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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新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完 整
西南驾培中心
第一节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概述
2010.12.12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组成
•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003年10月28日通过,2004年5月1日施行
•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 公安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相应规章: 《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7、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8、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9、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2010.12.12
(4)抵押登记:
(5)注销登记
将车作为抵押物 贷款时
灭失 报废
2010.12.12
﹙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制度 1.检验的内容:
安全的执法; 4.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等。
2010.12.12
效力范围
1.人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 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 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2.空间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 外)的道路上。
3.时间的效力:2004年5月1日起实施。
2010.12.12
(1)整车外观、安全性能、噪声及废气排放;
(2)检查注册登记的变动情况;
2.检验的周期:
2010.12.12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制度
2)检验制度
检验内容
整车状况 正常 发动机
转向器
车容整洁
制动器 传动装置
喇叭
刮水器
检验周期
后视镜 灯光装置
营运客车 载货汽车、大中型非营运客车
5年内 10年内
1次/年 1次/年
2010.12.12
基本原则、立法宗旨
两个基本原则: ◆ 依法管理的原则 ◆ 方便群众的原则 立法宗旨: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2010.12.12
执法主体—国务院公安部
• 职责: 1.有关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制定; 2.交通事故的处理:勘 察 、调查、认定、调解等; 3.机动车驾驶证、车号牌的发放、管理,道路交通
医疗费用 1万
10%
1000
财产损失 2000
100
2010.12.12
车辆的概念
机动车
非机动车
2010.12.12
二﹒机动车的管理制度
㈠、机动车登记制度 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
验制度 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
任强制保险制度 ㈣、机动车报废制度
2010.12.12
2、机动车管理制度的种类
1)登记制度: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 登记、抵押登记、注销登记。
商业险
基本险(主险) 全车盗抢险
车上人员责任险
第三者责任保险 自燃损失险
附加险
不计免赔特约险 车上货物责任险 等等
2010.12.12
﹙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1.对象: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 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
2.责任限额:(死亡伤残、医疗费用、财产损失、无责 任赔偿)
(1)注册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
新车上户
机动车来历证明
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进口凭证
车辆购置完税证明或免税凭证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证明
其他证明
2010.12.12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基本义务
权利: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外任何单位 或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
义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 日起两个工作日完成登记审查工作,符合 规定的发放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
3.不赔情况:(无照或醉酒、抢盗期间、故意制造) 4.未参加保险:
(1)不登记、不检验; (2)扣车、补投保、两倍罚款。 5.费率浮动: (1)无事故赔偿; (2)有事故赔偿; (3)有赔偿无责任。
2010.12.12
交强险赔偿限额
最大赔偿限额为12.2万元人民币
有责任
死亡伤残 11万
10%
无责任 1.1万
西南驾培中心
第二节 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人
2010.12.12
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人
• 一﹒道路及车辆的概念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将道路明确界定为:“是指 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 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
按网络分:国道﹙G319﹚ 省道 ﹙S203﹚县道﹙X08﹚乡道(Y002) 按技术等级分:1﹏4级公路 高 速公路
过户
当事人的身份证 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机动车登记证书 机动车行驶证
2010.12.12
不予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的情形
1、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2、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3、涉及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的; 4、超过检验有效期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5、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6、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
超过5年 1次/半年 超过10年 1次/半年
小型、微型非营运客车
6年内 1次/2年 超过6年 1次/年 超过15年 1次/半年
摩托车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4年内 1次/2年 超过4年 1次/年
拖拉机
1次/年
2010.12.12
机动车保险制度
1、保险的目的意义:降低风险、互利行为
保险种类
机动车交强险 强制险
承运人责任险
车辆损失险
技术等级 高速公路、一级和二级公路里程占公路总里程的16.9%。 三级和四级公路:83.1%。
2010.12.12
• (1)公路:连接城市与城市、城市与乡村 之间,主要供汽车行驶并具有一定技术标 准和设施的道路的总称。
• (2)城市道路:指在城市中供车辆行人通 行的,具有一定技术条件和设施的道路、 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的道路。
2010.12.12
(2)变更登记
车辆
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 更换发动机或更换车身或车架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迁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域
因质量问题制造厂更换整车 机动车使用性质发生变化
改变燃料种类 车主更改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2010.12.12
(3)转移登记:机动车所有人姓名或者单位 改变;买卖车辆或者赠送他人。
2010.12.12
高速公路
2010.12.12
高速公路
概念:专供汽车高速分道行驶,全封闭、全立交, 全部控制出入的公路。
2010.12.12
一级:中心有隔离带
最高时速:80km/h—100km/h
二级:没有隔离带
最高时速:60km/h—80km/h
2010.12.12
对路况的关注 大部分公路技术等级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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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概述
2010.12.12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组成
•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003年10月28日通过,2004年5月1日施行
•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 公安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相应规章: 《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7、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8、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9、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2010.12.12
(4)抵押登记:
(5)注销登记
将车作为抵押物 贷款时
灭失 报废
2010.12.12
﹙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制度 1.检验的内容:
安全的执法; 4.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等。
2010.12.12
效力范围
1.人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 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 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2.空间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 外)的道路上。
3.时间的效力:2004年5月1日起实施。
2010.12.12
(1)整车外观、安全性能、噪声及废气排放;
(2)检查注册登记的变动情况;
2.检验的周期:
2010.12.12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制度
2)检验制度
检验内容
整车状况 正常 发动机
转向器
车容整洁
制动器 传动装置
喇叭
刮水器
检验周期
后视镜 灯光装置
营运客车 载货汽车、大中型非营运客车
5年内 10年内
1次/年 1次/年
2010.12.12
基本原则、立法宗旨
两个基本原则: ◆ 依法管理的原则 ◆ 方便群众的原则 立法宗旨: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2010.12.12
执法主体—国务院公安部
• 职责: 1.有关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制定; 2.交通事故的处理:勘 察 、调查、认定、调解等; 3.机动车驾驶证、车号牌的发放、管理,道路交通
医疗费用 1万
10%
1000
财产损失 2000
100
2010.12.12
车辆的概念
机动车
非机动车
2010.12.12
二﹒机动车的管理制度
㈠、机动车登记制度 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
验制度 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
任强制保险制度 ㈣、机动车报废制度
2010.12.12
2、机动车管理制度的种类
1)登记制度: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 登记、抵押登记、注销登记。
商业险
基本险(主险) 全车盗抢险
车上人员责任险
第三者责任保险 自燃损失险
附加险
不计免赔特约险 车上货物责任险 等等
2010.12.12
﹙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1.对象: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 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
2.责任限额:(死亡伤残、医疗费用、财产损失、无责 任赔偿)
(1)注册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
新车上户
机动车来历证明
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进口凭证
车辆购置完税证明或免税凭证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证明
其他证明
2010.12.12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基本义务
权利: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外任何单位 或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
义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 日起两个工作日完成登记审查工作,符合 规定的发放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
3.不赔情况:(无照或醉酒、抢盗期间、故意制造) 4.未参加保险:
(1)不登记、不检验; (2)扣车、补投保、两倍罚款。 5.费率浮动: (1)无事故赔偿; (2)有事故赔偿; (3)有赔偿无责任。
2010.12.12
交强险赔偿限额
最大赔偿限额为12.2万元人民币
有责任
死亡伤残 11万
10%
无责任 1.1万
西南驾培中心
第二节 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人
2010.12.12
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人
• 一﹒道路及车辆的概念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将道路明确界定为:“是指 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 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
按网络分:国道﹙G319﹚ 省道 ﹙S203﹚县道﹙X08﹚乡道(Y002) 按技术等级分:1﹏4级公路 高 速公路
过户
当事人的身份证 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机动车登记证书 机动车行驶证
2010.12.12
不予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的情形
1、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2、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3、涉及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的; 4、超过检验有效期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5、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6、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
超过5年 1次/半年 超过10年 1次/半年
小型、微型非营运客车
6年内 1次/2年 超过6年 1次/年 超过15年 1次/半年
摩托车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4年内 1次/2年 超过4年 1次/年
拖拉机
1次/年
2010.12.12
机动车保险制度
1、保险的目的意义:降低风险、互利行为
保险种类
机动车交强险 强制险
承运人责任险
车辆损失险
技术等级 高速公路、一级和二级公路里程占公路总里程的16.9%。 三级和四级公路:83.1%。
2010.12.12
• (1)公路:连接城市与城市、城市与乡村 之间,主要供汽车行驶并具有一定技术标 准和设施的道路的总称。
• (2)城市道路:指在城市中供车辆行人通 行的,具有一定技术条件和设施的道路、 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的道路。
2010.12.12
(2)变更登记
车辆
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 更换发动机或更换车身或车架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迁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域
因质量问题制造厂更换整车 机动车使用性质发生变化
改变燃料种类 车主更改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2010.12.12
(3)转移登记:机动车所有人姓名或者单位 改变;买卖车辆或者赠送他人。
2010.12.12
高速公路
2010.12.12
高速公路
概念:专供汽车高速分道行驶,全封闭、全立交, 全部控制出入的公路。
2010.12.12
一级:中心有隔离带
最高时速:80km/h—100km/h
二级:没有隔离带
最高时速:60km/h—80km/h
2010.12.12
对路况的关注 大部分公路技术等级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