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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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镇街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2017年镇街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2017年镇街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南京市财政局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我局按照中央和省市总体部署和要求,制定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划,设立镇街发展专项资金,保障镇街财政所运行发展。

一、镇街发展专项资金设立情况镇街财政是国家财政体系中的最基层一级财政,是巩固基层政权、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

随着农村综合改革、新农村建设以及公共财政加大对“三农”的投入,镇街财政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

新的形势和任务使镇街财政的管理职能较取消农业税前发生了很大变化,镇街财政在职能定位、体制机制、人员配置、人员素质等方面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因此, 加强镇街财政建设,增强镇街财政实力,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着力提高镇街财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成为当前镇街财政工作的重要任务。

财政部、省财政厅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

财政部门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把加强基础工作和基层财政建设,作为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主要内容来抓。

镇街财政是财政体系的末端,按照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总体要求,就是要进一步加强镇街财政的制度建设、队伍建设、设施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镇街财政的管理职能、监督职能,逐步提高镇街财政支持发展能力、服务“三农”能力、公共保障能力、综合调控能力。

按照省厅要求,2017年,市财政全面提升街镇财政综合管理和服务水平,树立街镇财政良好的“窗口”形象,加强财政所规范化建设目标任务,把财政所规范化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加强街镇财政工作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常抓不懈。

进一步加大街镇财政资金监管力度,按照省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乡镇财政实施就地就近监管县乡联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增强做好街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明确工作目标,努力抓实抓好,力求取得实效。

为保障工作到位,加大财政所设施设备建设力度,创造必要的工作环境条件,支持对办公设施维修改造、干部培训等。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一、评价目标本工作方案旨在明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目标,确保评价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为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提供有力支持。

二、评价对象本评价方案适用于对各类专项资金使用效果的评价,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投资项目、产业发展资金、科研经费等。

三、评价内容1.资金使用效益:评价专项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2.项目管理水平:评估项目管理机构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规范性和效率。

3.项目完成质量:对项目实施结果进行评估,包括项目进度、成果质量、技术水平等。

4.财务管理与风险管理:对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状况、风险控制能力进行评估。

5.政策执行效果: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包括政策宣传、培训、监督等环节。

四、评价方法1.定量评价:运用数学模型和统计分析工具,对可量化的指标进行计算和分析。

2.定性评价:采用专家评审、问卷调查、案例分析等方法,对难以量化的指标进行评价。

3.比较分析:通过对不同项目或不同时期的比较,分析专项资金绩效的差异及原因。

4.综合评价:将各项指标综合起来,全面评估专项资金的绩效水平。

五、评价流程1.制定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目标、对象、内容、方法和时间安排。

2.数据收集与整理:收集相关数据和资料,进行筛选、分类和整理。

3.开展评价:按照评价方案进行定量和定性评价,得出初步评价结果。

4.结果反馈与修正:将初步评价结果反馈给被评价方,征求意见并进行修正。

5.撰写评价报告:汇总评价结果,形成评价报告。

6.结果应用:将评价报告提交给相关部门,作为专项资金分配和管理的重要依据。

六、评价结果应用1.指导改进:根据评价结果,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2.激励先进:对表现优秀的项目或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励其继续发挥优势。

3.问责整改:对存在问题的项目或单位,要求其进行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优化配置:根据评价结果调整专项资金的分配方案,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整体绩效水平。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湖南省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湖南省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湖南省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6.08•【字号】湘办发〔2017〕22号•【施行日期】2017.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湖南省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办发〔2017〕22号各市州委,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2017年湖南省绩效评估实施方案》已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6月8日2017年湖南省绩效评估实施方案为严格绩效管理,突出责任落实,促进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完成省委、省人民政府确定的2017年各项目标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评估范围及分类(一)市州党委、政府(14个,按经济发展水平分为2类)1.长沙市、衡阳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阳市、常德市、郴州市2.邵阳市、张家界市、益阳市、永州市、怀化市、娄底市、湘西自治州(二)省纪委及省委工作机构(17个)省纪委(省监察厅,含省纪委派驻省委巡视机构人员)、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含省委组织部派驻省委巡视机构人员)、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省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工委(省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管委会)、省委政研室(省委改革办)、省直机关工委、省编办、省委党校、省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老干部局、省台办、省信访局、省委讲师团、省委党史研究室(三)经济管理部门(19个)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研究室、省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委、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地税局、省旅发委、省粮食局、省政府金融办、省供销合作总社、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四)社会发展部门(17个)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宗委、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政府外事侨务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人防办、省档案局、省地方志编委、省移民局、省扶贫办(五)司法执法监督部门(11个)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司法厅、省审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安监局、省政府法制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六)省工商联及群团组织(12个)省工商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省文联、省侨联、省社科联、省残联、省贸促会、省作协、省红十字会(七)厅(局)级事业单位(9个)省参事室、省韶山管理局、省核工业地质局、省地勘开发局、省有色金属管理局、省有色地勘局、省煤炭管理局、省煤田地质局、省黄金管理局(八)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及常委会工作机构(13个)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人大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九)省政协专门委员会及工作机构(10个)省政协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省政协文教卫体委员会、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省政协文史学习委员会、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省政协研究室(十)民主党派湖南省委机关(7个)民革湖南省委机关、民盟湖南省委机关、民建湖南省委机关、民进湖南省委机关、农工党湖南省委机关、致公党湖南省委机关、九三学社湖南省委机关(十一)中央在湘机关(11个)省国税局、长沙海关、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气象局、省地震局、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湖南煤监局、省通信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湖南能源监管办、财政部驻湖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及常委会工作机构、省政协专门委员会及工作机构、各民主党派湖南省委机关的绩效评估分别由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省委统战部参照本方案组织实施,2018年1月10日前将评估结果送省绩效办。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

办刊费5万元
效 益 指 标
社会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社会公众或服务 对象满意度指标
对台宣传平台载体有新的突破
内刊质量好,赠阅对象满意度高
专项实施 保障措施
为确保专项实施,成立专门管理机构、资金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办法、工作措施(方案、 规划)等。
财政局绩效管 理股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桂台通讯》办刊 2期
2017.01
2017.12
专项年度 绩效目标
认真组织,精心编辑,编辑2期高质量的《桂台通讯》内刊,对台宣传有成效。
一级 指标 产 出 指 标
二级指标 数量指标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成本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指标内容 编辑《桂台通讯》2期 对台宣传成效明报人:雷湘梅
联系电话:18573556566
填报日期:2017.04.26
—22—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中共桂阳县委统战部 专项名称 部门名称 部门相应职能 职责概述 专项立项依据 专项实施内容 专项实施 进度计划 《桂台通讯》办刊经费 中共桂阳县委统战部 专项属性 资金总额 (万元) 延续专项√ 5 新增专项□
负责管理有关促进两岸交流工作、对台新闻宣传工作 县委常委会议纪要 计划开始时间 计划完成时间

2017年中小企业创业补助创新奖励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2017年中小企业创业补助创新奖励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立项背景及实施目的为改善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环境和服务体系,增强经济发展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山东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等文件要求,省财政设立了省级中小企业创业补助创新奖励专项资金。

专项资金支持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完善中小微企业创业环境。

重点支持全省中小企业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运行及服务,支持小企业创业基地、产业集群、企业园区各类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机构的建设和运行,增强服务能力、降低服务成本、增加服务种类、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创业和扩大就业。

二是提高中小微企业创新能力。

重点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提升孵化器的服务能力和绩效,支持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鼓励中小企业研发新技术、新成果,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

三是改善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

发挥财政资金对担保机构等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机构的激励作用,引导其提升业务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规范经营行为,扩大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规模,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二)项目内容及投入情况2017年,省级中小企业创业补助创新奖励资金重点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打造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省级中小企业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三个方面。

山东省财政厅共下达省级中小企业创业补助创新奖励资金11200万元,其中: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7200万元、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等4000万元,共涉及1个省直部门,11个地级市,15个县(市、区)。

(三)项目实施情况2017年所有预算项目均按计划完成,山东省财政厅资金也已全部拨付到位。

二、项目绩效目标(一)总体绩效目标山东省中小企业创业补助创新奖励资金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全省中小企业户数达到200万户,建成800家基础设施完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功能健全、服务质量上乘的省市级小企业创业基地和“创客空间”,小企业孵化成功率达到80%以上。

培育国家创业示范基地20家,“专精特新”企业达到5000家,培训各类创业人员2万人。

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互联网+”行动经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互联网+”行动经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互联网+”行动经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益阳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8.07.11•【字号】•【施行日期】2018.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互联网+”行动经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市经信委及相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益政发〔2013〕10号)、《益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益财绩〔2014〕126号)和《益阳市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委托中介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益财绩〔2015〕155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我局委托益阳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介机构)对2017年度“互联网+”行动经费资金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范围2017年度市级预算安排的“互联网+”行动经费资金共500万元(见附件1)作为此次评价范围。

二、评价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益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益财绩〔2014〕126号)、《益阳市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委托中介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益财绩〔2015〕155号)、《中共益阳市委办公室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实施“互联网+”行动方案(2016—2020)〉的通知》(益办发〔2016〕17号)等法律、文件精神。

(二)“互联网+”行动经费资金绩效目标、资金及项目管理制度。

(三)中央、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财务会计制度。

(四)相关部门出具的审计、检查报告和项目验收报告等。

三、评价内容1、项目决策情况:(1)项目是否有设立依据,立项依据包括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政府规划等;(2)子项目申报流程是否规范,是否组织评审,是否进行公开,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

2017年省级中医药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2017年省级中医药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广东省中医药局是广东省卫生厅管理的主管中医药事 业的副厅级事业单位,内设 4 个处室,机关行政编制 25 人。 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中医药工作的方针政策 和法律法规,拟订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政策 及相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 案,参与制定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医药扶持政 策,参与重大中医药项目的规划和组织实施。承担中医医疗、 预防、保健、康复等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合理用药的管理,
2017 年省级中医药建设专项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机构: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机构(团队)负责人:陈德萍 项目负责人:刘 哲、房 辉
依据《关于做好 2018 年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有 关问题的通知》(粤财绩函〔2018〕11 号)广东省财政厅委 托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以下简称:广外)对 2017 年省级中 医药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第三方绩效评价。经过自评材料 审核、现场核查评价、综合分析评价等一系列评价程序,形 成本评价报告。
训,学习中医典籍、经方、中药实
4
1 理论培训,提升基层中医药人
继承人集中理论培
践技能等内容,共培训 100 人,分 1
员的理论水平和临床技能,提
训项目
期完成;(2)将培训讲义汇编成册。
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业达标;(2)配备中医类别医师、
综合医院中医药工
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建设,
2
4
护士达标,中医临床科室负责人、
作示范单位项目
开展中西医协作,提升综合服
护士长应具备相应职称及技术;(3)
务能力。
诊室、病床面积达标。
整理并推广国医大师邓铁涛、
(1)结合国医大师邓铁涛、禤国维

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03.03•【文号】财建〔2017〕32号•【施行日期】2017.03.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财建〔2017〕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环境保护局:为强化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支持和引导《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目标任务的实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163号),我们制定了《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财政部环境保护部2017年3月3日附件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第一条为强化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支持和引导《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目标任务的实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16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绩效评价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会同环境保护部门,对专项资金支持事项进行的综合评价。

第三条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是《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主管部门编制的年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年度方案)等。

第四条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完成情况、专项资金管理、年度方案绩效目标设定及完成情况等方面。

第五条有关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环境保护部门组织本地区相关地市制定本地区本年度水污染防治专项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1),制定本年度实施方案及项目清单(具体要求由环境保护部另行发文),并于每年3月底之前上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

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一)绩效评价目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旨在通过评价改善预算部门的财政支出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及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主要是通过对某项目政策的内容、重点支持方向进行梳理研究某项目专项的合理性,分析各项目拟支持金额比例的合规性,重点关注项目管理机制的健全性和是否规范有效,年度目标是得以否实现,分析上海市某项目专项资金的效率和效益。

评价组根据绩效评价的结果,结合上海市现状,探寻上海市某项目专项的优化路径,对上海市某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以提高上海市某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制定过程评价组在对市经信委的职能、项目申报及完成情况、财务基础数据等基本资料获取的基础上,按照逻辑分析法独立构建科学的指标体系,形成以指标体系、访谈调研、问卷调查、实地检查为核心的工作方案,经过与项目单位就工作方案中的项目概况、评价指标体系等进行了多次讨论、多次调整后形成了工作方案初稿,并于2018 年5月3 日召开了专家评审会,会后,评价组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专家评审修改意见对照表可见附件 11,主要包括:对于某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实施内容重新进行了梳理,并以表格的形式清晰反映了资金的拨付情况。

评价组制定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 3),用以考察 2017年度上海市某项目专项支持项目完整的项目产出及效果。

由于2017年度上海市某项目专项支持项目还处于实施期,部分产出及效果无法考察,评价组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重新对本项目的产出类指标、效果类指标进行梳理,得出 2017 年度阶段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尽可能考察本阶段可以量化考察的产出及效果。

2017 年度阶段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见下表。

1表2-1 2017 年度上海市某项目专项阶段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101112131415161718在将修改后的工作方案与上海市财政局、预算单位征求意见后, 于 2018 年 5 月 18 日最终形成方案定稿。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加强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中央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各省”)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新疆兵团”)主要用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资金。

第三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应当围绕脱贫攻坚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统筹整合使用,形成合力,发挥整体效益。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支出方向包括:扶贫发展、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三西”农业建设、国有贫困农场扶贫、国有贫困林场扶贫。

第四条坚持资金使用精准,在精准识别贫困人口的基础上,把资金使用与建档立卡结果相衔接,与脱贫成效相挂钩,切实使资金惠及贫困人口。

第二章预算安排与资金分配第五条中央财政依据脱贫攻坚任务需要和财力情况,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地方各级财政根据本地脱贫攻坚需要和财力情况,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并切实加大投入规模,省级资金投入情况纳入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内容。

第六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向西部地区(包括比照适用西部大开发政策的贫困地区)、贫困革命老区、贫困民族地区、贫困边疆地区和连片特困地区倾斜,使资金向脱贫攻坚主战场聚焦。

第七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

资金分配的因素主要包括贫困状况、政策任务和脱贫成效等。

贫困状况主要考虑各省贫困人口规模及比例、贫困深度、农民人均纯收入、地方人均财力等反映贫困的客观指标,政策任务主要考虑国家扶贫开发政策、年度脱贫攻坚任务及贫困少数民族发展等工作任务。

脱贫成效主要考虑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结果、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结果、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成效等。

2017年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2017年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2017年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一、项目概述(一)项目立项背景根据《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率先科学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青发[2013]7号),设立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依据《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全国旅游厕所建设管理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旅办发〔2015〕7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旅游厕所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203号)、《青岛市旅游厕所建设管理工作方案》(青政办字[2016]15号)增加旅游厕所扶持奖励资金。

(二)项目预算和工作内容2017年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6,100万元,包括两项:一是2017年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3,600万元;二是旅游厕所扶持奖励资金2,500万元。

1、青财预指〔2017〕2号《关于批复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2017年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36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

2、青财企指〔2016〕43号《青岛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度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下达旅游厕所扶持奖励资金2,500万元,用于按标准兑现政策。

3、根据青财企指[2017]0029号《青岛市财政局关于清算拨付2017年第一批旅游厕所扶持奖励及旅游景区奖励资金的通知》、青财企指[2017]0037号《青岛市财政局关于清算及调整拨付2017年旅游厕所扶持奖励资金的通知》,实际拨付旅游厕所扶持奖励资金专项资金2,108万元。

2017年度实际支出6,023.44万元,用于旅游政策扶持奖励(含旅游厕所扶持奖励资金)、旅游宣传促销、旅游质量提升、旅游规划、旅游惠民月、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咨询体系建设、旅游公共服务系统共八类项目。

项目资金涉及青岛市全部10个市区,2017年已全部完成计划。

明细见下表:1、社会效益(1)加强旅游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通过提升旅游从业人员素质,带动行业整体水平提升;(2)推进智慧旅游业态建设,通过升级旅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运行维护,推动智慧旅游建设;(3)完善旅游公共服务实施,通过厕所升级改造,方便游客,提升青岛城市形象。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0.31•【字号】陕财办农〔2017〕162号•【施行日期】2017.1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扶贫、救灾、慈善正文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陕财办农〔2017〕162号各设区市、韩城市财政局,扶贫局(办):为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陕发〔2015〕20号)精神和我省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我们参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财农〔2017〕115号),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陕西省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试行办法》(陕财办农〔2008〕211号)进行了修订,制定了《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2017年10月31日附件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陕发〔2015〕20号)精神和我省财政支出管理的有关要求,比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财农〔2017〕115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是对中央和省级安排并下达市县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过程及其效果进行综合性考核与评价。

资金范围应包括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以及其他列入省级专项扶贫资金范围的资金。

2017年中央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山东)

2017年中央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山东)

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立项背景及实施目的。

2004年以来,为了应对粮食生产的严峻形势,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如减免农业税、实施粮食直补等,充分调动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2005年,为调动地方政府抓好粮食生产的积极性,中央财政开始对产粮大县进行奖励,旨在缓解产粮大县财政困难,促进我国粮食和制种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2008年,增加产油大县和产粮大省奖励政策。

2013年,又将产粮大省奖励调整为商品粮大省奖励。

产粮大县奖励资金是中央财政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的重要方面,对调动和保护地方政府种粮抓粮积极性,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二)项目内容和预算支出情况。

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作为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直接明确到县,分配到县,由县级人民政府作为一般财力统筹使用。

超级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用于扶持粮油生产和产业发展。

2017年,我省获得产粮大县奖励资金165754万元。

其中,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157937万元,获奖县94个。

超级产粮大县奖励资金7817万元,获奖县5个。

(三)项目实施情况。

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除用于缓解财政困难外,大部分用于农业发展、粮食收储等方面,稳定了粮食播种面积,提高了农田基础产出能力,粮食单产、粮食良种覆盖率有所提升,提高了粮食仓储物流、加工转化能力。

超级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扶持粮油生产和提高粮油收购、仓储、物流、加工能力等方面。

二、项目绩效目标(一)总体绩效目标。

绩效总目标为进一步调动各级政府抓好粮食生产的积极性、缓解产粮大县财政困难,保持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仓储物流和加工转化能力。

(二)2017年度绩效目标。

年度绩效目标是提升产粮大县财政保障能力,让产粮大县重农抓粮有积极性,稳固粮食安全,促进粮食生产,发展优质粮油加工、改善粮油及主食供给服务设施和条件,引导产粮大县增加对绿色生态农业的投入。

三、评价基本情况(一)评价的范围和目的。

对获得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的103个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绩效目标表
(2017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县民政局 项目名称 主管部门 项目单位 项目起止时间
孤儿津补贴 县民政局 县民政局
项目属性 主管部门编码 项目负责人
新增项目
延续项目 √
603
胡建荣
联系电话
5536778
2017 年 1 月 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
资金总额 项目资金申请 (万元) 1、财政拨款 其中 2、自有资金 3、其 项目概况 他
对象满意度
100%
指标内容
机构收养人数 社会散居人数 机构补助标准
指标值
5人 216 人 1000 元/人 月 600 元/人 月 100%
备注
质量指标
散居补助标准
时效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公众或服务 对象满意度指标
社会发放率
对象满意度
100%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指标内容
机构收养人数 社会散居人数
指标值
5人 245 人 1000 元/人 月 600 元/人 月 100%
备注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长期绩效指标 时效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公众或服务 对象满意度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数量指标 产出指标 年度绩效指标
机构补助标准 散居补助标准 社会发放率
机构收养人数 社会散居人数 机构补助标准 散居补助标准 5人 245 人 1000 元/人月 600 元/人月 100%
备注
产 出 指 标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社会发放率
效 益 指 标
专项实施 保障措施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公众或服务 对象满意度指标

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关于2017年度城镇职工医保工作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一)项目概况:市医保局根据瑞金市人民政府文件瑞府发[2005]57号文件精神,宣传、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医疗保险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和实施全市医疗保险工作。管理组织和实施全市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完成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根据文件精神,每年按基本医疗筹资总额的2.5%安排医疗保险事业经费,城镇职工医保参保工作经费60万元。保证开展医疗保险工作需要的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
(三)绩效评价原则和方法: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2017年度城镇职工参加医疗保险工作经费活动进行绩效评价,依据为市府发[2005]57号文件的有关精神,根据文件评价指标体系及成立部门评价组织,部门绩效自评方式进行评价。
(四)绩效评价实施:在接到文件通知后,本部门立即成立绩效评价组,积极组织绩效评价会议,开展绩效评价的工作,对城镇职工参加医疗保险工作经费核查,对资金的使用和流向进行严格的检查和核实,再由绩评人员分析汇总,撰写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1、项目决策:成立了城镇职工参加医疗保险工作经费领导小组,由分管财务副局长王少华任领导小组组长,各有关人员共同组织实施。
2、资金管理:项目资金由分管财务的副局长王少华统一负责管理,副局长陈文丽分管,财务人员李彤进行专项资金管理。
四、项目实施经验
项目采取分步骤实施,专款专用,制定了严格的使用制度,可以继续推广。宣传贯彻落实有关医疗保险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实施项目中要更加注重宣传作用,让医保政策知晓面更广泛,使各项工作更好更全面的推进。
五、存大问题和相关建议
为深入推进市政府“民生工程”,促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上水平,建议本部门继续强化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精心做好各项工作,切实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政策;财政部门增加城镇职工参加医疗保险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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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供主管部门参考)
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和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意见的通知》(岳政发〔2014〕6号)文件精神,为高标准地完成本部门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1名,一般由财务分管局领导担任)副组长:(2名,一般由财务机构负责人、项目实施管理科室负责人担任)
组员:(多名,一般由财务人员、项目实施管理科室人员担任)
评价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可选择设在项目实施管理科室,也可设在财务机构,由部门单位自行协商确定)。

二、绩效自评内容及步骤
(一)根据自评范围确定财政支出项目实施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可参考自评通知附件《岳
阳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参考样表)》,并在其基础上根据项目实际进行具体细化、量化)。

(二)向项目实施单位转发通知并部署工作。

(三)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1、组成绩效评价工作组;
2、收集整理项目基础数据和相关资料;
3、参照步骤(一)中确定的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绩效进行自评打分,填写《岳阳县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自评表中应在各评价指标的“备注”栏对该项考评情况进行简要的文字性描述并相应给分;
4、根据项目实际和填报说明,规范撰写《岳阳县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自评报告第五部分可作为单独的报告附后。

(四)对项目实施单位报送情况进行核查并开展现场评价工作,在核查无误的基础上对项目资金拨付、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最后综合形成绩效评价报告,并连同相关佐证材料报送县财政局
三、时间安排
(一)工作准备(月日——月日)
(二)工作部署(月日——月日)
对相关科室的人员进行工作部署或组织一次培训。

(三)项目自评(月日——月日)
(四)抽评核查(月日——月日)
由领导小组组织对自评情况进行抽评核查。

(五)汇总分析(月日——月日)
由领导小组对单位项目自评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并将自评结果汇总报县财政局业务主管科室和绩效评价管理中心。

四、需报送的材料
(一)绩效评价报告和自评表一式二份(连同电子文本)。

(二)其他相关材料:
1.根据项目实际量化细化后的个性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 基础数据表,如项目资金支出明细表、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产出明细表等。

3.项目立项的可行性报告和相关文件;
4.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组织实施有关管理规定;
5.自评工作底稿;
6.其他佐证材料。

五、要求
项目负责人及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把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本单位的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对相关资料要认真分析,保证评价结果真实合理;在自评过程中,要规范工作程序,并及时与绩效自评小组进行沟通,确保绩效评价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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