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2018]66号
山东省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

山东省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山东省三级妇幼(儿童)保健机构分级管理评审标准实施细则(试行)山东省卫生厅2011年6月山东省三级妇幼(儿童)保健机构分级管理评审标准实施细则(必备标准)说明:以下5项指标中任何1项不达标,即不能参加评审(每项中有1条不符合标准,该项为不达标)。
编号评审项目必备标准检查方法检查结果是否达标1.专职妇幼保健工作人员数?0.15人/万服务人1.查看上级预算拨款文件及经费拨付台帐。
1.合格?不合格? 达标 ? 1 特色执业口,经费按全额预算管理方式拨付。
2.查看人事档案与科室考勤记录报表。
2.合格?不合格? 不达标 ? 2.妇幼保健机构工作人数?0.5人/万服务人口。
3.查看统计年报有关文件及资料。
3.合格?不合格?1.遵守《母婴保健法》、《执业医师法》、《药1.查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卫生专业技术人品管理法》、《献血法》以及《医疗机构管理员执业资格证及药品、用血管理有关资料。
1.合格?不合格? 条例》、《护士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达标 ? 2 依法执业2.查阅人事档案资料(重点查使用非执业卫生2.合格?不合格? 《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达标 ? 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护理活动情况)。
3.合格?不合格? 规定,无违法、违规事件发生。
3.现场组织卫生法律、法规问卷考试。
2.干部职工懂法、知法、守法。
在评审期内未发生下列事件:1.因院方完全责任引发群体性医患纠纷事件。
查看有关文件和医院报告、医院重大事件1.有? 无? 2.因管理原因造成重大人身伤亡事件或重大经济达标 ? 3 安全执业记录、财务部门的相关纪录、院行政会议记录2.有? 无? 损失事件发生。
不达标 ? 及总值班记录。
3.有? 无? 3.发生被卫生行政部门或其他政府职能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的重大负性事件。
评审期内未发生以下事件: 查看有关文件和院报告、院重大事件记录、1.合格?不合格? 达标 ? 4 诚信执业 1.无虚假医疗广告、医疗文书和申报材料。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标准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妇幼健康服
务机构建设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8.05.08
•【文号】国卫办规划函〔2018〕313号
•【施行日期】2018.05.08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妇幼健康
正文
关于贯彻实施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标准的通知
国卫办规划函〔2018〕3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标准>的通知》(建标〔2017〕248号),我委组织编制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自2018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标准》是指导和规范我国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的重要依据。
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标准》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活动,确保辖区内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及从事相关建设管理、设计的人员全面掌握、准确理解、认真执行,进一步规范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管理,提升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和水平。
各地在贯彻执行《标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修改、完善《标准》的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给主编单位。
附件: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标准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2018年5月8日。
婴幼儿辅食食品质构的研究进展

婴幼儿辅食食品质构的研究进展岳淑琴1,何丽1,王丽娟1,2,蒋彤1,2,唐艳斌1,2*,黄建1,2*(1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北京 100050;2国家卫生计生委微量元素重点实验室,北京 100050)摘 要: 目的:探讨婴幼儿辅食的添加时间、添加建议,同时介绍了婴幼儿牙齿发育、咀嚼能力与食品质构的关系,并对国内外对于婴幼儿辅食质构特征的建议等进行综述。
方法:从中国知网、万方、PubMed 等中英文数据库中检索关键词,提取婴幼儿辅食食品质构相关信息,经过综合筛选共纳入43篇文献。
结果:6~24月龄婴幼儿处于智能发育如运动、语言发育的重要阶段,我国建议婴幼儿出生满6月龄起开始添加辅食,婴幼儿辅食的添加不仅应注重食品的营养成分,还应关注食品的质构特征。
结论:婴幼儿辅食食品质构与牙齿发育和咀嚼能力的发展息息相关,而我国发布的婴幼儿喂养指南中对辅食的质构特征并未提出详细建议,本综述旨在为相关政策制定和研究提供理论参考。
关键词: 婴幼儿;辅食添加;食品质构;咀嚼能力6~24月龄婴幼儿正处于智能发育的关键时期,也是从纯母乳喂养向添加辅助食品(以下简称“辅食”)喂养的过渡阶段,并且此阶段极易发生婴幼儿营养不良及相关疾病[1],此时进行合理的辅食添加喂养显得尤为重要。
婴幼儿的辅食添加不仅要考虑食品的营养成分,还应结合牙齿发育情况和咀嚼能力选择合适的辅食。
目前,我国婴幼儿喂养指南中并未对辅食质构特征做出明确规定。
本文对婴幼儿辅食添加时间、添加建议等内容进行介绍,并对国内外婴幼儿辅食食品质构的建议等问题进行综述,旨在为相关政策制定和研究提供理论参考。
1 婴幼儿辅食添加1.1 婴幼儿辅食添加时间关于辅食添加的具体时间,国际上尚无统一标准。
世界卫生组织(WHO )推荐婴幼儿完全母乳喂养至6月龄后开始添加适量辅食,同时继续母乳喂养至2岁[2]。
我国营养学会、美国儿科学会等国家的推荐辅食摄入时间与WHO 相同[3-4],而日本推荐在4~6月龄之间添加婴幼儿辅食[5]。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孕产妇门诊健康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孕产妇门诊健康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孕产妇门诊健康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区)卫生健康委(局),委直属有关单位,宁东社会事务局,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17〕42号)、《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宁卫计发〔2017〕333号),为了落实好危重孕产妇专案管理制度,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依据《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2018)》,组织专家讨论制定了孕产妇门诊健康管理档案(以下简称《档案》),在全区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统一推广使用。
一、目的和意义为进一步落实好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加强孕产妇健康管理,使各医疗、保健机构履行好孕产妇首诊负责制及高危专案管理等职责,全程管理高危孕产妇,防止危重孕产妇流动、管理信息“中断”而发生风险,减少孕产妇死亡发生。
二、内容和流程(一)建档单位。
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县级及以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保健机构。
(二)建档对象。
首次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孕产妇。
(三)档案使用流程。
1.各医疗、保健机构需指定专人负责孕产妇建档工作,并设立档案专柜。
2.各医疗、保健机构接受初次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孕产妇,由建档工作人员为其建立《档案》,向孕产妇讲解档案的内容、作用、意义和使用方法,并告知孕产妇到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领取《母子健康手册》。
3.建档工作人员对建档孕产妇和高危孕产妇分别进行统一编号,将编号同时记录在《档案》和《母子健康手册》封皮上,以便管理。
卫生院关于印发孕产妇健康管理相关制度的通知

卫生院关于印发孕产妇健康管理相关制度的通知各科室: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孕产妇、婴儿死亡率,保障母婴安全。
结合医院和辖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孕产妇健康管理制度》等9项制度,请各科室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L孕产妇健康管理制度2.孕产妇首诊负责制度3.孕产妇风险评估制度4.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5.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6.高危孕产妇信息收集、上报和反馈制度7.高危孕产妇分工协同救治制度8.高危孕产妇安全协调制度9.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制度卫生院孕产妇健康管理制度一、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7年)工作内容规范开展辖区内(包括长期居住和流动)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
二、严格落实首诊妊娠风险筛查责任,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17)35号)的要求,对首次来院孕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对筛查阳性的孕产妇转二级及以上助产机构进行风险评估及建卡。
三、按《孕产妇保健规范》对孕12÷6周前的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和《母子健康手册》,完成第一次产前服务记录表及孕中晚期四次产前随访服务、产后家庭访视和产后42天健康检查(随访)。
在随访的各阶段对孕产妇进行健康教育和保健指导,提高孕产妇自我保健意识和自我监测能力。
四、掌握辖区内孕产妇保健基本情况,及时发现有问题的孕产妇并及时落实转诊。
由本机构妇保人员对孕产妇进行五色分类管理,填写相关记录,做好保健指导,两周内追踪转诊结果并记录;将每次随访的服务的信息及检查结果准确、完整地记录在《四川省孕产妇保健手册》上,并定期做好信息统计和上报工作,指导孕妇正确使用《母子健康手册》。
五、对评估黄色的孕妇进行登记管理,对评估橙色、红色、紫色的孕妇实行登记和专人专案管理,填写《高危孕产妇随访表》。
六、各医疗保健机构要做好流动高危孕产妇信息的沟通和共享,发现高危孕产妇立即上报和健康管理,做到应管尽管,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2018版)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2018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8.07•【文号】国卫办妇幼发〔2018〕17号•【施行日期】2018.08.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妇幼健康正文关于印发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2018版)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18〕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人工流产是非意愿妊娠后采取的补救措施。
人工流产对女性生育能力和生殖健康损害严重,可能导致多种并发症和继发不孕,重复人工流产发生并发症和继发不孕风险更高。
为推进人工流产后即时落实高效避孕节育措施,切实减少重复人工流产,保障女性生育能力和身心健康,我委组织制定了《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2018版)》(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下载)。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8月7日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2018版)人工流产是非意愿妊娠后采取的补救措施,多次重复人工流产严重影响女性生育能力和身心健康。
为贯彻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推进预防为主、避孕为主服务落实,指导接受人工流产的妇女即时落实高效避孕措施,减少重复流产,促进计划妊娠,保障妇女健康,制定本规范。
一、服务对象孕27周内因非意愿妊娠而人工流产的妇女。
本规范中人工流产是指负压吸引术、钳刮术、药物流产、引产等人工终止妊娠。
二、服务目的(一)提高服务对象及其配偶(伴侣)预防非意愿妊娠的意识和能力。
(二)提高服务对象流产后即时和半年内长效、可逆、高效避孕措施落实率,避免非意愿妊娠。
(三)降低服务对象流产后1年内重复流产率,保护生育能力,保护妇女健康。
(四)促进有计划的妊娠。
三、服务内容及流程流产后避孕服务涉及术前初诊、手术当日和术后随访等环节,服务内容包括宣传教育、一对一咨询、指导人工流产后即时落实高效避孕措施等服务。
其中,术前初诊、术后首次随访提供的2次一对一咨询服务最为重要。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北京市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北京市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3.06•【字号】•【施行日期】2018.03.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妇幼健康正文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北京市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区卫生计生委,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现将《2018年北京市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3月6日2018年北京市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要点2018年的工作思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为指引,着力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进妇幼健康事业全面发展,不断满足广大妇女儿童健康新需求新期待。
一、加强依法行政,规范业务管理(一)完善制度规范。
针对新形势、新情况,完善助产技术管理、产前筛查技术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方面制度规范。
(二)依法服务监管。
严格婚前医学检查、产前诊断机构和人员行政审批。
加强助产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审批管理。
进一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
二、加强体系建设,提供全程服务(三)推进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
进一步落实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推进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及重点专科建设,以改革促发展,加快建成功能完整、服务高效的新型妇幼健康服务机构。
推进机构内部改革重组,突出预防为主,强化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围绕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提升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服务水平。
推动实现保健和临床实质融合、群体保健和个体保健有机融合、公共卫生和临床医疗人才交流融合,体现妇幼健康服务的特色和亮点,更好为妇女儿童提供全生命周期保健服务。
(四)加强基层网底建设。
卫生部关于执行《全国疾病控制调查制度》和《全国妇幼保健调查制度》的通知-卫办发[2007]207号
![卫生部关于执行《全国疾病控制调查制度》和《全国妇幼保健调查制度》的通知-卫办发[2007]207号](https://img.taocdn.com/s3/m/d8da7f65a36925c52cc58bd63186bceb19e8ed2f.png)
卫生部关于执行《全国疾病控制调查制度》和《全国妇幼保健调查制度》的通知正文:---------------------------------------------------------------------------------------------------------------------------------------------------- 卫生部关于执行《全国疾病控制调查制度》和《全国妇幼保健调查制度》的通知(卫办发[2007]20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各单位,部机关各司局:卫生部重新修订的《国家卫生统计调查制度》由《全国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调查制度》、《全国卫生监督调查制度》、《全国疾病控制调查制度》、《全国妇幼保健调查制度》四部分组成。
其中,《全国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调查制度》和《全国卫生监督调查制度》已于今年5月印发执行。
《全国疾病控制调查制度》和《全国妇幼保健调查制度》于今年6月5日经国家统计局批准,自2007年起正式执行。
为使各级卫生部门按制度规定完成2007年疾病控制和妇幼保健统计调查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国疾病控制调查制度》包括30个调查表。
表号为卫统26表至卫统38-3表(见附件1),制表机关为卫生部,批准机关为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为国统制〔2007〕30号,有效期两年,主办单位为我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和卫生监督局,调查表表式及说明见附件2。
二、《全国妇幼保健调查制度》包括15个调查表。
表号为卫统39表至卫统49表(见附件1),制表机关为卫生部,批准机关为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为国统制〔2007〕31号,有效期两年,主办单位为我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调查表表式及说明见附件3。
三、两个调查制度的具体执行时间及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2和附件3可从卫生部网站下载(/统计信息/统计法规与标准)。
四、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可在严格遵守两个调查制度规定的前提下,制定补充性地方卫生统计调查制度,并报同级统计部门批准、备案。
保妇康栓联合重组人干扰素-α2b凝胶治疗宫颈HPV感染临床效果及对HPV转阴的影响

基层医学论坛2021年3月第25卷第8期保妇康栓联合重组人干扰素-α2b 凝胶治疗宫颈HPV 感染临床效果及对HPV 转阴的影响袁大芹(南京市鼓楼区妇幼保健所,江苏南京210000)作者简介:袁大芹,女,本科,主治医师。
接法实施测定,而肠黏膜屏障功能可通过血清D-乳酸以及肠型脂肪酸结合蛋白这两项指标来反映。
肠型脂肪酸结合蛋白具备一定功能特异性,正常情况下其在外周血液循环内含量较低,若机体黏膜出现受损则可能导致其大量释放到血液,从而引起血液内脂肪酸结合蛋白水平迅速升高,通过检测其外周血液浓度能够实现对机体肠黏膜屏障功能的有效评估。
一般情况下,重症肺炎患儿出现肠道机械屏障功能受损,其外周血中的D-乳酸以及肠型脂肪酸结合蛋白水平高于正常人。
布拉酵母菌能够对肠黏膜进行刺激,使其合成大量免疫球蛋白,有利于促进肠道局部抗感染能力的提高,达到改善肠道免疫屏障功能的目的[4]。
同时,还有研究发现,布拉酵母菌能够对肠道内致病微生物繁殖进行有效抑制,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微生物对机体黏膜细胞的侵袭。
本次研究发现,2组患儿治疗前血清D-乳酸以及肠型脂肪酸结合蛋白水平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0.05);研究组治疗后血清D-乳酸以及肠型脂肪酸结合蛋白分别分别为(0.50±0.07)mg/L 和(55.94±8.05)mg/L ,优于对照组的(0.64±0.06)mg/L 和(68.86±8.15)mg/L (P <0.05)。
研究组治疗后胃肠功能障碍及腹泻发生率分别为4.35%和19.57%,均低于对照组的13.04%和30.34%(P <0.05)。
说明,布拉酵母菌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改善重症肺炎患儿病情,并可减少胃肠功能障碍,有效预防腹泻,应用效果良好。
究其原因,可能是布拉酵母菌能够加速受损黏膜细胞的再生以及修复,并可促进其短肽蛋白酶的代谢释放,可针对各种致病菌毒素进行有效中和或者钝化,有利于改善肠道代谢活动,实现对肠道菌群的有效调节。
北京市顺义区儿童乙型肝炎疫苗5年追访效果评价

北京市顺义区儿童乙型肝炎疫苗5年追访效果评价唐智超1张文增2(1北京市顺义区妇幼保健院,北京儿童医院顺义妇儿医院,北京101300)(2北京市顺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101300)乙肝疫苗作为预防乙型肝炎病毒感染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得到普遍认可,同时乙肝疫苗也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表现出较好的免疫原性。
现对北京市顺义区新生儿按照“0-1-6”程序接种乙肝疫苗5年后的血清乙肝表面抗体(HBsAb)几何平均浓度(geometric mean concentration,GMC)进行监测,以便了解接种效果的变化。
1对象与方法1.1对象监测对象为7~12个月龄和5~6岁婴幼儿,通过免疫预防接种系统随机抽取全程免疫接种乙型肝炎疫苗三剂次1个月后的7~12个月婴儿165人(男108人,女57人),采集血清学资料,进行HBsAb GMC测定,5年后再次追访165人,共追访到84人(男53人,女31人),检测HBsAb GMC,追访率50.9%(84/165),失访81人。
1.2方法血清学检测方法:2013年,接种全程(0-1-6)10μg/剂重组酵母乙肝疫苗免疫程序后1个月后,采集7~12个月龄婴儿空腹静脉血2mL,分离血清,采用固相放射分析法(SPRIA)进行HBsAb的定量测定。
以HBsAb<10mIU/mL为阴性;HBsAb≥10mIU/mL为阳性。
5年后,再对追访到的儿童进行HBsAb的定量测定。
2结果2.1初次与5年后乙型肝炎疫苗免疫效果情况2013年检测到共165名7~12个月龄婴儿,其HBsAb GMC为(3664.06±3849.43)mIU/mL,阳性率为99.39%(164/165);5年后追访到并【摘要】目的评价北京市顺义区新生儿按照“0-1-6”全程接种10μg重组乙肝疫苗后的乙肝表面抗体(HBsAb)阳性率、抗体浓度以及5年后的免疫效果。
方法按照单纯随机抽样原则,2013年抽取顺义区某二级医院165名完成“0-1-6”乙肝疫苗接种程序的7~12个月龄儿童进行采血检测,5年后对随访到的儿童再次进行静脉采血。
卫生部加强妇幼卫生工作 降低孕产妇婴儿死亡率通知及内容 Microsoft Word 文档

卫生部:加强妇幼卫生工作降低孕产妇婴儿死亡率卫生部近日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要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切实把妇幼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和城市社区,积极推动城乡、区域妇幼卫生工作协调发展;完善服务体系,健全保障制度,为妇女儿童提供安全、有效、优质的卫生服务。
通知还提出,降低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到2010年孕产妇死亡率降至40/10万,婴儿死亡率降至17‰;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生殖健康需求,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建立适合流动人口的妇幼保健服务模式;逐步缩小城乡、区域等妇幼卫生指标差距。
通知强调,要坚持妇幼保健机构公益性质;明确妇幼卫生服务体系的功能定位;落实妇幼卫生事业发展的财政补助政策;加强妇幼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健全母婴保健法律法规体系,依法加强妇幼卫生监督管理。
通知指出要着力解决严重威胁妇女儿童健康的突出问题,积极推进住院分娩和贫困救助,降低孕产妇、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预防和控制出生缺陷。
同时,积极探索妇幼卫生服务内涵,不断满足妇女儿童健康需求。
要针对妇女儿童不同时期生理特点,开展系统卫生保健服务;建立健全妇幼卫生信息系统,开展以人为本的健康管理;要加强对妇幼卫生信息的监督管理,逐步建立健全各级妇幼卫生信息网络。
(卫生部新闻办公室)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卫生局:妇女儿童占我国总人口三分之二,妇女儿童健康是民族兴盛的基础,妇幼卫生水平的提高是社会文明进步和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标志,发展妇幼保健事业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保障。
加强妇幼卫生工作,对于提高全民族健康素质,促进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妇幼卫生工作,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提高妇幼卫生服务的能力,强化保障措施,使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孕产妇死亡率、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等主要指标持续下降。
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过程中常见问题的分析与应对策略

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过程中常见问题的分析与应对策略发布时间:2022-09-05T07:48:36.009Z 来源:《医师在线》2022年5月9期作者: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过程中常见问题的分析与应对策略薛维锋[导读]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过程中常见问题的分析与应对策略薛维锋(兰州市妇幼保健院;甘肃兰州730000)【摘要】妇幼保健机构是我国卫生健康、医疗保健事业发展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对妇幼保健机构进行等级评审过程中,全面梳理归纳准备和评审环节中面临的常见问题,分析发生问题的根源,制定有针对性的解决对策并进行灵活的运用处置,能支持和帮助妇幼保健机构获取优质、良好的预期效果。
【关键词】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常见问题分析与应对策略各级医院推进开展的等级评审工作,本质上在于通过等级评审评价确定医疗卫生机构是否在管理层面和医疗质量层面达到和满足国家标准。
最新一轮的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工作,遵从“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并举、重在内涵”的基本评审原则,以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为工作指导,结合运用以PDCA为代表的科学化质量管理工具,促进妇幼保健机构在医疗保健服务过程中医疗保健服务质量持续得到改善。
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在总结归纳妇幼保健机构评审经验与日常管理经验基础上,制定发布了《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6年版)》,为各级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工作和行业监管工作,创造并提供了坚实且有效的参考条件和支持依据。
一、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准备工作中常见的问题(一)思想观念未转变,对评审工作的认识不足新一轮的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较以往评审、评价更加关注和重视机构在日常业务运行发展中的质量管理、规范执行、效果评价、运行效率、持续整改等。
评审的具体内容从以往针对硬性指标项目推进实施的评价环节,转变调整为针对人员配置、工作效率、技术规范、质量提高、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的合理性,以及医院运行状态、过程的合理性、规范性上展开评审,在实质性层面之上支持和促进实现以评审促进建设和以评审促进改革发展的基本目标。
《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2018年版)

关于印发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2018 版)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18〕17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人工流产是非意愿妊娠后采取的补救措施。
人工流产对女性生育能力和生殖健康损害严重,可能导致多种并发症和继发不孕,重复人工流产发生并发症和继发不孕风险更高。
为推进人工流产后即时落实高效避孕节育措施,切实减少重复人工流产,保障女性生育能力和身心健康,我委组织制定了《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2018 版)》(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下载)。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 年8 月7 日(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2018 版)人工流产是非意愿妊娠后采取的补救措施,多次重复人工流产严重影响女性生育能力和身心健康。
为贯彻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推进预防为主、避孕为主服务落实,指导接受人工流产的妇女即时落实高效避孕措施,减少重复流产,促进计划妊娠,保障妇女健康,制定本规范。
一、服务对象孕 27 周内因非意愿妊娠而人工流产的妇女。
本规范中人工流产是指负压吸引术、钳刮术、药物流产、引产等人工终止妊娠。
二、服务目的(一)提高服务对象及其配偶(伴侣)预防非意愿妊娠的意识和能力。
(二)提高服务对象流产后即时和半年内长效、可逆、高效避孕措施落实率,避免非意愿妊娠。
(三)降低服务对象流产后 1 年内重复流产率,保护生育能力,保护妇女健康。
(四)促进有计划的妊娠。
三、服务内容及流程流产后避孕服务涉及术前初诊、手术当日和术后随访等环节,服务内容包括宣传教育、一对一咨询、指导人工流产后即时落实高效避孕措施等服务。
其中,术前初诊、术后首次随访提供的 2 次一对一咨询服务最为重要。
(一)术前初诊。
1.宣传教育。
通过多种方式向服务对象及其配偶(伴侣)宣传避孕节育科学知识,使其了解人工流产对女性健康和生育能力的损害,告知高危人工流产甚至危及生命,提高防范非意愿妊娠的意识,提升安全避孕能力。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卫生计生系统母婴设施建设管理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卫生计生系统母婴设施建设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8.24•【字号】沪卫计指导〔2018〕006号•【施行日期】2018.08.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卫生计生系统母婴设施建设管理的通知各区卫生计生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委直属单位: 为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指导发〔2016〕63号,以下简称“国家《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快推进上海市母婴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卫计规〔2018〕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满足群众对公共场所文明哺乳、婴幼儿照护的需求,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现就做好本市卫生计生系统母婴设施建设管理提出如下工作要求:一、充分认识加强母婴设施建设管理的意义母婴设施建设是支持母乳喂养、营造生育友好型社会、助力上海卓越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
上海高度重视母婴设施建设,经市政府专题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6月,市卫生计生委等15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了《实施意见》,启动了新一轮母婴设施建设推进工作。
卫生计生系统是直接面向社会、面向群众的服务性行业,应当在母婴设施建设中发挥率先示范作用,并通过加强母婴设施配置和管理,进一步改善就医环境,彰显卫生计生人文关怀,进一步提升行业文明水平,为妇女儿童提供更好的服务。
二、结合实际,分类推进母婴设施建设本通知提及的母婴设施,是指为方便哺喂母乳、婴幼儿护理、孕妇休息和保护妇女儿童隐私而在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等为有需求的特定人群提供的专用空间和专门设施。
(一)向公众开放的母婴设施各助产医疗机构、设有儿科或儿保门诊的医疗机构和儿童专科医院应当设置向服务对象开放的母婴设施;母婴逗留数量较多的医疗机构和儿童专科医院,可以结合实际,多点配置母婴设施。
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

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中国网| 时间:2007-01-08 | 文章来源:卫生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卫生局:妇幼保健是公共卫生的一项重要内容,妇幼保健机构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进一步明确妇幼保健机构的性质和功能定位,加强妇幼保健机构的规范化管理,我部制定了《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十九日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妇幼保健机构的规范化管理,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依据《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是由政府举办,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公共卫生性质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为妇女儿童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专业机构。
第三条妇幼保健机构要遵循“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
第四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妇幼保健机构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妇幼保健机构的规划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功能与职责第五条妇幼保健机构应坚持以群体保健工作为基础,面向基层、预防为主,为妇女儿童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
在切实履行公共卫生职责的同时,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
第六条妇幼保健机构提供以下公共卫生服务:(一) 完成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任务。
(二) 掌握本辖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辖区妇幼卫生工作的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
(三) 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本辖区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开展的妇幼卫生服务进行检查、考核与评价。
(四) 负责指导和开展本辖区的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组织实施本辖区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对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并提供技术支持。
2024妇幼保健机构医用设备配备标准

2024妇幼保健机构医用设备配备标准1范围本标准确立了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医用设备配备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并对设备分类、品目和数量进行了规定。
妇幼保健机构可结合功能任务、群众需求和机构业务发展需要,增配相应设备。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妇幼保健机构。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无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妇幼保健机构womenandchi1drenhea1thcareinstitutions由政府举办,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公共卫生性质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为妇女儿童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专业机构。
妇幼保健机构包括各级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幼保健中心、妇幼保健所和妇幼保健站。
妇幼保健机构遵循"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按照全生命周期和三级预防的理念,以一级和二级预防为重点,为妇女儿童提供从出生到老年、内容涵盖生理和心理的主动、连续的服务与管理。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卫妇印发[2015]54号)要求,妇幼保健机构围绕服务人群开展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等医疗保健服务。
3.2医用设备medica1equipment本标准中的医用设备是指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设备:妇幼保健机构围绕妇女、儿童、孕产妇的健康服务需求,开展疾病诊断、治疗以及用于群体保健和个体保健且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的有形设备,是用于促进健康、筛查疾病、防止残疾和死亡需要的所有设备的统称。
4总则4.1总体要求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在设备配备的过程中,应依据《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遵循"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按照科学规划、合理配备、经济适宜的原则,科学、合理、经济、有效地配备各类医用设备。
2018年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结果公示

合格
76
特康四川本码智谷项目(二期)(9#、14#、19#、20#、21#、22#)
宜公消审字〔2018〕第0076号
合格
77
特康四川本码智谷项目(三期)(10#-11#、15#-16#、23#厂房及宿舍)
宜公消审字〔2018〕第0077号
合格
78
特康四川本码智谷项目(四期)(3#-4#、7#-8#、12#-13#、17#-18#厂房)
不合格
25
宜宾正集源智能产业园
宜公消审字〔2018〕第0025号
合格
26
宜宾明泰智慧信息港项目
宜公消审字〔2018〕第0026号
合格
27
四川酷赛智慧信息港项目
宜公消审字〔2018〕第0027号
合格
28
拉菲.塞纳阳光(7-1)1#、2#、3#楼、幼儿园及地下室
宜公消审字〔2018〕第0028号
合格
29
宜公消审字〔2018〕第0041号
合格
42
丽雅龙城幼儿园设计变更
宜公消审字〔2018〕第0042号
合格
43
特康四川本码智谷项目(四期)(3#-4#、7#-8#、12#-13#、17#-18#厂房)
宜公消审字〔2018〕第0043号
不合格
44
特康四川本码智谷项目(三期)(10#-11#、15#-16#、23#厂房及宿舍)
合格
2018年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结果公示
序号
申报项目名称
受理时间
意见书编号
许可决定
51
向家坝水电站垂直升船机[复]
宜公消审字〔2018〕第0051号
不合格
关于进一步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17〕42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17〕35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全省高危妊娠管理,预防并减少孕产妇和婴儿死亡,切实保障母婴安全,推进高水平健康XX建设,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源头防范,全面开展妊娠风险评估(一)落实首诊负责。
首诊医疗保健机构应当按照“XX 省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表(2018版)”对首次就诊建档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分级,按照风险严重程度分别以“绿(低风险)、黄(一般风险)、橙(较高风险)、红(高风险)、紫(传染病)”5种颜色进行分级标识,并在《母子健康手册》上标注评估结果和评估日期。
对于妊娠风险评估为“橙色”和“红色”的孕产妇,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填写《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分级报告单》并报送辖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
妊娠风险评估“橙色”的应当在3日内报送,妊娠风险评估“红色”的应当在24小时内报送。
(二)做好动态评估。
医疗保健机构在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过程中,发现孕产妇健康状况有变化时,应立即进行妊娠风险动态评估,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妊娠风险分级和管理措施,并在《母子健康手册》上顺序标注评估结果和评估日期。
二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应对基层上转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分级复评,所有承担围产保健工作的医疗保健机构至少应在孕28-36周、37-40周对建册孕妇进行妊娠风险分级复评,对存在两种以上不同级别高危因素时,应记录全部高危因素,并以最高级别进行管理。
二、紧盯重点人群,严格落实高危专案管理(三)明确分级管理。
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绿色”、“黄色”的孕产妇,由乡镇、街道医疗保健机构进行管理,如有异常,应尽快转诊到二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
对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的孕产妇,应当将其转诊至县级及以上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有条件的原则上应当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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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2018]66号关于修订《铜陵市妇幼保健院基建管理制度》的通知各处 (科)室、大学科: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基建管理,建立优质、高效、低耗的医院运行管理机制,现修订《铜陵市妇幼保健院基建管理制度》,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
2018年9月6日铜陵市妇幼保健院基建管理制度第一部分工作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按基本建设程序和技术规范管理基建工作。
(二)参与编制医院建设年度计划,上报院长办公会后组织实施。
(三)参与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立项手续工作,按照建设总体规划,负责地勘、建筑方案和施工图设计及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督促办理相关的报批手续。
(四)做好材料的计划采购工作,组织材料的考察和认质认价工作,组织材料和设备的采购招标工作,制定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五)按照有关规定,与医院有关部门配合,参与医院招投标领导小组工作。
依据设计、施工、监理、勘察的招标结果和有关程序,代表医院初审工程合同(审查),委托法律顾问审核工程合同的合法性,完善合同签订手续。
(六)会同市审计机关派驻的跟踪审计机构,依法、依规办理合同外工程变更手续。
(七)会同招标选定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勘察、监理、施工等各类合同的签订,办理合同审批、签字盖章、登记及归档。
(八)组织项目前期准备、中期施工、后期竣工验收工作。
(九)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核实并审核现场经济签证,处理并协调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作联系单。
(十)负责对监理公司的管理。
(十一)审核材料计划。
(十二)检查工程计划落实、工程进度情况,按照法定程序,审核工程数量、工程款。
(十三)按程序审核工程预算、决算。
配合审计完成终审。
(十四)负责工程竣工资料的审核、完善和归档。
(十五)负责基建办公室日常事务性工作,来电来函来访接待、办公用品及固定资产购置、办公设施维修、会议记录、财务报销、工资造表、固定资产登记清账、建账及管理、卫生管理、基建工作宣传和报道、协助基建车辆运行的管理。
(十六)会同项目管理单位负责所有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归档工作、核查已交工程竣工资料完整性和份额(三套);配合工程报建人员提供整理报建资料;工程设计变更等资料的收、发、归档工作。
(十七)参与主管项目的维修及后期付款。
(十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工作程序为完善基建工程管理、运行机制,明确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保证各项工程顺利进行。
现明确“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工程付款、材料招标、合同审签、工程结算”等六个程序。
一、设计变更程序施工单位提交联系单——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甲方现场工程师(代表)签署意见——基建办负责人签署变更意见——设计院签字确认或出具变更通知单——资料室登记、存档,并发放到项目监理和甲方相关部门负责人——项目监理发放到施工单位执行。
甲方提出设计或图纸变更时:甲方现场工程师(代表)提出建议——基建办负责人签署意见(涉及增加费用数额较大时分管领导签字后报院长同意)——设计院签字确认——资料室登记、存档,并发到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项目监理——项目监理发放到施工单位执行。
1、时限要求:施工单位应在该变更部位施工前10天提交工程联系单,监理工程师审签不超过1天,甲方代表2天内审签会签完交总工,甲方基建办负责人在1个工作日内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派专人送设计院,设计院出具正式变更单,收到变更单当日由资料室直接发至监理和甲方相关部门,监理单位当天发给施工单位执行。
甲方拟提出变更时,应于10天前通知施工单位,并抓紧办理变更手续,不得影响正常施工进度。
2、施工单位提交的变更要求应包括以下内容:变更部位和相应图纸编号;要求变更的原因;建议变更的方案;变更后产生的费用变化和估计工程量。
3、一般性变更(包括材料等强代换、装修工程的局部修改不影响结构时)所发书面变更必须采用项目管理单位工程变更通知单统一格式,并由甲方基建办负责人签字认可,否则,变更无效。
4、设计单位、基建办所发变更以及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联系单各自编号。
5、凡对建筑功能、结构形式、规范、标准、造价有重大影响的变更,基建办应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医院汇报,经医院领导批准后按规定程序实施。
6、使用科室提出使用功能上的变更,由该科室提出正式书面报告,各专业负责人审核其可行性,报基建办审核。
如涉及增加费用,须由医院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经济签证程序施工单位、监理、甲方现场代表、跟踪审计共同签字——基建办负责人签字确认——院领导签字复核(资金在3万元以下时须项目管理单位、甲方代表共同签字;资金额在3-6万时须经基建办负责人签字;资金额在6-10万元时分管院长签字;10万元以上须经院长审签)——返回施工单位。
(一)经济签证的主要内容:1、拟建工程场地现状:现场实测地面标高,绘制现场标高方格网络图。
2、土方工程:基础开挖普探后需处理问题坑方量及回填量,余土外运及内倒土方量,挖运土使用机械种类。
3、垃圾外运:现场地面及地下开挖的无法用于回填的垃圾土,须现场实测实量,并附相应的测量图。
4、地下障碍物处理:管道影响施工,须保护或予以拆移而发生的工作量。
5、地面障碍物处理:地面永久或临时建筑物由于基础开挖影响安全采取的保护性或临时设施的拆除、迁移。
6、非施工原因造成现场工程变动,对已发生的原图纸工作量按实予以签证。
7、特殊条件下采取的施工技术措施。
(二)经济签证的有关事项1、现场签证必须准确、及时,一般不得超过7天(指施工现场发生实际签证内容之日起至施工单位正式书面提出申请止,过期不予办理。
现场签证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要本着对医院、对施工方、对领导、对个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的、客观公正的处理相关签证问题。
按审签权限签证时间不得超过2天。
2、施工单位提交的经济签证单必须详细填写经济签证的内容。
如工程量、劳动量、运距等应附计算式或草图。
3、要严格按照经济签证的有关规定程序进行,一般情况不办理变更签证不得施工,杜绝先干后补情况的发生。
三、工程付款程序施工单位报付款申请或结算单——监理单位审核——甲方现场代表签字——工基建办负责人签署意见——财务科长审核——领导签字报账(10万元以内由分管院长签报,10万元以上由院长签字报账,50万元以上由两位及以上领导会签报账。
1、各项工程付款手续由项目责任人(医院在册职工)负责办理。
2、在办理付款手续时,责任人要认真核对领导最终签批的付款数额,并逐笔登记该项目的付款时间、金额,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阶段和比例履行手续。
四、材料招标、采购、认质认价程序施工单位报材料计划——监理工程师审核——甲方代表确认材料规格、型号、各种技术参数——基建办负责人审定——总务科或设备管理科组织招标、询价、认质认价工作。
五、合同审签程序项目负责人审签——对口职能部门负责人审签——法律顾问审核——分管院长审签——院长(法人代表)审签。
重要条款或双方争议较大的问题,要及时向招投标领导小组汇报。
六、工程结算程序(一)工程结算资料内容:1、招标文件2、投标预算及中标通知书3、施工合同4、全套施工图纸(包括招标用图和竣工图)5、变更通知单6、工程结算书7、施工内容确认单8、材料认质认价单9、图纸会审纪要10、经济签证单11、与结算有关的工作联系单12、有关证明材料:工程质量评定证明、文明工地证、四保缴费证明等13、与结算有关的协议、会议纪要等(二)报送程序:以上资料由施工单位报送监理审签——建设单位基建办负责人审签——建设单位财务主管审签——分管院长验收——建设单位基建办签收(三)审核程序:监理对结算资料和结算书先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建设单位基建办负责人对土建工程结算及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在结算书上签署意见——项目单位财务主管签署意见——建设单位基建办签收并安排审核,和施工单位核对,意见一致后,经分管院长确认——院长签字——报上级主管部门签字——报市审计局审计。
(四)报送期限:工程结算资料一般在工程竣工15——90天内报送,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监理审核一般不超过二周,项目负责人审核一般不超过一周,基建办审核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第三部分管理制度一、医院基建管理制度(一)全院的基建、维修工程项目由总务科按国家标准计划和医院年度规划组织实施。
(二)年度基建维修计划由总务科负责制定,方案经充分讨论研究确定后,报领导批准实施,无特殊情况应按计划执行。
(三)基建工程须严格做好建前规划,按程序进行申报设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以及铜陵市相关法规、规定,进行招投标和报建等工作后方可施工,不搞违章建筑。
同时要按规定收集各种基建档案资料,并于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整理好移交院认办公室保存。
(四)总务科负责对工程的材料质量、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如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坚决制止,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五)好自供建材、材料的管理,工程量的复核、招标、预算、结算的审核工作。
(六)总务科负责施工队瓜的安全、防火、卫生、教育工作,并督促其文明施工。
按公安保卫部门要求做好施工民工的管理工作。
(七)基建、维修工程超过≥10万元,经过市招投标平台公开招标,10万元≥工程造价≥5万元,院内公开邀请招标,工程造价<5万元院内议标取舍工程队(议标最少二个队以上)。
并按投标、招标规定的程序进行,严禁弄虚作假。
(八)基建、维修超过1000元以上,要做出预算,预算经审核确定后,连同合同书一起交一份给财务科,作付款和结算监督。
(九)工程竣工后,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质量检查验收,质量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十)基建管理人员做到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不以权谋私,秉公办事。
二、工程现场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项目管理合法、有效,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缩短工期,经研究决定制订本办法:(一)工程开工前,项目负责人应负责与有关单位和人员联系,组织实施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并会同施工承包单位做好施工现场现状图及其它原始记录,作为有关分项工程决算的依据。
(二)工程开工前,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中严格按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执行,不得随意扩大施工现场范围。
(三)施工现场严格执行项目负责人制度,甲方对施工现场的任何意图都需经过项目负责人。
(四)严格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按照投标书,施工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施工。
(五)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控制到场的各种材料、设备的质量,禁止不合格材料、设备用到工程上去。
(六)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及时做好隐蔽签证,不得事后补办签证手续。
(七)项目负责人应负责组织各工种现场负责人及有关单位和人员参加各阶段的验收工作和各种形式的工程协调、联系会议,并做好记录,负责办理各种有关验收手续。
(八)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应坚持维修回访制度,在保修终止前十天会同施工承包单位共同回访,并填写回访单,对所存在的问题全部返修合格才能认为保修期已满,以签证后的回访单作为保修款之结算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