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有用人单位单人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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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YNGZS

XX省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书

房源名称:市本级XXX区公租房(适用于用人单位统一申请且申请者为单人的)

申请人

工作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年月日

说明事项

一、本申请书由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供申请市本级XX区公租房的申请对象使用。本申请书由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二、申请人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对于申请条款及专业用语不理解的,可以向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

三、□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表格或部分为填写内容。

四、终审由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社保、公安、工商、税务、住房公积金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签署意见。

五、承诺书(附件1)。申请人应慎重、如实填写并签字盖章。

六、工作、收入和住房证明(附件2)

1.此证明由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

2.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财产性收入、其他劳动所得,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3.“人员类别”中勾选“合同”的,需写明“劳动合同签订年限”,其余人员无需填写。

4.出具证明单位应如实填写相关情况,若情况发生变化,请及时告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

七、出具证明单位经办人、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相关情况

根据《XX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三十七条规定,为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运营、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责任。本表用黑色碳素笔或者钢笔填写,不得涂改。附件1,签名部分除未成年人及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外由本人签名并按捺手印。

XX省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一)

终审意见表(五)

附件1

承诺书

本人严格遵守《XX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及XX市的有关规定,承诺所填写的收入、住房情况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并同意住房保障及其他相关部门调查核实本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工作、收入、住房、纳税、社会保险费缴纳等情况。经审核,填写的内容或提供的材料若有不实,自愿退出已租赁的房屋,承租期间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3倍缴纳租金,5年内不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人(签字):

共同申请人(签字):

签字日期:年月日

附件2

工作、收入和住房证明(申请人)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1.身份证明。XX区户籍的申请人出具公安机关制发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非XX区户籍的出具公安派出所颁发的居住证和身份证。

2.婚姻证明。申请人属已婚、或离异、或未婚的,分别提供婚姻状况证明。

3.工作、收入证明。填写附件2。

以上规定材料由用人单位认真审核、验明原件,所有证明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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