∙不交房租跑了算违法吗/ht/808554.html∙合同终止的事由有哪些/ht/808553.html∙出租房漏电致人死亡怎么办_此时房东要赔偿吗/ht/808552.html∙如何适用赔偿金与违约金_损害赔偿与实际履行能否并存/ht/808551.html∙合同到期不续签有失业金吗/ht/808550.html∙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哪个赔得多/ht/808549.html∙撤销权有什么法律性质_撤销权消灭的情况/ht/808548.html∙如何订立口头形式的合同_口头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ht/808547.html∙附期限合同是什么,都有哪些相关内容/ht/808546.html∙没有签订合同公司如何维权/ht/808545.html∙借款合同中贷款人有什么义务_贷款人违约怎么办/ht/808544.html∙什么是违约金_合同中怎么约定违约金/ht/808543.html∙买房时一定要有定金条款吗_怎么确定定金的数额/ht/808542.html。
2017年江西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最新完整版)
2017年江西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人身损害赔偿依据: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673元/年2、农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138元/年3、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7696元/年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128元/年5、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2137元/年6、60周岁以下的,死亡赔偿金:城镇28673×20=573460元,农村242760元7、丧葬费:52137元/年÷12×6个月=26068.5元二、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1、医疗费: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30-50元/天(江西省各地有差异)×住院天数3、营养费:营养期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或鉴定机构意见,每天10-20元/天(江西省各地有差异)。
4、后续治疗费: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鉴定机构意见确定。
5、残疾赔偿金(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8673元/年×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2138元/年×20年×伤残赔偿指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8673元/年×[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2138元/年×[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8673元/年×5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2138元/年×5年×伤残赔偿指数6、被抚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7、误工费(时间、收入)误工时间:误工事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定鉴定机构意见确定。
[2017年交通事故赔偿表]2017交通事故赔偿新标准2017交通事故赔偿贬值新标准
[2017年交通事故赔偿表]2017交通事故赔偿新标准2017交通事故赔偿贬值新标准2017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内容(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
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
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例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三)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
二、交通事故赔偿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第四十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017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详细
2017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最新版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险公司对承保车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依据的标准,包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全国各省市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都不一样,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
那么,最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是怎样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公式又是怎样呢?具体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
1、残疾赔偿金《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
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1)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2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2)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2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增加岁数);(3)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2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2、死亡赔偿金《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
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四川省2017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方式
四川省2017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方式2017年,四川省发布了新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根据《最高院人损解释》,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分为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两种情况。
对于城镇居民,根据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其中60岁以下的计算公式为:元/年×20年=元;60岁到75岁之间的计算公式为:元/年×(80-X)年;75岁以上的计算公式为:元/年×5年。
对于农村居民,根据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其中60岁以下的计算公式为:7895元/年×20年=元;60岁到75岁之间的计算公式为:7895元/年×(80-X)年;75岁以上的计算公式为:7895元/年×5年。
丧葬费的计算方式为: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老标准为:元/年÷2=元。
新标准尚未发布。
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伤残等级赔偿系数。
根据《最高院人损解释》,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2002)将受伤人员伤残成都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10级(10%),每级相差10%。
城镇标准和农村标准分别如下:城镇标准:十级:元,九级:元,八级:元,七级:元,六级:元,五级:,四级:元,三级:,二级:,一级:元。
农村标准:十级:元,九级:元,八级:元,七级:元,六级:元,五级:元,四级:元,三级:元,二级:元,一级:元。
误工费的计算方式为:月工资=元/年÷12月=2732元/月;日工资=2732元/月÷21.75日=125.6元/日。
如果没有收入证明,可以参照同行业或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的计算方式为:如果护理人员有收入,则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如果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则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
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
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 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
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
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
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