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方案
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方案(送审稿)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补短板的若干意见》和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六部委《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的精神,强化政府在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责任,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和保障可持续性的运行机制,结合本省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标增加儿科医疗卫生服务供给,到2018年,二级乙等以上(含)综合医院应开设儿科门诊,二级甲等以上(含)综合医院应设置儿科病房,儿科床位数应占医院床位总数的2%以上,纳入等级医院评审范围。
到2020年,建立健全功能明确、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富有效率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常住人口超过300万的地级市应设置1所儿童医院,每千名儿童床位数增加到2.2张。
加强儿科医务人员队伍建设,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8 名,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1名全科医生提供规范的儿童基本医疗服务,基本满足儿童医疗卫生需求。
创建5个国家级、20个省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
二、实施内容(一)健全儿童医疗服务体系。
加强浙北、浙中、浙南、浙东等四个儿科区域专病中心建设,发挥中心的引领和辐射作用,提供儿童重大疾病、疑难复杂疾病和急危重症诊疗及康复服务,重点加强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减少危重新生儿的转送。
强化地市级儿童医院、综合性医院(含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下同)儿科和省、市、县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完善省、市、县、乡四级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结合各地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医疗资源配置情况,调整儿科医疗卫生资源结构,中心镇(小城市培育试点镇)卫生院应设立儿科门诊。
妇幼保健机构应扩展并强化产科、儿科等服务功能,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深化儿科“双下沉、两提升”工作。
建立健全“双下沉、两提升”长效机制,积极优化儿科医疗服务资源配置,通过组建医疗联合体、全托管、重点托管、对口支援等方式,加快发展一批儿童医疗联合体和医疗集团,促进优质儿童医疗资源下沉。
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19年项目实施方案为积极响应医疗体制改革,规范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结合浚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际,现制定2019年本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
公共卫生服务实施以院长、主管副院长,公共卫生科牵头,全院职工协助,各村乡村医生提供支持。
(-)、成立公共卫生管理领导小组组长:蒋宪旗副组长:XX成员:XX(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安排(1)、居民健康档案和健康教育项目负责人:XX,具体负责健康档案的建立和居民体检工作的组织,以及村卫生室相关工作的督导,组织安排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2)、预防接种项目负责人:XX具体负责预防接种的组织安排工作(3)、妇保工作负责人:XX(妇保专干)、XX(儿保专干)具体负责孕产妇,0----6岁儿童体检工作。
(4)、高血压、糖尿病、老年人管理、重型精神障碍、心脑血管事件报告,管理项目负责人:XX 具体负责日常慢性病的筛查、发现及规范化管理。
(5)、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负责人:XX具体负责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并及时上报。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死因、肿瘤上报:XX协助上级卫生监督机构开展医疗市场、非法行医及非法采血、食品安全等各项工作。
二、主要任务目标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以妇女、儿童、老年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病人等人群为重点,在自愿基础上,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
健康档案主要信息包括居民基本信息、主要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记录等。
健康档案要及时更新,并逐步实现计算机管理。
2019年,计划实现居民规范化健康档案建档率≥98%以上,电子档案建档率大于98%以上,65岁以上老年人建档率≥98%以上。
健康档案合格率大于98%以上。
2.健康教育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优生优育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向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
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
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随着医疗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也在不断完善和更新。
作为一个重要的公共卫生保障项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关系着每个人的健康和幸福。
在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有了哪些新的变化和发展呢?接下来,我们将从多个角度来探讨这个主题。
1. 服务项目范围扩大在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首先有一个显著的变化,那就是服务项目范围得到了扩大。
以往主要包含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如免疫接种、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等,2018年新增了一些新的项目内容,比如学校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等。
这些新增的服务项目对保障人民健康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 服务内容优化除了服务项目范围的扩大外,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还在服务内容上进行了一些优化和改进。
对于儿童保健项目,新增了对儿童生长发育的监测和评估,对于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加强了慢性病管理和健康干预等。
这些优化的服务内容更加贴近人民生活实际,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3. 服务方式创新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还在服务方式上进行了一些创新。
加强了基层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建设,推动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了互联网+健康服务等新型服务方式。
这些创新的服务方式使得公共卫生服务更加普惠和便捷,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的健康权益。
总结回顾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在服务项目范围的扩大、服务内容的优化和服务方式的创新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和进展。
这些变化和发展不仅使得公共卫生服务更加全面和深入,也更好地满足了人民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在未来,我们期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能够继续不断完善和发展,为全体人民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卫生保障服务。
个人观点和理解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受益者之一,我对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的发展变化感到非常欣慰和期待。
2018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根据要求,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年度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
一、评价项目的基本情况(一)项目围和容本次评价年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共包括部分共计个子项目。
项目法部分有个子项目,分别为: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项目、艾滋病防治项目(包括监测干预、母婴阻断、血液安全)、结核病防治项目、精神病防治项目(包括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癫痫防治管理项目)、慢性病防治项目(包括居民慢性病与营养监测项目、慢性病综合防控项目、国家级死因监测点死因监测项目、心脑血管发病登记项目、肿瘤随访登记项目、大肠癌早诊早治项目、上消化道癌早诊早治项目、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项目、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项目、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学生营养状况评估项目个子项目)、包虫病防治项目。
.因素法部分有个子项目,分别为:食品安全保障、卫生监督管理、鼠疫及不明肺炎监测、其他疾控类项目(包括流感监测项目、手足口病防治项目、流行性出血热防治项目、住院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监测项目、麻风病防治项目、布鲁氏菌病防治项目、地方病防治项目、学生健康危险因素及常见病监测项目、饮用水卫生监测项目、农村环境卫生监测项目、空气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项目、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项目、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项目、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和职业健康风险评估项目及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项目共个项目)。
(二)涉及经费和部门本次评价对其中的的部分个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共计万元进行评价,由于艾滋病防治项目母婴阻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万元已经评定,故本次对年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的部分个子项目拨付中央财政补助万元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个项目分配所涉及的实施单位包括全区各市、县(区)疾控中心、专科医院、综合医院等家。
其中区本级家,分配资金万元,占资金总额的;各市、县(区)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分配资金万元,占资金总额的。
(三)评价依据《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提前下达年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财社〔〕号)、《自治区财政厅卫生计生委关于提前下达年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宁财(社)指标〔〕号)、《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年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预算的通知》(财社〔丨号)、《自治区财政厅卫生计生委关于下达年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宁财(社)指标〔〕号)文件要求。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北京市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北京市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3.06•【字号】•【施行日期】2018.03.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妇幼健康正文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北京市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区卫生计生委,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现将《2018年北京市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3月6日2018年北京市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要点2018年的工作思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为指引,着力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进妇幼健康事业全面发展,不断满足广大妇女儿童健康新需求新期待。
一、加强依法行政,规范业务管理(一)完善制度规范。
针对新形势、新情况,完善助产技术管理、产前筛查技术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方面制度规范。
(二)依法服务监管。
严格婚前医学检查、产前诊断机构和人员行政审批。
加强助产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审批管理。
进一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
二、加强体系建设,提供全程服务(三)推进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
进一步落实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推进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及重点专科建设,以改革促发展,加快建成功能完整、服务高效的新型妇幼健康服务机构。
推进机构内部改革重组,突出预防为主,强化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围绕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提升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服务水平。
推动实现保健和临床实质融合、群体保健和个体保健有机融合、公共卫生和临床医疗人才交流融合,体现妇幼健康服务的特色和亮点,更好为妇女儿童提供全生命周期保健服务。
(四)加强基层网底建设。
2018年XX区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督导评估方案
2018年XX区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督导评估方案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司关于印发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方案(2015年版)的通知》(国卫妇幼妇卫便函[2015]71号)、《关于做好2018年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X卫办妇幼[2018]5号)的要求,2018年继续实施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
XX区为XX省试点县(区)。
现制定2018年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督导评估方案。
一、督导评估要求区卫生计生委、区妇幼重大卫生项目办公室负责督导评估的组织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区妇幼重大卫生项目办公室每季度至少一次对项目的组织领导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和效果评估,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如期完成。
督导评估与质量控制相结合,发现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结果。
二、督导评估目标(一)总目标通过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农村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水平,为我区35-64岁农村妇女进行“两癌”检查,提高“两癌”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
(二)年度目标1.2018年度,9月底前我区完成2.5万农村妇女“两癌”检查任务数。
2.加强基层妇幼卫生人员“两癌”检查技术培训,提高“两癌”检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承担农村妇女“两癌”检查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5?上。
3.农村35-64岁妇女“两癌”的治疗率达到95?上.三、督导评估内容(一)组织管理1.管理组织健全,成立妇幼重大项目办公室,成立妇幼重大卫生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成立“两癌”检查项目专家技术指导小组,定期组织活动,并有相关记录。
2.地方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等各成员部门职责明确,建立部门协作机制。
3.制定“两癌”项目实施方案,督导评估方案,有年度项目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二)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省卫生厅“两癌”检查相关费用要求,落实地方财政配套经费,严格资金管理,落实专款专用,无经费挪用,国家规定的检查项目全部免费。
(三)项目实施情况1.区妇幼重大卫生项目办公室做好宣传工作,每年开展面向全社会的宣传活动,印制健康教育宣传材料,并发放给服务对象。
黑龙江省2018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发乡镇)
黑卫家庭发〔2018〕125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8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行署)卫生计生委、财政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卫生局、财务处:为推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实施,不断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导方案》(国卫基层发〔2015〕35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三部门《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8〕18号)及原省卫生计生委等三部门《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黑卫家庭规发〔2018〕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省情实际,研究制定了《黑龙江省2018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2018年11月19日(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抄送:省卫生监督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妇幼保健院、省精神病防治所、省结核病预防控制中心、省中医药研究院,省卫生计生委项目资金监管服务中心、省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省社区卫生协会。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11月19日印发黑龙江省2018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充分发挥绩效评价对项目工作的促进作用,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水平向纵深发展,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绩效评价依据(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文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原卫生部财政部原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发〔2009〕70号)、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国务院农民工办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做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卫流管发〔2014〕82号)、《关于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医改办发〔2016〕1号)和《关于印发规范和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黑医改办发〔2016〕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
【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妇幼卫生项目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总结】 2018年终工作总结
【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妇幼卫生项目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总结】2018年终工作总结项目工作总结为切实做好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妇幼卫生项目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根据2010年区、州、县各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和年初工作计划,结合我县实际因地制宜,我县全面启动各项目工作,在各项目领域开展相关项目活动,现将一年来项目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如下:一、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妇幼卫生项目(一)农村牧区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农村牧区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按照卫生局制定的住院分娩平产、剖宫产的限价标准及补助程序,实行先垫付,在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住院发票经卫生局审核后由财政局拨付该项经费。
2010年1-11月我院共垫付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经费万元,目前已拨付到帐万元。
(二)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项目工作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项目工作目前已达到自治区“逢孕必检”的要求,截止2010年10月,艾滋病免费咨询检测人数达2216人,已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工作任务。
孕期接受艾滋病咨询检测服务人数2047人,孕期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率达92.37%,;仅产时接受艾滋病咨询检测服务人数169人(含引产),仅产时检测人数占分娩产妇的7.63%(含引产);发现阳性孕妇1人,产妇1人(流动交疾控中心转介),孕妇孕期、产时、产后按PMTCT 项目工作方案要求服用抗病毒药物进行母婴阻断,所生婴儿也按要求服用抗病毒药物,及时发放奶粉采取人工喂养。
目前按PMTCT项目工作方案要求定期随访。
婚前目标人员咨询检测未开展。
(三)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工作培训、健康教育顺利实施,但叶酸发放工作受计划生育部门影响,发放人数及瓶数与自治区要求目标相差甚远。
截止2010年10月7个乡镇卫生院按要求为439名待孕妇女及早孕3个月内孕妇免费发放叶酸共1556瓶。
此项工作有待于继续加强。
(四)物资管理保健院有专人负责项目物资管理,物品登记清楚,发放及时,保管完善。
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工作方案
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工作方案为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政策,规范妇幼卫生各项服务,提高妇幼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努力降低孕产妇、婴儿死亡率,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全面完成妇幼卫生目标任务,推动我区妇幼卫生事业发展。
现根据省、市年妇幼卫生和社区卫生的工作要点,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年区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实施方案,具体方案如下:一、总体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一法两纲”,以民生工程为重点,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为主线,大力发展妇幼卫生事业,完善服务体系,健全保障制度,为妇女儿童提供安全有效和优质的卫生服务,努力降低孕产妇、婴儿死亡率,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与指标1.叶酸发放人份以上,服用率≥90%,叶酸服用依从率≥70%,知晓率≥95%。
2.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巩固在99%以上,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达100%。
3.全区已婚妇女妇科病普查率≥60%,低保妇女妇科普查率≥95%。
治疗率达100%。
4.农村孕妇和城市低保孕产妇产前筛查诊断例。
5.孕产妇接受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病原体的检测率均达到80%以上。
儿童经母婴传播感染艾滋病的报告感染率控制在5%以下,先天梅毒的报告发病率控制在30/10万活产数以下,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新生儿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的比例达到90%以上。
6.35-64岁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普查分别达1500人以上。
7.完成婚检男女双方和孕15周之前孕妇夫妇双方免费进行地中海贫血筛查。
三、主要措施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项目1.全面实施全区农村育龄妇女孕前3个月和孕早期3个月免费增补叶酸项目。
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制作并张贴宣传栏、宣传画,举办有针对性的讲座以及组织多种形式的活动,利用广播和电视专栏、学校课程、节假日专题宣传、咨询等活动,开展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项目的宣传,提高服务对象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服务的认识和利用。
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
供包括基本护理、常规检查、接产服务和基本 用药等基本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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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农村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
补助领取途径: 县域内分娩:实行直补方式。办理出院手续时,经审核,
符合条件的产妇直接在接产医院农合办一并发放。 县域外分娩:到乡镇(街道)卫生院孕保门诊申请,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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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范围: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在全国31个省(区、市)的221个县(区) 开展宫颈癌检查,其中东部30个县(区),中 部78个县(区),西部113个县(区);在全 国200个县(区)开展乳腺癌检查,每县每年 完成2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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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工作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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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待孕农村妇女免费增补 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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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
目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2009年9月18日,山东省卫生厅印 发(鲁卫妇社发[2009]20号)《增补叶 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加 强出生缺陷防治工作,对我省重大出生 缺陷——神经管缺陷作为首要干预目标, 对全省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 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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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用方法: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服用剂量:(每人每天服用1片 0.4mg);
高危待孕妇女(既往生育过神经管 缺陷胎儿或服用抗癫痫药者)每天 服用4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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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农村孕产妇住院 分娩
补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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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妇幼保健站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情况汇报为切实落实好我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和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工作,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降低出生缺陷率,提高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率,做好农村孕产妇保健工作,切实保障母婴安全,提高我区人口素质。
根据《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和统一部署,区卫生局经积极筹备,妇保站认真落实,目前两个项目实施进展较为顺利,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及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作为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区卫生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规范项目流程,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专项领导小组,并组织下发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项目办设立在妇幼保健站,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管理及信息报送,形成以妇幼保健站为管理中心,乡镇卫生院为主,乡村医生为辅,广大农村孕产妇为对象的多方面参与的项目服务体系。
多次深入基层,检查监督项目的开展情况,保证了项目健康有序开展。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促进全区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深入开展1、关于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开展,区卫生局专门组织了项目培训会议,培训内容包括住院分娩和叶酸补服服务项目内容、相关补助程序、运行管理机制和省妇幼保健信息网络使用,孕产期保健和0至3岁儿童保健内容。
同时我们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及报纸多方宣传,并印发项目宣传材料,广泛宣传两项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首先由乡村医生收集辖区内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资料,乡镇卫生院负责审核乡村医生上报的目标人群名单,区妇幼保健站根据目标人群数,将叶酸发放到乡镇卫生院,并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组织分发。
符合条件的妇女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到乡镇卫生院领取《山东省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叶酸片免费发放卡》,并填写《叶酸补服知情同意书》,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和IC卡,进行一次早孕保健指导,并将孕妇基本信息及增补叶酸情况录入山东省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同时刷POSS机一次,由当事人签字确认,然后领取1个月的服用量,并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
2018公共卫生项目实施方案
2018公共卫生项目实施方案2018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项目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卫生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以下简称《规范(2011年版)》、《清镇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清卫计〔2017〕82号,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坚持政府主导。
充分体现公益性和公平性,按项目要求免费向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坚持突出重点,分布实施,着眼解决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公共卫生问题,有针对性的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努力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三)坚持注重实效,强化管理,保障居民充分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总目标:通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影响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慢性病,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面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2018年底实现以下目标:(一)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95%以上;(二)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达到100%;签约服务管理率达100%。
(三)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0%以上;高危孕产妇签约服务管理率100%,一般孕产妇签约服务管理率达50%以上。
(四)0--6岁儿童保健管理率达90%以上;签约服务管理率达40%以上。
(五)65岁以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67%以上;签约服务管理率达100%;(六)免疫规划儿童建卡建证率达100%,各苗接种率、合格率达95%以上;(七)65岁以及以上老年人和0-3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47%以上;(八)排查发现的重性精神病人全部纳入管理,规范管理率达100%;(九)卫生监督协管覆盖率达100%。
(十)报告发现的结核病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全部纳入管理,管理率达100%。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12.29•【字号】吉卫妇幼发〔2018〕32号•【施行日期】2018.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妇幼健康正文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卫妇幼发〔2018〕32号各市(州)卫生计生委、长白山管委会社管办,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卫生计生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方案》和《“健康吉林2030”规划纲要》,全面加强吉林省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我委组织制定了《吉林省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实施方案》,指导各地落实相关目标任务。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18年12月29日吉林省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实施方案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把好人生健康第一关,是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推进健康吉林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
为贯彻落实《全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方案》和《“健康吉林2030”规划纲要》,全面加强吉林省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出生缺陷是指婴儿出生前发生的身体结构、功能或代谢异常,是导致早期流产、死胎、婴幼儿死亡和先天残疾的主要原因。
出生缺陷病种多,病因复杂,目前已知的出生缺陷超过8000种,基因突变等遗传因素和环境因素均可导致出生缺陷发生。
出生缺陷严重影响儿童的生存和生活质量,给患儿及其家庭带来巨大痛苦和经济负担。
吉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防治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
近年来,以生育政策调整完善为契机,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的组织领导、经费投入,全省全面实施了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逐步将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和听力筛查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将苯丙酮尿症患儿治疗费用纳入新农合大病统筹报销范围,将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出生缺陷治疗纳入大病保障,2018年在全省实施了先天性结构畸形、先天性遗传代谢病救助项目。
2018年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2018年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第一篇:2018年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2018年邗江区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实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改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惠及千家万户的重大民生工程。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2018年邗江区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一、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从2018年开始,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医疗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范围,不再实施财政补助。
二、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一)项目目标对全区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年度发放不少于2000人,任务完成率达到100%,目标人群叶酸服用率达到90%以上,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80%以上,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相关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目标人群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1、项目范围:项目实施单位有区妇幼保健所、1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和提供孕产妇保健服务的民营医疗机构,项目对象是全区范围内所有准备怀孕和孕3个月内的农村妇女。
2、项目内容:为准备怀孕和孕3个月内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在孕前3个月—孕早期3个月服用,预防神经管缺陷。
(1)叶酸的招标采购由区妇幼保健所负责。
(2)区卫计委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组织考核;区妇幼保健所组织开展同级培训,组织质控和督导考核等。
各项目实施单位要结合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期保健等工作,认真做好叶酸片的发放、随访、管理和健康教育等工作,将干预措施落到实处,提高干预效果和目标人群相关知识知晓率。
叶酸片的入库、储存和发放按药品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三)组织实施1、组织管理区妇幼保健所负责全区项目信息收集整理、上报、监督指导和培训等工作。
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相关民营医疗机构负责本辖区、本单位项目的具体实施,包括健康教育、人员培训、药品管理、组织发放和随访等。
2、叶酸的组织分发(1)项目参与单位职责。
基本公卫妇幼项目实施建议
基本公卫妇幼项目实施建议1月23-24日,市基本公共卫生检查组对我县的柴坪镇、青铜关镇进行了检查,在检查中反馈了一些存在问题。
从检查现场发现和反馈的问题来看,其实很多问题已经在不同会议和督导中进行了指出和强调,但这些问题未能引起各项目负责人的重视,没有用心去工作,存在应付现象。
目前,我县基本公卫妇幼项目面临县级年终考核,开年省上将开展对基本公卫进行考核,请各镇(办)卫生院项目管理人员高度重视,认真、全面做好整改,确保基本公卫妇幼项目全面落实到位。
一、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1、近期会下发1个65岁以上老年人摸底和健康服务管理表,此表用两年为摸底和健康管理服务合用,各镇应对老年人摸底情况以村为单位进行汇总。
2、老年人体检项目一定要齐全,不能有漏项,特别是一些小问题,如义齿、缺齿未标注位置,血常规、肝肾功等检验结果,未能填写在健康体检表上。
3、老年人健康管理辅助检查明确要求,要开展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空腹血糖、血脂(总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心电图和腹部B超(肝胆胰脾)的检查。
但在各镇还发现有漏项现象,有的检验报告单上没有患者姓名、检验者签字等,有的报告日期与体检日期时间不一致,有的空腹血糖值无报告单等,这些问题已经反复强调过,但还出现这样问题,大家应该认真反思。
如果使用快速检测设备,检查单无法打印的,应由具备资质的检验人员进行操作,即时读取检测数据,并在检验检查申请报告单上如实记录,签全名确认,出具检查报告,以该检查报告存入项目档案。
3、老年人基本信息一定要填写准确,电话、住址、电话号码等基本信息做到无误,不能在一份档案中的姓名出现不同字。
二、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1、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摸底数和65岁老年人摸底数字必须一致,体质辨识一定要准确,并将体质类型结果告知服务对象,有针对性地发放健康指导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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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邗江区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实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改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惠及千家万户的重大民生工程。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2018年邗江区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一、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从2018年开始,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医疗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范围,不再实施财政补助。
二、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一)项目目标对全区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年度发放不少于2000人,任务完成率达到100%,目标人群叶酸服用率达到90%以上,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80%以上,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相关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目标人群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1、项目范围:项目实施单位有区妇幼保健所、1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和提供孕产妇保健服务的民营医疗机构,项目对象是全区范围内所有准备怀孕和孕3个月内的农村妇女。
2、项目内容:为准备怀孕和孕3个月内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在孕前3个月—孕早期3个月服用,预防神经管缺陷。
(1)叶酸的招标采购由区妇幼保健所负责。
(2)区卫计委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组织考核;区妇幼保健所组织开展同级培训,组织质控和督导考核等。
各项目实施单位要结合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期保健等工作,认真做好叶酸片的发放、随访、管理和健康教育等工作,将干预措施落到实处,提高干预效果和目标人群相关知识知晓率。
叶酸片的入库、储存和发放按药品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三)组织实施1、组织管理区妇幼保健所负责全区项目信息收集整理、上报、监督指导和培训等工作。
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相关民营医疗机构负责本辖区、本单位项目的具体实施,包括健康教育、人员培训、药品管理、组织发放和随访等。
2、叶酸的组织分发(1)项目参与单位职责。
区妇幼保健所负责对准备怀孕的新婚对象发放叶酸,并及时将发放信息通知各中心(卫生院),督促及时开展随访工作。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负责辖区内待孕妇女和本辖区流动人口中目标人群的叶酸发放,开展辖区内领取叶酸对象的随访工作,完成有关叶酸发放和服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
相关民营医疗机构负责本单位早孕建卡、孕产妇叶酸的发放和随访工作。
(2)项目服务流程。
区妇幼保健所利用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平台对计划怀孕的新婚对象开展健康宣教,签订知情同意书,现场发放叶酸,记录领取叶酸的时间、数量,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至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妇产科医生对本辖区符合条件领取叶酸的妇女开展宣教,签订知情同意书发放叶酸,记录领取叶酸的时间、数量以及妇女相关信息,同时负责对领取叶酸的妇女(含区妇幼保健所发放)进行随访,每月至少一次,督促妇女按时服用,并将妇女在孕前3个月和孕早期3个月叶酸服用情况进行登记。
(3)高危待孕妇女叶酸的发放、登记和随访。
高危待孕妇女是指准备怀孕的妇女中,既往生育过神经管缺陷胎儿或服用抗癫痫药者。
高危待孕妇女叶酸服用量按每人每天4毫克剂量发放,保证其孕前3个月和孕早期3个月服用量。
各项目实施单位的妇幼保健人员根据既往高危孕产妇管理记录以及各村上报的信息,对既往生育过神经管缺陷胎儿或服用抗癫痫药的高危待孕妇女进行登记,及时上报区妇幼保健所,通知其到指定地点领取叶酸片,每月进行随访。
3、信息报送由村医随访的单位,村医需将叶酸随访信息按月上报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负责按规定要求统计并上报本辖区内叶酸发放和随访信息。
区妇幼保健所负责按规定统计辖区内叶酸发放和随访等基础信息,汇总后报区卫计委审核后以区为单位完成数据录入和网络报送。
(四)监督管理1、区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效果评估。
根据项目要求,合理安排项目进度,加强对项目实施方案制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2、区各项目实施单位必须加强项目的组织领导与管理,落实单位和人员责任,确保科学、规范、逐级发放叶酸片,严禁发放过期药品,严禁在发放过程中收取费用、搭车售药以及不按服用量发放等。
3、注意报表数据的一致性。
网络直报的月报表和季度统计表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新增服用人数必须与原报出数据一致,各单位必须保证数据来源真实可靠。
(五)2018年工作计划1、制定目标,如期完成。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各单位统筹安排,保质保量按期完成2018年度2000人的发放任务。
2、健全网络,加强管理。
调整、充实区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公室,健全管理网络,发挥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定期开展项目协调活动。
3、规范实施,合理流程。
进一步明确增补叶酸的目标人群,叶酸发放、登记、随访及时,对服用叶酸的妇女进行健康教育,并签订知情同意书,按照相关要求每月进行随访,同时抓好婚检对象的叶酸发放工作。
做好叶酸的进销存登记,药品管理符合要求。
4、强化培训,规范上报。
强化技术培训,确保培训质量,使基层项目实施单位有关人员充分掌握项目管理要求、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逐步提高助产人员业务素质,并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发动和健康教育工作。
对上报的项目报表逐级严格审核,提高信息质量。
5、加强考核,做好评估。
按照省、市主管部门的督导考核标准,进行细化考核,建立项目督导和绩效考核制度,完善考核方式与方法,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及其相关工作人员的考核,实行项目督导考核通报制度。
6、严格标准,确保质量。
按照省、市、区制定的质量控制标准,严格进行质量控制工作,以确保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一)项目目标提高人群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识,最大程度地减少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提高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
至2020年底,实现以下目标:1、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分别达到100%。
孕期检测率达90%以上,提高孕早期检测比例。
2、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抗艾滋病用药率达90%以上,所生婴儿抗病毒用药率达90%以上。
3、梅毒感染孕产妇梅毒治疗率达90%以上,所生儿童预防性治疗率达90%以上。
4、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新生儿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比例达到95%以上。
5.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至5%以下。
(二)项目内容结合孕产期保健与儿童保健服务,为所有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全面、规范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服务,整合服务流程。
(三)工作职责1、区妇幼保健所(1)承担全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防治工作的技术指导。
组成专家技术指导组,制订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进行人员培训,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协助区卫计委建立符合本地区情况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工作与服务流程;指定保密意识及责任心强的专职人员负责本辖区相关信息的收集、报告、审核、管理和质量控制,确保信息数据上报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辖区内发现的艾滋病、梅毒感染孕产妇的管理。
(2)利用保健门诊对每一位进行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的服务对象进行艾滋病自愿咨询与检测,并详细登记,对艾滋病、梅毒检测阳性的病例,及时提供转诊服务。
(3)对全区数据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与准确性进行核查,做好质量控制,对相关报表中的错误信息进行修订,减少错报、重报和漏报,提高数据信息质量。
2、区内其他医疗机构职责(1)加强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的孕产期保健和随访服务,包括采取安全性行为指导、营养指导等服务。
(2)结合孕期和产时服务,主动为所有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检测与咨询服务。
尤其在孕妇初次接受保健时,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相关检测,尽早明确感染状况,及时为感染孕妇提供干预措施。
对孕期未能获得梅毒和乙肝相关检测的临产孕妇,医疗机构要及时提供快速监测;对未进行艾滋病检测的临产孕妇,应及时采血进行HIV抗体的快速检测,确保及时获取检测报告,根据结果提供相关咨询和干预服务。
为艾滋病、梅毒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孕产妇提供保密咨询服务,及时转诊扬州市妇幼保健院治疗、母婴阻断服务,并跟踪随访。
(3)对所有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新生儿,按照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流程要求,签订知情同意书,在其出生后12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100国际单位),按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24小时内、1月龄和6月龄儿童的三次乙肝疫苗接种,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得违规使用乙肝免疫球蛋白。
(4)各助产机构指定保密意识及责任心强的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填报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及系列个案登记卡,及时进行数据信息的网络直报,同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艾滋病、梅毒、乙肝疫情报告。
(四)技术保障为全面、整合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保障各项干预措施的规范落实,各单位要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服务能力,加强普遍性防护,减少医源性感染及职业暴露。
梅毒初筛阳性孕产妇转诊至扬州市妇幼保健院确诊、管理,艾滋病初筛阳性孕产妇及时转诊至区疾控中心确诊、管理。
(五)督导与评估区妇幼保健所成立专家组,每季度开展一次监督指导评估工作,针对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各助产机构要及时总结整改,向区卫计委或区妇幼保健所提交整改报告,不断提高辖区内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质量。
(六)2018年工作计划1、大力开展健康宣教。
各单位要开展“三阻断”健康教育宣传工作,重点加强适婚人群宣传工作,印制宣传材料,提高人群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认识,进一步健全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作模式和流程,确保规范运转。
2、全面规范实施免费检测。
所有提供孕产妇保健服务的医疗机构,在孕产妇首次建卡建册时必须开展艾滋病、梅毒、乙肝免费检测,检测率要达100%,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须同步开展艾滋病、梅毒初筛工作,检测阳性孕产妇及时做好确诊、母婴阻断相关工作。
3、加强培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所有项目实施单位要及时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水平,降低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对妇女、儿童的影响,提高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
4、开展质控与督导。
区妇幼保健所定期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质控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单位此项目工作规范开展。
区卫计委每半年开展一次检查考核,及时发文通报考核结果。
四、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项目(一)项目目标任务1、2018年年度检查任务数为1.5万人。
2、对项目筛查出的“两癌”患者和异常/可疑病人治疗率和追访率达到95%以上。
3、逐步提高全区农村妇女自我保健意识,服务对象“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4、医疗保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承担农村妇女“两癌”检查人员培训覆盖率达100%。
5、服务对象对项目的综合满意度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