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中心城区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30)-通辽市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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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a3通辽新区控规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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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新城区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说明书图纸分图图则附件)北京清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07年01月项目名称:通辽市新城区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委托方:通辽市规划局承担方:北京清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国家企业法人代码:72146607-0城市规划设计证书等级:甲级城市规划证书编号:【建】城规编第(021004)院长:尹稚教授规划成果专用章:规划编制完成时间:2007年01月北京清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项目组成员:主管所长:恽爽硕士,注册城市规划师院总工程师:袁牧硕士项目负责人:曹宇钧主任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项目组成员:郑瑞山硕士,规划师张建军市政规划师杨丹丹规划师戴莉规划师杨军硕士,规划师通辽市新城区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目录第一章通则 (1)第二章规划原则和目标 (1)第三章土地利用规划 (1)第四章公共设施规划 (2)第五章道路交通规划 (2)第六章绿地系统规划 (3)第七章市政工程规划 (3)第八章规划控制指标 (3)第九章实施细则 (5)附表1 通辽新城区中心区土地使用分类一览表 (5)附表2 通辽新城区中心区用地性质的可兼容性表 (6)附录 (7)名词解释与技术规定 (7)通辽市新城区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8)第一章通则第一条为贯彻《通辽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意图,顺利实施《通辽市新城区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有效控制通辽市新城区中心区的建设与开发,提出规划管理及相关的控制标准,特制定本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第二条规划区用地规模11.59平方公里。

第三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995年4.国务院1996年18号文件《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通知》5.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6.《通辽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7.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建规[2002]204号)8.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9.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58)10.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 50220—95)第四条文本涉及的控制指标和技术规定是根据现有的相关标准、规范,结合通辽市新城区中心区的实际情况,并考虑到今后的发展制定的,未涉及的指标应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

通辽规划2006.9

通辽规划2006.9

铁路
将通霍线变为双轨,霍林郭勒-白城铁路和呼伦贝尔-霍林郭勒赤峰铁路,加强霍林郭勒市与外部的联系。新建阜新-白音花铁路。 将通辽客货两运站变为单一客运站,铁路货运站和通辽编组站 合并。
航空
将通辽机场改建为4C机场,在霍林郭勒新建一座3C机场。
市域旅游和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发展条件
旅游资源优势、 区位和客源市场优势
排水规划
基本保证县城以上城镇都有独立完整的污水处理系统,规划至2020 年污水处理能力共150吨/日。
电力规划
规划中新建了霍煤、源源、中电、内电、北方联合电和浩坦风电等 六处电厂,在庆和镇新建500KV变电站和开发区变、木里图变、宝龙 山变、库伦变、扎鲁特变、浩坦变、扎北变、青龙山变和南露天变等 9座220KV变电站,500KV变联系市域主要电厂和木里图、开鲁、鲁 北、河西四个220KV枢纽变电站。
城市性质和规模
城市性质的定位
全国重要的交通枢纽和能源基地,内蒙 古重要的绿色综合工业城市,内蒙古东部地 区的民族文化教育中心和商贸物流中心,以 民族风情旅游为特色的科尔沁草原名城。
(1)地理位置优越 (2)能源、矿产、绿色农副产品丰富 (3)综合工业具有一定基础 (4)交通枢纽和商贸物流中心作用显著 (5)民族文化教育发达、旅游具有潜在优势
经济结构
三次产业结构由2003年的32:35:33,调整到2010年的15:50: 35;至2020年产业结构目标值预测为10:50:40。
财政收入
2010年80亿元,2020年达到300亿元
人均居住面积
城市:2010年25平方米,2020年30平方米 农村:2010年30平方米,2020年35平方米
2020年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垃圾袋装化40%,资源回收利用 率50%,县城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必须考虑中水回用,中水回用率50%。 2010年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2020年达到国家级园林城市标准

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辽市人民政府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通政发〔2016〕1号

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辽市人民政府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通政发〔2016〕1号

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辽市人民政府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辽市人民政府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通政发〔2016〕1号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及各人民团体:2016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是实施“十个全覆盖”工程的决胜之年。

市政府将全面贯彻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目标,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五大政策”和“五大任务”,着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着力培育新的发展动能,着力增强持续发展动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开局。

1.坚定不移推进结构性改革。

全面落实“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以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提质增效。

积极化解过剩产能。

以消化产能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切实把铝后加工和玉米加工等优势产业做成优势产能。

争取启动国电投扎哈淖尔铝业二期38万吨电解铝项目建设,推进奇瑞集团1000万只铝轮毂制造、内蒙古忠大铝厚板和汽车车身铝板带、锦联二期100万吨和联晟35万吨铝板带箔、创源80万吨高强高韧铝合金及45万吨碳素等项目建设,铝及铝后加工产能分别达到295万吨和300万吨,新增铝新材料产品100个;推进梅花生物氨基酸产品生产线GMP改造、开封药业1000吨强力霉素等项目建设,新增玉米生物产品50个;扶持企业降低成本。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放社会资源支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通政办字〔2017〕283号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放社会资源支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通政办字〔2017〕283号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放社会资源支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正文:----------------------------------------------------------------------------------------------------------------------------------------------------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放社会资源支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通政办字〔2017〕283号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委办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构建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信息通信网络设施,进一步提升4G网络覆盖率,规划布局好5G通信网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开放社会资源助力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根据我市部分区域4G网络深度覆盖不足,未来5G基站站址密度加大的实际,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信息通信需求,提升社会资源共享水平,避免通信基础设施重复建设,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与中国铁塔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等要求,开放政府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公共场馆等政府所属建筑物、场所、院落,以及灯杆(路灯杆、小区灯杆)、监控杆(交通监控杆、治安监控杆)、道路指示牌等公共设施,无偿用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市分公司(以下简称市铁塔公司)统筹全市通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及运营。

今后,政府各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进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应主动对接通信基础设施规划,统筹考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需求。

市铁塔公司要统筹移动、电信、联通及其他信息通信基础设施运营企业的建设需要,在使用上述公共资源进行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时,严格遵守行业规范,科学整合站址资源,加大共建共享力度,保护环境,促进节能降耗。

二、加强移动通信铁塔站址规划按照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城市通信基础设施规划的通知》(建规〔2015〕13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移动通信铁塔站址用地及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通信〔2017〕234号)要求,市铁塔公司要会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城乡规划编制要求和移动通信技术标准,抓紧开展包括基站在内的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注重与相关规划的衔接和协调,确保铁塔站址设施科学合理选址落位,并将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内容纳入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

通辽市城区及科尔沁区HFC网络规划及技术设计论证方案

通辽市城区及科尔沁区HFC网络规划及技术设计论证方案

H C网 可做 到光 纤 与 电缆优 F
势 互 补 ,具 有 双 绞线 无 法 比拟 的 传 输 宽带 和 速 度 ,它在 模 拟 频 分
设 计依据 : G / 0 —9 9 《 线 电视 广 yT16 19 有
播 系统 技术 规范 》 ;
复 用技 术 基 础 上 ,综 合 应 用 模拟 和 数 字传 输 技 术 的光 缆 和 同轴 的 电缆技术 、 射频 技术 。高度 分布式
31 HF 网 络 . C
网 , 播 电 视 、 信 、 算 机互 联 广 通 计 互 通 、 源 共享 , 网 多功 能 已 成 资 一 为信 息 产 业 社 会 化 的 必 然 趋 势 ; 国家提 出 的“ 网 一平 台 ” 构 模 三 结 式 给广 播 电视 发 展提 供 了 良好 的 信息 建设 机遇 。
性 ,力求 一 步 到位 ,避 免 重 复建
设 。建设 成一 个 面 向多 种业务 、 面
向未 来发 展的宽 带综 合信息 网。
HF C有 线 电视 网有 着极 好 的
数据 传输 环 境 , 具 有 宽 带 、 互 它 交
2 HF 网 的设 计 原 则 C
和 设 计依 据
() 起 点 、 方 位 跟 踪 世 界 1高 全
通 辽 市 地处 内蒙 古 东 部科 尔 沁 大草 原 ,地 区总 面 积 5 5万平 . 9 方公 里 , 人 口约 3 o万 ,0多 万 总 6 8 户 , 区人 口 3 城 0多 万 , 7万余 约 户 ,科 尔 沁 区 6 O万 人 口约 1 1万 多 户。 自 1 9 9 2年底城 区 的有线 电
在 原有 网 络 基 础 上 进 行 改 造 , 可
() 技 术 体 制 上 , 格 进 行 2在 严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辽市中心城区违法建筑物(构筑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辽市中心城区违法建筑物(构筑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辽市中心城区违法建筑物(构筑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12.06•【字号】通政办字〔2019〕115号•【施行日期】2019.1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辽市中心城区违法建筑物(构筑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字〔2019〕115号科尔沁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委办局:为加强我市中心城区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整治工作,市政府决定利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对中心城区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进行集中整治。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特制定此方案。

一、充分认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艰巨性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扰乱城市规划秩序,影响城市建设品位,是城市建设“顽疾”之一。

近几年我市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虽几经治理,但仍屡禁不止且总量依然很大,严重影响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秩序和社会安定团结,必须下大力气加以整治。

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成因复杂、利益矛盾多,治理任务十分艰巨,应坚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宽严相济的原则,依法、有序推进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治理工作。

二、工作原则(一)坚决遏制增量,逐步消化存量。

采取强有力措施,严防、严控新增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明确存量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治理进度,按计划逐步治理。

(二)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治理程序。

在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治理工作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惩、执法必严。

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明确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认定标准,规范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分类查处程序。

(三)坚持公平公正,维护社会稳定。

所有违法建筑物(构筑物)一经查实,必须严肃查处,不开后门、不留死角,确保公平、公正。

既要杜绝不法得利,也要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内蒙古通辽市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主要内容-科左中旗

《内蒙古通辽市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主要内容-科左中旗
辽河北岸地区主干路 东西向(从北至南):吐尔基山大街、老哈河大街、辽河大街、叫来河大街、 柳荫路等; 南北向(西至东):甘旗卡路、胜利北路、霍林郭勒路、建国北路、花木代 路、大沁他拉路等。
辽河南岸地区主干路 东西向(北至南):巴润大街、菱角大街、滨河大街、科尔沁大街、中心大 街(东顺路以东段)、红光大街、白音太来大街等; 南北向(西至东):胜利路、民航路、交通路(科尔沁大街以北段)、民主 路(科尔沁大街以南段)、建国路、永安南路、东顺路、福利路、新工二路、永 宁路、新工五路、菱角南路、钱家店路、大沁他拉路。
(三) 公路 高速公路 形成“三横一纵”对外快速联系格局。“三横”是赤峰-通辽-长春高速公路、
呼和浩特-扎鲁特旗-乌兰浩特高速公路和锡林浩特-霍林郭勒-科尔沁右翼前旗 高速公路;“一纵”是霍林郭勒-通辽-沈阳高速公路。通布
实现通辽与东北经济区、环渤海经济区和内蒙古中部经济区的快速联系;推进大
(三) 规划重点 铁路、公路、航空交通与城市的协调、整体发展,建设东北区域物流中 心城市和国家一级物流节点; 中心城区道路网络形态与城市空间拓展和用地布局协调;
1
批 后 公 布
构建快速路和快速公交骨干体系,协调道路功能与用地发展要求,提升 交通服务效率;
完善公共交通体系与客货运枢纽; 提出近期交通行动,支持城市近期建设。
次干路网
6
批 后 公 布
规划加强新兴开发地区次干路网建设,以使城市骨干路网密度、级配更趋合 理,改善所有交通需求向主干路集中等问题。
现状核心区主要次干路——团结路、民主路、永安路、平安路、新工一路、 通辽大街、西拉木伦大街、永清大街、中心大街、明仁大街、新建大街、白音查 干大街、南顺路等;
铁南、建国片区次干路——道德路、西顺路、团结路、通辽大街、扎鲁特大 街、牤牛河大街、育新东路、鸽子山大街、昆都仑大街、昆都仑东街、二龙山大 街、散都路、乃曼大街、乌兰楚鲁大街、庆河路、西六方路;

通辽市中心城区道路路网规划设计

通辽市中心城区道路路网规划设计

通辽市中心城区道路路网规划设计摘要:结合通辽市中心城区道路路网规划设计实例,对道路路网项目背景、必要性、规划方案设计进行详细介绍,对通辽市中心城区区内、区外路网进行分析和论证,采用合理、确实可行的技术方案,使之满足通辽市路网通行能力的要求,完善通辽市路网结构体系,为同类型项目建设提供有益的参考。

关键词:道路路网;必要性;方案设计中图分类号:文献标志码:文章编号:11项目背景通辽市近年来城市发展迅速,机动车保持着较高的增长率,现状道路布局及规划已经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居民出行的需求;其次,通辽市城市规模不断扩大,通辽市城市道路路网现状存在路网结构不完善,道路等级分配不均等问题,造成了现状早晚高峰时段局部拥堵严重的情况,需要在规划层面通过对城市快速路系统的综合研究来缓解交通拥堵问题。

针对以上情况,对通辽市城市道路进行了系统而细致的分析研究,最终形成通辽市道路路网规划设计方案。

2规划范围本次城市道路工程专项规划范围为通辽市中心城区。

至2030年规划期内,通辽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将达到164平方千米,常住总人口110万人。

本规划研究范围为通辽市中心城区(即主城区),中心城区被西辽河分为南北两个部分,西辽河以北本规划称为北部城区,包含新区、开发区以及城北片区;西辽河以南本规划称为南部城区,包含老城区、城东片区、铁南片区、建国片区以及机场物流片区。

3 规划原则遵循上位规划确定的发展定位、规划结构、用地布局和道路系统,进行深化、细化,提出符合通辽市城市现状及远期发展的道路规划原则,具体如下:(1)整体性原则以上位规划为依据,尊重总规用地规划,从通辽市整体道路路网布局入手,以通辽市交通发展为前提,对城市道路路网布局进行整合优化,调整路网结构,优化路网系统。

(2)尊重生态原则力求保护和合理利用现有的风景古迹、绿地体系及水系,结合生态绿色城市的建设,将绿色贯穿整个道路工程专项规划设计,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生态环境理念。

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城区规划建设和土地收储管理事项的通告

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城区规划建设和土地收储管理事项的通告

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城区规划建设和土地收储管理事项的
通告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通政通告[2010]5号
【发布部门】通辽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3.19
【实施日期】2010.03.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城区规划建设和土地收储管理事项的通告
(通政通告[2010]5号)
为加强通辽市新城区规划建设和土地收储工作,推进新城区建设步伐,依据《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通党字[2008]20号文件推进新城区在过渡期做好规划建设管理的补充意见》(通政字[2010]4号)有关规定,对新城区的规划建设区域予以调整,由辽河大街向北扩展到双合尔大街,向东扩展到环城东路,向西扩展到保康路,增加规划建设面积9.3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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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通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通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目录引言第一章规划背景一、土地利用基本情况二、上轮规划实施的成效与问题三、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未来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第二章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一、指导思想二、规划原则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一、土地利用战略二、土地利用战略导向三、规划的目标四、规划的具体目标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一、农用地结构调整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三、其他土地结构调整第五章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一、基本农田布局二、城镇发展区布局三、基础设施布局四、工业园区布局五、农村居民点布局六、大型工矿用地布局七、园地用地布局八、林业用地布局九、牧业用地布局十、旅游用地布局十一、生态保护和区域空间开发管治布局第六章区域土地利用调控一、土地利用综合分区与管制措施二、土地利用功能分区与空间管制三、旗(县、市、区)土地利用调控任务第七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调控一、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二、城市用地扩展边界的划定三、中心城区用途管制第八章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一、严格保护耕地二、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三、统筹安排园地、林地、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第九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和重点建设项目一、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区域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第十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一、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二、优化配置城镇工矿建设用地三、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四、保障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用地五、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地机制六、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第十一章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一、构建良好的土地生态环境基础二、创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三、大力加强土地生态建设第十二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一、保障规划实施的法律措施二、保障规划实施的经济措施三、保障规划实施的行政措施四、保障规划实施的社会措施五、保障规划实施的技术措施引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重要依据,是土地参与宏观调控和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一项基本手段。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辽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规则》的通知-通政办字〔2017〕318号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辽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规则》的通知-通政办字〔2017〕318号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辽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规则》的通知正文:----------------------------------------------------------------------------------------------------------------------------------------------------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辽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规则》的通知通政办字〔2017〕318号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通辽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2月19日通辽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规则为切实加强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促进城乡建设可持续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及《内蒙古自治区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规则》相关要求,对通辽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程序及内容进行规范,制定本工作规则。

一、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及特定地区总体规划修改,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规则》要求执行。

旗县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适用本工作规则,其他镇总体规划修改工作由旗县人民政府参照本工作规则制定。

二、旗县城市总体规划修改,要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正确处理局部与整体、近期与长远、需要与可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促进城镇经济社会与生态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等各类规划相互融合,促进“多规合一”。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旗县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可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修改规划:(一)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乡规划发生变更,提出修改规划要求的;(二)因行政区划调整确需修改规划的;(三)因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重大建设工程确需修改规划的;(四)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的;(五)通辽市人民政府认为应当修改规划的其他情形。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通辽市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通辽市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通辽市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通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12.31•【字号】通政办发〔2014〕66号•【施行日期】2014.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通辽市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通政办发〔2014〕66号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及各人民团体:《通辽市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通辽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2014年12月31日通辽市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通辽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发〔2014〕45号)精神,设立通辽市规划局,为通辽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通辽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城市户外广告牌匾设置审批管理、城市各类违法建设监察职能。

(三)强化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划管理服务工作。

(四)统筹开展全市城乡规划工作,全面加强对市辖区规划的直属管理,强化对旗县市规划工作的指导、协调。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通辽市关于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通辽市城乡规划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规定,并贯彻实施。

(二)负责开展通辽市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修订、评审、报批、备案和评估,指导协调旗县市区规划工作。

(三)负责全市规划编制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和规划编制设计行业管理。

(四)负责规划区内各项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建设工程、市政工程、乡村建设规划审批管理,核发建设项目“一书三证”;组织各项建设工程规划放线、验线和规划竣工核实。

(五)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城市雕塑规划许可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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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后公布《通辽市中心城区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30)》
主要内容
为贯彻《“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通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通辽市通信管理局特编制《通辽市中心城区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30)》。

第一章总则一、规划原则与目标
1、规划原则
(1)符合上位规划、相关规划衔接的原则。

(2)符合产业政策、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3)保障公共利益、改善人居环境的原则。

(4)集约建设、资源共享的原则。

(5)普遍服务、均衡发展的原则。

(6)注重实际,适度超前的原则。

(7)城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应承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信行业发展规划等上位规划,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配置、资源共享以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二、规划范围
重点考虑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科尔沁区、经
批后公布济技术开发区、综合物流园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建设用地范围,兼顾考虑城市发展备用地以及城乡一体化城市郊区乡镇的主要管网通道预留。

本次规划中心城区用地近期116平方公里,远期163.97平方公里。

三、规划期限
城市通信基础设施主要包括通信局所、移动通信基站、通信光交箱、通信管道和杆路等通信设施;
城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与通辽市总体规划和县(市)域总体规划的年限保持一致,本次规划期为2016-2030年,近期2016-2020,远期2021-2030年,“近细远粗”;
四、规划依据
1、相关法律、法规、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施行;(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国家建设部2005年12月;(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施行;
(4)《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住建部2011年1月1日施行;
(5)《“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国发[2013]31号);
(6)《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
[2013]36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
批后公布导意见》(2014年27号文);
(8)《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紧急通知》国家工信部联通[2008]235号文;
(9)《关于2016年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通信[2016]142号);
(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1号);
(11)《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城市通信基础设施规划的通知》(建规[2015]132号);
(12)内蒙古自治区基础通信设施专项规划协调工作组《城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题规划导则》(内通管[2016]5号);
(13)《通辽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
(14)《通辽市中心城区综合管廊专项规划(2016~2030)》;(15)通辽市控制性详细规划;(16)城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还应以当地省(自治区)、市(县)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划等相关文件作为编制依据;
(17)通辽电信、通辽联通、通辽移动、通辽铁塔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依据;
(18)规划设计单位规划人员调研所得的资料。

2、相关技术规范、标准
(1)《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
批后公布
(2)《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373-2006);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4)《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 50846-2012);
(5)《城市通信工程规划规范》(GB/T50853-2013);
(6)《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
(7)《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
(8)《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GB9175-1988);
(7)《通信建筑工程设计规范》(YD5003-2014);
(8)《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
(9)《城市地下通信塑料管道工程设计规范》(CECS165:2004);
(10)《900/1800MHZ T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工程设计规范》(YD5104-2005);
(11)《通信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规定》(YD5039-97);(12)《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YD 5102-2010);(13)《城市住宅区和办公楼电话通信设计标准》(YD/T2008);(14)《中华人民共和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

批后公布第二章规划方案
一、局房规划方案
在规划期内,通辽新城区新建核心机房四处;另规划建设汇聚机房85个,其中近期2016-2020年规划建设汇聚机房57个,远期2021-2030年规划建设汇聚机房28个。

建设方式:汇聚机房可采用“建、购、租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建设,对于新开发区域,则应根据市政规划用地性质,提前预留汇聚机房用地,或者在新建商业楼宇或市政设施中预留汇聚机房位置
二、通信管道规划方案
序号归属
规划2020规划2030管道长度合计(公里)
661.09345.56
1006.65
建设方式:原则上通信管道与道路同步建设,已规划综合管廊的区域,通信管线直接入廊,对于随建管道,当规划道路红线大于等于40米时,应在道路两侧修建管道。

按照共建共享指导思想,本次规划中的通信管道采用共建方式建设。

三、通信光缆交接箱规划方案
在规划期内,通辽新城区规划建设光缆交接箱986个,其中近期2016-2020年规划建设光缆交接箱765个,远期2021-2030年规划建设光缆交接箱221个。

按照共建共享指导思想,本次规划光交箱按照共址建设进行规划。


后公布四、通信基站规划方案
通辽市中心城区基础设施专项规划通信基站部分,按照现已商用无线通信技术规范进行规划,后期5G 网络实用时再另行无线通信基站规划,按照现有4G 网络通辽市中心城区通信基站共计规划257个,其中近期2016-2020年205个,远期2021-2030年52个。

实际建设过程中可根据附近设施情况,中心城区可在100米半径范围内选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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