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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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儿童服务计划方案

流动儿童服务计划方案

流动儿童服务计划方案以下是 7 条关于流动儿童服务计划方案:1. 咱得给流动儿童整一个专属的学习乐园呀!就像给他们打造一个知识的城堡一样。

可以在社区里开辟一个安静又明亮的角落,摆上各种有趣的书籍和好玩的学习工具。

孩子们放学后就能来这里开心地探索知识的奥秘,不是很好吗?比如小宝,之前都没个固定学习的地儿,现在他能在这乐园里学得可带劲了!2. 为啥不为流动儿童举办一些有趣的课外活动呢?这就好像给他们的生活撒下一把快乐的糖果。

体育比赛、手工制作、艺术表演等等,让他们有机会展示自己的才能,释放活力呀!就像上次小美在体育比赛中跑得飞快,赢得了大家的掌声,她得多开心啊!3. 要给流动儿童提供心理关怀呀,这可比啥都重要!就像是给他们受伤的心贴上一个温暖的创可贴。

安排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定期和孩子们聊天,倾听他们的烦恼。

你想想,小亮之前总闷闷不乐,经过心理关怀后变得开朗多了,多棒啊!4. 弄一个职业体验活动多好呀!这简直就像给孩子们打开了一扇通往未来的大门。

让他们去体验各种不同的职业,消防员、医生、厨师啥的。

说不定小小的体验就能点燃他们大大的梦想呢!像小阳体验当消防员后,就整天说以后要当真正的消防员呢!5. 建立流动儿童的互助小组啊!这不就像是给他们搭建了一个互相温暖的小家嘛。

孩子们可以在里面互相帮助、互相鼓励。

你瞧,小华和小琳在小组里成为了好朋友,一起进步多好呀!6. 给流动儿童的家长也得组织培训呀!就像给家长们配备了一个教育的法宝。

让家长们知道怎么更好地和孩子沟通、教育孩子。

不然家长都不知道咋办,那孩子多可怜呀!上次小张的爸爸参加完培训后,和小张的关系可亲密多了!7. 咱们还得为流动儿童举办一些传统节日活动呢!这就跟给他们送上了一份文化的厚礼一样。

让孩子们了解和感受传统文化的魅力。

就像端午节一起包粽子,那多有意思呀!小宇在参加完端午节活动后,对传统文化可感兴趣了呢!我觉得这些流动儿童服务计划方案真的非常有必要去实施,能给流动儿童带来很多的帮助和快乐,让他们也能像其他孩子一样健康成长、幸福生活呀!。

2024年流浪乞讨人员救援管控工作方案

2024年流浪乞讨人员救援管控工作方案

2024年流浪乞讨人员救援管控工作方案____年流浪乞讨人员救援管控工作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流浪乞讨人员问题逐渐突显。

流浪乞讨人员可能是因家庭经济困难、个人身心健康等原因导致无家可归,亦或是出于利己目的而故意选择流浪乞讨。

无论原因如何,流浪乞讨人员的存在给社会治安、公共秩序以及社会形象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秩序,必须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援与管控工作。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建立科学、全面、高效的流浪乞讨人员救援管控体系,实现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准确识别、分类救助和综合管理。

2. 原则:人道主义原则、权力与责任相结合、风险与效益相平衡、制度与规范相配套。

三、工作内容1. 流浪乞讨人员登记和信息管理(1)建立流浪乞讨人员登记制度,通过实名登记、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获取涉及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并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信息共享和安全保密工作。

(2)加强流浪乞讨人员信息更新和核实工作,定期与公安机关、社会福利机构等进行信息比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流浪乞讨人员分类救助(1)针对不同类型的流浪乞讨人员,分别制定分类救助措施。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失业、残疾等无力自理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生活救助、就业培训等帮助,推动其融入社会。

对于故意选择流浪乞讨的人员,加大执法力度,依法追究其行为责任。

(2)加强对特殊群体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和保护,如老年人、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等,提供相应的救助措施和庇护。

3. 社会救助机构建设与服务优化(1)加大投入,完善社会救助机构的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确保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和管理工作能够有效开展。

(2)加强社会救助机构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与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协作机制,提高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的效能。

4. 社会宣传和教育引导(1)开展针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宣传与教育活动,解读政策法规,普及相关知识,引导社会公众正确理解流浪乞讨问题,减少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歧视和偏见。

长期滞留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落户安置工作方案

长期滞留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落户安置工作方案

长期滞留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落户安置工作方案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在城市中成为流浪者、乞讨者和无着者。

小到一个城市的角落,大到全球的各个角落,问题日益凸显。

滞留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安置问题亟待解决,为此我们提出以下方案:一、统一登记平台针对当前滞留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分散的现状,我们将建设一个网上登记平台,进行流浪人员的信息登记、分级管理和定期更新,为后续的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二、多元化安置方式1.儿童安置为了保护流浪儿童的权益和安全,我们将建立儿童临时集中收容安置机构,在必要时,可以采取家庭寄养的方式,重点关注失去监护能力的特殊儿童。

2.租赁房屋对于没有家人可以依靠的流浪乞讨人员,我们将通过租赁房屋的方式为其提供稳定的居住环境,同时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

3.职业培训为了让流浪乞讨人员尽快融入社会,重新获得经济来源和自我价值,我们将根据自身情况为其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

4.医疗保障针对身体状况较差的流浪乞讨人员,我们将为其提供免费的医疗服务。

三、志愿者服务通过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深入了解,我们将招募一批具有爱心和专业素质的志愿者,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精神慰藉和情感支持,帮助其积极面对生活。

四、立法支持我们将制定相关法律和政策,规范流浪乞讨人员管理的程序和方式,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权利和利益。

五、宣传教育我们将加强对公众的教育宣传,倡导关爱流浪乞讨人员,积极参与解决问题的行动,推动问题的解决。

同时,我们将宣传流浪乞讨人员的形象和社会价值,促进他们与社会的融合。

总之,我们应该通过各种渠道建立“大爱”的观念,重视流浪乞讨人员的问题,为其提供多元化的解决方案和保障,从而推动问题得到全面解决。

对于滞留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我们不能简单地将其视为社会的累赘和问题,而应该从人性的角度去看待和解决这一问题。

滞留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安置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的全力支持和参与,才能取得真正的成果。

首先,建设统一登记平台是解决问题的首要步骤。

辽宁省民政厅、辽宁省综治办、辽宁省教育厅等关于印发《辽宁省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辽宁省民政厅、辽宁省综治办、辽宁省教育厅等关于印发《辽宁省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辽宁省民政厅、辽宁省综治办、辽宁省教育厅等关于印发《辽宁省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民政厅,辽宁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公安厅,辽宁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13.06.25•【字号】辽民函[2013]47号•【施行日期】2013.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辽宁省民政厅、辽宁省综治办、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公安厅、辽宁省司法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扶贫办、辽宁省团委、辽宁省妇联关于印发《辽宁省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辽民函〔2013〕47号)各市及绥中、昌图县民政局、综治办、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扶贫办、团委、妇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1〕39号)精神,根据民政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关于在全国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的通知》(民发〔2013〕8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在全省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

现将《辽宁省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民政厅辽宁省综治办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公安厅辽宁省司法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扶贫办辽宁省团委辽宁省妇联2013年6月25日辽宁省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1〕39号),根据民政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司法部、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关于在全国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的通知》(民发〔2013〕8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关于在全省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以维护流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核心,积极做好流浪未成年人返校复学和教育转化工作,进一步完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

关爱流浪儿童活动策划书2篇

关爱流浪儿童活动策划书2篇

关爱流浪儿童活动策划书关爱流浪儿童活动策划书精选2篇(一)活动名称:关爱流浪儿童活动目标:通过开展关爱流浪儿童的活动,提高社会对流浪儿童问题的关注度,增加对流浪儿童的关爱和帮助。

活动对象:流浪儿童(包括无家可归的儿童、失散儿童等)时间:XX年XX月XX日地点:XX市XX区XX社区活动形式:1.筹备阶段- 成立活动筹备团队,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任务分工;- 搜集相关资料,了解当地流浪儿童问题的现状和需求;- 联系相关社会组织、企业和志愿者,寻求合作伙伴和赞助支持;- 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和预算。

2.宣传推广- 设计宣传海报和传单,宣传活动目的和意义;- 在社区、学校、企业、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 利用社交媒体平台进行宣传,吸引更多人参与关爱流浪儿童的行动。

3.募捐筹款- 联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请求捐款和物资支持;- 在社区、商场、学校等公共场所设立募捐箱或募捐摊位,接受现金和物品捐赠;- 发起线上募捐活动,方便更多人参与。

4.志愿者招募和培训- 制定志愿者招募方案,并通过社交媒体、橱窗展示、宣传海报等方式招募志愿者;- 定期组织志愿者培训,提升志愿者的服务意识和技能;- 按照活动需求,合理安排志愿者的工作任务。

5.活动实施- 在指定时间和地点,组织流浪儿童关爱活动;- 为流浪儿童提供温暖的食物、衣物、书籍等生活用品;- 组织互动游戏、表演和故事分享等活动,提供娱乐和教育资源;- 设置儿童才艺展示环节,鼓励流浪儿童展示自己的特长;- 设立咨询台,提供心理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

6.评估和总结- 对活动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和不足之处;- 筹备团队开展总结会议,汇报活动情况和反馈意见;- 准备活动报告和感谢信,向合作伙伴、赞助商和志愿者表示感谢;- 通过媒体宣传和社交媒体平台发布活动反馈和感谢信息。

预期效果:- 增加社会对流浪儿童问题的关注度和了解度;- 提高流浪儿童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增加公众参与关爱流浪儿童的积极性;- 加强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2024年禁止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活动实施方案(3篇)

2024年禁止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活动实施方案(3篇)

2024年禁止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活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2024年禁止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活动一、背景分析在我国目前的交通环境中,非法营运车辆给学生所带来的安全隐患越来越凸显。

这些非法营运车辆存在车况差、驾驶员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完备等问题,容易引发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问题,对学生的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因此,为了保障学生的安全,2024年将全面禁止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活动,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二、方案内容1. 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宣传(1)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将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活动列入违法行为,明确惩罚措施和处罚标准。

(2)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学校宣传栏、社区宣传等方式,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宣传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的危害,提高公众对于此类行为的认识和警惕。

2. 交通监控与执法力度的加强(1)加强交通监控: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如视频监控、人脸识别等,对学校周边道路进行监控,及时发现非法营运车辆的存在。

(2)加大执法力度:增加执法人员数量,加强执法力度,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严厉打击,及时处理并通报相关违法行为。

3. 建立学生接送服务管理机制(1)设立接送服务机构:在学校周边或社区设立学生接送服务机构,提供合法、安全、便捷的接送服务。

(2)建立绿色通道:学生接送服务机构与学校、社区之间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方便学生的接送服务,减少学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需求。

4. 完善学生乘坐班车制度(1)加强合法班车管理: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合法班车的审核和管理,定期检查车况、驾驶证状况等,确保合法班车的安全性。

(2)扩大合法班车覆盖范围:根据学生数量和需求,适度扩大合法班车的覆盖范围,减少学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机会。

5. 加强学校、家长和学生共同监督(1)学校责任:学校应加强对学生接送安全的教育宣传,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严禁学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2)家长责任:家长应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接送服务工作,严禁自行安排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共同维护学生的安全。

关爱保护流动儿童行动方案

关爱保护流动儿童行动方案

关爱保护流动儿童行动方案哎呀,提到流动儿童,这可是一桩让人心里不禁一颤的事情。

想想看,流动儿童就像那秋天的落叶,随风飘荡,没个固定的家。

你说,他们的父母为了生活四处奔波,孩子们却被迫跟着,一年四季漂泊不定,这心里得多难受呀。

有人说,流动儿童是“城市的孤儿”,可这并不是他们想要的。

要是能给他们提供一个温暖的港湾,那该多好啊。

我们得搞清楚这些流动儿童的基本情况。

听说,有些孩子在新城市里连学都上不了,连个朋友都没有,这心里就像空荡荡的。

他们的心理健康问题也日益突出。

大家都知道,心理健康可是一件大事,没个好心情,谁都不好过啊。

哎,我们这些大人是不是应该为他们多想想,毕竟孩子的笑容可是这个社会最美的风景线。

说到这里,行动方案就得提上日程啦!我们可以成立一个专门的团队,聚集热心人士和志愿者,哎,想想那些大哥哥大姐姐们,真是可爱得不得了。

他们可以定期去流动儿童聚集的地方,给孩子们讲故事,带他们玩游戏,让他们感受到来自社会的温暖。

听说,孩子们最喜欢的就是有趣的游戏和温暖的拥抱,哈哈,这才是他们的“营养餐”嘛!咱们还得关注他们的教育问题。

可以尝试开设一些流动儿童专属的补习班,提供免费的学习资源。

说实话,知识就是力量啊,越早给他们铺路,将来就越有可能过上好日子。

想象一下,未来有个流动儿童成了大科学家,那得多牛啊,真是让人倍感欣慰呢。

然后,别忘了给他们提供心理辅导。

有些孩子可能因为家庭环境复杂,心里背负着沉重的担子。

我们可以请专业的心理咨询师来帮忙,给孩子们倾诉的空间。

听说,有时候一个倾诉就能让心里轻松好多呢。

啊,这种帮助可真是雪中送炭,关键时刻让他们感受到关心。

社区的支持也很重要。

大家可以联合起来,发动邻里之间的关爱。

比如,定期组织社区活动,邀请流动儿童一起来参与,增进他们的归属感。

哎,大家一块儿吃吃喝喝,聊聊天,那气氛绝对热闹非凡,孩子们的笑声就像那清脆的铃铛,真是悦耳动听。

咱们也得让社会各界关注流动儿童的权益。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的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流浪乞讨人员问题日益突出。

这些人员通常由于各种原因失去了收入来源,并面临生存困境。

他们处于弱势地位,需要社会各界的帮助与支持。

目的:通过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项行动,旨在提供必要的生活救助、帮助他们回归社会,同时加强对流浪乞讨问题的管理,促进社会治理的进一步完善。

二、行动方案2.1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机制的建立为了更好地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应建立专门的救助机制,包括以下内容:1.救助站点的设置:在城市各区域设立救助站点,以方便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服务。

救助站点应提供基本生活设施,如食宿、医疗等,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短期的住所和生活支持。

2.救助补助制度的建立:根据不同的救助对象,建立合理的救助补助制度。

根据个人情况的不同,提供经济补助、救助性岗位安排等形式的帮助,以减轻流浪乞讨人员的经济压力。

3.社会支持网络的建立:加强与社会组织、志愿者、企业等的合作,构建完善的社会支持网络。

通过联合行动,提供就业机会、技能培训和心理辅导等服务,帮助流浪乞讨人员尽早实现自给自足,重返社会。

2.2 流浪乞讨人员信息登记与排摸为了更好地开展救助工作,必须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和排摸。

具体做法包括:1.建立信息登记系统:设立信息登记点或者利用现有社区资源建立信息登记系统,统一录入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信息,包括个人身份、健康状况、家庭背景等,以便针对性地提供帮助。

2.加强排摸工作:各地应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排查力度。

通过社区走访、巡逻等方式,尽可能全面地摸清流浪乞讨人员的分布和需求情况,为救助工作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2.3 救助资源的整合和调配为了最大限度地提供救助资源,需要将社会各界的力量整合和调配,具体做法如下:1.政府主导下的资源协调:政府部门应发挥主导作用,组织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参与救助工作。

建立资源协调机制,确保救助资源的充分利用和合理分配。

关爱流浪儿童工作计划

关爱流浪儿童工作计划

关爱流浪儿童工作计划1. 背景流浪儿童是社会上最脆弱的群体之一,缺乏稳定的居所和有效的照顾。

为了关爱和支持这些孩子,制定关爱流浪儿童工作计划是至关重要的。

2. 目标该工作计划的目标是为流浪儿童提供安全的住所,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和教育机会,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帮助他们融入社会并实现自身潜能。

3. 工作计划内容3.1 提供住所我们将与相关机构合作,为流浪儿童提供安全、舒适的住所,确保他们有一个稳定的居所。

3.2 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我们将提供流浪儿童所需的基本生活物资,包括食物、衣物、卫生用品等,并确保他们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

3.3 提供教育机会我们将设立教育项目,为流浪儿童提供研究机会。

这包括提供基础教育、职业培训以及心理辅导,帮助他们获得知识和技能,提升自己的竞争力。

3.4 促进身心健康发展我们将与专业机构合作,为流浪儿童提供身心健康的支持和服务。

这包括提供医疗保健、心理咨询和康复治疗等,确保他们能够健康成长。

3.5 社会融入和潜能发展我们将组织社交活动和文化体验,帮助流浪儿童融入社会,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同时,我们也将发掘他们的潜能,提供支持和机会让他们展示自己的才华。

4. 实施计划4.1 筹集资金我们将寻求政府、非营利组织和私人捐赠者的资金支持,以确保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

4.2 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我们将与相关的社会机构、教育机构、医疗机构等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共同为流浪儿童提供优质服务。

4.3 建立监测与评估机制我们将建立一个监测与评估机制,对工作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调整和改进。

5. 预期结果通过该工作计划的实施,我们期望流浪儿童能够得到更好的生活和教育机会,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实现自己的潜能,并最终融入社会。

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实施方案

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实施方案

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实施方案嘿,朋友们!今天咱来聊聊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这档子事儿。

你想想看啊,这些流动儿童就像漂泊在大海上的小船,他们离开了熟悉的港湾,来到陌生的地方,多不容易呀!他们需要我们的关爱和保护,就像小船需要灯塔的指引一样。

那我们该咋做呢?首先呢,咱得了解他们的需求。

他们可能会因为环境的变化而感到不安,那咱就得给他们足够的安全感呀。

就好比说,他们是小花朵,咱就是温暖的阳光,要照耀着他们,让他们茁壮成长。

咱可以多和他们聊聊天,听听他们心里的想法。

别小瞧了这聊天,这可是打开他们心门的钥匙呢!问问他们在学校过得咋样,有没有交到新朋友。

也许他们会跟你说一些有趣的事儿,让你哈哈大笑;也许他们会说出自己的烦恼,那这时候你就得像个知心大哥哥大姐姐一样,好好安慰安慰他们。

还有啊,咱得给他们创造一个好的环境。

学校里,老师要多关注他们,同学们也要友好地和他们相处。

不能让他们觉得自己是外人呀!这就像一个大家庭,大家都要互相关爱。

社会上呢,也得给他们提供一些帮助。

比如说,有一些专门针对流动儿童的活动,让他们能参与其中,找到乐趣,找到归属感。

这多好呀!咱也可以组织志愿者去陪陪他们,给他们讲讲故事,教教他们画画。

这就像给他们的生活加了点调料,让他们的生活变得有滋有味起来。

咱不能只是嘴上说说,得行动起来呀!要是每个人都能出一份力,那这些流动儿童的生活不就变得美好多了吗?他们也能像其他孩子一样,开开心心地长大。

你说,我们要是不关爱他们,他们得多孤单呀!他们也是祖国的花朵呀,我们怎么能忍心看着他们在风中摇曳呢?所以呀,大家都行动起来吧,让我们一起为流动儿童撑起一片爱的天空!让他们知道,他们并不孤单,有我们在他们身边呢!这难道不是我们应该做的吗?难道我们不应该给他们一个温暖的怀抱吗?。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提升城乡环境开展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提升城乡环境开展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提升城乡环境开展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3.05•【字号】昆政办[2013]20号•【施行日期】2013.03.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提升城乡环境开展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13〕2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各直属机构:《昆明市提升城乡环境开展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3月5日昆明市提升城乡环境开展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提升昆明城乡环境、美化市容市貌,以文明、和谐、整洁、有序、平安的新面貌迎接“中国-南亚博览会”的召开,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制定以下开展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对流浪乞讨人员的专项整治,使我市流浪乞讨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市容环境整洁、文明、有序,主次道路交通通畅,实现对流浪乞讨人员的长效管理,为“南博会”的召开创造优美环境和优良秩序。

二、工作原则(一)部门联动与属地管理原则。

各级民政、公安、城管、卫生、财政、交运、残联等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分工协作,积极协调配合,齐抓共管,联合行动。

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抓好辖区范围内的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原则。

市、县(市)区两级有关部门要强势发动、强力推进,有针对性地对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逐一集中开展整治。

同时,各单位对整治成果要切实做到定点、定人、定时值守,巩固整治成效,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三)全面推进与突出重点原则。

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具体实施方案

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具体实施方案

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具体实施方案流动儿童,这个词一听就让人心头一紧,像是捏了一把汗。

想想那些在城市间漂泊的小家伙,他们背井离乡,为了生计,跟着爸妈四处奔波,真是让人心疼。

孩子嘛,应该是在学校里开心地玩耍,享受童年的美好,而不是为了生存到处跑。

于是,咱们得想点办法,让这些流动儿童的生活变得更好,更有保障,毕竟“人心齐,泰山移”,大家齐心协力,总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我们得建立一个专门的关爱平台,就像那温暖的港湾。

给这些孩子提供一个安全的环境,听起来是不是很重要?咱们可以邀请社会各界的朋友加入,提供心理辅导、学习帮助,还有各种活动,让他们的心灵也能得到滋养。

别忘了,有时候一个笑脸、一句鼓励,就能给孩子们带来巨大的动力。

像那句话说的,春风化雨,润物无声。

咱们要在社区里开展一些丰富多彩的活动,像文艺汇演、运动会之类的,让流动儿童能够感受到参与的乐趣。

组织志愿者来教他们一些技能,比如绘画、舞蹈,甚至是编程。

哎呀,听起来就让人兴奋,是吧?这不仅能提升孩子们的自信心,也能帮助他们交到朋友,心里头那个孤单呀,瞬间就会少很多。

孩子们嘛,就像小鸟一样,需要在阳光下自由翱翔。

说到教育,那也是不能忽视的重点。

要让这些流动儿童能有机会接受良好的教育,毕竟“教之以渔,不如教之以渔”。

咱们可以和学校合作,设立一些针对流动儿童的专项奖学金,帮助他们更好地学习。

有的孩子可能因为家庭经济原因,无法承担学费。

咱们可得伸出援手,让他们也能坐上那“知识的快车”。

像古话说的,少年强则国强,教育可不能掉链子。

家长的支持也很关键,咱们得给这些流动家庭提供一些实用的帮助。

比如,设立家庭支持小组,邀请家长们一起讨论,分享经验,让他们明白如何更好地关心和支持自己的孩子。

一个简单的交流,就能打破心与心之间的隔阂,大家一起加油,形成良好的氛围,孩子们的成长就会更加顺利。

此外,流动儿童的健康问题也不能小觑。

咱们可以组织一些健康讲座,邀请医生来给孩子们普及健康知识,甚至是免费的体检活动。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2.31•【字号】洛政办〔2020〕65号•【施行日期】2020.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最低生活保障正文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洛政办〔2020〕6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8〕5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9〕57号)以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推进我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以下简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保障流浪乞讨人员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制度措施,健全责任体系,加强监督管理,切实维护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和平等发展权利,实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增强流浪乞讨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1. 以人为本。

尊重流浪乞讨人员人格尊严,保障其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帮助其摆脱流浪乞讨困境,早日回归社会、回归家庭,形成政府、社会、家庭共担的救助服务体系,确保其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服务。

2. 政府负责。

加强党对救助管理工作的领导,夯实地方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强化政府在政策制定、设施建设、资金保障、人员配备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主导作用,落实政府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和兜底保障职责。

加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行动方案 (一)

加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行动方案 (一)

加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行动方案 (一)加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行动方案近年来,尽管社会各界不断出台相关行动方案并提出了一系列举措,但流浪儿童问题仍然是一个严峻的现实。

因此,我们需要更具针对性的措施来加强对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工作。

一、建立完善的救助保护机制对于流浪儿童,政府和社会应开展综合性的救助保护活动,保障他们的基本生存权利。

具体措施包括:1、建立救助保护站点:政府应设立流浪儿童救助保护站点,提供睡觉、洗漱、餐饮、卫生等最基本的救助保护服务,同时营造一个家庭式教育环境,给予他们适度的关注和关爱。

2、加强救助保护力度:为了进一步做好流浪儿童的改善工作,社会主管部门要在救助保护干部的加强的同时,建立安全问题和卫生问题的专业卫生保健团队,以此为基础,全面加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

3、提高救助保护服务水平:完善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服务体系,提高救助保护服务水平,保证他们受到全面的照顾和护理。

同时,政府、社会必须通过多管齐下的救助保护措施,加强流浪儿童的安全和健康管理,确保他们健康成长。

二、加强青少年心理援助工作流浪儿童往往由于天生的贫困、家庭矛盾、亲缺失等因素,长期处于极度的心理恐惧状态下,因此必须加强对流浪儿童的心理援助工作。

1、建设心理咨询机构:为满足心理援助的需要,社会主管部门应建设心理咨询机构,免费开展流浪儿童专项心理咨询服务,并倡导社会人士积极参与到心理咨询服务中。

2、实施心理疏导工作:通过对流浪儿童进行心理疏导,充分开展心理疏导工作,及时解决流浪儿童的心理问题,缓解其压力,从而保护他们的身心健康。

三、建立儿童收养机制,解决流浪儿童寄养难问题由于流浪儿童在基本生产维权方面存在巨大困难,加上社会上的弱制拐卖现象时有发生,因此政府和社会应该通过建立儿童收养机制,为流浪儿童提供必要的收养、寄养及爱心家庭让一部分无家可归的流浪儿童享受家庭式教育,从而让流浪儿童走出阴霾,找到归属感,积极促进社会的和谐和谐稳定。

流浪救助_工作计划

流浪救助_工作计划

一、前言为了更好地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生活和生命安全,提升社会救助服务质量,本站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二、工作目标1. 提高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率,确保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2. 提升救助站的服务水平,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

3. 加强与政府、社会组织及志愿者之间的合作,共同推进流浪救助工作。

三、具体措施1. 完善救助制度(1)建立健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管理制度,明确工作人员职责和救助流程。

(2)加强救助站与公安、民政、卫生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救助。

2. 加强巡查力度(1)实行24小时值班及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救助热线畅通。

(2)加大夜间巡查力度,及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确保其生命安全。

3. 提升服务质量(1)购买换季服装、日用品等,满足流浪乞讨人员的生活需求。

(2)开展心理疏导、教育培训等活动,提高流浪乞讨人员的生活技能。

4. 加大宣传力度(1)利用新闻媒体、网络、报纸等渠道,宣传救助政策及救助站工作。

(2)在广场、社区等地播放救助方针,发放救助资料。

(3)印制救助联系卡,发放给交警、店面老板、摊贩等,扩大救助影响力。

5. 加强安置点管理(1)定期检查安置点,确保安全及卫生。

(2)加强安置点工作人员培训,提高其服务水平。

6. 拓展救助渠道(1)与志愿者、社会组织合作,共同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2)建立流浪乞讨人员信息数据库,实现资源共享。

四、工作计划实施步骤1. 筹备阶段(1个月)(1)制定流浪救助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措施及实施步骤。

(2)开展工作人员培训,提高救助服务水平。

(3)筹备救助物资,如衣物、食品、日用品等。

2. 实施阶段(1-3个月)(1)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确保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2)加强与政府、社会组织及志愿者之间的合作,共同推进流浪救助工作。

(3)定期开展巡查、宣传等活动,提高救助站知名度。

3. 总结阶段(3-6个月)(1)对流浪救助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2024年救助流浪青少年实施方案

2024年救助流浪青少年实施方案

2024年救助流浪青少年实施方案一、问题背景在当代社会中,流浪青少年的现象日益严重,给社会稳定和青少年的成长带来了一系列问题。

流浪青少年普遍面临着生存困境、无家可归、教育渠道闭塞、心理压力大等诸多困境。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制定一套具体可行的救助方案势在必行。

二、目标设定2024年救助流浪青少年实施方案的目标是:减少流浪青少年的数量,提供全面且有效的援助措施,促进他们融入社会,实现健康成长和良好发展。

三、行动计划1. 建立完善的监测机制建立健全的流浪青少年监测体系,通过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合作,定期对流浪青少年数量和状况进行调查和分析,及时掌握他们的需求和问题。

2. 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向流浪青少年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包括提供食物、住所和医疗护理等。

通过与相关机构的合作,建立流浪青少年收容和照顾机构,为他们提供长期的住所和生活保障。

3. 提供教育机会建立全面的流浪青少年教育体系,为他们提供免费的教育机会。

包括开设流浪青少年学校,为他们提供义务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等。

同时,加大对流浪青少年的心理辅导和关爱力度,帮助他们走出心理困境。

4. 加强法律保障加强对流浪青少年权益的法律保护,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专门的组织和机构,负责监督和保障流浪青少年的权益。

同时,加强对涉及流浪青少年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保证他们的人身财产安全。

5. 加强社会参与力度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流浪青少年救助工作,组织志愿者团队,开展志愿者活动,为流浪青少年提供帮助和支持。

同时,加强对流浪青少年救助事业的宣传和推广,增强社会的关注度和认知度。

四、预期效果通过以上行动计划的实施,预期实现以下效果:1. 流浪青少年的数量明显减少,生活状况得到显著改善。

2. 通过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和教育机会,流浪青少年能够融入社会,实现良好发展。

3. 通过加强法律保障和社会参与力度,流浪青少年的权益得到保护和尊重。

4. 社会对流浪青少年问题的关注度提高,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的氛围。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银川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3.20•【字号】银政办发[2012]48号•【施行日期】2012.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12〕4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银川市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日银川市“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1]39号,以下简称国办《意见》),根据自治区民政厅、综治办等8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区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的通知》(宁民发[2011])172号),以下简称《专项行动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行动主题与基本原则(一)行动主题以“保护儿童、告别流浪”为主题。

(二)基本方针和原则贯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坚持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优先,坚持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属地管理的原则,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提升救助保护水平,维护好流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流浪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参与权、受保护权,帮助流浪未成年人得到救助保护,积极主动护送外省籍流浪未成年人回家,接回并妥善安置流出本地的流浪未成年人,使其早日回归家庭,融入社会,防止再度流浪,力争在2012年10月底前实现我市辖区范围内城市街面无流浪未成年人的目标。

三、推进步骤此次专项行动共分部署启动、组织实施、总结巩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部署启动(2012年3月)。

XX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XX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XX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X XX 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381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39 号)、精神和 X 办发〔2022〕X 号中共 XX 市委办公室、XX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以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群体救助管理为重点,以整合救助资、提升救助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为重要抓手,积极适应特殊群体救助工作新形势,进一步提高标准、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守住底线,加大救助力度,强化救助管理,通过条块结合、街面巡查、分类施救、落实责任等有效办法,确保我县城乡流浪乞讨人员能够及时回归家庭和得到有效救助,坚决杜绝出现冻死冻伤等极端事件,并借此建立健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工作长效机制,提升我县救助管理工作整体水平。

(二)基本原则救助管理服务工作必须坚持 5 个原则:1.主动救助、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

对于城乡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群体,通过街面巡查,及时告知、引导、护送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机构接受救助。

只要自愿接受救助,且符合基本条件的,都要无偿提供救助。

2.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

做好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精神障碍患者、危险传染病人的救治、救助工作。

3.属地管理的原则。

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救助管理的主体作用,把救助对象、救助内容、救助措施等融入日常管理之中,明确责任、完善措施、狠抓落实。

4.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原则。

形成齐抓共管、群策群力的工作合力,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织密多元化社会救助网。

关爱流动儿童策划书3篇

关爱流动儿童策划书3篇

关爱流动儿童策划书3篇篇一《关爱流动儿童策划书》一、活动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他们的子女也随之成为了流动儿童。

这些孩子在城市中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如教育资源不足、生活环境差、心理健康问题等。

因此,我们有必要关注流动儿童的成长和发展,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二、活动目的1. 为流动儿童提供学习和生活上的帮助,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和温暖。

2. 提高社会对流动儿童问题的关注度,促进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完善。

3. 增强志愿者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他们的服务意识和能力。

三、活动时间和地点时间:[具体日期]地点:[详细地址]四、活动对象流动儿童及其家庭五、活动内容1. 开展学习辅导活动,为流动儿童提供学习上的帮助和指导。

2. 组织兴趣小组活动,如绘画、音乐、体育等,丰富流动儿童的课余生活。

3. 举办心理健康讲座,帮助流动儿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他们的心理素质。

4. 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流动儿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 组织志愿者与流动儿童家庭进行结对帮扶,定期进行家访和慰问,了解他们的生活和学习情况,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六、活动流程1. 活动准备阶段:确定活动时间、地点和对象。

招募志愿者,并进行培训。

联系相关部门和机构,争取他们的支持和配合。

准备活动所需的物资和设备。

2. 活动实施阶段:按照活动计划,开展各项活动。

注意观察流动儿童的反应和表现,及时调整活动内容和方式。

做好活动记录和照片拍摄工作。

整理活动资料,制作活动报告。

对志愿者进行表彰和奖励。

七、活动预算1. 物资和设备费用:[具体金额]2. 志愿者培训费用:[具体金额]3. 活动宣传费用:[具体金额]4. 其他费用:[具体金额]八、注意事项1. 活动前要对志愿者进行培训,确保他们了解活动的目的、内容和注意事项。

2. 活动中要注意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3. 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清理现场,保持环境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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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1]39号,以下简称《意见》),根据市民政局等8部门《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民福发[2012]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决定在本区开展以“保护儿童,告别流浪”为主题的“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根据国办《意见》及《通知》要求,按照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开展全面排查,摸清流浪未成年人基本状况,区分不同情况,实施分类救助;遵循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通过部门联动,落实严厉打击拐卖、拐骗儿童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措施,积极主动救助,确保流浪未成年人回归家庭、告别流浪,得到及时救助保护,力争在2012年底实现本区街面基本无流浪未成年人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建立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王鹏任组长,区民政局分管领导薛勇、区综治办副主任顾惠明、普陀公安分局副局长曹福东、区城管大队副大队长姚素林任副组长,区教育局副局长郑建国、区财政局副调研员包永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杨伟、区卫生局副局长李文秀任组员的区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情和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民政局救助管理站邵军为办公室主任、区综治办江军、区公安分局治安支队金兵、区城管大队刘宝琦、区教育局钱伟菊、区财政局谢强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楚、区卫生局吴妙麟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区域内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沟通协调、组织实施、资金保障等工作。

三、主要工作任务(一)开展全面排查各街道、镇民政部门要会同公安派出所、城管分队,救助管理咨询服务站等,依托辖区居(村)委会,摸清本地区流浪未成年人的活动区域、分布状况、生存现状,为区分不同情况,实施分类救助提供依据。

(二)加大严厉打击拐卖、拐骗和操控流浪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力度1、公安机关要深化“打拐”专项行动。

(1) 严厉打击拐卖拐骗和操控流浪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行为。

对来历不明的流浪未成年人一律采集血样,输入全国打拐DNA(脱氧核糖核酸)信息库比对。

(2)强化街面巡逻查控和重点人员、重点场所的治安管控力度,以车站广场、繁华街区、旅游景点、地下通道、桥梁涵洞、轨交车厢(站)等流浪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和露宿场所为重点区域,及时发现并查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

(3) 进一步强化接处警工作,凡接报或发现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案件线索的,要在第一时间出警、第一时间核查甄别。

公安派出所、巡警、交警等街面执勤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对巡查中发现的组织未成年人乞讨和强迫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按照“谁发现、谁处置”的原则,做好先期处置工作。

2、城管执法部门发现涉嫌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要及时通报公安机关进行处置。

3、民政部门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和解救工作,及时接收公安机关解救、护送来站的未成年人并做好救助服务。

(三)强化街面主动救助保护各街道、镇要根据流浪未成年人的新特点、新动向,采取更加积极主动的救助保护措施。

公安机关和民政、城管执法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完善部门联动机制,不断强化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服务。

1、公安机关要加大街面(含轨交区域)巡查力度和发挥公安视频的广覆盖优势,发现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应及时护送到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

其中:对由成年人携带流浪乞讨的,应当进行调查、甄别;对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携带流浪乞讨的,应当进行批评、教育。

对拦车乞讨应立即予以制止,带离现场;对不听劝阻、反复上街、以滋扰方式乞讨、妨碍公共秩序的,或采用胁迫、诱骗等方式组织、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的,应当给予治安处罚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民政部门要开展经常化的主动救助服务,区救助管理站要组织、指导各街道、镇救助管理服务站,以救助保护机构、救助管理咨询服务站、慈善救助服务车为依托,根据流浪未成人身心特点,采取多种方式引导其接受救助;对不愿接受救助的,要组织社工、志愿者进行一对一的劝导、救助服务。

3、城管执法部门要加强街面巡查力度,发现流浪未成年人及时将其护送到救助保护机构。

4、卫生部门要建立流浪未成年人急病救治绿色通道,指导定点医院按照“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及时救治患病的流浪未成年人。

5、各街道、镇要通过警务进社区和救助管理进社区这一平台,不断健全群防群助工作网络,组织街道、镇救助管理咨询服务站、公安派出所、城管分队开展社区巡查,充分发挥社区、居(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组织和动员居民通过民政社区服务热线962200、城建服务热线12319提供线索,劝告、引导流浪未成年人向公安机关、救助保护机构求助,或及时通过公安110向公安机关报警,形成多方位的社会发现、救助保护机制。

对广大群众提供的流浪未成年人信息,公安、民政、城管执法等部门要实行首接负责制,积极予以协调处置。

6、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管理保护工作小组办公室要组织专业督查队伍,对各街道、镇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区层面要聘请行风督查员与市民巡访团和采取定点流量测定的方法,对街面流浪未成年人救助情况进行督查,并建立公安视频和城管网格化发现机制。

有关督查情况将通过工作简报进行公布,纳入综治工作考核范围。

(四)及时接送流浪未成年人回家对流入本区的外地户籍流浪未成年人接送工作,实行全市“一口办理“即由市救助管理站一口对外联系接洽、一口安排接送计划、一口办理相关手续。

(五)完善救助保护服务救助管理站依法承担流浪未成年人的临时监护责任,要实现亲情化服务,在开展生活照料的同时,为其提供文化和法制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矫治、技能培训等救助保护服务,并在司法行政、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的支持下,为流浪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矫治不良习惯,纠正行为偏差,进行心理疏导、康复训练等。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将劳动年龄内符合条件的流浪未成年人纳入就业扶持政策体系。

对暂时查找不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流浪未成年人,在继续查找的同时,要通过救助保护机构照料、委托社会福利机构代养等多种方式予以妥善照顾。

要采取多种措施,支持鼓励志愿者、社工队伍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教育、矫治等各项服务。

(六)强化源头预防对在外省市或非户籍辖区范围流浪的本区户籍未成年人,在接到报告后,区民政局要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及时安排救助保护机构会同所属街道、镇,派人员前往流入地接回,帮助他们回归家庭。

各街道、镇要不断健全对本区户籍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服务机制,进一步落实教育矫治、社会保障、扶贫帮困等政策,防止未成年人因生活贫困、灾病致贫等原因外出流浪乞讨。

街道、镇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其家庭履行监护责任的指导和监督,并建立随访制度;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责任或者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予以劝诫制止,构成违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四、行动安排(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3月1日—2012年3月31日)。

各街道、镇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明确工作任务、要求、方法、步骤和措施。

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专项行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要结合“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精心组织筹划,及时动员部署专项行动。

要通过排查,全面、细致地了解掌握本地区流浪未成年人的情况和拐卖、拐骗和操控未成年人流浪乞讨和实施违法犯罪等情况,对高发区域、乞讨规律、幕后团伙和重要犯罪嫌疑人进行监控,对情况危急的未成年人及时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二)集中行动阶段(2012年4月—2012年10月)。

区和街道、镇要积极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拐卖、拐骗和操控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流浪乞讨问题的综合治理,有效清除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现象。

要在日常救助保护的基础上,集中开展主动救助,着力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和回归安置工作,帮助其顺利回归家庭、融入社会,防止和避免其再度流浪;积极开展源头预防工作,最大限度地从流浪源头上减少未成年人外出流浪乞讨现象的发生。

要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积极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专项行动期间,区民政、综治、公安、城管、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卫生等有关部门要适时对各街道、镇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并对重点区域进行重点治理。

(三)总结巩固阶段(2012年11月—12月),各街道、镇、各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成效和经验,及时归纳梳理专项行动的有效做法和协作方式,对行动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或意见,研究确定巩固措施和方案,发挥街道、镇分管领导牵头的救助管理工作领导机制作用,建立完善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地区协作、经费保障、责任追究等制度,形成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长效机制,为维护街面持续基本无流浪未成年人的良好工作局面打下基础。

2012年11月底前,各街道、镇要向区流浪未成年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专项行动总结。

五、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街道、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真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通知》精神上来,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进行安排部署。

各街道、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负责本街道、镇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迅速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认真制定专项行动实施具体工作方案,加强街面主动救助保护,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有效推进。

要不断完善救助保护体系,加强救助保护能力建设,建立救助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机制。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

“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工作任务重,需要多部门联动、流入地与流出地协调配合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参与。

要加强与流出地主动沟通交流,同时对本区流入外省市的流浪未成年人要及时接回并妥善安置。

要根据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调查取证、整治打击、救助保护和回归安置等关键环节,加强沟通协作,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共商工作措施,切实形成工作合力,不断健全各负其责、互相配合、齐抓公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依法行政,确保成效。

各街道、镇、各有关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开展专项行动,严格依法行政。

既要整治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又要对流浪未成年人进行有效的救助和保护,切实维护流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要制定专项行动绩效评价制度,把流浪未成年人救助数量、教育矫治成效、协作配合情况等作为专项行动重要考核指标。

(四)标本兼治,建立机制。

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区、街道、镇既要集中时间开展专项行动,又要强化日常救助和治理,建立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机制,切实巩固专项行动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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