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客车专用检修设备检修维护管理规则》(2015)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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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货车专用检修设备检修维护管理规则》(2015)267

《铁路货车专用检修设备检修维护管理规则》(2015)267

TG/CL262-2015铁路货车专用检修设备检修维护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则适用于铁路货车专用检修设备(简称货车专用设备)的检修、维护和管理,明确了设备管理职责、管理制度、人员要求、维护检修等各项内容。

第二条本规则所指的货车专用设备包括铁路货车车辆检修所涉及的探伤、试验、检测、安全防护和其他重要生产设备设施。

第三条铁路局应参照本规则制定货车专用设备检修维护管理细则,确定设备的检修周期及维护标准,在保证设备质量的前提下,逐步扩大状态修施修范围。

车辆段要结合实际制定检修维护作业指导书,实现管理规范化、作业标准化,确保货车专用设备检修维护质量。

第二章综合管理第四条基本原则。

货车专用设备检修维护管理工作实行总公司、铁路局、车辆段三级管理,采用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相结合的模式。

各单位须落实货车专用设备检修维护“定岗、定员、定量、定责”和“包人、包机、包修”(四定三包)制度。

第五条职责分工。

(一)铁路总公司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货车专用设备检修维护管理规则;2.负责检查、指导货车专用设备检修维护管理工作。

(二)铁路局职责。

1.负责制定货车专用设备检修维护管理细则;2.负责货车专用设备的年度更新改造、大修工作;3.负责指导车辆段制定设备检修、维护作业指导书及设备操作规程;4.负责货车专用设备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考核;5.负责指导车辆段对货车专用设备检修人员的技术培训。

(三)车辆段职责。

1.负责货车专用设备管理、使用、养护、维修工作;2.负责制定设备检修维护管理岗位职责,确定岗位工作内容、标准、责任;3.负责编制检修、维护作业指导书及设备操作规程;4.负责编制提报货车专用设备年度更新改造、大修建议计划,并根据上级下达的计划组织实施;5.负责编制货车专用设备检修计划,并组织实施;6.负责货车专用设备使用、维修人员的配置、培训、考核和岗位资格管理。

第六条管理制度。

(一)设备检修制度。

车辆段应制定定期检修相关制度,提报年度检修计划,并组织、安排设备定期检修计划及费用;铁路局应合理安排货车专用设备大修、更新改造费用,加强设备检修质量控制,按期完成设备检修任务。

《铁路客车运用维修规程》(2015)22

《铁路客车运用维修规程》(2015)22

铁路客车运用维修规程目录第一章总则 (6)第二章基本要求 (8)第三章客车车辆管理 (11)客车配属 (11)客车转属 (12)客车借用 (13)客车代管 (14)客车报废 (14)路用车 (16)国际联运客车 (18)专运客车 (19)自备客车 (19)地方客车 (20)第四章运用检修 (21)日常检修 (21)专项检修 (22)客车整修 (23)客车辅(A1)修 (24)临客整备 (24)第五章质量管理 (26)质量标准 (26)质量监督 (26)质量分析 (27)质量追溯 (27)第六章客车运用 (29)列车编组 (29)列车运行 (31)车辆摘挂 (37)客车加挂 (39)客车回送 (40)客车试运行 (41)客车存放 (42)客车添乘 (42)第七章库列检、客列检、车辆乘务组 (45)库列检 (45)客列检 (47)车辆乘务组 (52)第八章行车设备故障管理 (58)应急处置 (58)客车故障调查处理 (59)第九章客车安全监控 (61)地面动态检查 (61)车载监测 (62)第十章客车防火与防冻 (64)客车防火 (64)客车防冻 (68)第十一章爱车工作与备品管理 (70)爱车工作 (70)备品管理 (72)第十二章基础管理 (73)工作制度 (73)标准化管理 (76)信息化管理 (76)职工培训 (77)第十三章附则 (79)附件1 术语解释 (80)附件2 客车运用限度表(备注:车轮踏面剥离测量方法) (83)附件3 列车干线绝缘测试值表 (88)附件4 客车检修周期表 (90)附件5 运用客车出库质量标准 (91)附件6 库列检折返检修作业范围 (105)附件7 运用客车专项检修、项目、周期及要求 (106)附件8 客车整修项目及要求 (116)附件9 客车辅(A1)修质量标准 (119)客车辅(A1)修限度表 (122)附件10 柴油发电机组及附属装置专项检修标准 (123)附件11 制动机试验 (130)附件11-1单车试验 (130)附件11-2列车试验 (136)附件12 铁路机车车辆工厂、车辆段、客整所、跨局客列检、检修车间简称代码 (138)附件13 全路发电车应急补油点设置表 (147)附件14 全路应急吸污点设置表 (148)附件15 客车标记速度规定 (149)附件16 客车配属年报 (150)附件17 客车报废年报 (153)附件18 客车报废表 (154)附件18-1 客车报废记录单 (154)附件18-2 客车报废核准表 (156)附件18-3 客车报废汇总统计表 (157)附件19 车辆维修记录簿(车统-81) (158)附件20 旅客列车技术状态交接簿(车统-181) (159)附件21 乘务员签到簿(车统-84) (161)TG/CL109-2015第一章总则第1条铁路客车是铁路旅客运输的重要运载工具,运用维修工作是铁路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维修质量直接关系到旅客生命财产安全。

《车辆运行安全监控系统设备检修维护管理规则》(2015)301

《车辆运行安全监控系统设备检修维护管理规则》(2015)301

TG/CL 210 - 2015车辆运行安全监控系统设备检修维护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则适用于车辆运行安全监控系统设备(下称5T 设备)的检修、维护和管理,明确了设备管理职责、管理制度、人员要求、维护检修等各项内容。

第二条本规则所指5T设备包括:铁路总公司联网服务器、查询设备,铁路局联网服务器、监测终端设备,车辆(动车)段联网服务器、作业终端、复示终端和探测站设备等。

第三条铁路局应依据本规则,结合管内5T设备性能、技术状态等实际情况,制定设备检修维护管理细则,确定设备检修周期及维护标准,做好定期检修,并逐步推行状态修;发挥车辆检测所专业检修作用,扩大自主检修范围。

车辆(动车)段要结合实际制定检修维护作业指导书,实现作业标准化,确保设备检修维护质量。

第二章综合管理第四条基本原则。

5T设备检修维护管理工作实行铁路总公司、铁路局、车辆(动车)段三级管理,采用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相结合的模式。

各单位须落实设备检修维护“定岗、定员、定量、定责”和“包人、包机、包修”(四定三包)制度。

第五条职责。

(一)铁路总公司运输局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5T设备检修维护管理规则,按需组织补充制订设备检修维护参考标准;2.负责检查、指导5T设备检修维护管理工作。

(二)铁路局职责。

1.负责制定5T设备检修维护管理细则,按需补充制定本企业设备检修维护标准;2.负责5T设备的年度更新改造、定期检修工作;3.负责指导车辆(动车)段制定5T设备检修作业指导书;4.负责指导车辆检测所开展专业检修等工作;5.负责5T设备检修、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考核;6.负责定期对铁路局管内5T设备进行动态检测;7.负责组织5T设备检修人员的技术培训。

(三)车辆(动车)段职责。

1.负责5T设备管理、使用、维修工作;2.负责制定5T设备检修维护管理岗位职责,确定岗位工作内容、标准、责任;3.负责编制5T设备检修作业指导书;4.负责编制提报5T设备年度更新改造、定期检修建议计划;5.负责编制5T设备日常检修计划,并组织实施;6.负责5T设备使用、维修人员的配置、培训、考核和岗位资格管理。

《铁路客车电气装置检修规则》解读

《铁路客车电气装置检修规则》解读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客车电气装置检修规则2015.1目录1 总则 (7)2 基本要求 (10)3 柴油发电机组 (14)3.1 D级检修标准 (14)3.1.1小功率风冷柴油发电机组 (14)3.1.2大功率柴油发电机组 (15)3.2 E级检修标准 (17)3.2.1小功率风冷柴油发电机组 (17)3.2.2大功率柴油发电机组 (23)3.3 F级检修标准 (33)3.3.1小功率风冷柴油发电机组 (33)3.3.2大功率柴油发电机组 (33)4 E2修检修标准 (34)4.1 (柴油发电机组)附属装置 (34)4.1.1小功率风冷柴油发电机组 (34)4.1.2大功率柴油发电机组 (35)4.2 轴端发电装置 (36)4.3 DC600V/AC380V逆变电源 (38)4.4 DC600V/DC110V充电器 (40)4.5 DC110V/AC220V单相逆变器 (40)4.6 AC380V/DC48V应急电源(981型) (41)4.7 蓄电池组和箱 (41)4.8 车端电气连接器 (43)4.9 控制柜(箱) (44)4.10 空调装置 (46)4.11 电加热器 (47)4.12 制氧装置 (48)4.13 电开水器 (50)4.14 厨房电器 (51)4.15 温水箱 (54)4.16 照明 (55)4.18 电水泵 (56)4.19 电风扇 (56)4.20 旅客列车信息系统 (57)4.21 播音设备 (58)4.22 车载影视系统 (58)4.23 呼唤器 (59)4.24 液位显示仪 (59)4.25 列车电话 (59)4.26 轴温报警装置 (60)4.27 轴端接地装置 (62)4.28 行车安全监测诊断系统及车载信息无线传输装置 (62)4.29 绝缘监测装置(漏电报警器) (63)4.30 烟火报警装置 (63)4.31 紧急断电按钮 (64)5 E3修检修标准 (65)5.1 (柴油发电机组)附属装置 (65)5.2 轴端发电装置 (65)5.3 DC600V/AC380V逆变电源 (65)5.4 DC600V/DC110V充电器 (65)5.5 DC110V/AC220V单相逆变器 (65)5.6 AC380V/DC48V应急电源(981型) (66)5.7 蓄电池组和箱 (66)5.8 车端电气连接器 (66)5.9 控制柜(箱) (66)5.10 空调装置 (67)5.11 电加热器 (67)5.12 制氧装置 (67)5.13 电开水器 (68)5.14 厨房电器 (68)5.15 温水箱 (69)5.16 照明 (69)5.18 电水泵 (69)5.19 电风扇 (69)5.20 旅客列车信息系统 (69)5.21 播音设备 (69)5.22 车载影视系统 (69)5.23 呼唤器 (69)5.24 液位显示仪 (69)5.25 列车电话 (70)5.26 轴温报警装置 (70)5.27 轴端接地装置 (70)5.28 行车安全监测诊断系统及车载信息无线传输装置 (70)5.29 绝缘监测装置(漏电报警器) (70)5.30 烟火报警装置 (71)5.31 紧急断电按钮 (71)6 E4修检修标准 (72)6.1 (柴油发电机组)附属装置 (72)6.1.1小功率风冷柴油发电机组 (72)6.1.2大功率柴油发电机组 (74)6.2 轴端发电装置 (77)6.3 DC600V/AC380V逆变电源 (77)6.4 DC600V/DC110V充电器 (80)6.5 DC110V/AC220V单相逆变器 (80)6.6 AC380V/DC48V应急电源(981型) (81)6.7 蓄电池组和箱 (82)6.8 车端电气连接器 (84)6.9 控制柜(箱) (84)6.10 空调装置 (87)6.11 电加热器 (90)6.12 制氧装置 (91)6.13 电开水器 (93)6.14 厨房电器 (94)6.16 照明 (100)6.17 废排风机 (101)6.18 电水泵 (101)6.19 电风扇 (102)6.20 旅客列车信息系统 (102)6.21 播音设备 (103)6.22 车载影视系统 (104)6.23 呼唤器 (105)6.24 液位显示仪 (106)6.25 列车电话 (106)6.26 轴温报警装置 (107)6.27 轴端接地装置 (108)6.28 行车安全监测诊断系统及车载信息无线传输装置 (109)6.29 绝缘监测装置(漏电报警器) (110)6.30 烟火报警装置 (110)6.31 紧急断电按钮 (112)7 E5修检修标准 (113)7.1 (柴油发电机组)附属装置 (113)7.1.1小功率风冷柴油发电机组 (113)7.1.2大功率柴油发电机组 (113)7.2 轴端发电装置 (113)7.3 DC600V/AC380V逆变电源 (113)7.4 DC600V/DC110V充电器 (113)7.5 DC110V/AC220V单相逆变器 (113)7.6 AC380V/DC48V应急电源(981型) (113)7.7 蓄电池组和箱 (114)7.8 车端电气连接器 (114)7.9 控制柜(箱) (114)7.10 空调装置 (114)7.11 电加热器 (114)7.12 制氧装置 (114)7.14 厨房电器 (114)7.15 温水箱 (114)7.16 照明 (115)7.17 废排风机 (115)7.18 电水泵 (115)7.19 电风扇 (115)7.20 旅客列车信息系统 (115)7.21 播音设备 (115)7.22 车载影视系统 (115)7.23 呼唤器 (115)7.24 液位显示仪 (115)7.25 列车电话 (115)7.26 轴温报警装置 (115)7.27 轴端接地装置 (115)7.28 行车安全监测诊断系统及车载信息无线传输装置 (116)7.29 漏电报警器(绝缘监测装置) (116)7.30 烟火报警装置 (116)7.31 紧急断电按钮 (116)8 附件 (117)附件A 电气装置分类表 (117)附件B 电气装置紧固扭矩要求 (119)附件C 柴油机冷却液标准 (121)附件D 轴端发电装置试验项目 (122)附件E DC600V电源装置试验项目 (123)附件F 蓄电池测试参数 (127)附件G 车端电气连接器试验项目 (130)附件H 制氧装置试验项目 (131)附件I 绝缘监测装置(漏电报警器)功能检验方法 (134)附件J 电器元件检修试验方法 (135)1 总则1.1 客车电气装置(以下简称车电装置)包括供电装置、输配电装置、用电设施及附属安全装置(分类见附件A),是铁路客车的基本配置和重要设施。

国家铁路局关于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第九批清理结果的通知-国铁科法〔2018〕19号

国家铁路局关于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第九批清理结果的通知-国铁科法〔2018〕19号

国家铁路局关于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第九批清理结果的通知正文:----------------------------------------------------------------------------------------------------------------------------------------------------国家铁路局关于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第九批清理结果的通知国铁科法〔2018〕19号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有限公司,各地方铁路公司: 为进一步做好“放管服冶改革工作,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清理部门规章和文件的要求,根据铁路改革发展实际,按照“先易后难、有序推进,边清理、边出成果、边向社会公开冶的原则,国家铁路局对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进行第九批清理,对中国铁路总公司自行停止执行或废止的25件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进行处理。

现将第九批清理结果通知如下:一、关于中国铁路总公司《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运用维护规则》(铁总运〔2014〕107号)的意见经国家铁路局组织专家审查,中国铁路总公司在《关于重新发布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运用维护规则的通知》(铁运〔2009〕98号)和《关于强化列车运行监控装置数据管理若干要求的通知》(铁运〔2011〕118号)等2个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制定的《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运用维护规则》(铁总运〔2014〕107号)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和铁路运输实际,体现了近年来铁路技术的发展和设备的进步,在质量和安全方面的管理规定更为全面和具体,进一步规范了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运用维护工作,有利于铁路发展和保障铁路安全,可以执行。

中国铁路总公司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加强管理,不断总结完善,确保铁路运输安全。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运用维护工作,各地方铁路公司及相关企业参照执行铁总运〔2014〕107号文件。

CJW-2000型客车销子探伤机电器部分小修作业指导书

CJW-2000型客车销子探伤机电器部分小修作业指导书

作业指导书
CJW-2000型客车销子探伤机
电器部分小修
目次
1.工前准备 (1)
2.电器控制柜检修 (2)
3.控制面板及紫光照明灯具检修 (8)
4.磁化线圈及夹头检修 (10)
5.电机、电磁阀检查 (11)
6.充磁变压器及连接铜排检修 (13)
7.通电调试 (15)
8.完工交接 (19)
安全防护及注意事项:危险——
检查主电源空开前必须确定前端配电
图8 可控硅触发控制板
空气断路器额定电流
变压器绕组对地绝缘电阻值不小于
电流互感器二次侧绕组不允许开路,
劳动安全风险点:通电前注意防护检1、通电前需确认前面所述几项检查均已检
图27 电源电压检查注意身体任何部位不得接触带电部位,
切勿将工具、
附件1
电工常用工具清单
第21页共21页
附件2
设备检修单
设备包修工长使用人检验员。

铁路设备检修规章制度细则

铁路设备检修规章制度细则

铁路设备检修规章制度细则铁路设备检修是确保铁路运营安全和保障旅客乘车舒适的重要环节,对铁路运输系统的正常运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和统一铁路设备检修工作,制定适用于不同地区和不同设备的规章制度细则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规章制度的概念、制定原则、内容要点和实施措施等方面进行分析和阐述。

规章制度是以法律法规为依据,由铁路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专业研究机构共同制定的一系列具有约束力的文件,用于规范和指导铁路设备的检修工作。

规章制度的制定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包括科学性、严谨性、规范性、可操作性、灵活性和可持续性等。

只有通过合理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才能确保设备检修工作的有效进行。

铁路设备检修规章制度的内容要点主要包括检修组织与管理、检修计划制定、检修过程与要求、检修记录与汇报、检修验收与评审等方面。

首先,要明确检修组织机构的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确保检修工作的科学性和顺畅性。

其次,制定合理的检修计划,确保设备的按时检修和保养,减少故障的发生。

同时,要明确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和操作规程,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完好性。

此外,要建立完善的检修记录和汇报制度,便于对检修工作进行监督和总结。

最后,要建立统一的检修验收和评审程序,确保设备的合格率和运行质量。

铁路设备检修规章制度的实施需要依靠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手段。

首先,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规章制度的执行。

其次,要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确保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技术能力和操作技能。

同时,要引进先进的检修设备和工艺,提高设备的维修水平和效率。

此外,还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设备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设备检修工作的全面监控和管理。

总之,铁路设备检修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证铁路运营安全和提高运输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依靠严格的规章制度,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才能确保设备检修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铁路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专业研究机构应加强沟通与合作,完善规章制度,推动铁路设备检修工作的持续发展。

铁路客车运用维修规程

铁路客车运用维修规程

铁路客车运用维修规程●第二章客车管理●第15条客车借用期间,借用车辆视为借用局、段配属,并承当相应的质量和安全责任。

铁路客车运用维修规程●第二章客车管理●第22条路用客车分为铁道部统一管理的路用客车和铁路局自行管理的路用客车。

铁路客车运用维修规程●第二章客车管理●第25条凡需将运用客车改为铁路局自管路用车辆的,必须报铁道部批准。

铁路客车运用维修规程●第三章修程管理●第27条跨局直通旅客列车每运行一个往返必须安排入库检修;单程运行距离在2000km与以上的旅客列车,在折返站原如此上应安排入库检修。

铁路局管运行的旅客列车可按走行公里确定入库检修周期,原如此上运行4000km须入库检修一次。

旅客列车入库进展技术检查作业的时间每次不得少于6h。

铁路客车运用维修规程●第三章修程管理●第28条凡入库检修的车辆,出库前必须达到《运用客车出库质量标准》〔附件2〕;未完成检修或未达到标准的,一律不得上线运行。

铁路客车运用维修规程●第三章修程管理●第29条标记速度为160km/h的客车运行(20±2)万km(或距上次各级修程不超过1年)实施A1级检修,其他各型客车运行〔20±2〕万km(或距上次各级修程不超过8个月)实施辅修。

铁路客车运用维修规程●第四章质量标准●第33条运用客车每年应进展三次集中整修。

春运前,实施春运整修;春运后至暑运前,实施春季整修;暑运后,实施秋季防寒整修。

每年三次运用客车整修除执行《运用客车出库质量标准》外,还应结合各次整修的特点,进展有针对性的重点整治。

具体要求如下:1. 车辆段应成立整修领导小组,组织、安排、落实整修的各项工作。

2. 进展逐辆的分钩检查。

3. 进展逐辆电气绝缘测试。

4. 对轮对技术状态进展全面普查鉴定。

5. 对轴温报警装置、漏电报警器、漏电检测装置的安装情况和技术状态全面检查。

6. 全面检查灭火器、烟火报警装置和消防锤等消防设施的技术状态。

7. 全数紧固Ⅰ、Ⅱ路电源,主断路器,主接触器,空调各电机,电茶炉,电热器,应急电源等关键电气部件的接线端子;通电带负载30min以上,检测上述端子温升情况。

铁路运用维修规程

铁路运用维修规程

铁路客车运用维修规程第1条《铁路客车运用维修规程》以铁路跨越式发展的工作思路,总揽客车运用全局,既立足于既有客车的技术标准又着眼于发展、兼顾铁路装备现代化的需要,是铁路客车向时速200公里及以上动车组发展的过渡时期客车运用维修管理的基本规程。

第2条铁路客车是铁路旅客运输的重要运载工具。

铁路客车运用维修工作是铁路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运用客车的维修质量直接关系到旅客生命财产的安全。

提供良好设备,保证行车安全,为旅客运输服务,是铁路客车运用维修工作的基本任务。

为加强铁路客车运用技术管理工作,提高运用客车质量,根据铁路运输需要和装备技术的发展,特制定本规程。

第3条铁路客车实行固定配属管理。

客车所属的铁路局、车辆段对客车的维修质量、安全负责。

铁路客车运用维修工作必须坚持质量第一和为运输服务的原则,积极推行按走行公里施修的维修体制,贯彻修、养并重,预防为主的方针,不断加强基础工作,完善运用管理制度,为铁路旅客运输提供质量良好的客车。

第4条从事铁路客车运用维修工作的广大职工须努力学习现代化管理和现代科学技术知识,不断提高现代化管理和技术业务水平,对工作要认真负责,严格执行规章、命令和各项标准,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勇于改革创新,不断提高检修质量,保证质量良好地完成旅客运输任务。

第5条不断加强客车维修基地建设,大力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逐步实现管理信息化、装备现代化、检修专业化、检测智能化。

第6条铁路客车运用维修人员昼夜不间断地工作在运输生产第一线,各级领导必须关心职工生活,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

第7条本规程是国有铁路客车运用维修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

参与国有铁路运营的地方、合资等铁路和路外企业的客车运用维修管理工作,均执行本规程。

第8条本规程由铁道部负责解释、修改。

第9条铁路客车实行固定配属管理,配属工作由车辆部门负责。

车辆部门应根据列车运行图、旅客列车编组表、维修生产需求(含检修率5%、备用率5%)、运行地区的特点、客车技术构造类别,以及集中管理、维修方便的原则做好配属管理工作。

国家铁路局关于发布铁道行业 的公告(技术标准2015年第2批)-国铁科法〔2015〕16号

国家铁路局关于发布铁道行业 的公告(技术标准2015年第2批)-国铁科法〔2015〕16号
国家铁路局关于发布铁道行业 的公告(技术标准2015年第2批)
制定机关
国家铁路局
公布日期
2015.04.30
施行日期
2015.04.30
文号பைடு நூலகம்
国铁科法〔2015〕16号
主题类别
标准化
效力等级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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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铁路局关于发布铁道行业标准的公告
(技术标准2015年第2批)
国铁科法〔2015〕16号
国家铁路局批准发布铁道行业标准TB/T 3188-2007《铁道客车行车安全监测诊断系统技术条件》修改单,修改内容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TB/T 3188-2007《铁道客车行车安全监测诊断系统技术条件》第1号修改单
国家铁路局
2015年4月30日
——结束——

(84)铁辆字308号公布《铁路客车段修规程》的通知

(84)铁辆字308号公布《铁路客车段修规程》的通知

(84)铁辆字308号公布《铁路客车段修规程》的通知1图片格式铁运[1999]88号关于公布《22(23)型客车厂修规程》和《25型双层客车厂修规程》的通知(含《22(23)型客车厂修规程》)铁辆[1996]10号关于发布《25型客车段修规程》和《双层客车段修规程》的通知(含《双层客车段修规程》)(84)铁辆字308号公布《铁路客车段修规程》的通知铁运[2006]27号关于发布《铁路客车运用维修规程》的通知铁运[2001]96号关于印发《25K型客车检修规程》的通知铁运[2002]73号关于印发《25K型客车A4修规程》的通知铁运[2002]74号关于印发《25B型、25C型客车厂修规程》的通知铁运[2004]42号关于印发《铁路桥梁检定评估工作规则》的通知铁运[1999]146号关于印发铁路工务、房建有关管理规则的通知(含《铁路桥隧建筑物大修维修规则》)铁运[1999]146号铁路桥隧建筑物大修维修规则铁运[2006]82号关于对《铁路桥隧建筑物大修维修规则》进行局部修改的通知铁运[2005]59号关于修改《铁路桥梁检定评估工作规则》部分内容的通知铁运[2005]182号关于印发《铁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的通知2文字格式铁科技[2008]205号关于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358条修改内容的通知铁科技[2008]222号关于印发《铁路200-250kmh既有线技术管理办法》的通知铁科技[2009]116号关于印发《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铁科技[2009]212号关于印发《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铁运[2006]146号关于印发《铁路线路修理规则》的通知铁运[2006]227号关于印发《大型养路机械使用管理规则》的通知。

铁总运[2015]29号关于《铁路客车电气装置检修规则(试行)》的通知

铁总运[2015]29号关于《铁路客车电气装置检修规则(试行)》的通知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客车电气装置检修规则2015.1目录1 总则 (7)2 基本要求 (10)3 柴油发电机组 (14)3.1 D级检修标准 (14)3.1.1小功率风冷柴油发电机组 (14)3.1.2大功率柴油发电机组 (15)3.2 E级检修标准 (17)3.2.1小功率风冷柴油发电机组 (17)3.2.2大功率柴油发电机组 (23)3.3 F级检修标准 (33)3.3.1小功率风冷柴油发电机组 (33)3.3.2大功率柴油发电机组 (33)4 E2修检修标准 (34)4.1 (柴油发电机组)附属装置 (34)4.1.1小功率风冷柴油发电机组 (34)4.1.2大功率柴油发电机组 (35)4.2 轴端发电装置 (36)4.3 DC600V/AC380V逆变电源 (38)4.4 DC600V/DC110V充电器 (40)4.5 DC110V/AC220V单相逆变器 (40)4.6 AC380V/DC48V应急电源(981型) (41)4.7 蓄电池组和箱 (41)4.8 车端电气连接器 (43)4.9 控制柜(箱) (44)4.10 空调装置 (46)4.11 电加热器 (47)4.12 制氧装置 (48)4.13 电开水器 (50)4.14 厨房电器 (51)4.15 温水箱 (54)4.16 照明 (54)4.18 电水泵 (56)4.19 电风扇 (56)4.20 旅客列车信息系统 (57)4.21 播音设备 (58)4.22 车载影视系统 (58)4.23 呼唤器 (59)4.24 液位显示仪 (59)4.25 列车电话 (59)4.26 轴温报警装置 (60)4.27 轴端接地装置 (61)4.28 行车安全监测诊断系统及车载信息无线传输装置 (62)4.29 绝缘监测装置(漏电报警器) (63)4.30 烟火报警装置 (63)4.31 紧急断电按钮 (64)5 E3修检修标准 (65)5.1 (柴油发电机组)附属装置 (65)5.2 轴端发电装置 (65)5.3 DC600V/AC380V逆变电源 (65)5.4 DC600V/DC110V充电器 (65)5.5 DC110V/AC220V单相逆变器 (65)5.6 AC380V/DC48V应急电源(981型) (66)5.7 蓄电池组和箱 (66)5.8 车端电气连接器 (66)5.9 控制柜(箱) (66)5.10 空调装置 (67)5.11 电加热器 (67)5.12 制氧装置 (67)5.13 电开水器 (68)5.14 厨房电器 (68)5.15 温水箱 (69)5.16 照明 (69)5.18 电水泵 (69)5.19 电风扇 (69)5.20 旅客列车信息系统 (69)5.21 播音设备 (69)5.22 车载影视系统 (69)5.23 呼唤器 (69)5.24 液位显示仪 (69)5.25 列车电话 (70)5.26 轴温报警装置 (70)5.27 轴端接地装置 (70)5.28 行车安全监测诊断系统及车载信息无线传输装置 (70)5.29 绝缘监测装置(漏电报警器) (70)5.30 烟火报警装置 (71)5.31 紧急断电按钮 (71)6 E4修检修标准 (72)6.1 (柴油发电机组)附属装置 (72)6.1.1小功率风冷柴油发电机组 (72)6.1.2大功率柴油发电机组 (74)6.2 轴端发电装置 (77)6.3 DC600V/AC380V逆变电源 (77)6.4 DC600V/DC110V充电器 (80)6.5 DC110V/AC220V单相逆变器 (80)6.6 AC380V/DC48V应急电源(981型) (81)6.7 蓄电池组和箱 (82)6.8 车端电气连接器 (84)6.9 控制柜(箱) (84)6.10 空调装置 (87)6.11 电加热器 (90)6.12 制氧装置 (91)6.13 电开水器 (93)6.14 厨房电器 (94)6.16 照明 (100)6.17 废排风机 (101)6.18 电水泵 (101)6.19 电风扇 (102)6.20 旅客列车信息系统 (102)6.21 播音设备 (103)6.22 车载影视系统 (104)6.23 呼唤器 (105)6.24 液位显示仪 (106)6.25 列车电话 (106)6.26 轴温报警装置 (107)6.27 轴端接地装置 (108)6.28 行车安全监测诊断系统及车载信息无线传输装置 (109)6.29 绝缘监测装置(漏电报警器) (111)6.30 烟火报警装置 (111)6.31 紧急断电按钮 (112)7 E5修检修标准 (113)7.1 (柴油发电机组)附属装置 (113)7.1.1小功率风冷柴油发电机组 (113)7.1.2大功率柴油发电机组 (113)7.2 轴端发电装置 (113)7.3 DC600V/AC380V逆变电源 (113)7.4 DC600V/DC110V充电器 (113)7.5 DC110V/AC220V单相逆变器 (113)7.6 AC380V/DC48V应急电源(981型) (113)7.7 蓄电池组和箱 (113)7.8 车端电气连接器 (114)7.9 控制柜(箱) (114)7.10 空调装置 (114)7.11 电加热器 (114)7.12 制氧装置 (114)7.14 厨房电器 (114)7.15 温水箱 (114)7.16 照明 (115)7.17 废排风机 (115)7.18 电水泵 (115)7.19 电风扇 (115)7.20 旅客列车信息系统 (115)7.21 播音设备 (115)7.22 车载影视系统 (115)7.23 呼唤器 (115)7.24 液位显示仪 (115)7.25 列车电话 (115)7.26 轴温报警装置 (115)7.27 轴端接地装置 (115)7.28 行车安全监测诊断系统及车载信息无线传输装置 (116)7.29 漏电报警器(绝缘监测装置) (116)7.30 烟火报警装置 (116)7.31 紧急断电按钮 (116)8 附件 (117)附件A 电气装置分类表 (117)附件B 电气装置紧固扭矩要求 (119)附件C 柴油机冷却液标准 (121)附件D 轴端发电装置试验项目 (122)附件E DC600V电源装置试验项目 (123)附件F 蓄电池测试参数 (127)附件G 车端电气连接器试验项目 (130)附件H 制氧装置试验项目 (131)附件I 绝缘监测装置(漏电报警器)功能检验方法 (134)附件J 电器元件检修试验方法 (135)1 总则1.1 客车电气装置(以下简称车电装置)包括供电装置、输配电装置、用电设施及附属安全装置(分类见附件A),是铁路客车的基本配置和重要设施。

铁路车辆安全管理规则

铁路车辆安全管理规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加强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车辆部门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障铁路运输安全、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安全管理规定》(铁总安监【2015】10号),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总公司及所属单位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国铁控股企业、实施委托运输管理的合资铁路企业、国铁受委托实施调度指挥的铁路企业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应符合本规则有关规定.第三条车辆部门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保障铁路运输安全、车辆设备质量安全、劳动安全等生产安全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推行安全风险管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第四条车辆部门要坚持“三点共识”和“三个重中之重”,以创新发展为主线,以落实“安全管理规范化、现场作业标准化、检查整治常态化”为重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安全管理、过程控制、责任落实”等体系和安全工作制度建设,持续强化安全管理基础,确保车辆安全持续稳定。

第五条要坚持“安全第一、以人为本、风险管理、基础取胜、从严管理”的基本原则,始终把安全作为车辆部门各项工作的生命线,始终把确保安全放在各项工作首位,以保证高铁、客车和劳动安全为重点,准确把握铁路车辆安全风险全系统性、全过程性和易发多变性特点,突出管理问题是主要风险源,强化源头控制,严把关键环节,落实管理责任,防范安全风险,要狠抓基层、基础、基本功,强化车辆段(含动车段、动车客车段、客车车辆段,货车车辆段,下同)和车间管理,加强班组建设,严格现场控制,全面提高车辆部门安全管理水平。

第六条总公司所属单位分管车辆的负责人对本单位车辆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要按照领导负责、分工负责、专业负责和岗位负责的要求,明确车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车辆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车辆部门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车辆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车辆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铁路客车运用维修规程》(2015)22

《铁路客车运用维修规程》(2015)22

《铁路客车运用维修规程》(2015)22铁路客车运用维修规程目录第一章总则 (6)第二章基本要求 (8)第三章客车车辆管理 (11)客车配属 (11)客车转属 (12)客车借用 (13)客车代管 (14)客车报废 (14)路用车 (16)国际联运客车 (18)专运客车 (19)自备客车 (19)地方客车 (20)第四章运用检修 (21)日常检修 (21)专项检修 (22)客车整修 (23)客车辅(A1)修 (24)临客整备 (24)第五章质量管理 (26)质量标准 (26)质量监督 (26)质量分析 (27)质量追溯 (27)第六章客车运用 (29)列车编组 (29)列车运行 (31)车辆摘挂 (37)客车加挂 (39)客车回送 (40)客车试运行 (41)客车存放 (42)客车添乘 (42)第七章库列检、客列检、车辆乘务组 (45) 库列检 (45)客列检 (47)车辆乘务组 (52)第八章行车设备故障管理 (58)应急处置 (58)客车故障调查处理 (59)第九章客车安全监控 (61)地面动态检查 (61)车载监测 (62)第十章客车防火与防冻 (64)客车防火 (64)客车防冻 (68)第十一章爱车工作与备品管理 (70)爱车工作 (70)备品管理 (72)第十二章基础管理 (73)工作制度 (73)标准化管理 (76)信息化管理 (76)职工培训 (77)第十三章附则 (79)附件1 术语解释 (80)附件2 客车运用限度表(备注:车轮踏面剥离测量方法) (83)附件3 列车干线绝缘测试值表 (88)附件4 客车检修周期表 (90)附件5 运用客车出库质量标准 (91)附件6 库列检折返检修作业范围 (105)附件7 运用客车专项检修、项目、周期及要求 (106)附件8 客车整修项目及要求 (116)附件9 客车辅(A1)修质量标准 (119)客车辅(A1)修限度表 (122)附件10 柴油发电机组及附属装置专项检修标准 (123)附件11 制动机试验 (130)附件11-1单车试验 (130)附件11-2列车试验 (136)附件12 铁路机车车辆工厂、车辆段、客整所、跨局客列检、检修车间简称代码 (138)附件13 全路发电车应急补油点设置表 (147)附件14 全路应急吸污点设置表 (148)附件15 客车标记速度规定 (149)附件16 客车配属年报 (150)附件17 客车报废年报 (153)附件18 客车报废表 (154)附件18-1 客车报废记录单 (154)附件18-2 客车报废核准表 (156)附件18-3 客车报废汇总统计表 (157)附件19 车辆维修记录簿(车统-81) (158)附件20 旅客列车技术状态交接簿(车统-181) (159) 附件21 乘务员签到簿(车统-84) (161)TG/CL109-2015第一章总则第1条铁路客车是铁路旅客运输的重要运载工具,运用维修工作是铁路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维修质量直接关系到旅客生命财产安全。

铁路客车专用检修设备检修维护管理细则题库(135道)

铁路客车专用检修设备检修维护管理细则题库(135道)

铁路客车专用检修设备检修维护管理细则1、《贵阳车辆段铁路客车专用检修设备检修维护管理细则》贵辆技〔2017〕220 号自()起执行。

——[单选题]A 43069B 43099C 43434D 43464正确答案:A2、设备检修模式包括()。

——[单选题]A 自主修B 合作修C 委外修D 以上全部正确答案:D3、原则上探伤类设备小修周期为()个月,大修周期为()年。

——[单选题]A 3、5B 3、6C 1、5D 1、6正确答案:A4、检测、试验、专用机加工类设备小修周期为()个月,大修周期为()年。

——[单选题]A 1、5B 1、6C 3、5D 3、6正确答案:D5、当设备的多种检修修程重叠时,以高级修程为主。

各级修程可提前或延后进行,提前或延后时间为小修()个月、大修()年。

——[单选题]A 1、2B 3、2C 1、1D 3、1正确答案:D6、设备的检修应在保证质量前提下尽快完成,原则上小修不超过()个工作日,大修不超过()个工作日。

——[单选题]A 3、45B 5、45C 3、15D 5、15正确答案:A7、轮辋、轮轴超声波自动探伤机的巡检周期(),小修周期()和大修周期()。

——[单选题]A 每周、1个月、6年B 每班、3个月、3年C 每周、3个月、6年D 每班、3个月、5年正确答案:D8、不属于轮辋、轮轴超声波自动探伤机小修范围的部件是()——[单选题]A 轮辋超声单元B 气动系统C 车轴超声单元D 上下料机构正确答案:D9、在轮辋、轮轴超声波自动探伤机巡检时,应目视检查超声耦合系统中耦合水箱液位、耦合液状态和管路流通情况,并()对过滤器进行清理。

——[单选题]A 每班B 每月C 1年D 3年正确答案:B10、在轮辋、轮轴超声波自动探伤机小检时,不属于轮辋超声单元检修范围的是()——[单选题]A 轮辋超声电子单元B 轮辋探头C 轮辋探头夹具D 探头加紧机构正确答案:D11、多通道客车轮轴、车轮轮辋超声波探伤仪的巡检周期(),小修周期()和大修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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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CL276-2015铁路客车专用检修设备检修维护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则适用于铁路客车专用检修设备(简称客车专用设备)的检修、维护和管理,明确了设备管理职责、管理制度、人员要求、维护检修等各项内容。

第二条本规则所指客车专用设备包括:探伤、试验、检测设备及其他重点专用设备等。

第三条铁路局应参照本规则制定客车专用设备检修维护管理细则,确定设备的检修周期及维护标准,在保证设备质量的前提下,逐步扩大状态修施修范围。

车辆段要结合实际制定检修维护作业指导书,实现管理规范化、作业标准化,确保客车专用设备检修维护质量。

第二章综合管理第四条基本原则。

客车专用设备检修维护管理工作实行总公司、铁路局、车辆段三级管理,采用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相结合的模式。

各单位须落实客车专用设备检修维护“定岗、定员、定量、定责”和“包人、包机、包修”(四定三包)制度。

第五条职责分工。

(一)铁路总公司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客车专用设备检修维护管理规则;2.负责检查、指导客车专用设备检修维护管理工作。

(二)铁路局职责。

1.负责制定客车专用设备检修维护管理细则;2.负责客车专用设备的年度更新改造、大修工作;3.负责指导车辆段制定设备检修、维护作业指导书及设备操作规程;4.负责客车专用设备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考核;5.负责指导车辆段对客车专用设备检修人员的技术培训。

(三)车辆段职责。

1.负责客车专用设备管理、使用、养护、维修工作;2.负责制定设备检修维护管理岗位职责,确定岗位工作内容、标准、责任;3.负责编制检修、维护作业指导书及设备操作规程;4.负责编制提报客车专用设备年度更新改造、大修建议计划,并根据上级下达的计划组织实施;5.负责编制客车专用设备检修计划,并组织实施;6.负责客车专用设备使用、维修人员的配置、培训、考核和岗位资格管理。

第六条管理制度。

(一)检修维护管理制度。

车辆段应建立客车专用设备日常维护管理制度,明确设备日常维护流程、作业标准和维护管理责任,并加强监督、检查,保证设备技术状态良好。

车辆段应制定定期检修相关制度,提报年度检修计划,铁路局应合理安排检修费用,加强设备检修质量控制,按期完成设备检修任务。

(二)作业指导书管理制度。

车辆段应根据检修规则,结合实际制定巡检、小修及其他自主检修项目的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是检修维护人员现场作业、管理人员检查指导的基本依据。

设备管理人员应加强作业指导书执行情况的写实检查,及时修订完善。

(三)无故障运行考核制度。

车辆段须建立客车专用设备的设备无故障运行考核制度,设备无故障率计算公式如下: 设备%100工作时间故障影响时间-工作时间无故障率⨯= (四)故障应急抢修制度。

车辆段应建立客车专用设备故障处理快速反应机制和应急预案,并加强客车专用设备备品备件管理和易损易耗件储备,设备出现故障须及时处理,恢复设备性能,保证设备正常使用。

(五)标准化活动制度。

车辆段须制定标准化活动措施,围绕基础管理、设备质量、作业流程、人员素质、工作环境等方面,开展段、车间标准化建设活动。

铁路局每年组织验收。

(六)台账管理制度。

车辆段应建立设备履历簿、设备台账,规范填写巡检和检修记录,明确保存期限。

设备履历簿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1.产品说明书和合格证;2.设备原理图、电气图、结构图、设备基础图等图纸资料;3.易损件目录及图纸;4.设备安装试运行验收交接单;5.设备改造、改进的方案、图纸资料。

(七)设备质量评价制度。

车辆段对设备故障记录收集,定期汇总分析,结合春、秋检及设备专项检查等发现的设备质量问题,每半年开展一次设备综合质量评价,其质量评价结果输入EMIS系统。

综合质量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设备对检修工艺的适应性、设备故障率、售后服务质量等。

出现重大设备故障、事故的,即时组织分析,分析结果涉及设备质量缺陷的,其结果输入EMIS系统。

第七条人员素质。

(一)人员配备。

铁路局车辆处、车辆段应配备客车专用设备技术管理人员,指导客车专用设备检修、维护、管理工作。

车辆段应根据检修维护工作量配齐专业技术及维修人员。

(二)基本素质。

客车专用设备技术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维修人员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能全面掌握设备技术性能与维护使用要求,具有快速判断、处理设备故障的能力。

(三)岗位培训。

铁路局负责指导车辆段制定专用设备检修、维护人员培训计划;车辆段负责对专用设备管理、使用和维修人员的技术业务进行培训。

培训工作纳入年度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并按期组织实施。

(四)持证上岗。

从事客车专用设备使用、检修维护的人员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车辆段负责管理及定期考核。

第八条检修维护费用。

铁路局应合理安排年度客车专用设备检修维护及更新改造费用,保证客车专用设备不失修。

第九条检修维护质量。

设备日常维护及检修须严格执行作业指导书质量标准要求。

客车专用设备委外修、原则上由原设备生产厂家或铁路局认可的检修单位承担,相关要求应纳入检修合同约定。

客车专用设备大、项修后的安装、调试工作由承修单位负责,使用单位参与配合,设备验收交接前,应进行相应的功能测试、人员培训、资料交接。

客车专用设备大、项修须明确重要零部件检修质量保证期,在检修周期内发生故障应分析追究检修单位责任,进行赔偿或免费修复。

第十条检查和评比。

各级管理人员定期到现场检查客车专用设备检修维护和使用情况,并填写检查记录簿。

重点对规章制度建设、岗位职责、作业指导书内容以及设备检修质量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方法并督导整改。

车辆段每季度对设备检修、使用、维护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评比,检查情况报铁路局;铁路局每半年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和评比。

第三章设备日常使用维护第十一条设备的日常使用维护包括点检、巡检、日常维护保养、校验及标定。

点检主要是设备状态检查,设备运转时间记录等;巡检主要是确认设备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技术状态,确保设备运行平稳正常;日常保养主要是对设备进行清洁与润滑;校验是对设备技术性能进行核查;标定是使用标准仪器、试件对设备技术性能进行检测是否符合标准并调整。

第十二条点检。

(一)车辆段负责根据设备的实际情况确定点检流程和点检的具体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应包括检查设备的机械、电气、液压、气动、微控、传导等部件的技术状态,并对设备进行清洁润滑。

(二)每班开工前设备操作者应按点检内容逐项进行点检,保持设备外观状态、紧固状态、润滑状态、清洁状态良好,正常运转,并认真填写《设备点检、运转记录卡》(附表1)。

点检记录保存期为1年。

(三)设备管理技术人员应定期对点检记录填写情况检查。

第十三条巡检。

(一)设备维修人员按作业指导书定期进行巡检。

(二)巡检时必须携带常用工具及测量器具,对设备的机械、电气、液压、气动、微控、传导等组成部分进行常规性检查。

(三)巡检时,应了解设备使用情况,查看《设备点检、运转记录卡》,确认设备状态,发现设备异常应及时处理,将检查的结果、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逐项填写在《设备巡回检查记录簿》(附表2)上,并与操作者共同签字确认。

(四)设备管理技术人员应对巡检情况定期检查。

第十四条日常维护保养。

(一)日常维护保养的基本要求为整齐、清洁、润滑。

1.整齐:工具、工件、附件放置整齐,设备零部件及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紧固、无松动;2.清洁:设备内外清洁;各部位不漏油、不漏水、不漏气、不漏电;3.润滑:按时加油、换油,油量、油质符合要求,油壶、油枪、油杯、油嘴齐全,油标明亮,油路畅通。

(二)轮班使用的设备,操作者应对上班次设备运行情况进行签字确认,并根据设备运转情况填写交接班记录。

第十五条校验及标定。

(一)客车专用设备的校验、标定由操作者、工长、质检员及检修工艺文件要求的人员共同完成,操作者应打印或填写相关记录,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交由使用车间保存。

(二)设备上的计量器具,须经计量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所用标准应符合总公司计量管理的具体规定。

对无法量值溯源的计量器具采取比对核查方式进行。

(三)对于拆装困难的计量器具,可采用标准件比对、整机比对核查的方式进行。

第四章设备检修第十六条客车专用设备检修按照定期检修、按状态实施项修、减少临修的检修原则,确保设备技术状态良好。

第十七条设备修程。

客车专用设备的定期检修分为小修、大修。

小修以全面检测、维修更换失效零件为主;大修以恢复设备性能和状态为主,大修后各项检测指标须达到新造出厂精度标准;更换专用设备部件属固定资产的,不属于大修范围。

客车专用设备状态修分为项修、临修。

对使用过程中发现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的部件,经鉴定后可实施项修;对使用中发生的故障和隐患及时进行临修。

第十八条检修模式。

设备检修模式包括自主修、合作修、委外修。

自主修是车辆段设备维修人员自主开展的设备检修模式。

合作修是以车辆段设备维修人员为主和原设备生产厂家或取得铁路局认可的单位共同检修的模式。

委外修是因车辆段维修能力制约无法达到设备维修质量标准,采用由原设备生产厂家或取得铁路局认可的单位进行检修的模式。

原则上车辆段应以自主修为主,可根据自身检修能力、人员技术水平等情况实行合作修、委外修。

设备委外修理时,设备使用单位维修人员应全程参与学习,逐步提高自主修率。

第十九条检修周期。

客车专用设备检修周期原则上小修3-6个月、大修5-8年,铁路局可根据设备实际使用情况、结合设备具体技术状态调整。

当多种检修修程重叠时,以高级修程为主。

各级修程可以提前或延后进行,提前或延后时间为小修3个月、大修1年。

客车专用设备检修周期调整及设备报废申请,须由车辆段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设备技术状态进行鉴定。

第二十条检修标准。

客车专用设备的各级检修原则上按本规则规定的检修项目进行,其中项修根据大修相关技术项点开展,做到不漏检、不漏修,高级修程的检修范围应涵盖低级修程的全部内容。

第二十一条检修要求。

(一)设备发生故障时,设备操作者应及时报修,设备维修人员及时处理,修复完毕后与设备操作人员共同签认。

(二)设备小修应根据计划实施,检修完毕后,由设备管理人员组织设备使用者、设备修理人员进行质量验收。

(三)客车专用设备项修、大修前,使用单位应依据检修技术标准结合设备实际状况,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设备维修人员、使用人员、承修方进行修前会检,制定检修计划,明确检修内容、检修标准、检修时间、费用预算,并组织实施;项修、大修理完毕后,由使用单位负责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设备使用、维修人员及承修方共同参加,委外修按照合同要求进行质量验收。

(四)铁路局要组织制定设备部件项修的实施范围。

设备维修单位在巡检、小修过程中,应对项修部件的性能指标进行检测,性能达不到使用要求时由车辆段主管领导组织鉴定后实施项修。

项修检修标准参照设备大修检修标准相关内容执行。

车辆段负责项修施修质量验收,建立健全项修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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