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8-2030年)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河北省邢台市城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2018-2030 年)》

公示

一、规划期限及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与《邢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 年)》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保持一致,面积约 170 平方公里。

本次规划的规划期限为 2018-2030 年,与总体规划相衔接,近期至 2022 年,远期至 2030 年。

二、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1、规划指导思想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远近兼顾、融合创新”的原则,对通信局所、通信管道、通信光缆交接箱、通信基站进行规划编制,在新的中心城区格局中,实现 5G 网络全覆盖和超宽带建设的目标,满足“智慧邢台”的应用需求。

2、规划原则

(1)统筹规划

统筹各类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减少重复建设,推动通信基础

设施集约化建设和绿色发展。

(2)合理布局

科学预测通信业务需求,有效整合通信资源,推进通信基础设施

的合理布局和同步建设,实现网络无缝覆盖,提升用户体验。

(3)远近兼顾

满足中长期的网络演进和 5G 网络的发展要求,适度超前建设,促进网络能力均衡发展。

(4)融合创新

城市通信基础设施规划布局与城市景观有机融合,通过技术创新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提升城市品质。

三、规划内容

根据政府相关文件,在中心城区开展了通信局所、通信管道、通信光缆交接箱、通信基站四项基础设施的专项规划编制。

(一)、通信局所规划

(1)根据通信运营商建设需求,结合网络组网原则、现有网络资源情况和未来业务发展情况进行通信局所的规划。对于城市已建成的老城区,机房可采用“建、购、租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建设;对于新开发建设区域,可采用附建式建设,在新建市政、商业商务、行政办公等设施中预留机房位置。

(2)通信局所建设严格执行《通信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YD5054-2010)中的强制性标准,采用标准设防类设防。

(二)、通信管道规划

(1)根据上位规划,结合通信运营商建设需求、网络目标以及现有管道的资源情况,在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城市支路布置管道建设方案。采用自建、共建、租用、购置等建设模式,统筹多方需求,共建共享,并留有余量。

(2)与电力、水、气等城市地下管线规划相衔接,协同规划、协同建设。通信管道与其他市政管线及建筑物的最小净间距应符合国标《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的有关规定。

(三)、通信光缆交接箱规划

(1)根据通信运营商建设需求,结合运营商网络目标、现有资源及未来业务发展需求,进行主干光缆交接箱的规划。

(2)通信光缆交接箱的安装位置接近用户分布中心,方便主干光缆、配线光缆和接入光缆的敷设,不同运营商各自设置光缆交接箱。

(3)通信光缆交接箱采用落地方式安装,优选公共绿地或靠近其他公共弱电设施等稳定地带安装,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结合市政道路统筹考虑,与附近人(手)孔之间预留适当数量的管孔。

(四)、通信基站规划

(1)结合通信用户需求规模、无线通信技术演进,坚持布局优化合理、站址资源规划预留的原则进行通信基站的规划。基站铁塔、机房、电力引入等配套应统筹多家企业需求,资源共享。

(2)通信基站选址应符合城乡规划要求,优先设置在绿化带、广场、公园等公共区域,争取社会资源的共享开放。通信基站宜采用小型化、隐蔽化的建设方案,应符合城市景观及市容、市貌要求,并与建筑物和周边环境相协调。

(3)通信基站的选址应符合相关安全距离标准要求;通信基站建设应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要求。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