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规划方案公示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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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规划方案公示实施细则(试行)
为全面落实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城乡规划领域推行‘阳光规划’意见”的精神,进一步规范政府城乡规划管理职能和行政行为,加强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促进规划工作的公开、公正、廉洁和高效。结合公示实施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桐庐县县城规划区。
二、实施细则所指规划方案公示主要包括:
(一)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各类专项规划、各类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及各项城市规划调整等编制成果。公示内容为上述规划方案的主要图纸、文字说明。
(二)大型基础设施工程、县级以上重点工程、群众关注的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选址及设计方案。公示内容为上述选址项目的区位图、项目概况介绍、总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效果图、文字说明及本项目需要特别公示的其他内容。
(三)经县发展和改革局立项建设的项目(除规划工业区块内的工业项目)及其它需要公示的项目,公示内容为项目区位图、总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效果图和文字说明等。
三、公示方案第二条第(一)项由建设局负责公示,第(二)(三)项由建设单位负责制定,建设局指导。公示方案报县建设局规划部门审核备案。总体规划公示期为15天,分区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等规划项目公示期为10天,其他内容公示期为7天。
四、公示形式:
1、固定地点公示: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大厅、老城区富春路178号建设局宣传橱窗和桐庐县城市规划展示厅作为目前固定的规划公示场所。
2、现场公示:拟批准的需要在现场公示的规划项目以及建设用地较大、地块内及周边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要进行现场公示。对于影响范围较小的小型的拟建设项目,可直接采用现场张贴公示规划方案一种形式。各建设项目在批准后业主必须在现场醒目位置进行公告,直至该工程结束。
3、开会公示:拟批准规划内容对周边地区可能存在的影响比较大,影响群众比较多时,应召集各层面有关人员及设计单位等参加沟通会议,进行解释和说明,会议组织由拟批准规划内容的相关责任单位组织。
4、登报公示:拟批准的规划内容在比较大的区域范围造成社会影响,应在《今日桐庐》刊登公示。
5、网上公示:在“杭州·桐庐”政府门户网站上设专栏进行公示()。
五、公示时期:
(一)规划项目:
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等规划编制期间,由桐庐县建设局负责将规划中期成果适时向社会公布,使社会各界能及时了解规划蓝图和社会建设动向,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使规划更加科学合理。规划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布规划的主要内容。
(二)建设项目
1、位于城市重要地段,对城市影响较大,容易引发周邻关系矛盾的建设项目,应加强选址阶段的公示。选址公示应在选址意见书发放前进行。
2、一般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完成方案设计,报送审批前,先完成项目公示程序。
3、各建设项目在批准后,业主必须制作《桐庐县建设项目规划公告牌》进行公告,直至建设工程结束。《桐庐县建设项目规划公告牌》的规格、内容及安装方式、数据光盘要求见附件1。
六、公示的监督,信息收集整理和意见反馈制度。
1、信息收集:广大群众可以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传真或公示意见收集箱等多种形式进行咨询或将反映意见和建议反馈到建设规划部门。经办人员应及时详细地记录反映内容等详细信息,填写《桐庐县建设局规划公示反馈受理承办单》。
2、经办人员在公示结束后将收集到的意见进行整理汇总后,并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反馈意见进行现场踏勘、调查并根据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对规划内容进行复核,提出处理意见。处理意见经过审核同意后,针对反映纪录做到及时逐条回应。
3、对收集意见较多,处理后反映人仍不满意或仍分歧较大的,提交建设局集体讨论研究,视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召开方案听证会或者专家论证会议进一步论证。
4、公示意见及处理答复情况作为该项目审批的必要条件和资料。涉及需其他相关部门处理意见的事项,由建设局负责征询。对于合理的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的意见要及时采纳,作为完善或修改规划方案的依据。没有做好
公示意见答复处理的规划方案,不得正式批准或核发有关许可证。
七、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建制镇、村庄和集镇规划区范围可参照执行。涉及国家有保密规定要求的项目不执行公示制度。
附件1:
桐庐县建设项目规划公告牌规格、内容及安装方式、数据光盘内容格式要求
一、规格
1、根据建设项目场地尺寸规定A、B、C三种规格:
A牌(2M×3.5M)——用于一般建设项目,项目场地边长大于60米:
B牌(1.2M×2M)——用于临时用房、传达室、单栋小型建筑等小型项目,项目场地边长小于60米
C牌(根据实际需要)——用于特大型项目,项目场地边长大于60米。
二、内容:包括图形、信息表及其它相关要素等
1、图形
包括基地总平面图、剖面图。基地总平面图应能清晰表达四周关系,并有地名标注。剖面图应能清晰的表达项目的层数及高度。
2、信息表
主要包括:建设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地点、建筑高度、建筑面积等主要审批技术指标以及许可证号、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
3、相关要素
主要包括:指北针、比例尺、文字标注(道路及河流名、周边关系)等。
三、安装方式及位置
打桩式安装。公告牌原则上应在建设工地施工现场对外醒目处安装,建设项目临道路的,在临主要道路一侧邻围墙安装;建设项目不临道路的,在建设工地出入口外安装;如非上述所属情况,由规划部门决定安装位置。
四、“公告牌”报建数据光盘内容格式要求
为做好网上公示,建设单位必须提供准确、有效、完整、最终的建设项目数据光盘,内容及格式规定如下表所示:
其他要求:
数据光盘盒上需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项目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光盘刻录前请查杀病毒。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