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大学生创业可享受8项优惠政策
陕西大学生创业贷款利息
陕西大学生创业贷款利息:陕西35岁以下大学生创业贷款政策近日,西安市人社局、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科技局、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等部门联合出台“大学生创业贷款实施办法”,在户籍、年龄、贴息等方面均有所放宽,大学生贷款更加方便了。
新政策在户籍方面扩大到全省大学生、年龄放宽至35岁,政府给予贴息50%、贷款50万以下的免担保等。
贷款范围首次扩大到35岁此次将放款年龄首次放宽到35周岁。
大学生特指的是近五年毕业或年龄小于35周岁,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毕业,有创业愿望,具备创业能力的人员。
大学生创业是指毕业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通过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等,实现自主就业。
以前,西安市只针对户籍在西安市的,微博归国人员,创办的经济实体注册地和纳税关系在西安市辖区的小型法人企业,创业项目资金不足或扩大规模均可申请贷款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
贷款模式三种方式任意选大学生可选择不同的贷款方式:小额担保贷款、创业贷款和劳动密集型企业贷款。
小额担保贷款:从事个体经营,按照现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政策规定执行。
贷款额度一般5万到8万元。
创业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
一般是大学生创办企业且经营正常的。
劳动密集型企业贷款: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企业经营规范,财务制度健全,且安置规定比例的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和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残疾人等就业困难人员,符合劳动密集型企业认定条件,可申请此种贷款。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上述贷款期限一般为两年,最长不超三年。
经办银行按担保额度一次性发放,按季结息,到期一次性归还本息,允许借款人提前还款。
确因特殊事由,到期不能按时归还,可申请展期,展期最长期限为一年。
贷款贴息政府贴息一半大学生申请的创业贷款,其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执行,不得上浮。
对创业贷款项目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企业,财政部门依据《西安市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审核表》、还款凭证、利息支付清单等相关资料,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从大学生创业贷款基金中给予贴息奖励。
国家对高校毕业生创业优惠政策
国家对高校毕业生创业优惠政策曹冲是北京语言大学的学生,还有一年就毕业。
这位湖南姑娘打算毕业后和男友一起在北京开一家正宗的湘菜馆。
她很想了解,国家对大学生自主创业都有哪些具体的支持政策?“今年国家出台的鼓励大学生创业政策包括很多方面,既减轻税费负担,又提供资金支持。
大学生创业的环境得到很大改善,更多高校毕业生将从中受益。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白景明说。
比如,在税收优惠方面,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扣减额最高可达9600元。
在贷款支持方面,高校毕业生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政策。
同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根据高校毕业生创业实际需求特点,积极探索和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降低贷款门槛,优化贷款审批流程,提升贷款审批效率。
“除了上述专门的支持政策,大学生创办企业,还能同时享受国家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和鼓励吸纳就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比如减免企业所得税,以及社会保险补贴等。
”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说,大学生创业的主要载体是个体户和小微企业,目前国家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已经涵盖了个体户和小微企业日常经营过程中的主要税费,对大学生创业的支持作用也相当大。
“刚毕业的学生没什么钱也缺乏经验,只有一腔热血。
俗话说万事开头难,除了政策上支持,我们更需要创业道路上的引领。
”北京大学管理学博士赵帅说,从2021年到现在,自己就没有离开过校园,对于社会和商业运作了解太少了。
虽然有过创业的想法,但还是觉得条件不成熟,不敢轻易“下海”。
“学校应当发挥更大作用,成为大学生创业的孵化器和引路人。
”上海海风教育培训机构创办人郑文丞说,他2021年创业之初资金困难、经验欠缺,在学校和上海市创业基金会的帮助下,最终克服了这些困难创业成功。
去年,公司营业额达到900万元,今年通过融资又获得了100万美元的资金,企业规模和人员编制进一步扩大。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09]27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09〕27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力资源。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关系到人才强省战略的实施,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我省高校多,毕业生数量大,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非常严峻、任务十分艰巨。
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1.省政府先期投入5000万元设立“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用于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向当地银行申请不超过8万元的小额贷款,创业基金管理部门(全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提供担保。
2.全省各级政府要建设完善一批投资小、见效快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并给予相关政策扶持。
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通过多种形式灵活就业,并保障其合法权益,对符合规定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组织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者,凡符合条件的,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地税部门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其月营业额在5000元以下的,免征营业税。
创业政策大学生创业国家扶持政策
大学生创业国家扶持政策对于大学生创业,国家一直保持着支持的态度,那么在大学生创业时国家都有哪些支持的政策呢?下面是分享给大家的大学生创业国家扶持政策,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资金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毕业2 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还有相关的税收优惠和贴息。
提供免费服务: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的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同时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强化创新创业实践。
不仅如此,各省市对大学生自主创业也非常重视,根据本地需求提供了更具体的支持和鼓励优惠政策。
黑龙江:大学生可以优先转入相关专业学习,允许保留学籍休学创业创新,和毕业生一样享受国家的自主创业扶持政策,到2020年,将有1/10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
哈尔滨对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补贴。
凡大学生在哈市创业的,在城镇创业的对其创业项目给予 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项目补贴;为鼓励大学生返乡创新创业。
对返乡到农村(乡镇及以下)创业的大学生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项目补贴。
对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能在短时间内形成经济增长点的优秀和重点科技创业项目,经评审给予20万元至30万元经费资助;开展大学生创业大赛与大学生创业典型评选活动,大力扶持网络创业。
江西:高校学生休学创业最多可保留7年学籍,财政每年注入1000万元资金充实青年创业就业基金,每年重点支持1000名大学生返乡创业。
天津:对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公司可零首付注册,开辟“绿色通道”支持自主创业。
国家有哪些鼓励大学生创业的扶持政策
国家有哪些鼓励大学生创业的扶持政策1.税收优惠●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2.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
●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3.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4.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对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
●对大学生在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5.免费创业服务●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6.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1.大学生创业申请贷款相关事宜请向银行部门咨询;2.办理营业执照程序如下:(1)到市工商局及各分县工商局登记注册大厅领取登记表格。
(2)向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3)填写公司登记表格并提交验资报告、公司章程及场地证明,向登记机关递交公司登记申请。
1、程序更简化。
凡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两年内,下同)申请从事个体经营或申办私营企业的,可通过各级工商部门注册大厅"绿色通道"优先登记注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5〕88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5〕88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国办发〔2015〕47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支持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要求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需求向导”原则,全面落实扶持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政策,重点实施7个“行动计划(2015-2017年)”,大力支持返乡创业,拓宽就地就近转移就业途径,培育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催生民生改善、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和谐稳定新动能。
--创业环境进一步优化。
全省各级政府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返乡创业工作,确保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政策体系健全,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崇尚创业、支持创业、主动创业的社会氛围浓厚。
--创业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县以下公共创业服务机构健全,业务规范,服务效率高。
创业培训、创业孵化能力显著增强,地方特色明显,适合返乡人员需求。
2015年至2017年,全省培训返乡创业人员10万人;2017年底前,每个县(区、市)至少建成1个返乡创业园区或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其中,创建省级返乡创业示范园区10个,省级返乡创业孵化示范基地20个;全省新增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10个。
--返乡创业实体大幅增加。
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的支持政策
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的支持政策随着创新创业的兴起,越来越多的高校学生积极参与其中。
为了激励和支持学生创新创业,许多国家和地区纷纷出台了相应的政策。
本文将介绍一些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的支持政策,包括创新创业资金支持、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创新创业教育培训等方面。
1. 创新创业资金支持为了鼓励学生创新创业,许多高校设立了创新创业基金。
这些基金主要用于奖励优秀的创业团队和项目,帮助他们实现创业梦想。
学生可以通过申请基金来获得启动资金、项目扶持资金等。
此外,一些政府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也设立了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高校学生的创新创业项目。
2. 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为了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和资源支持,许多高校建设了创业孵化基地。
这些基地提供办公场地、实验室设备、导师辅导等资源,为学生创业提供便利条件。
同时,基地还组织各类创业活动和赛事,为学生提供交流学习的平台。
3. 创新创业教育培训高校注重创新创业教育的培养,通过开设相关课程和项目实践,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
一些高校还主办创新创业大赛,为学生提供展示自己创新能力的机会。
同时,学校还邀请成功创业者和专业人士来校进行创业经验分享和指导,提供创新创业教育的多元化途径。
4. 创新创业政策支持政府也积极出台相关政策,以推动高校学生的创新创业活动。
例如,对创新创业项目给予税收减免和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与高校合作创新等。
此外,政府还加大对高校创新创业研究的支持力度,鼓励高校建设科技创新平台,提升学术创新水平。
5. 创新创业资源对接高校积极与政府、企事业单位等资源对接,为学生提供更广阔的创新创业机会。
学校与企业建立产学研合作基地,为学生提供实习就业机会。
同时,学校还加强与银行、风投机构等金融机构的合作,提供贷款和投资渠道,支持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总结起来,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的支持政策包括创新创业资金支持、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创新创业教育培训、创新创业政策支持以及创新创业资源对接等方面。
这些政策的出台,为学生创业提供了更加有利的环境和资源支持,激发了学生的创新潜能,推动了创新创业的蓬勃发展。
关于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
关于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减免政策施行时间: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时间,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可向所在高校申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
离校创业:(1)学生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毕业生凭毕业证直接向创业地县以上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县以上人社部门在对提交申请相关情况审核认定后,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相应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并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2)学生享受收受政策,税收优惠政策。
在校创业(1)学生网上申请。
注册登录教育部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按要求在网上提交《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申请。
(2)高校网上初审。
所在高校对毕业生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通过后注明已审核,并在网上提交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3)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复核。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毕业生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并确认。
(4)高校发放《高校毕业自主创业证》。
复核通过后,由所在高校打印并发放《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相关部门和学生本人都可随时查询。
(5)学生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毕业生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向创业地县以上人社部门提出《就业失业登记证》认定申请,由创业地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一并作为当年及后续年度享受税收扶持政策的管理凭证。
(6)学生享受税收优惠。
内容同“离校创业”。
(7)《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发放对象。
毕业年度内在校期间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其中,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具体内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的具体内容是,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毕业生创新创业支持政策研究
毕业生创新创业支持政策研究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大学毕业生选择创新创业的道路。
然而,创新创业需要面对各种各样的困难和挑战,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政策支持。
本文将就毕业生创新创业支持政策进行研究,并探讨如何进一步完善和优化这些政策。
一、国家政策支持作为鼓励大学毕业生创新创业的重要手段,国家政策支持起到关键性的作用。
首先,国家对于创新创业项目提供了资金支持。
例如,设立了各类创业基金、科技创新基金,用于资助和扶持有潜力的创新创业项目。
此外,国家还设立了税收减免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企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了企业的负担。
二、地方政策支持除了国家层面的政策支持,各地方政府也积极制定了一系列创新创业支持政策。
地方政策支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地方政府设立了创业孵化器,并提供场地、设备和服务支持给入驻企业。
这有效地降低了创新创业者的启动成本,提供了良好的创业环境。
其次,地方政府对于创新创业项目给予了土地使用权、租金减免等方面的支持。
三、高校政策支持高校作为创新创业的重要源头,也制定了一系列创新创业支持政策。
首先,高校设立了科研成果转化基金,用于资助创新项目的转化和推广。
其次,高校建立了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给予创业团队良好的创业平台和支持。
此外,高校还与企业合作,共同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并提供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
四、完善创新创业支持政策的建议虽然目前已有一定数量的创新创业支持政策,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优化。
首先,政策宣传不到位。
很多创新创业者并没有全面了解相关政策,因此需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和享受到政策支持。
其次,政策保障力度不够。
创新创业过程中会面临各种风险和挑战,政策应加大对于创新创业者的保障力度,提供更多的资金和技术支持。
另外,创新创业政策应更加注重实效性,强化政策的评估和监督,确保政策真正发挥作用。
综上所述,毕业生创新创业支持政策对于大学毕业生及其创新创业团队的成长至关重要。
高校学生创新创业支持政策
高校学生创新创业支持政策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创新创业热潮的兴起,高校学生创新创业已经成为当下热门话题之一。
为了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热情,各级政府和高校纷纷出台了一系列的支持政策,旨在提供更广阔的舞台和更优质的资源,帮助他们实现梦想。
本文将介绍一些关键的高校学生创新创业支持政策。
1. 创新创业教育高校通过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是支持学生创新创业的首要政策。
许多高校在课程设置上增加了创新创业课程,开展创业导师制度,并建立创新创业实训基地,提供实践机会。
这些措施为学生提供了必要的知识和技能,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和应对创新创业的挑战。
2. 创业孵化平台高校创业孵化平台是为学生提供支持和服务的重要机构。
这些平台提供创业辅导、项目评估、资源对接等服务,帮助学生实现项目转化和商业化运作。
政府和高校通常会投入一定的资金来支持这些孵化平台的发展,以提供更好的创业环境和更优质的服务。
3. 创业资金支持为了解决学生创业过程中的资金问题,各级政府和高校都设立了相应的创业基金。
这些基金为学生创业提供了初期的启动资金、风险投资等,既降低了学生的财务压力,也提供了创业的一定保障。
此外,还有一些创业大赛和创新创业项目评选,将优秀的创业项目给予奖励和资金支持。
4. 创新创业政策扶持除了高校内部的支持政策外,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的创新创业政策,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
例如,对创业公司给予税务、贷款等方面的支持和减免;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保护学生的创新成果;提供就业创业政策咨询等服务,帮助学生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
5. 创业团队支持创业往往需要一个团队的合作与努力。
为了支持学生创业团队的形成和发展,高校和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例如,鼓励学生参加创业项目,并提供团队培训和咨询服务;允许学生在学习期间参与创业团队,提供灵活的学业安排;还有一些创业大赛特别鼓励并支持创业团队的参与。
总的来说,高校学生创新创业支持政策的出台为广大学生提供了更优质的创业环境和更丰富的创业资源。
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
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1、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2、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餐饮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3、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2万元左右。
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
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4、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自主创业毕业生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2年;提供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工资等服务;适当减免参加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收费;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测评服务。
5、除了贷款支持外,《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要继续强化服务,对于大学生自主创业,工商、税务、城管等部门要简化手续,放宽市场准入。
其中,免收大学生申办个体工商户各项费用。
此外,大学生创办的企业减半收取企业开业注册登记费6、对大学生创业落实“首违免罚”政策:即工商、城管执法等部门在对大学毕业生在创业过程中首次出现的情节轻微、没有对社会和他人造成危害后果的一般性违法行为,只给予警示告诫,帮助大学生创业者纠正,不给予行政处罚。
7、为引导大学生多渠道就业,尤其是鼓励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创业政策宝鸡创业政策项目
宝鸡创业政策项目宝鸡市全民创业扶持政策有“贷、贴、免、补、培、放、奖”七大类15项政策,七大类共分为小额贷款、贷款贴息、税费减免、政策补贴、创业培训、放宽限制、表彰奖励。
宝鸡市自主创业贷款政策:最高提供15万元担保贷款针对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宝鸡市政府最近出台的支持自主创业或到非公企业工作、援助困难学生就业、减免有关费用或给予补助、放宽政策限制等多项举措,为大学生落实就业岗位和自主创业提供更为宽松的政策环境,以促进大学生充分实现就业。
据了解,宝鸡市结合实际制定了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政策,为大学生择业、就业和创业提供了难得的良机。
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提供不超过1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从事个体经营的,月营业额在5000元以下的免征营业税;在该市非公企业就业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其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的个人缴纳部分由市政府补助三分之二,连续补助5年;高校毕业生在政府所属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和档案托管,均免收人事代理和档案托管费用。
纳入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的,其生活补贴由每人每月300元增加到600元。
据介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可享优惠政策,到城市社区公益性岗位就业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对到社区工作满2年的,参加县级以上事业单位聘用、公务员招考和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笔试成绩加5分,到农村乡镇以下基层工作满2年的,笔试成绩加10分,到农村乡镇以下基层工作满3年的,除相应加分外,学费和助学贷款由财政实施代偿。
同时,建立高校困难毕业生(身体残疾、家庭困难和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就业援助制度,市、县(区)将完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申报认定制度,对认定者给予重点帮扶,实施“一对一”职业指导,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政府每年购买一定数量的公益性岗位,用于安排城市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就业;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一律免收困难毕业生的报名费和体检费。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8.09•【字号】陕发改高技〔2019〕948号•【施行日期】2019.08.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陕西省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8月9日陕西省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号),充分发挥我省科教资源富集优势,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推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一)试点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改革。
开展以事前产权激励为核心的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
将事后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奖励,前置为事前国有知识产权所有权奖励。
对既有的职务科技成果和新申请的职务科技成果探索实施分割确权,成果完成人可与所在单位共同作为成果所有权人。
(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知识产权局、省教育厅、省国资委、省司法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完善科技成果市场化定价机制。
对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定价,探索先期以协议方式出让科技成果使用权,在协议期满后再通过协议定价、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确定科技成果价格的定价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国资委、省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率。
大学生创业的扶持政策
大学生创业的扶持政策(主要)
1.大学生创业税收优惠
2.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
3.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4.享受培训补贴
5.免费创业服务
6.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
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7.改革适应大学生创业的教学制度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建立的自主创业大学生创新创业
学分累计与转换制度,和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
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
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的新探索。
同时也享受为有意愿有潜质
的学生制定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等
系列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情况的教学实
践活动。
8.完善学籍管理规定
有自主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享受高校实施的弹性学制,放宽学生
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等管理规定。
1、创业免费培训及指导(SYB)
2、项目可以免费入住孵化基地,有一定补贴经费
3、获奖的科技及科研项目,统招专升本有一定加分(特殊奖项有机会保
送本科)。
陕西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陕西省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陕西省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3.10.11•【字号】陕人社发[2013]59号•【施行日期】2013.10.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陕西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陕西省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陕人社发〔2013〕59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财政局,西咸新区管委会办公室,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现将《关于推进陕西省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2013年10月11日关于推进陕西省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全民创业促就业”工作的重要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1号)、《国务院关于批转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发〔2012〕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进一步落实创业帮扶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108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决定在我省建设和认定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作用,为缺乏创业经验和经营场地的创业者提供服务和帮助,鼓励和扶持全民创业。
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为主线,以培育创业主体为目标,发挥政府组织协调和政策引导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利用各类园区、规模较大的企业闲置厂房和场地、专业化市场等,建设创业孵化基地,为各类创业者提供低租金或免租金、低收费或零收费、“一站式”服务的创业平台,降低创业成本,减少创业风险,提高创业成功率,增强创业动力,形成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良性机制。
国家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内容.doc
2017年国家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内容2017年国家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内容国家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内容:税收优惠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国家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内容:担保贷款和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
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国家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内容: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国家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内容:享受培训补贴对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
对大学生在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国家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内容:免费创业服务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实施的系列卓越计划、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等,同时享受跨学科专业开设的交叉课程、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等,以及探索建立的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挖掘和充实的各类专业课程和创新创业教育资源,以及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的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享受各地区、各高校资源共享的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和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
大学生创业政策有哪些
大学生创业政策有哪些(一)税收优惠: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二)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
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三)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四)享受培训补贴:对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
对大学生在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五)免费创业服务: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六)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创新人才培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实施的系列“卓越计划”、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等,同时享受跨学科专业开设的交叉课程、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等,以及探索建立的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
(八)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挖掘和充实的各类专业课程和创新创业教育资源,以及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的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同时享受各地区、各高校推出的资源共享的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和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
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好各项就业创业政策,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5‟290号)和促进就业创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就业补助资金(以下简称就业资金)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管理。
第三条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筹措与管理;核定同级人社部门编制的资金年度预决算;会同人社部门分配下达就业资金;审核同级人社部门提出的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计划;根据人社部门就业补贴审核意见,下达补贴资金支付文件或核定凭证;负责支付或委托人社部门支付补贴资金;支持就业资金使用管理信息化建设。
人社部门:编制资金年度预决算草案;负责资金的使用,参与资金的筹措与管理;依据促进就业工作状况制定资金分配方案,会同财政部门分配下达就业资金;负责受理、审核就业补贴申请,公示、确认审核结果;支付个人补贴资金或受财政部门委托支付单位的补贴资金;按规定管理和保存就业补贴申报资料;负责就业资金使用管理信息化建设。
第四条就业资金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一)公平公正。
落实国家和本省普惠性就业创业政策,重点支持就业困难群体就业,适度向经济困难、就业工作任务重的地区倾斜,促进不同群体间、地区间公平就业。
(二)激励相容。
优化机制设计,奖补结合,先缴(垫)后补,充分发挥各级政策执行部门、政策对象等积极性。
(三)精准效能。
提高政策可操作性和精准性,加强监督与控制,以绩效导向、结果导向强化就业资金管理。
第二章资金支出范围和标准第五条就业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
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主要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职业介绍补贴、校园招聘补贴、转移就业交通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孵化项目补贴等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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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大学生创业可享受8项优惠政策
1、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2、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信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3、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2万元左右。
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
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4、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自主创业毕业生保管人事档案 (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2年;提供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服务;适当减免参加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收费;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测评服务。
5、《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规定:自愿到西部地区及县级以下的基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以申请小额贷款。
从2008年1月1日起,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金融机构对个人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其贷款利率可在央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
经办金融机构对个人
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的最高额度从2万元提高到5万元。
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的最高额度从10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适当扩大贷款规模。
6、大学生创办的各类企业,从2009年起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已登记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全额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标准按单位应为所招人员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计算,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仍由本人负担。
补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国家和省有特殊规定的,可按规定延长社会保险补贴期限。
7、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自批准经营日起,1年内免交个体户登记注册费、个体户管理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等;领取《营业执照》的,给予其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金额60%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此外,如果成立非正规企业,只需到所在区县街道进行登记,即可免税3年。
8、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税免征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自第1笔收入的年度起,1年至3年免征;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取得证书),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1个纳税年度内,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创业开办软件企业、集成电路企业(经认定取得证书),自获利年度起,1年至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3年至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创业开办的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