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固体废物管理规定
工厂垃圾的分类处理管理规定(机器修理厂危废弃管理制度)
工厂垃圾的分类处理管理规定
1、生活垃圾:包括废纸、废塑料、杂草、树枝、落叶、餐厨垃圾、尘土等。
车间应设置固定垃圾点或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并及时清运至后勤公司垃圾点。
2、工业垃圾:包括阡石、炉渣和长度50CM以下的不可再利用废胶管、废皮带、废板坯等。
工业垃圾可装罐,运至运输区,由运输区将垃圾罐运至砰石山。
3、建筑垃圾:包括地面建筑物、路面撤除产生的垃圾。
不允许装罐,由基建科
催促施工单位自行运至阡石山。
4、固体废物:包括铁丝、废锚杆、钢带梁、电缆、电瓶、钢丝绳、风筒、油桶、油漆桶、托辑等长度超过50CM的废胶管、废皮带、废板坯、坑木等可回收物资。
运至供应科废品库。
固体废物中的废电瓶、废油桶、废油漆桶属于危险废弃物,应按危废品要求,单独运输至供应科。
5、严禁生活垃圾装罐,发现将生活垃圾与工业垃圾、固体废物混装的, 与车间环保考核挂钩,对车间进行处分。
6、车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及时交矿供应科,不得长期积压。
车间固废管理制度
车间固废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车间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减少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车间内所有固体废弃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运输、处置等环节。
三、职责分工1、车间主任负责全面监督车间固废管理工作,确保本制度的有效执行。
2、班组长负责组织本班组员工按照规定进行固废的分类、收集和存放。
3、操作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生产,减少固废的产生,并将产生的固废分类放置到指定地点。
4、环保专员负责制定和完善车间固废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固废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协调处理固废管理中的相关问题,组织开展固废管理的培训和宣传工作。
四、固废分类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指未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其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工业固体废物。
如废包装材料、废金属边角料、废塑料等。
2、危险固体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如废机油、废电池、废荧光灯管等。
五、固废收集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车间内设置专门的收集容器或区域,对不同类型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
收集容器应标明废物的种类和名称,并保持清洁和完好。
2、危险固体废物危险固体废物应使用专用的收集容器,并张贴明显的危险废物标识。
收集容器应具备防渗漏、防扬散、防流失等功能。
六、固废储存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场所应具备防雨、防风、防晒等功能,避免固体废物受到自然因素的影响。
不同类型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分区存放,不得混放。
2、危险固体废物危险固体废物应存放在符合环保标准的专用储存设施内,储存设施应具备防火、防爆、防雷、防渗漏等安全防护措施。
危险固体废物的储存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期限。
七、固废运输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止扬散、流失等措施,确保固体废物安全运输至指定地点。
2、危险固体废物危险固体废物的运输必须由具备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单位承担,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运输。
固废分类、收集、处理管理制度(5篇)
固废分类、收集、处理管理制度1目的通过制定本制度规范公司固体废弃物安全、环保管理,确保公司固体废弃物得到及时有效、环保、安全、无害化处理。
2适用范围公司内所有生产车间和相关职能部门。
3职责与分工3.1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检查各车间、部门生产过程中废弃物的管理;确定各车间、部门固体废弃物存放地点、分类种类,并对其进行标识和日常分类、存放设施维护、员工培训、记录填写等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危险废弃物的最终处理。
3.2各车间、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并按规定进行登记和定点存放。
4内容与要求4.1固体废弃物的来源4.1.1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废包装物、含危废的废包装物、废棉纱、废手套、过期的废化学品、水处理污泥、天然纤维制品、木制品、设备检修时的废零件、废铁、废罐、废机油、含油废棉纱、废手套。
4.1.2办公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有:废纸、废硒鼓、废灯管、废电池。
4.1.3生活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剩饭菜。
4.2本公司废弃物的分类与处置见下表:联系物资回收部门或供货方,进行资源回收再利用,对物资回收部门,需确定其具备物资回收再利用的资格和能力按环境卫生局规定运至指定地点,或施工工程乙方负责处理,生活垃圾按城市关于生活垃圾规定处理设立危险废弃物存放区,张贴警告标识,联系有资格的单位(有危险品处置资质或环保局指定单位)进行处理4.3生产生活中应提倡节能、减污、增效,应尽量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加强各类物资的循环使用。
4.4废弃物的暂存、收集4.4.1各车间、部门需在本单位内明显位置设置相应的固废分类暂存装置,并将产生的废弃物分类存放于标识的容器内或存放区。
一般固废由行政办公室、生技科分别对所管辖的一般固废类别设置一般固废存放处,并设置专人管理。
危险废弃物存放,由环保站设专人管理。
4.4.2各部门若有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则应填写《危险废弃物暂存交接记录》,与环保站管理员办理交接手续。
4.4.3固废分类标识为:生活垃圾、油抹布、废手套、废弃包装物、废铁等。
一般工业固废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以下简称“固废”)的管理,预防和控制固废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区域内所有一般工业固废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活动。
第三条本企业对一般工业固废污染环境实行预防为主、全过程管理和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原则,积极推广清洁生产,减少固废产生。
第二章组织管理与职责第四条企业设立固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固废管理工作。
第五条固废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固废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固废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二)组织编制固废管理计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三)组织固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环节的日常管理;(四)对固废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五)定期向固废管理领导小组汇报固废管理工作情况。
第三章固废产生与申报第六条企业各部门、车间在产生固废前,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固废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方案。
第七条固废产生单位应按照规定,向固废管理办公室申报固废产生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
第四章固废收集与贮存第八条固废收集应采用密闭容器,防止固废泄漏、撒落和扬尘。
第九条固废贮存场所应满足以下要求:(一)有足够的容积和空间,便于存放固废;(二)场地平整,排水良好;(三)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扩散;(四)固废贮存场所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五章固废转移与利用第十条固废转移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确保转移过程的安全。
第十一条固废利用应优先采用资源化利用方式,减少固废产生量和环境污染。
第十二条固废利用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并按照规定进行固废利用。
固体废物管理制度_模板
一、总则1.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企业固体废物管理,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范围内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全过程。
3. 本企业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实行全过程管理和污染者负责制度。
二、固体废物分类与识别1. 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
2.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指在生产、建设、科研、实验、办公、服务等活动中产生的,未列入危险废物名录,也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固态、半固态废物。
3. 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4. 医疗废物: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传染性、感染性、毒性、放射性等特性的废物。
三、固体废物产生与申报1. 各部门、车间应按照实际生产、科研、实验等情况,对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识别。
2. 产生固体废物的部门、车间应定期向企业环保部门申报产生的固体废物种类、数量、性质等信息。
四、固体废物收集与贮存1. 固体废物收集应遵循分类收集、分类贮存的原则,不得混合收集。
2.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采用密封容器、防渗漏容器等进行收集,并设置明显的标识。
3. 危险废物应采用专用容器、防渗漏容器等进行收集,并设置明显的标识。
4. 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应设置围栏、防渗漏设施,并保持通风、干燥。
五、固体废物转移与运输1. 固体废物转移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确保转移过程符合环保要求。
2. 固体废物运输车辆应具备防渗漏、防扬尘等设施,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
六、固体废物利用与处置1. 鼓励企业开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化利用率。
2. 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3.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按照规定进行处置,不得擅自倾倒、堆放。
公司固体废物管理规定(4篇)
公司固体废物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固体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产生的所有固体废物的管理与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废料、生活垃圾、办公废纸等。
第三条公司固体废物管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优先考虑废物的减少与循环利用,减少废物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管理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落实到位。
第五条公司应加强固体废物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员工对环境保护及废物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第二章分类管理与收集第六条公司应建立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制度,根据废物的性质和处理要求将废物分类收集。
第七条公司应设置固体废物收集容器,并明确标示不同废物的分类要求。
第八条公司应定期对各部门进行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的培训,确保员工正确理解并执行分类要求。
第九条各部门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将固体废物投放到相应的收集容器中,不得将固体废物随意丢弃。
第十条公司应定期组织废物回收活动,提倡员工参与,充分利用可回收资源。
第十一条公司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固体废物的定期收集和运输,确保废物的安全处理。
第三章处理与利用第十二条公司应根据固体废物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确保废物按要求进行处置。
第十三条公司应加强废物的再生利用研究,优先使用再生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
第十四条公司应积极推广废物的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废物处理设施,进行固体废物的处理与利用,确保废物处理的安全和环保。
第十六条公司应定期开展废物处理的监测工作,确保废物处理的合规性与安全性。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七条公司应建立固体废物管理的监督机制,监督废物管理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废物管理中的问题。
第十八条公司应定期对固体废物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评价体系,对不达标的部门进行督促整改。
第十九条公司要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及时汇报废物管理相关情况,并配合监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2024年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办法(3篇)
2024年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办法引言: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用废弃物质。
随着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也越来越大,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了不可忽视的影响。
为了有效管理和处理工业固体废物,保护环境,提升生态文明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的行为,推动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的创新和提升。
第二条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应坚持“依法、科学、预防、治理”的原则,加强制度建设,加强监管,加强协调合作,形成多部门、多层级、多领域的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体系。
第三条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应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和环境等因素,注重资源循环利用和环境保护。
第四条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应坚持分类管理、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的原则。
第五条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的责任主体包括工业企业、政府部门和公众等。
第六条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的认识和意识。
第二章工业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第七条工业固体废物应分为危险废物和非危险废物两类进行管理。
第八条工业企业应对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按照危险废物和非危险废物进行分别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
第九条工业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应遵循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工业固体废物名录的规定。
第十条工业企业应制定工业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制度,明确工业固体废物的分类标准和处理办法。
第十一条工业企业应定期组织对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检测,确保分门别类、准确无误。
第三章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和运输第十二条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和运输应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第十三条收集和运输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设备,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收集和运输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确保工业固体废物不泄露、不扩散。
第十五条收集和运输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对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和运输的认识和技能。
车间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车间固体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职工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间的固体废物管理。
三、管理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分类收集,分步处理;3. 节约资源,减少污染;4. 责任明确,责任到人。
四、职责分工1. 车间主任:负责本车间固体废物的全面管理工作,确保固体废物得到有效处理;2. 环保管理员:负责监督、检查本车间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3. 生产班组:负责本班组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并按规定交由环保管理员处理;4. 保洁人员:负责车间内固体废物的清扫和收集,确保车间环境整洁。
五、固体废物分类1. 危险废物:包括废电池、废油漆、废溶剂、废化学品等;2. 普通废物: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木材等;3. 其他废物:包括食品残渣、生活垃圾等。
六、固体废物收集1. 分类收集:按照固体废物分类要求,设置分类收集容器,明确标识;2. 定期收集:生产班组应定期将固体废物收集至指定的容器内;3. 保洁人员负责清扫和收集车间内固体废物,并按要求分类存放。
七、固体废物运输1. 环保管理员负责固体废物的运输工作;2. 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固体废物泄漏、扬散、飞扬;3. 运输车辆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运输。
八、固体废物处置1. 危险废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2. 普通废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理;3. 其他废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处置。
九、监督检查1. 环保管理员负责对车间固体废物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3. 定期对车间固体废物管理情况进行总结,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十、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环保部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规范车间固体废物的管理,降低环境污染风险,提高资源利用率,保障职工健康,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浮选车间固体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浮选车间固体管理工作,保证生产安全和稳定,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责任1. 浮选车间固体管理由车间主任负责,具体负责人为固体管理员。
2. 固体管理员负责制定固体管理计划和具体操作方案,组织实施固体管理工作,确保固体的安全、稳定管理。
3. 各班组长负责具体执行固体管理工作,确保固体操作规范、安全有序。
三、固体管理范围1. 固体管理的范围包括进料、仪表、管道、设备、布袋除尘器、废渣等的管理。
2. 进料要求检查进料质量,避免带入杂质,通过筛选、磁选等方法进行粗选处理。
3. 仪表要求定期检查仪表的运行状况,确保其准确可靠。
4. 管道要求定期检查管道的漏水情况、阀门的开闭情况,确保管道畅通无堵塞。
5. 设备要求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防止设备故障引起事故。
6. 布袋除尘器要求定期清理布袋,防止堵塞,影响除尘效果。
7. 废渣要求定期清理废渣,避免积存过多,影响生产。
四、固体管理措施1. 制定固体管理操作规程,明确操作流程和要求。
2. 定期开展固体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管理意识和技能。
3. 配备必要的管理工具和设备,确保固体管理的顺利进行。
4. 设立固体管理档案,记录固体管理的情况、措施和效果。
5. 定期检查固体管理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6. 增加固体管理投入,提高固体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7. 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和合作,确保固体管理的顺利推进。
1. 加强固体管理的监管,确保安全生产。
2. 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做到人员到岗、营区无塞车、装卸无堵塞。
3. 定期进行固体管理的风险评估,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理措施。
4. 开展风险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风险识别和应对能力。
5. 健全固体管理的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管理人员的违规行为。
六、固体管理考核评估1. 设立固体管理考核评估制度,对固体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2. 制定固体管理考核指标,定期进行考核评估。
3. 对考核结果进行分析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工厂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厂固体废物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
第三条本厂固体废物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减量化原则:优先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和工艺,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
(二)资源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
(三)无害化原则:确保固体废物在运输、处置过程中的环境安全。
(四)责任主体原则:明确固体废物产生者、收集者、运输者、处置者的责任。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固体废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厂固体废物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固体废物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固体废物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
第六条固体废物管理办公室职责:(一)制定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监督、检查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的合规性。
(三)组织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确保环境安全。
(四)收集、整理固体废物管理相关资料,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五)开展固体废物管理宣传教育,提高全员环保意识。
第七条各部门、车间职责:(一)按照规定产生、收集、贮存固体废物,并确保其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二)配合固体废物管理办公室开展固体废物管理工作。
(三)加强对固体废物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第三章固体废物产生及分类第八条本厂固体废物分为以下类别:(一)工业固体废物: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边角料、废包装物等。
(二)危险废物:包括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等危害特性的固体废物。
(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除危险废物外的其他工业固体废物。
第九条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对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
第四章固体废物收集及贮存第十条固体废物收集:(一)按照固体废物类别,设置专用收集容器。
(二)收集过程中,确保固体废物不泄漏、不污染环境。
《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规定》
《工业固体废物治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各类工业固体废物的储存、处理和处置的治理,防止造成二次环境污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结合实际状况,制定本规定。
其次条本规定所称“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焦油、塔低物、废干粉、废胶块等化学废渣和废滤布、不合格品及不能送往生活垃圾场进展处理的其他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急废物”是指国家危急废物名录或依据国家规定的危急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急特性的固体废物。
第四条各单位应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削减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乐观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化害为利,能回收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必需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要转移给具有合法资质的用户进展处置。
其次章责任与监视第五条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必需保证本单位工业固体废物的治理符合公司《工业固体废物治理规定》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工业固体废物治理负责。
第六条安全环保部具体负责工业固体废物治理,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必需落实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实行有效措施,防止或削减工业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第七条工业固体废物要按其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内容进展统计,并建立台帐,定期上报安全环保部备案。
第八条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所属的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理或处置设1 施的治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严禁擅自停用或撤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确有必要停用或撤除的,必需上报安全环保部批准,并实行措施,防止环境污染。
第九条建设工程配套建设的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必需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三章工业固体废物第十条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必需在安全环保部的统一组织下,定期向公司安全环保部申报登记。
第十一条各单位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应首先实行措施在厂内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或无害化,然后考虑贮存、处理、处置等措施。
企业工业固废管理制度
企业工业固废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一、为了规范企业工业固废管理工作,保护环境,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业固废的收集、运输、处理以及处置等相关工作,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三、工业固废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无法用于其原有的目标的固体、半固体、粉粒体物质,包括废渣、废水泥袋、废纸、废金属、废塑料、废墨机等。
第二节工业固废收集一、凡产生工业固废的生产车间,必须按照本制度要求,设立相应的固废分类收集点,将产生的固废进行分类收集。
二、对于有害固废的收集,必须设立专门的储存设施,并在储存设施附近设置标识,明确标注有害固废的种类、数量、生产车间等信息。
三、对于可回收利用的固废,必须设立专门的储存设施,并严格按照分类要求进行存放。
四、对于其他非有害固废,必须设立专门的储存设施,保持干燥、无异味等条件。
五、必须定期对固废收集点进行清理和整理,确保固废储存设施符合相关卫生标准。
第三节工业固废运输一、运输工业固废必须经过相关审批手续,取得合法的运输许可证件。
二、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按照运输规定进行固废的包装、装载、固定等作业,并严禁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泄漏、扬尘等情况。
三、对于危险废物的运输,必须按照特殊规定进行包装和标识,确保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
四、对于固废的运输车辆,必须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车辆的运输安全性。
五、对于固废的运输过程中出现事故,必须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第四节工业固废处理一、对于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必须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处理,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二、对于可回收的固废,必须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回收利用,并向相关单位或者组织提供。
三、对于危险废物,必须按照特殊规定进行集中处理,确保不会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
四、对于其他非危险固废,必须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固废的填埋或者焚烧处理,确保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及法规V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三十九条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第六条 《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第一条第3点 落实排污许可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八十五条 《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8修正)》第二十九条
、贮存、处置等信息情况,并保存五年以上;
、处理方式及处理单位进行记录;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终止的,应当将台账报送所在
地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存档管理;
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处置前,应审核危废处置单位及 生活垃圾中的厨余垃圾应交由有资质的处理单位进
运输单位的资质及能力
行无害化处理
体废物产生种类、贮存设施和利用处置等情况
序号
1
流程
制度建设
2
3 分类收集与贮存
类别
制度
建立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要求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分类与收集
不同类别的固体废物不得混放
按《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要求分类,并将可 回收与不可回收分类
贮存
车间、厂区内应有指定地点、设施或场所收集、贮存固体废物,且工业固体废物 贮存期间应采取措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其他防污染环境的措施
《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二条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 》 全文 《江苏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 附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七十七条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GB 15562.2-1995 》及其 2023第1号修改单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 HJ 1276—2022》全文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 作的通知 苏环办〔2023〕154号 第二条及附件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 作的通知 苏环办〔2023〕154号 第一条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附件2
单位固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本单位固体废物(以下简称“固废”)的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固废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活动。
三、职责与分工1. 环保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固废管理制度,监督指导固废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固废管理培训和宣传教育。
2. 各部门、车间负责本部门、车间固废的产生、分类、收集、贮存等工作,并按规定向环保管理部门申报登记。
3. 环保管理部门负责固废的转移、处置和综合利用等工作,确保固废得到安全、环保、有效的处理。
四、固废分类1. 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将固废分为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
2. 一般工业固废包括: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等。
3. 危险废物包括:含重金属、有机溶剂、腐蚀性、易燃易爆等有害物质的废物。
五、固废收集与贮存1. 各部门、车间应按照固废分类要求,将固废收集到指定的收集容器中。
2. 收集容器应具有明显的标识,标明固废的种类、数量、产生时间等信息。
3. 固废收集容器应定期清理、消毒,防止污染扩散。
4. 固废贮存场所应具备防渗、防雨、防风、防尘等设施,确保固废安全存放。
六、固废转移与处置1. 固废转移前,应向环保管理部门申报登记,取得转移许可。
2. 转移固废时,应使用符合要求的密闭容器,防止泄漏、扩散。
3. 固废处置应选择具备资质的处置单位,签订处置合同,并报环保管理部门备案。
4. 处置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对固废进行无害化处理。
七、监督检查与奖惩1. 环保管理部门定期对固废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 对在固废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环境污染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环保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车间内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一、总则(一)为加强本车间危险废物管理,预防环境污染,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车间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车间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全过程。
(三)本车间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实行预防为主,全过程管理和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原则。
二、危险废物产生与申报(一)各工序、班组应严格按照生产工艺操作,尽量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
(二)产生危险废物的工序、班组,需在每日工作结束后,及时填写《危险废物产生登记表》,并向车间环保管理员申报。
(三)车间环保管理员负责汇总各工序、班组产生的危险废物信息,形成《危险废物产生汇总表》,上报公司环保部门。
三、危险废物收集与贮存(一)危险废物收集:各工序、班组应使用专用容器收集危险废物,并确保容器完好无损,防止危险废物泄漏。
(二)危险废物贮存:车间应设立专用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
贮存场所应满足以下要求:1. 防水、防渗、防漏、防扬尘;2. 通风良好,温度、湿度适宜;3. 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三)危险废物转移:车间环保管理员需提前向公司环保部门申报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并取得批准后方可进行转移。
四、危险废物利用与处置(一)鼓励对危险废物进行资源化利用,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
(二)对无法利用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国家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三)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并确保处置过程符合环保要求。
五、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一)车间环保管理员负责对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二)各工序、班组应积极配合环保管理员的工作,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予以追究。
(三)对因危险废物管理不善导致环境污染、员工健康受损等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六、附则(一)本制度由车间环保管理员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生产车间危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生产车间危废管理,保障职工身体健康,保护环境,预防污染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生产车间产生的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废”)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全过程管理。
三、管理职责1. 生产车间负责人:负责本车间危废的产生、分类、存放、申报等工作,确保危废得到妥善处理。
2. 环保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对生产车间危废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3. 质量安全部门:负责对生产车间危废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4. 职工:遵守本制度,正确操作,积极参与危废管理工作。
四、危废分类及标识1. 危废分类: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 5085.1-7-2002)等标准,将危废分为以下类别:(1)无机危险废物:如废酸、废碱、废盐等。
(2)有机危险废物:如废油、废溶剂、废涂料等。
(3)有毒有害固体废物:如废电池、废荧光管等。
(4)其他危险废物:如废药品、废矿物油等。
2. 标识:对产生的危废进行分类标识,按照国家规定的要求设置危废标识牌。
五、危废收集与贮存1. 收集:生产车间应设立专门的危废收集容器,按照危废分类要求进行收集。
2. 贮存:危废贮存场所应通风、防雨、防渗漏,设置明显的危废标识牌。
3. 贮存期限: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危废贮存期限。
六、危废运输1. 运输车辆:运输危废的车辆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2. 运输过程: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运输,确保危废在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泄漏、污染。
3. 运输记录:运输过程中应做好记录,包括运输时间、地点、数量等信息。
七、危废处置1. 处置方式:根据危废性质和处置要求,选择合适的处置方式,如焚烧、填埋、固化等。
2. 处置单位: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3. 处置记录:处置过程中应做好记录,包括处置时间、地点、数量等信息。
公司固体废物管理规定模版(四篇)
公司固体废物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管理和控制公司产生的固体废物,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保护员工和公众的健康,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公司内部办公场所、生产车间、仓库、实验室等各个部门和单位。
第三条公司固体废物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减量、分类、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并依法遵守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制定操作规程、开展培训,不断提升固体废物管理的水平。
第二章分类管理第五条公司应根据固体废物的性质和分类要求,制定相应的分类管理措施,并明确各个部门和个人的责任。
第六条固体废物应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的分类进行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理。
第七条可回收物包括纸张、塑料、玻璃、金属等能够回收再利用的物品,应统一收集、分类储存,并严禁与有害垃圾混合。
第八条有害垃圾指对环境和人体有害的废弃物,包括电池、荧光灯管、废旧电子设备等,应单独收集、分类储存,并使用专门的容器进行封存。
第九条湿垃圾包括餐厨垃圾和其他容易腐烂的有机垃圾,应在餐厨区设立专门的收集容器,进行分类储存,并定期运送到指定处理场所。
第十条干垃圾指不能回收和不能直接利用的其他固体废物,应设置专用垃圾桶,进行分类收集,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置。
第三章减量措施第十一条公司应采取各种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包括但不限于:(一)优化生产工艺和技术,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降低废物产生量;(二)加强产品设计和选择,减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和有害物质;(三)推广绿色消费理念,鼓励员工减少不必要的物品购买和使用;(四)加强内部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废物分类投放指南,明确各类废物的投放要求和注意事项,并在办公区域和生产现场设置相应的分类投放提示标识。
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固体废物监测和报告制度,定期收集统计固体废物产生量和处理方式,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报送。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切实加强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管理,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控制。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公司主要负责人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安环部负责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监督、检查、指导和申报登记等工作。
第六条生产部负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整理、登记等工作。
第七条后勤部负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整理、打包、厂内运输、装车、登记,负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的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分类第八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指未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鉴别方法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工业固体废物。
第九条本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废纸边、废CTP版(PS版)。
第四章收集、运输和存放第十条生产部门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按照要求分类收集,严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混入危险废物或生产垃圾。
第十一条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部门应设置临时放置处并按要求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识。
第十二条后勤部定期把车间内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运送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严禁随意堆放、丢弃。
第十三条生产部、后勤部应及时登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情况。
第十四条生产部相关人员、后勤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相关知识。
第五章贮存第十五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应采取防渗漏、防雨淋、防杨尘、防火等措施。
第十六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应按照要求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识,并确保无脏污、无破损等。
第十六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必须每天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处理,确保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必须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放置,严禁放置与名称不符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严禁混放危险废物和其它物品。
第六章处置/利用第十八条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给具有处置能力的公司进行处置。
固废存储车间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固废存储车间的管理,确保固废的安全存储和有效利用,预防环境污染,保障员工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固废存储车间及其相关活动。
第三条固废存储车间应遵循“分类收集、分存处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全过程管理。
第二章车间设施与设备第四条固废存储车间应具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存储设施,包括固废库房、围挡、排水设施等。
第五条固废存储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安全、有效运行。
第六条固废存储设备应包括固废收集、搬运、分类、暂存等设备,并保证其完好、有效。
第三章固废分类与收集第七条固废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分类标准进行分类,分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等。
第八条固废收集应采用密闭容器,避免二次污染。
第九条固废收集过程中,应做好记录,包括固废种类、数量、产生时间、来源等信息。
第四章固废存储第十条固废存储应根据固废种类、性质,选择合适的存储场所和方式。
第十一条固废存储场所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第十二条固废存储过程中,应定期检查,确保固废不泄漏、不污染环境。
第十三条存储场所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标明固废种类、数量、存储时间等信息。
第五章安全与防护第十四条固废存储车间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防尘口罩、防护手套、防护服等。
第十五条员工进入固废存储车间应佩戴防护用品,并接受安全培训。
第十六条固废存储车间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七条固废存储车间应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第六章监督与考核第十八条企业应设立固废存储管理岗位,负责车间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固废存储管理岗位应定期对固废存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并向企业领导报告。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企业应依法予以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企业固废存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注】本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车间固体废物管理规定
车间固体废物管理规定1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焦化车间所有固体废物排放的控制和管理。
2 职责2.1 安全组负责全车间固体废物排放和处置的监督管理。
安全组参与清罐(池)产生的罐(池)底泥、污油、污水处理场“三泥”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确认。
2.2 各班组负责对本班组产生的固体废物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控制,进行外排前的收集和分类、处置申请等工作。
2.3 工艺组负责对清罐(池)产生的罐(池)底泥、污油、污水处理场“三泥”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确认,负责废“三剂”类固体废物的确认,负责按环保要求处置技术改造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的确认,负责硫磺固体废物的确认,并组织回收工作。
2.4 设备组负责处置更换下来的废旧设备、器材。
负责按环保要求处置检维修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
负责对承包商进行管理。
负责对可以回收的废弃包装材料和各班组收集的废润滑油脂进行回收。
3 工作程序3.1 定义:3.1.1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过程、建设项目施工、检维修、环境污染治理过程、日常生活和其它活动中产生的含有污染物质,可能污染环境的固态废物、半固态废物、除排入水体的废水外的液态废物。
我车间的固体废物主要分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
3.1.2 一般工业固废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非危险性的固体废物,包括技术改造项目和检维修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除建筑垃圾外的固体废物。
我车间生产活动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指:废旧设备、器材、废弃包装材料、废弃硫磺、废弃保温材料和其它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非危险的固体废物。
3.1.3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我车间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油、油泥、污水“三泥”、列入国家危险名录的废三剂、废弃化学药品、废旧电池和废旧日光灯管等。
3.1.4 建筑垃圾指在车间的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砖头、混凝土块等建筑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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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固体废物管理规定
车间固体废物管理规定
1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焦化车间所有固体废物排放的控制和管理。
2 职责
2.1 安全组负责全车间固体废物排放和处置的监督管理。
安全组参与清罐(池)产生的罐(池)底泥、污油、污水处理场“三泥”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确认。
2.2 各班组负责对本班组产生的固体废物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控制,进行外排前的收集和分类、处置申请等工作。
2.3 工艺组负责对清罐(池)产生的罐(池)底泥、污油、污水处理场“三泥”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确认,负责废“三剂”类固体废物的确认,负责按环保要求处置技术改造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的确认,负责硫磺固体废物的确认,并组织回收工作。
2.4 设备组负责处置更换下来的废旧设备、器材。
负责按环保要求处置检维修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
负责对承包商进行管理。
负责对可以回收的废弃包装材料和各班组收集的废润滑油脂进行回收。
3 工作程序
3.1 定义:
3.1.1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过程、建设项目施工、检维修、环境
污染治理过程、日常生活和其它活动中产生的含有污染物质,可能污染环境的固态废物、半固态废物、除排入水体的废水外的液态废物。
我车间的固体废物主要分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
3.1.2 一般工业固废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非危险性的
固体废物,包括技术改造项目和检维修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除建筑垃圾外的固体废物。
我车间生产活动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指:废旧设备、器材、废弃包装材料、废弃硫磺、废弃保温材料和其它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非危险的固体废物。
3.1.3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我车间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油、油泥、污水“三泥”、列入国家危险名录的废三剂、废弃化学药品、废旧电池和废旧日光灯管等。
3.1.4 建筑垃圾指在车间的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砖头、混凝土块等建筑废弃物。
3.1.5 生活垃圾是指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车间所有作业场所(包括分包方的作业场所)中的工作人员在生活过程中所产生的垃圾(废旧电池和日光灯管等危险废物除外)、绿化区产生的枯草、落叶等。
3.1.6 处置:是指将固体废物按照车间要求进行分类收集、联系回收,以达到减少对外排放的固体废物数量、缩小其体积、减少或
者消除其危险成分的最终目的。
3.2 固体废物的控制原则:
3.2.1 新建项目要选择新工艺、新技术,要使用不产生或尽可能少产生固体废物的工艺、设备。
3.2.2 车间要开展清洁生产,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尽可能减少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数量。
3.2.3 应分类对待固体废物:可以回收利用的要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要按照车间要求进行处置,危险废物和非危险一般工业固废分开,一般工业固废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开。
3.2.4 不同类型固体废物要分类收集、存放。
收集和储存危险废物的容器要有明显的标记
3.2.5 固体废物产生班组负责对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排放前的必要的工艺预处理,以便最大限度地降低固体废物的危害性。
同时负责对排放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
3.3 危险废物的处置:
3.3.1 各班组产生的在车间内部进行回收的废油(废润滑油脂和不能回收的清罐废物除外),由工艺组负责组织回收工作。
3.3.2 各班组产生的废润滑油脂要装桶由物装公司进行统一处置。
3.3.3 对废酸碱液(渣)的处置要求:生产产生的废酸碱溶液和渣要填写《固体废物处置申请表》,经生产处审批后,向安环处申报。
处置时要先进行中和、过滤、稀释等操作,在经过安环处检查
批准后才能排入指定的污水系统。
检维修期间施工承包商酸碱洗作业前要向安环处提交经所在车间签字认可的清洗方案,经过安环处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作业,产生的废酸碱溶液和渣要先进行中和、过滤等操作,在经过安环处检查批准后才能排入指定的污水系统。
3.3.4 对清罐、清池作业产生的罐(池)底泥,由车间填写《固体废物处置申请表》,经生产处审批后,向安环处申报。
3.3.5 对属于危险废物的废三剂类,产生单位填写《固体废物处置申请表》,经技术处审批后,向安环处申报。
对不能回收的废溶剂,经安环处批准后可限量排入污水系统。
对不能回收利用的固态废三剂,由机动处负责安排承包商送至公司专用的废三剂固定堆放场所存放
3.3.6对委托承包商处置需要出厂的危险废物,固体废物处置承包商要填写《固体废物出厂证》,由车间签字认可,安环处审批,保卫处准许放行后才能出厂。
3.4 一般工业固废的处置:
3.4.1 对技术改造项目施工过程和检维修项目作业过程中产生
的一般工业固废,由施工承包商向该项目工程管理部门提出处置申请,该项目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承包商按照可回收和不可回收的原则进行分类收集,并对其作业进行管理。
对其中可以回收的废旧设备、器材等由机动处负责统一管理,不能回收的由施工承包商送至公司工业固废堆放场存放,一律不准倒入车间的工业垃圾箱。
3.4.2 对可以回收的废弃包装材料(木板、塑料及铁制容器等),
产生单位集中收集后由物装公司进行回收处理。
3.4.3 对生产过程产生的废硫磺等,产生单位集中收集后由供销公司进行处理。
3.4.4 对不能回收的其它工业固废,各产生单位负责放置在指定的工业垃圾箱内,需要集中收集和处置时,由产生单位通知安环处,安环处负责联络有关单位和承包商。
3.5 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处置
3.5.1 生活垃圾由产生单位收集,由物业公司按照国家环卫部门要求进行专门处置,安环处监管。
3.5.2 建筑垃圾由施工承包商代为处置。
3.6 对以上所有固废的处置过程,车间负责监督检查,并对有关班组进行考核。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任班组要及时采取纠正措施。