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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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凡有医疗设备的科室,要建立使用管理责任制,制定专人管理,严格使用登记。认真检查保养,保持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开机可用,并保证帐、卡、物相符。
2、新进仪器设备在使用前要由设备科负责验收、调试、安装。组织有关科室专业人员进行操作管理、使用和训练,使之了解仪器的构造、性能、工作原理和使用维护方法后,方可独立使用。凡初次操作者,必须在熟悉该仪器的同事指导下进行。在未熟悉该仪器的操作前,不得连接电源,以免接错电路,造成损坏。
3、仪器使用人员要严格按照仪器的技术标准、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用仪器前,应判明其技术状态确实良好,使用完毕后,应将所有开关、手柄放在规定位置。
4、不准搬动的仪器,不得随意挪动。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发现仪器运转异常时,应立刻查找原因,排除故障,必要时应请设备科协助,严禁使用和运转带故障和超负荷的仪器,仪器损坏需维修者,可按照规定将修理单逐项填写清楚,轻便仪器送器械科修理;不宜搬动者,将修理单送去,由设备科维修人员验收并注明修复日期,按时交付使用。
5、仪器设备(包括主机、附件、说明书)一定保持完整无缺,即使破损失灵部件,未经设备科检验亦不得任意丢弃。
6、凡属临床科研的仪器,科室间调制使用时,一定要经主管科室
主任批准,仪器管理人员要办理交接手续,用毕及时归还,验收后放回原处。
7、仪器用完后,应由管理人员检查,关机放好,若发现仪器损坏或发生意外故障,应立即查明原因和责任,如系违章操作所致,要立即报告医务部及设备科,视情节轻重进行赔偿或进一步研究责任。
(1)一般事故:未经操作规程操作,造成万元以下仪器损坏,尚能修复,不致影响工作者,按一般事故处理。
(2)责任事故:未按操作规程操作,造成万元以上仪器损坏,而不能修复者,按责任事故处理。
(3)重大事故:因工作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造成万元以上仪器损坏而不能修复者,或虽能修复但设备事故损失费(设备小纠纷费+停机损失费)在万元以上者,按重大责任事故处理。
(4)无论何种事故发生后,都要立即组织事故分析,一般事故分析由设备科组织使用、维修等有关人员参加;重大事故分析会由院领导主持。
(5)事故分析会的主要内容是对事故原因、事故责任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及制定防范措施,要做到:事故原因不明、责任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受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8、仪器验收合格发给使用单位后,要根据仪器的具体情况核定使用操作的科室。
9、各科室使用的医疗器械发生故障时,未经批准不得将仪器带走
和修理。
10、贵重仪器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须经院长批准,方可借出。收回时,由保管科室检查无误,方可收管。
11、各种仪器的维修手册等资料,由设备科建立档案。各科需要时,可办理借阅手续,设备科和有关科室,如因操作维修需经常使用的,可复印副本。
12、仪器室内应保持整齐、清洁,要经常注意门、窗、水、电的关闭,下班值守仔细检查,以确保安全。
医疗仪器设备的维护和安全检测制度
对医疗设备在长期使用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而产生技术状况改变或故障停机,必须经常性地做好设备维护保养修复工作,使其保持和尽快恢复原有的技术状况,发挥其效益。
1、设备的保养和监测
(1)日常保养与监测:由使用科室设备保养人员负责。主要内容包括:进行表面清洁,紧固已松动的螺丝和零件,监测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工作是否正常、零部件是否完整等。
(2)定期保养与维护:由设备厂方或指定的维护人员对设备进行全面的维护和保养,包括更换零配件、内部清理、设备润滑、精度校准等,一般一年进行一次。
(3)功能检查与检定:对设备的工作运行情况进行功能检查或精度监测检查,以监测仪器的各项功能精确度是否符合说明书和技术文件上的要求。特别是国家计量法规定的需强制检定的计量仪器,如超声、X射线机、心电图机等,需由国家计量部门来鉴定。
(4)建立维护保养登记记录:仪器设备在维护保养后必须进行登记,保存文字记录,要记载有关内容,如维修保养日期、设备运转情况、维修保养内容等等。
2、设备的维修和报损
(1)建立维修登记记录,仪器设备在修理后必须进行登记,保存文字记录,要记载有关内容如修理日期、故障现象、故障原因、
排除方法、更换零件及修复后的检验情况。
(2)注意维修中的人机安全,爱护仪器设备,妥善保管零配件,严防流失。
(3)对于不能修复的仪器设备,应以书面形式写明原因,报经院领导审定同意后报损。
医疗仪器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1、对各种长期使用的医疗仪器设备,均应建立仪器设备档案。
2、凡属归档范围内的仪器设备,到货后采购部门要参与开箱验收,详细填写验收记录卡,并保存产品安装报告。
3、仪器设备档案至少应包括:①档案目录;②仪器设备购买申请、可行性报告、同意购买批文;③产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注册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④产品验收记录卡;⑤产品安装报告;
⑥产品合格证明;⑦发票复印件;⑧销售合同及销售人员委托书、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⑨随机文件;⑩设备维护、检测记录以及与仪器设备有关的其他科技文件资料。
4、各种资料应及时收集整理、建卡、分类保存、尤其进口仪器资料,绝对不得遗失。
5、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资料应保持完整,单独立案。
6、已建档的仪器设备在管理、使用、维修和改进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应归档,不得随意乱放,以免丢失。
7、各种资料一律不得外借,需查阅时应事先征得有关领导同意。各科复制的使用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得外借。
8、应指定专人负责仪器设备档案的建档、维护和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