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习惯性三违汇总
煤矿三违隐患工作总结范文7篇
煤矿三违隐患工作总结范文7篇篇1一、引言在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下,对“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隐患的排查与治理显得尤为重要。
我矿在上级领导的指导下,积极开展三违隐患排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本报告旨在总结我矿在煤矿三违隐患工作中的成果与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二、工作内容及成果1. 建立三违隐患排查机制我矿结合实际情况,建立了三违隐患排查机制,明确了排查责任部门及人员,制定了详细的排查计划和实施方案。
通过定期开展专项排查行动,实现了对全矿范围内的三违隐患进行全面排查。
2.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我矿通过悬挂标语、组织培训班、开展知识竞赛等形式,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同时,结合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三违行为的危害,引导员工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
3. 严格考核,落实责任我矿对排查出的三违隐患进行登记建档,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要求进行整改。
同时,对责任人进行严格考核,落实奖惩制度,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执行。
4.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到位我矿成立专项检查组,对三违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同时,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寻求支持和指导,共同推动三违隐患治理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1. 部分员工安全意识仍需提高。
在日常工作中,仍有部分员工存在侥幸心理,忽视安全规章制度,违章操作现象时有发生。
2. 三违隐患排查工作仍需加强。
尽管我矿已建立了三违隐患排查机制,但仍存在盲区和不足,部分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
3. 整改措施执行力度有待加强。
在整改过程中,部分责任人未能严格按照整改措施执行,导致整改效果不佳。
四、改进措施1. 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通过举办安全培训班、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员工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
2. 完善三违隐患排查机制。
《煤矿习惯性三违汇总》
《煤矿习惯性三违汇总》王家寨煤矿常见“三违”汇总一、采煤专业1、工作面工程质量低劣,支柱初撑力、工作阻力合格率低于80%的。
2、采空区悬顶超规定不采取加强支护措施,达到强放数值未及时组织强放的。
3、采煤机与工作面运输机不闭锁,无断开馈电开关装置,隔离开关不起作用的。
4、采煤机进刀位置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
5、采面单摘顶梁无措施的、机组超宽采煤的。
6、采煤工作面支护结构、端头支护形式、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
7、采煤工作面的副巷溜子溜尾滞后于切顶线,上下平巷的回撤滞后于工作面切顶排,未设关门点柱的。
8、工作面支护密度不符合规程规定或支柱柱距3处以上超规程规定的。
9、工作面软底穿鞋后钻底量仍超过100毫米的。
10、两巷及上下出口局部高度、宽度不符合要求,影响通风、运输、行人的。
11、分段作业距离、机组割煤与移溜距离、移溜与支柱距离、支柱与回柱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
12、单体支柱支护工作面测压表无法正常使用或不按规定配备备用测压表的。
13、机采工作面不按规程要求预挂顶梁、架设π型钢的;机道片帮超宽不打临时贴帮柱的。
14、联网质量差,致使切顶排出现撕网造成窜矸埋柱3根以上的、联网时,抽采空区网子联网的;15、顶梁走向或倾斜方向连续两根不铰接的。
16、工作面来压期间或断层构造处,未按措施加强支护的。
17、控顶距超过规程规定的、超前支护距离不符合规程要求的。
18、架棚巷道与工作面接茬处缺π型钢或π型钢不合格的。
19、连续2棵支柱超高使用或无活柱的。
20、工作面伞檐超过规定不及时处理的。
21、π型钢单摘、临时密集不全、丛柱距离超规定的。
22、防倒绳子(钩)不全的。
23、切顶排特殊支护数量不足的。
24、现场无施工图牌板或施工图牌板与现场不符的。
25、移溜头溜尾时不停电的;停煤机时不打隔离开关及闭锁的。
26、支柱时抽倒斜撑,密集柱,升程不足或升程超限的、支柱时不紧固水平销,吊梁松动的。
27、回柱时不提前加戗棚,护身柱的、不使用长把工具回收物料的、不制止人员来回走动的、不提前联网的、不清好退路的;用手拿顶梁的;不严格执行“四不回”“两必须”等一系列回柱安全防范措施的;28、移溜子时不及时打设基本柱的;29、开溜子又打眼的;30、回采工作面人员注液时,站在支柱下方及正对三用阀的;31、移溜子时,将单位支柱直接顶住顶梁或直接顶单体柱子的;32、支柱倒水平销时,一人站在上方倒,一人站在下方扶柱及水平销的;33、支柱后,联锁绳头不连或松懈不紧的;支柱时,挂好悬空梁后,将手放在支柱里侧升柱的;34、人员注液时,特别是上下端头注液时,插上注液枪直接注液的;注液升柱,用手握住枪卡子的;35、采煤机维修人员,支护不全维修的;36、移溜子时,综采架子卸荷后,人员穿行的;37、使用支柱移溜子不打压点柱的;38、采煤机运行时,非开机人员穿过采煤机的;39、付巷溜子掐溜子,用电合茬,用长钎子撬起溜槽合溜子的;用点柱把手抬溜子的。
煤矿“三违”界定汇总
煤矿“三违”界定汇总“三违”是指矿山企业职工在生产、建设中所发生或出现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和行为。
违章指挥:是指煤矿各级领导对矿工下达违反《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的指令,并强使矿工执行的行为。
违章作业:就是违反《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无视安全常识及技术规定或不听有关人员的劝告和阻止,冒险蛮干的操作或作业行为。
违反劳动纪律:就是违反企业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的现象和行为。
依据“三违”对安全生产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的不同,将“三违”划分为严重“三违”和一般“三违”两个等级。
一、一般规定: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界定为严重“三违”:1、发生事故或发现险情不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而又不向公司(单位)安监部门或调度室、主管领导汇报的。
2、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责令停产整改后继续施工的。
3、无作业规程或措施施工的。
4、因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或重大非人身事故的。
5、跟班干部对现场存在的重大隐患不安排整改而继续组织生产的。
6、带班或跟班领导在现场违章指挥、参与违章作业的。
7、带班或跟班领导在停电停风后,不安排撤出人员的。
8、携带点火物品、香烟下井的。
9、工作期间睡岗、空岗和脱岗的。
10、酒后进入工作现场或班中喝酒的。
11、入井人员不戴安全帽,不随身携带矿灯和自救器的。
12、损坏井下安全设备设施,私掐电缆,盗窃安全设备仪器部件的。
13、矿井医务室接到调度室急救电话,未能做好抢救准备工作,或抢救工作不及时的。
14、进行电气焊作业时未按照操作规程要求采取安全措施的。
15、无证或证件过期上岗作业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界定为一般“三违”:1、井口20m范围内吸烟或有火源的。
2、井下特种岗位晚到岗、早离岗,或不执行现场交接班的。
3、穿戴化纤衣物下井的。
4、井下脱帽休息的。
5、井下工作时将矿灯、自救器放在一边,未随身携带的。
6、不按规定使用、携带甲烷检测报警便携仪的。
煤矿运输习惯性三违种类
习惯性三违种类和可能造成的后果皮带运输类:1、皮带运行中更换托辊。
可能造成的后果:皮带卷伤人员。
2、皮带运行中清理滚筒和皮带上的浮煤杂物。
可能造成的后果:皮带卷伤人员。
3、皮带运行中检修相关设备设施。
可能造成的后果:皮带卷伤人员或者机械伤人。
4、设备运行中进行检修和清理杂物。
可能造成的后果:机械伤人。
5、从正在运行中皮带上跨越或者从皮带下钻过。
可能造成的后果:皮带卷伤人员。
6、开机前不查看设备设施前是否有人员。
可能造成的后果:机械突然启动伤人。
7、不发信号开机或者发出错误信号。
可能造成的后果:皮带或者机械伤人。
8、司机没有听清信号随意开机。
可能造成的后果:皮带或者机械伤人。
9、双向没有发出开机信号,不经确认无误后随意开机。
可能造成的后果:皮带或者机械伤人。
10、不按开机顺序开机。
可能造成的后果:皮带或者机械伤人。
11、皮带保护不全或者失灵的情况下开机。
可能造成的后果:皮带、机械伤人或者损坏皮带设备设施。
12、人员靠着皮带或者坐在相关设备设施上休息。
可能造成的后果:皮带或者机械伤人。
13、用锚杆、铁管、勾木等别皮带。
可能造成的后果:损坏皮带。
14、更换大件时在原支护上起吊。
可能造成的后果:损坏顶板后起吊物或者顶板掉下伤住人员。
15、在检修、安装、更换、拆卸设备设施时不使用专用工具。
可能造成的后果:损坏设备设施或者伤住人员。
16、在检修、安装、更换、拆卸设备设施时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
可能造成的后果:因违章作业引发各种事故。
17、在检修、安装、更换、拆卸设备设施时不在作业地点悬挂警示牌。
可能造成的后果:会因人员不注意引发安全事故。
18、处理堵塞时身体部位钻入溜煤嘴里。
可能造成的后果:炭块杂物或者机械伤住人员。
19.皮带运转中摘开护栏护罩清理浮煤或者检修设备。
可能造成的后果:皮带滚筒卷住人员。
大巷轨道运输类:1、启动或者顶车时不鸣笛。
可能造成的后果:顶伤人员。
2、机车停车后关闭车灯。
可能造成的后果:别的机车撞上去引发事故。
煤矿开展三违整治工作总结
煤矿开展三违整治工作总结
近年来,我国煤矿行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仍然存在着一些安全隐患和违规行为。
为了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各地煤矿纷纷开展三违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加强管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
煤矿企业加强了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强化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了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全面执行。
同时,加强了对煤矿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了煤矿生产设施的安全可靠。
二是加强监督,严厉打击违规行为。
煤矿监管部门加大了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力度,严格执法,加大了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煤矿,采取了严格的整改措施,确保了煤矿安全生产的稳定。
三是强化宣传,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煤矿企业加强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通过举办安全生产知识讲座、开展安全生产演练等活动,提高了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同时,加强了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了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总的来看,煤矿开展三违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下一步,煤矿企业需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力度,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稳定。
只有这样,才能够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煤矿83条较严重“三违”行为界定
煤矿83条较严重“三违”行为界定一、共用部分1、酒后入井的。
2、携带烟酒、点火物品入井的(有措施规定的烧焊火种除外).3、安全帽系带不标准、不随身携带自救器或穿戴化纤毛巾、衣服入井的。
4、无规程措施安排施工的。
5、作业地点挂停止作业牌后继续生产的。
6、防突员、放炮员、采煤机司机、综掘机司机、绞车司机耙斗机司机、皮带机司机、电机车司机、架空乘人装置司机、押车工、瓦斯抽采泵站司机、斜井蹬钩工、立井蹬钩工、通风机司机、压风机司机、水泵司机、变电工)班中脱岗或睡觉的。
7、因工作原因对安监员、瓦检员、放炮员、防突员、防爆检查员等进行打击报复行为的。
8、安监员、瓦检员不按规定时间和线路分别进行安全检查和瓦斯检查的(除现场出现特殊情况外)。
安监员、瓦检员、放炮员、防突员发现作业地点存在安全隐患不立即提出整改意见或不立即制止作业的。
9、盗窃或人为损坏”一通三防”、机电运输等安全生产设施的。
10、撞自进入盲巷、注氮工作面上(下)隅角或栅栏内的。
二、“一通三防”部分11、未按措施要求配专职局扇司机的12、擅自停、开局扇的。
13、无措施停局扇换风筒或掐风筒放炮的。
14、排放瓦斯未使用三通等采取限量排放措施的。
15、同时打开风门造成风流短路的。
16、临时停风地点不及时打栅栏的。
17、盲巷未在规定时间封闭的。
18、作业地点未按规定悬挂便携仪的。
故意将瓦斯传感器、便携仪悬挂在风筒出风或漏风处的。
19、跟班人员及流动电钳工下并未按规定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
20、没有按措施规定预留足够措施孔或预测(效检)孔超前距的。
21、突出危险区域的采掘工作面使用风镐作业的。
22、煤巷打钻无风水联动装置的。
23、施工完的钻孔未按作业规程规定时间封孔的。
24、抽采泵站无计划停泵、倒换泵的。
无措施调整抽采系统的。
25、钻孔施工时出现异常现象(喷孔孔顶钻、夹钻、吸钻、孔内冒烟等)不处理且不汇报撞自离开现场的。
26、正面面对钻孔孔口,进行封孔或拆卸钻孔闷盖的。
煤矿习惯性违章200例1
第一部分煤矿违章行为一、通用(一)严重“三违”1、发现险情或发生事故不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又不及时向矿调度汇报隐患事故的。
2、现场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工停产,私自作业的。
3、无作业规程或安全措施擅自施工的。
4、因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或重大非伤亡事故的。
5、班队长对现场存在重大隐患,不安排整改而继续作业的。
6、各级领导在现场违章指挥、参与违章作业的。
7、班组长在停电后停风后,不安排撤出人员的。
8、出入井扒车、挤车、跳车、挤罐的。
9、携带烟草、火工品入井的。
10、工作期间谁觉、脱岗、空岗的。
11、酒后入井的。
12、入井人员不戴矿灯、安全帽、自救器的。
13、特殊工种无证上岗的。
14、新工人未经培训或学习考试不及格就安排上岗的。
15、安全措施不齐全组织生产的。
16、不按要求携带瓦斯便携仪的。
(二)一般“三违”1、井口20米范围内吸烟或存在明火的。
2、井下关闭矿灯休息的。
3、人员、物料混合提升的。
4、入井前不验身、乘罐乘车超员未制止的。
5、井下机电硐室、机头、液压泵房、移动变电所等地点不按规定配齐消防设施的。
6、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
7、氧气瓶、乙炔瓶一起运送、使用期间两瓶间距不足5米以上的。
8、未对施工人员贯彻学习作业规程及措施,没有学习签字或代签的。
9、特殊工种有证但未持证上岗的。
10、井下用塑料桶、壶存放润滑油、液压油的。
(三)轻微“三违”1、井下脱帽或躺卧休息的。
2、穿化纤衣服、带电子表下井的。
3、井下行走不走人行道的。
4、井下使用的润滑油、面纱、布头和纸等不用盖严的铁桶盛装乱扔乱放的。
二、采掘、巷修1、未认真执行敲帮问顶的。
2、上、下山掘进、巷修时没按规定安设安全设施的。
3、空顶下作业的。
4、采掘工作面发现有透水征兆,未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
5、、掘进头无超前支护、放倒装置继续作业的。
6、扒装机扒装期间,绳道间有人员的。
7、工作面溜子运行期间人员进入机道的。
8、擅自撤除梁、腿、背板、撑杆,挪作它用的。
煤矿掘进专业“三违”现象
煤矿掘进专业“三违”现象(一)、严峻“三违”行为1、掘进、巷道修护时空顶作业的2、高瓦斯区域、煤与瓦斯突出危急区域的煤巷掘进工作面,用钢丝绳牵引耙装机的3、使用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支护材料的4、三、四角门无特地设计、无特地措施施工的5、套打残炮眼的6、有冲击地压煤层巷道采纳刚性支架支护的(二)、一般“三违”行为1、施工前不仔细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未准时用长把工具除去危岩、活石,除去时无专人观看顶板的2、修护独头巷道不由外向里逐棚(段)进行,有两组或以上人员同时施工,人员进入独头修护点以里的3、撅顶道、架棚巷道10米整体加固数量不够或使用不正常,未按规定配备合格的平安点柱的4、架棚间未按规定设撑木或拉杆,撑木和拉杆损坏未准时补设的5、吊盘用木楔固定的6、井筒作业没有防止人员、物料跌落措施的7、管辖范围内迎头消失“三空”、后路有危棚不处理,连续施工的8、耙装机封闭式金属挡绳栏、防止耙斗出槽的护栏、道卡子等平安设施不全或未正常使用的9、耙装机绞车的刹车装置不行靠、用其他物料代替操作把操作的10、耙斗运行范围内有人员停留或工作的11、耙装机回头轮挂在棚梁腿、锚杆(索)或钢带上的12、用支护锚杆、锚索、钢带梁、棚架起吊或牵引物料的13、耙装机钢丝绳搭接使用,在一个捻距内断丝超过25%,或消失“烫发头”的14、扶棚支护巷道接顶不实的15、修护巷道时大拉大换;更换巷道支护前,未先加固接近支护;拆除原有支护后,未准时除掉活矸危岩并准时架设永久支护的16、掘进工作面开、透窝未按规定执行的17、巷道三、四角门抬棚未按措施施工或未按规定组织验收的18、架棚巷道棚腿失脚或棚腿未见实底;用爆破方法带腿窝的19、掘进使用的耙装机距迎头距离超过规定的20、扶棚支护未按规程、措施规定腰帮接顶的。
习惯性三违
习惯性三违第一章共性习惯性违章行为1. 酒后下井。
2. 穿化纤衣服下井。
3. 下井人员携带手机或其他电子物品。
4. 工作服衣袖不系扣,头灯、自救器斜背在肩上,戴安全帽不系带,上下班途中手拿安全帽。
5. 违规走大巷或大巷扒、蹬、跳皮带。
6. 领头灯入井不排队或插队。
7. 井下2人以及以上人行走不排队。
8. 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过期证上岗,工作期间睡岗、脱岗、空岗。
9. 现场无规程措施施工或不按照规程规定执行。
10. 井下作业地点休息时,坐安全帽。
11. 跨转载机、皮带、不走行人过桥。
12. 用过的棉纱、布头不用铁桶盛装,乱扔乱放。
13. 人为损坏材料,将材料乱扔乱放。
14. 不在现场交接班。
第二章采煤专业习惯性违章行为1. 乳化液泵站长流水。
2. 乳化液配比浓度不达标。
3. 加设乳化液后不使用折射仪检测配比浓度。
4. 不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5. 有伞檐不处理而工作的。
6. 两巷超前段支护数量不够。
7. 安全出口不符合规程规定,继续组织生产作业。
8. 单体支柱不进行硬联接或联接不牢固。
9. 液压支柱单体支柱钻底量超过规定时,不及时对单体时对单体支柱穿鞋。
10. 液压支架端面距、错差超过规定。
11. 单体支护不规范,不垂直顶底板。
12. 支架不接顶,初撑力达不到规定要求。
13. 移驾、顶溜后,支架把手不及时打零位。
14. 移驾过程中不开架间喷雾,移驾后不升紧支架。
15. 人员进入机道或跨越运转设备时,不停机闭锁。
16. 开采煤机时不开冷却水。
17. 开采煤机时未及时开启喷雾。
18. 采煤机开机时不发警报、停机不闭锁。
19. 采煤机停机时滚筒不落地。
20. 采煤机开机前不巡视采煤机周围,未确认采煤机转动范围内有无人员及障碍物就开机。
21. 采煤机内外喷雾不能正常使用,继续割煤。
22. 割煤时拉架跟不上,未及时打开护帮板。
23. 采煤机割煤时,人员在危险距离内进行工作。
24. 采煤机停机后,手把不打到零位,切断电源。
井下三违行为
井下“三违”行为一.劳动防护1.未按规定穿戴好本岗位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2.下井时,不按规定携带照明灯具二.定位管理违章行为1.工具摆放凌乱2.行车路线上有大块石头、铁件等3.风管、水管、电缆敷设不符合安全要求三.违反劳动纪律1.擅自更改或不执行指令2.不遵守乘罐制度或乘车制度3.损坏安全设施4.在易燃易爆场所、罐笼内、机车内、设备检修场所吸烟5.损害通风设施6.上岗前及班中饮酒7.脱岗、串岗、提前离岗8.井下睡觉或在不安全场所休息9.未经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患职业禁忌症者入井的10.进入有人工作的活地前,未做好呼唤应答等沟通事项的11.工作时间嬉戏打闹做与工作无关事宜的(包括玩手机的)四.顶板检撬作业违章行为1.作业面无撬棍2.作业前未敲帮问顶3.捡撬时无人监护4.用铲运机进行检撬的五.溜井管理违章行为1.溜井未及时安装格筛2.溜井内倒放杂物(铁器、钢丝绳、毛石等)3.运矿时放空溜井4.溜井口无照明或照明损坏后未及时修复5.溜井口无警示标志牌或标志牌损坏后未及时修复6.进入溜子处理溜口卡阻的7.在溜子口浮渣上作业及停留的8.在格筛上或溜井附近作业的未正确拴好安全带的六.电耙作业违章行为1.电耙开动前没有确认电耙道内是否有人的,未空载运转30秒后就开始作业的2.电耙绳接头超过25CM3.电耙启动时,先按启动按钮,后用铁壳闸刀送(断)电的4.电耙阻力过大而强制运行的5.电耙两个刹把同时按下的6.电耙立杆不稳而开车的7.漏斗口上方有浮石,未及时处理的8.开动电耙前未检查顶柱及电器设备的9.电耙安全设施不全10.电耙周围杂物太多11.下班后,电源开关未断开的七.电气设备违章行为1.开关无盖2.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的3.开关板设置不符合要求的4.电缆和照明线的悬挂或安装不符合要求的5.电缆与铁质风水管或通讯线路交叉敷设,或平行敷设安全距离不足的6.不按规定接地或接地不牢固的7.电缆接头不符合要求的8.电缆接头浸在水里的9.电器设施无明显标识的10.矿房照明系统未使用36V电压及橡套电缆和带罩行灯的八.人行道违章行为1.人行道照明未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的2.人行道上摆放工具及大块石头的九.采场管理违章行为1.采空区边界区域无明显标识的2.采空区边界区域无安全防护网3.在采场底部结构放置杂物4.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擅自进入封闭巷道及采空区的5.底板坡度超过30度,未设置安全手扶绳及操作平台的6.随意开采保安矿(岩)柱的7.未按设计要求保留矿(岩)柱的8.矿房内没有两个独立、畅通安全出口的9.通往矿房的爬梯不合规范的十.凿岩作业违章行为1.打眼工进入工作面未先做好四件事,即:检查通风、检查和处理顶板浮石、洒水(冲洗工作面15m)、检查处理盲炮2.打干眼、老眼3.开风、水前未先检查好风水管接头是否牢固4.跨骑在凿岩机上进行打眼5.打眼时未随时注意帮板的岩石变化情况,发现问题未及时停机处理的6.凿岩时戴手套开眼的7.风水带未放置在气腿前的十一.通风防尘违章行为1.打眼时未湿式作业2.掘进爆破前,未对通风设施进行必须的安全防护,而导致通风设施损坏3.掘进爆破后,未进行二次通风的4.爆堆未洒水而直接铲装的5.损坏通风仪器、仪表6.通风时,风筒口距作业面不符合要求的(压入式不超过10米,抽出式不超过5米,混合压10米、抽出滞后5米)7.风机的电缆、闸刀、启动装置、按钮开关不单独设置8.移动、检修风机未切断电源9.风筒破损的10.不携带空气检测仪的11.空气质量不合格就进入现场的十二.检修作业违章行为1.检修前未进行安全确认的2.电器设备接头绝缘不良、无接地、无漏电保护3.现场内的危险场所无警示标志4.现场内孔洞无挡板、盖板的5.检修现场未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6.电器设备检修未悬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警示牌7.单人检修,无人监护的8.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或未正确系安全带的9.在禁火区内动火前,未办理动火许可证的10.动火时,未采取可靠防护措施11.动火结束后,未清除现场遗留杂物12.气焊(割)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距离不足5米13.气焊(割)作业时,气瓶距离明火不足10米14.氧气瓶、乙炔瓶滚动搬运的15.在起重物下面行走或停留的16.跨越运转的皮带或其他运行设备设施17.启动已停机挂牌设备18.卷扬、起重、信号工等关键岗位,交由其他人员操作的19.电焊机无二次漏电保护的20.机动车起斗修理不做支护的十三.爆破作业违章行为1.在主巷道或空区的作业点,未设置安全警示或防护等安全设施2.装药时无现场监管的3.大孔装药时不用绳子吊装,向下抛掷炸药4.装药时用铁质工具的5.爆破作业场所未放警戒的6.爆破后未及时撤除警戒的7.凿岩作业的同时进行装药的8.工作结束后,未将剩余的爆破材料交回爆破器材库的9.爆破操作地点与爆破点距离未达到安全距离的10.爆破时,对周边可能造成破坏的设备设施未进行有效防护11.爆破时,不使用专用爆破器的(启爆器)12.大爆破准备或实施等工作未及时到位,造成大爆破时间推迟的13.爆破后,风机未按规定时间进行通风的14.炸药、雷管混装背运的15.响炮后,未达到规定时间进行验炮的16.爆破器材存放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17.爆破器材帐物不符的18.易燃易爆场所未设置消防器材的19.消防器材失效或过期未及时更换的20.单人从事爆破作业的21.爆破后,未进行彻底通风后进入作业现场的22.站在台车或装载机等上装药的(移动设备上)23.作业面无可靠照明的24.火工品存放点放置杂物的十四.中深孔装药作业违章行为1.用金属重物敲击桶体的2.装药器与地面之间垫有绝缘材料的3.装药时,输药管口直接面对人体的十五.机动车辆违章行为1.超速、超载行驶的2.拐弯或倒车时未鸣笛或未减速3.搭乘无关人员4.未按指定地点停车5.下坡时空挡滑行6.病车运行7.遇见行人未停车让行人先行通过的8.行车中未保持安全距离的9.未按规定配备灭火器等防火措施的10.机动车辆启动前未示警的11.机动车辆未熄火时,司机离开驾驶室的12.铲运机未将铲斗放下后熄火的13.不使用专用车辆运输火工材料,设备和其他大型材料的14.驾驶装载严重不均衡平稳车辆的15.排矿岩时,违反“四不排”原则的十六.有轨运输违章行为1.未按规定检查电机车的灯、铃、刹、连接器、过流保护等装置的2.司机离开驾驶室时,未切断电动机电源、取下钥匙、拉紧手刹3.司机在行车过程中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的4.行车中未保持安全距离的5.非机动车辆未经允许进入主运输巷道的6.非机动车辆经允许进入主运输巷道时,未及时在有效范围内设置或发出有效信号的7.列车通过弯(岔)道、矿仓、坡度大的区段、前方有障碍或有行人时,未减速、未发出信号、未开前大灯的8.发现前方有异常情况未立即停车的9.未停稳前摘钩的10.超速行驶的11.无照明、喇叭、制动不灵的12.车头运送爆破器材或列车载人的13.在卸矿仓两侧上下人员的14.不戴绝缘手套的15.拉溜子时机车大线未停电或未做绝缘防护的16.不拉溜子时,拉杆未进行固定的十七.其他违章行为1.在井下使用任何不安全取暖设备的2.特种作业无证上岗或学徒工无监护独立操作的3.交接班等各种记录不全或不认真填写的4.下井前不挂工作牌的5.巷道内扒、跳各种车辆的6.砸大块戴手套的。
煤矿治理三违工作总结
煤矿治理三违工作总结煤矿生产,安全为天。
“三违”行为是煤矿安全的重大隐患,严重威胁着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矿的正常生产。
为了有效遏制“三违”现象,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治理措施,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现将治理“三违”工作进行总结。
一、“三违”行为的表现及危害“三违”行为主要包括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
在煤矿生产中,这些行为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
违章指挥方面,部分管理人员为了追求产量和进度,忽视安全规定,强令工人冒险作业。
比如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情况下,要求工人进入采掘面进行作业。
违章作业则更为常见,如工人不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操作,不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在井下吸烟、睡觉等。
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包括迟到早退、旷工、工作期间打闹等。
这些“三违”行为带来的危害极其严重。
首先,直接导致事故的发生,给矿工的生命和健康带来巨大威胁。
其次,造成设备损坏,影响生产进度。
再者,破坏了煤矿的正常生产秩序,增加了管理成本。
二、治理“三违”的具体措施1、加强教育培训通过定期开展安全培训课程,组织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向员工普及安全知识和法规,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同时,针对不同岗位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岗位安全培训,让员工清楚了解自己岗位的安全风险和操作规范。
2、完善规章制度对现有的安全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和完善,明确“三违”行为的具体表现和处罚标准,使员工清楚知道哪些行为是不允许的,以及违规后将面临的后果。
3、强化现场管理加大对井下作业现场的监督检查力度,管理人员定期巡检,及时发现和纠正“三违”行为。
同时,设立安全监督员,对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进行实时监控。
4、建立激励机制对于遵守安全规定的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树立安全榜样,激发员工自觉遵守安全规定的积极性。
同时,对于举报“三违”行为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形成全员监督的良好氛围。
5、亲情帮教对“三违”人员,除了进行处罚外,还组织其家属进行亲情帮教,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对家庭带来的潜在危害,从情感上触动他们,促使其改正错误。
精编煤矿常见三违行为
(精编)煤矿常见“三连^为煤矿常见,三逐行为MEIKUANGCHANGJIANSANWE IXINGWEI400LI400例资料学习安监科整编煤矿常见〃三违〃行为400例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结合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实践,将各生产系统〃三违〃表现、查处规定归纳整理出400例,现摘编如下,供参考执行。
一、采煤部分1、采煤机开机前,司机不认真检查机组部分各部位(件),不检查环境,不通知周围作业人员。
2、不试转、不给声光信号、不嘹望开运输机,采煤机或输送机联销控制失灵开采煤机。
3、采煤机开机后,进入机道。
4、不按规定开下缺口。
5、前移上来的支架高度达不到规程要求标准。
6、片阀不回零位,乱拔液压支架胶管,拔完不复位。
7、乳化液箱常流水。
8、机组割完煤后留伞檐子。
9、工作面及两顺槽超前20米清理不净。
10、不分段式、间隔式、多轮次放煤,造成架前冒顶。
11、上下端头或工作面顶板下降0.5米以上无措施。
12、前部输送机或液压支架推拉不到位。
13、机械不按规定保养,因而造成设备损坏或出现事故。
14、各采区不按规定开、关胶带输送机,造成罐笼水大。
15、采煤机内外喷雾不合格或不开喷雾作业,放煤时不开喷雾,拉、移架前不开架前喷雾,不按要求使用移动喷雾。
16、采煤机滚筒缺截齿。
17、采煤机割刀遇到旧巷中铁器时,不停机处理或割坏顺槽的棚腿及各种管线。
18、割煤机开机时挂离合器不减速。
19、用单体液压支柱顶电机、减速机。
20、不按规程铺网、联网或不及时修补破裂的网。
21、输送行人侧安全距离不足0.7米。
22、刮扳机缺刮板、刮板螺丝掉一头、弯板及坏中节不及时更换。
23、工作面没做直、做平,不从两端头而从中部开始推拉输送机。
推移前部输送机不滞后机组15米或弯曲段长不足15米。
24、前后刮板输送机头与转载机搭接不合理或刮板输送机没推平、调直,水平弯曲超过3°。
25、电机、减速机上有浮煤或被浮煤埋住电机。
26、卸压的单体液压支柱或断裂的铰接梁不及时更换。
煤矿三违行为大全
“三违”行为界定1.一般“三违”行为1.1 共性部分1.三人含以上集体大巷行走不成排的2.工作服、胶靴及安全帽穿戴不规范的3.井口30米范围内吸烟、点火的4.酒后下井、班中打架斗殴的5.井下私自拆卸矿灯、自救器的6.无有效证件下井的7.井下躺卧或睡觉的8.井下休息时摘下安全帽的9.固定岗位躺着作业的10.固定岗位脱岗、窜岗的11.上、下井不排队候罐,抢上、抢下、故意拥挤的12.罐笼未停稳或安全门未完全打开就打开防护链的13.乘罐人员向井筒内抛扔物品、乘车人员向巷道内抛扔物品的14.要害场所岗位人员允许闲杂人员进入或闲杂人员私自进入要害场所的15.不带自救器私自下井的16.穿化纤衣服下井的17.人行车超员、人料同车的18.乘坐平、斜巷人行车不挂防护链或将身体任一部位伸出车外的19.携带超长工具、材料乘坐人行车的20.非工作人员私自涂改、损坏井下各种图牌版的21.未执行“敲帮问顶”和“先检查后工作”制度就进入工作面施工的1.2 采煤专业22.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小于90KN的23.综采工作面泵站压力小于30兆帕的24.采煤机内喷雾压力小于2兆帕,外喷雾压力小于兆帕开机工作的25.擅自进入采煤工作面无支护区或采空区作业的26.检修采煤机、前溜子和后溜子时不停电闭锁的27.采煤工作面煤壁伞檐超过规定不处理继续在该区域工作的28.移架不开喷雾的29.使用静压水升单体支柱的30.乳化液浓度配比不够的31.不停机在溜子或皮带上打碳的32.采煤机和大溜闭锁失灵不处理强行生产的33.启动采煤机前不巡视采煤机周围情况的34.拆卸、安装挡煤板时不停止刮板输送机运转的35.用采煤机牵拉、顶推、托吊其它设备、物件的36.更换支架胶管不先进行卸压的37.工作面两巷超前支护不符合规程规定的38.工作面安全出口高、宽不符合规定的39.采煤工作面端面距超过规定不及时支护的40.单体支柱钻底不穿鞋的41.采煤工作面掉顶后接顶不实或高冒瞒顶的42.采煤机停机后未关机组喷雾的43.在采煤机滚筒后方10米范围内进行清老塘煤作业的44.外移无极绳绞车尾轮作业时未停电闭锁的45.采煤机滚筒前、后5米范围内有人时开机的46.泵站调定压力不符合规定或压力指示器失效的47.液压系统有漏液现象不及时处理的1.3 掘进专业48.锚索打设完未及时张拉或达不到设计要求的49.安装锚杆索不按规定使用锚固剂的50.综掘机停机后,截割头不落地,不闭锁的51.未安装局部通风机、瓦斯探头开口掘进的52.巷道开口前不先开风机的53.不执行掘进作业规程中综掘机退后5米规定的54.风筒口距迎头距离超过6米的55.掘进机内喷雾压力小于3兆帕,外喷雾压力小于兆帕开机作业的56.掘进工作面不按规定打设临时支柱的57.掘进支护作业时不搭平台的58.掘进窝头不使用前探梁临时支护空顶作业的59.维修巷道不由外向里逐棚进行的60.架棚支护棚间不设撑木或缺撑木的61.窝头10米整体加固不齐全或不起作用的62.掘进头超掘、超挖的63.综掘机割煤时机箱上面站人的64.综掘机割煤时捆住风筒的65.扒装机安全防护装置不齐全,未及时处理的66.扒装机操作把用木棍代替或司机离开未卸下操作把的67.扒装机钢丝绳运行范围内有人停留或工作的68.扒装机回头轮挂在棚梁、锚杆或钢带等支护材料上的69.使用支护锚杆起吊物件的.70.扒装机钢丝绳断丝超过规定或打结的71.随意开、停局扇的72.掘进工作面掉顶后接顶不实或高冒瞒顶的73.斜巷挪移耙装机时耙装机下方有人工作或停留的74.耙装时未执行防尘措施的1.4 机电专业75.打开按钮盖开机的76.井下打开电气设备前未检查瓦斯的77.不执行停、送电制度或执行不严的78.检修时不执行验电、放电制度的79.擅自启动机电设备的80.在停止运转的皮带上行走的81.没有避开皮带主、副滚筒剁接头的82.皮带运行时更换皮带托滚的83.煤电钻、综保不按规定试验的84.操作高压电器时,不带绝缘工具倒送电的85.检修机械开关不闭锁或闭锁后无人看管的86.允许未经防爆检验的设备入井的87.操作时不按规定挂接地线的88.无电工证进行电工操作的89.进行接线或检修操作时不挂接地线的90.拖移、起吊设备、装卸车时,用马蹄环连接,不穿丝戴帽拧紧封闭小链的91.设备不运行时,不闭锁开关电源的92.检修完开关,未盖好隔爆外壳送电的1.5 运输专业93.横跨运行中的皮带、溜子不走专设过桥的94.无措施用皮带运料、运设备的95.未按规定安装拉线急停机的96.皮带运料未设上、下料平台的97.发现设备声音异常强行开机运转的98.未按规定注油或检修设备的99.设备联接处螺丝未紧固达标的或未按要求上弹簧垫和平垫片的100.扒、跳运行中的各种车辆或蹬勾头的101.新钉轨道未经验收合格开通使用的102.在运料时顶车运输、无警示灯、未挂尾灯的103.跨越运行中的绞车钢丝绳的104.斜巷运输不按规定使用保险绳的105.无信号开车的106.站在传动设备开关上开皮带的107.斜巷运输不使用“一坡三挡”安全设施的108.停车后未上挡车器的109.皮带机戗柱用连接管代替的110.设备运行时清理转动部位的煤、矸和杂物的111.起吊或托运重大物件时马蹄环不上螺丝的112.在巷道里装卸电缆时,一边开车一边装卸车的113.溜子头、尾未打压柱或地锚的114.斜巷绞车不带电松车的115.打倒绞车护身板反向拉车的116.绞车司机一手开车,一手处理爬绳的117.电机车灯、闸、铃、棚不全开车的118.矿车运行时摘、挂勾的119.司机开车时将头或身体伸出车外的120.司机离开电车时不将电车手把取下的121.运行列车无红尾灯的122.电瓶充电未上架或充电时未打开密封盖的123.平巷推车放飞车的124.大巷行车行人的125.用电控方法接大链的126.用铁丝起吊设备的127.离开皮带5米外开皮带的128.人员乘坐皮带、煤溜的129.人工推车顶撞风门的130.电机车司机开车遇到拐弯或障碍物,不鸣笛、不减速的131.起吊各种设备和物件,未打设专用锚杆、锚索的132.起吊时吊链与物件不匹配的,物件重量大于吊链起吊重量的133.使用损坏不完好、无护罩吊链的134.起吊物件高度超过1米,下方未打设支点的135.起吊大件时,人员不按规定站位的136.起吊物件设备需掉头、翻转时,不用吊链保护的137.起吊过程中吊链损坏,未对物件设备支垫固定就处理吊链的138.运输作业同时打开两道风门的139.轨道大巷电机车异道顶车作业的140.斜巷运输跟车工不按规定站位的141.在矿车两侧推车的1.6 通风专业142.擅自打开密闭区进入危险区的143.同时打开同一地点两道风门造成风流短路或长时间打开一道风门的144.在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擅自进入盲巷的145.瓦检员发现瓦斯超限时,不停止作业并撤出人员汇报处理的146.临时停工地点不设置临时栅栏的147.瓦检员不在与检查地点温度相近的新鲜风流中校正仪器的148.瓦检员每班结束后不认真填写瓦斯记录表、填写牌板和手册不一致的149.维修一道风门时,另一道未挂警示牌及没有专人看管的150.通风设施前、后5米内存放杂物的151.井下灭火器材失效更换不及时的152.出煤或喷浆时不开喷雾的153.送风前不检查瓦斯的154.放炮不用水炮泥和黄泥封口的155.未经允许擅自进入专用瓦排巷的156.擅自打开栅栏进入瓦斯排放管路出气口区域的157.撞坏瓦斯抽放管路,未及时汇报的158.故意损坏瓦斯抽放管路或正、负压放水器等瓦斯抽放设施的159.未经允许擅自停止抽放泵运转的160.私自甩开风电、瓦斯电闭锁进行作业的161.瓦斯检查时间与巡回图表不相符的162.通风设施未按规程措施进行打设的163.瓦检员、安全员不按指定地点现场交接班的164.消防设施和器材不按规定安设、不按期检验或失效后不及时更换的1.7 地测防治水165.未经地测办给定中腰线私自开口的166.有透水预兆不及时汇报或撤人的167.不执行掘探一体化,掘进超过掘探一体化安全距离的168.未按规定填写掘探一体化牌版的169.未按地测办给定中腰线施工的170.掘进作业规程无明确规定不执行先探后掘,现场私自不探就掘的.1.8 监测监控171.监控系统未安装到位组织生产的172.瓦斯传感器悬挂不到位的173.机距工作面距离超过规定的174.私自关掉或甩掉风门闭锁电源和压风设备的1.9 火工品175.剩余炸药、雷管不及时交回炸药库或未经安全员签字就交回炸药库保管员收存的176.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的177.引药未短路的178.装药前不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的179.电雷管和炸药放在同一容器里的180.放炮员不随身携带放炮器钥匙和甲烷便携仪的181.不按规定处理拒爆或拒爆未处理就交班的182.放炮母线有破口或接头的183.炸药箱、雷管盒不上锁或炸药、雷管不及时入箱、盒的184.放炮距离和放炮警戒距离不够的185.背炮时无安全员随行监护的186.背雷管和背炸药工同行不按规定保持10米间距的187.装药前不先做好引药的188.边装药边加工引药的189.临时存放火药雷管无人看守的190.放炮母线不够规定长度的191.爆破员无爆破证上岗的192.放炮不设警戒的193.多人放炮或不用专用放炮器放炮的194.边打眼边装药的195.爆破作业不使用水炮泥的1.10 其它196.安排职工连续加班超过4小时的197.安排职工干超过规程规定工作的198.不采取任何保护让职工做危险工作的199.职工情绪不佳、思想不集中强行上班的200.职工喝酒后强行其上班的201.安排职工干从未干过的工作或其根本不会操作的工作202.跟班队干未跟职工同时作业,提前上井的203.安全员、班长未在现场监管,职工自行作业的204.现场安全情况不明,安排职工冒险探试的2.严重“三违”行为2.1 共性部分205.采掘工作面无规程措施组织生产的206.非常规作业无措施施工的207.安装、回撤工作面无规程措施施工的208.“四位一体”人员不到位开工的209.现场存在事故隐患未处理,强令生产的210.特殊工种未经培训上岗的211.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完好,强令工人作业的212.高空作业不按规定佩戴保险带的213.殴打、漫骂或报复安全管理人员的2.2 采煤专业214.采煤工作面空顶作业的215.进入采空区作业的216.采煤工作面设备检修时不停电闭锁的2.3 掘进专业217.掘进迎头空顶作业的218.掘进工作面设备检修时不停电闭锁的2.4 机电专业219.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的220.将各种电气保护装置甩掉不用的221.强行送电的222.开关打木楔或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的223.电气设备出现失爆未处理的2.5 运输专业224.爬运行中的皮带、电车的225.超挂车的226.斜巷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完好强行走钩的227.斜巷摘挂钩、装卸料不采取安全措施的228.“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规定执行不力,强行进入运输封闭区域的2.6 通风专业229.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强行生产的230.故意破坏通风设施的231.瓦斯检查员脱岗、空班漏检、弄虚作假的232.采掘工作面干打眼的233.擅自进入盲巷的234.发现火情不及时汇报的235.无计划停电停风造成瓦斯超限的236.在瓦斯、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超限地点及停风区域强行作业的2.7 地测防治水237.掘进工作面未执行“掘探一体化”的238.采掘工作面未执行探放水的2.8 监测监控239.采掘工作面瓦斯传感器报警时,甩掉强行生产的240.故意损坏通讯设施,导致井下通讯中断的2.9 火工品241.不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制度的242.私藏炸药雷管的243.放明炮或糊炮的244.一次装药分次起爆的245.干打眼的。
《煤矿习惯性三违》
《煤矿习惯性三违》习惯性违章辨识及处罚规定第一部分通用部分1、入井矿帽不系帽带者。
处罚50元。
2、工作时矿灯、自救器未随身携带。
处罚100元。
3、井下休息不戴矿帽。
处罚100元。
4、井下躺卧、打盹。
处罚100元。
5、带电子表入井。
处罚200元。
6、穿化纤衣服入井。
处罚200元。
7、在刮板运输机的机槽内行走。
处罚200元。
8、擅自脱岗、聊天。
处罚100元。
9、在支护不全、不牢且有冒顶危险的地点休息或就餐。
处罚200元。
10、通过风门时不随手关门。
处罚200元。
11、进入采掘工作地点不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处罚100元。
12、空顶作业。
处罚200元。
13、不参加班前会。
处罚100元。
14、无关人员进入井下机房硐室。
处罚50元。
15、乱扔润滑油、棉纱、布头、矿泉水瓶。
处罚50元。
16、特殊工种未持证上岗。
处罚200元。
17、没有在指定的工作地点交接班。
处罚100元。
18、喷浆管路前方有人不停机继续作业。
处罚100元。
19、大巷干活未穿反光马甲者。
处罚100元。
20、一个人在梯子上干活而无人扶梯子者。
处罚50元。
21、工作之前,未进行“手指口述”交接班。
处罚责任者50元。
22、对作业现场存在的隐患不汇报、不处理、强行作业。
不汇报罚责任者100元,不处理罚责任者200元,强行作业罚责任者300元。
23、工作时间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书刊、杂志。
处罚责任者50元。
24、工作场所等禁烟区域吸烟或发现烟头。
处罚100元。
25、不按规定运输、储存及使用氧气、乙炔瓶。
处罚责任者200元。
26、违反停送电规定,机电设备检修时不停电、不挂牌、不加锁,已停用的电器开关不切断电源。
处罚责任者100元。
27、刮板输送机压住后不处理,不采取措施强行开启。
处罚责任者200元。
28、带式输送机跑偏磨架,掉托辊不处理。
每处罚50元。
29、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
处罚200元。
30、凡两人以上进行作业不指定安全负责人。
罚责任领导100元。
31、各个岗位未按时交接班,不按时认真填写运转记录。
煤矿三违案例100例简短总结
煤矿三违案例100例简短总结煤矿三违是指在煤矿生产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的行为。
下面列举10个煤矿三违案例,并进行简短总结。
1. 矿工私自擅离岗位:某煤矿矿工在作业期间私自离开岗位,导致作业区域安全监控盲区,增加了事故发生的风险。
2. 使用非标准工具操作:某工人在进行维修作业时使用了非标准工具,导致作业不规范,增加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3. 未佩戴安全帽:某矿工在作业时未佩戴安全帽,违反了安全规定,容易导致头部受伤事故的发生。
4. 违规操作机械设备:某工人在操作机械设备时未按操作规程进行,导致设备故障和事故的发生。
5. 未进行必要的通风措施:某煤矿在井下作业时未进行必要的通风措施,导致矿井气体积聚,增加了瓦斯爆炸的风险。
6. 使用劣质煤矿设备:某煤矿为了降低成本使用了劣质煤矿设备,导致设备故障频发,影响了生产安全。
7. 未按规定进行瓦斯抽放:某煤矿在矿井开采过程中未按规定进行瓦斯抽放,增加了瓦斯爆炸的风险。
8. 违反用电安全规定:某煤矿在用电过程中违反了用电安全规定,导致电气设备故障和火灾的发生。
9. 超负荷作业:某煤矿为了提高产量,违规进行超负荷作业,导致设备损坏和事故的发生。
10. 未按规定使用个人防护装备:某煤矿工人在作业时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增加了工伤事故的风险。
总结:煤矿三违案例包括擅离岗位、非标准工具操作、未佩戴安全帽、违规操作机械设备、未进行通风措施、使用劣质设备、未按规定进行瓦斯抽放、违反用电安全规定、超负荷作业和未按规定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等。
这些违规行为都增加了煤矿事故发生的风险,严重威胁了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因此,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确保煤矿生产安全。
煤矿常见“三违”行为实例
90、使用电耙子无信号或信号失灵,司机无遮挡保护继续作业(包括拉木机)。
28、用单体液压支柱拉架子无措施或不按措施施工。
29、工作面支架压死、咬架子、放煤压死刮板输送机。
30、调整支柱不先打后翻。
31、打点信号、按钮没有悬挂。
32、下顺槽电缆没有及时外串而在安全出口20米内堆放,采煤机割煤过程中咬坏顶网,挤、压、刮电缆,拽坏管线,没设电缆夹,没指派专人看管电缆。
33、机采工作面通讯设备不全。
55、液力耦合起不按规定使用,易熔塞用其他物品代替。
56、采煤机、泵站等设备仪表不灵敏、不准确。
57、用乳化液冲洗架间浮煤或使用胶管不及时恢复。
煤岩掘进巷修部分
58、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巷道贯通、遇老巷或采空区前20米,地测工程技术人员不下预报通知单,采掘工程技术人员不制定措施或不按措施执行。
59、地测人员不及时给中、腰线或中、腰线不准,造成无效进尺或质量事故。
77、抬运机械、机电设备跨越运输设备时,不通知停机。
78、维修拆换棚完工后,帮顶没有封严、刹牢或帮顶有活石。
79、巷修拆换,煤岩掘进不按规定及时挑顶、超前别顶,空顶作业,砌碹工作面不填碹。
80、掘进道口前面掘进、后面拆换。
81、岩掘工作面见煤后不及时更换雷管、火药,光爆施工不按爆破图表打眼装药。
82、掘进工作面不经矿总工程师批准打拌子或擅自更改支护形式。
71、拆换作业地点找顶或放顶时两侧不放警戒员。
72、掘进工作面一次掘进断面不够,一次架棚不合格。
73、巷道空帮、空顶不处理,堆积浮煤不及时清扫。
74、拆出旧支架或处理顶板冒顶时无人监护和专人指挥。
75、下延工作面不安设使用“一坡三挡”或“一坡三挡”不合格。
煤矿职工常见的三违原因
煤矿职工常见的三违原因煤矿职工常见的三违原因是多方面的。
以下是其中一些常见的原因:1.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许多煤矿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可能会忽视或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这可能是由于缺乏安全意识、工作压力大或者时间紧迫等原因导致的。
例如,在操作设备时忽视或绕过安全措施,不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装备,或者不遵守煤矿生产管理规定等。
2. 忽视安全教育和培训:煤矿职工可能因为未接受或者忽视安全教育和培训而产生三违行为。
安全教育和培训是培养职工安全意识和提高技能的重要手段。
如果职工没有接受到足够的安全培训,或者因个人原因对培训内容不关心、不重视,就会导致三违行为的发生。
3. 缺乏安全监督与管理:煤矿的安全监督与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职工的三违情况。
如果煤矿缺乏有效的安全监督人员,或者监督人员缺乏执行力,就会导致职工对安全规定的不重视。
另外,如果煤矿管理层对安全管理不重视,只追求煤矿的产量和利润,也会直接导致职工对安全规定的漠视。
4. 工作强度过大:煤矿职工的工作强度一般都比较大,长时间的体力劳动往往会导致职工疲劳和注意力不集中。
疲劳导致职工无法保持高度警惕,容易出现犯错和违反规程的情况。
另外,如果煤矿为了追求产量而压缩工作时间或者减少休息,也容易导致职工疲劳,进而出现三违行为。
5. 激励机制不完善:煤矿职工的激励机制也与三违行为有关。
如果煤矿仅仅以产量和利润来评价职工的绩效,而不注重安全生产指标,就容易导致职工为了追求产量而忽视安全规定。
相反,如果煤矿能够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将安全绩效纳入绩效考核体系,适当奖励对安全规程遵守较好的职工,就能有效减少三违行为的发生。
总之,煤矿职工常见的三违原因是多方面的,涉及职工个人行为、教育培训、安全监督与管理、工作强度和激励机制等方面。
为了减少三违行为的发生,需要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改善工作环境、加强安全监督与管理,并完善激励机制,从而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遵守规程的能力。
煤矿三违标准汇总
二、二类“三违”界定标准1.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未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造成事故的。
2.违反《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规定造成事故的。
3.现场存在隐患,不听检查人员劝阻,并和检查人员发生争执的。
4.未按规定配戴护目镜的。
5.警戒人员擅自离开警戒点或睡岗的;未经现场负责人同意,擅自撤除警戒的。
6.乘罐笼私自拉开罐笼门(帘)的。
7.乘坐架空乘人装置携带长柄工具或火工品的。
8.人为破坏综合防尘设施的9.不按作业规程要求时间进行验炮的;当班未处理完的瞎炮未向下一班交待清楚的。
10.炮眼内有异常时装药的;炮眼深度和最小抵抗线不符合规定的。
11.爆破前爆破母线不扭成短路的;爆破后不将发爆器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成短路的。
12.雷管炸药同时混放在炸药箱内的。
13.烧焊结束后,未安设专人留守看护或留守看护时间不足1 小时的。
14.推车时放飞车的。
15.起吊设备时,人员站位不符合措施规定的16.斜巷停车装卸料时,斜巷下平段未安设专人警戒的;车辆未使用锚链或卡轨器固定的,或卡轨器距离车轮超过200mm 的。
17.绞车司机骑绳操作小绞车或前面、侧面开车的;带电自行处理爬绳的;斜巷不带电松车的。
18.绞车运行期间或斜巷停车时,绞车司机睡岗或待岗的;发现钢丝绳受力异常或不明信号未及时停车处理的。
19.斜巷“一坡三档”设施不齐全或钢丝绳锈蚀严重、断丝超限时进行打运的。
20.信号把钩工未检查绞车提升绳及保险绳是否挂好压好、车辆装封车情况、车辆连接情况、斜巷内及警戒区域有无人员就发出打运信号的21.斜巷上口绞车不运行时,钢丝绳余绳超过摘挂钩地点的。
22.违规处理斜巷掉道的。
23.电机车抵车范围内有人开车的,或抵散车的;绳式推车机作业区间内有人时开动推车机的。
24.双司控电机车司机不在前方的司控室开车的,或超速行驶的。
25.电机车充电工配置电解液前防护用具穿戴不齐全的。
26.带电挪移电器、开关的。
27.高低压验电时,不使用经检验合格的对应电压等级验电笔进行验电,或挂接地线不是三相全部接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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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寨煤矿常见“三违”汇总一、采煤专业1、工作面工程质量低劣,支柱初撑力、工作阻力合格率低于80%的。
2、采空区悬顶超规定不采取加强支护措施,达到强放数值未及时组织强放的。
3、采煤机与工作面运输机不闭锁,无断开馈电开关装置,隔离开关不起作用的。
4、采煤机进刀位置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
5、采面单摘顶梁无措施的、机组超宽采煤的。
6、采煤工作面支护结构、端头支护形式、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
7、采煤工作面的副巷溜子溜尾滞后于切顶线,上下平巷的回撤滞后于工作面切顶排,未设关门点柱的。
8、工作面支护密度不符合规程规定或支柱柱距3处以上超规程规定的。
9、工作面软底穿鞋后钻底量仍超过100毫米的。
10、两巷及上下出口局部高度、宽度不符合要求,影响通风、运输、行人的。
11、分段作业距离、机组割煤与移溜距离、移溜与支柱距离、支柱与回柱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
12、单体支柱支护工作面测压表无法正常使用或不按规定配备备用测压表的。
13、机采工作面不按规程要求预挂顶梁、架设π型钢的;机道片帮超宽不打临时贴帮柱的。
14、联网质量差,致使切顶排出现撕网造成窜矸埋柱3根以上的、联网时,抽采空区网子联网的;15、顶梁走向或倾斜方向连续两根不铰接的。
16、工作面来压期间或断层构造处,未按措施加强支护的。
17、控顶距超过规程规定的、超前支护距离不符合规程要求的。
18、架棚巷道与工作面接茬处缺π型钢或π型钢不合格的。
19、连续2棵支柱超高使用或无活柱的。
20、工作面伞檐超过规定不及时处理的。
21、π型钢单摘、临时密集不全、丛柱距离超规定的。
22、防倒绳子(钩)不全的。
23、切顶排特殊支护数量不足的。
24、现场无施工图牌板或施工图牌板与现场不符的。
25、移溜头溜尾时不停电的;停煤机时不打隔离开关及闭锁的。
26、支柱时抽倒斜撑,密集柱,升程不足或升程超限的、支柱时不紧固水平销,吊梁松动的。
27、回柱时不提前加戗棚,护身柱的、不使用长把工具回收物料的、不制止人员来回走动的、不提前联网的、不清好退路的;用手拿顶梁的;不严格执行“四不回”“两必须”等一系列回柱安全防范措施的;28、移溜子时不及时打设基本柱的;29、开溜子又打眼的;30、回采工作面人员注液时,站在支柱下方及正对三用阀的;31、移溜子时,将单位支柱直接顶住顶梁或直接顶单体柱子的;32、支柱倒水平销时,一人站在上方倒,一人站在下方扶柱及水平销的;33、支柱后,联锁绳头不连或松懈不紧的;支柱时,挂好悬空梁后,将手放在支柱里侧升柱的;34、人员注液时,特别是上下端头注液时,插上注液枪直接注液的;注液升柱,用手握住枪卡子的;35、采煤机维修人员,支护不全维修的;36、移溜子时,综采架子卸荷后,人员穿行的;37、使用支柱移溜子不打压点柱的;38、采煤机运行时,非开机人员穿过采煤机的;39、付巷溜子掐溜子,用电合茬,用长钎子撬起溜槽合溜子的;用点柱把手抬溜子的。
40、回柱人员支设戗棚时,支设不标准,支柱直接支设在戗棚头一侧,不先加中间腿子的;41、移溜子后,不打临时支柱或临时支柱超距的;42、采面联网,人员进入机道不敲帮问顶的;43、空区冒落不实处提前抽倒密集柱的;44、支柱不迎山就支柱的;45、移综采支架时,操作人不站在操作台上的;46、使用坏支护材料的;47、手指口述不执行、或与现场不相符的;二、掘进专业1、迎头空顶作业的。
2、无规程、措施施工或不按规程措施组织施工的。
3、上山移扒斗不符合规程措施要求的。
4、锚杆、锚索的盘梁松动,扭距、拉力达不到作业规程要求的。
5、迎头无计划停风时无措施,或应急时不与调度室、安监站联系的。
6、上、下山提升不使用车尾、保险绳的。
7、煤仓施工安全措施落实不全的。
8、有截锚杆现象;使用长度不足锚杆;连续两根锚杆不合格的。
9、有透水危险不按规程规定进行探放的。
10、下山掘进定炮时采用潜水泵排水的。
11、临时支护不合格,前探支架移设不及时,接顶不牢固的。
12、锚杆支护不合格,不按规定安装锚杆;不合格锚杆未及时补打。
13、锚喷巷道初喷厚度不符合规程要求的。
14、使用不合格支护材料的。
15、扒装机工作时,扒斗运行的区段有人工作或行人的。
16、架棚巷道迎头防倒设施不全或使用不合格的。
17、施工250以上的倾斜巷道防滚矸措施不符合规程要求的。
18、三岔口、四岔门施工不符合规程规定,现场无施工大样图的。
19、无锚杆监测工具或监测工具失效的。
20、迎头积矸多,达到巷道断面三分之一,仍组织施工的。
21、斜巷提升、对拉绞车提升、平巷提升矿车掉道的。
22、火药峒室规格、距离不符合规程规定的。
23、斜巷施工不按规程要求设置躲避峒室的。
24、上下山施工运输轨道时不符合规程措施要求的。
25、交叉点施工跨度超过6米,在规定时间内不进行锚索加固的。
26、二次支护距离超过规程规定的。
27、施工过程中有悬矸危岩,不执行敲帮问顶制度的。
28、修复巷道或整棚时不执行由外往里逐架进行,不设临时支护,退路不畅通的。
29、巷道内安全设施不全、不灵敏、或失效的。
30、扒装机固定不符合规程规定或不合格的31、扒装机移设不及时,距迎头距离超过规程规定仍组织施工的。
32、巷道变形失修未及时处理的。
33、巷道成型差,局部超欠挖达300毫米以上的。
34、锚杆支护巷道锚杆角度、外露长度、锚盘接触面、联网、压网不符合要求的。
35、对锚杆不按规定要求作拉力试验的。
36、架棚巷道支架距离、迎山角、扭矩、棚腿扎角、背顶背帮等不符合规程规定的。
37、对拉绞车提升,运行区段内不按规程规定设信号的。
38、平巷施工不按规程要求设置躲避峒室的。
39、电机车、电瓶车串车运行中,人员行走未停的;40、电瓶车司机把单腿放在车碰头上的;绞车司机开车时,缠绳不正或爬绳,不停电边开车,边用手处理的;41、耙装机装车时,电未停就人工向里推车的。
42、交接班不先就工作的隐患、遗留问题交接处理而是先从事其他工作的;43、初喷作临时支护,初凝时间不足就工作的;初喷与打锚杆超2小时未进行锚杆支护的;44、初喷巷道打锚杆时,作业人员未站在永久支护掩护下作业的;45、点眼工背朝迎头,站在风钻正前方点眼的;打眼工骑跨风钻气腿的;用截子截物料时两人对面操作的。
46、皮带司机皮带运行中清理皮带机头机尾卫生的;47、操作锚杆机者,一手操作,另一只手处理挤住的风水管线的;48、施工单位主管、常务、机电区长,现场随意安排,抽人从事其他工作的;49、耙装机不停电,随意进入耙装区域的;50、不打回点开溜子的;51、皮带溜子开关使用后只打到零位不闭锁的;52、习惯性不系帽带、摘矿帽的;53、人工推车手放在车沿上,并且安全间距不够的;54、各提升车路的上车场,挡车门不在人行道侧,关门时不用钩子,而且跨绳的;55、斜巷提方车时,提前打开挡车设施的;56、换锚杆机中杆时,职工抓住锚杆机嘴子的;57、不执行煤层注水和湿式打眼的;58、开耙装机不使用照明灯的;59、接溜子合茬时,经常用电合,而又无闸的;60、炮后不检测锚杆,直接进入迎头摘除悬矸危岩的;61、全煤巷道打眼时,用手拿麻花杆子点眼的;62、耙装机绳有接头或断丝超限继续使用的;63、喷浆拌料时,配比不按要求,无专用工具装料的;64、喷浆时施工人员用双腿夹住喷浆料管的;65、在猴车上打盹睡觉的;66、提车不用保险绳车尾的;67、手指口述不执行、或与现场不相符的;三、通防专业(一)通风1、通风设施损坏不及时修复;质量不合格;风门不自动关闭;漏风较重。
2、人员通过风门后,不随手关闭风门的。
3、断开风筒、风筒漏风严重,影响作业地点正常供风的。
4、局扇及启动装置安装不当,局扇未上架或吊挂;无消音器的。
5、局扇不实行挂牌管理的。
6、局扇停止运转后,不及时撤出人员;不按规定探查迎头瓦斯的。
7、临时停工的掘进工作面停止供风的;停工未停风时,无专人看管局扇或不现场交接班的。
8、已停风的掘进工作面及超过6米的盲巷未密闭,未切断电源的。
9、采煤工作面结束后15天未进行永久密闭,采区开采结束后15天(综采1个月),未设置防火墙全部封闭采区;井下风流中发现CO浓度超过规定的。
10、井下空气成分,有害气体浓度、各地点的风速、温度、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的。
11、井下各避灾路线无指示警标的。
12、风筒末端距工作面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
14、掘进工作面不安设双风机双电源;双风机双电源不自动切换的。
16、现场存在问题或隐患,不及时整改落实的。
17、通风系统不合理,通风设施不齐全,出现无风、微风、老塘风、循环风,以及不合理的串联风、扩散风;采掘工作面及机电峒室风量不足而继续工作的。
18、破坏通风设施;擅自打开栅栏进入盲巷的。
19、擅自停开局扇;局扇无风电闭锁;未执行一台局扇只准向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的。
20、巷道贯通时,掘进的工作面每次爆破前未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工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瓦斯浓度的。
21、风门同时打开造成风流短路;发现敞口盲巷的。
22、违反通风、瓦斯、煤尘、防灭火的管理规定,对隐患处理不及时、不果断,又盲目安排施工的。
23、矿井主通风机事故停电停风,对矿井安全和生产造成重大威胁,不采取有效措施的。
(二)防尘1、防尘管路吊挂不平直、牢固;有急弯;管径及三通阀门不按规定设置;管路、接头漏水;水源水量不充足、水压不符合要求。
2、施工现场无洒水降尘记录或记录不全的。
3、采掘工作面及各运煤转载点喷雾洒水装置不全,不灵敏可靠;不能正常使用的。
4、采掘工作面粉尘含量超过规定的。
5、放炮时不打开净化水幕,冲击波水幕失灵的或远程喷雾不能正常使用的;水幕不能覆盖全断面的。
6、防尘系统不完善,采掘工作面及各转载点无防尘管路,防尘设施不健全完好正常使用的。
7、无水炮泥专用箱和灌水炮泥水针的。
8、主要进风巷及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掘进迎头不实行净化通风,未按规定的位置、数目设置净化水幕的。
9、井下煤仓、溜煤眼放空;溜煤眼兼做风眼的。
10、各采掘面的粉尘浓度未按规定进行测定或弄虚作假、伪造数据的。
11、煤层不注水或煤层注水效果达不到要求的。
12、现场存在问题或隐患,不及时整该落实的。
13、采煤机、掘进机内外喷雾装置水压不足、降尘效果差或不坚持使用的。
14、防尘系统不完善;采掘工作面无防尘管路、洒水软管;防尘设施不健全、完好;破坏、偷盗防尘设施、隔爆设施的。
15、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器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器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未报告矿调度室,未编制执行安全措施的。
16、未制订除尘制度或不按规定冲刷煤尘,造成煤尘积聚厚度超过2毫米,长度超过5米的。
17、无水开采煤机,掘进机的。
18、井下工作地点干打眼的19、未实行煤层注水;煤层注水孔深度、水量,无记录或不符合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