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私人银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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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私人银行全权委托资产管理-多策略平衡优选
理财计划说明书
2014年第342期
一、理财产品概述
二、投资对象
本期产品主要投资于以下符合监管要求的各类资产:一是债券、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债券、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质押式回购等货币市场交易工具;二是债权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股票收益权信托计划、其他债权类信托计划、附带回购权的股权投资项目、附带固定回报和超额业绩分成的股权投资项目、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委托债权、委托贷款、以及法律法规允许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具备固定收益特征的信托计划、资产及资产组合等;三是权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计划优先份额、新股申购、可分离债申购、可转换债申购、定向增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型证券投资信托计划、以及法律法规允许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具备权益特征的资产和资产组合等;四是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合,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计划等。在市场出现新的金融投资工具后,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履行相关手续并向客户信息披露后可进行投资。
其中部分资金将投资于另类资产。投资区域及投资品包括但不限
于文化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艺术品、影视作品等);以实物资产形式存在的消费品或以特定权利作为收益支付方式的投资品(包括但不限于期酒、期茶);特定金融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大宗商品期货、市场对冲基金)等。
各投资资产种类占总资产的比例如下,可在[-10%,+10%]的区间内浮动:
三、投资策略
本理财产品本着中长期稳健投资的理念,通过对宏观经济的研究确定大类资产配置比例。理财产品投资以固定收益投资和中长期权益
类资产配置为主。固定收益投资方面,主要投资于债券等高流动性资产和债权类资产。根据宏观经济、货币政策和信用环境等因素,采取久期策略和信用策略来获取稳定收益。在权益投资方面,主要投资于可转债、可交换债、优先股、定向增发等中长期权益类项目。管理人经过市场研判,对组合进行动态管理,通过具体投资品种的深入挖掘来获取权益市场收益,
四、投资限制
(一)本理财产品投资的债券及其他有公开评级的金融工具,其债项评级应为AA以上(含AA)。
(二)本产品所投资的债权类信托、交易所委托债权投资、股票收益权信托等债权类资产均比照工商银行自营业务的管理标准,严格经过工商银行审批流程审批和筛选,达到可投资标准,所涉及的信贷资产五级分类均为正常类,信托计划、资产或资产组合所涉及用款人比照我行评级标准均在A-级(含)以上。
五、理财产品管理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私人银行部为本理财产品的投资管理人。
中国工商银行是国内最大的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拥有专业化的理财投资管理团队和丰富的金融市场投资经验,秉承稳健经营的传统,为客户甄选优质投资项目,并通过各项资产类别的动态管理,把握投资机会,提高投资收益。
六、理财产品单位净值及份额的计算
理财产品单位净值=理财产品净值/理财产品份额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1元。
理财产品单位净值为提取相关费用后的净值,客户按该单位净值进行申购、赎回、提前终止时的分配。
七、认购、申购
(一)认购
1、募集期为2014年9月28日~2014年10月13日,工商银行有权提前结束认购并相应调整相关日期。
2、认购费率为0.00%。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1元
(二)申购
1、本理财产品申购开放日为每月的第1个自然日和第20个自然日,如遇非工作日顺延。客户可在每个开放日提交申购申请。募集期不接受申购申请。
2、当理财产品管理人认为申购会影响到客户利益时,将暂停申购, 并进行相应信息披露。
3、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原因导致本理财产品无法正常运作时,暂停申购。
4、申购费率为0.00%。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理财产品单位净值
申购份数保留至0.01份理财产品份额,小数点后两位以下四舍五入。
八、赎回、提前终止
(一)赎回
1、本理财产品赎回开放日为每季度第10个自然日,如遇非工作日顺延。客户所持有的产品份额在满足最低持有期限后,可于赎回开放日选择全部赎回或部分赎回。
若客户持有份额在最低持有期限以内,则不接受赎回申请。募集期不接受赎回申请。
2、理财产品管理人将按客户赎回的理财产品份额和理财单位净值状况进行一次性分配,计算公式为:
赎回金额=赎回理财产品份额*(1-赎回费率)*单位净值
赎回费率为0.00%。
赎回金额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下四舍五入。
3、巨额赎回
认定:开放日,理财产品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总份额的20%时,即认为发生了巨额赎回。
处理:当出现巨额赎回时,理财产品管理人可以根据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赎回。
全额赎回:当理财产品管理人认为有能力兑付客户的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部分赎回:当理财产品管理人认为支付客户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支付客户的赎回申请可能会对理财产品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理财产品总份额的20%的前提下,理财产
品管理人按客户申请赎回份额占申请赎回总份额的比例,确定该客户办理的赎回份额。客户未能赎回部分,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理财产品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部分顺延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4、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理财产品无法正常运作时,暂停赎回。
(二)提前终止
1、本理财产品无固定期限,当理财产品份额低于2000万份时,本理财产品提前终止。提前终止时按客户持有的理财产品份额和理财产品单位净值状况进行一次性分配。为保护客户权益,中国工商银行有权根据市场变动情况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2、在提前终止日,按客户持有的理财产品份额和理财产品单位净值之乘积向客户进行分配,分配时不收取赎回费。
九、浮动管理费的收取
当产品相邻申购开放日的收益率年化达到6.00%以上时,超过6.00%的部分管理人将按照20%的比例提取浮动管理费,按季支付。浮动管理费计算公式为:
当N>6.00%时,该期间计提浮动管理费=申购开放日当日提取浮动管理费及分红前的单位净值*(N-6.00%)*20%*本周期天数/365*开放日产品总份额。
当N≤6.00%时, 该期间无浮动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