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级干部任职条件
中国政法大学部分处级领导干部岗位任职资格
中国政法大学部分处级领导干部岗位任职资格(一)序号职位任职资格职数1 教务处处长熟悉高等教育改革的理念与动态,能够把握人才培养规律;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意识;熟悉教学管理活动的各环节;坚持承担本科课程,具有一定的教学管理工作经历与经验;能把主要精力用于管理工作,能够完成任期内的责任目标;具有正高级职称、博士学位及博士生导师资格。
12 后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熟悉高校后勤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一定的经济管理知识和管理能力;能够完成任期内的责任目标;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13 资产管理处处长熟悉资产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有一定的经济管理知识和管理能力;能够完成任期内的责任目标;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14 信息化建设办公室主任(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任)熟悉高校信息化建设、教学和教育技术工作的内容和规律;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能够完成任期内的责任目标;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
1中国政法大学部分处级领导干部岗位任职资格(二)序号职位任职资格职数5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教学与科研成果突出,学科带头人,在学术界有较高的知名度;熟悉高等教育管理及教学科研活动各环节,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能把主要精力用于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具有教授职称,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博士生导师资格或被列为国家级、省部级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16 校医院院长熟悉医院各环节工作,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具有较高的医疗业务水平;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把主要精力用于医院管理工作;一般应具有全日制医科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职称。
17 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所长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突出,在所研究领域有一定造诣,在学术界有较高的知名度;熟悉高等教育管理及教学科研活动各环节,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在项目争取和项目研究管理上有一定的经验,能把主要精力用于科研管理工作;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职称、博士生导师资格,或曾入选国家级、省部级人才培养计划。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xxx省 xxx 系统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为仔细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目标、政策,成立科学规范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形成富裕活力与活力、有益于优异人材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体制,推动干队伍伍的革命化、年青化、知识化、专业化,保持我省xxx 行业连续、稳固、健康发展。
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国家局相关文件精神,联合我省xxx 行业实质,特拟订本规定。
一、总则(一)选拔任用原则1.党管干部原则。
2.知人善任、品学兼优原则。
3.民众公认、着重工作实绩原则。
4.公然、同等、竞争、择优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本规定由各级党组(党委)及人事(组织)部门负责组织实行。
(三)本规定合用于选拔任用省局(企业)党组管理的干部及市级局(分企业)党组管理的县级局(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二、选拔任用条件(一)基本条件1.仔细贯彻执行党的路线、目标、政策,实践“ xxxx ”重要思想,拥有执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易剖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质能力。
能仔细贯彻执行国家局、省局(企业)的政策、规定,同省局(企业)党组保持一致。
2.解放思想,脚踏实地,开辟创新,扎实工作,讲真话、办实事、务实效,工作成绩突出。
3.有激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易专业知识。
4.清正清廉,勤政为民,言传身教,艰辛朴实,亲密联系民众,坚持党的民众路线,自觉接受民众的责备和督查,不以机谋私,不以烟谋私,在民众中威望高。
5.坚持和保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点,擅长团结同志。
(二)资格条件1.提任处级领导职务的,一般应该拥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2.提任处级领导职务,由副处提任正处的,应该在副处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正科提任副处的,应该在正科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3.提任县级局(营销部)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应该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一级正职提任副职的,应该在下一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关于对部分处级干部进行调整、部分处级岗位进行竞聘的通知
关于对部分处级干部进行调整、部分处级岗位进行竞聘的通知内科大党发〔2011〕21号中共内蒙古科技大学委员会关于对部分处级干部进行调整、部分处级岗位进行竞聘的通知校属各单位:根据学校工作实际,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学校部分处级干部进行调整、部分处级岗位进行竞聘。
本次工作以《中共内蒙古科技大学委员会2008年处级干部聘任工作实施方案》为依据,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岗位范围目前空缺的处级干部岗位(见附件1),及对部分处级干部进行调整后空缺出的处级干部岗位。
二、任职条件(一)基本条件1.能够自觉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2.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熟悉高等教育规律,能结合学校和本单位实际贯彻落实教育法规政策和学校工作部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求真务实,有全局观念、作风民主,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在教职工中有较高威信。
4.有从事学校管理或教学工作的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管理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 近两年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且未受过党纪和政纪处分。
6. 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二)任职资格新提任的正处级干部,年龄应在52岁以下(195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者);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担任专业性较强的正处级行政职务者,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在副处级岗位任职两年以上或担任教授委员会委员两年以上。
担任党的领导职务的,应具备三年以上的党龄。
新提任的副处级干部,年龄应在47岁以下(196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者);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担任专业性较强的副处级行政职务者,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
报名参加本次副处级领导岗位竞聘的人员,应在正科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年以上的教师,也可报名参加教学机构副院长岗位的竞聘。
大学处级干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学处级干部的管理,提高处级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大学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大学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大学处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培养、考核、监督和待遇等各方面。
第三条处级干部是大学管理工作的中坚力量,应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良好的道德品质,较强的业务能力,严谨的工作作风和较高的管理水平。
第四条大学处级干部管理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民主集中制,严格依法办事。
第二章选拔与任用第五条处级干部选拔应遵循以下程序:1. 招聘:通过公开招标、内部竞聘等方式,选拔具备条件的优秀人才。
2. 考察:对候选人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3. 评议:组织相关人员对候选人进行民主评议。
4. 任免:根据考察评议结果,经党委会议研究决定,进行任免。
第六条处级干部任用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大学党委的决策部署。
2. 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管理能力,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
3. 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廉洁自律,群众基础良好。
4.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具有2年以上处级干部工作经历者优先。
5. 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优先。
第七条处级干部实行任期制,任期一般为3至5年,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个人情况适当调整。
第三章培养与培训第八条大学应加强对处级干部的培养,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1. 组织处级干部参加各类培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2. 开展处级干部轮岗交流,拓宽干部视野,增强干部的综合素质。
3. 建立健全处级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激励干部不断进步。
第四章考核与监督第九条大学应建立健全处级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对干部的工作业绩、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部分处级领导干部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
1部分处级领导干部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一、岗位职责后勤XX处长1.负责协助校长制定学校后勤工作规划,组织学校后勤的调研论证;2.负责学校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的管理、协调;资料归档工作;3.负责代表学校与后勤集团签订服务协议,制定服务标准,做好服务质量监管;4.负责学校水、电、气、热等能源的保障供应;5.负责学校基础设施改造的方案论证、工程立项和项目实施;6。
负责学校能源管理,开展节能减排和能源回收工作;7.负责学校防汛工作办公室、XX、绿委会、控烟XX和节约型校园建设办公室的工作;8.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XX部副部长兼新闻中心副主任1。
协助党委XX部部长(新闻中心主任),抓好党委XX部(新闻中心)新闻网、新XX、外宣舆情、影像中心等方面工作,开展具体工作指导和管理;2。
校园网络新闻审核和发布;3。
校园电视新闻制作和播出;4。
新XX统筹管理和新XX制作;5。
对外XX工作;6。
大型活动的影像录制和制作;7。
中英文XX的管理和维护;8。
XX管理和维护;9。
网络舆情监管、舆情危机应对等;10。
完成XX部(新闻中心)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务处副处长(一)1。
负责人才培养国际化XX项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主要包括“师范生人才培养国际化”项目、**教委高水平人才培养交叉项目“外培”计划、“本科生校外访学”项目的组织与管理;2.负责**教委高水平人才培养交叉项目“双培”计划和“贯通式”培养项目的组织和管理;3。
其他与校外单位合作办学项目和对外援建教学项目的组织和管理。
教务处副处长(二)1。
负责教学研究类工作:本专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修订;XX类教学XX项目;课程建设、教材建设;XX类XX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和教学成果的编订出版;XX类教学会议文件的起草;处内统一的教学管理文件的XX。
2.负责教学信息化的XX项工作:在线课程建设、网络辅助教学的组织与管理;信息化教务系统的建设与维护;教XX行平台的建设与维护;全校公用教室信息化建设的研究与规划;教学信息化的技术支持。
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四川农业大学
校党字〔2014〕11号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根据中共中央新修订颁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组部《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中组发〔201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一、选拔任用条件(一)基本条件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思想政治理论素养,德才兼备,在教学科研、教育管理和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中实绩突出、作风务实、敢于担当、公道正派、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二)基本资格1。
提任正处级领导干部的,应任副处级领导职务3年及以上,或表现特别突出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任副处级领导职务1年及以上。
2。
提任副处级领导干部的,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任正科级领导职务3年及以上;任管理岗位七级职员(主任科员)5年及以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获得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及以上;有效管理期内的非定向副处级领导后备干部。
3。
处级领导干部应逐级提拔。
特别优秀或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可以突破任职资格规定提拔担任领导职务。
破格提拔的特别优秀干部,应当德才突出、群众公认度高、工作实绩特别显著。
因工作特殊需要破格提拔的干部,应是领导班子结构需要或领导职位有特殊要求的;或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或重要专项工作急需的。
破格提拔干部必须从严掌握。
任职试用期未满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不得破格提拔。
不得在任职年限上连续破格。
4。
担任教学科研单位行政正职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性较强岗位的处级领导干部原则上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具备相应的专业背景。
5。
新提任副处级领导干部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及以上文化程度;原则上男性不超过53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
6.担任党、团、工会组织处级领导职务的,应符合党章、团章、工会章程及有关规定。
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选拔任用处级领导干部,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六)民主集中制原则;(七)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选拔任用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标准,符合把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具有领导和推动本单位事业科学发展能力,结构合理、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的要求。
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用好各年龄段干部,形成合理的梯次结构。
注重合理使用综合素质好、有发展潜力的干部,加强跟踪培养,形成后备队伍。
树立重视基层导向,统筹考虑干部在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学院(系、部、所)交流任职,通过多岗位锻炼提升管理能力。
重视对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研判结果和各种考核结果的应用。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选拔任用处级领导干部。
基层党委(党总支)、工会、共青团领导成员的选拔任用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条校党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选拔任用处级领导干部的职责,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资格第六条处级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是理想信念坚定,能够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强,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水平。
二是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和高校办学规律,视野开阔,能够全身心投入学校管理工作,工作执行力强,工作实绩突出,具有胜任岗位职责要求的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
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强,心胸开阔,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与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兰州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
兰州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处级领导干部(以下简称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为学校科学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五)民主集中制原则;(六)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必须围绕学校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必须符合把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建设成为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服务,具有领导本单位、本部门科学发展能力,结构合理、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的要求。
应当注重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
对基本素质好,有发展潜力的,要及早安排到重要岗位上培养锻炼。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选拔任用全校正、副处级党政领导干部。
学校工会、共青团等组织的领导成员的选拔任用,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条校党委及其党委组织部履行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职责,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条件与资格第六条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高等教育事业,热爱兰大,献身兰大,为学校科学发展艰苦创业,做出较为突出的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同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直机关中层处级领导职位和报考条件共21个
市司法局法制宣传教育处副处长1名
熟悉法律法规,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文字综合和组织协调能力
12
市贸促会法律事务部副部长1名
法律专业毕业;从事相关法律工作3年以上
13
市外办对外友协办公室副主任1名
全日制高校外语专业毕业、或其它专业毕业,从事外事工作并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较强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有1年以上区、县(市)或乡镇(街道)工作经历(含选派到市重点工程、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挂职锻炼,担任农村工作指导员、科技特派员等)的机关干部。
中共党员,熟悉党建工作,文字综合能力较强
2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副主任1名
文字综合能力较强,有3年以上文字工作经历
18
市总工会政策研究室副主任1名
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分析能力,文字综合能力较强;熟悉工会工作及相关法律法规;沟通协调能力较强
19
市总工会文卫体工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1名
熟悉工会工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协调、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较强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20
团市委权益部副部长1名
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1980年2月1日后出生;熟悉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
9
市工商局计划财务处副处长1名
财经或相关专业毕业;具有会计师(审计师)等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财会制度和相关政策要求;从事机关或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3年以上
10
市卫生局人事处(组织处)副处长1名
中共党员;熟悉组织、人事、统战等工作政策要求,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处级干部聘任管理暂行办法
处级干部聘任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局属各单位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局干部队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局属各单位聘任(不含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五级、六级领导管理岗位和普通管理岗位干部。
第三条基本原则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3、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4、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原则;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章竞聘条件与资格第四条竞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和局党组的决定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5、正确行使单位组织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秉公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第五条竞聘人员,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1、竞聘五、六级管理岗位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竞聘五级管理岗位人员,需在下一级管理岗位工作2年以上,其中:竞聘五级普通管理岗位人员,需在下一级管理岗位工作4年以上;3、竞聘六级管理岗位人员,需在下一级管理岗位工作3年以上,其中:竞聘六级普通管理岗位的人员,需在下一级管理岗位工作4年以上。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xxx省xxx系统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为仔细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保持我省xxx行业持续、稳定、健康进展。
依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国家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xxx行业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一)选拔任用原则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工作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本规定由各级党组(党委)及人事(组织)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本规定适用于选拔任用省局(公司)党组治理的干部及市级局(分公司)党组治理的县级局(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二、选拔任用条件(一)基本条件1.仔细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践“xxxx”重要思想,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分析咨询题、解决咨询题的实际能力。
能仔细贯彻执行国家局、省局(公司)的政策、规定,同省局(公司)党组保持一致。
2.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工作成绩突出。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难朴素,紧密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同意群众的批判和监督,别以权谋私,别以烟谋私,在群众中威信高。
5.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
(二)资格条件1.提任处级领导职务的,普通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记忆。
2.提任处级领导职务,由副处提任正处的,应当在副处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正科提任副处的,应当在正科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3.提任县级局(营销部)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一级正职提任副职的,应当在下一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
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保持我省***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国家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行业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一)选拔任用原则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工作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集中制原则。
(二)本规定由各级党组(党委)及人事(组织)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本规定适用于选拔任用省局(公司)党组管理的干部及市级局(分公司)党组管理的县级局(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二、选拔任用条件(一)基本条件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
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局、省局(公司)的政策、规定,同省局(公司)党组保持一致。
2.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工作成绩突出。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不以权谋私,不以烟谋私,在群众中威信高。
5.坚持和维护党的**集中制,有**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
(二)资格条件1.提任处级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对确定的考察对象,依据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岗位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
采取个别谈话、**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百色学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方法
《百色学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方法》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公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方法》,成立科学标准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调动干部的踊跃性和制造性,建设一支适应我院事业进展与改革需要、符合四化要求的干军队伍,依照条例和暂行方法,结合学院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法。
一、选拔任用的原那么和要求(一)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需坚持党管干部原那么;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那么;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那么;公布、平等、竞争、择优原那么;民主集中制原那么;依法办事原那么。
(二)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需在符合干部四化方针,在革命化的前提下,依照合理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进行选拔。
应当注重选拔任用专家型领导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
二、选拔任用的适用范围(一)本实施方法适用于选拔学院正副处级(含相当于正、副处级)干部和学院党委治理的其他干部。
(二)工会、共青团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参照本条例执行。
三、任职条件(一)处级(含相当于正处、副处级)干部1.处级干部任职条件(1)政治素养: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线路、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大体原那么,有较高的马列主义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能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经得起各类风浪的考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不计名利、无私奉献、清正廉洁;有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紧密联系群众、一切从实际动身的工作作风;能保全大局、保护团结,有批评和自我批评精神。
(2)业务、能力素养:熟悉高等教育的特点和规律,熟悉本职工作,对所担任的工作有较丰硕的理论知识和实践体会,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决策能力、组织和谐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
2.处级干部任职资格(1)一样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个别部门能够放宽到大专学历;(2)党政机关部处室、直属单位领导续任年龄原那么上不超过55岁。
教学、科研单位,领导干部的任职年龄界限原那么上能任满一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