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验收办法
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水利厅•【公布日期】2008.08.08•【字号】辽水供[2008]170号•【施行日期】2008.08.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水供〔2008〕170号)各市水利(务)局:为规范我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建设管理水平,确保在5年内完成现有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我厅制定了《辽宁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辽宁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办法二○○八年八月八日附件:辽宁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重大决策,规范和加强我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安全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已完成大坝安全评价与安全鉴定工作,并通过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二、三类坝的水库工程项目。
第三条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行项目管理,按照各市政府负总责、省给予资金补助、有关部门监督检查、限期完成的原则实施。
第四条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参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
建设程序分为:前期工作、项目申报、招标投标、建设实施、竣工验收等。
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
第五条参加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的各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水利部颁发的有关水库工程建设实施中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各类技术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第六条各地在开展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的同时,要积极推进水库管理体制改革,落实水库管理人员与维修养护经费,确保水库的安全运行。
水库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水库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水库工程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工程项目,它不仅关系到水资源的有效利用,还涉及到城市供水、农田灌溉等方面。
因此,水库工程的施工质量和验收标准必不可少。
本文将从水库工程施工和验收两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水库工程施工标准水库工程的施工标准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保障。
在进行水库工程施工时,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操作,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出现质量问题。
具体的施工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设计依据:水库工程施工应当按照相关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进行,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
2. 施工材料:施工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具有相应的检测报告和合格证明,确保施工材料的质量。
3. 施工机械:施工过程中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和有效性。
4. 施工工艺:施工工艺应当符合相关技术规范,采取科学的施工方法和流程,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5. 安全生产:施工现场应当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定,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水库工程验收标准水库工程的验收标准是评估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的重要依据。
在进行水库工程验收时,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具体的验收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工程质量:验收时应当对水库工程的结构、材料、工艺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2. 设计要求:验收时应当对水库工程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进行核对,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
3. 安全性能:验收时应当对水库工程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确保工程在安全方面符合相关要求。
4. 环境保护:验收时应当对水库工程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评估,确保工程在环保方面符合相关法规。
5. 使用寿命:验收时应当对水库工程的使用寿命进行评估,确保工程具有较长的使用寿命和良好的耐久性。
综上所述,水库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对于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和验收,才能确保水库工程的质量和可靠性,从而更好地为人们的生活和生产提供帮助。
水利部出台指导意见 要求加强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验收管理
排水 、 入河 湖排 污 口计 量 监控 设施 , 强 化 省界 等 重要 控 制断 面 、水 功能 区 和地下 水 的水 量水 质 监 测能 力建设 , 提 升应 急机 动监测 能 力 。 积 极推 进 国家 水资 源管 理信 息 系统建 设 ,尽 快建 立 中 央、 流 域和 地方水 资源 监控 管 理平 台 , 实现 主要 控 制指 标 可监 测 、 可评 价 、 可考核 , 全 面 提 高监 控、 预警 和管理 能力 。抓 紧 完善 水资 源监 测 、 用 水计 量 与统计 制度 , 规 范统 计 V I 径 和监测 标 准 , 加 强数据 衔接 与整 合 。深 入 开展水 资 源重 大基 础 问题 研究 .加 强水 生态 保 护监 测关 键技 术 或 工艺设 备 的研发 推广 应 用 ,全面 提高 水 生态 文 明建设 的科 技支 撑 能力 和创新 水平 。 六是 以落 实各 项政 策措 施 为保 障 。着 力构 建 水生态 文 明建设 长 效机 制 。要将 生态 环 境保 护 理念贯 穿 于水利 规 划编 制 、 项 目论 证 、 工 程建 设 以及 运行 调度 等各 个环 节 ,建立 和 完善 指标 体 系、 考核 办法 、 奖惩 机 制 。要积 极开 展 水 生态 文 明建设试 点 工作 , 尽快 形成 符 合我 国水 资 源 、 水生 态条件 的水生态 文 明建 设模 式 要 强 化水 资 源统一 管理 , 深 化水 价改 革 和水 权制度 建 设 , 积 极探 索建 立水 生态 补偿 机制 。要 健 全完 善 水 资 源管 理 、 水 生态 文 明建设 方 面 的法律 法 规 , 严 厉 打击 破坏 水生 态环 境 的违法 行 为 要 广泛 开 辟资金渠道 , 推 动 建立 政 府 引 导 、 市 场推 动 、 多 元投 入 、 社 会参 与 的水 生态 文 明建设 投 入机 制 。 要大 力开 展水 生态 文 明宣传 教 育 ,培育 公 民在 生产 生活 中的水 道 德 观 念 ,凝 聚公 众 爱 水 、 惜 水、 亲水 、 护水 的共 识 , 形成 全社 会 关 心水 利 、 重 视水 利 、 支持 水利 、 参 与水利 的 良好 氛 围。
察尔森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察尔森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2019年5月16-17日,松辽水利委员会察尔森水库管理局在乌兰浩特市召开了察尔森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松辽水利委员会察尔森水库管理局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成员包括松辽水利委员会察尔森水库管理局、施工单位松辽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中水东北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监理单位吉林松辽工程监理监测咨询有限公司、监测单位松辽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松辽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环境监理单位内蒙古八思巴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调查报告编制单位长春松辽环境与水资源咨询服务中心等单位的代表和邀请的相关专家(名单附后)。
验收工作组首先对工程环保设施进行了现场查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单位分别介绍了有关情况,并查阅了工程相关资料。
验收工作组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一、建设基本情况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察尔森水库行政区划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位于洮儿河中游,坝址位于科尔沁右翼前旗察尔森镇附近,向下游距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政府所在地乌兰浩特市约32km。
水库枢纽由壤土心墙砂砾石坝、溢洪道、泄洪洞和电站组成。
水库正常蓄水位为365.40 m,死水位342.0 m,正常蓄水位库容10.67×108 m3,死库容0.34×108m3,具有多年调节性能。
坝址控制流域面积7780 km2,多年平均流量25.3m3/s。
电站总装机14.0 MW,多年平均发电量2664×104 kW·h。
察尔森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主要由主体工程、弃渣场、料场、施工临建、施工道路等分区组成,工程设有弃渣场、料场、施工临建区各1处,新建道路3.3km。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2014年4月,环保部对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批复。
2015年6月,水利部以“水总〔2015〕253号”《关于察尔森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对本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予以批复。
四川省小型病险水库及震损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管理汇总
四川省小型病险水库及震损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程序指导意见四川省小型病险水库及震损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程序分为四个部分,即前期工作、开工管理、建设管理及验收管理等。
一、前期工作本工作程序所指“前期工作”是指项目主体工程正式开工建设前所需要开展的一系列工作,主要包括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及核查、初步设计及审批、项目法人组建、项目招投标等事项。
(一)安全鉴定及核查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水利部《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组织有关单位对病险水库及震损水库进行安全鉴定。
坝高50m以上的小(一)型水库由所在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鉴定。
大坝安全鉴定承担单位必须具备合格资质。
重点小(一)型水库的安全鉴定,由具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单位承担,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所有病险水库安全鉴定成果进行核查。
(二)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
重点小(一)型病险水库及小(一)型震损水库项目的除险加固初步设计,应由具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单位承担。
其余由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
初步设计要根据大坝安全鉴定成果核查意见明确的建设内容,充分论证加固方案的合理性。
超出安全鉴定核查意见的建设任务,原则上不得列入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
(三)项目审批重点小(一)型病险水库项目的除险加固初步设计由所在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专家提出初审意见,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财政部门组织专家对初步设计及概算进行审查。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批复并抄送相关部门备案。
震损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的初步设计由所在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审批。
省级资金投入的小(二)型水库审查审批由市(州)负责,报省上备案核查。
初步设计文件经批准后,主要内容不得随意修改、变更。
如主体工程确需变更,须经原审批机关复审同意,并提出复审意见,附属设施的设计变更由项目所在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复。
义乌市古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保竣工验收意见
对搅拌机、锯板机等强噪声设备安 降低噪声源强,并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了维
装在工棚内,实施封闭或半封闭施 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对振动大的机械
工;对工程爆破严格计算控制起爆 设备采用了减振机座或减振垫。
药量,以确保将震动及噪声的影响 声 控制在有限范围内。 环 2、高噪声施工和爆破作业应避免在 境 夜间进行,并应减少夜间施工车流
染防治措施。 加强运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水库除险 已落实。运行期水库除灌溉、防洪、发电,实 2 加固后,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发电 际还给周边村庄供水。 等功能。
严格按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设计要求对 已落实。工程设置了一个临时弃渣场,主要堆
工程各开挖面、料场、弃渣场等进行综 放坝体挖方和防汛隧道开挖的废弃物。工程对
起扬尘物料的运输过程中采用了篷布覆盖
等密闭措施。
1、施工期开挖产生的弃渣统外运处 置。新建防汛抢险隧道的临时堆渣 固 场位于隧道出口附近的山坳。弃渣 体 临时堆放期间应做好拦渣防护措 废 施,并控制堆渣边坡,确保堆渣稳 物 定。 2、在施工期间生活区设置专门的垃 圾桶,配备 1 辆垃圾车,生活垃圾 每天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
2、严格控制强噪声施工活动和强噪声企业 在夜间(22∶00~7∶00)进行的施工时间。 3、靠近村庄及施工生活区路段设立限速标 志和禁鸣标志,施工运输车辆经过时要减
已落 实
量。
速,禁鸣喇叭。
3、为防止交通混乱造成的人为噪声 4、破碎机、制砂机、筛分楼、拌和楼、空
污染,在车流量较高的交叉路口设 压机、压缩机等强噪声源车间均采取了相应
生活污水经收集后用于灌溉,不外排;古寺
区,并在适当地方设立水源保护警
水库周边无工业企业,在库区设有水源保
示牌。
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质量检测方法探讨
匿 研 目 饕 哳
水 利 建 设
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质量检测方法探讨
刘 旭
( 重 庆 弘 洋 建 筑 工 程 质量 检测 有 限公 司 ) 摘 要: 长期 以 来 , 我 国大 部 分 的 中小 型水 库 由 于建 设 周 期 短 , 很 多水 库 都 是 一 边设 计 一边 施 工 , 这样 就造 成 了部 分 中 小 型 水 库 出现 险 情 , 对 周 围人 民 的 生 产 以及 生 活 带 来 了很 大 的破 坏 , 因此 , 对 中小 型 水 库 除 险 加 固工 程 的 设 计 显得 尤 为 重 要 。中 小型 水库 除险 加 固工 程 竣 工 验 收 质 量检 测 能 够确 保 中 小水 库 除 险加 固实现 预 期 的 效 果 , 杜 绝 任 何 质 量 问题 的 出现 , 所 以做 好 中 小型 水库 竣 工验 收 质 量 检 测 工 作 意 义 重 大 。 关键 词: 中小 型 水 库 ; 除险加 固; 竣工验收 ; 质 量 检 测 中 图分 类 号 : T V 6 9 7 . 3 文献 标 识 码 : B 文章编号 : 1 6 7 3 — 0 0 3 8 ( 2 0 1 3) 3 5 — 0 1 7 5 — 0 2
的审 核 , 其 中招 标价 格 需 要格 外 重视 , 各项 合 同条款 都 要 按照 规 范 确定工程童澶晕和掇价 化 标 准进 行编 制 。 因 为招 标 文 件 是 施 工 合 同的 重 要 组成 部分 , 所 I P I a n 初 步 讳 建 竹 目 标 l l 以, 必须保证其完整性和有效性, 一 旦 出现 缺 漏 , 就 会 引 起 不 必 要 确定中标制瓢蚊甑 的条款纠纷 , 进而 出现施工索赔 问题 。因此 , 各个投标阶段 的划分 , l 要满 足 一 定 的 科学 性 和标 准 性 , 保 证 各标 段 互 不影 响 。 针对 这 类情 0 o C h e c k A。 ti o 依据和同进行如下活动 舞舟管理的迁l 蛊 、 承包商前索赔 况: ①要让招标文件编制人进行一次有效的实践, 要求合 同条款符 可 麓 出瑾 的 商陋 、 业主的尊 2 菇 合相关规定, 编制完成后交 由专家审核; ② 一套科学划分各标段 , 驳殛蚶^体目疆的相应辩肇. 崩 完成工 程重的嬲 量和估 { ; i 羹用键整 避免相互干扰; ③保证各分段工程项 目由统一的施工企业完成 。 工程师签发的变更 工理师依据 决窟蟪 对萄*费鳓内窖 ( 3 ) 利用保险来降低索赔风 险。 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 同中, 做出的; 走 定 合 同双方可 以明确 自身权利和义务 , 也可 以明确双 方预期风险 , r 尤 其 是 施 工 过 程 中一 些 不 可 预 测 的 影 响 因 素 , 例如, 暴风 、 洪 水 l 1 0 u t C O  ̄ e , 最 终 的 工 程 穗 用 合同价格 等 ,这些 不可 避免的因素所带来 的经济 损失都应该在 合同条款 中加 以说 明 。 因 此 , 针对这种情 况 , 可 以 根 据 合 同规 定 对 工 程 增 圈 1 投保 险, 利用这种方式 降低施 工索赔风险带来 的经济 损失 , 即使 例分析『 J 1 _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 电子版) , 2 0 1 3 ( 1 0 ) . 出现施工索赔现象也应将索赔费用转移至保险公司 ( 见图 1 ) 。 [ 2 ] 葛 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示范文本) 条件下项 目 业主施工索赔管理 的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验收工作手册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验收工作手册1. 引言水库作为一种重要的水资源调节和存储设施,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安全隐患。
为了保障水库的安全运行,对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工程的验收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手册旨在指导验收人员进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验收工作,确保验收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2. 验收前准备工作在进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验收前,需要进行以下准备工作:2.1 制定验收计划根据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验收计划,明确验收的目标、内容、方法和时限。
同时,确定验收人员的组成和职责,并制定相应的工作任务分配。
2.2 准备验收工具和设备准备必要的验收工具和设备,包括测量工具、检测仪器、录像设备等,以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2.3 安排工作人员和培训安排有关的工作人员参与验收工作,确保他们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对于缺乏相关经验的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和工作素质。
3. 验收工作的程序和方法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验收应按照以下程序和方法进行:3.1 前期准备工作在进行实际验收之前,需进行一些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对工程的资料和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对施工过程进行查核等。
3.2 实地考察和测量对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进行实地考察和测量,了解工程的实际情况。
可以采用现场测量、摄影、录像等方法,对工程施工质量、材料使用情况、工程进展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把握。
3.3 实际验收和检验根据设计要求和规范,对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各项工作进行实际验收和检验。
包括对材料的质量、施工工艺的合理性、施工质量的符合性等方面进行检查。
3.4 报告撰写和总结对验收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价,起草验收报告,并进行审查和修改。
报告应包括对工程质量、安全性、经济性等方面的评价,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4. 验收结果的评价和处理根据实际验收和检验的结果,对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进行评价和处理。
如果验收结果符合要求,可以正式通过验收,并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验收工作手册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验收工作手册1. 引言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是为了保障水库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有效防止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对水库造成的危害。
本手册旨在规范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验收工作流程,确保工程满足设计要求和安全标准。
2. 验收前准备工作在开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验收工作前,应完成以下准备工作:•确定验收目标和验收标准:明确除险加固工程的验收目标,包括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要求,并制定相应的验收标准。
•组织验收组:成立由相关专家组成的验收组,负责整个验收过程的监督和评估。
•准备验收材料:收集相关的设计文件、施工记录、监测数据等材料,作为验收依据。
3. 验收工作流程3.1 施工质量验收施工质量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工程量清单核对:核对施工完成的工程量是否与设计要求一致。
•施工质量检查:对施工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土石方工程、混凝土工程、钢结构工程等。
•工程材料验收:对工程所使用的材料进行验收,确保其质量符合规定标准。
•现场环境验收:对施工现场的环境进行检查,包括安全设施、环境保护等。
3.2 工程安全验收工程安全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施工期间安全管理检查: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包括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施工场地安全等。
•设备设施安全性检查:对工程中使用的设备和设施进行安全性检查,确保其合格和可靠。
•防洪安全性验收:对工程的防洪设施进行验收,确保其能够有效抵御洪水的侵袭。
3.3 工程监测数据分析根据设计要求,对工程进行监测,收集相关的监测数据,并进行分析和评估。
包括监测点变形情况、地震动参数等。
4. 验收结果评定根据验收标准和监测数据分析的结果,评定除险加固工程的验收结果。
根据评定结果,将工程划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并提出相应的整改和改进措施。
5. 验收报告编制根据工程的验收结果,编制验收报告。
报告中应包括以下内容:•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地理位置、工程规模等基本信息。
•验收目标和标准:明确工程的验收目标和标准。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监督检查办法》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监督检查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2.02.25•【文号】水监督〔2022〕82号•【施行日期】2022.02.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正文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监督检查办法》的通知水监督〔2022〕82号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监督检查办法》已经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水利部2022年2月25日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十四五”期间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办法》《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中存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第三条水利部及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组织开展责任追究工作。
第四条责任追究工作应遵循依法依规、分级实施、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五条对责任单位实施责任追究的主要方式为:(一)责令整改;(二)约谈;(三)情况通报(含向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水利行业内通报、向地方人民政府通报等);(四)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责任追究方式。
上述责任追究方式,可以根据问题情况单独使用或合并使用。
第六条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水利部责令其限期整改;有两种及以上情形的,对其进行约谈:(一)未将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纳入“十四五”有关规划和工作计划以及河湖长制考核体系;(二)未编制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十四五”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三)2022年年底前,未有序完成2020年已到安全鉴定期限水库的安全鉴定;未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未及时完成到规定时限水库的安全鉴定;未组织实施小型水库鉴定成果核查;(四)2025年年底前,未完成2020年前已鉴定病险水库和2020年已到安全鉴定期限、经鉴定后新增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未及时对“十四五”期间每年按期开展安全鉴定后新增的病险水库实施除险加固;(五)未按规定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审批,未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初步设计及批复文件实施备案管理并进行抽查;(六)未对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七)未组织编制雨水情测报、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八)未落实地方资金投入责任,未督促落实市县级资金投入。
水库工程验收制度范本
水库工程验收制度范本水库工程验收是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的重要环节。
一个完善的验收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验收准备:在水库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整理完整的工程档案,包括设计文件、施工记录、检验报告等,为验收提供依据。
同时,应邀请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业主单位等相关方参与验收工作。
2. 验收程序:水库工程验收应遵循“自下而上”的原则,即从单项工程到单位工程,再到整个水库工程的顺序进行。
每个阶段的验收都应有详细的验收记录,并由各方签字确认。
3. 验收内容:验收内容应涵盖工程质量、工程量、安全生产、环保要求等多个方面。
具体包括对工程结构的稳定性、防渗性能、排洪能力等进行严格检查,确保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4. 验收标准:参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结合水库工程的特点,制定具体的验收标准。
这些标准应当具有可操作性,能够量化评价工程质量。
5. 缺陷处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缺陷,应及时记录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
整改后的工程需重新进行检查,直至满足验收标准为止。
6. 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应由验收小组出具详细的验收报告。
报告应包括验收过程、结果及建议等内容,并对工程质量给出客观评价。
7. 法律责任:明确各方在水库工程验收中的法律责任,对于违反验收制度的行为,应依法追究责任。
8. 后续监督:验收合格的水库工程还应建立健全的后续监督管理机制,定期检查工程运行状况,确保长期安全稳定。
通过上述范本,我们可以看到,水库工程验收制度是一个系统工程,它不仅涉及到工程技术层面,还涉及到法律、管理等多个领域。
只有严格按照验收制度执行,才能确保水库工程的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水库工程验收制度范本最新
水库工程验收制度范本最新一、总则为加强水库工程验收管理,规范验收程序,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保障国家水利安全,特制定本验收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验收制度适用于水库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验收工作,包括水库建设前期准备、施工、竣工等各个阶段。
三、验收主体1. 水利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水库工程验收工作。
2. 监理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水库工程验收工作。
3. 建设单位:承担水库工程建设主体责任,配合监理单位开展验收工作。
4. 设计单位:提供水库工程设计资料,并配合验收工作。
四、验收程序1. 准备阶段:(1)建设单位按照设计要求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2)监理单位对前期准备工作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水利主管部门组织会议,确定验收时间、地点和验收要求。
2. 施工阶段:(1)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开展施工工作。
(2)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并及时报告水利主管部门。
(3)水利主管部门定期组织验收进度会议,对施工情况进行评估。
3. 竣工阶段:(1)建设单位完成水库工程竣工报告,及时通知监理单位和水利主管部门。
(2)监理单位组织验收人员对水库工程进行实地检查。
(3)水利主管部门对验收报告进行评审,确定验收结果。
五、验收内容1. 工程质量:包括水库结构、防渗、泄洪、运用及设备等方面的验收。
2. 施工工艺:查验施工过程中是否合理、规范。
3. 设计符合性:对水库工程设计方案、图纸进行审查。
4. 安全防护:对水库周边环境、安全设施进行检测。
5. 资料完整性:对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真实进行审核。
六、验收结果1. 通过验收:水库工程验收合格,可以投入使用。
2. 不通过验收:发现质量问题或存在安全隐患,建议整改。
3. 暂缓验收:部分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确认后再确定验收结果。
七、验收程序1. 验收申请:建设单位向水利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同时通知监理单位。
2. 验收准备:监理单位组织验收人员、准备验收相关资料。
3. 实地验收:验收人员实地检查水库工程情况,填写验收报告。
关于加强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
附件关于加强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为加强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以下简称小型除险加固项目)验收管理,明确验收责任,规范验收行为,保证验收工作质量,根据小型除险加固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参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结合小型除险加固项目特点,制定本指导意见:一、总则(一)小型除险加固项目验收分为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法人验收包括分部工程验收和单位工程验收,政府验收包括蓄水验收(或主体工程完工验收,下同)和竣工验收。
(二)小型除险加固项目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或者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三)小型除险加固项目验收的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大坝安全鉴定(安全评价)成果及核查意见(报告),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调整概算文件、设计变更文件,施工图纸及技术说明,设备技术说明书,施工合同等。
(四)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小型除险加固项目验收的组织和监督管理工作。
市(地)级、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小型除险加固项目的法人验收监督管理工作。
二、关于法人验收(五)法人验收由项目法人主持,项目法人可以委托监理单位主持分部工程验收,涉及坝体与坝基防渗、设置在软基上的溢洪道、坝下埋涵等关键部位(以下简称“关键部位”)的分部工程验收应由项目法人主持。
(六)法人验收程序主要包括施工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项目法人(或监理单位)主持召开验收会议、项目法人将验收质量结论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或核定、项目法人印发验收鉴定书。
(七)法人验收应成立验收工作组。
工作组由项目法人、勘测设计、监理、施工、设备制造(供应)等单位的代表组成。
对于分部工程验收,质量监督机构宜派员列席涉及关键部位的验收会议。
对于单位工程验收,运行管理单位应参加验收会议,质量监督机构应派员列席验收会议。
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验收办法
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验收办法(暂行)1 总则1.1 为规范我省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验收工作,根据水利部《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结合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总投资小于1000万元的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1.3 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验收分为分部工程验收、完工检查和竣工验收。
1.4 验收工作的主要内容:检查工程是否按照批准的设计进行建设;检查已完工程在设计、施工、设备制造安装等方面的质量,并对验收遗留问题提出处理要求;检查工程是否具备恢复运行或进行下一阶段建设的条件;总结经验教训,并对工程作出评价;及时移交工程。
1.5 验收工作的依据是有关法律、规章和技术标准,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应设计变更、修改文件,施工合同,监理签发的施工图纸和说明,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1.6 当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验收。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或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1.7 完工检查、竣工验收时必须要有质量评定意见:—1 —1、按照水利行业现行标准SL176-96《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进行质量评定。
2、完工检查必须有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的工程质量初评意见,竣工验收必须有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的工程质量评定报告。
1.8 验收工作由验收(检查)组负责,验收结论必须经2/3以上验收(检查)组成员同意。
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原则上由验收(检查)组协商确定。
组长对有争议问题有裁决权。
若有1/2以上的验收(检查)组成员不同意裁决意见时,应报请验收主持单位决定。
1.9 验收(检查)组成员必须在验收成果文件上签字,若有保留意见应在验收鉴定书中明确记载。
1.10 验收资料制备由项目法人负责统一组织,有关单位应按项目法人的要求及时完成;竣工验收有关工作报告可由项目法人组织统一编写,要求见附录D。
验收所需提供、备查资料见附录E、F。
湖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一般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一般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水利厅•【公布日期】2013.01.05•【字号】鄂水利规[2013]1号•【施行日期】2013.0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湖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一般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鄂水利规[2013]1号)有关市、州水利(水电、水务)局:为确保我省一般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水利部印发的《小II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及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程等,湖北省水利厅制定了《湖北省一般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湖北省水利厅2013年1月5日湖北省一般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一般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以下简称一般小(2)型项目)建设管理,根据财政部、水利部印发的《小Ⅱ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1〕47号),结合湖北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湖北省一般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
第三条各地要按照2015年底前完成一般小(2)型项目的总体目标,认真组织实施。
原则上2013年底前各地实施完成的一般小(2)型项目应不少于规划总任务量的40%。
第四条一般小(2)型项目实行项目管理,按照项目所在地负总责、履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严格建设管理要求,在限期内组织完成建设任务的原则实施。
第五条建立一般小(2)型项目责任制度。
(一)各级人民政府对辖区内一般小(2)型项目工作负总责,组织有关主管部门做好项目的实施工作。
市(州)人民政府与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签订《湖北省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责任书》。
(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一般小(2)型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
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水利厅•【公布日期】2004.12.16•【字号】苏水基[2004]67号•【施行日期】2004.1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基〔2004〕67号)各有关市水利(务)局:为切实加强江苏省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建设管理,确保工程的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我厅制定了《江苏省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江苏省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通知》,规范我省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根据《江苏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结合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的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程序分为:大坝安全鉴定、初步设计、招标投标、建设实施、竣工验收等。
第三条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
第四条参加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的各方应严格执行水库工程建设实施中的各类技术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第五条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应认真开展"三个安全"(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建设,建立有效约束机制,确保工程质量,按时竣工验收。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六条省水利厅是全省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为:制定全省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的总体计划;制定建设实施中有关技术和管理规定;负责落实省级配套资金;批准总体设计和单项工程初步设计;督查工程建设中的质量、安全、资金和招标管理等工作。
第七条有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任务的市水利(水务)局是该市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的责任单位,其主要职责为:负责对县(市、区)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的领导和协调;负责大坝安全鉴定;落实市级配套资金;批准成立项目法人并抄报省水利厅;组织编制总体初步设计并审核上报单项工程初步设计;负责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批准开工报告;主持工程建设中各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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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验收办法(暂行)1总则1.1为规范我省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验收工作,根据水利部《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结合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总投资小于1000万元的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1.3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验收分为分部工程验收、完工检查和竣工验收。
1.4验收工作的主要内容:检查工程是否按照批准的设计进行建设;检查已完工程在设计、施工、设备制造安装等方面的质量,并对验收遗留问题提出处理要求;检查工程是否具备恢复运行或进行下一阶段建设的条件;总结经验教训,并对工程作出评价;及时移交工程。
1.5验收工作的依据是有关法律、规章和技术标准,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应设计变更、修改文件,施工合同,监理签发的施工图纸和说明,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1.6当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验收。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或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1.7完工检查、竣工验收时必须要有质量评定意见:1、按照水利行业现行标准SL176-96《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进行质量评定。
2、完工检查必须有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的工程质量初评意见,竣工验收必须有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的工程质量评定报告。
1.8验收工作由验收(检查)组负责,验收结论必须经2/3以上验收(检查)组成员同意。
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原则上由验收(检查)组协商确定。
组长对有争议问题有裁决权。
若有1/2以上的验收(检查)组成员不同意裁决意见时,应报请验收主持单位决定。
1.9验收(检查)组成员必须在验收成果文件上签字,若有保留意见应在验收鉴定书中明确记载。
1.10验收资料制备由项目法人负责统一组织,有关单位应按项目法人的要求及时完成;竣工验收有关工作报告可由项目法人组织统一编写,要求见附录D。
验收所需提供、备查资料见附录E、F。
1.11验收所需费用列入工程概算,由项目法人列支。
2分部工程验收2.1分部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是该分部工程所有单元工程已完建且质量全部合格。
2.2分部工程验收由验收工作组负责,分部工程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或监理主持,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单位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2.3分部工程验收的主要工作是:鉴定工程是否达到设计标准;按现行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评定工程质量等级;对验收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2.4分部工程验收的成果是“分部工程验收签证”其格式见附录A。
签证原件不少于4份,暂由项目法人保存,待竣工验收后分送有关单位。
2.5分部工程验收的图纸、资料和成果是竣工验收资料的组成部分,必须按竣工验收标准制备。
3完工检查3.1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主体工程完工后2个月内组织完工检查。
未经完工检查的水库,不得恢复蓄水。
3.2完工检查应具备以下条件:1、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已按批准设计全部完建。
2、泄洪设施运行正常,有关观测设备已安装,具备恢复正常运行条件。
3、工程质量评价初步意见已准备就绪。
4、水库管理或巡查人员已经落实。
3.3完工检查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或其委托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主持,检查组由主持单位、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运行管理、水库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等单位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
3.4完工检查的主要工作: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完成;现场检查工程建设情况和工程质量;提出工程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意见;确定工程是否恢复蓄水。
3.5完工检查后,应经过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批准,工程才能恢复蓄水。
3.6完工检查采用现场检查为主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工程的完成及施工质量情况。
3.7完工检查成果是“完工检查鉴定表”,其格式见附录B。
鉴定书原件不少于5份,暂由项目法人保存,待竣工验收后分送有关单位。
4竣工验收4.1竣工验收应在除险加固工程完工后,经历一个汛期或正常水位蓄水考验后的3个月内进行。
4.2小型水库的竣工验收可以采用以县(市、区)为单位按年度建设计划集中或分批进行验收的形式。
4.3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1工程已按批准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工程能正常运行。
2水库管理或巡查人员已经落实到位,水库管理制度已建立。
3工程质量已评定,有关验收报告已准备就绪。
4有关技术资料已整编。
5工程投资已基本到位。
6竣工决算已经完成,并已通过审计。
4.4竣工验收主持单位:项目批准单位。
4.5竣工验收工作由竣工验收组负责。
竣工验收组由主持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库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投资及管理等单位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运行管理单位不参加验收组,但应列席验收组会议,负责解答验收组成员的质疑。
4.6项目法人应提前将竣工验收资料送达验收主持单位,验收主持单位审查项目是否具备验收条件,并拟定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成员单位等有关事宜。
在竣工验收3天前,项目法人应将有关验收资料送验收成员单位各1套。
4.7竣工验收的主要工作:审查竣工验收有关工作报告;检查工程建设和运行情况,鉴定工程质量;检查工程档案资料;讨论并通过“竣工验收鉴定书”。
4.8如果在验收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验收组可采取停止验收移交,并及时报验收主持单位。
4.9竣工验收的成果是“竣工验收鉴定书”,格式见附录C o“竣工验收鉴定书”是工程移交的依据。
自鉴定书通过之日起28天内,由验收主持单位行文发送水库主管部门(或业主)、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等有关单位。
4.10 “竣工验收鉴定书”原件的份数,应满足验收主持单位以及水库主管部门(或业主)、项目法人、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监理等单位各1份的需要。
4.11竣工验收遗留问题,由竣工验收组责成有关单位妥善处理。
项目法人应负责督促和检查遗留问题的处理,及时将处理结果报告竣工验收主持单位。
附录A:分部工程验收签证格式开完工日期:主要工程量:工程内容及施工经过:质量事故及缺陷处理主要工程质量指标(主要设计指标,施工单位自检统计结果,监理单位抽检统计结果):质量评定(单元工程、主要单元工程个数和优良品率分部工程质量等级):保留意见:参验单位(全称)项目法人(监理):保留意见人签字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运行管理单位:分部工程验收组成员签字XXX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工检查鉴定表(封面格式)XXX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工检查组XXX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工检查鉴定表(扉页格式)检查主持单位:项目法人:(没有的填水库主管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质理监督单位:运行管理单位:(没有的填负责水库运行管理的村)完工检查日期:XXX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工检查组成员签字表附录C :竣工验收鉴定书格式XX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前言(简述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参加单位、时间、地点等)一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及位置(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设计批准机关及文号、主要加固内容、工期、总投资、投资来源等。
(三)工程建设有关单位包括项目法人、设计、施工、主要设备制造、监理、质量监督等单位。
(四)工程施工过程包括工程开工日期及完工日期、主要项目的施工情况及开工和完工日期、施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五)工程完成情况和主要工程量实际完成工程量与批准设计工程量对比等。
(六)建设征地补偿二概算执行情况及分析包括概算及竣工决算、竣工审计等情况。
三完工检查检查时间、主持单位、检查结论和主要问题处理意见。
四工程初期运用蓄水后的运行、观测情况。
五工程质量鉴定包括分部工程,鉴定工程质量等级。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包括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处理责任单位、完成时间,工程存在问题的处理建议,对工程运行管理的建议等。
七验收结论包括对工程规模、工期、质量、投资控制、能否按批准设计投入使用,以及工程档案资料整理等作出明确的结论(对工期使用提前、按期、延期,对质量使用合格、优良,对投资控制使用合理、基本合理、不合理,对工程建设规模使用全部完成、基本完成、部分完成等明确术语)。
八验收组成员签字表九被验单位代表签字表十附件(一)分发验收组成员的资料目录(二)保留意见(应有本人签字)验收组成员签字表被验收单位代表签字附录D:竣工验收综合工作报告编制大纲1、工程概况工程位置、工程布置、工程规模、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主要加固内容,安全技术认定情况和加固方案的批复等过程。
2、主要项目施工过程及重大问题处理主要项目开工完工日期、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重大设计变更以及对工程建设有较大影响的事件等。
3、项目管理3.1参建单位。
包括建设、设计、安全技术认定、监理、施工、质量监督部门等。
3.2工程招标情况3.3工程概算与投资计划。
主要反映批准概算与实际执行情况,投资来源及完成情况。
3.4合同管理。
主要反映合同执行结果。
3.5材料及设备供应。
3.6价款结算与资金筹措。
合同价款结算方法和特殊问题的处理情况、至竣工时有无工程款拖欠情况。
3.7建设征地。
3.8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管理方式、单元工程和分部工程质量数据统计、质量事故处理结果等。
3.9历次验收情况。
3.10工程移交及遗留问题的处理。
已完工程移交情况,到验收时为止尚存的遗留问题和处理意见。
3.11竣工决算。
列出竣工决算结论、批准设计与实际完成的主要工程量和主要材料消耗量对比、增减原因分析,以及竣工审计结论等。
4工程施工管理4.1进度及施工情况。
开工、完工及主要项目完成时间;主要项目施工情况;工程提前或推迟的原因。
4.2主要施工方法。
施工中采用的主要施工方法及应用于本工程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方法等。
4.4施工质量管理。
施工质量自检情况,质量事故及处理等。
4.5经验与建议4.6施工管理机构设置及主要工作人员情况表5 工程设计5.1工程设计要点。
5.2设计变更情况5.3经验与建议5.4设计机构设置与主要工作人员情况表6工程建设监理6.1监理工作人员情况。
6.2监理过程。
6.3质量检测采用的方法和主要设备等。
6.4监理效果。
对工程投资、进度、质量控制进行综合评价。
6.5经验与建议。
7初期运行情况8工程建设大事记9附件1、项目法人的机构设置及主要工作人员情况表。
2、安全认定报告书、初设批准文件。
10主要图纸如工程位置图、工程布置图、主要建筑物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等。
附录E:竣工验收资料1、应提供的资料1)竣工验收综合工作报告2)完工检查鉴定表3)拟验工程清单、未完工程清单、未完工程的建设安排及完成工期、存在问题及解决建议。
4)水利水电工程质量评定报告5)其它有关资料2、应准备的备查资料1)安全鉴定(技术认定)材料、加固设计文件(含设计联系单)及批复。
2)竣工图纸3)工程招投标文件、工程承发包合同及协议书4)单元工程、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资料5)工程建设监理资料6)原材料质量保证书及检测资料,中间产品质量检测及质量评定资料。
7)有关参建单位的建设管理的原始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