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江苏人工费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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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人工费调整文件汇总

江苏人工费调整文件汇总

江苏人工费调整文件汇总目录1.苏建定2001(401)2.苏建定2005(65)3.苏建定2006(276)4.苏建定2008(66)5. 苏建价〔2010〕494号6. 苏建价〔2011〕812号7苏建价(2012)633号文件8.苏建函价〔2013〕111号9. 苏建函价〔2013〕549号10. 苏建函价〔2014〕102号11、苏建函价〔2014〕569号12、2014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13、苏建函价〔2015〕133号14、《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附录综合机械台班单价表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定(2001)401号关于调整我省建筑业预算工资标准的通知各市建设局(建委),省有关厅、局:为了落实国家工资政策,提高建筑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切实解决我省建筑业预算工资标准与建筑市场相比偏低的实际状况,根据我省有关工资调整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预算工资标准,具体办法如下:一、我省建筑、安装、市政、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的定额预算工资单价调整到26元/工日。

装饰工程调整到30~40元/工日。

二、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执行新定额的,预算工资标准和执行时间按相应的文件规定执行。

三、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执行老定额的,以及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装饰工程,如以人工费为取费基础的所调增的预算工资部分作独立费处理,不取费;如以直接费为取费基础的所调增的预算工资部分进入直接费,作为取费的基数。

四、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执行老定额的,以及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包工不包料调整为35元/工日,点工调整为29元/工日;装饰工程包工不包料调整为40元/工日,点工调整为35元/工日。

五、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执行老定额的,以及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装饰工程的执行时间为二00二年一月一日,二00二年一月一日以后完成的工作量一律按本通知规定执行,二00二年一月一日以前完成的工作量按原规定执行。

江苏省建筑市场历年人工指导价调整统计

江苏省建筑市场历年人工指导价调整统计

44 58 48 53 69 56 53 69 56 44 58 48 44
44 58 48 53 69 56 44 58 48
53 70 58 56 77 63 50 70 58
44
53
备注
执行2001定额 古建园林执 古建园林执 古建园林执 的人工按37 行90版 行07版 行07版 执行2001定额的人工按 44
包工包料工程 建筑 包工不包料工程 点工 包工包料工程 包工不包料工程 点工 包工包料工程 安装、市政 包工不包料工程 点工 包工包料工程 包工不包料工程 点工 包工包料工程 包工不包料工程 点工 包工包料工程 包工不包料工程 点工 包工包料工程 包工不包料工程 点工 包工包料工程 包工不包料工程 点工 包工包料工程 包工不包料工程 点工 包工包料工程
市历年人工调价明细
20120201 70 67 63 88 73 70-90 90-110 77 63 60 56 79 65 63 83 69 67 88 73 61 81 67 69 89 73 58 81 67
20130301 81 77 72 101 84 81-104 104-127 89 72 69 64 91 75 72 95 79 77 101 84 70 93 77 79 102 84 67 93 77
苏州市历年人工调价
工程类别 承包形式 工种类别
20060801 20080401 47 44 41 58 48 54-70 58 60 47 44 41 58 48 44 58 48 20101101 56 53 50 70 58 61-78 78-96 67 56 53 50 70 58 53 70 58
20130901 84 80 75 105 87 84-108 108-132 93 75 72 67 95 78 75 99 82 80 105 87 73 97 80 82 106 87 70 97 80

2010年-2017年江苏人工费调整汇总

2010年-2017年江苏人工费调整汇总

82 79 74 74 71 66 82-106 74 103 106-129 93 98 85 90 79
85 82 77 77 74 69 85-110 77 107 110-134 97 102 88 94 82
86 82 78 78 75 69 85-111 78 109 111-135 修缮工程
包工不包料工程(建筑)
包工不包料单独装饰工程 包工不包料安装市政工程 包工不包料修缮加固工程
点工 点工装饰工程 机械台班中工日单价
江苏省定额人工费用调整汇总(徐州、淮安地区)
调整文号
工种
苏建价 苏建价 〔2010〕494号 〔2011〕812号 2010年11月1日 2012年2月1日
苏建函价 【2013】111号 2013年3月1日
调整时间
苏建函价 苏建函价 【2013】549 【2014】102 号 号 2013年9月1日 2014年3月1日
88 84 80 81 78 72 87-114 80 112 114-138 101 108 95 86
89 85 81 82 79 73 88-116 81 114 116-140 103 108 96 87
92 88 83 84 81 75 91-119 83 117 119-145 106 111 99 90
苏建函价 【2014】569号 2014年9月1日
苏建函价 【2015】133号 2015年3月1日
苏建函价 【2015】628号 2015年9月1日
苏建函价 【2016】670号 2016年9月1日
建筑工程一类工 建筑工程二类工 建筑工程三类工
安装、市政工程一类工 安装、市政工程二类工 安装、市政工程三类工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我省交通建设工程人工费单价的通知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我省交通建设工程人工费单价的通知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我省交通建设工程人工费单价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2.10.26•【字号】苏交质[2012]40号•【施行日期】2012.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我省交通建设工程人工费单价的通知(苏交质〔2012〕40号)根据交通运输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工程实际情况,经第五十八次厅务会研究同意,决定适当调整我省交通建设工程人工费单价标准。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一、公路工程人工费单价的调整根据交通运输部2011年第83号公告要求,结合我省公路工程实际情况,现将我省的公路工程人工费单价调整如下:1、人工费单价调整至73.10元/工日;机械人工费单价调整至87.07元/工日。

2、执行时间2012年12月1日起,在此之前已批复的工程可行性研究估算、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不再调整。

二、水运工程人工费单价的调整1、水运工程(内河航道、船闸、港口码头)人工费单价调整至54.53元/工日;机械人工费单价调整至64.98元/工日;船员人工费单价调整至77.98元/工日。

待交通部修改完善后的《内河航运定额》发布施行后,水运工程人工费单价再做新的调整。

2、执行时间2012年12月1日起,在此之前已批复的工程可行性研究估算、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不再调整。

三、交通养护工程的人工费单价可参照执行。

四、人工费单价仅作为估算、概、预算编制的依据,不作为施工企业实发工资的依据。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2012年10月26日。

2010年-2015年江苏人工费调整汇总

2010年-2015年江苏人工费调整汇总

建筑工程一类工 建筑工程二类工 建筑工程三类工 安装、市政工程一类工 安装、市政工程二类工 安装、市政工程三类工 单独装饰工程 修缮工程 包工不包料工程(土建) 包工不包料单独装饰工程 包工不包料安装市政工程 包工不包料修缮加固工程 点工 点工装饰工程 点工安装、市政工程 点工修缮加固工程 点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机械台班中工日单价
56 53 50 56 5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50 61-78 53 70 78-96 70 70 58 67 58 58
70 67 63 63 60 56 70-90 63 88 90-110 79 83 73 77 65 69 73
78 74 70 70 67 62 78-100 70 98 100-122 88 92 81 85 72 77 81 74
88 84 80 81 78 72
87-114 80 112 114-138
82 79 73
88-116 81 114 116-140
98
103
101
108
103
108
93
/ 93 93 93
95
/ 95 95 95
96
/ 96 96 114
53
67
82
86
87
81 77 73 73 70 64 81-104 73 102 104-127 92 96 84 88 75 80 84 77
84 80 76 76 73 67 84-108 76 106 108-132 96 100 87 92 78 83 87 80
86 82 78 78 75 69
85-111 78 109 111-135
江苏省定额人工费用调整汇总(淮安地区)

苏建价人工工资指导价2010年至2018年汇总情况

苏建价人工工资指导价2010年至2018年汇总情况

[江苏]人工费调整的指导价文件(苏建价〔2010〕494号文)(执行日期:2010年11月1日)
单位:元/工日
附注:机械台班定额中的预算工资单价按照53元/工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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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人工费调整的指导价文件(苏建价〔2011〕812号文)(执行日期:2012年2月1日)
单位:元/工日
附注:机械台班定额中的预算工资单价按照67元/工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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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人工费调整的指导价文件(苏建价〔2013〕111号文)(执行日期:201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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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人工费调整的指导价文件(苏建价〔2013〕549号文)(执行日期:201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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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人工费调整的指导价文件(苏建价〔2014〕102号文)(执行日期:201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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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人工费调整的指导价文件(苏建价〔2014〕569号文)(执行日期:201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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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苏建涵价(2015)133号 2015年3月1日执行
单位:元/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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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3月份人工指导价。

[江苏省]关于调整建筑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

[江苏省]关于调整建筑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

[江苏省]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加固、城市轨道交通、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
苏建价〔2011〕812号
各省辖市住建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了切实反映建筑市场用工价格变化情况,积极保障建设领域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经商省有关部门,决定调整我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加固、城市轨道交通和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的预算工资单价标准。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工资单价标准
附注:机械台班定额中的预算工资单价按照67元/工日执行。

二、调整方法
1、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招投标工程编制招标控制价(标底)和依法不招标工程编制预算时,工资单价均按本通知规定的标准执行。

2、2012年2月1日之前签订施工合同的在建工程,2012年2月1日之后完成的工程量部分按本通知规定的标准调增,施工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原投标报价或签订施工合同时工资单价有让利的,工资单价调整时应扣除原让利部分。

3、本通知规定的预算工资单价标准,按照费用定额(计算规则)规定,应计入基价,作为取费基础。

三、其他
1、本通知自2012年2月1日起执行。

2、建设工程预算工资直接关系到施工工人的切身利益。

请工程建设各方严格按本通知规定标准进行工程计价。

明年我省将改变现行做法,研究出台建设工程预算人工工资单价的有效调整办法,实现预算工资单价的动态调整。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苏建价(2012)633号文件

苏建价(2012)633号文件

苏建价(2012)633号文件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苏建价(2012)633号文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实行动态管理的通知各省辖市住建局(委):为切实保障建设工程施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有效控制和合理确定建设工程造价,促进我省建筑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相关规定及我省建筑市场实际用工情况,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决定对我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实行动态管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我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发布分为预算人工工资单价与人工工资指导价两种形式。

现行预算人工工资单价按照《关于调整我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加固、城市轨道交通、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苏建价〔2011〕812号)执行。

预算人工工资单价作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测算的依据,根据建筑市场用工成本变化适时调整,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作为政策性调整文件发布。

人工工资指导价由各省辖市造价管理机构根据当地市场实际情况测算,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审核,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发布各市人工工资指导价。

一般每年发布两次,执行时间分别是3月1日、9月1日。

当建筑市场用工发生大幅波动时,应适时发布人工工资指导价。

二、人工工资指导价是建设工程编制概预算、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的依据,是施工企业投标报价的参考。

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中考虑人工工资指导价调整因素,原则上不得限制人工费用的合理调整。

发承包双方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人工费调整方法。

施工合同没有约定时,人工单价按照施工期间对应的人工工资指导价进行调整,并扣除原投标报价中人工单价相对于基准日人工工资指导价的让利部分。

三、人工工资指导价作为动态反映市场用工成本变化的价格要素,计入定额基价,并计取相关费用。

四、人工工资指导价主要依据建筑市场用工成本变化情况进行调整,同时应综合考虑当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最低工资标准以及企业工资指导线等因素。

江苏人工费调整文件汇总(2001-2013年)

江苏人工费调整文件汇总(2001-2013年)

江苏人工费调整文件汇总目录1.苏建定2001(401)2.苏建定2005(65)3.苏建定2006(276)4.苏建定2008(66)5. 苏建价〔2010〕494号6.苏建价〔2011〕812号7.苏建函价〔2013〕111号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定(2001)401号关于调整我省建筑业预算工资标准的通知各市建设局(建委),省有关厅、局:为了落实国家工资政策,提高建筑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切实解决我省建筑业预算工资标准与建筑市场相比偏低的实际状况,根据我省有关工资调整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预算工资标准,具体办法如下:一、我省建筑、安装、市政、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的定额预算工资单价调整到26元/工日。

装饰工程调整到30~40元/工日。

二、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执行新定额的,预算工资标准和执行时间按相应的文件规定执行。

三、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执行老定额的,以及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装饰工程,如以人工费为取费基础的所调增的预算工资部分作独立费处理,不取费;如以直接费为取费基础的所调增的预算工资部分进入直接费,作为取费的基数。

四、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执行老定额的,以及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包工不包料调整为35元/工日,点工调整为29元/工日;装饰工程包工不包料调整为40元/工日,点工调整为35元/工日。

五、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执行老定额的,以及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装饰工程的执行时间为二00二年一月一日,二00二年一月一日以后完成的工作量一律按本通知规定执行,二00二年一月一日以前完成的工作量按原规定执行。

二00一年十二月十日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定(2005)65号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省各有关委、厅、局:根据全省各地调查反映的情况,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人工费普遍偏低,与我省的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为了促进我省建筑业的发展,稳定队伍,进一步提高施工管理水平,确保工程的质量与安全。

江苏省人工调差时间节点

江苏省人工调差时间节点

苏建函价〔2013 2​ ​ 0​ 1​ 3​ 年​ 9​ 月​ 1​ 日​ 苏州市 〕549号
包工包料 工程
一类工 二类工 三类工 包工不包料工程 点工 一类工 苏建函价〔2014 苏州市 〕102号 包工包料 工程 二类工 三类工 包工不包料工程 点工 一类工 包工包料 工程 2​ ​ 0​ 1​ 4​ 年9月​ 1​ 日​ 苏建函价〔2014 苏州市 〕569号 二类工 三类工 包工不包料工程 点工
人工调差时间节点
执行时间 文号 地区 工种 一类工 2005年4月1日 苏建价〔2005〕 7号 包工包料 工程 二类工 三类工 包工不包料工程 点工 包工包料 工程 一类工 2006年8月1日 苏建价〔2006〕 276号 二类工 三类工 包工不包料工程 点工 包工包料 工程 一类工 二类工 三类工 包工不包料工程 点工 包工包料 工程 一类工 2010年11月1日 苏建价〔2010〕 494号 二类工 三类工 包工不包料工程 点工 一类工 2012年2月1日 苏建价〔2011〕 812号 包工包料 工程 二类工 三类工 包工不包料工程 点工 包工包料 工程 一类工 2013年3月1日 苏建函价〔2013 苏州市 〕111号 二类工 三类工 包工不包料工程 点工 2008年4月1日 苏建价〔2008〕 66号 40 37 34 48 40 47 44 41 58 48 56 53 50 70 58 70 67 63 88 73 81 77 72 101 84 104-127 89 81-104 90-110 77 70-90 78-96 67 61-78 69-86 60 54-70 57-72 50 45-58 30 35-50 建筑工程 装饰工程
90版古建园林工程 第二册 第三册 第四册

2012年江苏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012年6月1日执行

2012年江苏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012年6月1日执行
江苏最低工资标准从2012年6月1日起调整
地区 市区 南京(A) 溧水县、高淳县 无锡(B) 市区、江阴市、宜兴市 市区 徐州(C) 新沂市、铜山县、丰县、沛县 、邳州市、睢宁市 市区 常州(D) 金坛市、溧阳市 苏州(E) 市区、吴江市、张家港市、常 熟市、昆山市、太仓市 市区、启东市、通州市、海门 市 海安县、如东县、如皋市 市区 连云港(G) 灌南县、灌云县、东海县、赣 榆县 市区(不含楚州区、淮阴区) 淮安(H) 楚州区、淮阴区、涟水县、洪 泽县、盱眙县、金湖县 市区、大丰市、东台市 盐城(J) 建湖县、射阳县、阜宁县、滨 海县、响水县 市区 扬州(K) 江都市、仪征市、高邮市、宝 应县 市区 镇江(L) 丹阳市、扬中市、句容市 市区 泰州(M) 靖江市、姜堰市、兴化市、泰 兴市 市区、宿豫县、沭阳县、泗阳 县、泗洪县 二类 二类 三类 三类 1100 1100 950 950 9.6 9.6 8.3 8.3 二类 一类 一类 二类 二类 三类 二类 三类 二类 三类 二类 三类 一类 1100 1320 1320 1100 1100 950 1100 950 1100 950 1100 950 1320 9.6 11.5 11.5 9.6 9.6 8.3 9.6 8.3 9.6 8.3 9.6 8.3 11.5 二类 一类 二类 三类 一类 1100 1320 1100 950 1320 9.6 11.5 9.6 8.3 11.5 类别 一类 月最低工资标准(元)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元) 1320 11.5ຫໍສະໝຸດ 南通(F)宿迁(N)

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苏建价【2012】633号)

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苏建价【2012】633号)
附件: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序 号
地区
工种
包工包 1 苏州市 料工程
一类工 二类工 三类工
包工不包料工程
南京市 包工包 2 无锡市 料工程
常州市
一类工 二类工 三类工
包工不包料工程
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
单位:元/工日
建筑工 程
装饰工 安装、市 程 政工程
修缮 加固 工程
城市 轨道 交通 工程
古建园林工程 第一册 第二册 第三册
机械 台班
点工
89
80
85 89-115 77
80
85
78
87
75
85 96
80
72
112 115-140 101
106 112 104
113
104
87
79
84 87-113 76
79
84
77
86
74
84 95
79
71
110 113-137 99
105 110 103
112
103
序 号
地区
工种
扬州市 包工包
3
泰州市 南通市
料工程
一类工 二类工 三类工
镇江市
包工不包料工程
徐州市
连云港 包工包
4
市淮 安市
料工程
一类工 二类工 三类工
盐城市 宿迁市
包工不包料工程
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续表)
单位:元/工日
建筑工 程
装饰工 安装、市 程 政工程
修缮 加固 工程
城市 轨道 交通 工程
古建园林工程 第一册 第二册 第三册
机械 台班

江苏人工工资调整

江苏人工工资调整

江苏人工工资调整 The following text is amended on 12 November 2020.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苏建价〔2011〕812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加固、城市轨道交通、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各省辖市住建局(建委),各有关单位:为了切实反映建筑市场用工价格变化情况,积极保障建设领域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经商省有关部门,决定调整我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加固、城市轨道交通和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的预算工资单价标准。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预算工资单价标准单位:元/工日工程类型预算工资单价包工包料工程包工不包料工程点工一类工二类工三类工建筑工程 70 67 6 3 88 73装饰工程 70-90 90-110 77安装、市政工程63 60 56 7965修缮加固工程63 83 69城市轨道交通工程67 88 73古建园林工程第一册61 81 67第二册69 89 73第三册58 81 67附注:机械台班定额中的预算工资单价按照67元/工日执行。

二、调整方法1、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招投标工程编制招标控制价(标底)和依法不招标工程编制预算时,工资单价均按本通知规定的标准执行。

2、2012年2月1日之前签订施工合同的在建工程,2012年2月1日之后完成的工程量部分按本通知规定的标准调增,施工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原投标报价或签订施工合同时工资单价有让利的,工资单价调整时应扣除原让利部分。

3、本通知规定的预算工资单价标准,按照费用定额(计算规则)规定,应计入基价,作为取费基础。

三、其他1、本通知自2012年2月1日起执行。

2、建设工程预算工资直接关系到施工工人的切身利益。

请工程建设各方严格按本通知规定标准进行工程计价。

明年我省将改变现行做法,研究出台建设工程预算人工工资单价的有效调整办法,实现预算工资单价的动态调整。

2012年人工费调整

2012年人工费调整

关于调整执行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实施意见(发稿时间:2011-11-08 阅读次数:2821)造计〔2011〕25号各市造价(定额)站: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通知》(建标〔2011〕267号)文件精神,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由47元/工日调整为57元/工日。

为便于贯彻实施,经研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适用范围:凡执行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包括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市政、房屋修缮、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城市轨道交通、抗震加固等工程,均执行本实施意见。

二、调整的人工费单价所包括的内容:主要包括定额人工费组成的内容及流动施工津贴,不包括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等其他费用。

三、执行清单计价的工程:1、对于执行2005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配套清单计价依据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31元/工日,现调整为57元/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参与取费,只计取税金。

其中装饰装修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可以由当事人视工程技术特点、难易程度等,在合同中约定单价标准,但不得超过85元/工日。

2、对于执行2009年《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安徽省安装工程(常用册)计价定额综合单价》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39元/工日,现调整为57元/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参与取费,只计取税金。

3、对于执行2010年《安徽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39元/工日,现调整为57元/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参与取费,只计取税金。

四、执行定额计价的工程:其定额人工费单价统一调整为57元/工日,原定额中3.5元/工日的流动施工津贴均不再计取。

取消定额人工工日地区差价。

1、对于执行2000年定额计价依据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分别为27.64元/工日、25.84元/工日、24.55元/工日)统一调整到57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2、对于执行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分别为19.69元/工日、22.00元/工日、26.00元/工日)现统一调整为57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江苏省定额人工费用调整汇总( 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

江苏省定额人工费用调整汇总( 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

41 50 63 70 73 76 78 80 81 82
54-70 61-78 70-90
78-100 81-104 84-108 85-111 87-114 88-116 90-118
47 56 63 70 73 76 78 81 82 83
44 53 60 67 70 73 75 78 79 80
江苏省定额人工费用调整汇总
地区: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 承包合同方式 调整文号 执行时间
建筑工程 一类工 二类工 三类工 苏建价 〔2008〕66号 苏建价 〔2010〕494 号 苏建价 〔2011〕812 号 苏建函价 (2013)111号 苏建函价 (2013)549号 苏建函价 (2014)102号 苏建函价 (2014)569号 苏建函价 (2015)133号 苏建函价 (2015)628号 苏建函价 (2016)117号 苏建函价 (2016) 号 装饰 工程 包工包料工程 安装、市政工程 一类工 二类工 三类工 修缮 加固 城市 轨道 交通 古建园林工程 (07) 第一册 第二册 第三册 机械 人工 安装 建筑 装饰工 、市 工程 程 政 包工不包料工程 修缮 加固 城市 轨道 交通 古建园林工程 第一册 第二册 第三册 建筑 工程 装饰 工程 安装 、市 政 点工 修缮 加固 城市 轨道 交通 古建园林工程 第一册 第二册 第三册
58 70 83 92 96 100 103 106 108 110 88 98 102 106 109 112 114 116
58 70 81 90 94 98 100 103 105 107
69 77 89 99 103 107 110 113 115 117
58 70 81 90 94 98 100 103 106 108

(全)江苏省人工费调整文件苏建价定(2001)401号至苏建价定(2011年)812号文件(全)

(全)江苏省人工费调整文件苏建价定(2001)401号至苏建价定(2011年)812号文件(全)

江苏人工费调整文件汇总目录1.苏建定2001(401)2.苏建定2005(65)3.苏建定2006(276)4.苏建定2008(66)5. 苏建价〔2010〕494号6.苏建价〔2011〕812号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价〔2008〕66号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为推动建筑市场规范化管理,解决目前建设工程人工费及工人工资偏低的状况,经研究,决定适当调整我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的预算工资单价标准。

具体调整办法通知如下:一、调整标准1、包工包料工程调整为以下标准:建筑、安装、市政工程:一类工47.00元/工日,二类工44.00元/工日,三类工41.00元/工日;单独装饰工程:54.00~70.00元/工日;修缮工程:44.00元/工日;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执行90版《仿古建筑园林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与第四册44.00元/工日、第二册与第三册53元/工日;执行07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第一册与第三册44元/工日,第二册53元/工日。

2、包工不包料工程调整为以下标准:除单独装饰工程69.00~86.00元/工日、执行90版《仿古建筑园林工程预算定额》第二册与第三册和执行07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第二册69元/工日外,其余工程58.00元/工日。

3、点工调整为以下标准:除单独装饰工程60.00元/工日、执行90版《仿古建筑园林工程预算定额》第二与第三册和执行07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第二册56元/工日外,其余工程48.00元/工日。

二、调整办法1、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时,按本通知规定的相应工程标准执行。

2、招投标工程编制标底和依法不招标工程编制预算的工资单价确定,均按本通知规定标准执行。

3、本通知调整的工资标准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价合同。

合同有约定时,按约定处理;合同未约定时,按本通知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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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苏建价〔2011〕812号
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加固、城市轨道交通、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
各省辖市住建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了切实反映建筑市场用工价格变化情况,积极保障建设领域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经商省有关部门,决定调整我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加固、城市轨道交通和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的预算工资单价标准。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工资单价标准
附注:机械台班定额中的预算工资单价按照67元/工日执行。

二、调整方法
1、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招投标工程编制招标控制价(标底)和依法不招标工程编制预算时,工资单价均按本通知规定的标准执行。

2、2012年2月1日之前签订施工合同的在建工程,2012年2月1日之后完成的工程量部分按本通知规定的标准调增,施工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原投标报价或签订施工合同时工资单价有让利的,工资单价调整时应扣除原让利部分。

3、本通知规定的预算工资单价标准,按照费用定额(计算规则)规定,应计入基价,作为取费基础。

三、其他
1、本通知自2012年2月1日起执行。

2、建设工程预算工资直接关系到施工工人的切身利益。

请工程建设各方严格按本通知规定标准进行工程计价。

明年我省将改变现行做法,研究出台建设工程预算人工工资单价的有效调整办法,实现预算工资单价的动态调整。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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