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经济圈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草案)【共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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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经济圈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

(草案)

合肥经济圈城镇体系规划(xx-2030年)文本、图集(草案)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xx年01月目录I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发展目标与战略3

第三章城镇等级结构与功能体系6

第一节城镇人口规模与等级6

第二节城镇用地规模7

第三节城镇功能体系8

第四章城乡空间布局11

第一节区域空间结构11

第二节重点区域空间布局12

第五章乡村地区发展指引15

第六章综合交通体系18

第一节交通发展目标与战略18

第二节综合运输通道规划18

第三节综合交通骨干网络规划19

第四节综合交通枢纽规划21

第七章产业发展与空间布局23

第一节产业发展体系23

第二节产业空间布局23

第八章资源环境保护与利用26

第五节土地资源保护与利用26

第六节水资源的保护与利用26

第七节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28

第八节低碳发展与节能减排29

第九章区域基础设施规划30

第一节区域供水基础设施30

第二节区域污水基础设施31

第三节区域环境基础设施32

第四节区域电力基础设施32

第五节区域燃气基础设施33

第六节区域信息基础设施34

第七节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体系34 第十章区域公共服务设施规划38

第十一章区域空间管制与政策分区41 第一节区域空间管制41

第二节政策分区41

第十二章城镇发展指引44

第一节合肥市城镇发展指引44

第二节淮南市城镇发展指引46

第三节六安市城镇发展指引48

第四节滁州市城镇发展指引50

第五节桐城市城镇发展指引52

第十三章区域协调与近期行动计划54

第一节区域协调54

第二节共同行动计划56

第十四章规划实施机制60

第十五章附则6251 合肥经济圈城镇体系规划(xx-2030)●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编制目的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打造全国有影响力城市圈战略部署,深化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推动合肥经济圈一体化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制定《合肥经济圈城镇体系规划(xx-203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2条指导思想(1)坚持工业化与城镇化双轮驱动:支持合肥区域性特大城市建设,着力增强中心城市带动辐射能力,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协调共进、互动发展,提升合肥经济圈的综合竞争能力及对周边区域的辐射带动能力。

(2)坚持区域一体化:推进合肥经济圈一体化建设,实现资源共享、设施共建、产业共荣、环境共治,并强化合肥经济圈与南京都市圈、武汉都市圈等周边圈群的协调与衔接。

(3)坚持长远目标与近期实施相结合:充分考虑近期实施需要,协调远期目标与近期实施的关系。

(4)坚持生态文明理念:从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强化资源环境底线控制要求,保障城镇走低碳、绿色、清洁的城镇化发展道路。

第3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xx)(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4)《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xx-2030年)》(5)《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发展纲要》(6)《安徽省主体功能区规划》(7)《安徽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8)《合肥经济圈“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修订)》(9)《合肥经济圈发展中长期规划(xx-2030年)》(10)《合肥经济圈旅游发展规划》(11)《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城镇体系规划(xx-xx年)》(12)《中原经济区规划(xx-2020年)》(13)其他相关的国家和安徽省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第4条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xx-2030年,远景规划不设年限。

第5条规划范围规划范围包括合肥市、淮南市、六安市、滁州市和桐城市的全部行政辖区,总面积

4、69万平方公里。

第6条规划法律效力本规划是安徽省政府及其部门实施城乡规划管理、合理配置合肥经济圈空间资源、优化城乡空间布

局、统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基本依据;是指导合肥经济圈范围内所辖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编制城乡规划、相关区域性专业规划、以及与相邻地区协调发展的公共政策。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审批城乡规划和进行重点区域空间管制、区域重大项目选址,应当遵守本规划。

第7条强制性内容文本条文中加下划线内容为规划中的强制性条文。

第二章发展目标与战略

第8条总体目标以合肥建设全国有影响力的区域性特大城市为统领,深化区域合作,加快推进一体化进程,逐步把合肥经济圈建设成为在全国创新发展、生态建设和新型城镇化方面具有示范意义,有较大影响力的城市圈。

第9条战略定位“一极、两基地、一枢纽”。

长三角重要增长极、安徽省核心增长极。把合肥经济圈发展建设成为长江三角洲辐射中西部的门户,沪宁合发展主轴带重要的新兴增长极,打造陆地开发高地,内陆地区新型城镇化先行区,国家经济发展新高地;领衔江淮城镇群,支撑合肥建设长三角“第四极”,推动全省发展的核心增长极。

国家重要的自主创新基地。将合肥经济圈打造成为国家参与全球创新竞争的主要代表、国家重要的创新中心、创新基地,引领我国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

全国重要的现代产业基地。打造国内优势明显的先进制造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现代服务业基地、现代农业基地、新型能源基地,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形成面向国际、国内市场的生产基地。

全国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形成以合肥为枢纽,淮南、六安、滁州、桐城为重要节点,各种运输方式有效衔接的一体化综合交通体系,建成全国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

第10条区域一体化战略以提升合肥经济圈整体竞争力为目标,推动经济圈一体化建设进程;推进合肥经济圈和沿江城市带、皖北城市群在产业发展、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城镇空间与基础设施布局等方面的协调发展;以长三角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为契机,主动承接长三角地区产业转移。

第11条新型城镇化战略(1)新型城镇化方针实施都市圈战略,促进城镇化提速提质,吸引人口集聚;实施差异化政策,激发中小城市、重点或特色小城镇发展活力,走特色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鼓励省内圈内异地城镇化,引导人口合理有序迁移。

(2)新型城镇化战略优化集聚。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功能。全面提升区域核心城市、中心城市对合肥经济圈城镇化的支撑作用;点轴推进城镇空间集聚,构建圈层空间结构,培育产城融合功能组团;引导人口向县城和重点镇集聚。

分类指导。差别化发展中小城市。强化县城基本服务职能,依据区位条件、产业基础、资源条件、文化特色等方面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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