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执法记录仪技术参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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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执法记录仪技术参数要求
1、外形尺寸:执法记录仪尺寸应在97mm×61mm×33mm(长×宽×高, 可允许偏离误差±1mm)。
★2、重量:执法记录仪重量(外接设备除外)应<160g。
★3、外壳防护等级:执法记录仪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GB4208-2008 中IP68要求。
4、接口:执法记录仪应具有标准的USB MiniB物理接口,USB通讯协议为USB2.0或者以上。
5、开机时间:按下电源开关按键后设备可在2S内开机并进入画面预览模式。
★6、视场角:为保证现场取证的视角,执法记录仪视场角需≥130°。
★7、存储介质:执法记录仪采用内置不可更换存储介质,存储容量16GB及以上,执法仪外部不得留有存储卡接口。
★8、显示屏:执法记录仪应具有彩色显示屏,显示屏对角线尺寸应≥5.1cm。
★9、摄录功能:设备开机后应自动进入取景预览模式,按下相应键,设备自动开始记录视音频信息,按下停止键,设备应停止记录并且保存记录内容。录像分辨率可达到1920*1080,帧率30FPS,有效分辨力不低于800线,可在执法仪上设置可选1440P、1080P、720P不同视频分辨率,执法记录仪采用自动分段记录方式时,相邻两段间无间隔。
★10、照相功能:设备开机后应自动进入取景预览模式,按下相应键进行拍照,照片分辨率≥4608*3456(1600万),
可在执法仪上设置可选3200万、2100万、1600万、1200万、1000万、800万、500万像素。
11、录音功能:设备具备单独录音功能。设备开机后应自动进入取景预览模式,按下相应键,设备自动开始记录音频信息,按下停止键,设备应停止记录并且保存记录内容。
★12、显示屏亮度、对比度:亮度需≥820cd/㎡,对比度需≥1640:1。
13、本机浏览、检索和回放功能:执法记录仪应具有以时间等方式浏览、检索和回放本机存储的视音频、音频、照片等信息的功能,在浏览视频时可进行×2,×4,×8,×16,×32,×64倍快进快退。
14、★设备通过一键式操作即可控制拍照、摄像、录音、送话、回放等功能,都有相应的指示灯提示,具有8倍数字变倍功能,具有连拍功能,照片连拍数量为2张、3张、5张、10张、15张、20张可选,连拍速度≥2张/秒。
15、字符叠加功能:执法记录仪应能在录制的视频和所拍照片中自动叠加信息,信息包括:时间、日期和使用者信息等。
16、时间校正功能:执法记录仪应能在连接上位机时通过管理软件由管理员手动校正时间或设备自动与时间服务器同步时间,本机应不能修改时间。
17、夜视功能:执法记录仪应具有夜视功能,在开启夜视功能后,能看清≥7m处人物的面部特征;能看清≥15m 处的人体轮廓。
18、色彩还原:执法记录仪显示及回放画面的颜色不应与被拍摄物颜色有明显的偏色现象。
★19、语音播报:执法仪打开语音播报设置后,在开机、录像开始、录像结束、关机等操作都有语音播报提示功能。
★20、视音频预录、延录功能:在1920*1080分辨率下能预录触发前15S的视音频信息,延录触发后60S的视音频信息;在1280*720分辨率下能预录触发前30S的视音频信息,延录触发后60S的视音频信息。
★21、电池工作时间:采用不可更换内置电池供电,开启预录模式后能连续摄录时间≥10小时,录音时间≥11小时,待机状态≥288小时。
22、充电功能:可通过连接专用适配器提供的电源对机器内置可充电电池进行充电,也可支持USB接口充电和车载充电。
23、连接对讲机:可连接对讲机,为对讲机提供拾音器和扬声器。
★24、自由跌落:设备可承受3.2米以上裸机跌落,在水泥地面3.2米以上任意4个面各跌落1次,跌落后均能正常使用。
★25、耐久性:主要部件耐久性达到以下要求:电源开关≥5000次,快门≥15000次,液晶显示及开关≥5000次,模式选择开关≥5000次,录像开关≥3000次,录音开关≥3000次。
★26、按键响应时间:设备在拍照、录像、录音、数据
查找、检索时响应时间≤1S。
★27、移动侦测:开启移动侦测功能后,在取景预览模式下,当有移动物体进入执法记录仪拍摄范围内,执法记录仪可自动进行录像;当有移动物体离开执法记录仪拍摄范围后,执法记录仪可自动停止录像并保存。
★28、重要视频标记功能:在摄录过程中可按相应按键对此文件进行重要标记,也可在浏览文件时对任一文件进行重点标记或取消重点标记,标记后的文件应有对应显示。
★29、可选配外接红外摄像头,外接摄像头视频分辨率为720*576,帧数为30帧/秒,视频分辨率应不小于340线,水平视场角应不小于100°,重量应不大于26g。
★30、背夹:设备需采用360°可旋转背夹,背夹重量≤18g。
备注:1、采购单价为2,500.00元,采购数量28台,共计70,000.00元。
2、投标人须提供由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针对所投执法记录仪出具合格《检验报告》,原件备查。投标技术参数响应情况以《检验报告》中参数检测结果和实物演示为实质响应,若带“★”的指标有一项未响应或不满足,所投标技术分得零分。不提供《检验报告》或虚假响应则做无效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