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新版标准与检验规则

合集下载

自动扶梯新检规TSG-T7005-2012全解

自动扶梯新检规TSG-T7005-2012全解

• 4、第九条 本条对新版检规中不同类别检验项目的检验程序 进行了明确,实际也是对不同类别检验项目的定义进行了规 定。与旧版各梯种检规的重要项目(※项)、非重要项目相 比,分类更细,选项原则上也进行了一些调整。比如一些涉 及查验零部件配置是否合理的项目未予选入或者不再列为重 要项,主要考虑目前已经具有型式试验全面把关的基础,只 有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及其调试有可能出现偏差的项目才 保留下来;考虑到检修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本 版检规A、B项的设定以保障乘客安全直接相关的内容为选择 原则,一些涉及检修人员安全的项目不再列为重要项,因此, 今后电梯检验人员、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这方面能力素 质的考核把关应当更加严格。另外,执行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驱动与转向站 14项
相邻区域 6项
附件A的组成
4
扶手装置 和围裙板
7项
5
6
梳齿与梳齿板 1项
监控和安全装置 13项
附件A的组成
7
8
检修装置 2项
自动启动、 停止 要求
2项
9
10
安全标识 2项
运行检查 3项
1 技术资料
1.1 制造资料 A (*)
(1)制造许可证明文件: 覆盖范围原则——国质检
锅【2003】174号,附件1。
告知方式:送达、邮寄、 传真、电子邮件或网上 告知
1 技术资料
(2)施工方案:安装 单位按照其质量管理 体系文件的规定,履 行审批手续。
02版检规无此项要求。
1 技术资料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国质检锅【2003】251号:现 场持电梯作业人员证的作业人员 不得少于2人。 报检时审查;现场查验。
1 技术资料
• (5)驱动或者转向站及总体布置图; • (6)电气原理图,包括动力电路和连接电气安全装置的电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附加制动器在TSGT7007-2022型式试验规则中的变化与检验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附加制动器在TSGT7007-2022型式试验规则中的变化与检验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附加制动器在TSG T7007-2022型式试验规则中的变化与检验近日,为完善电梯型式试验工作,市场监管总局对《电梯型式规则》(TSG7007-2016,含一号修改单)进行了修订,出台了TSG T7007-2022电梯型式试验规则,1月25日批准发布,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新的规则对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的附加制动器有了新的变化与要求,提高了技术上的要求。

一、自动扶梯整机实验增加的附加制动器动作点之间的间隔;TSG7007-2016中附加制动器应当能防止因驱动系统的移位、倾覆或者断裂而造成的梯级(踏板)逆转。

修改为:为确保在达到危险速度之前附加制动器能开始制动,附加制动器可制动点之间的间隔对应到直接驱动梯级或踏板的驱动轮轮周上应当不超过45度。

目的就是为了控制附加制动器电磁铁断电开始的制动响应时间。

2,驱动链松弛及断裂的安全保护装置动作时,附加制动器也应起作用。

TSG7007-2006中应当装设防止驱动主机驱动链松弛和断裂的电气安全保护装置。

当该装置动作时,应当使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停止运行。

修改为:应当装设防止驱动主机驱动链过度松弛和断裂的电气保护装置。

当该装置动作时,应当使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停止运行。

设置有附加制动器的,附加制动器也应起作用。

这两点的修改从2006以前的驱动链断链→上下行时逆转→附加制动器动作的间接触发修改为2022驱动链过度松弛或断裂→附加制动器动作的直接触发,附加制动器提前动作,降低了风险。

检规中对附加制动器的要求及检验:要求: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自动扶梯或倾斜式自动人行道应当设置一个或多个机械式(利用摩擦原理)附加制动器1)工作制动器和梯级、踏板或者胶带驱动装置之间不是用轴、齿轮、多排链条、多根单排链条连接的;2)工作制动器不是机电式制动器;3)提升高度超过6m;4)公共交通型。

附加制动器应当功能有效附加制动器的检验:附加制动器由触发机构和执行机构组成,触发机构既有机械式也有非机械式,执行机构为机械式机构,一般分为棘轮棘爪式、盘式、鼓式等几类。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土建交接检验分项工程质量管理-secret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土建交接检验分项工程质量管理-secret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土建交接检验工程质量管理1、依据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10-20022、施工准备3、操作工艺4、质量标准主控项目:1.自动扶梯的梯级或自动人行道的踏板或胶带上空,垂直净高度严禁小于 2.3m。

2.在安装之前,井道周围必须设有保证安全的栏杆或屏障,其高度严禁小于 1.2m一般项目:1.土建工程应按照土建布置图进行施工,且其主要尺寸允许误差应为:提升高度-15~15mm跨度O~+15mm。

2根据产品供应商的要求应提供设备进场所需的通道和搬运空间。

3.在安装之前,土建施工单位应提供明显的水平基准线标识。

4.电源零线和接地线应始终分开。

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Ω。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土建交接检验工程质量检验标准5、成品保护6、应注意的质量问题一、工程质量检验标准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10-2002主控项目:1.在下列情况下,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必须自动停止运行.且第4款至第11款情况下的开关断开的动作必须通过安全触点或安全电路来完成。

(1)无控制电压;(2)电路接地的故障:(3)过载;(4)控制装置在超速度和运行方向非操纵逆转下动作:(5)附加制动器(如果有)动作;(6)赢接驱动梯级、踏板或胶带的部件(如链条或齿条)断裂或过分伸长;(7)驱动装置与转向装置之间的距离(无意性)缩短;(8)梯级、踏板或胶带进入梳齿板处有导物夹住,且产生损坏梯级、踏板或胶带支撑结构;(9)无中间出口的连续安装的多台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中的一台停止运行;(10)扶手带入口保护装置动作;(11)梯级或踏板下陷。

2.应测量不同回路导线对地的绝缘电阻。

测量时,电子元件应断开。

导体之间和导体对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大于1000Ω/V.且其值必须大丁:(1)动力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0.5MΩ:(2)其他电路(控制、照明、信号等)O.25MΩ。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检验细则(新检规)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检验细则(新检规)

标题定期检验细则版次修改次数1.目的为了确保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检验工作质量,规范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监督与定期检验行为,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并对《TSG T7005-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以下简称《新检规》)未阐述清晰的检验方法加以补充,特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规定的检验方法不排除采用更先进的、精度更高的检验方法。

当需采用与本细则不同的检验方法时,按《检测方法确定与应用程序》执行。

2.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

3.检验依据3.1《TSG T7005-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4.检验前准备事项4.1 受理检验申请后,检验部门负责人应根据检验任务情况、检验人员的持证情况、技术水平等安排检验任务。

对重要的、复杂的、改造的和新机型设备的检验等需要制订检验方案的,还应指定人员制订检验方案。

4.2 检验人员接受检验任务后应及时查阅资料,熟悉有关情况及其他事项。

4.3 实施现场检验前,检验人员应检查确认检验仪器、原始记录、个体防护用品已准备妥当。

4.4 检验用仪器应符合以下要求:a. 主要检验仪器及其精度要求符合《新检规》规定。

b. 主要检验仪器操作规程见各自操作规程。

5.检验工序及流程图、检验项目、技术要求、检验方法5.1 检验工序5.1.1检验员到达受检单位后,应确认受检电梯是否符合《新检规》规定的检验条件,符合条件方可实施检验。

标题定期检验细则版次修改次数5.1.2.1现场检验至少由2名持电梯检验员或者以上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

并应当向申请检验的受检单位出示检验资格标识。

5.1.2.2现场检验时,检验人员应当配备和穿戴检验作业必需的个体防护用品,并且遵守施工现场或者使用单位明示的安全管理规定。

5.1.2.3检验现场应整洁,不应有影响设备检验的物品、设施和与检验无关的人员,并在检验现场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标识,并在出入口设置围栏。

新版扶梯检验规定要求内容

新版扶梯检验规定要求内容

附件2新版检规修订项目检验要求关于贯彻实施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新版标准与检验规则有关事宜的通知质检特函〔2012〕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标准《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2011,2011年7月29日发布并实施,过渡期至2012年7月31日,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TSG T7005-2012,2012年7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新版检规),经商国家标准委工业标准一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关于产品供应执行的标准版本(一)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以下简称扶梯)供需双方于新版标准批准发布实施日期2011年7月29日(不含)之前首次签订扶梯供货、安装或者改造正式合同,或者已经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中标及供货,但迟后(最迟2011年10月29日前)才首次签订扶梯供货、安装或者改造正式合同的,可以按照1997版GB16899标准(以下简称旧版标准)供应扶梯产品。

(二)扶梯供需双方于2011年7月29日(含)之后签订电梯供货、安装或改造正式合同的,如合同中约定交货期在2012年7月31日(含)之前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版本供应扶梯产品;如合同没有约定执行标准的版本,也可以按照旧版标准供应扶梯产品;如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在2012年7月31日(不含)之后的,必须按照新版标准供应扶梯产品。

(三)符合以上要求按照旧版标准供应扶梯产品的项目,由扶梯制造、安装或者改造单位填写《执行旧版标准合同项目情况备案表》(见附件),于2012年5月31日前,一次性报告扶梯安装地负责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质监部门。

各地质监部门可对备案的合同项目进行抽查确认,发现不符合规定的予以纠正。

二、关于执行新版标准扶梯的型式试验和制造许可(一)凡取得扶梯项目制造许可的单位,应当尽快约请电梯型式试验机构,进行执行新版标准扶梯的型式试验。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新标准、新检规综合介绍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新标准、新检规综合介绍
·附录D新增“含可编程电子系统的安全电路的试验” ·新增附录H“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选择和规划” ·新增附录I“用于输送购物车和行李车的自动扶梯和
自动人行道的要求” ·附录B“电子元件的故障排除”和附录C“安全电路的
设计和评价”没有变化
规范性附录
·修改附录G“向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使用者传递相 关信息的安全标志”
• 修改5.12.2.5.3“停止开关应有清晰、永久的开关转 换位置标记且手动复位”
2、扶手带和扶手装置以及扶手装置之间挤压、剪切手指 • 修改5.5.2.5,取消“护壁板之间任何位置的水平距离应小
于两扶手带之间的水平距离。”
3、相邻盖板部件导致的割破危险 • 修改5.5.2.4“如果采用玻璃做成护壁板,该种玻璃应是钢
5、在扶手带进入扶手装置处被拖入 ·与GB16899-1997相同
前言
·列出了推荐性内容的条款及附录
·列出了与GB 16899-1997的主要技术内容变化 ·列出了与EN 115-1:2008的技术差异及其原因 ·列出了编辑性修改的内容
规范性引用文件
·规范性引用文件数量:42个
·和EN115-1相比数量上减少1个,将EN 19931-1用GB 50017《钢结构设计规范》对应,并 列入“参考文献”
(m/s)
GB 16899-1997
GB 16899-2011
0.75
0.35~1.50
0.40~1.50
0.90
0.40~1.70
0.55~1.70
新增向下运行制停减速度≤ 1m/s2要求 ·电气安全装置在安全开关、安全电路的基础上,新增 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PESSRAE)
安全要求和(或)保护措施
重大危险清单

2024自动扶梯年检标准

2024自动扶梯年检标准

2024自动扶梯年检标准
2024年自动扶梯的年检标准可能会根据当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而有所调整,但一般来说,自动扶梯的年检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机械结构检查,包括扶手、链条、链轮、传动装置、轴承等部件的磨损情况、松动程度、变形等情况的检查,以确保扶梯的机械结构安全可靠。

2. 电气系统检查,包括电机、控制器、电缆、接线端子等电气部件的工作状态、绝缘情况、连接是否牢固等情况的检查,以确保扶梯的电气系统正常运行。

3. 安全装置检查,包括制动装置、紧急停止按钮、安全触碰板等安全装置的工作情况的检查,以确保扶梯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停止并保障乘客的安全。

4. 环境卫生检查,包括扶梯周围的环境卫生情况的检查,确保扶梯周围没有杂物堆积、地面平整等,以确保乘客使用时的舒适度和安全性。

5. 文件资料检查,包括扶梯的维护保养记录、年检记录等文件资料的检查,以确保扶梯的维护保养和年检工作按照规定进行并有记录可查。

总的来说,自动扶梯的年检标准主要是为了确保扶梯的安全运行,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在2024年,相关部门和机构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年检标准进行更新和调整,以适应当时的技术和安全要求。

因此,在进行年检时,建议遵循当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以确保自动扶梯的安全运行。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备检验检 测机构 ( 以下 简 称 检 验 机 工作 ),向规定 的检 验机 构 申请 监督 验 ,在 维护保 养单 位 自检 合格 的基础 构 ) ,根 据本 规则 规定 ,对 自动扶梯 检验 ; 自动扶梯 与 自动人行 道使 用单 上 实施 定期检 验 。实施 监督检 验和 定
与 自动人 行道 安装 、改 造 、重 大维修 位应 当在 安全检 验标 志所标 注的 下次 期 检验 ,应 当遵守 以下规 定 : 过程 进行 的监 督检 验 ( 以下简 称监督 检 验 日期 届 满前 1 月 ,向检 验机 构 个
全 监 察 条 例 》 ,制 定 本 规 则 。
与 自动人 行道生 产和 使用单 位 落实相 量 ,真 实 、准确地填 写施 工或者 日常 工或者 日常 维护保 养质量 以及提供 的
第 二 条 本 规 则适 用 于 自动 扶 关 责任 、 自主 确定设 备安全 等工 作质 维护保养 的相 关记 录或者 报告 ,对 施

U EFA T LT
编 者按 :前不 久 , 国 家质检 总局批 准颁 布 了 《电梯 监督检 验 和 定期 检 验规 则一 自动扶梯 与 自动
人 行 道 》 。 该 规 则 明 确 规 定 了 自动 扶 梯 与 自动 人 行 道 的安 装 、 改 遣 、 重 大 维 修 监 督 检 验 和 定期 检 验
施 工 单 位 或 者 维 护 保 养 单 位 应
自动扶梯 与 自动人 行道运 行安 全保 障 全状 况 的综合判 定 ;检 验机 构 出具 检 当按 照相 关安 全 技 术 规 范 和 标 准 的
工 作 的有效 落实 ,根据 特种 设备 安 验 报告 中的检验 结论 ,是对 自动扶 梯 要 求 ,保 证施 工或者 日常维修保 养质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年检报告适用于后新检规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年检报告适用于后新检规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是城市中非常重要的交通工具,它们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为了保证公众的人身安全,每年都需要对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进行年检。

自2024年起,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年检报告适用于后新检规,以下是关于后新检规的详细说明。

后新检规是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及登记工作规程》(国家质检局公告2024年第28号),该规程自2024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

该规程主要针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检验及登记工作进行规范,其中包括对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年检要求。

后新检规要求对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进行每年一次的年检。

年检报告应该包括以下内容:1.设备基本信息:包括设备型号、生产厂商、安装日期等。

2.设备运行情况:包括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是否有异常声音等。

3.设备结构和部件的状况:包括设备部件是否磨损、是否有裂纹等。

4.安全保护装置:包括紧急停车装置、防止平层突变装置等是否正常运行。

5.轨道和链条的状况:包括轨道是否磨损、链条是否有松动等。

6.平层准确性:包括设备是否能够精确地停在每个楼层。

7.电气系统的状况:包括电气线路是否完好、绝缘状况是否良好等。

8.紧急救援措施:包括紧急停车按钮是否正常、定期演练是否进行等。

以上是年检报告的主要内容,对于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年检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年检报告的编制需要由具备相关资质的专业检测人员进行,并且需要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除了年检报告,后新检规还要求相关单位对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其正常运行。

维护保养工作应由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并建立相应的维护记录,以备随时查阅。

总之,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年检报告的编制适用于后新检规,这对于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保护乘客的人身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年检工作,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机械》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机械》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机械》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机械摘要本文档旨在介绍关于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机械的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

它包括了机械设备的监督检验标准、定期检验周期和检验要求。

本文档的目的是确保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机械的安全运行,保护使用者使用电梯时的人身安全。

1. 引言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机械是现代建筑中常见的垂直交通工具。

为了确保它们的安全性能和可靠性,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档规定了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机械的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规则和要求。

2. 监督检验2.1 监督检验标准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机械的监督检验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

相关标准包括但不限于《电梯安装监督检验规则》和《电梯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

2.2 监督检验内容监督检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设备运行状态的评价- 设备外观和结构的检查- 电气系统和控制系统的检测- 安全保护装置的功能检验- 紧急停止装置和救援系统的测试2.3 监督检验周期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机械的监督检验周期应为每年一次。

具体监督检验日期由相关监督部门确定。

3. 定期检验3.1 定期检验标准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机械的定期检验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

相关标准包括但不限于《电梯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电梯维护保养标准》等。

3.2 定期检验内容定期检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安全装置和控制系统的检查和测试- 梯级和踏板的磨损情况检测- 轴承和传动装置的检查和润滑- 电气系统和主要部件的检测- 机房和井道内部的清洁和维护3.3 定期检验周期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机械的定期检验周期应为每两年一次。

具体定期检验日期由相关监督部门确定。

4. 结论通过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可以评估和保证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机械的安全性能和可靠性。

它们的合格使用对于建筑物的正常运行和使用者的安全起着重要的作用。

建议所有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遵守本文档中规定的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规则和要求,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和使用。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检验规程及验收规范-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用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检验规程及验收规范-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用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检验规程及验收规范-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用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检验规程及验收规范为了加强对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的监督管理,规范安装、维修、日常维护保养、使用和检验工作,提高检验工作质量,促进电梯运行安全保障工作的有效落实,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则,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安装、重大维修施工检验自检和定期检验自检。

其中,技术指标和要求主要引用了相关标准的规定,如这些标准被修订且本规范未能及时修订,可以参照最新标准。

在施工前,应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机房和转向站等涉及电梯施工的土建工程进行检查,确认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制造质量,并做好记录。

只有符合要求后才能进行电梯施工。

在进行电梯整机检验时,应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标识,并在出入口设置围栏。

如果电梯设计文件对温度、湿度、电压、环境空气条件等进行了专门规定,检验现场的条件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如果电梯不具备现场检验条件,或者继续检验可能造成危险,检验人员可以中止检验。

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和工具,必须经过计量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方可用于电梯检验。

公司自检检验人员必须为公司任命的检验人员。

During the process of inspecting materials and conducting on-site ns。

inspectors must record the n results truthfully on the original records (including the names and numbers of the inspected materials) and must not miss any ns or records。

Simple standardized markings。

such as "qualified"。

"unqualified"。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设备》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设备》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设备》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 -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设备
简介
本文档旨在介绍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设备的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

这些规则旨在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正常运行。

监督检验
定义
监督检验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由专业机构对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设备进行的系统检查和评估。

目的
- 确保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设备的设计、制造和安装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要求;
- 检测设备运行中的缺陷和故障,及时进行修复和维护;
- 保障乘客和用户的人身安全;
检验内容
监督检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设备结构和外观检查;
2. 电气系统的检测和评估;
3. 传动系统的检查和调整;
4. 安全装置和保护措施的测试;
5. 设备运行记录和维护记录的查阅。

定期检验
定义
定期检验是指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由专业机构对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设备进行的检验和维护工作。

目的
- 检测设备运行中的故障和潜在问题,预防事故发生;
- 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延长使用寿命;
- 提高设备的运行效率和可靠性。

检验流程
定期检验的流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步骤:
1. 设备外观和清洁检查;
2. 电气系统的检测和维护;
3. 传动系统的清洁、润滑和调整;
4. 安全装置和保护措施的测试和校准。

结论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设备的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对于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至关重要。

所有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应积极配合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检验和维护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保障乘客和用户的安全。

自动扶梯与人行道检验和检验规则

自动扶梯与人行道检验和检验规则

自动扶梯与人行道检验和检验规则一、正文修改1.第一条修改为:“为了加强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装、改造、修理、日常维护保养、使用和检验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行为,提高检验工作质量,促进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运行安全保障工作的有效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2.第二条第二款修改为:“前款所述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生产(含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下同) 单位、负责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维护保养的单位(以下简称维护保养单位)和使用单位,以及从事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应当遵守本规则规定。

”3.第三条修改为:“本规则所称监督检验,是指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根据本规则规定,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进行的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督检验);本规则所称定期检验,是指检验机构根据本规则规定,对在用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定期进行的检验。

“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以下统称检验)是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生产单位、维护保养单位和使用单位执行相关法规标准,落实安全责任,开展为保证和自主确认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全的相关工作质量情况的查证性检验。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生产单位和维护保养单位的自检记录或者报告中的结论,是对设备安全状况的综合判定;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中的检验结论,是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生产单位、维护保养单位和使用单位落实相关责任、自主确定设备安全等工作质量的判定。

”二、附件A修改1.将1.1(2)修改为:“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整机型式试验证书,其参数范围和配置表适用于受检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2.将1.1(3)修改为:“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注有制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该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的产品编号、主要技术参数,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 (如果有)、驱动主机、控制柜的型号和编号,以及梯级或者踏板等承载面板、梯级(踏板)链的型号等内容,并且在证明文件上有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整机制造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以及制造日期;”3.将1.1(4)修改为:“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如果有)、梯级或者踏板等承载面板、驱动主机、控制柜、梯级(踏板)链的型式试验证书;对于玻璃护壁板,还应当提供采用了钢化玻璃的证明;”4.将1.1(5)调整为1.2(4),并修改为:“用于安装该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的驱动站、转向站及总体布置图或者土建工程勘测图,有安装单位确认符合要求的声明和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表明其出入口、高度等满足安全要求;”5.将1.2的检验方法修改为:“审查相应资料。

最新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装监督检验实施细则(已改)

最新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装监督检验实施细则(已改)
(4)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如果有)、
梯级、踏板、驱动主机、控制柜等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合格证;对于玻璃护壁板,还应当提供采用了钢化玻璃的证明;
(5)电气原理图,包括动力电路和连接电气安全装置的电路;
(6)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包括安装、使用、日常维护保养和应急救援等方面操作说明的内容。
检验方法:审查相应资料。
6.4.1.2 安装资料(A 类项目)安装单位提供了以下安装资料:
(1)安装许可证和安装告知书,许可证范围能够覆盖所施工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相应参数;
(2)施工方案,审批手续齐全;
(3)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用于安装该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的驱动站、转向站及总体布置图或者土建工程勘测图,有安装单位确认符合要求的声明和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表明其出入口、高度等满足安全要求;
停止开关应是红色双稳态的,应有清晰并且永久的标识。
检验方法:目测;操作试验。
6.4.2.8主要部件铭牌(B)
(1)驱动主机上设有铭牌,标明制造单位名称、型号、编号、技术参数和型式试验机构的名称或者标志,铭牌和型式试验证书内容相符;
(2)控制柜上设有铭牌,标明制造单位名称、型号、编号、技术参数和型式试验机构的名称或者标志,铭牌和型式试验证书内容相符。
6. 3 检验现场条件检查
(1)准备好有关资料,包括安装告知书、电梯技术资料;
(2)检验现场应清洁,不应有与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工作无关的物品和设
备,相关现场应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
(3)指派监护人员配合检验检测人员开展检验。
6.4 检验检测实施细则
6.4.1 技术资料
6.4.1.1 制造资料(A 类项目)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新版检规对建筑物接口的规定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新版检规对建筑物接口的规定

浅析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新版检规对建筑物接口的规定Discussion on Rules of Escalators and Moving Walks New Regulation for Building李祥刚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合肥2300511引言国家标准GB16899-2011《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T7005-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以下简称新版检规)的发布和施行,标志着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必须按照新版标准和新版检规来进行检验。

基于安全的考虑,新版标准和新版检规对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与建筑物的接口进行了新的规定。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与建筑物的接口主要包括出入口、扶手带外缘距离、垂直净高度、防护挡板和扶手防攀爬设置,这部分是设备之外由建筑开发商来提供和满足标准与检规的。

因此,本文通过详细的分析和介绍,希望能使建筑设计者以及电梯检验人员清楚的认识标准与检规对这部分的规定,来相互配合、共同提高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运行的安全性。

2.具体分析2.1出入口图1 出入口图2 阻挡装置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出入口,应有充分畅通的区域,以避免乘客无法及时离开出入口造成人员拥挤的情况发生。

此畅通区域如图1所示,该畅通区的宽度至少等于扶手带外缘距离C加上每边各80㎜时,畅通区纵深尺寸从扶手装置端部算起至少为2.5m;如果该区域的宽度不少于扶手带外缘之间距离C的两倍加上每边各加80㎜,则其纵深尺寸允许减少至2m。

如果人员在出入口能够接触到扶手带的外缘并可能引起跌落危险时,就必须设置阻挡装置,把人员阻挡在安全区域,如图2所示。

通常都是采用固定护栏来进行阻挡,固定护栏至少高出扶手带100㎜,并且与扶手带外缘的距离在80~120㎜之间,与护壁板的距离最大为120㎜,因此,固定护栏在扶手带下侧可能需要伸向护壁板一定的长度来满足固定护栏与护壁板距离的要求。

新版扶梯检验规定要求

新版扶梯检验规定要求

附件2新版检规修订项目检验要求关于贯彻实施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新版标准与检验规则有关事宜的通知质检特函〔2012〕28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标准《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 2011, 2011年7月29日发布并实施,过渡期至2012年7月31 日,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TSG T7005-2012,2012 年7 月1 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新版检规),经商国家标准委工业标准一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关于产品供应执行的标准版本(一)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以下简称扶梯)供需双方于新版标准批准发布实施日期2011年7月29日(不含)之前首次签订扶梯供货、安装或者改造正式合同,或者已经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中标及供货,但迟后(最迟2011 年10 月29 日前)才首次签订扶梯供货、安装或者改造正式合同的,可以按照1997 版GB16899标准(以下简称旧版标准)供应扶梯产品。

(二)扶梯供需双方于2011年7月29日(含)之后签订电梯供货、安装或改造正式合同的,如合同中约定交货期在2012年7月31日(含)之前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版本供应扶梯产品;如合同没有约定执行标准的版本,也可以按照旧版标准供应扶梯产品;如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在2012年7月31日(不含)之后的,必须按照新版标准供应扶梯产品(三)符合以上要求按照旧版标准供应扶梯产品的项目,由扶梯制造、安装或者改造单位填写《执行旧版标准合同项目情况备案表》(见附件),于2012年5月31 日前,一次性报告扶梯安装地负责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质监部门。

各地质监部门可对备案的合同项目进行抽查确认,发现不符合规定的予以纠正。

二、关于执行新版标准扶梯的型式试验和制造许可(一)凡取得扶梯项目制造许可的单位,应当尽快约请电梯型式试验机构,进行执行新版标准扶梯的型式试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新版标准与检验规则
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使用单位、维护保养单位:
GB16899-2011《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以下简称新版标准)于2011年7月29日发布并实施,过渡期至2012年7月31日,TSG T7005-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以下简称新版检规)于2012年7月1日起施行,请各相关单位认真做好新版标准、新版检规的宣贯工作,认真做好新版检规中有关项目的整改工作,按照新版检规的要求对“防碰挡板”、“防夹装置”、“扶手带下缘距离”、“使用须知”、“制停距离”等修订项目进行自查(检验内容、要求和方法见附件)。

2012年7月1日起,严格按照新版标准、新版检规要求开展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管理、使用及检验工作。

北京市石景山区特种设备检测所
2012年7月4日
附件:新版检规修订项目检验要求
1、防护挡板
如果建筑物的障碍物会引起人员伤害时,则应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特别是在与楼板交叉处以及各交叉设置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之间,应当设置一个高度不应小于0.30m,无锐利边缘的垂直固定封闭防护挡板,位于扶手带上方,并且延伸至扶手带边缘下至少25mm(扶手带外缘与任何障碍物之间距离大于等于400mm的除外)。

2、扶手带外缘距离
墙壁或其他障碍物与扶手带外缘之间的水平距离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小于80mm,与扶手带下缘的垂直距离均不得小于25mm。

3、防夹装置
在自动扶梯的围裙板上应当装设围裙板防夹装置。

(1)由刚性和柔性部件(例如:毛刷、橡胶型材)组成;
(2)从围裙板垂直表面起的突出量应最小为33mm,最大为50mm;
(3)刚性部件应有18mm到25mm的水平突出,柔性部件的水平突出应为最小15mm,最大30mm;
(4)在倾斜区段,围裙板防夹装置的刚性部件最下缘与梯级前缘连线的垂直距离应在25mm和30mm之间;
(5)在过渡区段和水平区段,围裙板防夹装置的刚性部件最下缘与梯级表面最高位置的距离应在25mm和55mm之间;
(6)刚性部件的下表面应与围裙板形成向上不小于25°的倾斜角,其上表面应与围裙板形成向下不小于25°的倾斜角;
(7)围裙板防夹装置的末端部分应当逐渐缩减并与围裙板平滑相连。

围裙板防夹装置的端点应当位于梳齿与踏面相交线前(梯级侧)不小于50mm,最大150mm 的位置。

4、使用须知
在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入口处应当设置使用须知的标牌,标牌须包括以下内容:①应拉住小孩;②应抱住宠物;③握住扶手带;④禁止使用非专用手推车(无坡度自动人行道除外)。

这些使用须知,应尽可能用象形图表示。

5、制停距离
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制停距离:
(1)空载和有载向下运行的自动扶梯:
名义速度制停距离范围
0.50m/s 0.20~1.00m
0.65m/s 0.30~1.30m
0.75m/s 0.40~1.50m
(2)空载和有载水平运行或者有载向下运行的自动人行道:
名义速度制停距离范围
0.50m/s 0.20~1.00m
0.65m/s 0.30~1.30m
0.75m/s 0.40~1.50m
0.90m/s 0.55~1.70m。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