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科委《松江区关于深入推进科技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科委《松江区关于深入推进科技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13.01.28•【字号】沪松府办[2013]5号•【施行日期】2013.0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科委《松江区关于深入推进科技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松府办〔2013〕5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区科委制定的《松江区关于深入推进科技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八日松江区关于深入推进科技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我区科技创新工作,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增动力,培育科技创新创业主体。
1、积极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发挥政府政策导向,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发展,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扶持等促进科技创新的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加强自主创新。
2、大力扶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
重点围绕区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培育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推动形成一批产业特色鲜明、技术水平领先、带动作用较强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
各政府部门的各类支持企业的资金项目要向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倾斜。
3、继续推进“科技小巨人工程”计划。
对被评为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和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的,根据市级资助资金给予1:1匹配。
4、积极鼓励构建企业主导、协同创新机制。
鼓励行业龙头企业、骨干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同开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共同推动产业技术进步,共享技术创新成果。
上海市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浦东新区经济委员会关于发布浦东新区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细则的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浦东新区经济委员会关于发布浦东新区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浦东新区经济委员会•【公布日期】2007.06.15•【字号】沪浦科合[2007]1号•【施行日期】2007.06.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浦东新区经济委员会关于发布浦东新区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细则的通知(沪浦科合[2007]1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全国和上海市科技大会的精神,推进科教兴区战略实施,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促进我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依据《关于发布<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沪科合[2006]第009号)精神,新区科委和经委联合制订了《浦东新区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细则》,现予以颁布实施,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浦东新区经济委员会二○○七年六月十五日浦东新区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科技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浦东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根据上海市科委、经委《关于发布<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沪科合[2006]第009号)文件,结合浦东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新区科委)负责对企业的日常申报受理及管理工作。
第三条申报企业的注册、经营地均在浦东新区、属于新区税务局直接征管且企业应拥有自主品牌产品,从事符合国家和本市鼓励发展产业导向的高新技术领域产品开发、生产、经营和技术服务等经营活动。
第四条“科技小巨人工程”支持对象分为两类,即科技小巨人企业和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
具体申报条件根据“沪科合[2006]第009号”文件执行。
第五条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均可在规定期限内向新区科委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
上海市科技小巨人
政策名称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一、政策依据《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沪科合〔2015〕8号)二、支持方式/支持标准科技小巨人工程是支持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持续开展技术创新的一项重要工作。
市级财政资金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助方式,申请企业根据当年度申报通知要求提出申请,在市科委立项后,按照创新能力提升的需要,先行投入资金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在取得成果并通过验收评估后获得市科委相应补助。
市级财政资金按照不超过实施周期内相关研发支出20%的比例给予补助,科技小巨人企业的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家,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家。
区(县)财政资金按1:1的比例给予配套补助。
三、申请条件面向本市范围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科技小巨人工程支持对象分为两类: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与科技小巨人企业。
(一)申请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主要条件:(1)制造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2)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3)制造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3000万元至1亿元之间,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至6000万元之间;且企业前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在20%以上;(4)企业有强健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灵活的激励机制。
(二)申请科技小巨人企业主要条件:(2)制造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2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50%;(2)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3)制造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至10亿元之间,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6000万元至10亿元之间;且企业前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在20%以上;(4)企业应有研发机构(技术中心、实验室、测试平台等)、研发计划及与之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含引进)、创新激励等运作机制和较完善的规范化管理制度,并有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有较强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健全的规章制度。
上海市2023年度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上海市2023年度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申报指南摘要:一、上海市2023年度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背景二、申报条件及要求1.企业基本条件2.项目申报范围3.项目申报要求三、申报流程1.申报时间2.申报材料3.评审流程4.立项公示四、项目扶持政策及资金补贴五、注意事项正文:上海市2023年度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申报指南一、上海市2023年度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背景为推进上海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的企业,上海市政府决定开展2023年度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
该项目旨在选拔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科技型企业,通过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帮助企业加快技术创新,提升市场竞争力,推动产业升级。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1.企业基本条件申报企业需具备以下条件:(1)在上海市注册并经营满3年以上的企业;(2)上年度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3%;(3)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专利技术处于国内外领先水平;(4)企业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成长性强,具备发展成为行业领军企业的潜力。
2.项目申报范围申报项目需符合以下领域:(1)新一代信息技术;(2)生物医药;(3)高端装备制造;(4)新材料;(5)新能源;(6)节能环保;(7)新能源汽车。
3.项目申报要求(1)项目应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技术路线、实施计划和预期成果;(2)项目申报单位应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合作,加强产学研结合;(3)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预算等相关材料。
三、申报流程1.申报时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为申报时间。
2.申报材料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1)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申报表;(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上年度财务报表;(4)企业研发投入证明;(5)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6)产学研合作协议;(7)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8)项目预算。
3.评审流程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4.立项公示对评审合格的项目,市科技局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上海市2023年度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上海市2023年度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申报指南摘要:一、上海市2023 年度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背景及意义1.我国科技发展现状2.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的目标与任务3.对我国科技创新的推动作用二、申报指南的主要内容1.申报对象与条件2.申报领域与重点支持方向3.申报流程与时间安排4.申报材料及要求三、申报项目的评审与支持1.评审标准与流程2.项目资金支持与政策优惠3.项目管理与监督四、项目申报的注意事项1.申报前的准备工作2.申报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3.申报成功后的项目实施建议正文:上海市2023 年度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的申报指南,旨在推动我国科技创新发展,鼓励和引导企业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本文将对该项目申报指南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解读,以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申报要求,提高申报成功率。
一、上海市2023 年度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背景及意义在当前全球科技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
上海市作为我国的经济与科技中心,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的实施对于提升上海市乃至全国的科技创新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该项目旨在选拔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发展潜力、市场前景的企业,通过资金支持、政策扶持等手段,帮助企业突破关键技术,推动产业升级。
二、申报指南的主要内容1.申报对象与条件:申报企业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上海,且具备一定的研发实力、技术优势和市场潜力。
此外,企业还需符合项目申报领域及相关要求。
2.申报领域与重点支持方向:项目申报领域涵盖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重点支持方向包括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等。
3.申报流程与时间安排:企业需按照项目申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流程包括企业自主申报、区县初审、专家评审、立项审批等环节。
4.申报材料及要求:申报企业需提交项目申请表、企业资质证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财务报表等相关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上海市度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上海市度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上海市度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申报指南包括以下内容:
1. 项目背景:介绍项目的背景和目标,说明项目在本行业中的创新性和重要性,以及项目实施所需资源和条件。
2. 项目内容:详细说明项目的内容和技术路线,包括研发计划、实施方案、技术指标,以及项目的预期成果和应用前景。
3. 项目团队:介绍项目的核心团队成员及其专业背景、技术能力和项目经验,以及团队之间的协作方式和责任分工。
4. 技术和创新性:说明项目所涉及的技术或创新点,以及与现有技术或产品的差异和优势。
可以提供相关的技术文件、专利或技术报告等作为支持材料。
5. 商业模式和市场前景:分析项目的商业潜力和市场前景,包括市场规模、竞争情况、市场需求预测等,并说明项目的商业模式和盈利能力。
6. 项目进度和计划:提供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计划,包括研发阶段、试验验证阶段以及商业化推广阶段的时间安排和目标。
7. 资金需求和预算:说明项目所需的资金投入和预算安排,包括研发费用、人员费用、设备投资等,并说明资金来源和使用计划。
8. 项目风险和控制措施:分析项目可能面临的技术、市场、经济等方面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控制措施和风险管理计划。
9. 申报材料:提供相关的申报材料,如申报表格、项目简介、团队简介、技术文件、财务报表等。
10. 评审标准:说明评审机构对项目的评审标准和要求,包括
创新性、技术可行性、商业潜力、团队能力等方面的评判要点。
以上是上海市度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申报指南的主要内容,具体的要求和格式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申报者根据实际情况和申报指南的要求进行填写和准备。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含培育)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含培育)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2.17•【字号】沪科〔2022〕34号•【施行日期】2022.0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含培育)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沪科〔2022〕34号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一步发挥科技小巨人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作用,现开展2022年度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含培育)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绩效评价对象根据《关于公布2020年度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立项名单的通知》(沪科合〔2020〕30号),绩效评价对象为2020年度科技小巨人工程立项名单中的科技小巨人(含培育)企业。
二、绩效评价流程(一)准备评价材料1、科研项目验收申请表;2、计划任务书复印件;3、项目综合绩效自评价报告;4、合同约定提交的科技报告;5、专项审计报告;6、体现科技小巨人(含培育)企业实施目标的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研发机构建设、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评前审查项目管理机构负责对绩效评价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等进行评前审查,出具审查意见。
(三)评价实施采用会议评价的方式,主要围绕企业成长能力、创新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社会贡献能力等方面进行。
初定2022年4月中上旬启动相关工作,届时请申报单位做好准备。
(四)评价结果审定及公布根据绩效评价情况与后补助的原则,市科委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审定绩效评价结果,并予以公布。
三、评价结果与后补助原则(一)评价结果参照《上海市科技计划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工作规范(试行)》(沪科规〔2019〕11号)、《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沪科规〔2021〕12号)予以实施。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5.28•【字号】沪府办规〔2021〕7号•【施行日期】2021.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沪府办规〔2021〕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5月28日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21-2023年)为持续促进本市科技成果转化,建设更高质量、更强功能、更大规模的技术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和《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等,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破除阻碍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打造高标准技术市场体系,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二)基本原则市场配置,政府引导。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畅通要素流动渠道,提升技术市场要素配置能力,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
政府抓战略、抓规划、抓政策、抓服务,为技术市场繁荣营造良好环境。
全球视野,上海特色。
借鉴国际技术转移生态体系发展经验,遵循技术转移规律,发挥上海科技创新资源禀赋与市场要素资源优势,加强与国际国内尤其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和长三角技术市场资源联动协同,促进融通发展。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金山区关于进一步鼓励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金山区关于进一步鼓励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7.01•【字号】金府规发〔2019〕3号•【施行日期】2019.07.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金山区关于进一步鼓励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金府规发〔2019〕3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区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行动计划的发展战略,根据《上海市工业互联网产业创新工程实施方案》(沪府发〔2018〕27号),结合金山工作实际,区政府对《金山区关于进一步鼓励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规定》(金府发〔2016〕6号)进行了修改,并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现将有关修订内容通知如下:一、将第十九条(支持传统企业两化深度融合)修改为:支持区内传统企业利用信息技术提升企业的管理、技术、销售等环节的综合能力,对推动本行业两化融合起到示范带动效应,并被列为区两化融合示范、试点企业,经评审公示通过后,给予30万元资金支持。
支持区内传统企业应用信息技术解决行业发展的共性问题,以行业平台等形式实现自身的转型发展和为区内外行业企业服务,并初步形成一定规模和集聚效应的项目,经评审公示通过后,给予项目总投资30%的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企业应用“互联网+”等模式开展行业服务平台、电子商务平台等建设,实现传统企业转型发展。
当年度内,对平台中新增的企业收费会员所发生的首期基础应用服务费原则给予1/4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支持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对于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区内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二、新增一条作为第二十二条(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具体内容为:支持面向重点产业、重点环节的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对形成一定数量的行业设备接入、行业软件部署及行业用户覆盖的项目,经评审公示通过后,给予项目总投资30%的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小巨人工程实施方案
小巨人工程实施方案一、项目概述小巨人工程是一项旨在培养和支持具有潜力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的项目。
通过提供资金支持、导师指导、资源整合等全方位的支持措施,帮助青少年在科技创新领域有所作为。
该项目将依托政府、企业及社会资源,为青少年提供多种形式的支持,包括科研经费、实验室资源、导师指导、赛事培训等。
从而助力青少年在科技创新领域进行更为深入的探索和实践,提升其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培养更多的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二、项目目标1. 培养青少年的科技创新能力,培养更多的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2. 提供全方位的支持措施,帮助青少年进行科技创新探索和实践。
3. 加强各方资源整合,为青少年提供更多的科研经费、实验室资源、导师指导等支持。
4. 举办相关赛事、培训等活动,激发青少年的科技创新热情,塑造良好的科技创新氛围。
三、项目实施方案1. 资源整合项目将整合政府、企业、社会等多方资源,为青少年提供更多的支持。
其中,政府将提供科研经费、实验室资源等支持,企业将提供技术指导、导师支持等,社会将提供相关赛事、培训等支持。
通过资源整合,为青少年的科技创新提供更为全面的支持。
2. 导师指导项目将组织一批有丰富科技创新经验的导师,为青少年提供指导和帮助。
导师将根据青少年的兴趣和能力,针对其科技创新项目进行个性化指导,帮助其解决科研难题,开拓科技创新思路,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3. 赛事培训项目将组织各类科技创新赛事,并提供相关的培训。
通过赛事的举办和培训,可以激发青少年的创新热情,激发其科技创新潜力,提高其科技创新能力。
4. 组织实验项目将组织青少年进行科技创新实验,提供实验室资源和技术支持。
通过实验的开展,可以让青少年进行更为深入的科技探索,培养其实验操作能力和创新思维。
5. 资金支持项目将为青少年提供科研经费支持,用于资助其科技创新项目的开展。
通过资金的支持,可以减轻青少年科研项目的经济压力,帮助他们更好地开展科技创新项目。
四、项目成果1. 培养了一批青少年的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了其科技创新竞争力。
上海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条件
上海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下简称“小巨人企业”)是指在上海市地方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在创新创业、技术研发和产业升级中具有较强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的企业。
上海市鼓励和支持小巨人企业的发展,为其提供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帮助其积极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促进上海市经济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一、企业规模条件1.小巨人企业的注册资本应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企业年销售额应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保持稳步增长。
3.企业应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经济实力,能够在行业内占据一定地位和份额。
二、技术创新条件1.企业应具备自主知识产权,拥有较多的专利和技术成果。
2.企业应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形成一定的研发团队和研发体系,能够持续推出新产品和新技术。
3.企业应在相关行业内处于技术领先地位,为推动产业升级和转型发挥重要作用。
三、市场发展条件1.企业产品应具有独特的技术或品牌优势,在市场上拥有一定的份额和品牌知名度。
2.企业应具有较强的市场拓展能力,能够在国内外市场上开展有效的营销和销售工作。
3.企业应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具备较强的国际化发展能力。
四、社会责任条件1.企业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注重环境保护和员工权益保障。
2.企业应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社会信誉。
五、其他条件1.符合《上海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其他相关条件。
2.经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认定,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即可申请成为小巨人企业,获得相应的扶持政策和优惠待遇。
上海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条件严格,要求企业在规模、技术、市场和社会责任等多方面具备较强实力和综合素质。
希望上海市的企业能够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发展壮大,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为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六、政策支持条件1.小巨人企业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减免企业所得税等相关税收政策的支持。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度嘉定区推进“小巨人计划”奖励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度嘉定区推进“小巨人计划”奖励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11.06.15•【字号】嘉府发[2011]33号•【施行日期】2011.06.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度嘉定区推进“小巨人计划”奖励办法的通知(嘉府发〔2011〕33号)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2011年度嘉定区推进“小巨人计划”奖励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2011年度嘉定区推进“小巨人计划”奖励办法根据《嘉定区推进“小巨人计划”行动方案(2011-2015)》(嘉府办发[2011]1号)精神,为实现嘉定新一轮产业发展战略,按照做大现代服务业、做强先进制造业、做实战略性新兴产业、做精现代农业的原则,聚焦重点产业领域,通过政府引导和推动,培育一批“小巨人”企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嘉定区推进小巨人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小巨人计划的实施。
区府办、发改委、经委、科委、农委、工商分局、质监分局、人社局、国资委、监察局、财政局、税务分局、统计局、环保局、安监局等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经委,具体落实小巨人计划的规划、组织、认定、考核和奖励工作。
二、申报范围税收属地征管的本区各类企业。
三、申报项目1、区经委:受理申报企业技术中心、产业升级转型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引进技术吸收与创新计划项目,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等)、上市企业示范项目。
2、区科委:受理申报科技小巨人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专利工作示范企业、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
3、工商分局:受理申报驰名商标、著名商标。
4、区质监局:受理申报名牌产品(服务)、质量金奖、市长质量奖。
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
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6.05.29•【字号】沪科合[2006]第009号•【施行日期】2006.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委员会2006年5月29日沪科合[2006]第00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全国科技大会和上海科技大会的精神,进一步推动科技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打造一大批具有国内外行业竞争优势的科技小巨人企业,促进地区经济增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小巨人企业的培育对象和授牌对象,应是从事符合国家和本市鼓励发展产业导向的高新技术领域产品开发、生产、经营和技术服务的科技型企业;应有较完善的企业创新体系、创新机制及与之相适应的科研投入;应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产品,有一定的经济规模和良好成长性;有较强的融资能力。
其特征为创新型、规模型与示范性。
第三条科技小巨人(企业)工程采取市区(县)联动方式,实行市区(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集中受理,市区(县)科技和产业行政管理部门联合评审、共同授牌的方式。
本市各区(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县)科技部门”)负责本地区科技小巨人(企业)工程的组织申报、会同区(县)产业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县)产业部门”)审核推荐,实施管理,并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操作规范、规程。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负责集中受理市区(县)共同支持的企业的申报,会同市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委”)联合评审,共同授牌,制订科技小巨人(企业)工程实施办法,实施工程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支持对象与条件第四条支持对象:面向本市范围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第五条科技小巨人(企业)工程支持对象分为两类: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与科技小巨人企业。
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申报条件
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申报条件
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是指在上海市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
自主知识产权,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力,实现了快速增长并在一定领域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的企业。
如果企业想要申报成为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就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标准。
首先,企业的注册地必须在上海市,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
企业的主要经营活动要与科技创新密切相关,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有较强的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
其次,企业在过去一定时期内的发展情况也是考核的重要因素。
企业必须具备
较好的财务状况,连续三年实现盈利,有稳定的经营收入和较高的研发投入比例。
企业的市场表现也是评判的重要指标,企业在所属领域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能够持续增长并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
另外,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也是考核的重点。
企业需拥有核心
技术,具有自主研发能力,有一定数量的专利和著作权,能够独立进行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动力。
此外,企业的管理和运营也是重要考核指标之一。
企业的管理团队需具备较强
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有规范的内部管理机制和运营体系,能够有效组织和管理企业的各项业务活动。
总的来说,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的申报条件较为严格,企业需要在技术创新、市场竞争力、财务状况、管理能力等方面表现优秀,符合一定的标准和要求。
只有符合这些条件的企业,才有资格申报成为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获得相应的政府支持和扶持,进一步推动企业的科技创新和发展,实现更大的市场影响力和社会价值。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科委制订的《上海市杨浦区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科委制订的《上海市杨浦区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1.21•【字号】杨府规〔2017〕1号•【施行日期】2017.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科委制订的《上海市杨浦区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杨府规〔2017〕1号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政府:区科委制订的《上海市杨浦区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已经2016年12月21日区政府第15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17年1月21日上海市杨浦区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设全球科创中心承载区,深化创新城区建设,推动科技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打造一大批具有国内外行业竞争优势的科技小巨人企业,促进地区经济增长,加快推进杨浦国家创新型城区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科发高〔2015〕3号)、《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沪科合〔2015〕第8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目标是促进企业技术能级提升,加快引导优势产业集群发展,加大区域资源集中高效利用,加速提升区域内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实力,加快完善区域技术创新体系。
第三条小巨人企业的支持对象,应是从事符合国家、本市和本区产业发展导向的高新技术领域产品开发、生产、经营和技术(工程)服务的科技型企业;应有较完善的企业创新体系、创新机制及与之相适应的科研投入;应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产品,有一定的经济规模和良好成长性;应有创新的商业模式和较强的融资能力。
其特征为创新型、规模型与示范性。
第二章支持对象、类型与申请条件第四条支持对象为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在本区,并在区科委登记备案的科技型企业。
第五条支持类型分为四类,分别是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上海市杨浦区双创小巨人企业和杨浦区科技小巨人企业。
上海市科技小巨人评审条件
上海市科技小巨人评审条件我呀,想申请这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呢。
你知道不,这评审条件可有点让人摸不着头脑又觉得挺有意思的事儿。
我呢,先得说说我这长相,我这人长得普普通通的,就是那种丢在人堆里找不着的主儿。
眼睛不大不小,鼻子呢,也没什么特别的,嘴巴也是,就这么一张脸,平平常常。
但我心里装着的可都是科技那点儿事儿,整天满脑子的代码啊、创新啊,眼睛里都透着一股对科技的执着劲儿。
我瞅着这评审条件,其中有一条是关于创新能力的。
我就想起我自己在那小实验室里捣鼓的日子。
那实验室啊,不大点儿地方,到处都是电线、电路板,还有些瓶瓶罐罐的试剂。
灯光有时候还一闪一闪的,就像我那不太稳定的创新思路似的。
我在那儿,头发乱得像个鸟窝,脸上有时候沾着些机油或者化学试剂的痕迹,自己还不知道。
有一次,我那伙伴儿进来,瞅见我这模样,说:“你看你,像个从科技废墟里爬出来的怪物。
”我就白他一眼,说:“你懂啥,这叫科技的洗礼。
”我就这么在这个小地方,搞出了不少自个儿觉得挺牛的小创新。
再看看这评审条件里还有对研发投入的要求。
我这心里就有点犯嘀咕。
我为了搞研发,那可是把自己的老本儿都快搭进去了。
我天天跑那些电子市场啊,跟那些老板们讨价还价。
那些老板,一个个眼睛贼溜溜的,看着我就像看着一只待宰的小羊羔。
我就跟他们说:“老板,你这价格可不能这么坑人啊,我这是为了科技大业,不是为了自己瞎折腾。
”有些老板听了,会给我便宜点,有些就不搭理我。
我那时候,口袋里的钱越来越少,心里却想着只要能把这研发搞下去,值了。
还有团队这一块儿。
我呢,有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
我们这几个人啊,聚在一起的时候,那就是一群科技疯子。
有的头发长长的,看着像个艺术家,其实是个编程高手;有的戴着个厚厚的眼镜,镜片儿都快赶上啤酒瓶底儿了,但是对机械结构那是门儿清。
我们在一起讨论问题的时候,那可热闹了。
有时候争得面红耳赤,谁也不让谁。
有一回,为了一个小零件的设计,我和那个戴厚眼镜的朋友就吵起来了。
上海市2023年度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上海市2023年度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申报指南上海市2023年度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申报指南序近年来,上海市积极推动科技创新,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一系列的政策支持与扶持措施。
其中,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是一个重要的举措,旨在培育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中小科技企业。
为了进一步推动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上海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特制定了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本文将对申报指南进行全面评估,并给出个人的理解和观点。
1. 背景介绍作为中国的经济中心和科技创新枢纽之一,上海市一直致力于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创新中心。
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是上海市政府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通过鼓励和支持中小科技企业的创新、研发和市场推广等工作,提高其创新能力和竞争力,进而加快推动上海市科技产业的快速发展。
2. 申报条件为了确保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可持续发展,上海市对申报条件做了明确规定。
申请企业必须是在上海市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中小企业。
企业必须具备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并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企业的主营业务必须与上海市重点支持的产业领域相符合。
3. 申报流程申报流程是确保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规范和有序进行的关键环节。
根据申报指南,申请企业需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申报。
对申报指南进行仔细阅读,并准备相关材料。
填写在线申报表格,并上传必要的附件。
递交纸质版申请材料并进行现场审核。
申报流程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将有助于确保项目的公平评选和评审。
4. 申报评审在申报评审过程中,上海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和学者对申报企业进行综合评估。
评审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团队建设、财务状况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评审结果将根据科技创新委员会的评分和排名确定项目的资助额度和政策支持。
个人观点与理解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的实施对于推动上海市的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对中小企业的重点扶持,可以有效推动创新资源的集聚和转化。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高质量孵化器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高质量孵化器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6.26•【字号】沪府办规〔2023〕16号•【施行日期】2023.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高质量孵化器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办规〔2023〕1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上海市高质量孵化器培育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6月26日上海市高质量孵化器培育实施方案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发挥孵化器在全过程创新、全要素集聚、全链条加速等方面的作用,持续优化本市科创生态体系,助力硬科技企业培育和未来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支撑国际科创中心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对标世界一流,以优化科创生态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创新资源集聚、科技成果转化、硬科技企业孵化和未来产业培育为着力点,培育新领域新赛道,塑造新动能新优势。
(二)目的意义高质量孵化器是以全球一流孵化人才为核心牵引,具备硬科技创新策源、颠覆性科技成果转化、高成长科技企业孵化和全要素资源整合能力的高水平创新创业服务机构。
通过加快培育一批产业领域聚焦、专业能力凸显、示范效应明显的高质量孵化器,带动全市孵化器从基础服务向精准服务、从集聚企业向孕育产业、从孵化链条向厚植生态转变,引领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
(三)基本原则1.坚持前瞻布局。
围绕“2 (3 6)(4 5)”现代化产业体系,探索建设面向未来产业的高质量孵化器,在新领域新赛道和新方向新功能方面,支撑颠覆性科技成果的率先转化和硬科技企业的加速孵化,带动产业转型升级。
2.坚持专业引领。
上海市2023年度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上海市2023年度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申报指南【最新版】目录1.申报指南的目的和意义2.申报主体和条件3.申报时间和流程4.申报材料和要求5.资助方式和金额6.相关联系方式正文一、申报指南的目的和意义上海市 2023 年度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申报指南旨在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通过此项工程,上海市政府希望培育一批具有技术创新能力、市场前景良好的科技小巨人企业,为我国科技产业的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二、申报主体和条件1.申报主体:在上海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申报条件:企业需具备一定的科技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或服务具有明显技术优势和市场前景。
企业在申报年度的前两年累计销售额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且申报年度的上一年度销售额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
三、申报时间和流程1.申报时间:自申报指南发布之日起至 [[今天日期]]。
2.申报流程:企业需按照规定时间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区科技局,由区科技局进行初审后,择优推荐至市科技局。
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最终确定立项名单。
四、申报材料和要求1.申报材料:企业需提交申报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财务报表、知识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
2.申报要求:申报材料需真实、完整、规范,企业应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提交材料,否则将影响申报结果。
五、资助方式和金额1.资助方式:立项项目将获得无息贷款、财政补助等多种方式的支持。
2.资助金额: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市科技局将给予一定金额的财政支持,具体金额将在立项后确定。
六、相关联系方式1.上海市科技局联系电话:021-123452.各区科技局联系电话:详见上海市科技局官网请各申报企业认真阅读本申报指南,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积极参与上海市 2023 年度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的申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
【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
【发文字号】沪科合[2006]第009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6.05.29
【实施日期】2006.05.29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委员会关于修订并印发《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2007)
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委员会 2006年5月29日沪科合[2006]第009
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全国科技大会和上海科技大会的精神,进一步推动科技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打造一大批具有国内外行业竞争优势的科技小巨人企业,促进地区经济增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科学技术部、财政
部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小巨人企业的培育对象和授牌对象,应是从事符合国家和本市鼓励发展产业导向的高新技术领域产品开发、生产、经营和技术服务的科技型企业;应有较完善的企业创新体系、创新机制及与之相适应的科研投入;应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产品,有一定的经济规模和良好成长性;有较强的融资能力。
其特征为创新型、规模型与示范性。
第三条科技小巨人(企业)工程采取市区(县)联动方式,实行市区(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集中受理,市区(县)科技和产业行政管理部门联合评审、共同授牌的方式。
本市各区(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县)科技部门”)负责本地区科技小巨人(企业)工程的组织申报、会同区(县)产业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县)产业部门”)审核推荐,实施管理,并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操作规范、规程。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负责集中受理市区(县)共同支持的企业的申报,会同市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委”)联合评审,共同授牌,制订科技小巨人(企业)工程实施办法,实施工程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支持对象与条件
第四条支持对象:面向本市范围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第五条科技小巨人(企业)工程支持对象分为两类: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与科技小巨人企业。
第六条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主要条件:
1、企业研发人员不低于职工总数的10%;
2、企业每年的科研投入经费不低于年销售额的3%;
3、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软件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或专有技术以及注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