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部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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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部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了规范和促进研发部的员工培训工作,提升技术研发人员的职业技能和素质,提高公司的技术研发水平,从而提高公司的实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技术研发部的所有员工。
第3条管理职责分工
(1)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是研发人员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培训活动的计划制订、实施和控制。
(2)技术部、生产部等相关部门负责协助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进行培训的实施与反馈评价工作,负责组织部门内部的培训活动。
第4条培训类别与内容
研发部的培训类别包括新员工培训、岗位技能培训、转岗培训等,具体如下表所示:
技术研发人员培训分类与内容一览表
第二章培训资源管理
第5条培训讲师档案管理
研发人员培训讲师分为内部讲师和外部讲师,由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建立培训讲师档案。
第6条公司内部讲师管理
(1)技术研发部内部讲师为技术研发高级工程师,各级主管人员负有培训下属员工的义务和责任。
(2)内部培训师可以报销一定金额的书籍费,视每年培训的次数而定。
第7条外部讲师管理
外部讲师是公司聘请的授课讲师,其课酬根据实际情况和培训预算确定,公司通过培训效果的评估决定是否继续聘请该讲师。
第8条培训教材管理
培训教材包括内部教材和外部教材,教材的形式可以是书面文字、电子文档、录音、录像等形式,教材由培训专员统一管理。
第9条内部培训教材的获取
(1)工作过程中的经验分享与教训总结。
(2)公司重大事件案例。
(3)培训师组织开发培训教材。
(4)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经理与培训专员组织开发培训教材。
第10条外部培训教材的引入
(1)公司聘请外部机构进行培训的,外部机构应提供教材,教材由培训专员统一归档管理。
(2)公司员工参加外派公开课程的,应在培训结束一周内将教材的原件或复印件交由培训专员存档管理。
第11条培训设施设备管理
培训设施设备的建设、购置、维护和管理由公司办公室/人力资
源部负责。
第12条培训经费控制
(1)公司每年投入一定经费用于培训员工,培训经费专款专用。(2)培训费用的报销范围包括学费、报名费、资料教材费用等。(3)为了便于管理,因培训所发生的交通、餐饮费用在各部门预算费用中列支,按公司标准报销。
第三章培训计划制订与实施
第13条培训需求调查
(1)培训专员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每年11月份向各部门(包括研发部)发放“年度培训需求调查表”或在年度中期开展临时培训需求调查。
(2)各部门依据培训专员提供的信息,征求部门人员意见,按要求填写“培训需求调查表”,在规定时间内交公司培训专员汇总。
第14条培训需求分析
培训专员在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经理的指导下,根据培训需求调查结果进行培训需求分析,为培训计划的制订提供依据。
第15条制订年度培训计划
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经理组织培训专员根据“年度培训需求调查表”反馈的信息及外部培训信息进行分析,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和“年度培训预算”,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16条年度培训计划实施
(1)培训专员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实施培训活动,按月份向部门公布课程安排情况,部门根据培训计划调整工作,让员工有充足的时间参加培训。
(2)培训专员根据培训安排,确认参加培训人员及费用预算,做好培训的组织工作并控制培训费用开支。
第17条计划外培训需求的审核和执行
当需要临时增加培训项目时,由需求部门提前三周向培训专员提出培训申请,填写“培训申请表”,培训专员审核后报相关领导审批,领导审批通过后由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组织执行。
第18条培训过程记录
培训专员负责对培训过程进行记录,保存培训资料,如电子文档、录音、录像、幻灯片等,培训结束后以此为依据建立培训档案。
第四章培训考核与效果评估
第19条培训效果评估内容
公司培训效果评估与考核的内容包括以下七点。
(1)培训课堂考核(纪律和态度考核)。
(2)培训考试、总结、工作笔记、案例分析。
(3)现场操作。
(4)日常工作应用(有记录或成果)。
(5)工作改善计划或方案。
(6)分享、授课或主持研讨会。
(7)工作业绩考核。
第20条培训效果评估调查
培训专员组织学员填写“课程评估调查表”,对本次培训课程的安排、培训师的授课质量等进行评估。
第21条培训考核
(1)培训考核一般由学员的直接领导负责,培训专员协助进行。(2)学员须作培训小结,总结进步。培训小结与培训成绩将一起被放进学员的人事档案。
第22条培训成果运用
培训结束后,学员应将在培训中获得的知识、技能应用于工作中,培训专员应不定期地了解学员培训后的工作情况。
第五章员工培训的权利与义务
第23条员工培训权利
(1)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员工有权利要求参加公司内部举办的各类培训。
(2)经批准参加培训的员工有权利享受公司为培训学员提供的各项待遇。
第24条员工培训义务
(1)培训期间,培训学员一律不得故意规避或不参加培训活动。(2)培训结束后,员工有义务将所学的知识和技能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去。
(3)参加非脱产培训一般只能利用业余时间,确需占用工作时间参加培训的员工,应凭培训部门的有效证明,报本部门和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批准。
(4)员工在脱产培训期间,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合同在培训期间到期的,应续签一定年限的劳动合同,其生效日期为前一份合同期满之日。
(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受训员工须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
①脱产培训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
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公司支付培训费用在1000元以上的。
第25条外部培训人员义务
(1)外出培训人员返回后,须将所学的知识整理成完整的学习资料,连同考核成绩、结业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资料送本部门及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存档。
(2)外出培训人员有义务将培训时所学的知识整理成文,作为讲习材料,在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的安排下讲授给相关人员。
第六章培训档案管理
第26条培训档案管理
(1)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建立培训工作档案,包括培训签到表、培训讲师档案、培训机构档案、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学习情况、获得的各类培训材料、内部考试试卷等。
(2)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填写“员工培训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