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森林防火队伍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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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森林防火队伍建设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党委领导、属地管理、预防为主、防灭一体、分类施策、突出重点、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工作思路,由市、县两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统筹指导,建立常年驻守林区以专业队伍为主力、防火期以半专业队伍作加强、紧要期以志愿者队伍为补充、源头治理以科技队伍做支撑、全域覆盖无盲区的森林防火队伍发展体系,进一步提高全市森林火灾预防和早期火情处置能力,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生态保障。

二、任务目标

森林防火重点区域防灭火巡查员按每万亩3至5名配备,森林防火紧要期志愿者按每个村居10至15名左右配备,其他区域由各县市区(含市属各开发区,下同)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一)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将原有的310人的森林消防防汛(抗旱)专业队更名为森林防灭火巡查专业队(以下简称“专业队”),再由市、县两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新招录300人,总数达到610人。

1.市级层面。成立市森林防灭火巡查专业队,挂“市自然资源保护巡查队”牌子,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程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新招录10名专业队员,2022年10月底前完成。

2.县级层面。由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组建市森林防灭火巡查专业队,统一挂“XX县(市、区)森林防灭火巡查专业队”牌子。其中,森林防火重点县市新招录专业队员共290名,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其他有条件的县市区根据所承担的森林资源保护任务繁重程度,参照森林防火重点县市办法成立专业队伍,配备森林防灭火巡查员。

(二)组建防火期半专业化森林防火队。森林防火重点县市及国有林场从现有的1996名林场职工、护林员中选拔530名队员组建“半专业化森林防火队”(以下简称“半专业队”),2022年10月底前初具规模,12月底前全部完成。半专业队由当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组建、考勤和管理,每年11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部署在国有林场、森林防火重点林区、森林防火重点镇街、村居,实行集中驻守,确保森林防火期内各森林防火重点区域防火力量充足。其他县市区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成立半专业队。

(三)组建森林防火紧要期志愿者队伍。各县市区要组织镇(街)、村居组建由党员干部牵头的森林防火紧要期志愿者分队。其中,34个森林防火重点镇(街)的1273个村居,按照每个村居15 人左右,2022年10月底前完成。每年2月1日至4月30日志愿者队伍集中开展工作,重点协助做好防火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进山入林人员管控工作。

(四)加强森林防火科技队伍建设。积极搭建森林保护科研

平台,加大与全国知名院校合作力度,鼓励引导第三方机构、科研院所投资和参与森林保护科研产业,开展科研攻关,提升科技防火能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发挥好牵头作用,财政、教育、科技、人社、农业农村、审批服务等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森林防火科技队伍建设在2023年初见成效。

三、基本职责

(一)专业、半专业森林防火队伍

负责承担森林防火重点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作为扑救初期森林火灾的主力承担森林灭火任务;担负防火期和防汛期的巡逻任务;依法协助有关部门管理野外火源,指导生产性用火;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担负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野外巡查任务;担负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的野外巡查任务;开展森林防火理论学习和灭火救灾技战术训练;在当地政府统一指挥下,配合其他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二)志愿者队伍

负责协助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日常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日常发现的森林火灾隐患;协助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日常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森林防火紧要期协助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进山入林人员管控工作;发生森林火灾时为火场提供后勤保障服务,作为后备力量承担扑救森林火灾工作;每年参加一次森林扑火救灾技能训练和演练。

(三)森林防减灾科技队伍

负责对市森林防灾减灾难题进行科研攻关;为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森林防减灾技术支持;开展森林防减灾创新技术研究;为全市森林资源本质安全、森林防减灾规划提供科技支撑;其他森林资源保护和防灾减灾救灾科技工作。

四、管理使用

(一)市、县两级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负责专业队日常管理、考核监督和统筹使用,建立健全教育训练、考核检查、值班备勤、组织指挥、保障标准和奖惩等制度,每年对专业队伍、半专业队伍进行考核评价,并开展评优评先活动,进一步规范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和发挥好森林防火专业队伍作用。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开展强化训练,督促防火队员尽快熟悉和掌握工作技能,确保队伍随时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加强对森林防火队员的安全教育,提高防护意识、安全意识、自救意识,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二)专业队作为专业应急力量纳入城市综合应急救援力量体系。遇有重要灾情时,由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防汛指挥部、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配合参加各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五、保障机制

(一)经费保障

1.市级层面专业队由市财政按照有关规定对所需经费进行

测算,并按程序予以保障。

2.森林防火重点县市的专业队、半专业队的经费保障由市、县两级财政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政策执行,确保足额保障。其他县市区队伍所需经费自行保障。

3.森林防火紧要期森林防火志愿者队伍所需经费由属地适当补助,所需经费由县级补助、镇(街)自筹,补助标准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

4.其他森林防火队伍建设的重要经费保障事项一事一议。

(二)生活保障

森林防火队伍的营房营具以及必须生活用品等由县级自筹配备,执行任务时的食宿由任务主管部门和事发地政府共同保障,具体保障方式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三)物资器材保障

各专业队伍所需专用装备、车辆、物资、器材以及维护保养、作战训练、演习保障等费用由各县市区根据职能任务自筹资金配备。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安排专门经费全力保障辖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确保组建任务按时、高质量完成。

(二)严格招录和退出。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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