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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音乐美学视角的音乐作品存在的方式的实现途径

基于音乐美学视角的音乐作品存在的方式的实现途径

基于音乐美学视角的音乐作品存在的方式的实现途径作者:胡新涛来源:《锋绘》2019年第03期摘要:在整个音乐文化中,音乐美学发挥着不可比拟的作用和优势,而音乐作品存在方式的探讨也变得尤为重要,顺应现代艺术潮流的发展趋向。

基于音乐美学视角,加强对音乐作品存在方式的分析,可以发挥出艺术作品的魅力,并加强音乐作品存在方式--感象层、意象层以及意蕴层等层次之间的融合度,将其渗透到音乐作品的方方面面,进而满足音乐美学的内在需求。

本文主要以音乐美学的角度谈音乐作品存在方式为论点,旨在提高音乐美学的广度和深度。

关键词:音乐美学;音乐作品;存在方式对于音乐美学来说,是音乐学和美学的融合,具有美学、艺术性等特点。

而在音乐美学研究领域中,必須要高度重视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这一问题,这已经成为了诸多人士普遍关注的焦点性话题之一。

因此,基于音乐美学视角,要充分了解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注重理论知识与实践活动的整合,提高学生的音乐审美素养,创造出独具特色的音乐艺术作品。

1音乐美学视角对音乐作品存在方式的分析在音乐作品中,音乐美学贯穿始终,所以音乐美学存在于音乐作品的三种存在形式中。

音乐作品与客观事物有着明显的区别。

音乐作品存在于人们的思维中,是人类精神生活的结晶,一旦脱离了人类,很难充分体现出音乐作品应有的价值。

对于音乐作品来说,主要由三个层次构成,即感知层、意象层以及意蕴层,进而针对这三个方面展开详细阐述。

1.1感知层感知层,是艺术作品外部的感知表象,是艺术作品自身客观属性和感知者内在感性的结合体,其中,表层的物质材料、颜色、速度等是艺术作品外在属性的重要构成内容。

然而艺术作品之所以被称之为艺术,主要是由于艺术作品自身具有客观属性,并注重情感方面的渗透与融合,将艺术作品赋予全新的生命力,成为能够传达人情感的重要工具。

要想将艺术品的价值充分体现出来,必须要高度重视自身客观属性、艺术家所要表达的情感内涵等。

1.2意象层基于音乐创作者对音乐作品赋予的情感进行分析,意象层比感知层的深度更高一些。

从音乐美学的角度谈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

从音乐美学的角度谈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

从音乐美学的角度谈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音乐美学是对音乐美感和美学价值的理论研究,它从不同的角度分析和探究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

从音乐美学的角度,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谈论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

一、音乐作品的内在形式音乐作品的内在形式包括音乐元素、音乐结构、音乐风格等。

音乐元素是音乐作品的基本构成部分,包括旋律、节奏、和弦、音色等。

音乐结构是指音乐元素在作品中的组合方式和排列顺序,包括曲式、主题发展、模数变换、对位法等。

音乐风格是指作品表现的情感、思想和风格特点,包括古典主义、浪漫主义、现代主义等。

音乐作品的内在形式对作品的存在方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音乐作品的外在表现包括演奏和演唱的艺术形式和技巧,以及音乐作品在演出中的情感表现和艺术效果。

演奏和演唱的艺术形式和技巧是指演奏者和演唱者在演出中通过技术手段展现出音乐作品的感觉、意境和情感,包括技巧、音乐感、表演力等。

音乐作品在演出中的情感表现和艺术效果是指作品在演出中所表达的情感和艺术效果,包括情感渲染力、艺术感染力、情感迸发力等。

音乐作品的内在形式和外在表现相互影响,共同构成作品的存在方式。

三、音乐作品的历史和文化背景音乐作品的历史和文化背景是指音乐作品所处的时代、地域、文化和社会背景等。

这些背景对音乐作品的创作、演出和传播产生了重要影响。

作品的历史背景可以反映时代的文化风貌和社会意识,作品的文化背景可以体现不同的文化传统和审美观念。

音乐作品的历史和文化背景对作品的存在方式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总之,从音乐美学的角度谈论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需要考虑作品的内在形式、外在表现和历史文化背景等多方面因素。

只有充分理解和把握这些因素,才能更好地欣赏、理解和体验音乐作品的美感和价值。

从音乐美学的角度谈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

从音乐美学的角度谈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

从音乐美学的角度谈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从音乐的创作过程来谈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

音乐的创作是音乐作品存在的起点,是音乐作品诞生的过程。

在音乐美学的角度上,音乐的创作过程既是一个创作者个体内部的精神活动,也是创作者与外部环境互动的结果。

创作者在思想、情感和技巧上的劳动,形成了音乐作品的内在精神实质,决定了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

创作者通过音乐语言的表达、音乐形式的构思和音乐结构的设计,将自己的情感和思想融入到音乐作品之中。

从音乐美学的角度来看,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首先要通过创作者的思想、情感和技巧表达出来。

从音乐作品的传播与接受来谈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

音乐作品需要通过传播而得以被人们知晓和感知,传播与接受方式对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也至关重要。

音乐作品的传播与接受方式有多种多样,例如音乐会、录音制品、电台电视等传媒,以及互联网等新媒体,都是传播与接受音乐作品的途径。

不同的传播与接受方式会影响着音乐作品的被了解和被欣赏程度,进而影响着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

从音乐美学的角度来看,音乐作品的传播与接受方式对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具有深远的影响。

从音乐美学的角度谈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可以从音乐的创作过程、演奏表演方式以及作品的传播与接受等方面进行探讨。

音乐的创作过程将创作者的思想、情感和技巧融入到音乐作品之中,演奏表演方式是音乐作品再现、诠释和展现的过程,传播与接受方式是音乐作品被了解和被欣赏的途径。

这些方面共同构成了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影响着音乐作品的内在精神实质和外在形式特征。

在研究和欣赏音乐作品时,应该综合考虑以上各个方面,从多个角度全面理解和把握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

从音乐美学的角度谈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

从音乐美学的角度谈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

从音乐美学的角度谈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
音乐美学是研究音乐的学问,其中一个重要的问题是探讨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

音乐
作品的存在方式是指音乐作品在时间和空间方面存在的方式。

一首音乐作品,其存在方式
主要包括作品本身,演出和录音等方面。

作品本身是一种存在方式,它是作品最本质的存在方式。

音乐作品通常由旋律、节奏、和声、乐器、演奏风格等要素构成。

这些要素通过作曲家的想象和构思,形成一种具有独
特个性和艺术价值的作品。

作品本身的存在方式,在音乐美学上被称作“音乐艺术的绝对
存在形式”,它是一种完整的、永恒的形式,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

这种形式将作品从
原始的声音事件转化为一种艺术品。

在这种存在方式下,音乐作品对于演奏和录音等方式
的存在不是必须的条件。

演奏是另一种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

演奏通过乐手的演奏,使音乐作品从作品本身转
化为具体的声音事件,使作品真正地被听取、理解和欣赏。

演奏是对作品的重演,演奏家
必须在作曲家的基础上,通过自己的理解和感受,表达作品的内在情感和想法,演奏家的
风格和技巧是影响演出效果的关键因素。

演奏作为存在方式,为艺术家提供了表演的舞台,通过表演将作品的存在方式转变为一种具体的、现场的艺术形式。

从音乐美学的角度谈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

从音乐美学的角度谈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

从音乐美学的角度谈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作者:李昕来源:《现代交际》2011年第10期[摘要]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问题是音乐美学研究的一项重要课题,对于解析音乐作品内涵进而归纳音乐美学中的诸多现象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本文从音乐美学视角切入,简要分析了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感象层、意象层、意蕴层三个层次的相互融合及贯穿于音乐作品始终的存在方式的实现途径,开创了音乐作品分析的新视角。

[关键词]音乐美学音乐作品存在方式[中图分类号]J60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1)10-0104-01音乐美学是音乐学与美学的交叉学科,具有美学、艺术、哲学的性质和高度的抽象性。

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问题是音乐美学研究的一项重要课题,古今中外都有对其内容的讨论及论述,涉及的角度之广使得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能够以一种立体的、内涵丰富的形式屹立于音乐学、美学乃至哲学的基石上。

一、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优美的音乐作品,展现于主体面前的状态,很明显要不同于自然存在物,如树木、花、草等。

自然存在物是独立的个体,是不会随着人思维的改变而改变,而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则不同,它是人类的精神产品,离开了人,它的价值就无从谈起。

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由三层面组成,即感象层、意象层、意蕴层。

感象层,即艺术作品的表象层,具体来说即是艺术家借助乐器等实现音乐作品的“好听性”。

一部音乐作品仅仅达到感象层,并没有完成任务,还必须达到音乐作品存在的第二个层面——意象层,即通过音乐作品的存在而反观自身,从而生发出一些意象,这一层面更多的是出于个体的解读,具有明显的意志性。

如柴可夫斯基曾评价李斯特的作品,认为其虽然很耀眼,但是缺少一种内在的结构,但也有许多的艺术家却认为李斯特的音乐作品具有丰富的感情并富于创造性。

当然,欣赏音乐作品的存在仅仅有感象层、意象层还不够,还必须达到意蕴层。

所谓意蕴层是对感象层、意象层的超越,是艺术作品的最高层次,每当我们静静聆听作品时,我们可能会随着音乐产生兴奋、激动或哀伤的感情,这种感觉既像来自于音乐,又像产生于我们的心灵,产生心灵的共鸣,这便是意蕴层。

从音乐美学角度论音乐艺术的形式与内容

从音乐美学角度论音乐艺术的形式与内容

音乐 美学 是一 门从美 学 的角度 研究 音乐 理论 的学科 。作为 独 立 的 学科 , 其 主要 的研 究 对 象是
音乐 , 但其 又属 于 艺术哲 学 范畴 , 是 对音 乐 中美 的 研究 , 音乐 艺术 形 式 和 内容 是 音 乐 美 学 研究 中 的 热点 。 由于音 乐美 学 主要 是 对音乐 艺术 的基 本规 律进 行 研 究 , 更 为注 重 原 理性 , 因此 , 研 究 内容抽 象且所覆盖的领域不止于音乐艺术形式本身 , 而
更多的是从思想的角度针对音乐艺术的创作意境 以及 所要 表达 的美 学观 念进 行研 究 。音乐 艺术 本 身就 是音 乐形 式 和音乐 内容 的统 一 。 从音 乐 审美 角 度 论 音乐 的 内容 和 形 式 的


理解
德 国著名 的哲 学家 黑格 尔是 唯心 主义 的集 大 成者 , 致 力 于研 究 现 象 学 。在 黑 格 尔 的美 学 思 想 中, 是将 美学 研究 纳入 到哲 学体 系 中 , 而黑 格尔 所 构建 的哲 学体 系是 美学 领域 和艺 术领 域 的具体 表 现 。从艺 术 的角度 而 言 , 艺 术本 身是 心灵 的呈 现 , 是感 性 的形 象化 , 通过 这种 方式 显现 自己 , 同时也 是认 识 自己。在 黑 格 尔 的美学 思 想 中 , 核 心 内容 是将 美 的理 念 以感 性 的方式 显 现 出来 。黑 格尔 建
式是 研 究音 乐的 两个方 面 。本文从 音 乐美学 角度 出发 , 着重对 音 乐的形 式、 音 乐的 内容各 个环
节进 行 深入 细致 的研 究。
关键 词 : 音 乐美 学 ; 音 乐 艺术 ; 形式; 内容
中 图分类 号 : J 6 0

从音乐美学的角度谈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

从音乐美学的角度谈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

从音乐美学的角度谈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我们需要明确音乐作品是如何存在的。

从音乐美学的角度来看,音乐作品存在于时间和空间的双重维度中。

在时间上,音乐作品通过一系列有机的音符和旋律组成,创造出一段具有特定节奏和情感表达的音乐。

这种时间性的存在方式使得音乐作品具有了动态的特性,能够引起听众的情感共鸣。

在空间上,音乐作品存在于演出场所和录音媒介中。

无论是在音乐厅的现场演出,还是在录音室的录音制作,音乐作品都在特定的空间中得以呈现。

这种空间性的存在方式为音乐作品的传播和传承提供了可能,使得音乐可以得到更广泛的传播和欣赏。

音乐作品存在的方式也与作曲家的创作意图密切相关。

在音乐美学中,作曲家被视为音乐作品的第一位创作者,他们通过音乐创作的方式,表达自己的审美观念和情感体验。

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也可以理解为作曲家创作意图的呈现。

作曲家在创作音乐作品时,会受到历史、文化、社会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都会在作品中得到体现。

某位作曲家可能会受到浪漫主义思潮的影响,创作出情感丰富、宏大激昂的音乐作品;而另一位作曲家可能会在作品中融入当代社会的现实主义表现手法,创作出具有强烈社会意义的音乐作品。

作曲家的创作意图使得音乐作品具有了多样性和丰富性,也增添了音乐作品的历史性和文化性。

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还受到演奏者和听众的影响。

在音乐美学中,演奏者被视为音乐作品的第二位创作者,他们通过自己的表演技巧和情感表达,为音乐作品注入了新的生命力和艺术魅力。

不同的演奏者可能会对同一首音乐作品进行不同的诠释和演绎,带来不同的听觉享受和情感体验。

听众作为音乐作品的接受者和欣赏者,也会对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产生深远影响。

听众的审美观念和情感体验会影响他们对音乐作品的理解和感受,从而影响着音乐作品的传播和传承。

我们还需要关注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与其美学特征之间的关系。

从音乐美学的角度来看,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与其美学特征密不可分。

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不仅是对音乐美学原理和美学规律的呈现,更是对美的表现形式和创造性的体现。

从音乐美学的角度谈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

从音乐美学的角度谈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

从音乐美学的角度谈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
首先是创作,创作是音乐作品存在的最基本方式。

创作是音乐创作者将自己的思想、
情感和意识形态转化为音乐语言的过程,是实现音乐艺术的第一步。

在创作过程中,音乐
家必须考虑到旋律、和声、节奏等各个方面的因素,并根据作品所要表达的主题和情感进
行艺术上的创新和创造。

因此,创作是思想、情感和音响语言的有机结合,体现了音乐作
品的原创性和独特性。

其次是演奏,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还体现在演奏上。

演奏是指音乐家通过演奏技巧和
表现力,将创作出的音乐作品转化为声音表现出来的过程。

在演奏中,音乐家需要注重声
音的表现效果,掌握正确的演奏技巧和表现手法,以达到艺术上的完美呈现。

因此,演奏
是音乐作品存在的一种方式,也是音乐作品向听众传递音乐信息和情感的媒介。

最后是录制,随着现代化录音技术的不断发展,录制成为音乐作品存在的一种普遍方式。

通过录制,音乐家可以将其演奏的作品保存下来,便于后期的传播和欣赏。

在录制中,音乐家需要注重声音的品质和录音效果的准确性,以保证音乐作品的表现效果和传播质量。

因此,录制是音乐作品存在的另一种形式。

总之,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主要包括创作、演奏和录制三个方面。

音乐作品的创作需
要音乐家具备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演奏需要音乐家注重演奏技巧和表现力,录制需要音
乐家注重声音品质和录音效果。

只有在这三个方面都做到完美,才能实现音乐作品在艺术
上的完美呈现和传达。

从音乐美学的角度谈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

从音乐美学的角度谈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

从音乐美学的角度谈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1. 引言1.1 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的意义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指的是音乐作品在不同的场合、环境以及时间中的表现形式和呈现方式。

这种存在方式不仅仅是作品本身的展示,更是对于音乐创作、演奏、传播和欣赏等方面的重要影响。

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能够反映出作品所处的社会、文化、历史背景,展现出作曲者、演奏者以及听众之间的交流与互动。

通过研究和分析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我们可以更深入地理解音乐的内涵和意义,进而推动音乐的传承和发展。

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具有多重意义。

它可以展现音乐的独特魅力和美感,带给人们愉悦和享受。

存在方式可以表达作曲者的思想情感,传达文化价值和社会理念。

存在方式对于音乐创作和演奏具有指导作用,引领音乐的发展方向和趋势。

存在方式还可以促进音乐作品的推广和传播,推动音乐产业的繁荣和发展。

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对于促进音乐的创作创新、演奏表现和听众体验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1.2 音乐美学的影响音乐美学是研究音乐艺术的哲学学科,它关注的是音乐作品的审美属性,审美经验以及审美标准。

音乐美学对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具有深远的影响。

音乐美学通过研究音乐的情感表达、结构和美感,促进了对音乐作品的理解和欣赏。

通过审美的角度去解读音乐作品,可以让人更加深入地感受到音乐中的情感和内涵。

音乐美学也可以影响音乐作品的创作方式。

作曲家在创作音乐作品时会受到对美的追求和审美标准的影响,从而塑造出不同风格和形式的音乐作品。

音乐美学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音乐作品的演奏方式。

音乐家在演奏音乐作品时也会考虑如何将作曲家所要表达的情感和美感通过演奏传达给观众。

音乐美学在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是音乐艺术发展的重要理论基础之一。

2. 正文2.1 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与创作背景的关系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与创作背景的关系非常密切,创作背景是音乐作品存在方式的基础和灵感源泉。

音乐作品的风格、主题和情感往往受到创作背景的影响,这种关系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

从音乐美学看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

从音乐美学看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

从音乐美学看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若言琴上有琴声,放在匣中何不鸣? 若言声在指头上,何不于君指上听?”对于苏轼的这首《琴诗》,历来存在多种不同的解读。

笔者认为,东坡此诗在于阐发对音乐作品存在方式的思索。

显然,苏轼并没有找到答案。

虽然如此,他却准确地认识到建构音乐作品的三个必要条件———创作者( 琴) 、演奏者( 指) 和欣赏者( 听众) 。

音乐作品就是在这三者的互动中才得以存在的。

其实,关于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问题一直是一个剪不断、理还乱的话题。

众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这个问题作出了不同的解答,遗憾的是似乎没有一种观念能够放之四海而皆准。

音乐美学是音乐学、哲学和美学的交叉学科,音乐美学有“自律性”和“他律性”两大基本流派。

“自律性音乐美学”认为: 音乐的意义在于音响形式自身,反对任何“音乐之外”的解释,如激情、社会功能等,相当于“形式( 音乐) 美学”。

“他律性音乐美学”认为: 音乐的意义和内容存在于音响结构之外,相当于“内容( 音乐) 美学”。

本文即从这两个基本观念出发,探究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

一、音乐是一种物态性存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将万事万物的存在方式归结为物质和意识两种。

音乐显然不属于意识性存在,但它也不是通常所说的物质性存在。

一般来说,物质是占据一定的空间或时间的实体存在形式,比如一座建筑,一条河流等。

不可否认,音乐的存在需要一定的物质载体或媒介,如一本歌谱、一张唱片。

但是,单纯的载体或媒介并不等于音乐本身,正如苏轼诗中所言,琴曲是音乐,琴是琴曲的物质媒介,但单纯的“放在匣中”的琴并不构成琴曲( 音乐) 。

也就是说,音乐并不占有具体的空间,这是音乐不同于其他物质的根本属性。

但是,还应该注意到,任何音乐都是一个声波延续的过程,这个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

也就是说,音乐是依附于物质媒体并占据一定时间的存在,笔者将音乐的这种存在方式称为“物态性”存在。

所谓“物态性”就是把艺术生产活动凝聚为艺术品,并以某些物质实体作为其载体或媒介,该物质实体作为承载或传达艺术品的工具或手段,其意义不在物质本身,而在于它是承载着艺术创造活动的精神载体。

关于从音乐美学的角度谈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

关于从音乐美学的角度谈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

关于从音乐美学的角度谈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摘要:关于音乐作品存在方式这一美学问题,各派均有自成体系的不同见解。

本文从艺术角度切入,通过对音乐意象物态化存在方式――即感相、意象、意蕴三个层次的相互融合;审美与非审美这两个价值层面、因素的融合渗透,贯穿于艺术作品结构整体,贯穿于感相、意象及意蕴三层面;以及针对现代音乐作品的美学思考问题,所形成的这一立体网状结构的存在方式之分析,既丰富了音乐作品存在方式这一问题的内涵,又开发了音乐作品分析的新视角。

关键词:音乐作品;存在方式;感相层;意象层;意蕴层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问题是音乐美学乃至整个音乐文化中的一个重要课题,远至先秦诸子、希腊哲人,近有西方现代主义艺术潮流,以至1996年5月国内举行的专以“音乐存在方式”为主题的音乐美学研讨会,都对这个问题有过简练精辟、言思缜密的论述,涉入角度既有创作者――艺术家、接受者――欣赏者或批评家等就音乐论音乐,又有哲学家们就哲学而论音乐,其角度之广可谓五花八门,使得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这一问题能够以一种立体而非单一的形式屹立于音乐哲学美学的理论基石上。

音乐作品作为音乐艺术生产、音乐艺术活动的产品,即音乐意象物态化的存在方式,就要首先阐明“物态化”、“音乐作品”、“音乐意象”这几个重要的相关概念,然后揭示其存在方式是感相、意象、意蕴三个层面的组合,而音乐的审美与非审美又是贯穿于这三个层面的始终,这样,就形成了音乐作品立体网状结构的存在方式,而这个网状结构得以从来的渊源是(包括音乐创造、音乐欣赏和批评在内)艺术活动,从事这些活动的主体是人,是饱含着丰富的人类情感的人。

一、物态化音乐意象音乐作品一支优美的曲调,一段丰富的和声,展现于主体面前的状态,很明显要不同于一棵自然生长的树或是一张使用美观的桌子……诚然与之最大的、最根本的区别莫过于音乐的非物质性。

音乐艺术,它是人类的精神生产活动,是非物质性生产活动。

音乐既不能占有实在的物质空间,也不能拿来使用,这样的一种状态可称之为“物态化”。

从音乐美学的角度谈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

从音乐美学的角度谈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

从音乐美学的角度谈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1. 引言1.1 音乐作品的定义音乐作品是音乐艺术的产物,是音乐家通过创作和表达音乐思想、情感和情绪而形成的作品。

它是音乐家用声音符号等音乐要素组合而成的作品,可以是歌曲、交响乐、协奏曲、器乐曲等形式。

音乐作品不仅包含了作曲家所创作的音乐内容,还包括演奏者的演绎和表演。

音乐作品是音乐家将自己的内心世界和表达方式融入其中的产物,是音乐创作的最终体现。

通过音乐作品,人们可以感受到音乐家的情感、思想和艺术追求,体验到美的享受和情感共鸣。

音乐作品是音乐美学研究的重要对象,通过对音乐作品的分析和研究,我们可以更深入地了解音乐的本质和特点,探讨音乐对人们生活的影响和意义。

通过欣赏和理解音乐作品,我们可以提升审美能力,增强情感体验,丰富生活内涵,感受音乐艺术的魅力和魅力。

1.2 音乐美学的重要性音乐美学是研究音乐艺术的美的规律、特点和价值的学科,它主要探讨音乐作品在审美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

音乐美学的重要性在于它能够帮助人们更深刻地理解音乐作品的内涵和艺术特征,进而提升人们对音乐的欣赏水平和素养。

通过学习音乐美学,人们可以了解音乐作品中的音乐结构、表现形式以及艺术风格,从而更好地欣赏和理解不同类型的音乐作品。

音乐美学还可以帮助人们认识到音乐作品所蕴含的情感、思想和价值,从而引发人们的共鸣和思考。

通过对音乐美学的学习和研究,人们可以更好地领略音乐作品的魅力和艺术成就,提高自己的审美情趣和文化修养。

音乐美学对于推动音乐艺术的发展和传承具有重要的意义,它不仅促进了音乐创作的繁荣和多样化,也拓展了人们对音乐作品的认识和体验,为人们提供了更丰富和深刻的审美享受。

2. 正文2.1 音乐作品的物质存在方式音乐作品的物质存在方式是指音乐作品通过物质载体进行传播和保存的方式。

在古代,音乐作品的物质存在方式主要是通过口传、手抄、刻录等方式来保存和传播。

随着科技的发展,音乐作品的物质存在方式也逐渐发生了变化。

美学角度下音乐作品存在方式

美学角度下音乐作品存在方式

浅析美学角度下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摘要: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已经成为研究音乐的基础课题之一,由于每个人的研究切入点不同,研究成果也就有所不同。

笔者从美学的角度,通过多个层面,分析了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

关键词:音乐美学;音乐作品;存在方式中图分类号:j601 文献标识码:a在音乐美学的本体论调研究中,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是一个非常基础的理论,同时也很重要,基础的就是本真的,这是哲学研究中首位存在的问题理论。

以往的研究理论中,关于音乐的研究,关注较多的是音乐的内容和形式以及内容和形式的关系、音乐美感等,忽视了一切哲学研究的基本点,即“存在”的研究。

近年来,关于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问题,逐渐成为众多音乐工作者研究的课题,笔者本次从音乐美学的角度为切入点,从根本上探讨了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

一音乐作品存在方式的观点论中国第五届音乐美学研讨会上,众多专家阐述了自己音乐作品存在方式的观点。

宋瑾则将音乐的存在方式划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与人产生的正在进行时存在关系;第二类,是与人未联系的孤独存在;第三类,是历史遗存。

邢维凯的研究较为全面和成熟,他认为音乐存在的方式是处于一个不停转化过程的动态主体,本体产生于创作者的精神意识,然后经过载体和显体的衔接导入接受者的主体意识中,完成其存在过程。

张前的论述观点通过其《对音乐作品存在方式的几点认识》进行了阐释,张前将创作、表演、欣赏音乐作品等几个不同的存在阶段作为一个整体进行了论述,认为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需要经过创作、表演和欣赏三个阶段实现。

于润洋认为音乐作品具有一种双重性的存在,既是一个独立的物态性客体,又是一个必须依赖非物质精神意识而存在的观念性客体,其互为条件而存在。

蔡仲德认为,音乐的存在是通过三种元素来实现的,即乐谱、表演以及欣赏者的感受。

王次熠则认为,音乐的存在方式就是人类精神世界与物质世界的融合统一。

由此可见,不同学者专家从自己的认知角度提出了新的音乐存在理论,也就是说音乐作品的存在形式不是单一的,其通过表现形式的不同,所呈现的存在方式也不相同。

从音乐美学角度论音乐艺术的形式与内容

从音乐美学角度论音乐艺术的形式与内容

从音乐美学角度论音乐艺术的形式与内容摘要: 与音乐学有所不同,音乐美学是将音乐学纳入到美学范畴内进行研究的,所以我想从音乐美学角度出发,着重对音乐的形式、音乐的内容各个环节进行表达我所学习到的知识及感悟。

关键词:音乐的形式;音乐的内容;音乐美学;本学期开始学习的音乐美学课学习了半个学期,这半个学期以来,我非常的感谢老师的认真、细心的讲解。

使我学习到了许多的知识点和感悟,身为一名大二的音乐专业的学生,没有开始学习这门课程之前,我是不知道如何去欣赏每一个作品本身的美与特点。

但是学习这门课程以来我收获了很多的成果,我逐渐的学会了如何去欣赏与理解一副作品的优点与技巧。

而这学期我学习到,以及理解较为深刻的是音乐艺术的形式与内容。

首先,我从音乐审美角度论音乐的内容和形式的理解,音乐艺术的内容和艺术的形象以不同的关系呈现,进而构成了内容丰富、形式不同的艺术。

但我觉得真正的音乐艺术并不在于艺术的表达形式,而是需要注重内容的表达,我认为一个好的作品,是将艺术创作者的精神和思想渗入其中,最以艺术形式呈现出来,使得艺术的内容和形式可以完全统一。

而经过这种艺术创作之后的艺术作品更具有实体性,能够个性化表达,并将创作精神实质以艺术形式呈现出来。

我个人对于艺术创作的认识,虽然倾向于将内容,但是对音乐艺术的内容与形式的统一性更加认可。

然后,我从音乐美学角度论音乐艺术的形式的理解,从书中可以知道音乐艺术本身就是一种艺术形式呈现,所涵盖的元素包括音乐的旋律、音乐的节奏,音乐的和声曲式以及音乐的复调配器等等。

音乐元素在音乐的创作中都是不可或缺的,属于是创作音乐中所必须的艺术语言;而这些音乐语言的灵活运用则会将音乐创作者的创作思想表达出来。

音乐创作者对这些元素根据自己的创作需要运用得恰到好处,就可以构建成为音乐形式,并形成自己的艺术风格。

我所理解音乐其实本身也是一种情感表达方式,它是情感表达的载体,将创作者的内心世界以音乐艺术的形式呈现出来。

从音乐美学的角度谈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

从音乐美学的角度谈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

Extensive Music Research 泛音乐研究从音乐美学的角度谈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代 昕(河南大学音乐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0)【摘要】音乐在人们日常生活中起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一直是音乐美学中的主要研究对象,对于音乐作品存在方式的研究不仅可以帮助理解音乐作品深层含义,还有助于学习与研究其他在音乐美学中存在的现象。

本文从不同角度研究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分析了音乐作品意境中存在三个不同层面和不同审美层次之间的相互融合,以及它们在整个音乐作品结构中的体现。

本文从感相、意象及意蕴等不同角度入手,帮助研究人员形成整体思维模式,不仅可以探索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也可以帮助研究人员对音乐作品其他问题进行分析。

【关键词】音乐美学;音乐作品;存在方式;分析探究【中图分类号】J60 【文献标识码】A引言音乐美学中不仅包含音乐学,还包含了美学、哲学等其他学科,其内涵具有高度的概括性。

音乐作品是音乐学、艺术学共同产生的作品之一,即为音乐艺术的实体化。

目前,如何考虑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是音乐美学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对此问题,许多专家和学者进行了大量的研究,提出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需要在感相、意象、意蕴等不同层面与审美角度相互融合的共同基础上形成,人们需要将自身的情感与音乐作品所传递的思想融会贯通,共同探索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

一、音乐作品的不同存在方式(一)“物态化”存在方式音乐作品可以以其“非物质性”而独立存在,音乐作品不同于真实存在的花鸟鱼石等直观实物呈现在人们面前,而是在人们不能直观接触到的情况下,通过一系列的音乐符号引发人们的真实情感。

虽然人们并没有观察到实物,但是情感却来源于人们在现实生活中所亲身经历的感觉,对音乐的深度理解就是体会到音乐制造者在音乐中所想表达的内容。

音乐不同于文字、语言等其他形式,它主要凭借的表达方式为音调与音符,通过将作者自身感情融入到音乐作品的创作过程中去,在向人们传递作者的感情的同时,使人们联系现实实物,使欣赏者即使在欣赏同一首音乐作品时也会得到不一致的感受。

音乐美学的角度谈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

音乐美学的角度谈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

音乐美学的角度谈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作者:李宜璇来源:《黄河之声》2018年第12期摘要:在整个音乐文化中,音乐美学发挥着不可比拟的作用和优势,而音乐作品存在方式的探讨也变得尤为重要,顺应现代艺术潮流的发展趋向。

基于音乐美学视角,加强对音乐作品存在方式的分析,可以发挥出艺术作品的魅力,并加强音乐作品存在方式--感象层、意象层以及意蕴层等层次之间的融合度,将其渗透到音乐作品的方方面面,进而满足音乐美学的内在需求。

本文主要以音乐美学的角度谈音乐作品存在方式为论点,旨在提高音乐美学的广度和深度。

关键词:音乐美学;音乐作品;存在方式对于音乐美学来说,是音乐学和美学的融合,具有美学、艺术性等特点。

而在音乐美学研究领域中,必须要高度重视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这一问题,这已经成为了诸多人士普遍关注的焦点性话题之一。

因此,基于音乐美学视角,要充分了解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注重理论知识与实践活动的整合,提高学生的音乐审美素养,创造出独具特色的音乐艺术作品。

一、音乐美学视角对音乐作品存在方式的分析在音乐作品中,音乐美学贯穿始终,所以音乐美学存在于音乐作品的三种存在形式中。

音乐作品与客观事物有着明显的区别。

音乐作品存在于人们的思维中,是人类精神生活的结晶,一旦脱离了人类,很难充分体现出音乐作品应有的价值。

对于音乐作品来说,主要由三个层次构成,即感知层、意象层以及意蕴层,进而针对这三个方面展开详细阐述。

(一)感知层感知层,是艺术作品外部的感知表象,是艺术作品自身客观属性和感知者内在感性的结合体,其中,表层的物质材料、颜色、速度等是艺术作品外在属性的重要构成内容。

然而艺术作品之所以被称之为艺术,主要是由于艺术作品自身具有客观属性[1],并注重情感方面的渗透与融合,将艺术作品赋予全新的生命力,成为能够传达人情感的重要工具。

要想将艺术品的价值充分体现出来,必须要高度重视自身客观属性、艺术家所要表达的情感内涵等。

在人们对艺术品的解读中,要提高对感知层内容的重视程度。

从音乐美学的角度谈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

从音乐美学的角度谈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

作者: 马婷婷
作者机构: 沈阳音乐学院,辽宁沈阳110004
出版物刊名: 理论界
页码: 214-215页
主题词: 音乐美学 音乐作品 “原作” 存在方式
摘要:黑格尔曾说过:“每门学科一开始就要研究两个问题:首先,这个对象是存在的。

其次,这个对象究竟是什么?”那么我们在探讨这个对象的存在问题时,首先要知道的就是这个对象的存在方式。

波兰音乐学家茵加尔登在《立乐作品及其本体问题》一书中,对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问题做了深刻的论述。

本文从音乐美学的角度切入,通过对音乐作品实现审美价值的创作——演奏——欣赏三个阶段,来试谈音乐作品特殊的存在方式。

音乐美学视域下的音乐形式美研究论文

音乐美学视域下的音乐形式美研究论文

音乐美学视域下的音乐形式美研究论文音乐美学视域下的音乐形式美研究论文艺术培训这一教育,其主要是通过授课、讲座、大众传播媒体等方式或手段来进行生产或发展。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及提升,百姓的物质生活发生了极大的改变,其对自身素质的要求也日益增强,高雅一族的艺术也日益走进普通百姓的生活,这一客观环境的出现,也就使得很多家庭期望孩子通过艺术培训使其自身得到良好的发展以适应社会的步伐,在学员家庭中,参加艺术培训已是其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此外,在我国目前的艺术市场中存在着消费群体及市场潜力较大、经济收入也较为可观的特点,而音乐也要在美学角度下尽可能地发挥艺术形式的创新和美,这样才能让音乐的发展表现出勃勃生机。

音乐形式美的基本要素音色、音准、速度、力度以及节奏等是音乐艺术形式美的基本构成要素。

首先,音色。

在音乐形式美中,音色是最显著的要素。

音色通过音质、工艺、情调三种途径表现出来。

音质色彩主要表现在歌者和音乐材料两个方面。

音质的水平既和乐器的制作工艺有关,又和演奏者有关。

工艺色彩依赖于演奏者的技术控制能力和理解水平。

情调色彩通过演奏者的控制能力和艺术想象力表现出来,赋予作品情绪变化。

以音色为中心,产生或消失“完形压强”,从而获得音乐形式美。

其次,音准。

音准是相对的,在音乐艺术创作中,音准从陋境发展到稳境,再上升到活境。

演奏者可以根据音乐情势要求恰当地运用音律、音高。

第三,速度。

音乐形式美的宏观表现依赖于对速度的掌控。

音乐作品具体量化了音乐的速度,不过在实际演奏中由于不同的演奏者有着不同的艺术经验,对同一个音乐作品会有着相对不同的量化处理。

第四,力度。

音乐表演应当富有起伏变化,并且演奏者能够控制得当,赋予音响立体感与层次感。

人们在力度训练上常常将“力度域”分成不同的等级。

高水平的演奏者能够非常细致地把握力度等级,表现出很强的音乐力度控制技术。

第五,节奏。

与周而复始简单运动的节拍不同,节奏随着音乐情绪、音乐形态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化。

从音乐美学的视角看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

从音乐美学的视角看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

从音乐美学的视角看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王萍【期刊名称】《洛阳师范学院学报》【年(卷),期】2015(34)3【摘要】The existence of musical works is a basic issue of music aesthetics, also one of the most controver-sial issues.The analysis of the physical existence of creation and dissemination of musical works from the aesthetic perspective, and the discusssion of the formation of musical works from the view of the appreciators, we can see that the existence musical works is not only intuitive music or recordings, but also a life force.The art of music is formed with feeling, image and meaning, is the creator’ s emotional sublimation and creative expression of hearing aesthetic.%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是音乐美学最基本的问题,也是引起争议最多的问题之一。

从创作和传播角度分析音乐作品的物态性存在方式,从欣赏者角度分析音乐作品的存在根源于听觉的审美需求,论述优秀音乐作品的艺术构成,可以看到音乐艺术的存在方式不仅是直观的乐谱或唱片,而且是一种生命力量的确证。

音乐艺术由感相、意象和意蕴三个渐进的层面融合而成,是创作者对自身情感的升华和对听觉审美的创造性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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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音乐美学的角度谈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
摘要:关于音乐作品存在方式这一美学问题,各派均有自成体系的不同见解。

本文从艺术角度切入,通过对音乐意象物态化存在方式——即感相、意象、意蕴三个层次的相互融合;审美与非审美这两个价值层面、因素的融合渗透,贯穿于艺术作品结构整体,贯穿于感相、意象及意蕴三层面;以及针对现代音乐作品的美学思考问题,所形成的这一立体网状结构的存在方式之分析,既丰富了音乐作品存在方式这一问题的内涵,又开发了音乐作品分析的新视角。

关键词:音乐作品;存在方式;感相层;意象层;意蕴层
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问题是音乐美学乃至整个音乐文化中的一个重要课题,远至先秦诸子、希腊哲人,近有西方现代主义艺术潮流,以至1996年5月国内举行的专以“音乐存在方式”为主题的音乐美学研讨会,都对这个问题有过简练精辟、言思缜密的论述,涉入角度既有创作者——艺术家、接受者——欣赏者或批评家等就音乐论音乐,又有哲学家们就哲学而论音乐,其角度之广可谓五花八门,使得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这一问题能够以一种立体而非单一的形式屹立于音乐哲学美学的理论基石上。

音乐作品作为音乐艺术生产、音乐艺术活动的产品,即音乐意象物态化的存在方式,就要首先阐明“物态化”、“音乐作品”、“音乐意象”这几个重要的相关概念,然后揭示其存在方式是感相、意象、意蕴三个层面的组合,而音乐的审美与非审美又是贯穿于这三个层面的始终,这样,就形成了音乐作品立体网状结构的存在方式,而这个网状结构得以从来的渊源是(包括音乐创造、音乐欣赏和批评在内)艺术活动,从事这些活动的主体是人,是饱含着丰富的人类情感的人。

一、物态化音乐意象音乐作品
一支优美的曲调,一段丰富的和声,展现于主体面前的状态,很明显要不同于一棵自然生长的树或是一张使用美观的桌子……诚然与之最大的、最根本的区别莫过于音乐的非物质性。

音乐艺术,它是人类的精神生产活动,是非物质性生产活动。

音乐既不能占有实在的物质空间,也不能拿来使用,这样的一种状态可称之为“物态化”。

“所谓‘物态化’,是把精神生产活动凝结为精神产品……它以某种物质形式为媒介、载体…作为承载、传达精神活动的工具和手段……不在于它们自身的物质性质,在于它们凝结着的精神内容而成为的精神载体”。

作为物态化产品的音乐区别于其他艺术品的根本,如绘画、雕塑等,就是“美术意象”。

“音乐意象”的构成因素是不同状态的声音,高低、长短、音色、和声、调式等这都是产生不同状态声音的手段、方法。

在音乐家那里,它们负责构成“象”。

而此“象”必须有“意”也就是说把意象物态化,使心象变成“物象”即将意象以物态化的形式确定下来,(音乐家的情感生命和理性精神灌注其中)从而构成现实存在的美不胜收的音乐艺术作品。

总而言之,音乐作品就是“音乐意象的物态化的存在方式”。

它是包括作曲家、演奏(唱)者、欣赏者、批评家在内的所有人类的精神生产活动产物,是精神上情感与理性共同建构的结果。

这只是音乐作品的界定,具体它又是以什么样的结构方式存在呢
二、存在方式:三层次的融合保持
现当代中国美学界和艺术学界,对艺术作品结构的分析,除了大都采用内容和形式两层面的二重组合说之外,就是三层说。

宗白华的《中国艺术意境之诞生》见《美学与意境》一书在总结中国艺术意境创造的理论当中提出艺术意境的三层次说,我们完全可以把它看做是艺术作品结构论。

宗白华指出,“艺术意境不是一个单层的平面的自然的再现,而是一个境界层深的创构。

从直观感相的模写,活跃生命的传达,到最高灵境的启示,可以有三层次。

”然而李泽厚的《艺术杂谈》见《走我自己的路》中提出的艺术作品的三层面,即感知层、情欲层、意味层,大体与宗白华的三层次相同。

感知层就是感知形式层;情欲层就是形象生命层,包括情欲与观念的交融;意味层就是寓于并超越前两层面的“神秘感、命运感、使命感、宇宙感、人生境界”等等。

李泽厚的三层面说,是坚固艺术传达与审美接受而提出的。

比较而言,宗白华和李泽厚的三层次或三层面分析更为合理些,并且与审美结合。

这个三层面就是感相层、意象层、意蕴层。

(一)感相层,可以叫做感性形式层。

感相层作为艺术作品的表象层,是由物性与心性相融合而成的。

物性是构成艺术作品表层的物质材料如金石木竹及其性质、质地、结构、硬度、运动、节奏、韵律、速度、力度、形状、颜色、声音及其组合规律,对称、平等和谐等等。

在现代科技发展条件下,构成艺术作品的物质材料,越来越增多,如各种合成材料。

但是,就物质材料及其性质、结构本身以及组合规律看,只是一种抽象的感性存在,还构不成艺术作品的结构。

只有与心性渗透融合,即经过作家或艺术家依据艺术主旨和审美情趣,凭借艺术才能技巧的构制,从而成为观念化的情感化的东西,或者作为艺术依托,或者作为艺术载体,或者作为艺术媒介,只有在这个时候那种具有心灵化了的物性,才成其为艺术作品的感相层,即表现和传达某种情欲观念和审美情趣的、诉诸感官直接观照的感性形式层面以及语言交融情与景,从而构成感相层。

如白居易诗《花非花》:“花非花,雾非雾;夜半来,天明去。

来如春梦几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

”这短短四句诗用了一串比喻抒发了一种短暂的人生现象追寻珍惜之情,以实喻虚,而实的短暂更强化了追寻人生经验的短暂、朦胧。

像“非花”、“非雾”这否定中却包含有“似花”、“似雾”比喻在进而夜半“来如春梦”,天明“去似朝云”,如梦似云来去匆匆,无处寻觅,恰似对易逝的人生现象的珍惜咏怀。

比喻中含着情,这四句诗构成《花非花》一诗的感相层。

(二)意象层,是融入艺术作品的是由艺术家构制的意象体系,它依附于并呈现于感相层而取得物性形式即物态化存在形式,而意象本身则潜在于艺术作品中。

意象是想象中的存在,经验中的存在有别于与那种形象之作的客观存在,所以,我们把这一层次叫做意象层,而不叫做形象层。

而意象层还可以叫做生命意象层,大体相当于“再现客体层”(英加登),也就是“活跃的生命”层(宗白华)和“情欲层”(李泽厚)。

意象层是指艺术作品中人物、性格、动作、情节、环境、情境等组成的自然与人文交融的图景,经过艺术家运用各种方法的营构,赋予它们以生命、运动、力量、热情和智慧,以显现自然宇宙的生机,社会人生的“真理”、“意义”。

爱与恨、生与死是情欲的矛盾冲突,有着深层心理
根源,但是作为人物的生命形式绝不是单纯的情欲本身的表现,它在社会文明的影响下必然渗交融着社会理性观念,使之从本能情欲中升华成为社会文明的一种形式。

因此而走向文明的更高层次。

(三)意蕴层,是艺术作品结构的最深层面,最高境界。

这“意蕴”就是“意味”(贝尔),“真理”(海德格尔),“意义”(伽达默尔),“气氛”(英加登)。

意蕴层可以理解为意味、意义层,是一种形而上学性质层次。

意蕴层寓于感相层、意象层中,又是对它们的超越,是艺术作品结构的最深而又最高的层面。

它触及生命深处而又超越生命血肉与形象从而走向心灵的境界。

必须指出的是构成艺术作品结构的三层面,其每一层面都有不同等级、不同种类和不同秩序,同以意象层为中心、为主题、为基础,共同构建一个有机的整体。

总之,音乐作品以感相、意象、意蕴的方式实现着其独特的存在,而这三个层面是决然无法割裂开来的只不过是由于作为音乐作品实现的动力——人的不同,音乐作品自然也就实现着不同的存在,但这并不能否认这三个层面构成的有机整体——音乐作品的存在。

三、结论
无论何种音乐艺术作品它都不仅仅是像人们常说的印刷好的乐谱,也不仅是人们说长道短的评论,而是一个活生生的存在者,在主体观照下,它以感相层、意象层、意蕴层三个层面的方式存在,且必须有主体参与的审美与非审美的交织融合、贯穿于三个层面的始终,这就是音乐意象物态化的具体方式。

在艺术学中关于音乐作品存在方式的命题提出,既丰富了艺术学中艺术产品的内涵,使其更形象;同时,又极大地扩充了音乐美学中关于音乐作品存在方式问题的意义,为解决音乐美的本质等诸多音乐美学问题,开辟音乐作品分析的途径,提供了一条新思路,期冀此文能抛砖引玉,以飨明者。

参考文献: [2]王耀华、伍湘涛,音乐鉴赏,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7。

[3]程民生,音乐美纵横谈,上海音乐出版社,2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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