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春季绿化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临潼区农村环境大整治三年行动2018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临潼区农村环境大整治三年行动2018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4.25•【字号】临政办发〔2018〕44号•【施行日期】2018.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村环境保护正文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临潼区农村环境大整治三年行动2018年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8〕44号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了扎实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迎接全运会当好东道主西安城乡环境大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深入持续推进我区农村环境大整治,打造整洁靓丽、美观有序的新农村形象,迎接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召开,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及目标紧扣“追赶超越”要求,围绕“美丽临潼”建设,助力第十四届全运会召开,按照“区街联动、突出重点、强力治理,监管并举,考核推动”的原则,2018年在全区191个行政村扎实开展农村环境大整治三年行动,通过净化、序化、亮化、绿化、美化“五化”提升,年底实现全区80%的行政村考核达标的任务目标,促进全区农村整体形象持续有效提升。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农村是指除城市建成区以外的街道、村、组等其他所有区域,整治重点为各街办驻地村庄,街村入口,进村道路,河流、池塘和主要交通干道周边。
三、组织机构为确保工作推进成效,成立西安市临潼区农村环境大整治三年行动指挥部,受区城乡环境大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全区农村环境大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工作,组成人员如下:总指挥:杨兵区委常委、副区长副总指挥:韩现锋区建住局局长成员:邢平区财政局局长姚晓宁区农林局局长王彬区城市管理局局长张宏伟区水务局局长宋光明区交通运输局局长邢皓区经贸局局长辛宏威环保分局局长赵建文国土分局局长李伟规划分局局长雷琦工商分局局长陈文军公安分局局长刘建彪区建住局副局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住局,负责督促农村环境大整治三年行动9项任务的落实,协调解决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负责收集、汇总农村环境大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情况和信息上报工作;负责协调各牵头部门、各街办做好农村环境整治迎检、观摩、考核等工作。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裸露土地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裸露土地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植树造林与绿化【发文字号】济政办字[2018]20号【发布部门】济南市政府【发布日期】2018.02.23【实施日期】2018.02.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裸露土地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18〕2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济南市裸露土地绿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2月23日济南市裸露土地绿化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城区裸露土地绿化工作,防治扬尘污染,改善空气质量,美化城市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十大行动”、“十大措施”的工作部署,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总体部署,对标“1+454”工作体系要求,以减少裸露地面扬尘污染、改善空气质量为目标,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全面覆盖的要求,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裸露土地绿化行动,实施网格化、动态化、精细化管理模式,逐步建立裸露土地绿化长效机制。
二、主要任务裸露土地绿化要坚持“本土化、野趣化、自然化”的原则。
绿化品种选择应以本地植物为主,优先考虑速生、抗性强、绿化覆盖效果好、苗源充足的品种。
施工方式应兼顾四季,简单易行,便于养护管理,利于冬春季土地有效覆盖。
(一)城区裸露山体绿化。
结合实施山体绿化提升三年行动,对城市内的破损裸露山体进行适度修复,增植苗木,实施绿化美化。
坡度较小的,可在破损面底部砌筑种植池,种植爬山虎、五叶地锦等植物向上攀爬,对破损面形成覆盖。
坡度较大的,破损面下如有充分空间,应构建分层梯次绿化地形,以乔、灌、草、藤复层配置绿化。
对于陡峭的山体破损面,可通过挂网喷播、生物袋技术、高次团粒技术等实施绿化,或设置攀援网,栽植爬山虎、五叶地锦、紫藤、凌霄等植物进行绿化。
兰州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
兰州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8.03.30•【字号】•【施行日期】2018.03.30•【效力等级】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森林资源正文兰州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1989年8月28日兰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1989年11月28日甘肃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1998年10月9日兰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1998年12月11日甘肃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根据2010年11月26日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的《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兰州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兰州市保护城市重点公共绿地的规定〉、〈兰州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和〈兰州市全民义务植树暂行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8年3月30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的《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连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等五件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提高绿化覆盖率,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美化市容,增进人民身心健康,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和建制镇规划区的园林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绿地,是指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城市风景林地。
第四条本市城市园林绿化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专业管理与公众参与相结合的管理办法。
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指导、监督、检查各区(县)、各单位的园林绿化工作。
各区(县)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自辖区内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的实施和日常管理,指导、监督、检查辖区单位、街道和有关乡(镇)的绿化工作。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城市绿化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城市绿化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1.17•【字号】济政办发〔2018〕5号•【施行日期】2018.0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城市绿化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济政办发〔2018〕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济南市城市绿化条例〉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月17日《济南市城市绿化条例》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促进城市绿化事业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园林城市,根据《济南市城市绿化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市、县区绿化主管部门负责绿化建设管理的监督工作。
市绿化主管部门每年应根据全市年度绿化工作计划向各县区下达绿化任务,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县区绿化建设管理工作的考核。
第三条市、县区绿化主管部门应当设立损绿毁绿举报热线,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条坚持新城区绿化拓展与老城区绿化提升并重,结合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项目,通过拆迁建绿、拆违还绿、破硬增绿、增设花架花钵等形式,加强城市中心区、老城区等绿化薄弱地区的园林绿化建设和改造提升。
违法违章建设和临时性建筑拆除后的地块优先用于绿化。
第五条城市绿地应当均衡布局,绿化主管部门按照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入园”的要求,优化城市绿地布局,均衡布局公园绿地。
倡导文化建园,加大对地域、历史、文化元素的挖掘,提高公园文化品位和内涵。
充分利用街角路口的零散小型地块建设“口袋公园”,为市民提供更多休憩空间。
第六条县区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新建居住区绿地指标和质量的监督,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绿地指标和养护质量定期进行测评,将测评结果通报有关单位,并向本级政府报告。
加强对老旧小区绿地的提升改造,结合居民使用需求,通过增加植物配置和游憩、健身设施,完善居住区绿地的生态效益和服务功能。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淀区规范公园景观林地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淀区规范公园景观林地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8.29•【字号】海行规发〔2018〕16号•【施行日期】2018.08.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淀区规范公园景观林地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海行规发〔2018〕16号各相关单位: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海淀区规范公园景观林地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2018年8月29日海淀区规范公园景观林地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巩固生态景观建设成果,规范具有公园属性的生态景观林地日常管理维护,确保设施安全运行、游赏井然有序、治安秩序稳定、景观持续提升,使广大市民充分享受绿化建设成果,依据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海淀区生态林地补偿机制的意见》(海行规发〔2014〕14号),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建管匹配,足额保障;补齐短板,均衡发展;吸附劳力,就业增收;机构完备,优质服务;生态涵养,转移支付”的工作原则,对本区具有公园属性的生态景观林地进行城市公园化规范管理,以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同公园绿地分布不均衡之间的矛盾,为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提供优质、高效、和谐、宜居的生态环境,为完善本区生态环境管理制度探索新途径。
二、工作目标通过规范化管理,推进造林绿化建设在实现“增量”的同时向“提质”转变,实现林木资源可持续经营利用、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营造优美的自然环境;通过成立集体管理组织,推进绿色岗位就业吸附农村劳动力,促进当地农民持续增收,确保社会安定;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推进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建设美丽乡村。
三、工作组织区支农工作领导小组(区生态林地补偿机制政策领导小组)负责公园的新增、核减,以及组织等级评定、成果考核等管理工作;区园林绿化局负责公园景观林地的日常管理工作。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市区列为民办17件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市区列为民办17件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4.16•【字号】城政发〔2018〕32号•【施行日期】2018.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市区列为民办17件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城政发〔2018〕32号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区属各单位:今年,我区承办市列实事7件、区列实事10件,为切实把实事办好,区政府办公室制定了《2018年市区列为民办17件实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各承办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按进度要求高质量地完成实事办理任务。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区政府各分管领导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实事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督促落实。
各牵头主办部门是实事办理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
各牵头主办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完善工作制度,切实把每件实事的工作任务、进度要求和完成时限等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层层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
各配合单位要主动配合,积极衔接,解决存在的问题,推进各项实事顺利实施。
二、筹措资金,严格管理。
区财政要拓宽筹资渠道,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为全面完成实事提供资金保障。
同时,要严格执行资金计划,完善资金拨付程序,畅通资金拨付渠道,确保建设资金的及时下达和使用。
区审计局要及时审计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强化审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执行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实行专户管理,专项拨付,专帐核算,保障各项实事资金及时到位。
三、加快进度,强化管理。
为民兴办实事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进度和时限要求,倒排时间,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建设进度。
工程类实事原则上要在11月底前全面建成,并在验收合格后当年即投入使用。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2018年市“十件实事”工作任务的通知-信政文〔2018〕71号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2018年市“十件实事”工作任务的通知正文:----------------------------------------------------------------------------------------------------------------------------------------------------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2018年市“十件实事”工作任务的通知信政文〔2018〕7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为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市委、市政府决定2018年继续实施“十件实事”。
从全市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紧紧围绕“惠民生、办实事、见实效”的原则,集中力量继续办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民生实事,努力使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的改革发展成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为全面完成既定目标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有关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将市“十件实事”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落实责任,敢于担当负责,积极主动作为。
责任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确保2018年市“十件实事”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向全市人民递交一份圆满的“答卷”。
二、工作机制(一)领导分包负责制。
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按照职责分工对市“十件实事”各项目归口负总责,牵头协调督导相关工作落实;协助副市长工作的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处级干部具体负责对分管的市“十件实事”项目进行督促检查,监控工程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矛盾及问题,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二)项目单位责任制。
各项目责任单位要根据承担的任务,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细化明确具体措施和时间节点,做到定人员、定任务、定标准、定时限、定要求,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认真组织推进,直至全面落实。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城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城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3.03•【字号】铜政办发〔2016〕6号•【施行日期】2016.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城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铜政办发〔2016〕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铜川市城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方案(2016-2018年)》已经市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3月3日铜川市城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方案(2016-2018年)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城镇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的安排意见》(陕建发〔2015〕211号)精神,切实加强城镇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公共服务管理水平,治理“脏、乱、差”问题,营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城镇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中央和全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以“清洁城市为人民”“三分建设、七分管理”为原则,大力开展“学习中卫经验,清洁城市环境”活动。
不断推进城镇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机制,全面提升我市城镇市容环境卫生面貌。
二、整治目标(一)城镇容貌干净整洁。
从根本上治理群众关注的垃圾处理、扬尘控制、市容管理和城乡结合部脏乱差等问题,到2018年底,全面达到“以克论净”的中卫标准(每平方米灰尘不超过5克,垃圾不超过5分钟捡走),群众对城镇环境卫生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二)建立全覆盖的城镇道路保洁和生活垃圾处理体系。
通过政府向企业购买服务的模式,积极推进城镇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到2016年底,城市建成区主要车行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县城达到60%以上;到2018年底,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5%以上,县城达到70%以上。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朝阳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朝阳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11.12•【字号】朝政办发〔2018〕15号•【施行日期】2018.1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朝阳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朝政办发〔2018〕15号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朝阳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2018年11月9日朝阳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提升公开实效,凝聚发展共识,充分发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一、加强政府重点工作信息公开(一)围绕抓好“三件大事”、打赢“三大攻坚战”做好信息公开。
制定发布城市设计导则规划信息。
(市规划国土委朝阳分局负责落实)推进支持雄安新区建设、加强京津冀产业对接协作、区域污染联防联控和教育、医疗、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合作等信息公开。
(区发展改革委、区环保局、区教委、区卫生计生委、区人力社保局分别负责落实)推进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竞赛场馆新建、改造以及群众冰雪运动普及情况等信息公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体育局、区教委、奥林匹克公园管委会分别负责落实)协调发布金融、房地产等领域政策措施,及时公开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加大履行金融监管职责、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信息公开力度,适时公开融资担保监管行政许可、备案信息以及本区小额贷款公司名录。
2018年绿化养护整改通知书-word范文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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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花灌木,草坪修剪不及时,枯树、死树、烂头树较多,大乔木、乔灌木部分需要整形修剪和疏枝。
3、乔灌木病虫害严重。
4、部分区域地被存在缺株、死株现象。
5、个别树木支撑存在绑扎松动,缺失,存在安全隐患。
6、绿地内积存垃圾较多。
7、景观设施、道路(塑胶跑道,园路)、栏杆存在残缺、破损,廊架灯具存在掉漆现象。
接此通知后,请你单位务必于201X年9月1日前,对你单位管护范围内进行全面整改,做到绿地环境干净整洁清爽,园林植物生机盎然。
请你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日常绿化养护对照检查表》(见附2)的要求完成整改。
特此通知!句容市园林管理中心(公章)201X年7月 28日签收单位(公章)年月日附2:日常绿化养护对照检查表篇三: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定(制度)201X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三河市新创会展服务有限公司201X年3月10日1、目的为了提高绿化养护质量,巩固绿化建设成果,使园区内绿化养护管理工作达到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
根据《招标文件》及《园林绿化养护合同》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特制订《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作为本公司园林养护工作的指南和验收、检查的依据。
2、养护标准《参照园林绿化养护二级质量标准执行》3、适用范围园林绿化养护单位4、职责(1)熟悉负责养护区域的绿化面积和布局,熟悉花草树木的品种和数量,合理布置花草树木的品种和数量。
(2)做好园区设施的小修、盆景花卉修枝、履历和造型修建,绿化补种等工作。
新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乐市2019年重点造林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乐市2019年重点造林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乐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3.11•【字号】•【施行日期】2019.03.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新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乐市2019年重点造林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长寿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新乐市2019年重点造林绿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新乐市人民政府2019年3月11日新乐市2019年重点造林绿化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快造林绿化步伐,高质高效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进一步改善我市生态环境,全面提高生态建设水平。
按照《石家庄市国土绿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石办字〔2018〕52号)、《石家庄市学习廊坊和雄安新区平原造林经验抓好我市重点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石政函〔2018〕28号)和《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交通干线廊道绿化和环城林建设的实施意见》(石政办传〔2018〕81号)文件精神及石家庄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结合我市造林绿化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王东峰书记在全省县域经济暨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要大规模进行国土绿化,重点在沿路、沿河、沿湖,以及城旁、镇旁、村旁(简称“三沿三旁”)成片造林,立体绿化”和市委邢国辉书记2月21日调研造林绿化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关于改善生态环境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坚持“三沿三旁”重点绿化工作与其他绿化工程建设相结合,生态林与经济林建设相结合,专业造林与群众造林相结合,大规模推进造林绿化,逐步构筑起多层次、多树种、多效益生态绿化格局,为建设绿色家园、经济强市提供生态支撑。
二、任务目标2019年全市计划完成造林1.5万亩,重点实施“三沿三旁”绿化工程,具体任务详见附件。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0.19•【字号】汴政办[2018]104号•【施行日期】2018.10.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汴政办[2018]10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决策部署,全力做好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国家十二部委和六省(直辖市)政府联合下发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18〕100号)统一要求,我市制定了《开封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攻坚行动方案》),现印发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抓好落实我市稳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2018年1—8月,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呈现稳中向好趋势,但成效并不稳固,特别是秋冬季大气环境形势依然严峻,预计2018年冬季气象条件总体较上年偏差,空气质量有可能出现反弹。
各县区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把思想认识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突出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时段,采取更有针对性措施,扎实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加强指导,落实责任市、县、乡各级人民政府是《攻坚行动方案》落实责任主体,要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人;要以群众真实感受作为检验标准,确保各项统计考核数据真实准确,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市直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并指导县区落实《攻坚行动方案》任务要求,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充分调动地方和企业积极性,同时强化监督和管理。
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国土绿化工作的通知
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国土绿化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日期】2019.03.07•【文号】全绿字〔2019〕3号•【施行日期】2019.03.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国土绿化工作的通知全绿字〔2019〕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绿化委员会、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各有关部门(系统)绿化委员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内蒙古、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绿化委员会、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及全国林业和草原工作会议、全国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现场会议部署,推进实施《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积极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的意见》(全绿字〔2018〕5号),扎实做好2019年国土绿化工作,确保完成全年国土绿化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持续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加快林草植被修复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统筹治理、系统修复的总体思路,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推动绿色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扎实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
落实《全国造林绿化规划纲要(2016-2020年)》(全绿字〔2016〕9号)和2018-2020年营造林生产滚动计划,细化分解计划任务,加强督导调度,确保全年完成1.01亿亩造林绿化任务。
深入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还草、京津风沙源和石漠化综合治理、三北及长江流域等防护林体系建设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牢固构建“一带一路”、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等重点区域生态安全屏障。
加快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扎实推进规模化林场建设试点。
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开展森林乡村建设,改善提升村容村貌。
推进森林城市和森林城市群建设,稳步提升城市绿化水平,扩大城市生态空间,增加生态产品供给,恢复城市自然生态,营造城市宜居环境。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高水平推进国土绿化美化行动方案(2018—2022年)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高水平推进国土绿化美化行动方案(2018—2022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0.17•【字号】绍政办发〔2018〕71号•【施行日期】2018.10.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高水平推进国土绿化美化行动方案(2018—2022年)的通知绍政办发〔2018〕71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绍兴市高水平推进国土绿化美化行动方案(2018—2022 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0月17日绍兴市高水平推进国土绿化美化行动方案(2018—2022 年)为高水平推进国土绿化美化,加快全域国家森林城市建设,进一步优化城乡森林生态环境,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大花园建设,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省委省政府“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成森林浙江”和市委市政府加快发展品质林业全面推进“森林绍兴”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打造生态环境优美标杆总目标,坚持生态优先、以人为本,城乡融合、全域推进,高质量、高水平推进国土绿化美化,大力建设国家森林城市,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以下简称“一区两园”)建设,不断提升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着力构建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备、效益显著的国土绿化体系,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大花园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生态支撑。
到2022 年,全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6%左右,森林单位蓄积量稳步提升,率先在全省基本实现林业现代化。
二、重点任务(一)实施全域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行动。
坚持城乡统筹、全域推进,巩固绍兴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成果,以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为重点,完成国家森林城市复查监测评估;以诸暨市、嵊州市、新昌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抓手,加快“四边三化”和平原绿化,持续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整体提升城市绿化面貌,推动城市森林结构更加优化、布局更加合理、功能更加全面,为大花园建设打造完善的绿色生态基础,为绍兴“融杭连甬接沪”夯实绿色本底,使绍兴更好融入长三角国家级森林城市群。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2018年持续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2018年持续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3.08•【字号】信政办〔2018〕23号•【施行日期】2018.03.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2018年持续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信政办〔2018〕2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信阳市2018年持续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3月8日信阳市2018年持续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进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河南省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信阳市碧水工程行动计划》和省、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系列文件,持续打好打赢全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制定2018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水污染防治的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以持续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标本兼治、减排治污为抓手,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实施流域环境综合治理,着力解决突出水环境问题,确保完成《河南省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的我市2018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努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水生态环境需要。
二、工作目标到2018年底,全市淮河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100%,无劣V类水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6%,重点河流环境流量改善机制初步建立;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部消除,实施百城建设提质的县城区基本完成黑臭水体截污纳管工作。
绿化工程通知范文
绿化工程通知范文尊敬的业主:根据我们小区社区委员会的决议,为了美化社区环境、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我们决定进行一项绿化工程。
现将绿化工程的一些要点与细节向您通报,希望您能理解并配合我们的工作。
一、绿化范围本次绿化工程将涉及小区内公共区域,主要包括:社区公园、小区花坛、道路两侧等。
二、绿化植物选种我们经过充分的调研和专业意见的建议,选择了以下植物作为绿化植物:1. 花卉:菊花、迎春花、铁线莲等;2. 灌木:紫薇、金叶女贞、红叶石楠等;3. 喷泉周围树:榆树、杜鹃等。
三、工程时间安排为了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绿化工程将分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1. 第一阶段:从4月1日开始,对社区公园进行绿化;2. 第二阶段:从4月15日开始,对小区花坛进行绿化;3. 第三阶段:从5月1日开始,对道路两侧进行绿化。
四、工程期间的注意事项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居民生活的便利,我们需要您的合作:1. 在工程期间,请尽量减少社区公园、小区花坛和道路两侧的活动;2. 工程期间请注意安全,避免逗留在工地或施工区域;3. 如有任何问题或发现施工不当的情况,请及时向我们社区委员会反馈,我们将及时解决。
五、后期维护管理一旦绿化工程完成,我们社区委员会将组织专人对绿化植物进行定期养护和维修,确保绿化效果能够持久并产生良好的社区环境。
最后,感谢您对绿化工程的支持和理解。
我们相信,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社区的环境将会变得更加优美,居民们的生活质量也会得到提升。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祝您生活愉快!此致社区委员会。
石家庄市2018年农村重点造林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石家庄市2018年农村重点造林绿化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快造林绿化步伐,高标准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进一步改善省会生态环境和大气环境质量,提高全市生态建设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改善大气质量、改善生态环境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大力弘扬“塞罕坝”精神,坚持重点绿化工程建设与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相结合,生态林与经济林建设相结合,专业造林与群众造林相结合,大规模推进造林绿化,逐步构筑起多层次、多树种、多效益生态绿化格局,为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提供生态支撑。
二、任务目标2018年全市计划完成造林70万亩,其中,人工造林40万亩,封山育林30万亩。
完成全民义务植树1300万株。
(一)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以“3·12”植树节为契机,广泛动员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驻军、大中专院校、工商企业以及社会各界人员,积极投身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重点组织好“3·12”市四大班子领导义务植树活动和“3·24”省四大班子领导义务植树活动,带动全市义务植树活动向更广、更深发展。
各县(市、区)都要建立一个党政领导义务植树基地,为本地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树立样板,通过示范带动,迅速掀起造林绿化高潮,确保完成义务植树1300万株任务目标。
(二)实施重点造林绿化工程1、“一环”,即环城绿化林带工程。
规划环城绿化林带,东为新京港澳高速公路,南为衡井线接青银高速公路,西为青银高速接京昆高速公路,北为北绕城高速公路,在以上道路两侧各建设500米宽绿化林带。
主要涉及鹿泉区、正定县、藁城区、栾城区、元氏县、循环化工园区六个县(区)。
环城绿化林带规划总长度113.06公里,绿化面积8.3万亩。
其中,在道路内侧建设500米宽经济林带(衡井线两侧均建设500米宽经济林带),绿化面积3.2万亩;在道路外侧建设500米宽生态绿化景观林带,绿化面积5.1万亩。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渭河北坡绿化提升和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宝政办发〔2018〕6号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渭河北坡绿化提升和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正文:----------------------------------------------------------------------------------------------------------------------------------------------------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渭河北坡绿化提升和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宝政办发〔2018〕6号各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近年来,我市持续开展市域渭河北坡造林绿化,初步形成了北坡森林屏障景观体系,成为宝鸡生态建设的绿色名片。
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具体部位上还存在较大面积陡崖裸露,已建林木林地人为损毁现象也比较突出,生态环境仍然脆弱。
为了进一步加强渭河北坡绿化治理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绿化提升和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从2018年春季开始,用三年时间,通过植绿增景、治理陡崖、封护管理、生态修复等工程措施,保护修复治理渭河北坡面积3.3万亩,力争使塬顶百公里防护林带全线贯通,陡崖沟壑绿色全面覆盖,彩色景观片林集中连片,游园公园星罗密布,北坡区域森林如园如画,生态环境更加优美。
到2020年底,北坡森林覆盖率达到85%以上,将北坡建设成为关中西府城镇群的重要森林屏障和休闲健身康养基地。
二、主要任务(一)加大绿化治理力度。
营造景观片林,突出树种季相,实施坡面现有片林林相改造和补植提升工程,分区域营造红叶景观林、黄叶景观林、常绿景观林、花果景观片林,实现三季有彩、四季常绿。
打造郊野游园,突出森林休闲主题,结合市区、县城、城镇近郊森林公园改造提升工程,在坡面、台田建设郊野游园和休闲采摘园,提高森林休闲品味和趣味,提升森林休闲、健身、康养功能。
贯通塬顶林带,突出防护景观,以乡土、常绿乔木为主,在塬边补植宽幅30—50米的针阔混交林带,解决断档问题,实现塬边防护林带全线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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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稿单位南环路片区双创办初审
拟稿张永林份数30
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春季绿化工作的通知
为了巩固提升安康中心城市绿化水平,擦亮国家森林城市名片,提升安康对外开放形象,根据城市创建工作总体安排,结合片区实际,现将南环路片区2018年春季绿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任务
1.认真做好南环路主次干道增绿补绿。
对南环路、文昌路主次干道行道树枯死树木进行清点,协调市绿化处结合春季植树造林进行移植补载,落实沿途桶装树的日常管护工作。
协调新城办对片区新城南路、魁星楼、南井街、教院路和竹园巷五条背街小巷进行有计划的绿化工作。
2.扎实开展园林式单位创建。
按照园林式单位创建标准,辖区内有条件的单位全部开展园林式单位创建活动,逐级创建成为区级、市级、省级园林式单位,推动单位绿化提升档次。
单位办公室摆放绿植花卉,机关院落增加乔木数量,见缝插绿,建绿带花池,扩大绿化面积。
3.加强家庭绿化美化。
推动辖区内南门、文昌、香溪三社区全面开展绿化进小区、进家庭活动,组织发动社区、街道开展绿化美化工作,对社区的空闲地、边角地栽树种绿。
组织各居民小区(家属院)开展院落绿化整治,利用腾退空间栽树建绿,改善居住环境。
发动住户进行家庭绿化,商住楼居民按一人一盆花一户三盆花的标准在居室阳台摆放绿
植花卉,组织开展争创绿化示范家庭活动。
4、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各机关单位、社区、居住小区、商业企业都要广泛发动,积极参加义务植树绿化活动。
要见缝插绿,开展门前庭院绿化、屋顶阳台绿化,倡导居民养花种草,绿化美化院落居室。
二、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月22日至3月7日)。
片区双创办牵头开展春季绿化摸底,与相关责任单位调研座谈,确定工作任务,制定中心城区春季义务植树绿化工作安排意见,全面部署春季绿化工作任务。
各级各部门对照安排意见分解细化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层层组织发动。
2.实施推进阶段(3月7日至6月底)。
从植树周初开始,分头组织各单位植树造林、增绿补绿、护林管林活动;单位要按照“一包五年、包栽包活包管理”要求,抓好包抓绿化地块的造林和管理。
3.检查考核阶段(7月上旬)。
由片区双创办对各单位春季造林绿化和上半年创森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各单位领导要重视春季造林绿化工作,主要领导要过问,分管领导要精心安排部署,具体组织实施。
2.各单位要按照创建“园林式单位”的要求,加大单位院落、办公区、家属院的绿化投入,创造绿色、低碳工作环境。
3.强化督查考核。
南环路片区将春季造林绿化工作纳入下半年重点考核内容,定期组织对包抓单位创建工作进度进行检查,严格奖惩。
南环路片区创建办
2018年2月28日
南环路片区2018年春季造林、城区周边绿化帮扶管护情况统计表
管护时间管护位置总面积
(亩)管护面积
(亩)
管护数量
(株)
补栽面积
(亩)
补栽数量
(株)
投入资金
(元)
参与人数
(人)
备注
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委组织部市工商局省地质一队兴华集团长兴集团东海地产安康学院区农技中心区政协
区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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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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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干休所
市妇幼保健院市土地统征中心
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