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学院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暂行规定
学院学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学院学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1. 引言为了推动学院学校人才引进工作,在吸引高层次人才、打造一支高素质教学科研人才队伍,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和科研实力方面做出贡献。
本文档制定了学院学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以规范人才引进工作,全面提高引才质量。
2. 人才引进的目的1.推动学校人才引进工作,增强学院的创新实践能力,促进学校在学术、教育、科研及产业化领域的整体发展。
2.组建高素质、有特色、有精神活力的人才队伍,加快科技环境建设,推进人才工程学院建设。
3.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人才引智政策环境,实施千人计划,吸引更多具有优秀学术背景、广泛的学科领域和卓越的实践能力的人才。
3. 引进方式和条件1.招聘公告。
学院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发布招聘公告,包括学术机构、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社会媒体等,吸引国内外优秀学者应聘。
2.面试评审。
学院应当在评审委员会的组织下,依据岗位负责人的建议及自身需求,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初选、面试、公开展示、综合评估等环节,确保面试评审的公平性和具体性。
3.工作条件。
提供优厚的薪资待遇、宽敞的工作场地、先进的科研设备、友好的工作氛围等,为引进人才提供全方位支持和帮助。
4.外籍人才引进。
学院可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外籍人才引进工作,为外籍人才提供一系列增值服务,满足其各种需求,并为其提供便利解决相关问题。
4. 规定和政策1.人事任用制度。
学院应当根据教学科研工作的需求和人才库的实际情况,制定一套严谨、具有吸引力的人事任用制度。
人才引进工作应当向优秀人才敞开大门,推行“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招聘理念。
2.奖励制度。
学院应当落实“以人为本”的思想,制定多样化的奖励措施,既包括物质奖励,也包括非物质奖励,这样不仅可以鼓励优秀人才在学术和教学方面做出成绩,也可以增强各类人才的归属感和荣誉感。
3.工作环境与待遇。
学院应当为引进的各类人才提供优良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如办公场地地段、医疗保险、年假、住房公积金等,为人才提供更加全面的支持。
高校进一步加强引进和稳定高层次人才的暂行规定
高校进一步加强引进和稳定高层次人才的暂行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引进和稳定学校高层次人才,推动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保持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后劲,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高层次人才引进凡是符合XX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引进高校领军人才和团队的意见》(XX教人〔20XX〕6 号)中规定的一类、二类、三类人才标准条件或《XX省XX江学者实施办法》(XX教人〔20XX〕5 号)规定的XX江学者特聘教授条件的人选,学校在引进时,仍按照《XX高校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的暂行规定》(院发〔20XX〕22 号)执行相关待遇。
其他高层次人才引进包括:(一)青年英才的引进1、青年英才引进条件必须同时具备下列(1)、(2)项,以及(3)-(5)中的一项:(1)具有博士学历学位,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
(2)具有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和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的基本素质和发展能力。
(3)近 5 年来,主持一项以上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为标杆的科研课题,且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EI 源刊上发表论文 3 篇以上;或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EI 源刊上发表论文 5 篇以上(其中SCI 一区不少于 1 篇);或者科研成果达到以上相当水平。
(4)近 5 年来,主持一项以上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为标杆的科研课题,且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CSSCI 收录论文 3 篇以上);或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 CSSCI 收录论文 5 篇以上;或者科研成果达到以上相当水平。
(5)具备省级人才称号但不能作为高校领军人才引进的人才。
2、青年英才引进待遇(1)一次性发放安家费 10 万元、住房补贴 30 万元。
(2)自然科学类提供科研启动经费 30 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提供科研启动经费 15 万元。
服务期内分年度支付,须以立项形式申报、审批与考核。
(3)学校规定服务期内,每年确认完成学校额定的岗位工作量后,享受人才津贴1.8万元。
某某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
某某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近年来,高校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而高端人才的吸引则是提高大学办学质量的重要途径之一。
为此,某某大学出台了《某某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来探索并优化高端人才的引进和管理。
一、人才引进政策在《某某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中,针对高层次人才,某某大学推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如优先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优先申报博士后流动站、视情况提供优先申请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名额等。
同时,某某大学还提出了行业内最高的人才聘任待遇,并提供购房补贴和其他生活保障。
二、人才引进流程某某大学在招聘高端人才时,采取了严格的审核流程。
首先,拟定引才计划,明确聘用需求和条件,并在国内和国外进行广泛宣传。
接下来,通过评审委员会的公开评审程序,从申请人中筛选出合适人才。
最后,完成了聘用手续后,高端人才将加入某某大学教学科研团队,共同进行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
三、人才管理制度为了保障高端人才的科学研究和教学任务,某某大学实行了灵活的人才管理制度,要求实行非固化、非受限、非低效、非浪费的人才管理,营造宽松和谐的学术环境。
某某大学鼓励高端人才组建自己的科研团队,提供充足的科研基金、学术交流平台和团队建设经费,促进人才团队的创新和协作。
四、人才培养计划为了促进高端人才的成长和发展,某某大学还建立了人才培养计划。
该计划分为短期和长期两类,短期计划涉及人才能力提升、学术交流、科研经验积累等方面,长期计划则侧重于科学研究和团队建设,支持高端人才开展原创性科研成果和能力的提高,帮助其成为领域内的重要科学家或工程师。
总之,《某某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为某某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发挥其科研创新能力、提升大学的整体水平提供了有效的指导和管理方式,为促进人才队伍的建设,推动学科发展和创新做出了积极而深远的贡献。
同时,这也为其他高校的人才引进和管理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学院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学院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大家好!今天我们来聊聊学院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的实施办法。
这个计划可是咱们学院为了吸引更多优秀的人才,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而制定的哦。
那么,这个计划究竟是怎么实施的呢?接下来,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给大家详细介绍。
我们要明确这个计划的目标。
简单来说,就是希望通过这个计划,吸引到更多具有创新精神、敢于担当、勇于实践的高层次人才加入我们的学院。
这样一来,我们的学院就能够培养出更多的优秀人才,为国家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我们要制定一套完善的选拔标准。
这套标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看这个人的学术成果,二是看他的综合素质。
学术成果方面,我们会重点关注这个人发表的论文、获得的专利以及参与的项目等;综合素质方面,我们会考察这个人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领导能力等。
只有符合这些条件的人,我们才会考虑引进。
接下来,我们要为这些高层次人才提供良好的待遇和发展空间。
具体来说,我们会给他们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资待遇,以及优越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我们还会为他们提供丰富的培训和发展机会,帮助他们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和素质。
我们也会为他们提供一定的福利待遇,让他们在工作之余,能够享受到幸福的生活。
我们还要加强对这些高层次人才的管理和服务。
为了确保他们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我们会定期对他们进行考核和评估,了解他们的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
我们还会建立一个专门的服务团队,为他们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支持。
只要他们在工作中遇到任何问题,都可以随时找到我们的服务团队寻求帮助。
我们还要加大对外宣传力度。
让更多的人了解到我们学院的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从而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我们。
我们会利用各种渠道,包括网络、媒体等,大力宣传我们的计划,让更多的人知道我们的诚意和决心。
学院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的实施办法是一套全面而周密的方案。
我们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这个计划一定能够取得圆满的成功,为学院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创美好未来!。
学院高端人才引进工作管理规定
学院高端人才引进工作管理规定为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战略部署及XX省高水平大学建设精神,全面推进学校研究型大学目标建设进程,提升我院师资队伍建设水平,加大高端人才的引进力度,根据XX省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发展需求和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基本原则1、突出重点重点引进著名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博士后;进一步推进学院重点学科和优势学科高端人才引进;提升我院高端人才的质量和数量。
2、优先录用针对高端人才,利用学校政策建立绿色通道,成熟一个,引进一个,把高端人才的引进置于优先地位。
3、资源倾斜创新机制,设立学术特区,为高端人才提供良好的团队资源及各项优惠政策。
4、统筹实施学院各单位各负其责,形成协调有力、办事高效的工作机制,为高端人才引进提供全面有效的支持。
二、引进对象1、级杰出人才、学科带头人、知名教授,特别优秀人才、学科建设急需人才,一般年龄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2、取得国内外著名高校博士学位,或具有海外博士后研究经历的优秀人才,一般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三、引进目标根据学校人事指标,学院每年引进各类高端人才8-10名。
四、岗位设置根据学校岗位设置标准,全职进校高端人才,设置资格教授、资格副教授等岗位;五、岗位条件1、资格教授岗位取得海外著名高校博士学位,或具有海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等博士后研究经历,并取得相当于我校教授评审条件中的科研业绩。
2、资格副教授岗位取得海外著名高校博士学位,或具有海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等博士后研究经历,并取得相当于我校副教授评审条件中的科研业绩。
3、长、短期外聘专家岗位具有海外背景,人事关系不能进入学校,符合我校教学科研岗位需要;能长期在我校开展全职工作,或短期在我校开展全职工作。
六、岗位职责1、资格教授须履行我校教授相关岗位职责。
2、资格副教授须履行我校副教授相关岗位职责。
七、引进方法1、媒体宣充分发挥各大网络媒体的宣传作用,通过在行业中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海外媒体和等杂志,及时发布各类高端人才招聘信息,扩大学校知名度和影响力。
学院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学院人才引进管理办法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和扩大,各大学院和学校越来越重视人才的引进与管理。
学院人才引进管理办法在这一背景下应运而生,它旨在规范并优化学院人才引进工作,确保高质量的人才能够被引进并有效管理。
本文将从制定背景、管理目标、具体措施等方面对学院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进行探讨。
一、制定背景学院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的制定是学院为了适应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和学科建设的要求,加强研究团队和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学术水平和办学水平而必须采取的一项重要管理措施。
同时,制定该办法能够规范引进流程,保障用人公平公正,并提高人才引进工作的效率。
二、管理目标1.提高引进人才的质量和能力。
通过制定管理办法,学院能够根据自身学科发展方向和需求,明确人才的选拔标准和评估指标,确保引进的人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研究能力,能够为学院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2.加强对引进人才的管理与服务。
学院需要建立健全引进人才的管理机制,为其提供良好的学术环境和工作条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帮助他们尽快适应新环境并开展有效的研究工作。
3.推动学院整体实力提升。
通过引进优秀人才,学院能够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科研实力,增强学院的整体竞争力,为学院的长期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三、具体措施1.明确引进程序和流程。
学院需要制定明确的引进程序和流程,并将其向内部有关部门、教师以及外部人才推广宣传。
引进程序包括确定引进需求和岗位、发布招聘信息、甄选选拔、签订合同等各个环节。
2.建立完善的岗位设置和评估机制。
学院应根据学科建设要求和学院发展需要,科学设置岗位并明确任职要求和条件。
同时,建立科学的引进评估机制,对引进人才进行全面综合评估,确保他们的专业能力和学术水平符合学院要求。
3.提供良好的待遇和福利。
学院需要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和福利保障,以吸引优秀人才的加盟。
同时,还要为引进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和学术环境,配备必要的科研经费和设备,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
4.加强引进人才的培训和指导。
宿州学院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暂行规定
宿州学院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暂行规定校人字〔2012〕4号签发人:陈国龙各单位:现将修订后的《宿州学院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引进工作的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宿州学院二〇一二年五月七日宿州学院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暂行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我校教师队伍整体学历(位)层次,改善教师队伍结构,以适应学校快速发展的需要,现对我校新进的教授、博士有关事宜做出如下规定:一、引进的教授、博士(一)教授、博士年龄学校优先引进4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40岁以下的教授或博士。
(二)学术要求列为引进的教授、博士须具有较突出的学术成果或科研业绩,一般应具备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的水平。
(三)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8年。
(四)引进待遇1.学校提供使用120平米住房,在学校工作满10年后赠予个人。
2.安家费6万元。
3.科研启动经费理科5万元,文科3万元。
4.配备一台工作电脑(经费控制在7000元以内)。
5.津贴发放根据《宿州学院教授与博士津贴发放考核办法》(院人字〔20 11〕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6.配偶如果学历在硕士以上,可以随调,其他学历层次则根据学校工作需要以人事代理方式安排工作。
二、非引进的教授、博士(一)教授、博士年龄一般要求45岁以下的教授、40岁以下的博士。
(二)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8年。
(三)待遇1.学校暂提供一套两居室住房,并给予安家费15万元;服务期内可按校内(单位)建房办法购买住房。
2.科研启动经费理科5万元,文科3万元。
3.电脑配备及博士津贴与引进的博士相同。
4.配偶学历如在硕士以上,可以随调,其他学历层次则根据学校工作需要以人事代理方式安排工作。
三、违约赔偿及说明(一)引进的教授、博士在服务期内要求调出者,必须退回所有引进待遇,另缴纳违约金10万元(按服务年限递减)。
(二)非引进的教授、博士在服务期内要求调出者,必须退回所有在校期间的待遇,另缴纳违约金10万元(按服务年限递减)。
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暂行规定
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暂行规定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吸引各级各类高层次人才来我校工作,激发高层次人才的积极性、创造力,依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范围及条件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分为四个层次,引进对象及条件如下:1.第一层次人才: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2.第二层次人才:国家“千人计划”人选,国家“万人计划”人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三名;3.第三层次人才:国家“863”“973”重大科研项目主持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百人计划”人选、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含部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博士生导师等,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紧缺或急需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4.第四层次人才:具有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博士、博士后,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紧缺或急需专业可放宽到45周岁。
二、高层次人才待遇1.第一至第三层次人才待遇参照《中共唐山市委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才工作若干政策的意见》(唐发〔2015〕17号)执行,特别急需的人才可按照一人一议的办法单独签订协议确定待遇。
2.第四层次人才待遇⑴博士安家费。
引进的博士、博士后人才一般给予30万元安家费,紧缺或急需专业优秀人才安家费最高可增至50万元;安家费首次发放50%,其余部分分5年等额发放;⑵博士科研基金。
引进和培养的博士到校工作后可向学校申请博士科研基金作为科研启动经费。
理工类博士研究生可申请科研基金10万元;社科类博士研究生可申请科研基金5万元;科研基金首次划拨总额的30%,其余70%根据年度考核情况5年内逐年划拨;学校培养的只有学位证的理工类博士可申请科研基金6万元,只有学位证的社科类博士可申请科研基金3万元,划拨与考核办法参照具有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博士执行。
人才引进及管理办法(暂行)
人才引进及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加大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影响力,完善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促进人才工作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人才观念和责任意识,加大对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重视和投入,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后的管理与培养。
第二条坚持人才队伍建设与学科建设规划相一致的原则,保证重点、统筹兼顾。
重点引进学术造诣精深,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在国内外有较高知名度的学科领军人物、学科带头人以及学科专业建设和科研急需的具有发展潜力的学术骨干。
第三条坚持科学规划、公开招聘、公平竞争、科学评价、择优引进的原则,加强对拟引进人才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学术水平、教学科研成果等方面的考核与考查,确保引进人才质量。
第四条坚持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强化人才工作责任意识,形成校院联动、各部门协同、系统推进的人才工作责任机制,切实解决人才的实际问题。
第五条坚持人才引进与培养相结合,充分发挥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作用,培育领军创新人才。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能第六条学校人才工作机构及职能㈠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能学校人才工作按照党管人才的原则、校院分级负责的方式确定工作职能和责任,完善“校院联动”的人才工作责任机制。
学校成立由校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组织、人事的校级领导任副组长,相关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能: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人才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总体战略和促进我校事业全面发展的人才政策;⒉负责全校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统筹规划、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⒊组织、落实人才工作规划,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履行职责,切实解决人才工作中的突出问题;⒋检查督促各学部(院)人才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执行和落实情况;⒌建立例会与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总结人才工作经验,发现并解决人才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⒍为重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洽谈、协调、落实工作生活条件的直通车服务。
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方案
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方案一、引言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对于学院的发展至关重要,可以提升学院的学术水平和科研实力,推动学院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卓越成就。
本工作方案旨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提供有效的引进渠道和激励措施,为学院培养和引进一批有影响力的优秀人才,助力学院的长远发展。
二、目标1.增强学院的学术领域影响力:引进一批在学术领域有影响力的知名学者;2.提升学院的研究能力:引进一批在科学研究方面具有突出成就和潜力的人才;3.改善学院的教学水平:引进一批具有优秀教学经验和方法的高层次人才。
三、政策和措施1.引进渠道的拓宽:通过多种途径扩大引进渠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方式:(1)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开展长期合作项目;(2)参与国际学术会议、交流活动,广泛宣传学院的研究成果和合作意向,吸引有潜力的学者关注;(3)通过学院自身的网络平台和招聘网站发布高层次人才招聘信息;(4)采取猎头招聘和推荐等方式,积极主动寻找有潜力的高层次人才;(5)与人才引进政策相关部门合作,争取政策支持和资金补贴。
2.激励措施的完善:为吸引高层次人才,需要提供有竞争力的激励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薪酬待遇:提供具有吸引力的薪酬待遇和福利;(2)科研经费支持:为科研团队提供充足的科研经费,并建立科研项目评审和管理机制;(3)住房和子女教育支持:提供优惠的住房政策和子女入学优惠;(4)职称晋升机制:建立透明、公正的职称晋升机制,为高层次人才提供职业发展空间;(5)研究条件保障:提供先进的实验设备和研究条件,确保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6)团队建设支持:为高层次人才搭建良好的团队合作平台,促进交流和合作。
3.培养和引进相结合:除了引进已经有较高水平的高层次人才外,还需要注重培养和引进相结合,即引进一批潜力股,并给予充分培养和发展的机会。
(1)设立研究生项目:为优秀毕业生提供免试进入研究生阶段并培养成为高层次人才的途径;(2)赴国内外学术机构交流:通过派遣教师到国内外知名学术机构交流学习,培养自身的学术能力;(3)设立科研启动基金:设立科研启动基金,资助刚加入学院的高层次人才开展科研项目,提高科研水平。
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方案
学院2020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方案为了进一步优化学院师资队伍结构,经学院研究决定公开考核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
为确保人才引进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公开考核引进原则及程序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学院成立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人才引进工作。
二、考核引进的职位、人数及要求计划公开引进博士学历人员40名。
三、考核引进的条件1.具有博士学位;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5.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个别急需紧缺专业年龄可适当放宽;四、公开考核引进的程序(一)报名1.报名时间:20xx年5月30日前。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博士学位证书(应届生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它应聘材料(包含教学、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等)扫描件发送至贵阳学院组织部邮箱。
邮箱。
现场报名:持个人简历以及身份证、毕业证书、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它应聘材料(包含教学、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等)。
报名地点:贵阳学院组织部人才科(九思楼607室)(节假日不进行现场报名)。
3.报名联系电话:0851—85231868联系人:宋老师(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情况,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及教学院(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三)考核主要采取试教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专业相关知识、授课的能力、以及是否能承担高校的教学工作。
根据综合成绩择优录用。
由引才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四)院党委研究讨论对经考核合格人员,提交院党委研究是否引进。
高校进一步加强引进和稳定高层次人才的暂行规定补充意见
高校进一步加强引进和稳定高层次人才的暂行规定补充意见为了深入推进引进和稳定高层次人才工作,经研究,现对《XX高校进一步加强引进和稳定高层次人才的暂行规定》(院党〔20XX〕6 号)补充意见如下。
一、适用的引进人才对象此补充意见适用于在院党〔20XX〕6 号文件规定的高层次人才条件基础上,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1、特别优秀的专业人才;2、难以引进的紧缺专业人才;3、夫妻双方均具备博士学历学位的;4、夫妻双方均具备教授职称的;5、夫妻双方一方具备教授职称,一方具备博士学历学位的。
二、提高引进待遇的范畴1、原则上,住房补贴标准可在学校规定的标准内上浮10 万元。
学校发展急需的特殊人才,可一人一议。
2、工资福利待遇可参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标准执行;对符合我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的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可参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标准执行。
3、特别优秀或难以引进的紧缺人才的配偶待遇,根据具体情况面议。
其中对具备硕士学历学位的,可按人事代理方式进入学校,但工作岗位必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并随高层次人才离职而解聘。
三、引进待遇的协商程序1、用人单位对有意向进入我校工作、且要求提高引进待遇的高层次人才,摸清其个人情况、家庭情况、教学科研情况后专题报告学校人事处,专题报告要明晰该人才对本单位学科专业建设的紧缺度与支撑度,以及人才引进后的发展规划。
2、人事处对确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进行约谈,在提高引进待遇的范畴内与高层次人才就待遇问题形成初步意见。
3、人事处将形成的初步意见报学校招聘工作领导组审议后,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一人一议的由党委会研究决定。
四、附则1、对已在学校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其配偶具备硕士学历学位,不在本市区工作的,根据上述第 2 条第 3 款执行。
2、对已在学校工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每户住房补贴标准可在学校规定的标准内上浮 10 万元。
(1)夫妻双方均具备博士学历学位的;(2)夫妻双方均具备教授职称的;(2)夫妻双方一方具备教授职称,一方具备博士学历学位的。
宿州学院教职工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管理办法
宿州学院教职工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增强学校未来发展的活力和竞争力,结合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1.在未来五年内,通过教职工博士学位继续教育,结合人才引进,使全校在读博士和具有博士学位教职工的比例有较大幅度提高。
2.各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和督促具有硕士学位的教职工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并对教职工考博进行有序安排。
二、报考条件、要求1.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取得硕士学位后在岗工作两年及以上,无违规违纪行为;在本单位在职培养计划内;经所在单位批准和人事处审批。
2.申请、报考专业要与硕士专业相近或与从事的工作一致。
3.考博录取人员必须与学校签订在职攻读及返校协议。
三、报考程序各单位每学年第一学期制定本单位年度博士培养计划上报人事处。
申请人员填写《宿州学院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和人事处审批,否则,不享受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人员的任何待遇,在服务期内的按违约处理。
四、有关待遇和要求1.全脱产学习的,学习期间可以以借款形式向学校借取生活费。
取得博士学位返校工作后补发在读期间的基本工作(即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及工资性补贴。
非全脱产学习的,在脱产学习的短时间内,也可以以借款形式向学校借取生活费。
取得博士学位返校工作后补发脱产学习期间的基本工资(即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及工资性补贴。
在非脱产期间内,完成既定工作量,享受在岗在职同类人员同等工资待遇。
2.在职攻读人员按时(满三年)取得博士学位返校工作后,文科专业学校给予培养费和科研经费6万元,理工科专业学校给予培养费和科研经费7万元。
3.在读期间,必须严格按照培养单位要求开展学习和研究工作,学校每年原则上给予报销两次往返车旅费,在职称申报、评聘方面享受与学校在职在岗人员同等待遇,但不再享受学校其他进修形式的资助。
4. 在规定学制内(三年)取得博士学位的在职攻读人员,连续计算在读期间的工龄及校龄,并发放安家费8万元。
学院高层次人才服务办法
学院高层次人才服务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我校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水平,健全高层次人才服务体系,营造我校“惜才、爱才、重才”的工作氛围,确保人才“引得进,干得好,留得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服务对象是,学校在编在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层次人才:(一)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二)具有学历学位的博士研究生;(三)博士后出站人员。
第三条加强学校与高层次人才的联系:(一)建立校领导直接联系“双高”人才制度。
对于同时具有高级职称和博士学历学位的“双高”人才,每位校领导直接联系3-4名,采取登门看望、举行座谈会、假日联谊、信函或电话等多种方式进行联系,每学期至少与所联系高层次人才谈心一次,充分了解高层次人才在校工作与生活的实际情况。
(二)充分听取高层次人才意见建议。
学校每年召开一次高层次人才座谈会,邀请部分高层次人才参与;教代会、职代会、代会的代表中,高层次人才要占一定比例;学校召开的各类学术会议、评审活动或征求意见座谈会等,主办学院(部门)要邀请2名以上高层次人才参与。
第四条加强高层次人才服务机制建设:(一)建立高层次人才服务平台。
由学校政办、组织部、人事处、教师工作处、教务处、科研处、计财处、后勤处等综合职能部门共同组建服务平台,将相关工作人员及高层次人才纳入服务微信群或QQ群,及时了解高层次人才的工作、生活动态并结合工作职责提供具体服务。
(二)强化日常服务。
高层次人才所在学院(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高层次人才的服务,每季度要与高层次人才至少谈心一次,注意了解高层次人才的思想动态,及时解决高层次人才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不能解决的,及时向学校组织部反映,协调解决。
(三)落实专人结对服务。
对新入职的高层次人才,所在学院(部门)要明确专人进行结对服务,为其熟悉和了解学校情况提供帮助,让其尽快适应学校环境并顺利融入教学科研工作中;要协助高层次人才办理校内相关卡、证,方便高层次人才的日常生活。
学院人才引进实施方案
学院人才引进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推动学院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学院整体教学科研水平,我校制定了学院人才引进实施方案,旨在引进更多高水平的人才,促进学院的发展和进步。
一、引进目标。
学院人才引进的目标是引进一批在教学科研领域有突出成就和丰富经验的高层次人才,包括学科带头人、青年拔尖人才等。
引进的人才需符合学院发展规划和学科发展方向,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教学水平,能够为学院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做出积极贡献。
二、引进方式。
学院人才引进主要采取以下方式:1. 全职引进,通过公开招聘、定向委托等方式引进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学科带头人,提高学院整体教学科研水平。
2. 兼职引进,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学院客座教授、兼职教授,开设专题讲座,为学院师生提供学术交流和指导。
3. 长期合作引进,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共建联合实验室、共享科研资源,引进高水平科研团队,推动学院科研成果转化和创新发展。
三、引进政策。
为了吸引更多高水平人才加盟学院,学校制定了一系列人才引进政策,包括但不限于:1. 提供优厚的薪酬待遇和福利保障,为引进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2. 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和科研项目支持,鼓励引进人才开展创新科研工作。
3. 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平台和晋升机制,为引进人才搭建广阔的发展空间。
4. 提供配偶工作安置和子女教育资源,解决引进人才的后顾之忧。
四、引进评价。
学院将建立完善的人才引进评价机制,对引进人才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根据其工作业绩和贡献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同时也对工作不力的人才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处理。
五、引进保障。
学院将建立健全的人才引进保障体系,包括人才引进专项资金支持、人才引进服务机构、人才引进工作流程等,确保人才引进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有效实施。
六、引进效果。
学院将定期对引进人才的工作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和完善人才引进工作,确保引进人才的工作效果和学院整体发展水平的提高。
引进博士考核办法
附件3:
宿州学院2018年引进博士科研业绩考核标准根据宿州学院2018年招聘公告相关要求,对我校引进的博士研究生需要进行学术、科研考核,具体考核标准如下:
一、博士研究生科研业绩考核等级
分为合格和优秀两个等级。
二、合格等级的考核标准
获得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
三、优秀等级的考核标准
(一)自然科学类:读博期间在一类期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2篇,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一类期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
2.正式出版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且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本学科学术著作1部。
3.主持三类及以上科学研究项目1项或参与二类及以上科学研究项目前三名。
4.获三类及以上科研奖励1项。
5.主持二类成果推广1项或获得一类知识产权1项。
(二)人文社科类:读博期间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2篇,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二类及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
2.正式出版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且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本学科学术著作1部。
3.主持三类及以上科学研究项目1项或参与二类及以上科学研究项目前三名。
4.获三类及以上科研奖励1项。
5.主持二类成果推广1项或获得一类知识产权1项。
四、相关科研成果的分类及等级参见附表。
附表3.1 论文分类表
注:具体项目见附表6
附表3.6 科研项目认定一览表。
关于人才计划的管理规定
关于人才计划的管理规定一、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一)类别及条件根据我校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需要,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岗位按照下述条件分为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二个类别。
1、学科带头人:在国(境)内外学术界具有很高学术地位的知名专家,对本学科专业建设和发展有创新性构想,在本研究领域取得国(境)内外同行专家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及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具备领导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达到或超过国(境)内外先进水平的能力,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1)获得省部级奖项。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ence》或《Nature》杂志上发表论文2篇。
(3)长期从事某领域研究,已形成特色研究体系,取得国(境)内外同行公认具有世界领先成就(要求能提供具有说服力的材料)。
2、专业带头人: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在本学科专业领域有突出学术成就,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及较强的组织能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正式期刊上发表的本学科方向学术论文被SCI、EI、A&HCI收录5篇(含)以上。
(2)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正式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EI、SSCI、A&HCI收录,且单篇被SCI、EI、SSCI、A&HCI源刊论文他引15次(含)以上;或发表在学校规定的B类期刊以上的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累计4篇次(含)以上。
(3)近五年作为第一著者正式出版过国(境)内外同行专家公认有重要影响(要求能提供具有说服力且同行专家认可的材料)的个人学术专著1部以上。
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凡符合XX市市人才政策有关规定的,学校积极申报,争取部级和市级部门资助经费的支持。
(二)管理与考核引进的人才正式报到时须与学校签订聘用协议,在校服务期为六年(分为两个聘期,每个聘期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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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学院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暂行规定
校人字〔2012〕4号签发人:陈国龙
各单位:
现将修订后的《宿州学院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引进工作的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宿州学院
二〇一二年五月七日
宿州学院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我校教师队伍整体学历(位)层次,改善教师队伍结构,以适应学校快速发展的需要,现对我校新进的教授、博士有关事宜做出如下规定:
一、引进的教授、博士
(一)教授、博士年龄
学校优先引进4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40岁以下的教授或博士。
(二)学术要求
列为引进的教授、博士须具有较突出的学术成果或科研业绩,一般应具备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的水平。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8年。
(四)引进待遇
1.学校提供使用120平米住房,在学校工作满10年后赠予个人。
2.安家费6万元。
3.科研启动经费理科5万元,文科3万元。
4.配备一台工作电脑(经费控制在7000元以内)。
5.津贴发放根据《宿州学院教授与博士津贴发放考核办法》(院人字〔20 11〕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6.配偶如果学历在硕士以上,可以随调,其他学历层次则根据学校工作需要以人事代理方式安排工作。
二、非引进的教授、博士
(一)教授、博士年龄
一般要求45岁以下的教授、40岁以下的博士。
(二)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8年。
(三)待遇
1.学校暂提供一套两居室住房,并给予安家费15万元;服务期内可按校内(单位)建房办法购买住房。
2.科研启动经费理科5万元,文科3万元。
3.电脑配备及博士津贴与引进的博士相同。
4.配偶学历如在硕士以上,可以随调,其他学历层次则根据学校工作需要以人事代理方式安排工作。
三、违约赔偿及说明
(一)引进的教授、博士在服务期内要求调出者,必须退回所有引进待遇,另缴纳违约金10万元(按服务年限递减)。
(二)非引进的教授、博士在服务期内要求调出者,必须退回所有在校期间的待遇,另缴纳违约金10万元(按服务年限递减)。
(三)对于引进的教授、博士,学校成立专家组对其学术水平进行评定。
如果学术成果或科研业绩特别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并提供更优惠的待遇。
四、本规定从二〇一二年元月一日起执行。
五、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