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韵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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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仄韵律
平仄,是中国诗词中用字的声调。平指平直,仄指曲折。根据隋朝至宋朝时期修订的韵书,如《切韵》、《广韵》等,中古汉语有四种声调,称为平、上、去、入。除了平声,其余三种声调有高低的变化,故统称为仄声。
诗词中平仄的运用有一定格式,称为格律。平声和仄声,泛指诗文的韵律。
按传统的说法,平声是平调,上声是升调,去声是降调,入声是短调,明朝释真空的《玉钥匙歌诀》曰:
平声平道莫低昂,
上声高呼猛烈强,
去声分明哀远道,
入声短促急收藏。
简单来说,区别平仄的要诀是“不平就是仄”。
古代汉语也有四个声调,但是和今天普通话的声调种类不完全一样。古代的四声是:
⑴平声。这个声调到后代分化为阴平和阳平。
⑵上声。这个声调到后代有一部分变为去声。
⑶去声。这个声调到后代仍是去声。
⑷入声。这个声调是一个短促的调子。现代江浙、福建、广东、广西、江西等处都还保存着入声。北方也有不少地方(如山西、内蒙古)保存着入声。
在普通话四声中,分为阴平、阳平、上声及去声。
古代“平声”这个声调在普通话中分化为阴平及阳平,即所谓第一声、第二声。
古代“上声”这个声调在普通话中一部分变为去声,一部分仍是上声。上声是现代汉语拼音的第三声。
古代“去声”这个声调在普通话中仍是去声,即第四声。
古代“入声”这个声调在普通话中已经不存在;变为阴平、阳平、上声及去声里去了。
普通话四声声调表为:阴平(第一声)、阳平(第二声)、上声(第三声)、去声(第四声)。
不想太过受限于平仄的其实知道这些就够了,但如果像我一样的考据癖……你就只能把平水韵背下来了,因为古今很多字音真的是不同的。
接下来是韵律。
谈到诗词的韵律,大致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平仄,由南北朝时期的沈约等首先提出,在盛唐以后的格律诗中得到广泛应用,主要是讲究平声和仄声的协调。
二是对偶,在韵文特别是格律诗中,对对偶的工巧是要求比较严的,诗词中一般是句对,在赋和八股文中还有多句对和段对。
三是押韵,指同韵的字在适当的地方(一般是停顿的地方),有规律地重复出现。这三个方面都来自于汉语语音的特点,就是单音节语素占优势,有声调。
在诗词写作特别是格律诗写作时平仄、对偶和押韵运用的好,运用的自然,可以使诗作增强音乐感,呈现韵律美;运用的不好,用得过多过滥,就会给人以生拼硬凑之感,甚至以文害义,六朝到初唐的骈体就是一个明显的例证。这是每一个诗词爱好者必须掌握的基本功。
所谓押韵(也叫压韵、叶韵),就是把相同韵部的字放在规定的位置上。诗词歌赋句末(偶亦在句中)用同一韵母的字,以使声韵和谐。一般用于偶句句尾。也称韵脚。
所谓韵部,就是将相同韵母的字归纳到一类,这种类别即为韵部。同一韵部内的字都为同韵字。任何诗歌都要求押韵,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所不同者,对于押韵的限制多与少、严与宽的不同而已。这也是诗歌同其它文学体裁的最大分别。比较常用的是《108部平水韵》。
需说明的是,并不值得为迁就押韵而破坏诗句的自然,除非是古时参加科举,否则即使偶尔一两句出韵,古人也是允许的。
押韵规则
近体诗押韵有较严格的规定,总结如下:首句可押可不押,下句必押平声韵。
近体诗规定,只能押平声韵,这几乎是一条死规矩,事实上以近体诗为例,若押仄声字会感到非常拗口,所以古人都能自觉遵守这一规则。
古诗(古风)允许中途换韵,但近体诗不允许这样。
古体诗的押韵,可以把邻近韵部的韵,比如一东和二冬、四支和五微,混在一起通用,称为通韵。但是近体诗的押韵,必须严格地只用同一韵部的字,即使这个韵部的字数很少(称为窄韵),也不能掺杂其他韵部的字,否则叫做出韵,是近体诗的大忌。但是如果是首句押韵,可以借用邻韵。因为首句本来可押可不押,所以可以通融一下。
押韵以格律诗的要求最为严格,许多字如一东中的“终”、“风”、“公”和二冬的“钟”、“峰”、“恭”,现在读音一样,律诗却不能通押,如果通押,就犯了出韵的错误,就要遭人耻笑,考试就要落第。中唐以后,才逐渐出现邻韵通押,如杜牧的《清明》诗用的十三元韵,但首句却用了邻韵十二文。词押韵不那么严格,像平声,词就合并到了14韵。
押韵还有选韵和次韵的难易问题。作诗,主动地选韵或被动地限韵,会碰到难易问题。像平声中的四支、十一真等,包含的字多,选用就容易,称为宽韵;而像五微、十二文等韵,包含的字较少,选用就难,称为窄韵;还有些韵,如三江、十五咸等,包含的字更少,选用很难,称为险韵;而像有些“限韵”,则迹近于文字游戏了。写诗填词时一定要注意韵部的选择。
忌重韵:即同一个韵字在一首诗的韵脚里重复出现,此乃大忌。
避免同义字相押:如一首诗中同时使用“花”、“葩”,“芳”、“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