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办事指南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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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流程

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流程

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流程一、前期准备。

1. 准备身份证明材料,准备好本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等。

2. 婚姻证明材料,如果是夫妻共同办理计划生育证明,需准备夫妻双方的结婚证明材料。

3. 孩子相关材料,如有已生育的子女,需要准备子女的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

二、办理地点选择。

1.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情况下,可以选择就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办理。

2. 妇幼保健院,如果需要进行孕前检查等相关手续,也可以选择妇幼保健院进行办理。

三、办理流程。

1. 填写申请表,前往办理地点后,首先需要填写计划生育证明的申请表格,填写时需如实提供个人及家庭信息。

2. 递交材料,将准备好的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子女相关材料等递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将对材料进行初审。

3. 签字确认,经初审通过后,申请人需进行签字确认,确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4. 等待审核,递交材料后,需要耐心等待工作人员进行审核,一般情况下,审核时间不会太长。

5. 领取证明,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领取计划生育证明,如有需要,还可进行相关咨询或孕前检查等手续。

四、注意事项。

1. 办理时间,尽量选择工作日的上午前往办理,避免人流高峰期,节省等待时间。

2. 材料准备,提前准备好所需的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子女相关材料,以免耽误办理时间。

3. 遵守规定,在办理过程中,需遵守相关规定,如实提供信息,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4. 注意事项,在申请表填写及递交材料时,需仔细核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五、办理结束。

办理流程完成后,申请人可根据需要进行相关咨询或孕前检查等手续,同时需妥善保管好计划生育证明,以备后续使用。

六、总结。

办理计划生育证明是一个相对简单的流程,关键在于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并且遵守相关规定,按照流程逐步进行办理。

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祝您办理顺利!。

双柏县卫生健康局行政给付农村部分计划生育补助金办事指南

双柏县卫生健康局行政给付农村部分计划生育补助金办事指南

双柏县卫生健康局行政给付农村部分计划生育补助金办事指南
法律: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 21号)
2、《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国人口发(2004) 36号)
3、《财政部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教(2005) 77号)
4、《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政策性解释〉的通知》(国人口发(2004) 39号)
5、《人口计生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管理规范通知》(人口厅发(2006) 122号)
6、《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农村部分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信息管理规范的通知》(人口厅发(2008) 24号)
7、《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实施三项制度的通知》(国人口发(2008) 83号)
二、行使层级
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三、办理时限
即办件
四、受理条件
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
2、1973年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年满60周岁。

五、办理流程
【附件1】
六、申请材料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12356阳光计生解决方案

12356阳光计生解决方案

12356阳光计生解决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建设服务型政府,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需要,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常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计划建设开通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

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将通过语音服务和人工服务24小时为群众提供咨询、办事指南,接受群众投诉举报、意见建议等服务。

同时将建立限时办结制,增强监督维权实效。

12356“阳光服务热线”是经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核配,国家人口计生委设立的全国计生系统统一的公益服务号码,全国统一,简单易记,可以将现有的信访电话、维权热线、有奖举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特别扶助制度、少生快富工程等咨询、举报类问题进行归纳分类、资源整合,改变咨询、举报多头受理的现状,建立新型统一服务平台,实现统一受理渠道、统一答复口径、统一办理程序,方便群众,提升服务水平。

一、服务对象1、服务社区居民12356阳光计生服务以服务社区居民为核心,通过服务及介入、服务处理、服务反馈和服务监督等系统建设,多渠道接受社区居民的服务请求,通过对服务请求的分类处理和及时反馈,解决社区居民的各类问题。

(1)服务接入通过12356阳光计生热线接收居民群众的服务请求。

(2)服务受理根据服务请求的不同属性进行分类处理。

(3)服务反馈将服务处理结果通过网站、电话等手段主动反馈给社区居民。

(4)服务监督对服务接入、处理、反馈的关键节点进行监督管理,跟踪服务结果和服务质量。

2、服务领导决策支持以服务领导为核心,通过数据挖掘与报表工具,为市、区各层级计生部门提供基于热线服务的各类综合图标,辅助部门进行有效的社会管理。

主要功能:综合查询和统计分析:(1)综合查询根据管理服务需要,设置查询条件和查询结果格式,实现对基础数据和业务数据的综合查询,并导出查询结果。

(2)统计分析基于社区基础数据和业务数据进行数据统计和数据挖掘,针对领导关注的主题进行分析,辅助领导决策。

广州黄埔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广州黄埔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疗机构行政事项办事指南二〇一七年十二月目录一、办事指南1.1.设置医疗机构1.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1.3.变更床位(建筑面积不变)1.4.变更地址名、门牌号1.5.变更地址-迁移1.6.变更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1.7.变更名称1.8.变更-增加或减少诊疗科目1.9.变更-增加健康体检1.10.设置内部医务室1.11.注销医疗机构1.1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重新申请(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1.13.《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变更(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1.14.《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变更法人(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1.15.《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注销(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1.16.《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核发(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1.17.《放射诊疗许可证》办事指南1.18.医疗机构校验服务办事指南1.19.医师注册服务办事指南1.20.护士注册服务办事指南1.21中医诊所备案办事指南二、办事指引2.1.办事流程图2.2.网上办理操作指引三、申请表格3.1.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3.2.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3.3.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3.4.设置医疗机构备案书3.5.医疗机构申请注销登记注册书3.6.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表3.7.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登记书3.8.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变更申请书3.9.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3.10.放射诊疗许可证校验申请表3.11.放射诊疗许可变更申请表3.12.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申请表3.13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表3.14.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3.15.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3.16.医师变更执业范围申请审核表3.17.医师执业证书遗失补办申请审核表3.18.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3.19.广东省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3.20.广东省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3.21.广东省护士注销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3.22.广东省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办申请审核表3.23.中医诊所备案信息表一、办事指南1.1设置医疗机构1.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1.3变更床位(建筑面积不变)1.4变更地址名、门牌号1.5变更地址-迁移1.6变更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1.7变更名称1.8变更-增加或减少诊疗科目1.9变更-增加健康体检1.10设置内部医务室1.11注销医疗机构1.1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重新申请(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1.13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变更(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1.14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变更法人(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1.15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注销(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1.16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核发(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1.17放射诊疗许可办事指南1.17.1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在黄埔区开展放射诊疗的医疗机构。

计划生育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计划生育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计划⽣育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计划⽣育证办理流程是双⽅准备好相关材料,去⼥⽅所在地的居委会领取表格填写,然后去街道办盖章领取计⽣证。

有了计划⽣育证,在孩⼦出⽣后就可以正常办理户⼝。

并且,⼥⽅在怀孕期间,可以凭借这个证享受⼀些待遇。

⼀、计划⽣育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办理计划⽣育服务证(),应提供夫妻双⽅的、户⼝本、、计划⽣育服务证申请表等资料。

办理程序可以参照如下处理:⽣育第⼀个⼦⼥的,应当到⼥⽅⼯作单位(⽆⼯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育服务证》。

填写夫妻双⽅基本情况后,由双⽅⼯作单位(⽆⼯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由⼥⽅户籍所在地乡(镇)⼈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育服务证》统⼀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保存。

⼆、办理计划⽣育证的⽤途是什么?1、育龄夫妻持《⽣育服务证》接受围产期医疗保健服务,根据需要选择参加宣传、咨询、培训,并接受⽣殖保健、避孕节育服务。

2、给新⽣⼉上户⼝。

领取了《⽣育服务证》的夫妻,在其⼦⼥出⽣后,应当持《⽣育服务证》和医疗机构出具的《出⽣医学证明》到户籍部门办理新⽣⼉⼊户⼿续。

三、⽣育⼦⼥享受哪些待遇?待遇主要包括两项内容:1、⽣育津贴:⽤于保障期间的基本⽣活需要,应在分娩后3个⽉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育津贴申领⼿续。

计算公式为:⼥职⼯本⼈⽣育当⽉的缴费基数÷30(天)×假期天数。

其中,⽣育津贴低于本⼈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

2、⽣育医疗待遇:⽤于保障⼥职⼯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实施节育⼿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

实⾏⽣育津贴是对⼥职⼯基本⽣活的保障。

⼥职⼯在⽣育期间离开⼯作岗位,不能正常⼯作。

国家通过制定相关政策保障她们离开⼯作岗位期间享受有关待遇。

其中包括⽣育津贴、医疗服务以及孕期不能坚持正常⼯作时,给予的特殊保护政策。

综上所述,⼥⽅在怀孕后应当办理计划⽣育证,准备好结婚证、户⼝本和⾝份证,去当地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填表,然后到街道办计⽣部门领取证书。

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流程图

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流程图

申请地点: 在居住地居委会申请
所需资料: 1、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原件; 2、双方有效结婚证原件;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4、单位或社区出具的申请表。
居民申请
社区审核上报
街道审核
发放保健费
服务对象: 1、申请人为本市户口,领取 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或《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 的个体、低保户、无用工单 位人员。 2、领证夫妻的孩子在16周岁 以下,少数民族享受保健费 合计不超过16周岁。
居民申请
社区审核上报
街道审核
发 证
服务对象: 1、本市户口汉族夫妻自愿终 生只生育或领养一个子女。 2、本市户口少数民族夫妻自 愿终生只生育或领养两个子 女。
社区对资料进行审核、签署意 见并签章,居委会核实后上报 街道计生办。
1、街道计生办对有关材 料进行审核。 2、街道计生办进行审批。
街道对符合规定的申请 人,现场发放《独生子 女父母光荣证》或《计 划生育父母光荣证》。
居民申请
社区审核上报
街道审核
发证
服务对象: 1、初婚初育的夫妻。 2、再婚初育,且夫妻双方再 婚前均未生育或领养过子女。
社区对资料进行审核、签署意 见并签章,居委会核实后上报 街道计生办。
1、街道计生办对要求生 育人员名单及有关材料进 行审核。 2、街道计生办进行审批。
1、街道计生办打印《生 育服务证》加盖公章下发 居委会; 2、居委会将《生育服务 证》发放到申请人手中。
社区对资料进行审核,核实后 上报街道计生办。
1、街道对社区居委会上 报的申报独生子女保健费 人员的资料进行审核 2、对符合规定的人员名 单进行公示,无疑议后上 报市人口计生委。
社区在发放双方无用工家 庭独生子女保健费前,再 次将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无疑议后进行发放。

一孩生育服务证登记流程

一孩生育服务证登记流程

一、一孩《生育服务证》登记流程1、由申请生育夫妇提供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夫妻双方合影照片一张(二寸)。

2、由村计生专干收集材料,并指导当事人填写《生育第一个孩子登记表》一式三份,并加盖村委会公章。

3、由村计生专干报送登记表和有关材料,镇计生办审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审查合格后在登记表上加盖计生办公章,并建议对象到区计生服务站做优生检测。

4、由计生办办证人员报送登记表和有关资料,经区计生局政策法规股复查,核发《一孩生育服务证》。

5、将登记表和《生育服务证》返回乡镇计生办,由微机人员将《生育服务证》编号录入微机,并启动孕情信息采集程序。

《生育服务证》经村计生主任送至对象手中。

二、二孩(多孩)《生育服务证》审批流程1、由申请生育夫妇提供《结婚证》(属离婚则应提供《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协议书》、子女抚养归属等证明材料)、夫妻双方及小孩户口复印件、夫妻及小孩合影照三张。

2、由村计生专干收集相关材料,指导填写《生育证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并加盖村委会公章。

3、由村计生专干组织群众座谈,整理座谈记录,报送相关资料。

4、计生办要对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加盖公章,并建议对象到区计生服务站进行优生检测。

鉴定为病残对象的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5、区计生局政策法规股复查相关资料加盖专用章,报分管局长审批,核发《二孩(多孩)生育证》。

6、将《生育证》返回计生办由微机人员将《生育证》编号录入微机,即时启动孕情信息采集程序。

《生育证》经村计生专干送到对象手中。

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流程1、由流出人口提供身份证。

2、在村计生专干指导下填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登记表一式二份,并由村计生专干审查登记表填写相关内容的真实性,加盖村委会公章。

3、由村计生专干报送有关资料到乡镇计生办,由乡镇计生办复核并按要求进行编号,在登记表上加盖公章。

4、区计生局流动人口管理股核发《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注:办证时限:即办,免费。

生育建档流程

生育建档流程

生育建档流程生育建档是指夫妻双方在计划生育政策的指导下,按照相关规定向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申报生育意愿并建立档案的一项程序。

下面是生育建档的流程。

第一步:夫妻双方到家庭信息采集点领取《计划生育家庭奖惩告知函》和《计划生育家庭基本情况调查表》。

第二步:夫妻双方填写《计划生育家庭基本情况调查表》,同时在表上签字确认填写的内容属实。

第三步:夫妻双方持《计划生育家庭基本情况调查表》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结扎咨询和体检。

第四步:根据医生的建议,夫妻双方进行结扎手术或选择其他妊娠避免措施。

第五步:结扎手术的男方需要到妇幼保健院进行手术,手术成功后,医院将出具《男性家庭计划生育手术证》。

第六步:女方需要到妇幼保健院办理结扎手术,手术成功后,医院将出具《女性家庭计划生育手术证》。

第七步:夫妻双方持手术证件和结扎手术的病例到计划生育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第八步:计划生育部门审核手术证件和病例,核实夫妻双方的结扎手术是否合法有效,如符合规定,将予以备案。

第九步:备案后,计划生育部门将发放《夫妻双方已备案计划生育证明》。

第十步:夫妻双方持《夫妻双方已备案计划生育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相关户口手续。

第十一步:公安派出所审核证明的真实性,并根据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或变更户口簿上的生育状况。

第十二步:办理完户口手续后,夫妻双方就正式建立了计划生育档案。

总而言之,生育建档的流程包括准备材料,填写调查表,进行结扎咨询和体检,进行结扎手术,备案登记,领取证明,办理户口手续,正式建立档案这几个步骤。

每个步骤都需要夫妻双方的积极配合和按照规定去办理。

生育建档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保证夫妻双方按照计划生育政策进行生育,同时也为政府提供了相关的数据和监督依据。

武汉市生育保险相关政策和办事指南

武汉市生育保险相关政策和办事指南

武汉市生育保险相关政策和办事指南1、参保登记由用人单位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参保并缴费,个人不缴费。

用人单位为职工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时,职工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生育保险的各项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女方)、护理假津贴(男方)等。

其中生育医疗费含产前检查费、分娩医疗费、流引产医疗费、产后访视费等。

3、生育登记和就医流程(1)登记:职工诊断妊娠后或需计划生育手术的,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填报《生育就医登记表》,提供生育服务证、社会保障卡等;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生育的,需另外提供失业证明及失业金领取记录;(2)首次产检:凭《生育就医登记表》到市(区)妇幼保健院进行首次产检,首检费用185元由医院垫付,医院再与社保经办机构结算;(3)中晚期产检:职工在自己选定的产检医院,凭本人社会保障卡确认,中晚期产检费515元由医院垫付,超515元后自费;(4)职工分娩、流引产和计划生育手术,到自己选定的医院凭本人社会保障卡确认,政策内的费用由医院垫付,医院再与社保经办机构结算。

(5)产后访视:医疗机构上门访视时,职工提供《生育就医登记表》并确认。

产后访视费由医疗机构垫付,再与社保经办机构结算。

4、特殊情况生育就医的申报流程(1)长驻外地和易地安置的生育职工,先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填报《长驻外地和易地安置就医申请表》,其在外地的生育医疗费由个人垫付后再向辖区申报报销,提供发票、清单、出院小结(病历)、医嘱、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医疗费用申报表等;(2)生育职工因病情需要,确需转诊治疗的,由定点医疗机构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转诊后的医疗费个人垫付后再向辖区申报报销,提供发票、清单、出院小结(病历)、医嘱、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医疗费用申报表等;(3)生育时有合并症及并发症的,由本人先全额垫付现金,再向市工伤生育保险中心申报报销,提供发票、清单、出院小结(病历)、医嘱、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医疗费用申报表等;(4)生育职工紧急抢救的,由本人全额垫付现金,先向市工伤生育保险中心提出申请报销的书面报告,再提供发票、清单、出院小结(病历)、医嘱、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医疗费用申报表等;5、生育津贴和护理假津贴的申报流程生育津贴和护理假津贴,分别由男女方所在单位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填报《生育津贴和护理假津贴申报审核表》。

民治街道人口与计划生育办事指南.doc

民治街道人口与计划生育办事指南.doc

民治街道人口与计划生育办事指南《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一)适用人员:1、深圳市户籍已婚育龄妇女,包括离异、丧偶的育龄妇女;2、深圳市户籍未办理结婚登记已生育的育龄妇女以及未婚收养的育龄妇女;3、男方户籍为深圳市,女方户籍为广东省外的已婚育龄夫妻,长期居住在本市,已生育子女,或者符合广东省生育政策需在本市生育第一孩的育龄妇女。

(二)所需材料:1.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和户口注销证明);2.全家户口本;3.近3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查环查孕证明,怀孕的可提供母婴保健手册;4.领证人小一寸免冠近照一张;5.下列情况另需提供不同材料:(1)政策内生育二孩及以上的,提供再生育证(准生证)或再生育证明材料;(2)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等相关证明;(3)女方户籍在本市且男方户籍在深圳市外的,提供男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和乡镇(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分别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4)男方户籍在本市且女方户籍在省外的,提供1年内经现居住地计生部门查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和乡镇(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同意在男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服务证的证明。

(三)办理部门:女方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办理,女方户籍在省外的由男方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四)办理程序: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社区工作站填写“计划生育服务证登记表”,将材料及登记表交工作站。

办事人员核实后留复印件退原件并受理申请,如对材料真实性有疑问的,可留原件作进一步核实。

(五)办理时限及结果: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即时办理。

如需进一步核实情况,可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并在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需要延长时间的,应报街道计生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对符合要求的,发放《计划生育服务证》。

计划生育实用手册

计划生育实用手册

计划生育实用手册(内部使用)财政部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二○一四年八月说明在宣传北京市单独两孩政策的实践中,发现部分相关人员对独生子女政策的有关规定认识不清,且往往与单独两孩政策不加区分。

在培训各司局计生宣传员的基础上,应大家的要求,部计生办有针对性地咨询了西城区计生办,特此编辑《计划生育实用手册》,以达到进一步宣传计生政策、规范计生工作管理、保障大家知晓依法享有的权利、方便大家办理计划生育相关事项的目的。

目录第一章一孩《生育服务证》办事指南及产假(一)办理条件(二)办理时间(三)必备材料(四)办理流程(五)一孩产假(六)二孩产假(七)特殊产假第二章《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指南及优待奖励(一)办理条件(二)办理时间(三)必备材料(四)办理流程(五)持证优待及奖励第三章再生育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办事指南及政策衔接(一)办理条件(二)办理时间(三)必备材料(四)办理流程(五)政策衔接第四章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奖励办事指南(一)办理条件(二)必备材料(三)办理流程提示:在办理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部计生办(老楼一层图书馆2133房间)TEL:68552133,68552158第一章一孩《生育服务证》办事指南及产假(一)办理条件:夫妻双方为北京户籍或夫妻一方为北京户籍。

(二)办理时间: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补办。

(三)必备材料1、初婚初育司局证明(包括被证明人姓名、身份证号,注明为该司局正式职工,其配偶姓名,结婚日期,被证明人为初婚/再婚初育,无违法生育记录,并加盖司局级公章)。

若夫妻双方均为部内职工且属同一司局,证明可以出具一份,并注明二人为夫妻,该证明须为原件。

2、再婚初育司局证明(内容同上)、《离婚证》复印件、本次婚姻的《结婚证》复印件。

(四)办理流程1、领证持必备材料至部计生办领取《生育服务证》,但夫妻双方为北京户籍的,要求在女方存档单位领取。

2、盖章持《生育服务证》到部计生办及配偶一方存档单位签署意见盖章,配偶为非京户籍的,应提供配偶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计生办理流程

计生办理流程

计生办理流程
一、申请办理一孩计划生育服务证程序:
1、生育第一个孩子所需材料: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到计生办领取生育指标申请表。

2、持申请表到男女双方单位审查盖章(无工作单位则在居委会盖章):
3、持申请表和本人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女方一寸照片一张到计生办办理生育证明。

户口不在本辖区的,需在户籍地出具《婚姻生育情况证明》,省内加盖两级公章(村、镇),省外加盖三级公章(村、镇、县)。

注:准生证的有效期只有一年,所以建议怀孕后再办理。

二、生育第二个孩子所需材料: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第一个孩子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再婚人员需携带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需加盖民政局公章)或法院判决书。

户口不属于本辖区的,需在户籍地出具《婚姻生育情况证明》,省内加盖两级公章(村、镇),省外加盖三级公章(村。

镇、县)。

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办程序
1、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应具各下列条件:
①夫妻有生育能力:②夫妻生育一个子女:③夫妻终身自愿不再生育子女:④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

2、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户籍证明:②婚育情况证明:③夫妻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应提供重庆市计划生育技术鉴定机构出具的有生育能力鉴定结论或终止妊娠手术的证明:④夫妻寸合影照1张。

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4.12•【字号】深卫计规〔2018〕2号•【施行日期】2018.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要求,提升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效率,结合工作实际,我委制定了《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原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卫人规〔2013〕12号)和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深圳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办事指南(试行)的通知》(深卫计医政〔2017〕70号)同时废止。

本通知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4月12日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01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核发01-1 婚前医学检查、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核发(新证)办事指南01-2 婚前医学检查、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核发(变更)办事指南01-3 婚前医学检查、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核发(校验)办事指南01-4 婚前医学检查、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核发(补办)办事指南01-5 婚前医学检查、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核发(注销)办事指南02 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核发02-1 婚前医学检查、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核发(新申请)办事指南02-2 婚前医学检查、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核发(补办)办事指南02-3 婚前医学检查、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核发(注销)办事指南03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03-1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执业登记)办事指南03-2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变更登记)办事指南03-3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校验)办事指南03-4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注销)办事指南04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04-1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新证)办事指南04-2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延续)办事指南04-3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变更)办事指南04-4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补办)办事指南04-5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注销)办事指南05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05-1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新证)办事指南05-2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延续)办事指南05-3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变更)办事指南05-4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补办)办事指南05-5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注销)办事指南06 放射诊疗许可06-1 放射诊疗许可(新证)办事指南06-2 放射诊疗许可(校验)办事指南06-3 放射诊疗许可(变更)办事指南06-4 放射诊疗许可(补办)办事指南06-5 放射诊疗许可(注销)办事指南07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07-1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新证)办事指南07-2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延续)办事指南07-3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变更)办事指南07-4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补办)办事指南07-5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注销)办事指南08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08-1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证,含改、扩建)办事指南08-2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变更)办事指南08-3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延续)办事指南08-4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补办)办事指南08-5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注销)办事指南09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审批09-1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审批(核发)办事指南09-2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审批(换卡)办事指南09-3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审批(变更)办事指南09-4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审批(补办)办事指南09-5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审批(注销)办事指南01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核发01-1 婚前医学检查、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核发(新证)办事指南一、受理范围1.申请人:深圳市医疗保健机构。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全面启用网上办事大厅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通告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全面启用网上办事大厅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通告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全面启用网上办事大厅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4.28•【字号】粤卫通[2014]5号•【施行日期】2014.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全面启用网上办事大厅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通告(粤卫通〔2014〕5号)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省中医药局,部属、省属医药院校驻穗附属医院,委直属各单位: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拓展完善省网上办事大厅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4〕63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公布应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的办事部门及行政审批和社会事务服务事项的函》(粤经信网办函〔2013〕1731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公布省网上办事大厅不上网办理事项的函》(粤经信网办函〔2013〕2993号)及省编办相关通知要求,我委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事项共20项(见附件1)。

自2014年5月1日起,申请办理我委网上办事大厅目录事项时,请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网址:http://)。

申请人原则上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提交申请,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

联系人:胡斯毅,联系电话:************。

附件:1.广东省卫生计生委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事项目录2.广东省卫生计生委网上办事大厅操作指南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4年4月28日附件1广东省卫生计生委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事项目录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等方面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核发*2.省管权限内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许可3.血站执业、单采血浆站许可证核发4.戒毒医疗服务许可5.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6.医疗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审批7.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8.放射诊疗许可9.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10.省管权限医疗机构内医师执业证书核发(不含中医类别医疗机构内的医师)11.港澳台医师内地医师资格认定12.海外留学回国服务人员执业医师资格认定(含中医医师)13.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乙级)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核发初审、审批2.《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含中医医疗广告)核发3.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核4.医疗机构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放射影像健康普查审批5.医用特殊物品准出入境证明审批6.复转退军人医师资格证书换发(含中医医师)7.省级计生统计调查审批*遗传病诊断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许可证的核发,因国家尚未出台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暂不启动审批。

便民服务中心各窗口办事指南

便民服务中心各窗口办事指南

便民服务中⼼各窗⼝办事指南计⽣服务窗⼝办证须知⼀、《流动⼈⼝婚育情况证明》所需材料:1、村(居)委会出具须外出⼈员的婚育情况证明(加盖公章)2、壹张须外出⼈员的⼀⼨免冠照3、须外出⼈员的⾝份证或户⼝簿⼆、《⽣育服务证》所需材料:1、申请⼈夫妻双⽅⾝份证、户⼝簿、结婚证原件2、《江西省⽣育服务证、再⽣⼀胎⽣育证申请表》签署了双⽅单位或村(居)会意见和加盖公章注:不同⾏政单位的须出具村(镇)两级计⽣办意见并盖章3、三张⼥⽅⼀⼨免冠照4、未孕的提供夫妻双⽅参加孕前优⽣健康检查报告单三、《再⽣⼀胎⽣育证》所需材料:1、申请⼈夫妻双⽅⾝份证、户⼝簿、结婚证、计划⽣育服务⼿册原件2、《江西省⽣育服务证、再⽣⼀胎⽣育证申请表》签署了双⽅单位或村(居)会意见及乡、镇(街道)并加盖公章注:不同⾏政单位的须出具村(镇)两级计⽣办意见并盖章3、三张⼥⽅⼀⼨免冠照4、乡镇(街道)计划⽣育服务所孕检报告单5、夫妻双⽅参加孕前优⽣健康检查报告单四、《独⽣⼦⼥证》所需材料:1、领取独⽣⼦⼥光荣证申请表,并由夫妻双⽅提出申请2、夫妻双⽅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或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同意办理3、携⼀张⼩孩⼀⼨免冠照到乡、镇(街道)计⽣办办理五、单独《再⽣⼀胎⽣育证》所需材料:1、申请⼈夫妻双⽅⾝份证、户⼝簿、结婚证、计划⽣育服务⼿册原件及复印件2、《江西省⽣育服务证、再⽣⼀胎⽣育证申请表》签署了双⽅单位或村(居)会意见及乡、镇(街道)并加盖公章注:不同⾏政单位的须出具村(镇)两级计⽣办意见并盖章3、⼆张⼥⽅⼀⼨免冠照4、乡镇(街道)计划⽣育服务所孕检报告单5、夫妻双⽅参加孕前优⽣健康检查报告单6、张榜公⽰报告(⼀⽅独⽣⼦⼥⽗母单位或村、镇两级计⽣办公⽰报告)7、⼀⽅独⽣⼦⼥⽗母户⼝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8、特殊情况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9、到⼥⽅户籍所在地的镇计⽣办办证六、环孕检所需材料:⾝份证、《⽣殖保健服务⼿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窗⼝办事须知⼀.门诊补偿1.门诊看病家庭账户补偿,直接在乡镇,村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2024年计划生育办事程序(三篇)

2024年计划生育办事程序(三篇)

2024年计划生育办事程序《一胎生育证》的申请、审批、发放程序一、领取表格。

申请一胎生育的夫妻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领取《-____西省生育证申请审批表》。

二、填表、核实。

申请生育的夫妻应当如实填写表格中规定的全部栏目,签上姓名,并将申请表送达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核实,审核属实后,由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审批与发放。

申请生育一胎的夫妻凭结婚证、户口簿、____、女方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签字盖章的申请表。

到一方户籍所在乡(镇、街)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申领《一胎生育证》,经乡(镇、街)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审核后,发给《一胎生育证》。

部门办理。

)《婚育证明》申请、办理程序一、办理《婚育证明》的对象,应向发证机关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的《居民____》、户口薄。

2、村(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证明。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

二、已生育子女的,还应当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者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计划外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情况证明。

三、《婚育证明》可在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办理,也可在县区计生委办理。

2024年计划生育办事程序(二)《一胎生育证》的申请、审批、发放程序一、领取表格。

申请一胎生育的夫妻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领取《江西省生育证申请审批表》。

二、填表、核实。

申请生育的夫妻应当如实填写表格中规定的全部栏目,签上姓名,并将申请表送达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核实,审核属实后,由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审批与发放。

申请生育一胎的夫妻凭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女方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签字盖章的申请表。

到一方户籍所在乡(镇、街)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申领《一胎生育证》,经乡(镇、街)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审核后,发给《一胎生育证》。

部门办理。

)《婚育证明》申请、办理程序一、办理《婚育证明》的对象,应向发证机关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某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事指南及流程

某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事指南及流程

xx某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办事指南计生窗口一、项目名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二、申请条件:凡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到异地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异地居住15天以上,女性年龄在18-49周岁,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流动育龄人员,除特殊情况外,均应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三、申报材料:1、《流动人口婚育申请表》;2、户口簿、身份证;3、一寸照片2张。

四、办理程序:1、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申请,填写《流动人口婚育申请表》;2、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在《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上签署意见;3、报乡镇计生办审核,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五、承诺时限:即办六、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七、办理流程:xx某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办事指南计生窗口一、项目名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二、申请条件:1、持有《生育服务证》,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的子女,已采取避孕措施,自愿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双方合计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的子女,已采取避孕节育措施,自愿不再生育。

3、夫妻只有一个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已采取避免节育措施,自愿不再生育。

三、申报材料:1、本人书面申请;2、夫妻双方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生育证明,并加盖公章;3、夫妻双方二寸合影照2张。

四、办理程序:1、到男方或女方户口(或单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申请填写《自愿只生一个子女的夫妻申请登记表》;2、男女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在《自愿只生一个子女的夫妻申请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3、报女方所在乡镇计生办审核,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五、承诺时限:即办六、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七、办理流程:xx某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办事指南劳动保障窗口一、项目名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办理二、申请条件:1、具有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户籍的人员,男:16-59周岁,女:16-54周岁。

2、男已满60周岁,女已满50周岁自愿参保一次性缴清养保费。

准生证怎么办理流程

准生证怎么办理流程

准生证怎么办理流程准生证是指用于生育干部及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双休假和带薪假期,生育保险待遇的一种准生证明。

下面详细介绍准生证的办理流程。

第一步:婚检办理准生证的第一步是进行婚检。

夫妻双方需要到当地婚检所进行婚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并填写相关表格。

婚检所将会对夫妻双方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检查,确保夫妻双方身体健康,能够生育并且没有遗传性疾病。

第二步:申请准生证在完成婚检后,夫妻双方需要携带婚检合格证明和其他相关材料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准生证。

准生证申请表及其他相关材料可以从计划生育部门的网站上下载,也可以直接到计划生育部门的窗口领取。

申请表中需要填写夫妻双方的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并提交婚检合格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准备齐全后,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交给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第三步:审核和核发计划生育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主要包括夫妻双方婚检合格证明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的核实,以及个人信息的确认。

如果审核通过,计划生育部门将会核发准生证。

第四步:缴纳费用准生证办理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

具体费用金额可以咨询当地计划生育部门或查阅相关政策文件。

费用一般包括申请费、印鉴费等。

缴费后,计划生育部门会给予收据,并在准生证上加盖相应的印章。

第五步:领取准生证缴费完毕后,夫妻双方需要到计划生育部门领取准生证。

准生证一般需要本人亲自领取,凭身份证和收据等相关证件领取。

注意事项:1. 办理准生证时需要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备备案和核实。

2. 申请准生证的时间最好在计划生育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否则可能会延误手续。

3. 办理准生证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具体费用金额可以咨询计划生育部门或查阅相关政策文件。

4. 对于不同地区和城市,准生证的办理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要以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的规定为准。

通过以上步骤,一般可以顺利办理准生证。

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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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办事指南和流程一、《一孩生育证》登记发放程序1、夫妻双方户籍均在本街个人申请——提供男女双方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社区居委会审核——计生办发证(注:必须有社区工作者开具的介绍信)2、夫妻双方户籍:有一方或双方都不在本街的个人申请——提供男女双方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初婚未育证明(指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镇(街)计生部门开取,意见内容写明:“是否初婚未育”等情况,持上述证明材料原件)——到所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审核——计生办发证,(注:初婚未育证明必须有两级公章)3、登记人属再婚但无子女的,还应附有法院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丧偶的死亡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二孩生育证》审批发放程序1、初婚夫妻再生育审批程序:个人申请提供双方户口簿、双方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小区负责人填写《政策内再生育证审批表》一份——居委会审查盖章——街道计生办盖章——市级人口计生局审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第十七条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一)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二)婚后五年以上不育,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三)夫妻双方均为非城镇户籍且仍从事农牧业生产,已有一个子女为女孩的;(四)夫妻双方均为非城镇户籍,一方残疾,相当于残疾军人五级以上标准的;(五)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六)夫妻双方均在国有农牧场从事承包经营并不再领取工资,不享有城镇社会保障待遇,已有一个子女为女孩的;第十八条蒙古族公民,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子女。

蒙古族公民,夫妻双方均为非城镇户籍且从事农牧业生产,已有两个子女均为女孩的,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三个子女。

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公民,提倡优生,适当少生。

全国总人口在一千万以下的其他少数民族公民,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子女。

第十九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再婚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一)一方未育,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或者丧偶已生育过两个子女的;(二)夫妻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均依法判随原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三)夫妻双方再婚前一方丧偶,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的;(四)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的;(五)夫妻双方均为非城镇户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且都为女孩的。

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全国总人口在一千万以下的少数民族再婚夫妻,其生育除适用前款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一)方未育,另一方己生育过两个子女的;(二)夫妻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的。

夫妻一方曾以再婚为由己批准生育过一个子女的,不再适用前两款规定2.再婚夫妻再生育审批程序个人申请——提供双方户口簿、双方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

如属协议离婚的,《协议书》须由民政部门存档的一份复印加盖公章,以证实《协议书》是当事人离婚时正式签订的一份。

——小区负责人填写《政策内再生育证审批表》一份——居委会审查盖章——街道计生办审核盖章——市级人口计生局审批注:1、丧偶的须提供死亡证明书。

2、收养的要提供《收养证》;再婚的要提供《民事调解书》(《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

如属协议离婚的,《协议书》须由民政部门存档的一份复印加盖公章,以证实《协议书》是当事人离婚时正式签订的一份,丧偶的须提供死亡证明书。

注:1、政策内再生育证审批表中“男方单位情况证明”“女方单位情况证明”一栏是指到男女双方单位盖章。

如果男女双方没有单位,社区居委会盖章。

2、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填写《政策内再生育证审批表》和《独生子女夫妇办理二胎生育申请表》两份申请表三、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一)三民独生子女领证程序1、个人申请——提供户口本(双方)、结婚证、二寸父母和独生子女合影照片五张。

(均需原件)——社区居委会填写《三民独生子女领证申报表》三份——社区居委会审核、盖章——街道计生办审核盖章——符合条件、市级人口计生局审批发证(二)在职职工办理独生子女证程序l、个人申请——提供户口本(双方)、结婚证、二寸父母和独生子女合影照片五张。

(均需原件)——社区居委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4份——单位审核盖章——街道计生办审核盖章——符合条件、市级人口计生局审批发证注:1.独生子女费只领取到14周岁。

2.申请完独生子女证后,把信息录入到全员人口信息系统中。

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程序1、流入和流出人员,要填写到流动人口卡、帐、册。

2、每月更新的流动人口卡、帐、册内容,月末上报计生办,以便计生办及时将流动人口信息录入流动人口平台。

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流程:需社区工作者开据介绍信——由居民携带介绍信、居民身份证、户口本、3张1寸照片、已婚的持结婚证、己生育的应持《计划生育服务证》——到计生办审核、符合条件发证。

4、流入居民,凡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都要收上来,每年进行验一次,到期的回原籍换证。

注:凡到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须社区工作者开具介绍信五、药具1、每月入户发放药具,填写药具随访花名册。

2、每月做好药具帐,做到账物相符。

六、录卡注意事项1、除了乌兰浩特市户籍,其他地方户籍的人居住在本街,居住性质要填写流出:但夫妻一方为乌兰浩特市户籍,一方为外地户籍,本市户籍的居住性质要填写为外地婚入。

2、本市户籍的人到乌兰浩特市以外的地方居住,居住性质要填写为流出;但夫妻一方为本市户籍,一方为外地户籍的,本市户籍的人的居住性质要填写为婚出外地,外地户籍的居住性质要填写为人在又出。

3、两人己离婚,本人不承认还居住在一起,变更两人信息,备注中写明两人己离婚,本人不承认。

女方如果避孕状况是药具,则变更为离婚丧偶。

4、建卡时,女方当户主男方不要当户主。

5、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情况”一栏一定要填写。

6、奖扶、特扶、双女结扎、一杯奶、主育关怀等各种奖励都要填写在“奖励情况”一栏7、凡是有子女家庭,“生养情况”一栏必须填写8、迁出人员不知去向的,不要直接删除掉,在备注栏中注明“不知去向”。

如果知道去哪了,和对方办事处计生工作人员沟通,之后他们建卡,我们再删除掉。

9、由于全员人口信息平台与医院的出生信息,民政的结婚信息、死亡信息联网,这样我们会不定期到平台中去匹配我们和平的基本信息,之后发到计划生育QQ群中,所以各社区必须保证计划生育QQ群及时核实、回复。

10、由于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升级,删除功能没有了,但是近段时间,计生局会不定期的开放删除功能,所以社区要及时入户,确定不在此居住的居民,核对出去后,将此户彻底删除。

11、大月份引产:12周以内可以做人流(由社区工作者开具介绍信——计生办开具落实节育措施通知单)。

12周以上的(由社区工作者开具介绍信——计生办开具落实节育措施通知单——计生局审核批准)。

12、计生办每月5日向市局上报前一个月的报表,所以社区工作者要在每月5日之前将新登记的卡帐录入完,以及数据库中的错误(包括逻辑审核、重点核实、产后一个月、现孕、取环无措施、人流无措施等等)修改完。

七、一杯奶申报程序受益范围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生育政策的规定且已坏孕的妇女,居住在乌兰浩特市辖区内,经本人申请,可享受“一怀奶”生育关怀行动。

受益对象l、农牧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牧区居民2、城区夫妻双方无固定职业的低保家庭3、夫妻一方有职业但其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生活遇到严重困难的家庭4、在现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并有长住趋势的流动入口5、离异或丧偶前已怀孕,可纳入实施范围办理程序1、个人申请——填写《个人申请表》一式三份、并提供户口簿(双方)、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怀孕证明(均需原件)——街道计生办审核盖章——符合条件、市级人口计生局审批注:1、流动人口办理“一杯奶”必须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2、困难家庭办理“一杯奶”必须持所在社区居委会“困难证明”——小区负责人签字——社区主任签字、盖章——街道办公室主任签字、盖章八、新生儿落户办理程序个人申请——提供户口簿(双方)、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

(均需原件)——社区居委会、由小区负责人签字——街道计生办审核签字、开具出生落户报告书。

注:1、夫妻双方有一方是流动人口的,需要到户籍地开本人婚育证明基本流程个人申请——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审核、盖章——乡镇(街道)计生办审核、盖章。

2、居民到社区落户,小区负责人首先要查报表,看是否报出生,如上报方可签字。

九、落实节育措施(结扎、上环、皮埋、人流、引产、换环、取环)通知单办理程序个人申请——小区负责人开居住证明一一街道计生办审核开单——计生服务站落实避孕措施注:凡是开通知单的居民,小区负责人一定要跟踪服务,看是否落实了避孕措施,如落实了,要在卡账和电脑中变更避孕信息。

十、病残儿医学鉴定程序l、病残儿是指因先天(包括遗传性和非遗传性疾病)或后天患病、意外伤害而致残,目前无法治疗或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2、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其生育的子女因各种原因致病、致残,要求再生育而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的,均适用本办法。

办理程序个人申请——提供夫妻双方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病残儿病历资料、母子二寸彩色照片等证件——填写《病残儿鉴定申请表》——村(居)委会审查盖章一一街道计生办审核盖章——市级人口计生委组织鉴定初审——盟级人口计生委组织鉴定——张榜公示——市人口计生局下发符合条件病残儿鉴定标准人员名单。

十一、生育关怀公益金(一)、生育关怀公益金受助对象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户籍在兴安盟内。

并在此居住的计划生育家庭,经申请审核批准后,可享受一次性生育关怀公益金补助:1、独生子女未满18周岁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家庭。

2、独生子女未满18周岁因伤残失去劳动能力,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家庭。

3、独生子女未满18周岁患有重大疾病生活遇到严重困难的家庭。

重大疾病包括以下:(1)、恶性肿瘤;(2)、慢性肾衰竭(尿毒症);(3)、严重烧伤;(4)、重大器官移植手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5)、主动脉及心脏瓣膜置换手术;(6)、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4、父母双亡且未满十八周岁的独生子女。

5、己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取方或一方,发生意外严重伤残、死亡且子女未满18周岁的低保家庭。

6、农村牧区独生女孩和双女结扎户女孩,考上本二以上大学的家庭。

7、确诊为节育手术并发症、后遗症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

8、因公致伤、致残、死亡及患有恶性肿瘤疾病的人口计生干部。

9、患有恶性肿瘤疾病的离退休人口计生干部。

(二)说明:1、符合本办法第一款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

2、符合本办法第二、三、四.、五、九款规定的,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补助。

3、符合本办法第六、七款规定的,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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