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文明单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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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

甘肃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

甘肃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全省文明单位的创建、评选、表彰工作,不断提高创建水平,使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央文明委《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建文明单位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把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谐社会建设任务有机结合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载体,是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的有效途径。

第三条省级文明单位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谐社会建设协调发展并取得优异成绩,能够在全省发挥先进示范作用的单位,是省委、省政府授予单位的省级综合性最高荣誉称号。

第四条创建文明单位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以加强班子建设、道德建设、文化建设、科学管理为重点,以提高职工科学文化素质、提高生产业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创造优美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为主要内容,以建设学习型、诚信型、服务型、节约型、创新型、和谐型单位为目标,坚持从群众最欢迎的事情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情改起,积极主动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让人民群众从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促进单位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第二章评选标准第五条省级文明单位评选标准:(一)领导班子坚强有力。

单位领导班子能够认真学习、贯彻、实践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把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机构健全、计划周全、措施具体、人员落实、制度完善、管理科学、经费保证、工作到位,并取得明显实效。

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开拓创新,勤政廉政,以身作则,在创建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受到群众好评。

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得到加强,近两年党组织建设受到上级党委的表彰。

省级文明单位考评指标体系

省级文明单位考评指标体系

材料审核 问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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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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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问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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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问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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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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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评 项 目Leabharlann 考评指标考评内容及标准
考评方法 标准分值 考评得分
1)强化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制度; 2)对重要的生产场所和生产环节开展经常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II-25 安全生产 3)有严格的违反安全生产制度的处罚规定并在实践中严格执行; 4)制定有安全生产事故紧急处置预案; 5)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 I-6 安 II-26 全 治安防范 管 理 1)有严格的门卫值班制度和节假日领导值班制度; 2)对重点部位有特殊的技术防范措施; 3)生产办公等各种公共场所按照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 1)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 2)对在岗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文化教育,在职工中确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 II-27 安全文化 安全理念; 3)在单位一些重要场所设有安全提示的宣传内容; 4)引导、教育员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生产经营型单位主要经济指标居于本省同行业前列;服务型单位工作规范,服 II-28 业绩突出 务热情,业务工作处于本省同行业领先水平;党政机关廉洁高效,勤政为民,群 材料审核 5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4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4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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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评 项 目
考评指标
考评内容及标准
考评方法 标准分值 考评得分
1)有政(企)务公开的制度规定; 2)设置固定的政(企)务公开栏或其它固定的公开方式; 3)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时公开。 1)建立专家咨询制度,重大决策的制定实行专家论证; II-19 2)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涉及单位发展和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由职代会讨 科学决策 论通过。 1)单位建立帮扶困难职工制度,职工生活遇到特殊困难时能及时得到关心帮助; 2)重大节日单位主要领导对困难职工和离退休职工进行走访慰问; II-20 3)单位积极创造条件,帮助职工解决住房、水电气暖供应、通勤等工作生活中的 I-5 关心职工生活 实际问题; 民 4)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定期组织职工体检和体质测定。 主 1)干群关系和谐,职工对领导班子满意率超过85%; 和 II-21 谐 人际和谐 2)职工人际关系融洽,工作上相互支持帮助,生活上相互关心。 1)单位有适宜的文体活动场所; II-22 2)办公区域、职工集中居住区域有文体活动室、图书阅览室; 活动设施 3)室内外活动场所都配备有丰富的活动器材并有专人管理维护。 1)建有多种文体活动团队; 2)每年组织职工文艺展演、体育比赛。平时坚持工前操、工间 II-23 文体活动 操活动; 3)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种活动并受到好评奖励。 II-24 单位职工经常参加文体活动的人数超过50%以上。 职工参与率 II-18 政(企) 务公开

省级文明单位考核细则

省级文明单位考核细则

省级文明单位考核细则一、总则为了进一步推进我省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强化单位文明行为规范,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我省特制定省级文明单位考核细则。

此细则适用于全省范围内所有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二、考核内容(一)单位人员素质1.人员操守: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言行举止大方得体,以身作则,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2.服务态度:对待服务对象的态度友好、热情、耐心,努力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的服务。

3.安全管理:积极参与单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有效防范安全风险,保障员工和社会大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单位文化建设1.文化理念:明确单位的核心价值观念,使员工形成共同的文化认同和价值追求。

2.企业公益: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3.员工培养:注重员工的职业发展和人格修养,提供良好的培训和晋升机制。

(三)单位创新能力1.科技创新:鼓励单位积极投入科技研发领域,提高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水平。

2.管理创新:积极探索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方法,提升单位的整体管理水平。

3.业务创新:开拓新的业务范围和渠道,不断推陈出新,适应市场的变化。

(四)社会责任1.环境保护: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积极推行绿色生产、节能减排。

2.返乡助农:鼓励单位开展助农活动,支持当地农民的农产品销售和加工。

3.公益慈善: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关心弱势群体,帮助他人。

三、考核方法(一)随机抽查组织专业考核团队对文明单位进行随机抽查,对抽查对象进行实地走访、记录,详细了解单位在各个方面的运营情况和文明行为。

(二)年度报告各单位每年提交一份详细的年度报告,包括单位文明行为的改进情况、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等。

报告应由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并附上相应的证明材料。

四、考核结果及奖励措施(一)优秀文明单位:1.被评为优秀文明单位的单位将获得奖牌和荣誉证书,享有相关荣誉标识权益。

2.获得优秀文明单位的单位将被列为省级文明单位,享受相关优待政策。

(二)先进个人:1.优秀文明单位、部门或个人可以提名先进个人,评选对象应得到评选小组的认同。

山东文明单位奖励标准

山东文明单位奖励标准

山东文明单位奖励标准山东省文明单位评选是对全省各类单位文明创建工作的一种表彰和奖励制度,旨在激励和引导各类单位积极参与文明创建,推动全社会文明建设。

为了规范山东省文明单位评选工作,特制定了山东文明单位奖励标准,以便各单位了解评选标准,提高文明创建水平。

一、评选对象。

山东省文明单位评选对象包括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机关单位等各类组织,无论单位规模大小、性质、行业等均可参与评选。

二、评选标准。

1. 法律遵纪,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不得存在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

2. 社会责任,单位要履行社会责任,关心员工福祉,积极参与公益事业,为社会做出贡献。

3. 文明办公,单位办公环境整洁,工作秩序井然,员工文明礼貌,无涉黄、赌、毒等不良行为。

4. 环保节能,单位要注重环保工作,推行节能减排,积极参与环保宣传和活动。

5. 文明生产,单位生产过程中无违法违规行为,产品质量合格,服务态度良好。

6. 文化建设,单位要注重文化建设,举办各类文艺活动,培养员工文化素质,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7. 社会形象,单位形象良好,无负面新闻报道,社会评价较高。

三、奖励措施。

获得山东省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将获得以下奖励:1. 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作为单位的荣誉标志。

2. 参与省级文明单位代表团,参加全国文明单位评选活动。

3. 获得一定数额的奖金资助,用于单位文明创建和发展。

4. 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的单位将享受相关政策倾斜和扶持。

四、评选程序。

1. 推荐阶段,各市县级文明办将组织开展文明单位推荐工作,确定推荐名单。

2. 评审阶段,省级文明单位评审委员会将对推荐名单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单位。

3. 颁奖和宣传,对获奖单位进行颁奖和宣传,提高单位的社会形象和知名度。

五、结束语。

山东省文明单位评选工作的开展,有力地推动了全省各类单位的文明创建工作,激发了单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全省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希望各单位能够按照山东文明单位奖励标准,不断提升文明创建水平,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文明单位细则

文明单位细则

甘肃省文明单位测评细则甘肃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7月说明一、制订依据根据《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暂行办法》(文明委…2003‟9号)和《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文明城市建设管理办法>等六个管理办法的通知》(省委发…2007‟17 号)精神, 参照中央文明办《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制订本细则。

二、申报条件1.申报省级文明单位,必须符合《甘肃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规定的评选标准。

2.申报前两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评为省级文明单位:①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出现违纪违法行为,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记大过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②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刑事案件的;③单位干部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现计划外生育或非法收养,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④被县级以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黄牌警告、限期整改的;⑤单位行风、政风评议或效能建设在市、县(区)排名后三名的;⑥涉及重大泄密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⑦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严重问题、被通报批评的;⑧有其他违反《甘肃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中一票否决情况发生的。

三、测评说明1.文明单位测评采用“实地考察”、“材料审核”、“听取汇报”、“问卷调查”四种方法进行。

2.文明单位测评实行100分制计算。

3.被测评单位不便涉及某项指标的,应书面说明情况。

4.被测评单位提供的档案材料必须符合下列要求:①提供的档案材料应为测评前两个年度的资料;②档案资料为电子文档或纸质文件;③档案资料须按“测评项目”分类编辑或装订成册,并按“测评内容”编写目录,注明页码。

5. 各市(州)、县(市、区)级文明单位的测评工作,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6. 本细则由甘肃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说明和解释。

甘肃省文明单位测评细则测评项目测评内容分值测评方法评分标准得分Ⅰ—1 创建工作机制1、领导班子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领导班子创建思路清晰,创建目标明确,创建措施得力。

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标准、实施细则

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标准、实施细则

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根据《湖北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的精神,结合我院的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在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院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日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

第三条学院“文明处室(单位)”、“文明职工”、“文明班级”、“文明寝室”、“文明学生”是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中取得优异成绩,经总结检查,在考核评比的基础上,由精神文明领导小组和院党委分别批准授予的荣誉称号。

第四条文明单位建设,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持三个文明一起抓,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水平、科学文化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推动学院各项工作不断发展。

第五条院内各系处、学生班级均参加文明创建活动。

各系处的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落实本系处文明单位建设的各项工作,认真组织本系处干部职工积极参加争创“文明处室”、“文明职工”活动,并保证院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任务和要求在本系处得到落实。

学工处、团委具体负责落实学生的文明创建工作,认真组织全体学生开展争创“文明班级”、“文明寝室”、“文明学生”的活动。

第二章文明单位标准第六条文明处室标准(一)政治思想好。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开展以“五爱”(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三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为基本内容的爱国主义教育和精神文明活动;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团结奋进,求实创新,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团结协作好。

系处领导要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领导之间协商共事,职责分明,互相支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闹无原则纠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为人正直,率先垂范;根据本职工作的实际需要,经常开展调查研究,注重实效;团结群众,依靠群众,带领系处人员以良好的精神面貌投入到工作中去。

河南省省级文明单位考评细则

河南省省级文明单位考评细则

河南省省级文明单位考评细则一、考评指标1.组织管理指标组织管理是衡量一个单位文明程度的关键指标,包括党建工作、组织机构、责任制以及内部制度建设等。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党建工作机构,完善党员培训和考核制度,切实加强组织建设,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工作创新指标工作创新是衡量一个单位发展程度的关键指标,包括科技创新、文化创意、管理创新以及技术改造等。

单位应当积极推进技术创新,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提高研发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3.社会责任指标社会责任是衡量一个单位社会形象的关键指标,包括环境保护、社会公益、员工福利以及社会公正等。

单位应当严格遵守环境法律法规,积极开展环境保护活动,关心员工的身心健康,注重员工的培训和发展,扶持弱势群体,为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4.党风廉政指标党风廉政是衡量一个单位廉洁风险的关键指标,包括党风廉政建设、廉洁从业、防腐倡廉以及反腐败等。

单位应当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反腐败机构,加强廉洁从业教育,提高员工廉洁自律意识,保持良好形象。

二、考评程序1.自愿报名各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自愿报名参加省级文明单位考评。

报名材料包括单位介绍、发展规划、组织结构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2.初审评定由省级文明单位考评委员会进行初审评定,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对单位进行实地考察。

3.正式评估通过初审的单位将进行正式评估,考核内容包括组织管理、工作创新、社会责任以及党风廉政等方面。

评估过程中将组织专家进行深入的调研和个别面对面交流,以全面了解单位的实际情况。

4.答辩和公示通过正式评估的单位将进行答辩和公示,答辩内容包括单位在各个考核指标上的实施情况和取得的成绩,公示时间一般为一个月。

5.最终评定根据评估结果和答辩情况,省级文明单位考评委员会将综合评定各单位的文明程度,评选出省级文明单位。

6.奖励和激励评选出的省级文明单位将享有相应的荣誉称号和奖励,并享受相关政策的激励和扶持。

同时,省级文明单位考评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以鼓励其它单位向其看齐。

江西省文明单位测评标准

江西省文明单位测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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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严格执行“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制,消灭“四害”达标,单位院内外环境清洁整齐,无脏、乱、差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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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全面实现工作和生活区环境的净化、绿化、亮化、美化,院内无乱放养禽畜,为干部职工创造了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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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保制度健全,措施落实,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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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业企业建立了切实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有关环境污染控制指标达到国家环保标准。机关、事业单位及服务性单位无污染乱排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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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项目
测 评 内 容


取消评选
资格项目
1、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出现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内、行政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2、被县级以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黄牌警告、限期整改。

3、单位干部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现计划外生育或非法收养。

4、单位内部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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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积极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注重单位文化建设,塑造单位良好形象,单位内部有较强的凝聚力,单位干部职工主人翁意识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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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二十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人人皆知,人人皆行。积极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在社会上做好市民、在单位上做好员工、在家庭做好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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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落实卫生防疫制度,注重对干部群众及家属的健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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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认真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生育率100%。

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实施方案

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实施方案

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实施方案省级文明单位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和目标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单位的文明形象和社会责任感的重视程度不断增加。

省级文明单位是指在单位管理、服务质量、员工素质等方面表现出色的单位,具有示范引领作用,能够在全省范围内推动文明建设和社会进步。

本方案旨在通过指导省级文明单位的创建和实施,提升单位的整体形象和竞争力,推动全省文明建设的良性发展。

二、创建条件和标准1.创建条件(1)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如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2)单位的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3)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明确,具备相应的能力和素质;(4)单位在本地区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

2.创建标准(1)单位管理制度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2)单位服务质量高,能够满足用户需求,并能积极响应用户投诉和建议;(3)单位员工遵守职业道德,形成良好的工作风气;(4)单位对社会公益活动有一定贡献,能够积极参与社会责任承担。

三、创建步骤和措施1.创建步骤(1)组织筹备:省级文明单位的创建由省级文明单位评选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管理,成立筹备组,确定创建计划和工作方案,并组织相关单位参与。

(2)信息收集:收集参评单位的相关信息,包括单位的管理制度、服务质量、员工素质以及社会影响力等。

(3)评估评审:对参评单位进行评估和评审,根据创建条件和标准进行综合评分,确定省级文明单位的评选结果。

(4)公示和宣传:将评选结果在媒体上进行公示,并组织宣传活动,提高评选结果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5)享受优惠政策:被评选为省级文明单位的单位将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包括财政资金支持、税收减免等。

2.创建措施(1)强化规章制度建设:单位应完善各项制度和规章,并确保实施到位,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制度和规章进行修订和完善。

(2)提升服务质量:单位应注重用户需求,完善服务流程和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和用户满意度。

(3)加强员工培训:单位应加强员工素质的培养和提升,通过培训、考核等方式,提高员工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

四川省省级文明单位测评细则 - 四川文明网

四川省省级文明单位测评细则 - 四川文明网

四川省省级文明单位测评细则
(2013年版)
说明
一、制订细则的依据
按照中央文明委《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暂行办法》(文明委〔2003〕9号)和中央文明办2012年公布的《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试行)》的要求,结合四川省实际,在《四川省省级文明单位验收细则(2009年版)》的基础上,制定《四川省省级文明单位测评细则》。

二、文明单位的涵义
文明单位是由地方党委、政府授予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示范带头作用好的单位的综合性荣誉称号。

三、申报的范围及条件
申报省级文明单位,除符合《四川省文明单位建设与管理办法》的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省级文明单位的申报范围:全省县(市、区)的局、委、办及以上相当级别独立的行政机关;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有特殊意义和影响力的其它单位。

2.申报前一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省级文明单位:主要领导严重违纪和违法;单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事故;单位员工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四、测评项目的设置
测评细则设置七个项目,分别是组织领导好、思想建设好、生产工作好、社会新风好、文化建设好、示范带头好和特色指标。

满分为100分。

五、测评数据采集的方式
数据采集主要使用实地考察、材料审核、问卷调查三种方法。

省级文明单位奖励标准

省级文明单位奖励标准

省级文明单位奖励标准省级文明单位奖励标准是对各级文明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的具体标准和措施。

为了更好地推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激励各单位不断提升文明水平,省级文明单位奖励标准应当明确、合理、公正,具有一定的激励作用,能够有效地引导各单位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首先,对于省级文明单位的奖励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单位的综合文明水平。

这包括单位的文明管理水平、员工的文明素质、单位的社会责任感、单位的环境保护意识等方面。

具体来说,可以从单位的文明管理制度健全程度、员工的文明行为表现、单位的社会公益活动参与度、单位的环保措施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评定,以此为依据确定奖励的等级和幅度。

其次,对于省级文明单位的奖励标准,还应当考虑单位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

在当前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创新和发展是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

因此,省级文明单位奖励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单位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产品创新等方面的表现,以及单位的发展潜力和发展前景,对于这些方面的表现突出的单位应当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激励,以鼓励其不断创新和发展。

另外,对于省级文明单位的奖励标准,还应当考虑单位在社会责任方面的履行情况。

一个文明单位应当不仅仅是在经济上取得成功,更应当在社会责任履行方面有所作为。

因此,省级文明单位奖励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单位在公益慈善、扶贫济困、教育支持、环保等方面的表现,对于这些方面表现突出的单位应当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激励,以鼓励其继续履行社会责任。

最后,对于省级文明单位的奖励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单位在员工关爱和福利方面的表现。

一个文明单位不仅仅要在经济上取得成功,更应当关心和爱护员工,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

因此,省级文明单位奖励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单位在员工关爱、员工福利、员工培训等方面的表现,对于这些方面表现突出的单位应当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激励,以鼓励其继续关心和爱护员工。

综上所述,省级文明单位奖励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单位的综合文明水平、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以及员工关爱和福利等方面的表现,对于这些方面表现突出的单位应当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激励,以推动各单位不断提升文明水平,为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山东省文明单位考核标准

山东省文明单位考核标准

山东省文明单位考核标准(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省级文明单位推荐、评选和考核工作,加强对全省各级文明单位的管理,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根据《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试行)》和《山东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修订稿)》有关精神,借鉴外省(市、区)考核工作经验和做法,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订本标准,供各市、有关企业、省直机关、省管企业文明委在省级文明单位复查、推荐中使用。

1、根据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实际,考核标准共设置组织领导、道德建设、业务工作、文体活动、科学管理、环境卫生、创建活动、特色指标8个测评项目,共28条测评内容,满分为105分。

2、省级文明单位考核主要采用材料审核、实地考察等方法。

3、申报前12个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省级文明单位:
(1)领导班子成员发生违法违纪问题;(2)发生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事件;(3)发生刑事案件或重大治安案件;(4)发生较大以上级别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5)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6)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7)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8)发生其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

2024省级文明单位考核细则

2024省级文明单位考核细则

2024省级文明单位考核细则
一、考核标准
(一)文明社会建设
1、尊重社会公德,注重社会纪律,坚持法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守道德底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和谐稳定,在各方面树立起良好的社会风尚。

2、落实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推动和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文化事业的发展,做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健康的社会环境。

3、关注社会热点和大议题,传播正能量,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坚定理想信念,弘扬正确的价值观,做好社会治理与社会责任服务。

(二)文明行为
1、以德报怨、善行从心,发扬仁义礼智信,表现自身的文明形象,推动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2、注重文明礼仪,尊重老人、尊重残疾人、尊重弱势群体,尊重他人,维护节日活动的文化环境,发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加强文明教育,以文明规范行为,加强意识形态建设,营造文明健康的交流社会,制止不文明现象,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三)文明精神文明
1、以发展经济、社会文明、政治文明、文化文明为目标,发挥引领作用,弘扬文明文化,引导各方为推动各领域文明发展而努力。

2、倡导精神文明。

河南省文明单位评选管理办法

河南省文明单位评选管理办法

河南省文明单位评选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文明单位的评选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文明单位创建水平,促进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文明单位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在社会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单位;是经群众认可和有关部门考核、评选,由地方党委、政府命名的先进单位;是综合性荣誉称号。

第三条评选范围是,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做出显著成绩,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和其它各项工作在当地或全行业走在前列,能够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实行独立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有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或工会基层组织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事业单位,均可作为文明单位的评选对象。

第二章评选标准第四条评选文明单位依据以下标准:(一)组织领导有力,创建工作扎实。

单位党组织能够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创建活动摆上重要位置,计划周密、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落实。

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开拓创新,勤政廉政,以身作则,能够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单位内部层层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全体员工普遍参与创建活动。

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教育引导全体员工“做文明人、办文明事”。

履行社会职责,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开展扶贫帮困、以城带乡等结对共建活动,弘扬互助友爱精神。

在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等工作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促进社会和谐作出贡献。

(二)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

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宣传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扎实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陕西省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实施细则

陕西省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实施细则

陕西省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省级文明单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使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推动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建文明单位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转变单位作风、提高单位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创建“学习型、服务型、落实型”单位为主要目标,坚持以人为本、重在建设的方针,紧紧抓住思想道德建设这条主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工作,广泛组织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创建活动,树立廉洁勤政、公道正派、高效务实、优质服务、密切联系群众的公仆形象。

第三条省级文明单位是省委、省政府授予在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部门或单位的荣誉称号,是衡量各级单位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共同进步的重要标志。

第四条全省省、市(区)、县党政单位、人大单位、政协单位、人民团体单位,中央驻陕单位单位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单位,均要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

各创建单位要把创建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同本部门、本单位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做到组织健全,规划具体,责任落实,工作扎实,成效突出。

第五条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由省文明委统一部署,由省文明办负责组织实施。

省直单位工委负责省直单位的考评推荐工作。

各市(区)、县文明办负责所在地单位文明单位的考评推荐工作。

各市(区)、县直单位工委要做为同级文明委成员单位,发挥作用。

第二章省级文明单位标准第六条省级文明单位评选标准(一)领导班子坚强,勤政廉洁。

领导班子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带头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富有改革创新和求真务实精神;领导班子主要领导作风民主,班子成员团结和谐,奋发有为;勤政为民,清正廉洁,遵纪守法,公道正派;以身作则,表率作用发挥的好,形成了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在党员干部职工中有较高威信。

河南省关于省级文明单位评选和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河南省关于省级文明单位评选和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河南省关于省级文明单位评选和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豫文明[1999]11号)为了加强对省级文明单位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提高创建水平,根据《河南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特制定如下评选和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一、评选范围本省境内经济独立核算,能独立开展社会活动,能承担权利和义务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学校、各类企事业单位、驻豫单位等均在创建省级文明单位行列。

乡、镇和科级单位下属的机构一般不命名省级文明单位。

二、评选条件(一)领导班子坚强有力。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两个文明一齐抓。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

勇于创新,决策民主,团结协作,联系群众,务实高效,廉洁奉公,班子整体形象好,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望。

近年来,两个文明建设卓有成效,班子建设在综合考评中处于先进行列。

(二)工作业绩突出。

坚持改革开放,科学管理,依法办事,优质服务,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先进。

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全面完成各项目标责任,在目标考评中处于先进行列,主要业务指标在全国(全省)同行业中处于先进位次。

(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扎实有效。

对创建活动高度重视,列入领导重要日程,做到有领导机构,有工作队伍,有切实可行的创建规划和具体措施,有经费保证,有完整的档案资料。

坚持开展文明科(处)室、文明车间、文明家庭、文明市民、文明职工、军民共建等各种形式的系列创建活动,并取得明显效果。

积极参与当地创建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文明小区、文明街道和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并走在前列。

省直有行政隶属或业务指导关系的政府职能部门还要切实抓好系统的创建活动,系统内市地级单位20%以上是省级文明单位,全系统内各级文明单位数量达到60%以上。

(四)思想道德教育深入。

对职工坚持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

加强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建设。

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标准

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标准

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标准一、总则。

为了推动全省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提高单位文明素质,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特制定本标准。

二、创建条件。

1.单位应具有合法合规的经营资质,无违法违规记录。

2.单位应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信用记录。

3.单位应具备良好的内部管理制度,保障员工权益,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4.单位应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履行社会责任,传播正能量。

5.单位应具备良好的文化氛围,倡导文明礼仪,培养员工道德素质。

三、创建程序。

1.单位自愿申请,提供相关资料,经审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创建程序。

2.单位需组织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文明素质和道德修养。

3.单位需制定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4.单位需进行文明单位创建评估,对单位的文明素质和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评估。

5.单位需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四、创建标准。

1.单位文明素质标准,单位员工文明礼仪行为得到社会认可,单位文化氛围和谐健康,单位形象良好。

2.社会责任履行标准,单位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履行社会责任,传播正能量。

3.内部管理制度标准,单位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保障员工权益,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4.经营合规标准,单位具有合法合规的经营资质,无违法违规记录,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

五、创建成果。

1.创建合格单位,将获得省级文明单位创建证书,并可享受相关政策支持。

2.创建合格单位,将被列入省级文明单位名录,获得相应的宣传推广机会。

3.创建合格单位,将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认可,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六、附则。

本标准由省级文明单位创建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七、实施日期。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省级文明单位标准

省级文明单位标准

省级文明单位六条标准1. 组织领导有力,创建工作扎实。

党组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创建活动摆上重要日程,计划周密、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落实。

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教育引导全体员工“修身律己,做文明人”。

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开展扶贫帮困,弘扬互助友爱精神。

在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等工作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促进社会和谐作出贡献。

2. 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

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宣传教育,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积极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

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培育并推出道德模范,运用榜样力量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3. 学习风气浓厚,文体卫生先进。

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创先争优等活动,坚持对干部职工进行科学文化知识、业务技能培训以及形势政策和国情教育,形成全员学习、终身学习、自觉学习的良好风尚。

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落实卫生防疫制度。

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生育率100%。

坚持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健康向上。

4. 加强民主管理,严格遵纪守法。

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政务公开、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集体决策等管理制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治安防范网络健全,民主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

单位内部治安状况良好,工作纪律严明,安全生产落实,无重大安全事故。

5. 内外环境优美,环保工作达标。

内务管理规范有序,内外环境清洁整齐,无脏、乱、差现象,搞好绿化、美化,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南阳的省级文明单位奖励标准

南阳的省级文明单位奖励标准

南阳的省级文明单位奖励标准一、考评原则根据《河南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和《关于省级文明单位评选和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细化项目,量化标准,坚持群众评议与现场考核相结合、查阅资料与考试测验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部门把关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综合评价申报单位的创建成效。

二、考评内容主要考评领导班子建设、业务工作实绩、创建活动情况、管理规章制度、单位环境面貌、治安秩序状况等6个方面,具体细化为26项,综合进行评价。

三、考评办法各省辖市由省辖市文明办对申报单位进行初选,省直单位由省直文明办进行初选。

在资格认定、年度复查、征求意见(主要征求纪检监察、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部门意见),实行一票否决的基础上,按照分配名额1:1.5的比例进行考评。

如果申报单位数没有达到分配名额1:1.5比例的,在资格认定、年度复查、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直接进行考评。

考评采取群众评议、考试测验、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等方法进行。

考评实行百分制,其中群众评议30分,考试测验20分,查阅资料20分,查看奖励10分,实地考察20。

1、群众评议。

所有申报单位应抽取在职人员总数的60%人员参加评议,最多不超过50人,其中在岗的单位领导和中层(科处室)负责人、二级机构负责人原则上全部参加。

用统一制发的"群众评议表"采取无记名方式,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等次进行评议,由考评组当场计出平均分,公布计分结果。

2、考试测验。

群众评议后,直接进行现场考试测验,主要测验精神文明创建、思想道德建设、时事政治、省情等基本知识。

省文明办命题,被考评单位随机抽题,进行测试。

考试结束后,当场批改,计出平均分,公布成绩。

3、查阅资料。

主要查阅二年以来的创建文件、会议记录、创建简报、活动资料、规章制度等,对照“现场考核表”,当场计分。

4、查看奖励。

对近三年(含当年)来获得的奖项,综合荣誉省部级每项加3分,地厅级每项加2分,县级每项加1分;单项奖省部级每项加2分,地厅级每项加1分。

省级文明单位办公室卫生标准

省级文明单位办公室卫生标准

省级文明单位办公室卫生标准
为创造良好、舒适办公环境,树立严谨、协调的工作风貌,营造文明、和谐的办公文化氛围,展现高效、有序的工作效率,省级文明单位办公室卫生标准如下:
1、办公室地面扫清拖净,达到无灰尘、无纸屑、无杂物、无废气物、无积水的要求。

2、办公室墙面无污迹、无蜘蛛网,标语无缺损并确保无灰尘、无污渍。

3、办公室桌椅、文件柜、沙发、饮水机、计算机、电话机、打印机、空调、办公卡座面等洁净无灰尘、无污垢。

4、办公区域门、窗及窗台等表面擦拭干净,保证洁净明亮,无灰尘、蜘蛛网及污渍。

5、办公室内各种线路要走向简洁、整齐、安全,并固定,不可乱搭接临时线路。

6、办公室的水盆、烟灰缸和垃圾桶每天一倒不留过夜污水、烟灰和垃圾,每天更换新水,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7、整理办公桌和计算机桌面,办公桌上可摆放文件夹层、电话、茶杯、日历、笔记本等办公用品,桌面文档资料摆放整齐,堆放有序。

8、整理文件柜内书籍、资料、物品,使其摆放整齐有序。

9、办公室内的植物不得有枯叶,叶片上要无灰尘。

10、办公室内不得有任何卫生死角。

11、打开门窗,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12、用抹布清洁沙发、茶几、饮水机、桌子、文件柜等办公设施,达到无灰尘、无污渍的要求,特别注意办公桌不得留下水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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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文明单位评选标准
1. 组织领导有力,创建工作扎实。

单位党组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创建活动摆上重要日程,计划周密、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落实。

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开拓创新,勤政廉政,以身作则,在创建活动中发挥模范作用。

单位内部层层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全体员工普遍参与创建活动。

围绕党和国家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重要节庆,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教育引导全体员工“修身律己,做文明人”。

履行社会职责,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开展扶贫帮困、以城带乡等结对共建活动,弘扬互助友爱精神。

在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等工作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促进社会和谐作出贡献。

2. 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

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宣传教育,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积极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倡
导社会主义荣辱观。

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培育并推出道德模范,运用榜样力量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突出抓好诚信建设,恪守职业道德,扎实开展“负责任地做产品”、“百城万店无假货”等活动。

互联网企业深入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创建“文明网站”等活动,大兴网络文明之风。

高度重视对青年职工、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

把志愿服务活动作为提升员工道德素养的有力抓手,积极开展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

发展网络志愿者,运用网络等新兴媒体,在传播文明、引领风尚中起示范带头作用。

3. 学习风气浓厚,文体卫生先进。

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创先争优等活动,坚持对干部职工进行科学文化知识、业务技能培训以及形势政策和国情教育,形成全员学习、终身学习、自觉学习的良好风尚。

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落实卫生防疫制度。

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生育率100%。

坚持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健康向上。

4. 加强民主管理,严格遵纪守法。

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厂务公开、政务公开等制度,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集体决策等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治安防范网络健全,民
主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

单位内部治安状况良好,工作纪律严明,安全生产落实,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

领导干部无违法违纪案件,全体员工无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及刑事案件,单位无“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无邪教活动。

5. 内外环境优美,环保工作达标。

内务管理规范有序,内外环境清洁整齐,无脏、乱、差现象,搞好绿化、美化,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环保制度健全、措施落实,节能减排效果明显。

工业企业建立了切实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污染控制指标达到国家环保标准,与周边环境和谐发展,无重大污染责任事故,无群众投诉环保案件。

6. 业务水平领先,工作实绩显著。

生产经营单位积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诚信经营,科学管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稳步提高,主要经济指标居于全国同行业前列。

党政机关和执法部门廉洁高效、办事公道、依法行政、执政为民,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新闻舆论、社会公众监督,重大决策民主公开,群众满意率高。

服务性单位工作标准和办事程序规范公开,服务群众细致周到、优质高效,业务工作处于全国同行业领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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