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账报损提供资料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坏账报损提供资料

一、坏账损失所得税税前列支申请(企业向税务部门提出的申请);

二、坏账损失税前扣除申请审核明细表(附件格式);

三、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相关证据材料;

(一)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合同、应收账款明细账及发票复印件)(二)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三)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四)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五)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六)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七)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八)、债务人逾期三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明表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应取得以下证据:

①企业依法催收磋商的记录;

②债务人已资不抵债的,应取得经审计的上年度会计报告;债务人连续三年亏损的,应取得经审计的最近三年度会计报告;债务人连续三年停止经营的,应取得所在地工商等部门的证明材料,并取得三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的证明;

③逾期三年以上未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人在中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的,应取得境外有资质的机构或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有关证明。

(九)在逾期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中,单笔数额较小、不足以弥补清收成本的;

(十)其他证明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收回的相关材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