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尘控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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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范围

本工程为千灯镇保障性安居小区配套道路工程,涉及A线自AK0+012(环镇路)至AK0+500,南北走向;B线自BK0+003(秦峰路)至BK0+466,东西走向;在桩号AK0+428即BK0+247处两线路相交。

2、施工内容

包括道路、雨污水、桥梁、大型土石方工程。

道路总长约951m,雨水管道(DN300—DN600)共计约1455m,污水管道(DN400)共计853m,DN400倒虹管约57m,桥梁6座:1*16m桥梁一座、1*13m桥梁一座、1*10m桥梁二座、6+8+6m桥梁一座、6+6+6m桥梁一座,基础为钻孔灌注桩。

主要参建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昆山市乐居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苏州慧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昆山沿沪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苏州荣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扬尘污染源分析

1、由于本工程为新建道路、桥梁工程,施工期间,材料的运输、堆放容易引起扬尘污染;同时管槽开挖、回填,土方施工量较大,线路较长,也容易引起扬尘污染。桥梁施工期间,钢管、模板安装、拆除等也易引起扬尘现象。

2、扬尘控制必要性

鉴于本工程存在以上扬尘污染源,根据苏州市有关文明施工的要求,需要制定扬尘控制方案,实施现场扬尘控制。

三、编制依据

3.1本方案编制的主要依据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

3.2具体要求

1、在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防治大气、水土、噪声污染和改善环境卫生的有效措施。

2、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和检查制度,并应做好检查记录。

3、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4、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措施,并应在规定期限内将废弃物清理完毕。

5、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

6、从事土方、渣上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采取保证车辆清洁的措施。

7、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大模板等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坚实。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8、施工现场混凝上搅拌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措施。

9、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

10、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应及时清运出场。

11、城区、旅游景点、疗养区、重点文物保护地及人口密集区的施工现场应使用清洁能源。

12、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车辆的尾气排放应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的要求。

13、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四、扬尘控制目标及原则

1、目标:粉尘不超过国家规定的三级标准。

2、在建设施工的全过程中,根据客观存在的粉尘、固体废物等环境因素,实施全过程污染预防控制,尽可能的减少或防止不利的环境影响,达到环保要求。

3、在施工的全过程中,扬尘控制以预防为主。

4、严格遵守国家和苏州市地方政府部门颁发的环境管理条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五、施工现场扬尘控制人员组织

六、控制扬尘的设备配置计划

7.1土方运输环境管理措施

1、车辆情况

(1)车次车貌整洁,制动系统完好。

(2)车辆后栏板的保险装置完好,并另再增设一付保险装置,做到双保险,预防后板崩板。

(3)车辆配置灭火器,以防发生火灾时应急。

(4)对运输车辆进行定期检修,以保持车况的良好。

2、运输申报

(1)在工程开工前五日按规定向碴土管理处或市、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以下统称碴土管理部门)申报建筑垃圾、工程碴土的种类、数量、运输路线及处置场地等事项,并与碴土管理部门签订环境卫生责任书。

(2)建筑垃圾、工程碴土需分批排放的,除申报总排放处置计划外,还在每批排放前五日申报排放处置计划。临时变更排放处置计划的,补报调整后的排放处置计划。

(3)施工单位自行安排建筑垃圾、工程碴土受纳场地的,在申报排放处置计划时,提交受纳场地管理的上级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受纳的证明。

3、土方装卸

(1)土方装卸时,对干土预先洒水湿润方能装车;场地必须保持清洁,预防车轮粘带。

(2)车辆出门时,必须对车轮进行冲洗。

(3)车辆装载土方不超高超载,并有液压封闭盖板以防止土方在运输中沿途遗撒。

(4)项目经理部负责对土方运输量进行统计。

4、土方运输

(1)严格按交通、市容管理部门批准的,碴土管理部门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运输路线进行运输路线行驶。

(2)配备专用车辆对运输沿线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持碴土管理部门核发的处置证向运输单位办理建筑垃圾、工程碴土托运手续;运输单位不得承运未经碴土管理部门核准处置的建筑垃圾、工程碴土。

(4)运输建筑垃圾、工程碴土时,运输车辆随车携带处置证,接受碴土管理部门的检查。处置证不准出借、转让、涂改、伪造。

(5)管理单位签发的回执,交托运单位送碴土管理部门查验。

(6)各类运输车辆进入建筑垃圾、工程碴土储运场地,服从场地管理人员的指挥,按要求倾卸。

5、土方运输过程中的应急措施

(1)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市容法规,一旦发现崩板立即停车,并及时向领导和管理部门汇报。同时围护好现场,以防污染进一步扩大。

(2)土方运输承包商必须有一支10人左右的应急队伍,配备货运车一辆,铲、草包(蛇皮袋)、水管10-20米等应急物资。

(3)如车辆在行驶中突发火灾,驾驶员及时用车用灭火器第一时间进行灭火。如火灾无法控制,及时拨打119电话向消防部门报警。

(4)事故发生后,及时与环卫或消防部门联系,办理冲洗道路的动力用洒水车或用水手续,以作备用。

6、土方施工的其它管理要求

(1)工程竣工后,在一个月内将工地的建筑垃圾、工程碴土处理干净。

(2)不得占用道路堆放建筑垃圾、工程碴土。确需临时占用道路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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