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性代数教学日历(4学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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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教学日历

(2013——2014 第 1 学期)

课程名称:线性代数

任课教师:杨洁

教师所在单位:数学系

授课对象:2012级经法系会计1、2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教务处编印

教学日历填写说明

1.教学日历是教师组织课程教学的具体计划表,应明确规定教学进程、授课内容提要、各种教学环节、方式、课外作业的安排等;

2.实验课要写明实验名称,实验学时数;独立开设的实验课教学日历中还必须写明实验内容;习题课、课堂讨论和其它环节要注明题目和学时数;

3.公共课集体备课的课程,应在教学日历备注栏注明;

4.多名教师上同一班级同一门课程,应在教学日历中标明各个教师所讲授内容;5.国庆节、五一节假期中不应安排教学内容;要在教学内容处写国庆节或五一放假。

6、学生劳动实践周不应安排教学内容;要在教学内容处写学生劳动实践周;7.教学日历中课程名称应与教学方案中对应课程名称一致;

8.教学日历一式三份,经教务员、主管教学主任签字后,任课教师留一份,另两份交教师所在系(部)和教务处备案,并由教师所在系(部)及教务处负责检查、归档;

9.教学日历必须认真填写,在每学期第一周内交开课系(部)及教务处备查。教学日历一经制订,不应出现大的变动,但允许主讲教师在完成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要求前提下,进行必要的调整,以适应不断出现的新情况。如有变动,须经系(部)主任审查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查。

10、教学执行情况由检查人员根据检查情况填写;检查人员每学期检查次数应不低于四次;

教务员签名:主管教学系主任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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