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金华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的通知.doc
金华市评职称的要求
金华市评职称的要求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对于职业技术人才的要求也逐渐提高。
而职称评定是一种科学、系统的管理方法,是对职业技术人才综合素质的评价和认定,是衡量一个人职业成就的重要标志之一。
在金华市,评职称要求如下:一、基本条件1. 中国公民。
2. 遵守国家法律和职业道德准则,品行端正,无违反职业道德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3. 正在从事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工作,具有较高的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4. 根据拟评职称的不同,还需要具有一定的学历背景、工作年限和相关经验。
二、评定方式金华市根据国家职称评定的相关规定,设置了不同的职称评定机构,并制定了不同的评定标准。
具体评定方式为:1. 直接申报评审。
按照相关规定和申报周期,对于符合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直接向职称评审机构进行申报和评审,经过公开、公正、公平的程序,最终确定职称等级。
2. 学术型职称评审。
对于从事学术研究和教育工作的人员,需要进行学术型职称评审,通过职称评审委员会论文评审、学术成果审核、专家面试等环节,最终确定职称等级。
三、评定标准金华市对于不同的职称等级和类型,设置了不同的评定标准,具体包括:1. 职称等级和专业领域的匹配性。
评定人员的职称等级需要与拟评职称的专业领域匹配。
2. 学历背景和工作经历。
评定人员需要具有相应的学历背景和工作经历,根据不同职称评定标准的要求,确定评定人员的学历背景和工作经历条件。
3. 职业技能水平。
评定人员需要具备较高的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包括专业技能、管理能力、创新能力、协作能力等。
4. 学术或技术成果。
评定人员需要具备优秀的学术或技术成果,包括论文数量和质量、国家级及以上科技奖项、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等。
5. 管理和服务贡献。
评定人员需要具备优秀的管理和服务贡献,包括所在单位和行业的管理贡献、社会服务表现等。
关于转发《金华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doc
关于转发《金华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现将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金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金华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金人社发〔2016〕10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因职称制度改革,评价标准方式有较大改变,各单位需特别关注二级教师、三级教师的初定与评审。
附:金人社发〔2016〕106号文件兰溪市教育局2017年1月6日金人社发〔2016〕106号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金华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市直属各学校(单位):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指导标准(试行)》,我们制定了《金华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条件(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华市教育局2016年10月31日金华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广大中小学教师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实践,全面履行教师职责,造就一支数量充足、师德高尚、业务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指导标准(试行)》和我市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及中小学教师工作岗位特点与要求,特制定本评价条件。
第二条中小学教师职称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五个等级,名称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
第三条本评价条件适用于全市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及教科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的在职在岗教师职称评价,民办中小学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正高级教师申报条件按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根据金华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要求,全面实行评聘结合,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应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
第二章总体要求第五条坚持以德为先导向。
把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的首要条件,强化对教师职业道德的考察,对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
2024教师职称评定的条件(教师职称评审需要什么条件)
2024教师职称评定的条件(教师职称评审需要什么条件)教师职称评定的条件1、拥护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2、取得相应教资资格;3、身体健康程度可全面履行岗位职责,能在固定时间内完成教学、教研工作安排。
任职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成绩;4、申报职称前应满足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时长,并经审验合格后方可;5、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至少本科学历、并担任至少中学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者;希望申报小学高级教师需要满足中专毕业、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或本科毕业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者;申报中学高级教师或本科毕业、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或研究生毕业担任一级教师4年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担任一级教师2年以上者;想获得小学高级教师申报资格者,需满足专科毕业十年小高职务经验或本科毕业8年小高职务,研究生毕业4年小高职务。
评职称所需资料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考核登记表及附件表:根据实情填写,不得夸大或虚构。
2、专业论文:虽然并非硬性指标,但却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准备详实论文甚至是发表过,一般大有机会可评上。
3、上课证明:老师需要提交上课证明,且上课课时要达到要求;如果没有任课也没有相应的其它与教育教学工作职位的话,是不允许参评的。
4、年度考核证明:评定职称者需要提交至少连续四年的考核表,不能出现不合格的情况,否则也不允许参评。
5、普通话证:要符合自己所任教的学科,语文必须是二甲以上,其他学科基本要求二乙以上。
6、继续教育证:每年度教师都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合格分数,如果没有继续教育证也是无法参评的。
教师资格证考试方法教师资格证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教师资格证笔试各科目均采用纸笔方式。
教师资格证笔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教师资格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
使用教师资格证考试中心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教师资格证考试每年考试日期由公布,请及时关注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网的最新公告。
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一)具有比较扎实的专业知识,掌握一定的现代教学技术和方法。任现职以来,担任过1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能胜任一定年级段的教学工作或毕业班教学工作并独立指导学生实验等工作。
(二)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因课程计划、学校性质、规模等原因课时量偏少的学科,任课教师须有其他与教学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
(一)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受警告处分者,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二)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受处分当年不得申报,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对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教师职务资格。
(五)参加经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立项、试点的教育教学课题研究或教改实验,取得显著效果,撰写有一定质量的实验报告,在一定范围(县、区)内推广使用,并取得一定实效。
第六章 评审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基本条件
第十六条教育工作要求
(一)积极开展学生思想教育及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任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5年以上,或担任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等其他教育管理工作7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2年以上,或担任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等其他教育管理工作3年以上。
第五章破格申报与评审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第十四条破格申报条件
任现职期间,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显著,年度考核有1次为优秀等次,在符合第二章第四、六、七条规定的基础上,获得中师学历后,从事教学工作15年以上,取得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小学一级教师职务6年以上,可破格申报。
第十五条破格评审条件
第十条教科研工作要求
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任现职以来,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教科研材料3篇。其中本学科教科研材料2篇,至少有1篇在县级以上的教育教学刊物上发表,或在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委托组织或认可的论文评比中获奖,或参与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的教材、教学参考资料5千字以上,或承担县级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并撰写课题报告或课题研究论文。
2024年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细则范文(三篇)
2024年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细则范文1. 资格证书复印件;2. 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含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免考证明材料;3. 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含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免考证明材料;4. 基础理论考试成绩单或免考批件原件;5.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6.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及聘期任务书复印件;7. 任职以来进修证明材料复印件;8. 任职以来获得的奖励证书和荣誉证书复印件;9. 任职以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证明材料;10. 任职以来三年的职称考核表;11. 论文、论著代表作;若为合作完成,需附相关证明材料;专家鉴定论著需按申报副教授一式二份、申报教授一式三份的要求提供;12. 研究成果的项目报告及鉴定证明材料。
注:所有复印件均应采用16k纸张,并在左侧留出装订线。
2024年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细则范文(二)一、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的基本条件:(1)需在cn刊物上发表指定数量的论文,或在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科研活动中交流多篇论文(均需获得市一等奖或省二等奖以上);亦可获得省优秀教学(科研)成果奖;或教育科研项目、教改课题通过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鉴定。
(2)直接指导的学生需在市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规范的本学科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同时本人需被评为优秀辅导教师。
(3)担任班主任工作达到一定年限,所带班级需被评为市以上文明班级,或本人被评为优秀班主任。
(4)教师节期间,需获得市以上政府部门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或在教育教学工作的某一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受到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校长、教学副校长在教学管理工作上成绩突出,受到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表彰。
二、农村学校教师申报条件(含破格申报):需满足下列条件中的若干条(破格申报人员需满足更多条),其中特定条款为必备条件:(1)需讲授过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或在县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多次优质课中获奖(均获县二等奖以上)。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陈瑶等445名教师具有正高级职称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陈瑶等445名教师具有正高级职称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24.02.07
•【字号】浙教厅函〔2024〕36号
•【施行日期】2024.02.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
正文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陈瑶等445名教师具有正高级职称的通知
浙教厅函〔2024〕36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人力社保局: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279号),经各地推荐和浙江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陈瑶等402名教师取得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严水荷等43名教师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讲师职称。
经报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上述人员中取得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取得中等
职业学校正高级讲师职称时间为2023年12月19日,各单位应按规定及时做好职称聘任等相关工作,聘任起始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前。
申报中小学正高级特设岗位的,请有关教育局和人力社保局做好相关工作,2024年春季学期到岗。
申报中小学正高级定向服务岗位的,要安心服务当地教育事业。
附件: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名单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2月7日。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完整版)
二、申报评审标准条件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价标准条件, 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育人为本、师德为先的原则,实行同 行专家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行政管理人员不得按专业技 术人员岗位推荐申报职称,确因工作需要已批准在专业技术岗位 上兼职的行政管理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时须提供《事业单位专业 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须符合《中 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具体如下:
(一)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 .............2 三、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推荐程序 .....................................................5
(一)确定岗位推荐数量 ................................................................ 5 (二)组织申报推荐 .........................................................................5 四、材料审核呈报要求 .......................................................................... 6 (三)材料呈报时间 .........................................................................6 五、中小学中级职称评审 ...................................................................... 7 六、工作要求 ............................................................................................7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05.20•【字号】浙教办人〔2013〕54号•【施行日期】2013.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教办人〔2013〕54号各设区市及义乌市教育局,省级有关部门:为做好2013年我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就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评审工作以提高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和整体素质为核心,严格把握推荐评审质量,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充分发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为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评审工作应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维护公正、择优晋升”的原则。
二、政策导向(一)坚持以德为先。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引导教师立德树人,把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的首要条件。
在教师职称推荐和评审中,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促使广大教师自觉践行新时期师德规范,自尊自律,淡泊名利,乐于奉献;引导广大教师不断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安于从教,善于从教,乐于从教。
(二)突出教学的中心地位。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要充分体现教师的职业特点,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适应实施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要求,注重日常教育教学方法和艺术,引导中小学教师积极参与课程改革和评价改革,努力实现“轻负高质”课堂教学;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工作能力和教书育人实绩;加强对课堂教学能力的考核,切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的倾向。
(三)继续向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倾斜。
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是我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点和难点,各地要积极为长期在偏远农村和欠发达地区任教的教师晋升职称创造条件。
金华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笔试
金华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笔试
摘要:
1.金华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笔试简介
2.笔试的报名条件和流程
3.笔试的内容和形式
4.笔试的评分标准和结果处理
5.笔试的意义和影响
正文:
金华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笔试是由金华市教育局主办的,面向全市范围内的中小学教师进行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笔试。
该笔试旨在通过对教师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教育理论和教育实践等方面的测试,评定教师的专业技术职称,进而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参加金华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笔试的报名条件主要包括: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有2 年以上的教育教学工作经验,且在工作期间表现良好,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报名流程一般包括:在线报名、资格审核、交纳报名费、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笔试的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新课程改革、教育教学方法、学生评价等方面的知识。
笔试的形式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20 分钟,满分为100 分。
笔试的评分标准主要依据试题的难易程度和考生的答题情况,由专业的阅卷人员进行评分。
评分结果将在考试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公布。
对于成绩合格的
考生,将获得参加面试的资格;对于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以在一年内重新报名参加笔试。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金华市程东军等370人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金华市程东军等370人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09.12.30•【字号】浙教人[2009]225号•【施行日期】2009.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金华市程东军等370人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的通知(浙教人〔2009〕225号)金华市教育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根据《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经金华市中学高级教师资格评审委员会2009年11月26日评审通过,你市程东军等370人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以上人员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时间为评审通过之日。
附件:2009年金华市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资格人员名单(370人)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附件2009年金华市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资格人员名单(370人)程东军金华第一中学傅雪平金华第一中学陈斌金华第一中学孔丽霞金华市第六中学钱树人金华市第六中学陈丽芳金华市第六中学朱淑恋金华市第八中学胡振卫金华市第八中学陆炳龙金华市第八中学丁一鸣金华市第一职校叶美君金华市第一职校付益军艾青中学施旭亮艾青中学魏康星艾青中学钟金海金华市汤溪高级中学叶有福金华市汤溪高级中学杨海兵金华市汤溪高级中学曹周进金华市汤溪高级中学林志琴金华市宾虹高级中学李秋根金华市宾虹高级中学盛素明金华市曹宅高级中学王世明金华市曹宅高级中学戴红芳金华市孝顺高级中学庄建设金华市孝顺高级中学姜月娥金华市孝顺高级中学邹朝阳金华市孝顺高级中学雷建平金华市外国语学校何云仙金华市外国语学校余丽双金华市外国语学校练仲浙师大附中顾朝阳浙师大附中王丽君浙师大附中黄晨爽浙师大附中汪红平金东区多湖初中杨彩芬金东区多湖初中包苏燕金东区多湖初中李胜芳金东区孝顺初中陈亚萍金东区孝顺初中俞宪登金东区孝顺初中李淑群金东区仙桥初中李际新金东区仙桥初中方兰香金东区曹宅初中胡惠琴金东区曹宅初中杨龙法金东区澧浦初中童兰清金东区澧浦初中金贤文金东区少体校朱晓伟金华实验中学教育集团周尚清金华实验中学教育集团李一平婺城区九峰职校杨雪萍金华市第四中学金苏珍金华市第四中学黄镐仑金华市第四中学梁宏金华市第五中学王燕珍金华市第五中学舒建忠金华市第五中学方友娟金华市第九中学陈玲金华市第九中学方立新金华市第九中学盛文清金华市第十四中学吴卫通金华市第十四中学麻飒华金华市第十六中学张庆民金华市第十八中学陈中芳金华市青春中学钱婉芬金华市青春中学项雪梅婺城区安地镇初级中学姜小芳婺城区蒋堂镇初级中学李美仙婺城区琅琊镇初级中学吴瑛瑛婺城区罗埠镇初级中学范新娟婺城区汤溪镇初级中学舒向华婺城区汤溪镇初级中学程娉金华市南苑中学赵祥斌金华市南苑中学郭海英金华市南苑中学戴素梅金华市南苑中学施静金华市南苑中学胡萍金华市南苑中学盛剑平金华市南苑中学戴拥华金华市第十五中学朱若斌金华市苏孟中学蒋志明兰溪第一中学施卫华兰溪第一中学鲍旭升兰溪第一中学陶小威兰溪第一中学童顺丰兰溪第一中学方志娟兰溪市第二中学金永彩兰溪市第二中学潘永明兰溪市第二中学陈玉发兰溪市第二中学黄在渡兰溪市第三中学周燕芳兰溪市第三中学叶建明兰溪市第三中学严建明兰溪市第三中学童惠云兰溪市第三中学叶土荣兰溪市第五中学方春金兰溪市第五中学陈秉富兰溪市第五中学陈根银兰溪市第八中学吴雪娟兰溪市第八中学童立新兰溪市实验中学吴芳兰溪市实验中学钟国新兰溪市实验中学章伟珠兰溪市实验中学唐远圭兰溪市实验中学叶跃芳兰溪市赤溪中心学校祝莉娟兰溪市赤溪中心学校杨银芳兰溪市赤溪中心学校严华忠兰溪市殿山中心学校胡启升兰溪市横溪初级中学陈应春兰溪市横溪初级中学方勇均兰溪市黄店初级中学章斗星兰溪市黄店初级中学钟桂琴兰溪市聚仁学校振兴校区周雪芳兰溪市聚仁学校振兴校区杨赛芳兰溪市聚仁学校聚仁校区陈韶华兰溪市聚仁学校聚仁校区陈巧仙兰溪市聚仁学校聚仁校区吴招之兰溪市兰荫中学张城兵兰溪市兰荫中学张为农兰溪市灵洞中心学校舒鹏程兰溪市马涧镇马涧初级中学来国元兰溪市马涧镇马涧初级中学蒋丽萍兰溪市马涧镇马涧初级中学胡家成兰溪市马涧镇石渠初级中学徐庆联兰溪市梅江初级中学郑瑞翔兰溪市上华中学柳遵建兰溪市蜀山中学陈孝芹兰溪市柏社中学姚凤香兰溪市城南初级中学吴桂良兰溪市永昌初级中学吴樟洪兰溪市永昌初级中学张红兵兰溪市游埠初级中学程建权兰溪市游埠中学戴美仙兰溪市职业中专徐建樟兰溪市诸葛中学戚兴建浦江中学郑旭军浦江中学傅建文浦江县教育研究与教师培训中心徐时亮浦江县实验中学徐其旦浦江县实验中学黄月霞浦江县实验中学黄群英浦江县实验中学徐小丰浦江县实验中学金英生浦江县第二中学郭寥廓浦江县第三中学黄洪杰浦江县第三中学胡金伟浦江县第三中学薛武卫浦江县第五中学傅东浦江县第五中学黄清江浦江县第六中学朱希林浦江县第六中学黄银根浦江县第七中学张立新浦江县第七中学张武贵浦江县第七中学郑明明浦江县第七中学张三萌浦江县第八中学吴新钬浦江县第八中学严公善浦江县第九中学潘彩琳浦江县第九中学陈根来浦江县壶江初级中学张龙安浦江县黄宅镇初级中学金樟良浦江县黄宅镇初级中学洪根荣浦江县黄宅镇初级中学洪燎原浦江县黄宅镇初级中学黄耿彦浦江县黄宅镇初级中学徐灵芳浦江县江南初级中学黄萍浦江县江南初级中学吕遵沧浦江县江南初级中学赵霞玲浦江县江南初级中学朱祖群浦江县白马镇初级中学郑丽娟浦江县白马镇初级中学黄丽珍浦江县前吴乡初级中学韩劼勤浦江县仙华外国语学校张毅浦江县仙华外国语学校陈玉琴浦江县岩头镇初级中学洪其叶浦江县郑宅镇初级中学郑群英磐安中学孔凤平磐安中学胡红霞磐安中学金秀珠磐安中学吴春玉磐安县职业技术学校曹英姣磐安县实验初中施双玲磐安县实验初中施向荣磐安县实验初中孔新玉磐安县实验初中陈心洲磐安县安文初中傅一跃磐安县仁川镇初中陈红民磐安县尚湖镇初中陈志良磐安县新渥镇初中丁嫣XXX市教育局教研室程惠茹XXX市第一中学徐雷达XXX市第一中学朱跃川XXX市明珠学校徐关敦XXX市明珠学校李望春XXX市明珠学校程剑平XXX市古山中学胡云辉XXX市古山中学朱赵龙XXX市古山中学卢振元XXX市古山中学陈红XXX市古山中学范长留XXX市荷园中学赵珍XXX市荷园中学胡锦绣XXX市第二中学池忠敏XXX市第二中学胡金平XXX市第二中学王志毅XXX市第二中学于秀娟XXX市第三中学程香姿XXX市第三中学吕美儿XXX市第三中学胡淑敏XXX市第三中学吕福升XXX市第四中学章连法XXX市第四中学陈艳爱XXX市第四中学施竹眉XXX市城北初中骆小月XXX市城北初中李永波XXX市城北初中徐秋霞XXX市城东初中朱笑儿XXX市城东初中杨杰明XXX市花街镇花街初级中学吕爱芝XXX市石柱初中俞梅秋XXX市石柱初中胡强XXX市象珠镇清溪初级中学施志锦XXX市象珠镇清溪初级中学胡向跃XXX市油川初中胡前进XXX市芝英街道溪岸初中程美珍XXX市芝英街道溪岸初中胡斌XXX市芝英街道溪岸初中施晓英XXX市职业技术学校胡燕XXX市职业技术学校徐天宝XXX市职业技术学校胡关庆XXX市职业技术学校汪忠XXX市综合高级中学孙笑玲XXX中学吕群芳XXX中学梅德田XXX市实验学校应佩瑶XXX市实验学校俞笑媚XXX市实验学校李晓春XXX市实验学校徐绮鸽武义县教研室杨菊艳武义第一中学何一军武义第一中学陈俊武义第一中学曲丰武义第一中学舒芳红武义第一中学徐昆明武义第二中学刘明正武义第二中学郑玉川武义第二中学周慧琴武义第三中学雷光辉武义第三中学胡月银武义第三中学周水生武义第五中学李长苍武义第五中学陈小云武义第五中学朱桂娥武义第五中学王金丹武义县东皋中学章文伟武义县金穗民族中学李园美武义县金穗民族中学郑宣中武义县金穗民族中学涂云仙武义县金穗民族中学伍子仪武义县金穗民族中学谢晓军武义县实验中学廖秀群武义县实验中学蓝林玉武义县实验中学廖文彪武义县实验中学应俊菲武义县实验中学徐方军武义县实验中学王旭平武义县实验中学吴忠富武义县实验中学邹小英武义县实验中学章卯法武义县实验中学徐向华武义县实验中学鲍传伟武义县桃溪中学李伟平武义县桃溪中学徐俊武武义县武阳中学邵金杰武义县武阳中学陈凤荷武义县武阳中学周晓娟武义县武阳中学马宁晓武义县职业技术学校江丰武义县职业技术学校蓝霞芝武义县职业技术学校李考法武义县职业技术学校肖冬森武义县职业技术学校李林汉武义县职业技术学校潘连媛武义县职业技术学校贾玉燕东阳中学楼方红东阳中学徐锡梁东阳中学吕宇良东阳中学詹小强东阳中天高中朱英萍东阳巍山高中邵晓强东阳巍山高中吴黎璟东阳巍山高中魏吉太东阳横店高级中学曾宪洪东阳横店高级中学金正良东阳综合高级中学杜金花东阳第二高级中学朱庆伟东阳顺风高中胡志刚东阳顺风高中胡国俊东阳南马高中胡杭军东阳南马高中赵国良东阳六石高中吴晓霞东阳李宅职业技术学校胡跃弟东阳李宅职业技术学校许丽梅东阳李宅职业技术学校胡才高东阳技校吕映珍东阳技校陈艳东阳技校王雪芳东阳技校厉凤光东阳技校许红兰东阳技校楼江明东阳技校吴国强东阳外国语学校陈正乾东阳外国语学校吴华芳东阳外国语学校赵健东阳外国语学校赵跃洪东阳樟村初中马银仙东阳吴宁镇初级中学许宇伟东阳吴宁镇初级中学蒋惠珍东阳吴宁镇第二初级中学斯洪伟东阳吴宁镇第二初级中学范玉芬东阳吴宁第三初级中学包素青东阳吴宁第三初级中学郭矫健东阳吴宁第三初级中学陆园花东阳吴宁第三初级中学蔡叶青东阳吴宁第三初级中学马彩娟东阳吴宁第三初级中学赵慧平东阳巍山镇中学蔡锦华东阳巍山镇中学孙正彬东阳巍山镇中学马德大东阳千祥镇初级中学黄法仁东阳千祥镇初级中学丁成洲东阳千祥镇初级中学楼爱丽东阳千祥镇初级中学方英平东阳千祥镇初级中学蒋红卫东阳横店镇第二初级中学张纯能东阳横店镇第二初级中学马庆亚东阳千祥镇三联初级中学包红艳东阳南市街道南溪初级中学王子俊东阳南市街道槐堂初级中学张淑芳东阳南市街道槐堂初级中学朱江萍东阳南市街道槐堂初级中学陈惠珍东阳南马镇初级中学吴颖芳东阳南马镇初级中学陈红乡东阳南马镇初级中学包健彪东阳南马镇初级中学马德红东阳南马镇防军初级中学包焕亮东阳南马镇防军初级中学胡志刚东阳南马镇安恬初级中学许小生东阳六石初中张芬芳东阳江北亭塘初中王文东东阳江北唐表初中徐万生东阳江北唐表初中许显明东阳画水镇画溪初级中学卢晓红东阳画水镇画溪初级中学孙重彬东阳虎鹿镇中学胡立晓东阳虎鹿镇中学程君平东阳虎鹿镇中学杜祖伟东阳湖溪镇初级中学申屠龙军东阳湖溪镇初级中学姚龙兴东阳湖溪镇郭宅初级中学虞加财东阳横店镇第一初级中学厉惠珍东阳横店镇第一初级中学蔡良珍东阳横店镇第一初级中学马志明东阳横店镇第一初级中学杜俊杰东阳横店镇第一初级中学马杭芳东阳横店镇第一初级中学曹跃钢东阳横店镇第二初级中学吴荣珍东阳歌山镇第一初级中学胡兰彩东阳歌山镇第一初级中学杜炉军东阳东阳江镇初级中学何明亮东阳东阳江镇初级中学。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享受教授级待遇的中学高级教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享受教授级待遇的中
学高级教师考核评审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院校与教职员工
【发文字号】金政办[2002]54号
【发布部门】金华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2.06.21
【实施日期】2002.06.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享受教授级待遇的中学高级教师考核评审办法的
通知
(金政办〔2002〕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金华市享受教授级待遇的中学高级教师考核评审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二年六月二十一日金华市享受教授级待遇的中学高级教师考核评审办法
一、为激励我市优秀中学高级教师终生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充分发挥中小学教师为教育事业服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教师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教育水平和学术水平,以适应教育现代化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二、中学高级教师享受教授级待遇是我市表彰优秀中学高级教师的一项重要措施。
享受教授级待遇的中学高级教师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育教学的专家。
三、享受教授级待遇的中学高级教师的考核评审范围和对象为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小学和县(市、区)及以上的教育教学研究单位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的教师或教研人员。
四、中学高级教师享受教授级待遇的考核评审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有很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模范地履行教师的职业道德,品德高尚。
(二)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被聘任为中学高级教师。
关于教师职称评聘实施方案【九篇】
关于教师职称评聘实施方案【九篇】关于教师职称评聘实施方案【九篇】教师职称评聘实施方案1为探索建立分类评价、分级管理、学校自主评聘和政府宏观监督管理的中小学教师评价体系,2023年9月,浙江省教育厅、人社厅印发《2023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改革试点方案》,确定30所改革试点学校自主开展教师职称评聘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2023年,浙江省扎实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自主评聘改革试点工作,新增70所中小学校为2023年教师职称自主评聘改革试点学校,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扩大中小学校用人自主权。
明确正确改革导向。
为促进中小学校形成竞争择优、能上能下、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浙江省在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自主评聘改革中遵循教师成长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重点解决现有中小学教师评价标准不够科学、评价机制不够完善、评价与使用不够紧密和管理服务不够规范配套等问题,推进职称评审与岗位管理、竞聘上岗、聘期考核及绩效分配等人事改革深度融合,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精心组织自主评聘。
浙江省各级教育和人力社保部门按照浙江省相关文件精神和“放管服”改革要求,把高级教师及以下职称评聘权下放给试点学校,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广泛宣传发动,积极主动推进改革,让更多的学校和教师理解、认可并主动参与改革,形成改革合力。
试点学校作为改革主体,主动增强改革意识和责任担当,结合实际编制年度评聘计划、制定评聘标准、建立自主评聘机构、完善评聘程序及教师聘后管理等工作。
坚持科学评价标准。
试点学校在制定本校高级教师及以下职称评价指标时,坚持把思想政治放在首位,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更加突出教书育人的评价导向,引导广大教师坚守一线教学和班主任工作岗位,教好书、育好人;坚决扭转不科学的评价导向,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和唯帽子”的顽瘴痼疾。
试点学校根据学段、地域等实际,制定符合学校特点的评价标准,允许试点学校之间存在评价标准差异。
中小学教师晋升职称条件一览2024
中小学教师晋升职称条件一览2024中小学教师是国家的培养对象,他们的素质和水平直接关系到学生的成长与发展。
教师的岗位是一个需要不断进步和提高的职业,晋升职称是对教师能力和水平的一种认可和肯定。
那么,中小学教师如何能够晋升职称呢?以下是中小学教师晋升职称的条件一览。
一、初级职称1.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2.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专科毕业后需有5年以上教龄3.取得正式编制二、中级职称1.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0年以上2.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3.具有初级职称3年以上4.在教育教学领域有一定的成果和业绩5.取得正式编制三、高级职称1.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5年以上2.具有中级职称5年以上3.学历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4.在教育教学领域有较为突出的成果和业绩5.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影响力6.取得正式编制以上是中小学教师晋升职称的条件一览,希望广大教师们能够在教育教学的道路上不断努力,获得更高的职称,为学生的成长与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中小学教师作为教育事业中的中坚力量,他们的教学水平和教育理念直接影响到学生的成长和未来。
因此,晋升职称需要教师具备一定的学历、教龄、业绩和影响力。
下面将继续详细介绍中小学教师晋升职称的条件和相关内容。
一、初级职称的条件1. 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是中小学教师的基本要求,是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必备资格。
2.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专科毕业后需有5年以上教龄。
教师的学历是其专业素养的基础,通过学习和实践积累教育教学经验。
3. 取得正式编制:正式编制是教师身份的一种保障,只有取得了正式编制的教师才能够具备晋升职称的资格。
以上是晋升初级职称的基本条件,教师在获得初级职称后,将进一步提升自己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为更高级别职称的晋升打下基础。
二、中级职称的条件1.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0年以上:这是中级职称的重要教龄要求,通过多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教师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教学素养。
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doc
磐人社〔2019〕46号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金磐开发区、大盘山管理局、新城区、磐安工业园区: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8〕4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21号)、金华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金华市2019年度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金市职改办字〔2019〕3号)精神,为做好2019年度我县职称改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快速传达到下属或辖区企事业单位:一、认真开展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根据《金华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重新核准全市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设置结果的通知》(金华市职改办字〔2019〕4号)和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年度计划安排,市职改办对各中评委的评审推荐时间作了指导性安排,请各中评委办公室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开展2019年度中级职称评审和高级职称推荐工作。
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和信息化要求,加快人才信息集中和职称数据共享工作,全面实行电子证书管理,不再发放纸质证书,取得职称人员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下载打印,让专业技术人员真正在职称评审中“少跑腿”。
各评委会的评审通知、评前评后公示、结果公布、通过人员证书网上查询等相关信息,由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职称评审专栏集中发布。
二、稳步推进重点领域职称评审改革(一)工程技术领域。
根据省人力社保厅、省经信厅《关于推进工程领域职称社会化评价改革的意见》(浙人社发〔2018〕128号),将工程技术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纳入职称制度,明确对应关系,并将取得职业资格并依规执业的经历,作为《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中申报高、中级职称的优先条件。
对应重点培育的智能门(锁)、光电、新能源汽车及配件、电动(园林)工具、磁性及石墨烯材料、生物医药、智能家居、保温杯(壶)行业等八大重点细分行业,增设工程类职称相关专业,鼓励和支持重点企业技术技能人才晋升职称。
关于转发《金华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doc
关于转发《金华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现将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金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金华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金人社发〔2016〕10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因职称制度改革,评价标准方式有较大改变,各单位需特别关注二级教师、三级教师的初定与评审。
附:金人社发〔2016〕106号文件兰溪市教育局2017年1月6日金人社发〔2016〕106号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金华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市直属各学校(单位):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指导标准(试行)》,我们制定了《金华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条件(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华市教育局2016年10月31日金华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广大中小学教师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实践,全面履行教师职责,造就一支数量充足、师德高尚、业务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指导标准(试行)》和我市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及中小学教师工作岗位特点与要求,特制定本评价条件。
第二条中小学教师职称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五个等级,名称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
第三条本评价条件适用于全市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及教科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的在职在岗教师职称评价,民办中小学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正高级教师申报条件按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根据金华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要求,全面实行评聘结合,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应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
第二章总体要求第五条坚持以德为先导向。
把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的首要条件,强化对教师职业道德的考察,对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
浙江教师职称改革方案最新消息,浙江教师职称评定条件【细则】3
三、主要内容(一)健全制度体系1.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制度体系。
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和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务系列。
2.统一职务等级和名称。
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
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3.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务,与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对应关系: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在小学中聘任的中学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4.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务,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一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二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二)完善评价标准1.坚持正确导向。
积极引导普通高中和义务教育教师参与课程改革,职业中学教师参与社会培训。
要将普通高中教师参与开发和开设选修课情况,义务教育教师参与拓展性课程的开发和开设情况,以及职业中学教师参与社会培训(包括为普通高中开设职业技能课程培训)情况列入教师教学工作量考核范围,相应的研究和成果列入教师科研工作考核范围。
2.分类细化标准。
根据全国基本标准条件和我省实际,制定浙江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对少数业绩特别突出的,制定相应的破格条件。
各地要结合当地教育教学实际和各类中小学的特点,按照不低于全省标准条件的要求,对标准条件进行细化完善,突出对教育教学方法、一线实践经历和工作业绩的考察;要充分考虑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金华市职称评审条件
金华市职称评审条件1.在职工作满10年及以上,其中具有教育背景的工作经历时间不低于5年;2.在本领域内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已在核心期刊或国际著名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或专著数篇,或获得相关领域的专业奖项;3.已承担过重要的科研和技术攻关项目,或在学术或技术方面有杰出的成绩;4.有良好的带教、指导、培养学生和后续人才的能力和业绩。
(二)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1.在职工作满6年及以上,其中具有教育背景的工作经历时间不低于3年;2.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已在核心期刊或国际著名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或专著数篇,或取得相关领域的专业奖项;3.已承担过较为重要的科研和技术攻关项目,或在学术或技术方面有显著的成绩;4.有良好的带教、指导、培养学生和后续人才的能力和业绩。
(三)中级职称评审条件1.在职工作满4年及以上,其中具有教育背景的工作经历时间不低于2年;2.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已在核心期刊或国际著名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或专著数篇,或在相关领域有业绩;3.有承担科研或技术攻关项目的经历或在学术或技术方面有一定的成绩;4.具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带教、指导学生的能力。
二、教育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一)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1.在职工作满5年及以上,其中具有教育背景的工作经历时间不低于3年;2.有较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学术水平,已在核心期刊或国际著名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或教材数篇,或获得相关领域的教育教学奖项;3.有丰富的教学和科研经验,或在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方面有杰出的成绩;4.有良好的带教、指导、培养学生和后续人才的能力和业绩。
(二)中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1.在职工作满3年及以上,其中具有教育背景的工作经历时间不低于2年;2.有较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学术水平,已在核心期刊或国际著名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或教材数篇,或在相关领域有教育教学成果;3.有承担教育教学项目的经历或在教育教学方面有一定的成绩;4.具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带教、指导学生的能力。
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方案
1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方案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促进基础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和推进职称制度分类改革,建立充满活力、竞争和激励的用人机制,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务院相关部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人社部发〔201520152015〕〕79号),(丹人社发【丹人社发【201620162016】】167号)转发《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丹人社发【丹人社发【201620162016】】178号)《关于2016年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丹人社发【丹人社发【201620162016】】179号)转发《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全省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的通知》、(丹人社发【丹人社发【201620162016】】166号)转发《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学校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十八大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工作要求,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总体方向和思路,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为中小学聘用教师提供基础和依据,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础和依据,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基本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地位,促进中小学教师全面发展;职业地位,促进中小学教师全面发展;2、坚持统一制度、分类管理,建立统一的制度体系,体现中学和小学的不同特点;同特点;3、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4、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鼓励中小学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水平;5、坚持与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相配套,积极稳妥、协同推进,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浙江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教师职称评定条件新规定
浙江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教师职称评定条件新规定1、大中专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电大等成人教育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见习期满,经考核符合任职条件,可根据岗位需要首次确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具体规定如下:(1)小学教师的具体条件:中师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确定小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两年,可确定为小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2)初中教师的具体条件: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确定为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可确定为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3)高中(中专)教师的具体条件: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可确定为中学二级教师或助理讲师职务任职资格;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确定为中级职务(中学一级或中专讲师,下同)任职资格;取得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班毕业人员,在取得后一个学位或毕业后,可聘任为助理级职务,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的,可根据岗位需要参加中级职务的评聘。
(以上摘自浙职改字[1992]1号文件)2、函授五大毕业生(包括业大、自考、夜大、函大、电大等)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即对于部分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合格学历的人员,其毕业前后所从事的工作必须与毕业专业对口(含相近),方可按以下原则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硕士研究生确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资历为毕业前后加起来三年,其中毕业后至少一年;本科毕业生确定助级任职资格的资历为毕业前后加起来一年半,其中毕业后至少半年;大专毕业生确定助级任职资格的资历为毕业前后加起来三年半,其中毕业后至少一年半;中师毕业生确定为员级任职资格的资历为毕业前后加起来一年半,其中毕业后至少半年。
非教师系列专业不对口的人员,属已列入全国统一资格考试系列的,参加考试取得资格,其余人员都按各系列职评要求参加必要的专业知识考试或继续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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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金华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现将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金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金华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金人社发〔2016〕10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因职称制度改革,评价标准方式有较大改变,各单位需特别关注二级教师、三级教师的初定与评审。
附:金人社发〔2016〕106号文件兰溪市教育局2017年1月6日金人社发〔2016〕106号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金华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市直属各学校(单位):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指导标准(试行)》,我们制定了《金华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条件(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华市教育局2016年10月31日金华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广大中小学教师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实践,全面履行教师职责,造就一支数量充足、师德高尚、业务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指导标准(试行)》和我市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及中小学教师工作岗位特点与要求,特制定本评价条件。
第二条中小学教师职称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五个等级,名称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
第三条本评价条件适用于全市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及教科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的在职在岗教师职称评价,民办中小学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正高级教师申报条件按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根据金华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要求,全面实行评聘结合,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应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
第二章总体要求第五条坚持以德为先导向。
把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的首要条件,强化对教师职业道德的考察,对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六条坚持教学中心地位。
要适应实施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新要求,充分体现教师职业特点,注重教育教学工作实绩,注重教学改革,积极探索“轻负高质”教学模式,努力推行素质教育。
切实改变片面强调论文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
第七条坚持实施分类评价。
中学教师要注重考核其学科专业能力,是否掌握进行教学、研究性学习以及课程资源开发与校本课程开发的主要方法与策略。
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要注重专业技术技能和参与社会培训的考核。
小学教师要注重考核其实际教学水平和实践经历,是否掌握小学生的认知规律以及小学生品行养成的特点和规律。
幼儿园教师要注重考核其教学实效,是否具有根据幼儿实际制定教学活动方案的能力,以及在教学活动中根据幼儿的表现和需要适时调整活动并给予指导的能力。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八条基本条件(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自觉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尊重学生的人格和合法权益,不得从事有偿补课,近5年内未出现过歧视学生、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三)具备相应有效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注重教育教学方法。
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应取得相应专业(工种)技术等级证书,同时,每两年必须到企业挂职研修2个月。
(四)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的身心条件。
(五)申报高级教师职称的,近5年年度考核需在合格及以上等次;申报一级教师职称的,近3年年度考核需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第九条学历(学位)、任教资历条件(一)高级教师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及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及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初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及以上。
45周岁以下教师,申报高级教师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一级教师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及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及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初中、小学(幼儿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及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幼儿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及以上。
(三)二级教师具备硕士学位;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初中、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及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及以上。
(四)三级教师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初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第十条继续教育要求继续教育作为申报评审职称的必备条件。
继续教育学分按照《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16〕63号)和《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浙教师〔2016〕71号)执行。
第十一条普通话能力要求凡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的教师,均应具备相应的普通话水平等级。
具体要求按原省教委、省语委《关于在教师中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浙语〔1999〕5号)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除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外,申报高级教师职称的人员,必须具有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4个科目(模块)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申报一级教师的必须具有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3个科目(模块)的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第十三条专业实践能力考核凡申报晋升高级教师职称的,要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教育教学专业实践能力考核,考核成绩作为推荐的重要依据。
晋升一级教师职称的,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由各县(市、区)决定。
第四章高级教师评价条件第十四条业务精通(一)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能够自如驾驭课堂教学,并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得到学生普遍认可。
(二)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具有较好的教学本学科课程的能力和较强的开发及开设选修课的能力。
(三)任现职以来,在县级及以上范围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课或学科讲座,效果良好。
(四)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应具有高级工及以上技术等级证书。
第十五条业绩显著(一)任现职以来,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普通高中教师每学年需承担学校规定的选修课工作量。
职业中学教师每学年需承担一定工作量的社会培训任务。
义务教育教师每学年需承担学校规定的拓展性课程工作量。
(二)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
原则上要求从教以来任班主任八年及以上,或任现职以来任班主任三年及以上。
(三)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能与学生家长进行良好沟通,并对学生的教育成长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学生和家长对其教育教学工作满意度较高。
第十六条教学科研成果显著(一)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改革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发挥一定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城镇教师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乡村教师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1项:1.任现职以来,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本学科研究论文,或获县级一等奖、市地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优秀论文至少2篇。
2.主持过本学科市级以上立项课题且取得显著成果,或科研成果(集体项目排名前三)获市级二等奖以上,或主持过县级以上立项课题且科研成果获县级一等奖及以上。
3.正式出版过与本学科教育教学相关的专著或译著,或参编过正式出版的与本学科相关的教材;或任现职以来,主持过选修课(拓展性课程)开发或主编过选修课(拓展性课程)教材。
4.任现职以来,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在市级以上专业技能大赛中获二等奖以上,或取得发明、专利证书,或指导学生在省级技能大赛中获奖。
5.任现职以来,参加经由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备案、业务部门组织的以现场上课、说课、学科技能比武等为主要形式的教育教学比赛获县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二)能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并取得明显成效。
在当地本学科教学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第五章一级教师评价条件第十七条业务良好(一)具有良好的教书育人能力。
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原则上要求从教以来任班主任三年以上,或任现职以来任班主任二年以上。
(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
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教学经验比较丰富,并能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
(三)任现职以来,在校级及以上范围开设过教学示范课、观摩课或学科讲座,效果良好。
(四)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在培养、指导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第十八条教学科研能力较强(一)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
(二)具有开发及开设选修课(拓展性课程)的能力,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其经验在本校或一定的地区范围内交流。
(三)任现职以来,至少有1篇能反映本人学术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的论文(课题),在县级以上获奖或公开发表;或参加经由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备案、业务部门组织的以现场上课、说课、学科技能比武等为主要形式的教育教学比赛获县级二等奖及以上。
第六章二级、三级教师评价条件第十九条二级教师(一)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育效果较好。
(二)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材教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胜任选修课(拓展性课程)开设要求,教学效果较好。
(三)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一般应具有讲授校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或学科讲座的经历。
第二十条三级教师(一)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
(二)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材教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和比较好地完成开设选修课(拓展性课程)任务。
第七章破格条件和倾斜政策第二十一条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担任一级教师5年及以上者;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一级教师不满5年(限破1年)者,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可破格申报高级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