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D03自动扶梯检验规程
ZD03自动扶梯检验规程
自动扶梯检验作业指导书1.目的为贯彻国家有关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安全技术标准,确保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检验中各项的检测工作正常进行,统一检验方法和确保检验结果的正确判定,特制定本细则。
2.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新装、大修以及在用的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
3.检验依据:3.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3.2《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3.3《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2003)3.4 GB16899-1997《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3.5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4.主要参数、检验仪器及工具4.2 仪器、工具及精度要求4.2.2 检验用的仪器设备应在计量单位检定合格有效期内。
5.检验项目、要求和程序5.1扶手装置拼接处应平整,拼接间隙≤1mm。
5.1.1检测仪器:塞尺5.1.2检验方法:使用塞尺测量其拼接缝间隙。
5.1.3结果判定扶手装置拼接缝间隙符合5.1规定或扶手带系一整体无拼接隙缝,则判定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5.2内外装饰盖板拼接缝处应保持平整密缝,间隙≤1mm。
5.2.1检验仪器:钢直尺、塞尺5.2.2检验方法:5.2.2.1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拼接缝处是否平整。
5.2.2.2使用塞尺测量拼接缝间隙。
5.2.3结果判定拼接缝间隙符合5.2规定则判定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5.3斜盖板拼接处应保持平整密缝,间隙≤1mm。
5.3.1检测仪器:钢直尺、塞尺5.3.2检验方法:5.3.2.1用钢直尺和塞尺测量斜盖板拼接缝处是否平整。
5.3.2.2用塞尺测量拼接缝的间隙。
5.3.3结果判定拼接缝间隙符合5.3规定则判定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5.4扶手栏板接缝≤4mm。
5.4.1检测仪器:游标卡尺、内分卡尺或钢直尺5.4.2检验方法:用游标卡尺、内分卡尺或钢直尺测量接缝间隙。
5.4.3结果判定栏板接缝间隙符合5.4规定或栏板接缝已上镶条,则判定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企业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装检验规程(DOC15页)
企业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装检验规程(DOC15页)
1.目的
为对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安装、改造的过程检验进行规范,确保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安装与改造符合质量要求。
2.范围适用于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装、改造过程的检验。
3.职责
工程部负责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装过程质量的自检工作。
技术部负责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装过程的配合验收监检工作。
4.具体内容
附一、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检验必备仪器设备表
附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自动扶梯检验规范
自动扶梯检验规范
自动扶梯检验规范
随着科技的发展,自动扶梯越来越多地开始成为人们的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自动扶梯不仅便捷而且安全,因此,自动扶梯的检验规范也变得非常重要。
首先,自动扶梯的检验需要进行安全检测,比如检查扶梯的结构是否完整,各
个部位及控制设备是否正常。
其次,还需要定期检查其运行时的电压是否符合规定,以及检验电气设备等内容,确保设备在安全范围内运行。
此外,还要检查扶梯的控制系统是否正常,确保扶梯可以按照规定的模式运行。
此外,尽量提供更安全的环境,使得使用者更加安全、舒适,可以增加警示标志、安全线、警示灯以及安全门等配件,当发生紧急情况时,可以更有效的保护乘客的安全。
自动扶梯的检验规范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来进行,要进行综合考虑,确保安
全可靠,方可投入使用。
自动扶梯检验介绍
润滑系统
• 驱动链、扶手驱动链及梯级链(齿条)等 运动部件应保证良好的润滑
谢谢大家!
检验师培训
自动扶梯验收要求介绍
扶手驱动轮
• 扶梯上、下运行时,扶手驱动轮与扶手带 内侧间隙每边在0.5mm以上
桁架水平
• 在梳齿板后沿上调整桁架水平度误差小于 1.0/1000。
导轨接头
• 导轨内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得有凹凸现象
梯级与围裙间隙
•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围裙板设置在梯 级、踏板的两侧,任何一侧的水平间隙不 大于4mm,在两侧测得的间隙总和应不大 于7mm
制动试验
• 空载向下运行自动扶梯,自动扶梯的制动 距离应在下列规定值之间: 额定速度 0.5m/s 制动距离范围 0.2m~1.00m
电气装置
• 各种安全保护开关应可靠固定,但不得使 用电焊固定。 • 各种安全装置安装正确,动作灵敏
电气装置
•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所有电气设备外壳 必须可靠接地,且地线和零线必须始终分 开 • 导体之间和导体对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必须 大于1000 Ω/V,并其值不小于: a、动力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 0.5MΩ; b、其他电路(控制、照明、信号等): 0.25MΩ
梳齿板和梯级间隙
•观检查
• 围裙板应是十分坚固、平整和光滑,且是 对接缝的。围裙板之间的间隙应不大于 0.5mm。 • 内、外盖板的接头处应光滑和齐平 • 在自动扶梯运行中各运动件与非运动件不 得有碰擦现象
运行试验
• 扶手带的运行速度,相对于梯级、踏板的 速度允差为0~+2% • 自动扶梯空载运行时,在梯级、踏板盖板 上1.0m处所测得的运行噪音应超过68dB • 在空载情况下,自动扶梯连续各运行2小时, 不得有任何故障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检验规程及验收规范-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用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检验规程及验收规范-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用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检验规程及验收规范为了加强对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的监督管理,规范安装、维修、日常维护保养、使用和检验工作,提高检验工作质量,促进电梯运行安全保障工作的有效落实,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则,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安装、重大维修施工检验自检和定期检验自检。
其中,技术指标和要求主要引用了相关标准的规定,如这些标准被修订且本规范未能及时修订,可以参照最新标准。
在施工前,应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机房和转向站等涉及电梯施工的土建工程进行检查,确认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制造质量,并做好记录。
只有符合要求后才能进行电梯施工。
在进行电梯整机检验时,应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标识,并在出入口设置围栏。
如果电梯设计文件对温度、湿度、电压、环境空气条件等进行了专门规定,检验现场的条件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如果电梯不具备现场检验条件,或者继续检验可能造成危险,检验人员可以中止检验。
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和工具,必须经过计量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方可用于电梯检验。
公司自检检验人员必须为公司任命的检验人员。
During the process of inspecting materials and conducting on-site ns。
inspectors must record the n results truthfully on the original records (including the names and numbers of the inspected materials) and must not miss any ns or records。
Simple standardized markings。
such as "qualified"。
"unqualified"。
自动扶梯与人行道检验和检验规则
自动扶梯与人行道检验和检验规则一、正文修改1.第一条修改为:“为了加强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装、改造、修理、日常维护保养、使用和检验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行为,提高检验工作质量,促进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运行安全保障工作的有效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2.第二条第二款修改为:“前款所述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生产(含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下同) 单位、负责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维护保养的单位(以下简称维护保养单位)和使用单位,以及从事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应当遵守本规则规定。
”3.第三条修改为:“本规则所称监督检验,是指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根据本规则规定,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进行的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督检验);本规则所称定期检验,是指检验机构根据本规则规定,对在用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定期进行的检验。
“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以下统称检验)是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生产单位、维护保养单位和使用单位执行相关法规标准,落实安全责任,开展为保证和自主确认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全的相关工作质量情况的查证性检验。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生产单位和维护保养单位的自检记录或者报告中的结论,是对设备安全状况的综合判定;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中的检验结论,是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生产单位、维护保养单位和使用单位落实相关责任、自主确定设备安全等工作质量的判定。
”二、附件A修改1.将1.1(2)修改为:“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整机型式试验证书,其参数范围和配置表适用于受检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2.将1.1(3)修改为:“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注有制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该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的产品编号、主要技术参数,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 (如果有)、驱动主机、控制柜的型号和编号,以及梯级或者踏板等承载面板、梯级(踏板)链的型号等内容,并且在证明文件上有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整机制造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以及制造日期;”3.将1.1(4)修改为:“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如果有)、梯级或者踏板等承载面板、驱动主机、控制柜、梯级(踏板)链的型式试验证书;对于玻璃护壁板,还应当提供采用了钢化玻璃的证明;”4.将1.1(5)调整为1.2(4),并修改为:“用于安装该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的驱动站、转向站及总体布置图或者土建工程勘测图,有安装单位确认符合要求的声明和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表明其出入口、高度等满足安全要求;”5.将1.2的检验方法修改为:“审查相应资料。
电扶梯终检规范
电扶梯终检规范1:主机调整:导向轮.曳引轮垂直度的偏差不大于1mm:平行度不大于1mm:斜垫需点焊.2:制动时闸瓦与制动轮有效贴合(大于70%),松闸时应同步离开且左右闸瓦的松闸间隙应一致,主机平均值不大于0.7mm.无齿轮主机的抱闸间隙在0.3~0.45间.3:限速器垂直度小于0.5mm,底部制作高度不小于50mm的台阶4:夹绳器安装可靠,摩擦板凹槽与曳引绳垂直偏差不大于1mm,静摩擦板与钢丝绳间隙应保持1~2.5mm,参数与实际相符,调整完毕后应加定位销.钢丝绳与衬圆弧槽要对正并保证上下一致.5:安全钳连杆传动力为拉力,安全钳锲块要放至安全钳锲块底座,安全钳滚柱侧为间隙2.5±0.2mm,固定锲块侧间隙为1.5±0.2mm6:轿顶急停开关离层门的距离应小于750mm,旁开门装在门锁一侧:(如遇大尺寸轿箱应再增加一只急停开关,使此开关跟层门的距离小于750mm,两只急停开关应串联且动作有效).轿顶与直梁立柱的防震橡胶固定良好,胶块不变形,应留有0,5mm的间隙.轿顶轮护盖和挡绳杆安装正确,Φ8钢丝绳挡绳杆距离为2mm,Φ10/Φ13钢丝绳挡绳杆距离为2~3mm.7:滚动导靴的最大压力不得超过25,每个滚轮上的压力不得超过12.5KG,滚轮与导轨工作面应有1,5~2mm的移动偏差且不得大于安全钳与导轨的间隙.8:离叫轿顶外侧水平方向距离超过300mm的自由距离时,应设防护栏,高度在900~1120mm之间.9:曳引钢丝绳张力均匀,张力偏差在5%以内,无损伤弯折情况.方法:将轿厢置于中间层站,对轿顶轮和对重轮上方1米的位置对钢丝绳施加打击振动(也可以拉钢丝绳,不同的力不会影响最后的振动时间,但要保证能明显感觉到5次振动.)在各根钢丝绳上测定振动波往复5次所要的时间.10:门刀与厅门地坎的间隙为5~10mm,门刀垂直度在0.5mm以内,轿门完全关闭时两刀片间隙为70~72mm.厅门滚轮与门刀居中,且厅门动门球与门刀最小间隙不小于5mm.11:安全触板安装正确,两片触板的垂直度小于1mm,门关闭时两触板间距在5~10mm之间,开门到位时两触板应伸出轿门边30mm.12:光幕安装正确,两片光幕在门关闭时距离不小于6mm,光幕下部离轿门地坎距离为2~10mm,两片光幕高度相差不超过1mm,垂直度不大于2mm,光幕及支架安装不低于轿门.13:轿门:左右厅门与门套的距离进出不能大于3mm,左右轿门与前操纵壁的进出偏差不大于1mm.导轨和偏心轮间隙0.2~0.5mm.客梯轿门门扇下端与地坎间隙为3~6mm,货梯为4~8mm.轿门扇和小旁间隙4~6mm(两边间隙不大于1mm),门扇之间的平行度不大于0。
自动扶梯定期检验内容
自动扶梯定期检验内容1.出入口区域检查(1)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进口和出口应保持清洁,应无其他与电扶梯无关的物品。
(2)在扶梯入口附近应有提醒乘客手扶站立等字样标志。
(3)在明显部位应有制造厂铭牌,型号字样。
2.机房的检查(1)机房应保持在5~40℃之间。
(2)机房应保持清洁,无油污和其他与设备无关的物品。
3.梯级或踏板检查(1)检查连续两个梯级或踏板之间的间隙。
(2)检查梯级或踏板与裙板之间的间隙,检查两侧间隙之和的间隙。
(3)检查在水平行程内,两个相邻梯级的高度差的间隙。
(4)梯级表面不应有破损,梯级应固定良好,在运行方向和横向不应有过量的游动。
4.梳齿板检查(1)梳齿板不应破损,梳齿与梯级啮合应良好,啮合深度应符合要求。
(2)梯级或踏板表面至梳齿槽根部的垂直距离应符合要求。
5,扶手带检查(1)扶手带与扶手导轨或支架之间应避免有夹手和刮手的可能性。
(2)扶手带开口处与导轨或支架之间的距离应符合要求。
6.围裙板检查(1)围裙板应光滑平整。
(2)围裙板对接接头缝应平整光滑。
7.扶手装置检查(1)朝向梯级、踏板(或胶带)一侧的扶手装置部分应光滑,压条或镶条固定良好,任何部件不应有勾挂物体的可能性。
(2)两护壁板之间的缝隙不应大于规定的范围。
8.主开关检查(1)主开关应灵活可靠。
(2)各种开关应有明显标志。
9.电气防护检查(1)上、下分离机房、驱动机房内,电气部件防护壳罩齐全,以防止直接触电。
(2)电扶梯外露转动轮应刷黄色漆。
10.电气绝缘检查导体之间和导体对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并且其值不小于:动力电路和电气安全电路0.5MΩ;其他电路(如控制、照明、信号等)0.2M Ω。
11.接地检查(1)析架和电气设备应可靠接地并保证从进入机房起地线和零线始终分开。
(2)彬架与电气设备跨接地线固定良好。
12.安全防护装置(1)供电系统断、错相保护装置应可靠。
(2)电动机短路和过载保护装置应安全可靠。
自动扶梯验收规范
自动扶梯验收规范--------------------------可以编辑的精品文档,你值得拥有,下载后想怎么改就怎么改---------------------------==========================================================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安装工程质量验收 66.1 设备进场验收主控项目6.1.1 必须提供以下资料:1 技术资料1)梯级或踏板的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或胶带的断裂强度证明文件复印件; 2)对公共交通型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应有扶手带的断裂强度证书复印件。
2 随机文件1)土建布置图;2)产品出厂合格证。
一般项目6.1.2 随机文件还应提供以下资料;1 装箱单;2 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3 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气原理图。
6.1.3 设备零部件应与装箱单内容相符。
6.1.4 设备外观不应存在明显的损坏。
6.2 土建交接检验主控项目6.2.1 自动扶梯的梯级或自动人行道的踏板或胶带上空,垂直净高度严禁小于2.3m。
6.2.2 在安装之前,井道周围必须设有保证安全的栏杆或屏障,其高度严禁小于1.2m。
一般项目6.2.3 土建工程应按照土建布置图进行施工,且其主要尺寸允许误差应为: 提升高度-15,+15mm;跨度0,+15mm。
6.2.4 根据产品供应商的要求应提供设备进场所需的通道和搬运空间。
6.2.5 在安装之前,土建施工单位应提供明显的水平基准线标识。
6.2.6 电源零线和接地线应始终分开。
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Ω。
6.3 整机安装验收主控项目6.3.1 在下列情况下,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必须自动停止运行,且第4款至第11款情况下的开关断开的动作必须通过安全触点或安全电路来完成。
1 无控制电压;2 电路接地的故障;3 过载;4 控制装置在超速和运行方向非操纵逆转下动作;5 附加制动器(如果有)动作;--------------------------可以编辑的精品文档,你值得拥有,下载后想怎么改就怎么改---------------------------==================================================================== ======--------------------------可以编辑的精品文档,你值得拥有,下载后想怎么改就怎么改---------------------------==========================================================6 直接驱动梯级、踏板或胶带的部件(如链条或齿条)断裂或过分伸长;7 驱动装置与转向装置之间的距离(无意性)缩短;8 梯级、踏板或胶带进入梳齿板处有异物夹住,且产生损坏梯级、踏板或胶带支撑结构; 9 无中间出口的连续安装的多台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中的一台停止运行; 10 扶手带入口保护装置动作;11 梯级或踏板下陷。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2]360号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2002年12月13日,国质检锅[2002]360号)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工作的管理,规范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的行为,提高监督检验工作质量。
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开展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必须遵守本规程规定的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如采用与本规程不一致的检验方法,须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同意。
第三条安装、大修或改造后拟投入使用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当按照本规程对验收检验规定的内容进行检验;在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当按照本规程对定期检验规定的内容,每年进行一次检验。
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进行设备大修后,应当按照验收检验的要求进行检验。
第四条本规程的技术指标和要求主要引用了《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1997)等国家标准的规定。
如上述相关标准被修订,应以最新标准为准。
第五条检验机构应当根据本规程制定包括检验程序和检验流程图在内的检验实施细则,并对检验过程实施严格控制。
检验人员实施检验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或特殊情况,经请示检验机构认可,可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增加检验项目。
对于不具备现场检验条件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或者继续检验可能造成安全和健康损害时,检验人员可以中止检验并必须书面说明原因。
第六条检验机构应当在安装、大修或改造等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验收检验。
施工单位自检的内容、要求与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并应当出具完整的自检报告。
第七条从事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验收检验、定期检验的单位,至少应当配备《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必备仪器设备表》(附1,以下简称《必备仪器设备表》)所列的检测检验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和相应的检测工具,其精度应当满足《必备仪器设备表》中提出的要求,属于法定计量检定范畴的,必须经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自动扶梯验收规范
6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安装工程质量验收6.1设备进场验收主控项目6.1.1必须提供以下资料:1技术资料1)梯级或踏板的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或胶带的断裂强度证明文件复印件;2)对公共交通型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应有扶手带的断裂强度证书复印件。
2随机文件1)土建布置图;2)产品出厂合格证。
一般项目6.1.2随机文件还应提供以下资料;1装箱单;2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3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气原理图。
6.1.3设备零部件应与装箱单内容相符。
6.1.4设备外观不应存在明显的损坏。
6.2 土建交接检验主控项目6.2.1自动扶梯的梯级或自动人行道的踏板或胶带上空,垂直净高度严禁小于2.3m。
622在安装之前,井道周围必须设有保证安全的栏杆或屏障,其高度严禁小于 1.2m。
一般项目6.2.3 土建工程应按照土建布置图进行施工,且其主要尺寸允许误差应为:提升高度-15〜+15mm跨度0〜+15mm6.2.4根据产品供应商的要求应提供设备进场所需的通道和搬运空间。
6.2.5在安装之前,土建施工单位应提供明显的水平基准线标识。
6.2.6电源零线和接地线应始终分开。
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Q。
6.3整机安装验收主控项目6.3.1在下列情况下,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必须自动停止运行,且第4款至第11款情况下的开关断开的动作必须通过安全触点或安全电路来完成。
1无控制电压;2电路接地的故障;3过载;4控制装置在超速和运行方向非操纵逆转下动作;5附加制动器(如果有)动作;6直接驱动梯级、踏板或胶带的部件(如链条或齿条)断裂或过分伸长;7驱动装置与转向装置之间的距离(无意性)缩短;8梯级、踏板或胶带进入梳齿板处有异物夹住,且产生损坏梯级、踏板或胶带支撑结构;9无中间出口的连续安装的多台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中的一台停止运行;10扶手带入口保护装置动作;11梯级或踏板下陷。
632应测量不同回路导线对地的绝缘电阻。
测量时,电子元件应断开。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介绍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
自动扶梯的驱动 驱动链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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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动链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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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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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手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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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扶梯的梯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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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部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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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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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交通型
• 属于一个公共交通系统的组成部分,包括
出口和入口处;
• 适应每周运行时间约140h,且在任何3h的
间隔内,持续重载时间不少于0.5h,其载 荷应达到100%的制动载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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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人行道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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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使提升高度低于6m,也建议安装附加制
动器。
• 应在设计阶段就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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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扶梯的分类
• 梯级宽度:双人自动扶梯;单人自动扶梯 • 驱动方式:端部驱动(链条式);
中间驱动(齿条式)
• 提升高度:小提升高度(3~6m)
中提升高度(6~20m) 大提升高度(大于20m)
• 运输情况:普通型;公共交通型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监督和转向站 • 倾斜角和导向 • 相邻区域 • 扶手装置和围裙板 • 梳齿与梳齿板 • 安全装置 • 检修装置 • 附加制动器 • 自动启动、停止 • 公共交通型 • 标志 • 运行检查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结构介绍
• 自动扶梯的分类 • 自动扶梯的外观 • 自动扶梯的结构 • 自动扶梯的驱动 • 自动人行道的结构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装、改造、维修、日常维护保养、使用和检验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行为,提高检验工作质量,促进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运行安全保障工作的有效落实,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
前款所述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生产(含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日常维护保养,下同)和使用单位,以及从事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遵守本规则规定。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监督检验是指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根据本规则规定,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进行的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督检验);本规则所称定期检验是指检验机构根据本规则规定,对在用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定期进行的检验。
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以下统称检验)是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生产和使用单位执行相关法规标准规定、落实安全责任,开展为保证和自主确认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全的相关工作质量情况的查证性检验。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生产单位的自检记录或者报告中的结论,是对设备安全状况的综合判定;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中的检验结论,是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生产和使用单位落实相关责任、自主确定设备安全等工作质量的判定。
第四条如果出现了有关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生产和检验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影响本规则技术指标和要求的特殊情况,国家质检总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出相应要求。
第五条实施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装、改造或者重大维修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施工单位)应当在按照规定履行告知后、开始施工前(不包括设备开箱、现场勘测等准备工作),向检验机构申请监督检验;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使用单位应当在电梯使用标志所标注的下次检验日期届满前1个月,向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自动扶梯验收规范
2电路接地的故障;
3过载;
4控制装置在超速和运行方向非操纵逆转下动作;
5附加制动器(如果有)动作;
6直接驱动梯级、踏板或胶带的部件(如链条或齿条)断裂或过分伸长;
7驱动装置与转向装置之间的距离(无意性)缩短;
8梯级、踏板或胶带进入梳齿板处有异物夹住,且产生损坏梯级、踏板或胶带支撑结构;
6.3.3电气设备
一般项目
6.3.4整机安装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梯级、踏板、胶带的楞齿及梳齿板应完整、光滑;
2在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入口处应设置使用须知的标牌;
3内盖板、外盖板、围裙板、扶手支架、扶手导轨、护壁板接缝应平整。接缝处的凸台不应大于0.5mm;
4梳齿板梳齿与踏板面齿槽的啮合深度不应小于6mm;
6.1.3设备零部件应与装箱单内容相符。
6.1.4设备外观不应存在明显的损坏。
6.2土建交接检验
主控项目
6.2.1自动扶梯的梯级或自动人行道的踏板或胶带上空,垂直净高度严禁小于2.3m。
6.2.2在安装之前,井道周围必须设有保证安全的栏杆或屏障,其高度严禁小于1.2m。
一般项目
6.2.3土建工程应按照土建布置图进行施工,且其主要尺寸允许误差应为:
2扶手带的运行速度相对梯级、踏板或胶带的速度允许偏差为0~+2%。
6.3.6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制动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额定速度
(m/s)制停距离范围(m)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0.50.20~1.000.20~1.00
0.650.30~1.300.30~1.30
0.750.35~1.500.35~1.50
提升高度-15~+15mm;跨度0~+15mm。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当有异物卡入,梳齿板与梯级或踏板发生碰撞时,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当自动停止运行
梳齿板保护
当有异物卡入,并且梳齿与梯级或踏板不能正常啮合,导致梳齿板与梯级或者踏板发生碰撞时,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应当自动停止运行
扶手带速度偏离保护
应当设置扶手带速度监控装置,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运行时,当扶手带速度偏离梯级、踏板或者胶带实际速度大于且持续时间大于时,该装置应当使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停止运行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 )第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
【说明:对于部分不影响技术要求的文字或编辑性修订(如将“维修”修改为“修理”,“型式试验合格证书”修改为“型式试验证书”等),对照表中未予一一列入】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
.正文
条款号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装、改造、维修、日常维护保养、使用和检验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行为,提高检验工作质量,促进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运行安全保障工作的有效落实,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
—
增加到:
对照检查驱动主机、控制柜型式试验证书和铭牌
打开盖板,应不能启动
目测;开启检修盖板、楼层板,观察驱动主机能否启动
制停距离应从电气制动装置动作时开始测量。
()仪器测量;
()标记测量
自动扶梯监督检验时进行有载制动试验,自动人行道的监督检验仅进行空载制动试验即可;
定期检验只做空载试验
制停距离应当从电气制动装置动作时开始测量。
扶手带速度偏离保护
应当设置扶手带速度监控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置,当扶手带速度偏离梯级、踏板或者胶带实际速度大于且持续至时,该装置应当使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停止运行
自动扶梯检修流程国标
自动扶梯检修流程国标自动扶梯是现代城市交通设施的一种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性和稳定性的保证是至关重要的。
为了保证自动扶梯的正常运行和用户的安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自动扶梯检修流程国标。
一、检查准备1.1检修人员应熟悉自动扶梯的工作原理、结构、电气线路等相关知识。
1.2检修前需准备好必要的工具和设备,如扳手、温度计、电压表等。
1.3检修前需对自动扶梯进行停用和断电操作,并确保设备上电源开关关闭。
二、检查梯级和梯步2.1检查各梯级是否完好,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
2.2检查梯级表面是否平整,如有磨损或变形,应修复或更换。
2.3检查梯级与扶手之间的间隙是否符合标准,不得大于30毫米。
三、检查扶手和栏杆3.1检查扶手表面是否平整,如有刮擦或磨损,应进行修复。
3.2检查栏杆的固定是否稳固,如有松动,应进行紧固处理。
3.3检查栏杆运行时是否畅通无阻,如有卡滞现象,应进行清洁和润滑处理。
四、检查轨道和导轨4.1检查轨道表面是否光滑,如有凹陷或起皮现象,应进行修复。
4.2检查导轨的安装是否牢固,如有松动或位移,应进行调整。
4.3检查轨道和导轨之间的间隙,不得大于3毫米。
五、检查链条和链轮5.1检查链条表面是否有损伤或腐蚀,如有需要及时更换。
5.2检查链条的张紧度,应确保在合适的范围内。
5.3检查链轮的固定是否牢固,如有松动应进行紧固处理。
六、检查电气部分6.1检查电气控制柜的外观是否完好,如有电气线路露出或破损,应进行修复。
6.2检查电气元器件的工作情况,如有故障或异常,应进行更换或修理。
6.3检查电气线路是否接触良好,如有松动或脱落,应进行紧固或连接处理。
七、检查安全装置7.1检查安全防护装置的工作情况,如遇到故障或失效,应进行修理或更换。
7.2检查急停按钮的灵敏度,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立即停止自动扶梯运行。
八、检查运行状况8.1检查自动扶梯的启动和停止是否平稳,如有异常情况,应调整相关参数。
8.2检查自动扶梯运行时的噪音和振动情况,如有过大的情况,应进行相应的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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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扶梯检验作业指导书1.目的为贯彻国家有关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安全技术标准,确保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检验中各项的检测工作正常进行,统一检验方法和确保检验结果的正确判定,特制定本细则。
2.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新装、大修以及在用的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
3.检验依据:3.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3.2《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3.3《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2003)3.4 GB16899-1997《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3.5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4.主要参数、检验仪器及工具4.2 仪器、工具及精度要求4.2.2 检验用的仪器设备应在计量单位检定合格有效期内。
5.检验项目、要求和程序5.1扶手装置拼接处应平整,拼接间隙≤1mm。
5.1.1检测仪器:塞尺5.1.2检验方法:使用塞尺测量其拼接缝间隙。
5.1.3结果判定扶手装置拼接缝间隙符合5.1规定或扶手带系一整体无拼接隙缝,则判定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5.2内外装饰盖板拼接缝处应保持平整密缝,间隙≤1mm。
5.2.1检验仪器:钢直尺、塞尺5.2.2检验方法:5.2.2.1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拼接缝处是否平整。
5.2.2.2使用塞尺测量拼接缝间隙。
5.2.3结果判定拼接缝间隙符合5.2规定则判定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5.3斜盖板拼接处应保持平整密缝,间隙≤1mm。
5.3.1检测仪器:钢直尺、塞尺5.3.2检验方法:5.3.2.1用钢直尺和塞尺测量斜盖板拼接缝处是否平整。
5.3.2.2用塞尺测量拼接缝的间隙。
5.3.3结果判定拼接缝间隙符合5.3规定则判定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5.4扶手栏板接缝≤4mm。
5.4.1检测仪器:游标卡尺、内分卡尺或钢直尺5.4.2检验方法:用游标卡尺、内分卡尺或钢直尺测量接缝间隙。
5.4.3结果判定栏板接缝间隙符合5.4规定或栏板接缝已上镶条,则判定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5.5梯级与围裙板间隙,单边≤4mm,双边≤7mm。
5.5.1检测仪器:钢直尺5.5.2检验方法:用钢直尺测量梯级踏板与两侧围裙板间的单边间隙,其和为双边间隙。
注意:测量时不应晃动梯级。
5.5.3结果判定梯级与围裙板间隙符合5.5规定,则判定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5.6前沿板与梯级踏板的间隙4~8mm。
5.6.1检测仪器:游标卡尺或钢直尺5.6.2检验方法:拆除梳齿板,用游标卡尺或用钢直尺测量前沿板与梯级踏板的间隙。
5.6.3结果判定当测得间隙符合5.6规定,则判定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5.7梳齿与梯级踏板齿槽间隙≥1mm。
5.7.1检测仪器:塞尺5.7.2检验方法:运行扶梯,目测梳齿与梯级踏板齿槽两侧间隙,发现间隙最小处,停止扶梯运行,使用塞尺测量其最小间隙。
如此重复多次。
5.7.3结果判定当最小间隙符合5.7规定则判定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5.8梳齿进入到梯级踏板槽内的深度≥6mm。
5.8.1检测仪器:钢直尺5.8.2检验方法:沿梯级踏板平面在梳齿上做好标记,卸下梳齿板,用钢直尺测量梳齿进入梯级踏板齿槽内的深度。
5.8.3结果判定梳齿进入梯级踏板齿槽内的深度符合5.8规定则判定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5.9梳齿应有异物保护。
5.9.1检验方法:5.9.1.1运行扶梯,观察异物保护安全开关位置是否正确。
5.9.1.2停止运行扶梯,手动试验该开关是否有效。
复位后,用人力撬动前沿板,观察该安全开关是否能正常工作,扶梯不能启动。
5.9.2结果判定符合5.9规定则判定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5.10上、下机房内应设检修操纵装置。
5.10.1检验方法:检查上、下机房内是否有检修装置,且试验该装置是否能操纵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点动运行,且方向正确。
5.10.2结果判定机房检修装置符合5.10规定,能操纵扶梯点动运行并方向正确则判定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5.11供电系统应设断相、错相保护装置。
5.11.1检验方法:5.11.1.1切断总电源,断开其中任意一相,然后送电,检查扶梯是否能启动,机房内是否有缺相显示。
5.11.1.2再切断总电源,任意交换其中两相,使扶梯处于错相状态,然后送电,检查扶梯能否启动运行,机房内是否有错相显示。
5.11.2结果判定符合5.11规定,断相、错相有效,则判定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5.12应设有短路过载保护装置。
5.12.1检验方法:观察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供电主回路是否设有短路过载保护装置,且检查该装置选型是否合适、正确。
常用的过载短路保护装置有空气开关、熔断器两种:5.12.1.1若使用空气开关,则检查该空气开关是否是由专业厂家生产的,是否是脱扣式的,其额定电流是否在1.25—2倍的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电机额定电流的范围内。
5.12.1.2若是使用熔断器作短路过载保护装置,观察该熔断器是否能与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允许最大电流相匹配。
5.12.2结果判定满足5.12要求,则判定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5.13驱动链断链安全保护装置,应动作可靠。
5.13.1检验方法:5.13.1.1如果有断链安全保护装置,则检查该装置位置是否正确,断链时是否能使该装置的安全开关动作;再人为动作电气安全开关,观察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能否启动运行。
5.13.1.2如果无断链安全保护装置,则检查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驱动链是否双链驱动,是否有厂家提供的质保书。
5.13.2结果判定满足5.13规定或采用双链驱动且有厂家提供的质保书,则判定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5.14曳引链过度拉长安全保护装置,应动作可靠。
5.14.1检验方法:5.14.1.1检查该装置安装位置是否正确,曳引链拉长时能否使该装置的电气安全开关动作。
5.14.1.2再试验该电气安全开关动作时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能否启动和支持运行。
5.14.2结果判定符合5.14规定则判定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5.15应设运动中的换向联锁保护。
5.15.1检验方法:启动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使扶梯正常运行,然后在运行中换向,观察扶梯是否反向运行。
停止扶梯,反向启动,再作如上试验,观察扶梯是否换向。
5.15.2结果判定符合5.15规定则判定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5.16绝缘电阻,动力电路≥0.5MΩ,安全、控制、照明电路≥0.25MΩ。
5.16.1检测仪器:绝缘电阻测试仪5.16.2检验方法先切断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总电源及照明电源,打开控制屏,脱开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接零和接地线,若有微电子控制器件时应断开被测电路与微电子控制回路的连接,然后用绝缘电阻测试仪检查线路的绝缘电阻。
5.16.3结果判定绝缘电阻符合5.16规定则判定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5.17控制屏应有220V三眼插座及36V安全插座。
5.17.1检测仪器:电压表5.17.2检验方法:用电压表测量插座的电压。
5.17.3结果判定符合5.17规定则判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5.18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应有保护接零,并有重复接地。
5.18.1检验方法:5.18.1.1检查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保护接零是否可靠。
5.18.1.2检查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接地是否可靠正确,是否有重复接地。
5.18.2结果判定符合5.18的规定则判定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5.19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应有手动盘车装置,标明运行方向。
5.19.1检验方法:5.19.1.1用一持续力打开手动松闸装置并用手动盘车,观察能否上下运行。
5.19.1.2检查是否标有与扶梯运行方向一致的运行方向。
5.19.2结果判定符合5.19的规定且有效则判定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5.20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应设梯级间隙照明5.20.1检验方法:打开照明开关,启动扶梯,检查是否有梯级间隙照明。
5.20.2结果判定符合5.20的规定则判定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5.21扶梯出入口应设红色停止开关 5.21.1检验方法:分别试验红色停止开关是否有效,是否是自动复位的。
5.21.2结果判定符合5.21的规定且有效则判定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5.22扶手带断带安全保护装置,应动作可靠 5.22.1检验方法:分别人为动作位于扶梯进出口两侧扶手带出入口的四只安全保护装置,观察动作时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是否能停车,复位后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能否自动启动。
5.22.2结果判定符合5.22的规定且有效则判定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5.23扶手带进出口应设有异物保护,并动作可靠 5.23.1检验方法:该保护亦即是5.22扶手带断带安全保护装置,试验方法同5.22所示试验方法。
5.23.2结果判定同5.22所示结果判定。
5.24扶手带的运行速度,相对于梯级速度允差为0~+2% 5.24.1检验仪器:转速表 5.24.2检验方法:用转速表测量。
在正常运行的扶梯中,用转速表(接触式)分别测量梯级的速度(V 级),各扶手带的速度(V 带L 、V 带R );使扶梯反向运行,重复上述步骤测得V'级、V'带L 和V'带R ; 5.24.3结果判定计算:%100V V -V L 1⨯=∆级级带%100V V -V R 2⨯=∆级级带%100V'V'-V''L 1⨯=∆级级带%100V'V'-V''R 2⨯=∆级级带的值,当△1、△2及△'1、△'2均在O~+2%的范围内,则判断该项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5.25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应设超速保护开关(非摩擦驱动除外)5.25.1检验方法:摩擦驱动则检查超速保护装置电气开关是否有效,使扶梯不能启动和运行(非摩擦驱动除外)。
5.25.2结果判定符合5.25的规定且有效则判定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5.26固定零件和运动零件时应无卡滞和碰擦现象5.26.1检验方法: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全程反复运行,观察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运行中是否存在卡滞和碰擦现象。
5.26.2结果判定符合5.26规定且无卡滞和碰擦的现象,则判定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5.27扶手带中心与两侧任何障碍物之间距离应≥0.5m,若小于应采用防护装置5.27.1检测仪器:钢卷尺5.27.2检验方法:用钢卷尺测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扶手带中心与两侧障碍物间的最小距离,若测得值<0.5m,则检查是否采用防护装置,并检查该防护装置是否有效地避免因两侧间距不足0.5m引起的各种不安全可能。
5.27.3结果判定符合5.27规定则判定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5.28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梯级上空,垂直净高度应≥2.3m(经批准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