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合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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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协议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存货方(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保管方(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存储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包装及标记。
1.品名:
2.规格:
3.数量/重量:以实际进仓数量为准
4.包装/标记:以实际包装的标记为准
二、仓储物的损耗标准:
三、储存场所、面积和仓库的性质用途。
1.储存场所:库楼;
2.储存面积:平方米;
3.仓库的性质是普通仓
四、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
(一)、计费项目、标准(单位:人民币):
1、仓租:每吨每月_____ 元。每15天为一个结算点,不足15天的按半个月计算,超过15天不足
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以此类推。
货物存储超过60天的,超过60天的部分仓租调为每月每吨______________ 元;超过120天的,超过120天的部分仓租调为每月每吨 ___________元;
2、劳务费:________________ 元/吨;
3、卸车费(人工): ________ 元吨(集装箱:元/1X20', 元/1X40');
(机械):________ 元/吨(集装箱:________ 元/1X20',________ 元/1X40');
4、装车费(人工):元/吨(集装箱:元/1x 20', 元/1X40');
(机械): _______ 元/吨(集装箱: ________ 元/1X20', ___________ 元/1X40');
5、其他费用:另行约定
(二)结算方式:
1、按月结算,即存货方应当在每月20日前向保管方支付上月相关仓储费用,逾期每天加收千分
之五的滞纳金。保管方对仓储物享有留置权。存货方逾期付款超过一个月
的,保管方有权解除合同。
2、存货方在最后一批货物出库前须向保管方结清全部费用,否则保管方有权拒绝发货。
五、货物的入库、出库。
(一)入库:
1、存货方在货物入库前,必须向保管方提供货物的发票、清单或相关的有效单据以及货物的品质
资料(品名、数量、规格)和货权证明文件,配合保管方做入库验收,如有特殊装卸要求的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保管方。
2、存货方未能在货物进仓时提供前述资料和文件的,乙方则按存货方提供的相关验收资料或货物
表面标签进行验收及录入系统资料、并由此出具进仓单给存货方,但不对货物的质量和货权承担相关责任。
3、存货方应当说明该物品的性质,并提供有关资料和货物保存注意事项。存货方违反规定,保管
方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损失的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和一切损失均由存货方承担。
4、保管方应按照合同或存货方提供的货物情况进行入库验收,验收时发现入库货物与约定不符的,
应及时通知存货方。如果是危险品的货物,保管方有权拒绝接收该货物。验收项目为: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以及无需开箱拆捆直观可见可辨的质量情况。包装内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以外包装或货物上的标记为准。外包装或货物无标记的,以存货方提供的验收资料为准。
5、货物入库后三天内,保管方应开具进仓单给存货方。双方经办人共同在进仓单上签名确认货物
情况,并加盖保管方仓储部印章。
6、以传真方式进行进仓单确认的,有异常情况时,存货方应在接到保管方发出传真的三个工作日
内向保管方反馈,否则视为存货方默认保管方办理的进仓单数据真实、有效;
(二)出库
提货单是提取货物的凭证。存货方应提供提货单的正本票样、印章、印鉴供保管方备案。
保管方以存货方的"口提货单正本/或“口提货单传真件(视同正本)办理货物出仓手续。
六、保管方式和保管要求。
□租仓:入库的货物由保管方代收、代发、代管理。保管方应根据有关规定对货物进行保管。
□包仓:入库的货物由存货方自行管理,自行收、发。存货方堆叠货物时,应严格按规定留有“五距”
(距墙、柱、垛、顶、灯各0.5 米的作业通道和消防通道),保持库房整洁,下班时关好水、电源、
房门、窗及走廊锁。未经同意,不准在库区内留宿,以保安全。
1、上述租、包仓形式的进出仓,保管方提供电梯,正常的照明、水。存货方如需在仓库内改包装,加
班工作,增加办公室空调等家用电器,需征得保管方同意,支付一定费用方可进行。否则愿接受处罚。
2、货物的装卸均由保管方装卸队负责,存货方不得自行来人装卸作业,如特殊情况应征得保管方的同
意,方可自行作业。
七、双方的责任、义务。
(一)保管方:1、保管方保证其经核准可以从事仓储保管业务。保管方的仓库为普通仓,存货方存储的货物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存货方应将详细情况和要求书面告知保管方。存货方未告知致使货物受损失的,保管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存货方并应承担由此给保管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对仓库和设备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普)查保证存货方的正常使用和安全。
3、为存货方货物的进出仓提供快捷、方便的优质服务,不得无故刁难。
4、根据存货方或进仓单持有人的要求,应当同意其检查货物或提取样品。
5、负责库区的安全保卫工作。
6、负责库房等固定资产的保险。
7、在租仓的情况下,保管方对入库仓储物发现有自然变质或其他损坏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方或提货
单持有人。存货方或提货单持有人未应保管方要求及时处理时,保管方可对仓储物进行必要的处理,费用及仓储物变质和损坏的责任由存货方承担。
在包仓的情况下,货物的变质、损坏、丢失、灭失的风险均由存货方自行承担,存货方对货物进行移仓、消毒及其他任何重大处理的,应事先征得保管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8、在装、卸、搬、倒等过程中及储存期间,由于保管方的过错,造成货物灭失、短少、损坏的,保管
方按货物实际受损部分进行赔偿。
二)存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