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金属首饰钻石宝玉石检验员国家职业标准讲解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贵金属首饰、钻石、宝玉石检验员国家职业标准
1. 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贵金属首饰、钻石、宝玉石检验员。
1.2 职业定义
用抽样或全数检查方式对贵金属饰品的质量,钻石、珠宝玉石的真伪,加工质量,品质分级及镶嵌工艺进行检验及评估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其中钻石、宝玉石检验员不设初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有较强的理解、判断能力,非色盲、色弱,并有一定的空间感、形体感及计算能力。
1.6 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各等级培训均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中级、高级贵金属首饰、钻石、宝玉石检验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理论知识培训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培训在配备相应的工具、检验设备、设施的场地中进行。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4)取得相关专业中专毕业证书。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
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珠宝玉石(含岩矿)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珠宝玉石(含岩矿)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珠宝玉石(含岩矿)专业或相关专业研究生毕业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1.8.3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技师、高级技师鉴定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1.8.4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
1.8.5 鉴定时间
各等级的理论知识考试时间均为90 min;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钻石、宝玉石检验员中级、高级为150 min,技师、高级技师为180 min;贵金属首饰检验员按考核内容具体核定。
1.8.6 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配备相应的工具、检验设备,符合检测要求的室内环境中进行。主要工具、检验设备有:10倍放大镜、卡尺、量规、量角板、镊子、比色板、比色石、密度液、折射仪、分光镜、偏光仪、热导仪、反射仪、冷光源、钻石灯、紫外荧光灯、二色镜、查尔斯滤色镜、天平、钻石投影比率仪、宝石显微镜、红外光谱仪、X射线荧光光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及化学分析常用设备等。
2. 基本要求
2.1 职业道德
2.1.1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 职业守则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按国家技术标准进行检验,保证公平、公正、科学。
(3)认真负责,严于律己,不骄不躁,吃苦耐劳,勇于开拓。
(4)刻苦学习,钻研业务,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及科学文化素质。
(5)爱岗敬业,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2.2 基础知识
2.2.1 法定计量单位的有关知识
2.2.2 误差及数据处理的基本知识
2.2.3 抽样检验的基础知识
2.2.4 光学、宝石学、钻石学及有关地质的基础知识
2.2.5 化学基础知识
2.2.6 工艺美术基础知识
2.2.7 贵金属材料的有关知识
2.2.8 有毒、有害化学试剂的安全使用知识
2.2.9 劳动法、合同法、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2.2.10 质量管理、质量控制的基础知识及安全监督有关条例
3. 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包括低级别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